《少年药王》
第1节
少年药王
作者:逐没
第一卷 龙游都市
第1章 崴了脚的御姐
白云蓝天,烈日炎炎。
一列银白色动车快速行驶在铁轨上,穿过一片绿意盎然的平野,如同一条游弋在静海中的银色鳗鱼。
八月底的车票很紧俏,即便是二等座车厢,也是空无虚席。
隋戈同学,便是二等座车厢中的一员。家里那位老地主可真是吝啬,居然连张机票钱都舍不得,看来真是快赶上周扒皮了。
隋戈坐的位置刚好在中间,这本来是一个很不好的位置,既不能看窗外的风景,也不方便进出。但幸运的是,左右两位的位置坐的都是女人,被她们夹在中间,倒是有种左拥右抱、至尊享受的感觉了。
当然,左拥右抱只是一种幻想而已,真要是付诸行动,那铁定会被人家狂扇耳光的。隋戈虽然自认为皮相还不错,但他也很清楚,自己绝对没有帅到能够随意轻薄良家女子,而人家还会极力配合的至高境界。
隋戈的右手边,是一个浓妆艳抹的中年妇女,约莫三四十岁,穿着一身黑色套裙,黑色丝袜,再配上一双黑色皮绒长靴,俨然像是要去奔丧似的。
黑丝大姐倒是很健谈,笑着向隋戈问道:“小帅哥,瞧你这样子,是个学生吧?”
“嗯。”隋戈点了点头,听见对方说自己帅,他心里还是有几分高兴的,“东大的新生,正要去学校报到呢。”
“不错啊,东大可是全国重点大学呢,小帅哥有前途啊。”黑丝大姐打开了话匣子。
“我一个乡下学生,哪有什么前途,倒是大姐你,一看就是个成功女性呢。”隋戈笑了笑,拍马屁也要互动,才有意思嘛。
“嘻嘻~不过是开了几家时装店而已,哪算什么成功女性。”黑丝大姐嘴上谦虚,表情却多少有些得意,“小帅哥,你这身板不错啊,肤色也挺健康的,难道你经常去健身房?”
“大姐说笑了,我一个农村娃,哪能去什么健身房,磨坊倒是常去。”
“你还挺幽默呢……”
“……”
隋戈嘴上应付着这位黑丝大姐,注意力却被左手边的女生给牢牢吸引住了。
没办法,男人都是视觉系动物,隋戈也不例外。何况,隋戈还是一个完全绝对小初男,对于美女的免疫力极低,尤其是绝色美女。
而左边的女生,当真称得上是绝色美女。她约莫二十一二岁,长发微卷,娇俏玲珑,举止优雅,她穿着一套米白色花边袖的丝质长裙,露出的手臂皮肤透着陶瓷般的光泽,好似凝脂雪膏一般柔滑。胸前衣服的褶皱,更是勾勒出峰峦耸立、沟壑深邃的美景,将江南女子娉娉婷婷、水灵清秀的特质表露无遗。
这样精致的女生,在涌泉村那山坳坳里,可是打着灯笼也看不到呢。
不过,让隋戈印象最深刻的是这女生的眼睛,朦朦胧胧,好似蒙了一层水雾、烟雨一般,极有灵气。顾盼流转,宛如梨花带露,清新秀丽,又有几分娇弱,无限激发了隋戈同学的保护欲望,恨不能将其揽入怀中,全方位保护、呵护一番。
“这就是……御姐么?”
隋戈的心脏猛地抽了一下,脑子当中迅速涌现出完美御姐的特点:成熟、优雅、身材、冷静、智慧、气质……
身边这位,不就是完美御姐的典型代表么?
大都市毕竟是大都市啊,听说除了御姐还有女王、制服、傲娇等特色美女,哪像隋戈以前呆的地方,除了村花就是柴禾妞,一身上下还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半点春光都不给露。如果真露了,你还不能白看,否则你就只能赶着牛羊上门提亲,要不然就等着她父亲、哥哥之类的男人上门将你乱棍打死。
遗憾的是,这位水灵御姐自从跟乘务员要了一杯果汁之后,几乎就没有再张过口了。大多的时候,她那朦胧的目光都停留在窗外,俨然在思索着什么,嘴角上还挂着一种不屑甚至有点厌恶的表情。
很显然,水灵御姐对隋戈的印象并不怎么好。这主要是因为隋戈同学看人家的眼光太直白了,赤.裸.裸的,完全不带任何的修饰和掩饰,好像他根本不知道啥叫含蓄,恨不得看穿人家的衣服似的。她甚至有些后悔,如果不是临时兴起去东江市,也许就不用搭乘火车来遭罪了,更不会遇到这种无聊的家伙,也不会被讨厌的目光骚扰了。
水灵御姐虽然不屑跟隋戈交谈,但一杯橙汁下肚之后,却是有些想要释放压力了,憋了一阵之后,她终于起身向隋戈说道:“这位同学,请你稍微让一下,我要出去。”
她的声音很清越,有种吴侬软语甜丝丝的味儿,落在耳朵里很舒服。
隋戈尽量缩了缩脚,但是座位间的间距实在太小了,所以双方的身体摩擦几乎是在所难免了,当她从隋戈身前挤过去的时候,腰臀之间那道美丽的弧线,几乎让隋戈蠢蠢欲动,吓得他赶紧夹紧双腿,这才避免了当众出丑。
随后,隋戈赶紧将目光转向黑丝大姐脸上,刚升起的欲.火顿时就冰封三尺。
距离到达东江市火车站,还有差不多两个小时的时间,隋戈想了想,打算小睡一会儿,也免得继续去应付这位健谈的黑丝大姐。
刚闭上眼睛一会儿,忽地听见有人凄婉地惊呼了一声。
隋戈循声看去,只见那位水灵御姐跌坐在洗手间门口附近,满脸痛苦地捂住她的一只小脚丫。
很显然,洗手间外面的水渍,是酿成这场悲剧的罪魁祸首。
绑带式高跟凉鞋虽然时尚亮丽,但是崴起脚来也特狠,水灵御姐看样子是受伤不轻啊。
乘务员一边提醒其余乘客不用惊慌,说只是小事故云云,然后赶到了水灵御姐面前,询问她的伤势如何。水灵御姐这一次崴得实在厉害,一双小脚很快肿得跟包子似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楚楚可怜之极。乘务员也看出情况有些严重,连忙询问乘客之中是否有医生,请出来帮忙。
“咦,有发挥的机会呢。”
隋戈没心没肺地想道,觉得可能有机会零距离欣赏一下水灵御姐的美腿,正要挺身而出,英雄救美的时候,忽地听见后方响起了一个不和谐的声音,“我是东江市三医院的副主任医师。这位小姐关节扭伤很严重,请你不要乱动。乘务小姐,请你马上去找一点冰块来做冷敷。”
只见一个西装革履、带着金丝眼镜的中年人站了出来,脱掉身上的西装,挽起了衣袖,绅士翩翩地来到了水灵御姐旁边。
乘务员也赶忙行动起来,去做冷敷需要的冰袋了。
看到英雄救美的机会竟然被人插队了,隋戈心头颇有些不爽啊,满腔的保护欲望都没处发泄呢。不过,人家已经插队,隋戈倒也不好意思跟人争功,只好看对方如何表演、卖弄。
乘务员很快将冰袋拿了过来,水灵御姐连忙用冰袋捂住受伤的关节处。
众人的满怀期待地望着青年医生,希望他能够为这位娇俏玲珑的美女解除痛苦。
但是,让大家失望的是,这位医生却没有采取别的措施,只是向水灵御姐说道:“小姐,你就这么用冰袋捂住,尽量不要活动,等火车到站之后,我帮你联系救护车,尽快到医院进行治疗。”
什么嘛!
众人不禁傻眼了。看到这位青年医生又是脱衣,又是挽袖的,大家都以为他会妙手回春,为这位姑娘立即解除痛苦,谁知道他竟然就让人家这么躺在地上,而且还是躺在洗手间附近,成何体统!
青年医生被众人的目光看得有些不好意思,解释道:“没办法,火车上没有医疗器械也没有止痛的药物,这个……已经是我能够想到的最合适的处理办法了。”
庸医!绝对是他妈的庸医!还他妈副主任医师,狗屁!
众人心想道,再看这位青年医生的眼色可就不那么崇拜了,甚至有些不屑。
“既然西医没办法,那就让我这个中医试试吧!”
隋戈见青年西医没能解决问题,终于找到了挺身而出的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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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狗眼看人低
“你……你是医生?”
青年医生瞅了瞅隋戈,眼神之中颇有些不屑,这小子居然敢质疑他的医术和判断,他自然有些不爽。再怎么说,他好歹也是医学院硕士生毕业,有专业执照的正牌医师。不过他这个医师今天也是有些窝囊,手里没有医疗器械也没有药物,的确没办法处理目前的状况。
其余的人,则是一脸疑惑地望着隋戈。
毕竟,隋戈看起来就是一个有点山野气息的学生小伙子而已,跟什么中医似乎完全不搭调啊。
“没错。”隋戈迎着众人的目光肯定地说道,“我是中医!我们一家人都是中医,中医世家!”
其实,老地主不过就是一个赤脚医生,甚至都没有正统地学过中医,跟中医世家八竿子都打不上,但是老地主自制的跌打损伤用的狗皮膏药和一个妇科用的万精方却是灵验无比。
这两个方子,都来自一本无名古书,因为灵效无比,老地主认为这两个方子都不是普通的药方,而是“仙方”,但究竟何为仙方,老地主却也道不明白。
正是因为隋戈对老地主制的狗皮膏药有绝对的信心,所以他才如此有底气。
“中医?”青年医生显然对中医不怎么感冒,不屑地哼了一声,“你行不行啊?”
水灵御姐也皱了皱眉头,因为先入为主的缘故,她对隋戈其实没什么好感的,所以连带着对隋戈的医术也没什么信心。
谁知道隋戈也不是好惹的,一瞪眼,冲着青年医生喝道:“中医博大精深,你这个井底之蛙懂个屁!既然你没办法,就滚一边凉快去,少在这里指手画脚、唧唧歪歪!”
一席话气得青年医生面红耳赤,被一个毛头小子如此喝斥,他怎么咽得下这口气:“好!那今天我这井底之蛙就开开眼界,看看你这中医世家的传人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你可小心点,别把这位小姐的腿给治瘸了!”
青年医生这话,讽刺和挑衅的味道就彰显无遗了。
两人之间,似乎已经弥漫出一股火药味了。
其余乘客见此情形,顿时来了劲,一个个跟吃了兴奋剂似的。
中医、西医现场pk、对掐啊,这种热闹场面可不多见啊,尤其是在乏味的火车旅途当中。所以,其余的乘客,恨不得火上再浇油,立即点燃战火。
“小帅哥,我支持你!用你的中医医术狠狠羞辱他!”黑丝大姐自然全力支持这位刚认识的小帅哥,因为她有些喜欢这位小帅哥身上的“野味”,还有那结实而充满青春活力的身板。就算是吃不到这个童子鸡,在心里面臆想一下也是好的。
“对!小伙子,别退缩!卯上去!”另外一个人起哄道。
“别磨嘴皮子了,赶紧开练啊!”
“……”
车厢里面,一时间变得跟菜市场似的,慌得乘务员连忙提醒各位乘客保持安静。
水灵御姐听了青年医生的话,虽然有些不舒服,但是多少有些担心,毕竟隋戈这家伙“贼眉鼠眼”的,看起来不太可靠,而且她对中医也有些偏见,要是这腿真的被这小子治出了问题,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隋戈看出了水灵御姐在担心什么,说道:“你的关节皮下已经开始浸血,如果你听这个西医的建议,等到医院再治疗的话,恐怕没有十天半月是很难痊愈的,花一大笔医药费不说,还得活受罪。”
青年医生听出这是实话,但他哪会服输,忍不住又顶了一句,“那你治疗的话,几天能好呢?”
“何须几天?半个小时足矣!”隋戈信心十足,往那青年西医投去一个鄙视的目光。在隋戈眼中,这厮根本就是跳梁小丑、土鸡瓦狗而已,分分钟就能让他闭嘴。
青年医生不屑地扬了扬嘴角,冷笑道:“行啊,我等你半个小时!”
说完之后,青年医生看了看他腕上刚买不久的象征成功人士的天梭手表。心想半个小时之后,他就可以肆意地羞辱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乡下小子了。
隋戈自然知道这青年医生是什么想法,但他不屑跟对方在嘴巴上较劲了,他从行李架上将背包取了出来,然后从里面翻出一张黑乎乎的狗皮膏药出来。
“狗皮膏药?”
青年医生还以为隋戈会拿出什么杀手锏出来,比如银针、秘制药丸之类,结果居然是摸出一张上不了台面的狗皮膏药,顿时哑然失笑,心想什么狗屁的中药世家,原来只是江湖郎中而已。
看到隋戈祭出狗皮膏药,青年医生心中大定,觉得自己胜券在握,忍不住又阴阳怪气地讥笑了一句,“你这膏药很贵吧,至少得两块钱一张吧?”
其余的人也是大跌眼镜,狗皮膏药这种东西,往往都被人视为招摇撞骗的东西。
但是,只有隋戈很清楚这狗皮膏药的药力是何等神效。老地主制的这些狗皮膏药,可是用红花、大黄、当归等十几种药材熬制成药膏,然后敷在纯色的土狗皮上制成的。其中,黑色的狗皮膏药专治跌打损伤,白色的狗皮膏药专攻风湿疼痛。
老地主的狗皮膏药,十里八乡,可说是无人不知呢。
水灵御姐看到隋戈摸出一张黑乎乎的东西,刚刚生出的一点好感立即消失了,她颤声说道:“你……你要把这个脏乎乎的膏药……贴在我脚上?不行,这东西好恶心——”
啪!
谁知道隋戈完全没有理会水灵御姐的感受,神速无比地撕开狗皮膏药上面的塑料纸,然后放在手掌中猛地快速搓揉了几下,化开药力,也不理会水灵御姐的反对,抓起她那只白嫩纤细的美腿,啪地一声就把膏药贴在了美女的足踝上。
没办法,隋戈干这种差事已经十多年了,不神速反而才奇怪了。贴了之后,隋戈才不禁开始后悔,刚才怎么不借机欣赏把玩一下这位水灵御姐的美腿呢?失算,失算了啊。
这就贴上了?
第2节
看到这张脏兮兮的丑陋的狗皮膏药贴在了脚上,水灵御姐觉得很是恶心,就好像是粘着一团狗屎似的。但是,反正贴都贴上了,这时候再撕下来似乎也没有什么意义,何况伸手去撕的话,搞不好还会弄脏她的手呢。
所以,水灵御姐虽然有些恼火隋戈的“强贴”,但终究还是忍住没有去扯那张狗皮膏药,只不过她看隋戈的目光,却多少带着一些怒火。
隋戈却浑然不觉美女的怒意,一本正经地说道:“病不忌医嘛,别看这张膏药很丑,但是管用啊。要不是看你年纪轻轻,模样也还乖巧,真要被某些庸医给耽误,留下后遗症什么的,你这辈子可就完了。谁愿意娶个瘸——嘿,总之,我这膏药贴上之后,保管你分分钟痊愈!”
“痊愈个——”
水灵御姐又恨又怒,险些把脏话都喷了出来。但片刻之后,她忽地发现一阵清凉的感觉通过狗皮膏药渗透到脚上的皮肤下面,药力渗透之处,先前那种钻心的疼痛边开始明显减轻,然后逐渐地消失。另外,红肿的症状也开始如冰雪融化般逐渐消褪。
这张恶心、丑陋的狗皮膏药,仿佛有种奇异的魔力,好像灵丹妙药一般。
原本打算看隋戈笑话的青年医生不禁傻眼了。他做梦都想不到,这小子的狗皮膏药竟然如此的灵验,简直比医院的特效药还要强十倍、百倍。
至少需要一周才能痊愈的严重关节扭伤,居然短短十几分钟就几乎痊愈了!
这完全是没有道理的事情!但却偏偏就发生在他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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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狗皮膏药
青年医生吞了一口唾沫,一种挫败的感觉油然而生,心头不禁在想:“难道老子几年的西医理论学习,临床的经验,真的都他妈白费了吗?竟然连一个毛头小子都不如……”
随着伤势的减轻,水灵御姐也终于冷静了下来。
随后,她惊奇的发现,疼痛已经完全消失,稍微活动了一下关节,居然没有丝毫的不适。
她正要打算站起来,却听见隋戈凶巴巴地说道:“不想留下后遗症的话,就再等十分钟!”
水灵御姐被隋戈这么一凶,虽然有些不爽,但是却不敢拿自己的脚开玩笑,只能让那张恶心的狗皮膏药又在她的粉嫩玉足上又贴了十分钟左右。
终于,隋戈点了点头,示意她可以揭掉这张狗皮膏药了。
水灵御姐如蒙大赦一般,赶紧用两根手指的指甲小心地揭开了狗皮膏药,生怕会碰到上面那些黑乎乎的像锅底灰的药膏似的,然后迅速地将狗皮膏药扔进了垃圾袋中封闭起来,麻利地站起身,钻进洗手间里面。瞧她这模样,哪像是刚被崴了脚的人。
乘务员和其余的乘客,都被惊得目瞪口呆。
狗皮膏药,怎么就会如此灵验呢?
青年医生心知自己已经输了,正打算灰溜溜地回到座位上去,谁知道隋戈却没打算就此放过他,隋戈向他笑道:“这位医生,我这两块钱的狗皮膏药还管用吧?”
“医生”两个字,本来是尊称,但此时却让青年医生觉得分外的刺耳。忽地,他脑子当中闪过了一个恶毒的念头,冷笑道:“谁知道你这狗皮膏药是用什么药材做的,搞不好会留下什么毒副作用呢。还有,狗皮膏药,用狗皮制的吧,说不定会传染狂犬病呢!江湖郎中,就是害人不浅啊!”
麻痹的!这厮的嘴巴很毒啊!
隋戈本以为对方会就此认输道歉,谁想到这青年医生居然唱了这么一出,鄙夷道:“我家的狗皮膏药,历经一千三百多年的传承,采用的狗皮都是经过药材高温蒸煮过的,自然不会带什么病毒。西药不是讲究临床试验吧,我家的这些狗皮膏药,医人无数,从未听说有人因此而得狂犬病的。远的不说,你去黄平县打听打听,十镇八乡的,有谁不知道‘隋膏药’这块金字招牌!就算是县长摔了腿,第一时间那都不是上医院,而是上门求药!另外,作为西医,你对狂犬病真的了解吗?狂犬病绝大多数是通过咬伤、伤口感染传播的,而这位小姐只是崴脚,皮肤又没有伤口,就算是有病毒,也不会被感染。否则的话,城里人养这么多的猫儿、狗儿,天天用手摸来摸去,那照你这么说,岂不是疯子满街跑了!庸医,真是害人呐!”
隋戈这番话说得斩钉截铁、气势十足,顿时就把青年医生给震住了。但隋戈没有就此罢手,继续穷追猛打地说道:“再看看你——连一个崴了脚的小伤都治不了,这是医术不精!有没有!怀疑诋毁中医,误导病人,险些延误了病人的治疗时机,更肆意夸大狂犬病危害,危言耸听,这是医德沦丧!有没有!明知有错,却是知错不改,执迷不悟,这是人品低贱啊!有没有!由此可见,你不仅不配做一个合格的医生,更是连一个堂堂正正的人都算不上!为什么现在有人说医生是别着执照的流氓,说得就是你他妈这种人渣啊!”
“你……你……”
青年医生气得七窍生烟,脸都成了猪肝色了,嘴角更是气得不住发抖,像是要被气得喷出几口鲜血似的。他怎么都没有想到,不仅医术上不如这个黄毛小子,竟然连斗嘴都跟人家差十万八千里。
“你什么?嘴角抽这么厉害,你抽风了么?”
隋戈又摸出一张狗皮膏药,啪地一声就贴在了青年医生的嘴巴上,将其封了一个严实,“免费送你的!”
青年医生又羞又怒,差点就要冲上去跟隋戈肉搏一场了,但是看到隋戈那结实、野性的身板,却顿时又焉了下去。精神和名誉上已经被羞辱得体无完肤了,就不要再遭受肉体上的折磨了吧。青年医生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灰溜溜地回到了座位上,扯出一张报纸,将整个头埋了进去。
自取其辱!
隋戈不屑地冷哼了一声,然后脑中灵光一闪,摸出一张狗皮膏药,笑着脸向众人朗声介绍道:“各位都看到了,这就是我家祖传的狗皮膏药,经过了千百年的传承,独家秘制,灵验无比,专制跌打损伤、风湿疼痛,一贴见效,一贴就灵……”
“小伙子,我有风湿的老毛病,能治不?”果然,有人开始寻医问药了。
隋戈暗道老人家你真上道,应道:“当然了,一贴就灵,三贴保管你痊愈!你老要买的话,给你打个折,九十九块一贴。你老别动,就坐在座位上,等会儿我给您送去,要是没效果的话,我不要您一分钱!免得某些人又说我招摇撞骗,两块钱的东西也敢卖九十九!”
“呵呵~”老头子笑了起来,欢欢喜喜地拿到了一张狗皮膏药,在手里面搓揉了几下,然后贴在了小腿肚上面,片刻之后,他就直呼这狗皮膏药硬是灵!
卖药吆喝这种事情,隋戈从小就干上了,所以也算是轻车熟路。其实,隋戈家的狗皮膏药在乡下卖的时候价格波动就很大,老地主常说:“遇民卖民价,遇官则卖官价。遇人卖人价,遇鬼则卖鬼价。”
所以,他家狗皮膏药的价格,从九块九到九百九都卖过。
九十九的价格,不高不低,但不过几分钟时间,几十张狗皮膏药就售罄了,连旁边的黑丝大姐都赶着紧买了两贴。
当然,并非这些买药的人都有跌打损伤、风湿疼痛等毛病,而是亲眼见证到隋戈的狗皮膏药如此神效之后,潜意识的都认为这些狗皮膏药就是灵药、神药,既然有幸碰上了,那是一定要买上几张的。留着备用也好,赠送亲友也好,总之都不会错的。
几位其它车厢的乘客,居然也闻风而动,打算向隋戈购买几贴狗皮膏药,可惜这时候隋戈手中的膏药已经卖光,几位乘客感到极其遗憾,只好留下一个号码给隋戈,请隋戈有膏药的时候务必打给他。
这时候,买了膏药的人都主动将钱递到了他的手中。隋戈瞅了瞅,差不多有三四千的样子,这让他心头暗爽了一把。
水灵御姐费了好大劲才把小脚丫洗干净,又喷了点香水上去,因为她怎么都觉得狗皮膏药的臭味道还粘在上面,等她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却发现那可恶的小子竟然在座位上点着炒票,笑得嘴都合不上了,整个车厢中,都弥漫着一股浓浓的狗皮膏药味道。
更可恶的是,那小子见她走了过来,竟然向她伸出手说:“九十九块!”
第4章 发疯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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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戈英雄救美的戏虽然演得很成功,但事情却并没有朝着美人垂青、以身相许的理想方向发展。美女的姓名、电话等重要信息,隋戈是一样都没有弄到。看样子,隋戈同学要打破“绝对完全初男”的称号,还任重而道远呢。
通过这件事,隋戈也明白了一个道理:狗皮膏药疗伤虽然灵验,用来泡妞却不能加分。
下了火车之后,水灵御姐很快就消失在人流之中。隋戈遗憾地逗留了一阵之后,赶去学校报到了。
隋戈先坐了一个小时的公车,赶到了东江市汽车站,然后又坐了四十多分钟小巴车到达一个小镇,最后又坐了十分钟的三轮摩托车,这才到了目的地:东江大学发丰校区。
东大虽然是全国重点大学,但是专业配制方面却是冰火两重天。好的专业,全都安置在东大本部校区,就坐落在东江市市区,配套完善、环境优美,学校里面小桥流水、鸟语花香、湖泊小岛,应有尽有,绝对是求学上进、恋爱耍子的绝佳之所。
而差的专业院系,诸如农学院、机械化工学院、中医学院,人文数学学院之类的就安置在发丰校区。发丰校区,因为坐落在距离市区二十公里之外的发丰小镇而得名。不过,在东大的学生当中,他们戏谑地称其为“发疯校区”,据说在这里呆久了,很可能会逼得人发疯的。
进入发疯校区之后,隋戈不禁大失所望。
这个破落校区里面,居然没有短裙飞扬、雌性荷尔蒙洋溢的网球场,也没有可以欣赏“横看成岭侧成峰,大小软硬各不同”的美景的游泳池。连美女集中的两大圣地都没有,泡妞前景自然暗淡无光了,难怪会有那么多人会发疯了,想必都是给憋的吧。
另外,教学楼、宿舍,都极其陈旧,没有一点浪漫活力和人文气息。
进校几天之后,隋戈才从别人口中得知,这个发疯校区其实是一个劳改农场改建成的。隋戈这才明白,为何学校的围墙竟然如此高大坚固。
隋戈所在的寝室,门牌号是403,即是四楼三号。除了隋戈之外,还有三位成员。
其中一个带着深度近视眼镜,有些书生气的家伙,叫做江涛,东江市本地人。另外一个,脸色苍白、瘦弱单薄、穿着质朴的人,叫做柳小童,跟隋戈一样来自农村,但家境贫困。还有一人,叫做高峰,是个标准的“魔兽哥”,视电脑为女人,但却不像一般游戏玩家般长得骨瘦嶙峋反, 反而是膘肥体壮,是寝室最壮实的一员。
这会儿,正值中午。江涛刚在阳台上用手机跟人通完电话,隋戈依稀听见他在说什么“转专业”的事情。从江涛的表情来看,转专业的事情可能已经黄了。
“咋了?”躺在床上手中拿着一本《植物学》的隋戈向江涛投去了询问的目光。
“黄了。”江涛很恼火地说道,“我爸说今年想转专业的人太多了,他托的人不给力。妈的,白费了好几千块钱呢。”
高峰一边抽着烟,一边拼命点着鼠标,没心没肺地说道:“早就跟你说了,转什么专业啊,哪个专业都一样,每天还不都是打魔兽泡妞,泡妞打魔兽。”
柳小童只是长叹了一声,就继续去背诵英语单词去了,因为他连自己都无法安慰,自然也就无法安慰江涛了。自从得知草业科学专业的就业率十分低下的时候,背负着家庭乃至整个家族期望的他,立即就哭了,并且当即就要回去复读。但后来由于学校不退还学费和住宿费,可怜的柳小童,只得留了下来,并且开始为考研和留校做准备。但因为受此打击,本来就腼腆的他,变得更加沉默寡言了。
江涛气闷了一阵,然后忽地有些好奇地向隋戈问道:“隋戈,你的第一志愿究竟填的什么专业啊?”
“就是这个专业。”隋戈说道。
“这个专业——草业科学?”江涛跟盯着怪物一样看着隋戈,连高峰和柳小童也好奇起来。
他们三个人,全都是专业调配过来的,听说今年草业科学专业根本就没有招满员呢,绝大部分的学生都是被调配到这个专业的。自愿申报这个专业的,他们还是头一次听到呢。
“我擦!你们这是什么眼光?”隋戈一本正经地说道,“我报考这个专业,那是因为我坚信这个专业是整个东大最有前途的专业!”
“切!”江涛做了一个鄙视的手势,“隋戈同学,你午觉还没睡醒吧?谁不知道,草业科学专业就是东大最烂的专业,你居然还说什么前途,真是没得救了。我可提醒你一句,以后去追女生,千万不能说你是草业科学专业的,否则人家肯定不会搭理你。”
隋戈没有跟江涛在这个问题上继续争论,他填报这个专业的确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的。虽然隋戈是农村学生,但是中学的时候老地主就给他配了台电脑,通过网络,隋戈的见识也不比城里学生少。草业科学专业,的确是东大就业最差的专业,但是隋戈填报这个专业,可不是冲着就业、工作而来的。
如果单单是为了工作、赚钱的话,隋戈大可不必来读大学的。别的不说,单单就是老地主留下的狗皮膏药方子,就足够让隋戈这辈子吃喝不愁了。
但是,吃喝不愁并不是隋戈的人生目标,他心头一直都惦记着一件事,就是治好老地主的瘸腿。
这也是隋戈觉得唯一可以回报给老地主的。
隋戈并不是老地主的亲孙子,三岁的时候,老地主在镇上赶集的时候捡到了他,那时候隋戈只是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衣衫褴褛、光着脚丫子,已经饿得快走不动路了。老地主无儿无女,所以一直把隋戈当做亲孙子来养活,别看老地主有的时候很吝啬,但是对隋戈却是好得没话说。
正因为如此,自从懂事以来,隋戈最想干的事情并不是去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而是要治好老地主的瘸腿。只是,老地主的右腿是天生的残疾,生下来的时候右腿骨头就是软的,根本无法承重,只能靠着拐杖支撑。那时候,正值社会动荡的年代,所以小时候老地主就被父母抛弃,沦为乞丐。后来,赶上“破四旧”的时候,老地主走了点狗屎运,弄到了两个药方,其中一个就是狗皮膏药,就靠着这两个“仙方”,老地主成了十里八乡最有名的赤脚医生,也成了涌泉村的“首富”。
但是,瘸腿一直都是老地主的心病。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老地主才坚持没有结婚,据他说不想生出一个残废后代,耽误了人家姑娘的人生。
老地主的心病,也是隋戈的心病。但是,隋戈却没有选择报考医学院,而是报考了草业科学专业,因为他很清楚以现在的医术,根本不可能治愈老地主的瘸腿。所以,要治好老地主的腿,只能够另辟蹊径,甚至寄希望于奇迹的发生。
“酒字水在前,药字草当头。”
这句话,老地主时常挂在嘴边,他认为“草”是解开其它“仙方”的关键。
也正是因为如此,隋戈才选择了草业科学这个专业,因为他要培植出能够配成“仙药”、治愈老地主瘸腿的“仙草”。
“隋戈,你想什么,发春呢?赶紧上课去吧!”
江涛一句话,将隋戈从沉思中拉了出来。
隋戈回过神,赶紧从床上爬了起来。
在隋戈看来,也许草业科学的专业知识,能够让他增长见识、开拓视野,找到解开心头疑惑的钥匙。
第5章 秘密
没过几天,隋戈便开始失望了。
农学院的教授们虽然学识渊博、见多识广,图书馆的专业藏书也称得上是海量,但是却没有一个人、一本书能够解开他心中的疑惑。
甚至,连一点头绪和线索都没有。
另外,乙女、御姐、女王等特色美女也一个没碰上,都说东大美女如云,难道是浮云?
莫非,来大学寻找答案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隋戈的信心不禁动摇了。
这些天,隋戈想方设法地向一些教授请教了一些问题,但是他所说的那些“仙草”的名称,居然连教授们都没有听过,图书馆里面也没有任何的书籍提到过。
隋戈的心情越发郁闷起来。
寝室里面另外三个家伙,还以为隋戈终于开窍了,明白了草业科学专业的垃圾,所以才感到如此沮丧。于是,他们还不时劝慰隋戈几句,颇有些同病相怜的味道,却哪里知道隋戈郁闷的东西跟他们截然不同。
第3节
下午,有两节外语课,隋戈很干脆地继续翘课了。
他对学习并无反感,但外语课却是例外,原因也很简单:不喜欢。
但奇怪的是,经常翘课玩游戏的高峰,居然去听外语课了。
寝室里面,就剩隋戈一个人了。
上了一会儿网之后,隋戈越发觉得有些烦闷。于是,他挎上一个背包,在学校小超市里面买了几罐啤酒,一个人去了学校后面的栖霞山。
栖霞山就坐落在校区后门附近,只有海拔两百来米的高度,但却可以俯瞰整个校区。在东大学生当中,它还有两个俗名。早上的时候叫“疯子岭”,因为每天清早,都能够听见无数的外语狂人在高声诵读疯狂英、德、日、法等多种语言,“abcd”“咿咿呀呀”满天飞,甚至将山上成千上万的鸟叫声都给盖了下去;在傍晚的时候,许多人叫它为“情人坡”,因为这时候会有许多情人相约在山坡上看晚霞。当然,这座小山,也是发疯校区唯一有点浪漫氛围的地方了。
隋戈独自上了栖霞山,却不是为了感受浪漫氛围,而是为了排解郁闷。
大学生活刚开始,隋戈还有很多的时间,但是老地主的人生已经走了大半,一天一天地开始衰老。如果再过十年二十年,即便是能够治好老地主的腿,恐怕他也走不动路了。所以,隋戈难免不心急。
原本以为进了大学,接触到一些专家、教授,多多少少能够找点线索,但事实却让隋戈很受伤,至今为止,他连一点曙光都没有看到。
也许,上大学就是一个错误的选择。
想到这些,隋戈狠狠地灌了一口啤酒下去。
虽然现在是九月,山顶上的阳光却还很毒辣,隋戈靠坐在一株大树下面,一边喝着啤酒,一边从背包里面取出一个长方形的铁皮盒子,盒子上面还有一个小铜锁。隋戈打开铜锁,从铁盒子里面取出了一本古老的书籍,古书很破旧,封皮很厚实,但上面没有名字。翻开之后,里面的书页已经发黄还有少许的破损,一看就知道是年深日久的东西了。
这本无名古书,就是老地主最大的秘密,也是他成为涌泉村首富的依仗。古书虽然没有名字,但是书里面却记载了上千个“仙方”。老地主的狗皮膏药和那个妇科万精方,就是从这本书上得来的,这也是老地主最得意、最灵验的方子。
至于古书上的其它药方,说起来真是诡异之极,虽然有方子,却根本无法用来治病救人。至于原因,却是因为那些药方当中的许多“药草”,在中药铺根本就买不到,甚至连许多老中医都没听过。更有甚者,认为那些所谓的“药草”根本就不是药,所谓的药方也是胡编乱造的。
胡编乱造的吗?
显然不是。
隋戈跟着老地主这么多年,亲眼见证了狗皮膏药的神效,那是任何一种跌打药、跌打酒都是望尘莫及的,连那些进口西药、米国制造也远有不及。如果古书上的药方是假的,狗皮膏药显然也不可能如此灵验了。
但是,其余的药方,为何却配不齐所需的药草呢?
这个问题困扰了隋戈很久,同样也困扰着老地主。老地主通过了数十年的探索之后,他终于彻底的放弃,然后唯心地认为这本古书是天上的仙书,上面的方子也是仙方。当年破四旧那会儿,老天垂怜他,让他在一个道观的废墟里面捡到了这本书。但是,仙方毕竟是仙方,所以方子里面的药草也不是普通的药草,而是天上的“仙草”,既然是仙草,俗世当中自然就找不到了。他说,真要是能够找到那些仙草,他这条瘸腿那也能治了。
老地主“想通”了这个道理之后,就再也不琢磨这本古书了,反正仅有的两个能用的药方已经让他受用无穷了,他也就只能知足常乐、乐天知命了。所以,三四年前,老地主干脆把古书传给了隋戈,但却叮嘱隋戈不要轻易示人,免得泄露了上面的“仙方”,会遭天谴的。
隋戈得到这本古书之后,也拼命研究了一阵,然后他得出了跟老地主相近的答案,问题主要还是在那些古怪的“药草”上面。但隋戈并不认为那些是“仙草”,是这个世界中不存在的东西。隋戈认为,那些“药草”应该是很稀少的珍稀植物,只生长在人迹罕至的地方,所以许多中医不认识也正常。于是,隋戈进了大学,并且选择了草业科学专业,就是希望能够搞清楚这些所谓的“仙草”究竟是什么东西。
可惜的是,大学虽然号称是知识殿堂、文化的堡垒,却无法解开隋戈心头的疑惑。
烦闷之中,隋戈又打开了一罐啤酒。
咕嘟咕嘟~
隋戈将手中的啤酒狠狠地往肚子里面灌下去。
不知道是喝得太猛,还是身心太过疲惫、烦闷,迷迷糊糊地,隋戈竟然睡着了。
嗒嗒!嗒嗒!
雨滴打在树叶的声音越来越密。
几滴冰凉的雨水溅落在隋戈脸上,一阵冷风袭来,让他打了一个冷颤,酒意、睡意顷刻间消失无踪,他睁开眼睛一看,只见天空中乌云密布,风雨大作。
“我还是初男呢,可不想被雷劈死!”
隋戈意识到处境危险,赶紧从地上做起来,准备迅速逃离这里。当然,那本古书自然不能落下,隋戈伸手去抓,准备将它放入铁盒中,但没想到这一下竟然抓了个空。
呜~
原来一阵狂风袭来,竟然把那本古书给吹走了,不住地在地上翻滚,往山下吹去。
更让隋戈心疼的是,几张书页竟然被挂破了,一部分纸屑被卷上了半空中。
隋戈连背包都不要了,拼命地往那本古书追了过去。
但这场风就好像是故意来撩拨隋戈似的,那本古书被风卷着,竟然飞离了地面,看起来像是要被卷上天空中去似的。
这古书在隋戈心头可是宝贝疙瘩啊,哪能让它被风卷走,他猛地窜了出去,然后用尽全身力气跃了起来,双手高高地伸出去,总算将古书抓在了手中,然后落在了地上。
哎呀!
还未来得及庆幸,隋戈落地的时候被草藤一绊,顿时身体失去了平衡,整个人如同葫芦瓜一样向山下滚落而去。
几个翻滚,就摔得隋戈眼冒金星,慌乱当中他伸手一阵乱抓,双手也不知道扯掉了多少野草,但是却仍然不能稳住身形,反而还有加速的趋势。
终于,隋戈单手抓住了一根枯藤,勉强稳住了身形,但此时的情形更不容乐观,因为他竟然悬挂在了一个五米多高的土坎上面,而下方赫然是一个直径约十米的圆形水潭。
水潭旁边,立着一个“小心落水”的警示牌。
千万别掉下去啊!
隋戈在心头暗暗祈祷,用力拉着枯藤,希望能够爬上去。
但隋戈今天真是拜堂听见乌鸦叫——倒霉到家,手上刚一用劲,就听见枯藤一声“喀嚓”——断了。
第6章 否极泰来
噗通!
连咒骂都来不及,可怜的隋戈直接落入了水潭中间。
冰冷的山泉水立即从口鼻灌入,险些将隋戈给呛住。
更要命的是,这山泉水寒冷刺骨,简直就如同冰水一样,泡在里面,连骨头都要冻僵一样。
幸好隋戈在暑假的时候学会了“狗刨”,赶忙第一时间屏住了呼吸。
潭水不是很深,大概有两三米深,隋戈在水里面扑腾了一阵,总算是安然到达岸边。
风雨更大了。
但隋戈现在已经是落汤鸡一个,倒也懒得再找地方避雨了。
噗~!
隋戈从嘴巴里面吐出两口水来,目光落在水花四溅的潭水水面上,颇有些恼火。
那本古书,此时正漂浮在水面上,遭遇着潭水和雨水的双重折磨,看来已经是凶多吉少。想不到,隋戈拼命地想要挽救它,却终于还是难逃风雨的蹂躏。
隋戈忍不住叹息了一声,拣了一根树枝,将这古书轻轻地拨了过来,然后从水里面捞了出来。
这本古书本来救有些破旧,之前先是被大风给摧残一番,现在又被雨水、泉水给泡了,可以说已经是面目全非、破烂不堪了,用手轻轻一提,居然就全散了。
隋戈郁闷得无语了,瞧这书的状态,拿去晒干也没什么意思了。
劫数啊,都他妈是劫数!
隋戈望着在雨水中逐渐解体、融化的书页,觉得只能用劫数来解释今天发生的事情了。看到这古书在面前分崩瓦解,隋戈本以为自己会捶胸长叹,但他却出奇地平静,仿佛这一切都是定数一样。
这时候,隋戈只是有些后悔,以前怎么没想到手抄一份留在家里呢,但旋即他又很快释然,也许天意就是如此,正如老地主所说,人应该知足,有两个药方能用,那就是上天的恩赐了。至于其它的药方,也许原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吧。
隋戈一心想着靠古书上的药方去治好老地主的瘸腿,谁曾想到,现在却连古书都毁了,这不是劫数还能是什么呢。
大雨倾盆,天空中不时有电光闪烁。
雨水和泥浆的冲刷下,这本古书瓦解得越来越快了。
许久,隋戈长叹了一声,打算离开这里,将这该死的古书和狗屁仙草统统忘掉。但是,就在隋戈起身的刹那,天空之中闪过一道明亮的电光,那古书残缺的封皮之中似乎有几丝光芒一闪而逝。
隋戈眼睛忽地一亮,希望死灰复燃,他满怀激动地将那厚实的封皮撕扯开。
一个小巴掌大的方形薄玉简呈现在隋戈的面前。
玉简上面,刻画着密密麻麻的符箓文字,恍若天书一般。
隋戈将玉简捏在手掌中,又是惊喜又是疑惑。
惊喜的是,误打误撞地竟然发现了古书当中隐藏的秘密,疑惑的却是这个玉简上的符箓文字实在是太玄乎,一时间根本就弄不明白。
无论如何,这总是好事情,隋戈正打算将其揣入腰包,忽地一道奇怪的热流从玉简上传了出来,瞬间遍布全身,让他有种被雷电击中的感觉。
隋戈的脑子当中,忽然间闪现出几个气势恢宏的金色大字:
神农仙草诀!
什么东东?
轰隆!
脑袋当中如同响起了一记炸雷,隋戈被震得昏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清晨。风停雨歇,山林中的空气异常清新。
但这时候,落霞山已经是名副其实的“疯子岭”了。
从山脚到山顶,至少有上千个“外语疯子”在四处徘徊,口中吟唱着如同魔咒一般的各国单词,像是置身于外语精神病院一样。
都是他妈的英语四六级给害的。
隋戈头疼欲裂,只想赶紧从这里逃离。
一起身,却发现自己全身酸痛无力,脑袋也是昏昏沉沉。
想起昨天落水,竟然这么穿着湿衣服在水潭边昏睡了这么久,隋戈猜测自己八成是感冒了。
一摸额头,果然有些发烫,喉咙似乎也很不舒服,像是发炎了。
不过,感冒死不了人,隋戈首先想到的却是昨晚捡到的那块“玉简”,寻思着那玩意儿究竟是什么宝贝,会藏在古书的封皮里面,如果不是古书被风雨给毁了,恐怕隋戈做梦都想不到里面竟然藏了这么个东西。
怎么回事?
那块玉石竟然不见了,隋戈明明清楚地记得,他将那块玉石拽在手中的啊。他在四周仔细寻觅了一番,却依然不见玉石的踪影。
“难道是我做的梦不成?”
隋戈心下疑惑,又有些慌乱,玉简没有寻到,目光却被身旁的一株茎叶已经发黄的小草给吸引住了,他喃喃自语道:“这不是柴胡吗,还是南柴胡呢……”
话一出口,隋戈立即觉得奇怪:作为冒牌中医世家传人,虽然他听过柴胡之名,但绝对不认识这种药草啊,更不可能分辨出南北柴胡的区别。
脑子这么一转,隋戈顿时发现,自己脑子当中好像多出了很多奇怪的东西,比如许多稀奇古怪的植物、药方,还有一套叫做“神农仙草诀”的典籍,创造这套典籍的人名字也很古怪,叫做“仙园真人”。
“神农仙草诀……这不是我昨晚脑子当中出现的金字吗?”隋戈心头越发奇怪。难道,这些东西都跟那玉简有关?可惜,那块玉简却不见了,不然兴许能够发现什么线索。
“柴胡味苦,专主邪热,和山阴之泉服用,寒热立解。” 这时候,隋戈的脑子更加灵光,涌现出更多关于柴胡的信息。
“山北水南为阴,这水潭里面的泉水,不就是山阴之泉吗?”隋戈隐约感觉到,似乎这么一株小小的柴胡,就能够治愈自己现在的感冒发烧。
只是,这什么仙园真人竟然认为柴胡需要相应的泉水来配合治病,却好像跟普通中医见解不同呢。
“管它的,试试再说!”
第4节
隋戈心想道,反正吃掉一株柴胡,料想也死不了的。
只要试一下,就可以检验出这仙园真人和神农仙草诀究竟是否真的有用。
想了想,隋戈将这株柴胡从泥土里面拔了出来,去掉了枯黄的叶子,在潭水里面洗干净,然后就这么和着泉水,将其根部嚼碎吞服了下去。
如此的吃法,味道当然不怎么样,但隋戈还是皱着眉头全吃了下去。
满嘴不散的苦味,让隋戈不禁有些后悔了。
但很快,后悔就被惊喜和激动给替代了。
隋戈赫然发现,自己的感冒症状正在快速消退,整个人明显感觉好多了。
一般来说,中药的效果总比西药来得慢,但隋戈此时的感觉,却是药到病除,神速无比。而且,这药还是他自己亲手“研制”的,难怪隋戈不仅高兴,而且激动万分。
又过了片刻,所有的感冒症状,全部都消失了。
至此,隋戈开始相信,自己脑子当中多出来的这什么神农仙草诀,绝对不是胡编乱造的。柴胡加上山阴之泉,其疗效当真是神!
否极泰来啊!
神农仙草诀……仙草诀,仙草!难道就是老地主念叨的那些古怪药方里面的“仙草”?
“终于明白了!我他妈真是天才啊,哈哈~”
隋戈禁不住得意地大笑了两声,之前的郁闷心情一扫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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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神农仙草诀
飞奔回寝室之后,隋戈换了一身衣服,然后开始琢磨起脑子当中多出来的这套神农仙草诀。
静心凝神之后,隋戈终于在脑子当中“看”到了这本诡异而神奇的典籍。
“剑道、武道、丹道、禅道……大道三千,终归于仙道。老夫另辟蹊径,入草木而得道,渡劫将至,举霞飞升指日可待,唯一之憾事乃一生所学无所寄托,恐此精妙道法就此失传,遂著此典籍,封于鸿蒙石内,留待有缘人……”
囫囵吞枣地“浏览”一遍之后,隋戈发现这门神农仙草诀竟然是一门博大精深道门典籍,而并非单纯介绍“仙草”的。之前被毁掉的那本古书,其实只是这神农仙草诀中的一小部分而已。
并且,撰写典籍的仙园真人,语气颇有些自负,似乎里面的东西很牛逼似的。但仔细想想,人家都是要举霞飞升的牛人了,自负点也是可以理解的。
神农仙草诀中,包括了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灵草种植、灵药配制的东东,另外一部分,却是修行的功法,似乎两者相辅相成。
不过,听仙园真人的语气,灵草、灵药才是他生平最得意的东西。
仙园真人将天下草木按照蕴含的元气高低分为五类,依次为药草、灵草、妖草、仙草、天草。
而以这五类草木配置成的药,也分为凡药、灵药、魔药、仙药、天药五类。
凡药,仅仅能治病、养生;灵药,却能够改善经脉、增加寿元、辅助修行等;魔药,霸道无比,能够让人化身为妖魔;仙药,能够逆转生死,还能够让修道之人提升境界;天药,能够逆天改命,超脱轮回。
典籍当中的诸多灵草,千奇百怪,闻所未闻。以隋戈的见识,自然无法判定其真假。
但是,之前的那株柴胡草,以及老地主鼓捣出来的狗皮膏药,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不啻于一颗定心丸。
在隋戈看来,如果能将神农仙草诀上的各种灵药鼓捣出来,不仅能够治愈老地主的瘸腿,而且还能够凭借其大大发财一翻。老地主就靠两个低等药方,都能成为涌泉村方圆数十里的首富,那么隋戈觉得自己靠着神农仙草诀上的灵药配方,成为亿万富翁也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想想看,如今的社会,医学虽然日渐发达,但是病毒肆虐、污染严重高,再加上什么毒油条、毒奶粉、假疫苗之类的人祸,导致怪病丛生,甚至出现大规模的瘟疫。虽然各种制药厂林立,但是依旧有许多的疾病无法治愈。
但是,凡药解决不了的病症,灵药、仙药一定能够解决吧。
如果能够配制出神农仙草诀上记载的那些灵药,何愁财源不滚滚而来呢。
而他,掌控灵药,医、道双修,财源滚滚,纵意花丛,那是何等惬意。
想到这些,隋戈心头那个激动啊。
激动狂喜一翻之后,隋戈逐渐冷静下来。
神农仙草诀上面的东西虽然牛逼,但是巧妇难为无米催,隋戈手中根本就没有什么灵草,自然也不可能配制出什么灵药来,更谈不上利用灵药来行医赚钱了。
不过,脑子当中多出这么一部典籍来,等于隋戈无形中多了许多知识。
眼下没有灵草,自然也就不能配制灵药,那么当务之急就是一边寻找灵草的线索,一边开始修行,改善体质、提升武力。随后,他用神农仙草诀中的医术给自己诊断了一下,虽然没有什么大病,但是体内也淤积了不少杂质和毒素,看来迟早都要出问题的。
正所谓不知者无惧。脑子当中没有这神农仙草诀的时候,隋戈倒是不担心自己的身体健康,当他用神农仙草诀诊断出有许多杂质、毒素淤积体内的时候,就开始莫名地担心起来了,觉得这些毒素就是身体当中的一颗定时炸弹,必须得尽早排除。
按照神农仙草诀中的说法:“人食五谷杂粮而生百病”。
即是说,是人都会生病。生病的原因,是因为五谷杂粮、肉类等食物当中,都会有后天杂质、毒素存在,人吃进肚子之后,这些杂质、毒素自然也就沉淀在身体当中,到了一定程度之后,便会转为病症。
对于神农仙草诀中的观点,隋戈认为很有道理。曾经,报纸、电视当中报道的那些长寿村,往往都是山明水秀、与世隔绝的村子,而那些癌症村、怪病村,多数都分布在工业污染严重的地方。食物、水源被污染,人自然而然就会得各种怪病。
但是要完全祛除身体当中的杂质和毒素,凡药几乎是没用的,只有通过灵药或者修行。
灵草、灵药虽然现在都没有,所以他只能暂时将注意力放在修行上面。另外,隋戈虽然不是一个迷恋武力的暴力男,但是如果武力值不够的话,英雄救美、除暴安良这种事情就没法去做了。所以,修行这种事情,他认为还是很有必要的。何况,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健康可是头等大事。
神农仙草诀中,修行的第一阶段称之为淬体。淬体,就是淬炼身体。寻常人身体羸弱,且身体中沉淀了许多的后天污秽和杂质,只有将身体淬炼好了,去芜存精,修行起来才能够事半而功倍。
“那就准备淬体吧。”隋戈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连忙“查看”神农仙草诀中的修行法门。
神农仙草诀将修道划分为十二个境界,分别是淬体期、练气期、先天期、筑基期、结丹期、元婴期、化神期、炼虚期、合体期、大乘期、渡劫期、真仙。
修炼的方法,并非隋戈以前从电视、小说中看到的那样,直接打禅入定,呼吸吐纳、吸收天地之灵气就可以修行,也不是靠炼制什么逆天的仙丹来提升境界,而是倚靠草木修行。
按照仙园真人的说法,世间万物,惟独草木可以本能地吸收日月精华、甘露雨雾和天地灵气,这种本能,甚至比修道界一些人所创立的顶级先天功法有过之而无不及。而神农仙草诀则可以将草木的这种本能转嫁于修行者身上,偷天换日,入草木而得道,修得种种神通……
妙啊!
隋戈沉浸在神农仙草诀的玄妙之中,浑然忘记了时间。
寝室里面其他三个人,这时候正在忙碌着洗漱、收拾,准备赶去上课。
“隋戈,你昨晚跑哪里去了——快上课了,赶紧走吧。”
寝室里面的其他三个人已经陆续起床,江涛正提醒隋戈去上课呢。
上课?
隋戈此时正沉浸在神农仙草诀的神妙当中,幻想着武力、灵药来到的种种好处,哪有心思去上什么课,随口说道:“你们先去吧。”
“我靠,美女老师的课你都不去,你疯了么?”高峰一边忙着穿衣服,一边向隋戈说道。
隋戈不为所动,等另外三人离开寝室之后,他又沉思了好一阵,这才离开了寝室,为开始他的修行大业做准备。
第8章 淬体
欲练气,先淬体。
淬体虽然是修行的第一步,但要迈过这一步,却也并非容易之事。
世俗的许多武者,就是利用各种药材再辅以武技来淬炼身体。例如少林、武当之类,不仅武功名扬天下,各种药膏、药丸、跌打酒也是闻名遐迩的。
练武不炼药,迟早要蹉跎。中医不炼气,那就是个屁。
练武之人,一旦被人打伤,没有药物医治,轻则落个残疾、重则一命呜呼,岂不是悲哀。同样,但凡中医名家,谁都有养神练气的本领,否则推拿、针灸、火罐这些技术活,便无法发挥出真正的威力。这也是为何如今中医多江湖郎中、赤脚医生的缘故。
不过,习武之人要练到头开砖石、喉顶长矛、铜皮铁骨、刀斧难伤的淬体大成地步,却往往需要十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
这也不难理解,如果习武太容易的话,铁布衫、金钟罩强者那不是满地跑了。
而神农仙草诀的淬体办法,却是奇诡无比,匪夷所思,而且还是一门速成的法门。
这种淬体方法叫做“偷天换日术”。乃是借一株野草修行淬体,至多一两个月时间,就可有抵别人十年甚至数十年寒暑之功。
尽管有些将信将疑,但想到至多不过浪费一两个月时间,而且暂时又没有别的办法,隋戈当即释然,开始为之做准备。
出了学校之后,隋戈先去花鸟市场上买了一个五边形的陶瓷小花盆,花掉了二十块钱。
随后,隋戈去了古玩玉器市场,准备去买几块玉石。
玉石,被修道者称之为灵石,本身带有一定量的天地灵气,这也是前期修行神农仙草诀的必需之物。
只是,隋戈显然低估了“灵石”的价格——
“喔唷,四百块……你是打算买玉还是买石头哦。”玉器店的老板娘语气不善,“小哥,你知道猪肉现在都十几块一斤了吧。”
进入玉器店,隋戈就被老板娘给鄙视了。但这四百元,这可是他半个月的生活费了啊。
最后,隋戈不得不一咬牙,将半年的生活费全都取了出来,整整五千块啊。
拿到钱之后,隋戈在玉器店砍了一番价,总算勉强买下五块没有经过雕琢的蓝田玉。
从玉器店出来,隋戈当真是心如刀割。如果这什么偷天换日术不管用的话,隋戈恐怕非得一头撞死在墙上不可。
带着花盆和玉石回到学校,隋戈又在路旁的绿化带中挖了一株还未开花的狗尾巴草,一起带回寝室。
神农仙草诀的淬体之术,需要借助一株生命力、繁殖力都极强的野草。隋戈寻思了一下,觉得狗尾巴草挺合适的,在每月几次的除草剂荼毒之下,都还生存得如此之好,那生命力必然是顽强之极了,于是就顺便挖了一株回来。
到了寝室之后,隋戈将寝室门反锁,免得被人打扰。
随后,他将五块玉石分别放在五边形花盆的五个顶角处,按照神农仙草诀中的方法布置了一个简易阵法,然后倒入泥沙,并且将狗尾巴草栽种进去。
这花盆中的泥沙,却也是很有讲究的,是隋戈从栖霞山上找来的一种略带腥味的红色土壤。按照神农仙草诀中的说法,这种土壤称之为“阴月壤”,能够吸月华、通地气。
栽种完毕之后,隋戈捧着花盆来到了阳台上,他仔细看了看,然后才将花盆放到了阳台扶手的拐角处,自言自语道:“嗯,这里应该就是正东朝向了吧。”
最后,隋戈一狠心,用小刀片划破手指,滴了几滴鲜血在狗尾巴草的叶片上。
诡异莫名的事情发生了——
片刻之后,花盆上方三四十厘米处,竟然凭空出现了一小团白色的棉花状云团,那小云团当中,竟然有蒙蒙细雨飘然而下,将整株狗尾巴草都笼罩在这场小小的云雨当中。
云雨!
这是玉石中的灵气聚成的云雨!
隋戈心头狂喜,甚至有种想要大喊、大叫的冲动。
因为在这一刻,隋戈终于完全确信自己的钱没有白花,这部《神农仙草诀》绝对是货真价实的!
这场突如其来的云雨只持续了五秒钟时间就消失了。
在云雨的洗涤之下,隋戈先前滴在狗尾巴草上的鲜血,很快融入到了狗尾巴草的茎叶当中。
刚刚栽种下去的狗尾巴草,立即焕发出一种蓬勃生机,并且隐约之间跟隋戈的精神有了某种神秘而难以言喻的联系。
激动啊!
望着花盆中的狗尾草,隋戈当真是心潮澎湃。
第5节
※※※
早上六点三十分。
夜色尚浓,万籁寂静。
寝室另外三个室友都还在酣睡的时候,隋戈已经悄然从床上爬了起来,然后蹑手蹑脚、悄无声息地来到了阳台上,目不转睛地盯着昨天栽下的那一株狗尾巴草。
经过了灵气形成的云雨洗涤、滋润之后,这一株狗尾巴草当真是生机勃勃,长势喜人。尤其是那细长的叶片,翠绿得如同翡翠一般。别的暂且不论,这神农仙草诀用来养草,当真是有神效。
十几分钟过后,第一缕阳光在东方天际乍现。
此时,几丝白色丝线一般的烟雾从狗尾巴草的叶片上缓缓升起,然后萦绕在花盆上空。
这是狗尾巴草在本能地呼吸吐纳天地灵气!
按照仙园真人的说法,天地间的一草一木其实都会呼吸吐纳,只是它们的呼吸非常悠长,而且无声无息,所以才被许多人所忽略。
而此时,花盆中的这株狗尾巴草,正好在第一缕晨光中吐出它所吸纳的几丝元气。
这几丝元气,就是昨天狗尾巴草吸纳的灵气云雨所转化的。
灵气被吸收转化,就被称为元气。
转化的这个过程,其实就是修炼。
草木吸收天地灵气的修炼,是一种本能,但是这种本能有强有弱。比如人参、灵芝、何首乌之类,修炼的能力就远比普通的草木强大,甚至能够开启灵智,成妖成仙。正因为如此,人服用了这类东西,对身体益处也很大;而诸如狗尾巴草之类,本身修炼的能力极弱,而且寿命极短,所以几乎不可能开启灵智,成为灵草之类。
隋戈花盆中的这株狗尾草却不同,小云雨阵法所产生的云雨,本身就是玉石中攒积千百年的精纯灵气所化,比自然天地中的灵气不知道浓厚了多少倍。正因为如此,只是一夜之间,这株狗尾巴草就在它的身体当中练就了几丝元气。
但隋戈花钱又滴血,当然不是为了辅助这株狗尾草修行,此时看到这株狗尾草吐出几丝元气,心知机不可失,赶忙一张口一吸,要将这几丝宝贵的元气吞如腹中。
可能是感应到了隋戈的不怀好意,这株狗尾巴草赶忙将这几丝元气往自己的茎叶中吸纳回去。
但隋戈昨天的几滴血可不是白滴的,这株狗尾巴草融入了隋戈的精血,便无法抗拒隋戈的行为,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几丝元气被隋戈吞入腹中。
同样的呼吸,但这一口呼吸,却让隋戈有种夺天地造化、飘然欲仙的感觉。
即便在有天然氧吧之称的栖霞山中呼吸,也绝对不会有这种美妙的感觉。
几丝元气入腹,很快就融入隋戈的身体当中。
随后,隋戈张开嘴巴,向花盆吐出了一口气。
这一口气,却是一口恶臭的灰黑色气体,闻之欲呕,慌得隋戈连忙屏住呼吸。
黑气在花盆上凝聚片刻,终于完全消散了。
偷天换日!
隋戈成功地盗取了这株狗尾草辛苦凝练的几丝元气,并且将体内的一口浊气吐了出去。
霎那间,隋戈感觉全身神清气爽、神采奕奕,因为早起而带来的疲惫,顿时一扫而空。
此时,隋戈恨不得能够再吸收几口元气,但这无异于奢望。而那株狗尾巴草,辛苦凝练的几丝元气被隋戈给盗取了,顿时茎叶就开始焉了下来,跟之前生机勃勃的样子,形成鲜明对比。
眼看这株狗尾巴草就要歇菜的时候,一阵灵气聚成的云雨又出现在花盆上空,飘飘洒洒地撒入了花盆中,这株野草再次焕发出蓬勃生机。
看见狗尾巴草枯黄的叶子逐渐转绿,隋戈松了一口气。
这证明他的判断是正确的,这株狗尾巴草的生命力果然旺盛。否则,一旦这株狗尾巴草彻底枯死的话,也就意味着他的偷天换日术彻底失败了。
第9章 野草哥
修行无岁月。转眼间,两周时间过去了。
又是一个清晨,隋戈准时出现在阳台上,准备继续盗取这株狗尾巴草凝练的元气。
尽管这点元气为数不多,但隋戈这些天来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身体状态在逐渐提升,每天脑清目明、神采奕奕,而且精力也比之前旺盛了许多。不过,距离铜皮铁骨、力举千斤的淬体大成境界,却还有很长一段时间。
毕竟,一株狗尾巴草凝练的元气实在是少得可怜。
但神农仙草诀的妙处当然不止于此,隋戈只是在等待时机,等待这株野草的草籽成熟,到那时候,他的淬体之术就将大成。
刚吸收完一口元气,隋戈忽地皱了皱眉头:一种被窥视的感觉涌上了心头。
这种被窥视的感觉,已经不是头一回了。
隋戈将目光投向对面的宿舍楼,只见有好几个人正在慌忙收取他们的相机和望远镜。
“无聊!”
隋戈低声骂了一句,他知道这些人在干嘛。
事情要从十天前说起。那一天,在东大校园论坛上面出现了一个火爆贴,名字叫“神秘野草哥现身发疯校区,勇夺本年度东大第一疯桂冠”。帖子里面,说是草业科学专业有一个大一新生,因为专业不好,心理压力大,刚开学一个月多月就精神失常了,成为今年东大第一个发疯的学生,他在寝室阳台养了一株狗尾巴草,每天呵护备至,体贴入微,平均一天要看护这株野草至少二十次,有时候为了照顾这株狗尾巴草,竟然不惜旷课!更恐怖的是,他每天早上天不亮就蹲守在阳台上,据说是为了让狗尾巴草能够吸收到第一缕晨光……
帖子当中,还附上了几张野草哥精心照顾狗尾巴草的照片。而且照片拍摄得很清晰,将野草哥那种“柔情似水”、“关怀备至”的表情刻画得入木三分。
此帖一出,立即成了“神贴”。当日点击就过十万,顶贴的多达数千条,而且每日递增,并且险些造成校园网服务器崩溃。野草哥,当真是一贴成名。
顶贴当中,一些“知情人”纷纷现身说法。有人说野草哥给狗尾巴浇的水,都是栖霞山上的泉水,而且每天浇的水,都是当天取的“新鲜泉水”,风雨不改。并附上野草哥取泉水的素颜照片一张。
又有人说,亲眼看到野草哥每天都要用湿巾擦拭狗尾巴草叶片上的灰尘,且手法异常“温柔”,就像是在抚摸他的女友一样。
更有甚者,说是亲眼看到野草哥到校外去收集农家肥。并且对农家肥做出了注释:屎尿。
当然,也有人对野草哥表现出了钦佩和爱慕。有一位叫做“红太狼”的女性网友回帖说,野草哥这样的男人,才是真正的好男人,能够将一株野草养护得如此细致周到,做他的女朋友,那一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她都幻想着成为野草哥花盆中的那株野草。并且,这位网友还改编了一首《嫁人就嫁野草哥》的歌曲献给野草哥。
总之,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很显然,这位“野草哥”就是隋戈同学了。并且,他也看到了那个所谓“神贴”。
一开始,隋戈的确有些恼火,但很快就云淡风轻了。因为隋戈觉得,自己好歹也是一个修行者了,觉悟高了,没必须要跟普通人计较,在无聊地的争论中浪费时间。并且,既然这事已经让众多人知道了,再藏着掖着也无济于事。
另外,因为这件事情,草业科学的辅导员周处一找到了隋戈,说是要找时间跟隋戈“谈谈心”,辅导一下他的心理,不过却被隋戈严词拒绝了。
至于那些偷.拍、偷窥的,隋戈也不再排斥了,甚至有时候为了方便这些人拍摄,隋戈还故意只穿一条四角内裤出场,顺便炫耀一下他引以为傲的结实、野性的身板。
“就当是给我免费发布交友信息好了。”隋戈总是这样想。
估摸着那些偷.拍者已经拍到照片之后,隋戈回到了寝室里面,打开电脑,上了校园网。
点开那个神贴,果然他刚才在阳台的照片已经出现在网上了,可见这些人动作何等神速,当让隋戈同学很不满意的是,那些人居然在他的四角裤上打了许多许多的马赛克。
不过,让隋戈小小惊喜的是,昨天晚上又多出了另外一个帖子,名叫“一个被庸人误解的智者——野草哥!”。没想到居然还有人给自己打抱不平,好奇心驱使下,隋戈点进了这个帖子。
帖子是一位名叫“小蛮妖”的网友所写的,帖子当中这样写道:
“有人说野草哥是疯子、心理变态者,我认为这些人都是哗众取宠的庸人而已。不服气的庸人们,不妨仔细看一下最初的照片。野草哥养的这株狗尾巴草,叶片狭长,略带浅红色,茎秆纤细直立,结外生根,其种类应该是金色狗尾草,学名:setaria glauca (linn.) beauv.这种狗尾巴草,花期应该在夏季,但野草哥开始种植它的时候,并没有开花,这说明这株野草发芽生根较晚,属于后天营养不良。事实上,从最初的图片也可以看出这一点。我们再看一周之后的照片,这株狗尾巴草,叶片翠绿欲滴、茎秆粗壮、长势喜人,已经完全摆脱了最初的营养不良特征。更让人惊叹的是,在短短一周之类,这株狗尾巴草就长高了至少三十厘米,目前估计这株狗尾巴草至少应该有七八十厘米高了吧。这样的高度,已经远远超出了普通的金色狗尾草,甚至比得上大狗尾草(s. faberii herrm.)了。仅此一点,就足以证明野草哥的过人之处,至少证明他养草的本领超人一等。如果有庸人不服气,尽管可以亲自试一试。看看你养的狗尾巴草,是否能够达到这种生长速度和健康程度。
另外,看这株狗尾巴草的长势,很快就会开花了,我期待并相信这株野草,一定会开出最美丽的狗尾巴草花来。加油,野草哥!”
感动啊,隋戈没有想到,竟然还有人这么“挺”自己。再看这个帖子下面的评论,却是褒贬不一,因为小蛮妖文中的“庸人”一词,实在颇有些宣战的味道。
回帖当中,有人坦然承认了自己的庸俗,并且指出小蛮妖这个帖子颇有些技术含量。而另外一些人则认为,小蛮妖是在故意炫耀自己的本领,有炒作的嫌疑。更有人认为,小蛮妖可能是野草哥的马甲。
还有人戏谑道:“大家都知道有个词语叫狗尾续貂吧,难道‘小蛮妖’认为这株狗尾巴草能够长出一根貂尾巴出来么?”
但隋戈却知道,“小蛮妖”绝对不是为了炒作,并且她在帖子当中所说的那些东西,绝对不止是单单从百科书上拼凑而来的。因为,就在之前几分钟,隋戈看到这株狗尾巴草,已经开始从茎秆前端伸出一个绿色的毛茸茸的小穗,大概再过几天就会开花了。
只是,隋戈也不知道,这株吸收了天地灵气并融和了自己精血的狗尾巴草,究竟会开出怎样的花来。
想到这里,隋戈心头隐约有些期待。
随后,隋戈关闭了电脑,拧着一个小瓷瓶出了寝室,向栖霞山而去,准备去取泉水。
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几个人鬼鬼祟祟地跟了上去,显然是准备为今天的帖子再加点“猛料”。
到了栖霞山,隋戈故意脱掉了t恤,露出了精壮的上身,暗笑道:“便宜你们这些狗仔了,今天老子半裸出镜了。不过,谁他m再打马赛克我跟谁急!”
第10章 九尾草
“我靠!隋戈,你这株狗尾巴草真刚猛,小穗竟然有……我靠!二十三点五厘米长!比我的……还长一截,威武雄壮,靠!”
高峰在隋戈的目光“监视”下,小心地用塑料尺子量着穗的长度,然后又量了一下支撑穗的茎秆,惊呼道,“这穗下的茎秆,竟然有五十六厘米长!还有这绒毛,至少有两三厘米长,真有王者风范,有霸气!跟老子带的魔兽一样有霸气!”
这些天,高峰没少关心“野草哥”的帖子。原因很简单,自从隋戈出名之后,403寝室也跟着出名了。让高峰做梦没有想到的是,竟然有女生主动跟他搭讪,尽管话题主要都是隋戈和狗尾巴草,但也足够让高峰激动万分了。
“霸气你个头,小心点!”
隋戈在一旁提醒道。如果不是同寝室的人,他绝对不会允许高峰呆在这株狗尾巴草一米之内。
这时候,江涛掏出手机,将镜头对准狗尾巴草一阵猛拍。
隋戈曾一度怀疑,网上流传的那些高清晰照片,是否就是江涛这个“内贼”弄出去的。这家伙,指不定就是用这些照片去跟女生搭讪去了。
不过,此时隋戈心头也是异常的高兴。
狗尾巴草总算是开花了,那么距离他淬体大成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另外,这段时间的养草生活,也让隋戈的心境发生了许多微妙的变化,如今的他,俨然就是一种云淡风轻、悠然自得、闲云野鹤的心境。
按照隋戈的推测,这株狗尾草第二天就会开花。
但是,当他第二天清晨看到这株狗尾草的时候,却是大吃一惊:
之前的小穗上的花苞并未开放,但是却茎秆上又长出了一根新的小穗。
双尾狗尾草!
隋戈自己都吓了一跳。神农仙草诀中只说用野草淬体,却并未说过野草在灵气云雨的滋养下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如今,这狗尾草竟然长出两个“尾巴”,委实诡异莫名。
难道,这株狗尾草已经开始向灵草蜕变了?
狗尾草忽地长出两个尾巴,不仅让隋戈大吃一惊,校园论坛里面,也是一片哗然。
狗尾草谁没有见过,但是两根尾巴的狗尾草,却还是头一回看到。所以,许多人看到双尾狗尾草照片的时候,第一感觉就是这些照片是假的。但是,很快便有许多人亲眼见证了此事,毕竟这株狗尾草就摆放在403寝室的阳台上。
嘲讽“野草哥”的众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闭嘴。
两根尾巴的狗尾草,除了“野草哥”,还有谁能够种出来呢?
“小蛮妖”的技术贴持续跟进,她分析说这株狗尾草可能是基因发生了变异,但其中的原因,她也无法给出。她用了两个字来形容隋戈的这株狗尾草——神奇。
但是,更神奇的却还在后面。
当天傍晚的时候,这一株狗尾草竟然又长出了一根小穗,变成了三尾!
“三条尾巴……这……这怎么可能!”
寝室当中,江涛一脸惊骇之色,结结巴巴地说道,“隋戈,这……真的是狗尾草吗?”
第6节
隋戈没有回答江涛的这个问题,因为现在连他自己都有些纳闷,明明早上都还只有两根小穗,谁想到这才傍晚,居然又冒出来一根,变成了三尾。
两根尾巴的狗尾草,原本已经算是异类了。这下倒好,半天的功夫,居然又成了三尾,看来这一株狗尾草,注定是要引起悍然大波呢。
校园论坛上面,此时更是炸开了锅,回帖数量唰唰地往上窜,网站服务器几近瘫痪,比那些所谓的美女、艳照类帖子火爆太多了。
事态发展成这个样子,连隋戈自己也没有料到。谁会料到,一株狗尾草,一个野草哥,竟然能够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难道是因为大家都太无聊的缘故?还是大家对各种艳照已经审美疲劳了,就喜欢看点绿色的纯天然的植物照片?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江涛望着这株狗尾草,脸上的表情忽惊忽喜。
“你知道什么?一惊一乍的。”隋戈道。
“这一株狗尾草,是妖草!”江涛故作正经地说道,“嗯,一定是这样。依我看啊,多半是有狐狸精的元神或者鬼魂依附在上面。”
“狐狸精?”隋戈对其嗤之以鼻道,“江涛,你是不是玄幻小说看糊涂了?”
“我可不是乱说。”江涛振振有词道,“常言道,‘狐朋狗友’,说明狐狸和狗都是一类,跟狗尾草也是有联系的。再说了,除了狐妖,什么东西有两根、三根尾巴呢?《聊斋》你应该看过吧,里面那些狐狸都很通灵,而且最喜欢跟你这样的白面书生整出点孽缘呢——”
“打住!”隋戈赶忙打断了江涛的话,说道,“你丫就别瞎扯蛋了,免得蛋疼。要说白面书生的话,我是八竿子打不上,如果你不戴眼镜还有点像。不过,真要有什么狐狸精,当心把你小子吸成人干。”
“人干就人干。那啥……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狐狸精,那可都是千娇百媚的主啊。”江涛笑嘻嘻地说道,然后将目光投向花盆中的狗尾草,“我感觉啊,这株狗尾草可能还会继续长出尾巴。啧啧,要是长出了九条尾巴,我看你还怎么说!”
江涛这话本来也只是调侃,谁知道,却一语中的。
两天之后,隋戈的这一株狗尾草,竟然真的长出了九根花穗。
九条尾巴的狗尾草!
九尾草?
听起来的确是有些邪门呢。
就连隋戈自己,也有些被震惊了,暗道这神农仙草诀当真是有夺天地造化之功。区区一株狗尾草,竟然都能够生出这样巨大的变化来。
之前说野草哥是疯子的那些人,集体哑火了。
东大的学生,也算是见多识广之辈,但是这九条尾巴的狗尾草,却是从未有人见过,甚至,以前连听都没有听过。
“神秘”的野草哥。
如今,校园论坛上面,都是用略带敬畏的“神秘”二字来形容野草哥的。
另外,野草哥和九尾草的事情,也终于突破了东大校园的范围,开始散播得更远了。
但是隋戈并不关心网络上的事情,对于那些试图到403寝室中来观望狗尾草的人,隋戈更是将他们严拒门外。他只关心这株狗尾草什么时候开花、结籽,然后用它来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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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美女主播
狗尾草终于开花了。
而且这株狗尾巴草开的花,也的确是很给力,长达二十多厘米的花穗上,掩映在绿色钢针一般绒毛中的淡紫色细小花朵,密密匝匝,成千上万,还释放出清雅的花香。
从根部到花穗,这株狗尾巴草足足有一米六高,已经接近了一个人的高度。并且,这株狗尾巴草叶片笔直坚挺,如同一支支翠绿色的短剑,叶片中间的紫色纹理,清晰分明。茎秆粗壮,花穗修长而挺立,居然没有像普通狗尾巴草一样弯曲。就连一部分裸露在泥土外面的根茎,都显得粗壮甚至有几分狰狞。
尤其是九条尾巴聚在一起,当真是像高峰说的那样——狗尾草中的皇者,有霸气!
隋戈站在狗尾草旁边,自我感觉无比良好,觉得被这么霸气的狗尾草衬托着,他自己都有点霸气外露的感觉了。
一张接一张的狗尾草照片传到网上,几乎让所有人都惊得目瞪口呆了。
“隋戈……东江市报社、电台的人来了,要采访你呢!”
中午的时候,江涛飞奔进寝室,上气不接下气地向隋戈说道。
隋戈站到阳台上一看,果然,宿舍楼下一队人马正在门口登记,人群中有人扛着摄像机……
“我勒个去!报社、电台这些家伙吃饱了撑着没事干吗?一株狗尾草而已,用得着上报、上电视吗?”隋戈郁闷地说道,他可不想去应付这些无聊的八卦记者。
“话不能这么说。”江涛笑道,“九尾草这种新闻,至少比东江晚报每天刊登的寻狗找猫、每日一奸这类新闻强多了,嘿——你真不打算接受采访,打算跟他们玩躲猫猫?”
“躲你个头,直接叫他们吃闭门羹!”隋戈说道。
“这么拽?”江涛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如果是东江电视台的蓝兰大主播呢?”
蓝兰!
听到这个名字,隋戈小心肝忽地一抽,没办法淡定了。
蓝兰,这可是东江市出了名的美女主播啊。她是从东大新闻学院毕业的,曾经也是东大校花级的尤物,但眼高于顶、一直抱持单身,号称“冻矢女”,俗称“冻死你”。据说,但凡有勇气向她表白过的男生,就像是被冰箭射中心脏,冰冻,然后碎裂成冰渣。
另外,蓝兰也算是成功白领女性的典范,出道刚一年,她主持的“东江视点”栏目,收视率就一直处于电视台前三之列,绝对是东江电视台的当家花旦。每天下午六点,学校食堂里面,都有不少人一边吃饭,一边观看她的栏目。还有人说,看着她的节目吃饭,比健胃消食片都管用,饭量都要增大不少,啥叫秀色可餐,这就是!
对于美女的采访要求,隋戈同学实在无法狠心拒绝。所以,他只是将报社和其他闲杂人等给赶了出去,就留下了蓝兰和她的助手,以及一个摄像师。
至于江涛,隋戈可不敢赶他走,否则这小子说不定要跟他拼命呢。
蓝兰一进寝室,隋戈和江涛的目光就被她给吸引住了,几乎直接忽略了她的助手和那个摄影师。以至于采访结束的时候,隋戈连助手和摄影师是公是母都没有弄清楚。
蓝兰长着一张瓜子脸,双眉修长,弯弯如月,皮肤白皙,她只在左耳佩戴了一枚镶金珍珠耳坠,雪白的珍珠和黑色如瀑的长发相得益彰。今天,她穿着一身米色的职业套裙,显得干练而精明,一双腿虽然没有丝袜包裹,但却一样修长而性感,小巧的双足上踏着一双紫色时尚高跟鞋,愈发显得她的身材高挑,几乎都可以跟隋戈一米八二的个头比肩了。
丰盈修长的身材,独特的职业气质,简直就是白领丽人ol中的完美典范!尤其是那身套装,让隋戈不禁幻想出制服的罪恶感来。
但是,当隋戈接触到蓝兰目光的时候,却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这女人的目光好冷!
蓝兰的一双大眼睛,本来黑溜溜的,显得明亮而有智慧,但是那眼神,却好像冰刃一样,让人望而生寒。隋戈总算明白,“冻矢女”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了。
“这丫头,跟谁这么苦大仇深啊?”隋戈心头嘀咕道,却没有移开目光。不仅如此,这厮看蓝兰的目光,那简直就应该用直勾勾、**裸来形容了,夸张一点说,眼珠都快蹦出来了。哪像江涛,目光很含蓄地隐藏在眼镜下面,小瞟小瞟的,真像是一个正人君子。
隋戈心想,你不是冷么,我就用灼热的目光来给你加点温度。
蓝兰看着隋戈的表情,微微皱了皱眉头,眼前这家伙高高大大、长像也不错,但是这看人的眼光,也太那啥……荡了吧,这素质,哪像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
蓝大主播哪里知道,隋戈同学自从得到神农仙草诀开始淬体之后,这胆识和觉悟都跟着上去了。一般小男生会在大美女面前露出自卑、羞涩等神情,但隋戈却不会。
作为修行之人,就是要直达本心,敢想敢为,无需修饰、不加掩饰。
“请问,你就是隋戈同学吧?”蓝兰问道。虽然眼神很冷,但是她的话音依旧如同春风化雨一般舒服,软绵绵的,跟棉花糖似的。
“没错,我就是隋戈。蓝兰师姐,你真人比电视上漂亮多了。”隋戈笑着说道,伸出手去要跟人家握手。握手本来只是礼节性的动作,但是配合上隋戈这直勾勾的目光,那就显得有几分猥琐了。
不过蓝兰可是见惯风浪的人物,蜻蜓点水般跟隋戈一握,便抽走了她柔嫩滑腻的手掌,然后微笑道:“隋戈同学,我们想对你和养的那株奇异狗尾草进行一个简短的采访,不知道你现在有时间吗?”
尽管蓝兰在微笑,但笑容中却带着浓烈的寒意。
寒冷的微笑?
“时间,就像那啥……挤一挤总是有的嘛。”隋戈这时候居然还能笑,目光正好从蓝兰胸前掠过,那里山峦高耸、沟壑深邃,看来她是不用挤都会蹦出来了。
“隋戈同学——”蓝兰实在受不了隋戈这种目光,微微有些不满地横了他一眼,然后继续说道,“那么,我们马上开始采访?”
“等一下——”隋戈说道,“我这是头一回上电视,要不要化妆呢?”
蓝兰再冷,这时候也不禁哑然失笑,心道你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明星,能上电视那都是你小子的福分,莫不成还要给你找个化妆师,但她嘴上却说:“不用了,你就这个样子吧,我看已经很帅了。”
这本来只是一句奉承的话,谁知道隋戈却厚着脸皮承认道:“嗯,我也觉得最近是帅了不少。就是这发型,还有点凌乱,让我抹点水,梳一下……”
蓝兰觉得有些快要受不了这家伙了,说道:“那就开始采访吧。”
“等等——”
隋戈向那摄像师说道,“哥,你的镜头别往我的床上扫啊,这又不是拍床戏。何况,我的被子也没叠,跟狗窝似的,这要上了电视,还不得坏了我的光辉形象……”
蓝兰在一旁愣住了,心说这家伙怎么这么多废话呢。
折腾了一阵之后,采访总算正式开始了,蓝兰用她那独特的温婉声音说道:“隋戈同学,关于你的事迹,已经在东大传得沸沸扬扬了。请问,你为什么会选择养一株狗尾草呢?”
“因为我喜欢。”隋戈答道,“喜欢一个人都是不需要理由的。喜欢一株草,也是一样。”
“呵……隋戈同学有些幽默呢。”蓝兰职业式地微微一笑,继续问道,“但是,你养的这一株狗尾草,可是非同一般呢,听说它长了九条尾巴,可否让我和东江市的观众们看看呢?”
“可以,但是请不要触碰,它不喜欢接受陌生人的爱抚。”这话是隋戈向蓝兰的助手和摄影师说的。
这时候,蓝兰和隋戈已经来到了阳台上。
看到花盆中那一株狗尾草,蓝兰的脸上也泛起了惊骇之色,亲眼见证之后,她才终于肯定,网络上疯传的那些照片都是真实的,这一株狗尾草真的长了九条“尾巴”,实在是不可思议!
蓝兰没有忘记自己采访的任务,惊骇了片刻之后,她继续向隋戈说道:“这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九条尾巴的狗尾草,我也还是头一次见到呢。隋戈同学,请问这一株狗尾草,是你用科学实验改良过新品种吗?”
“呃……不是,它只是我从校园绿化带中随便挖出来的。”隋戈说的也是实话。
这个答案显然不能让蓝兰满意,作为新闻工作者,她决定挖掘出一点深层次的、有意义的东西,所以她继续问道:“这么说来,它原本只是一株普通的狗尾草而已。那么,你是怎样将它养成这样的呢?”
隋戈没有急于回答,他来到狗尾草旁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做出很有感悟的样子,说道:“蓝姐,你这个‘养’字用得好啊。无论养花养草,养狗养猫甚至是养人,最重要的一点是什么呢?”
“是爱啊。”隋戈自问自答道,“是爱,让这株狗尾草超越平凡;是爱,让它绽放美丽;是爱,让它开启了基因锁,获得了超凡的能量……正如莎士比亚所说——爱,可以创造奇迹!这就是爱的奇迹!”
蓝兰被隋戈的一番话雷得外焦里嫩,此时她心中只剩下一个念头:就是用手中握着的长麦克风,狠狠地塞进这厮的嘴巴,然后将他踢下阳台去。
蓝兰等人离开了。
隋戈这才想起江涛是要问蓝兰要签名的,便问道:“江涛,你不是要蓝兰的签名么?”
江涛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叹道:“我实在提不起勇气开口,有压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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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不速之客
当天晚上,隋戈上了电视台。不过,他的那番即兴发挥、发自肺腑、充满感悟的话,却被剪辑掉了。
隋戈感觉得到,他给蓝大主播留下的印象很不好。不过,他也没有办法,这株狗尾草的秘密,他无论如何也不会透露给别人知道的。
况且,在隋戈看来,要在一个美女心中留下深刻印象是一件有难度的事情。如果不能留下好印象,那么就留下坏印象吧,总好过什么印象都没留下。比如,火车上那位水灵御姐,隋戈相信她一定不会忘记自己的,尽管在她心头,隋戈的地位可能就跟那张狗皮膏药似的。
对于蓝兰这样的美女,隋戈可是有野心的,而且野心还很大。
不过,他很清楚,当务之急是催熟草籽,淬体成功。若是不能提升武力值,又不能培育出灵草,一切都只是幻想、泡影而已。
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野草哥的名头那是越来越响了。要说东大的学生会主席,不一定谁都知道,但是要问起野草哥,那绝对是无人不知。
尤其是上了电视之后,隋戈这名头就更响了,连带着那株狗尾草,也开始有人惦记着了。
第二天中午,敲门的声音响了起来,一个穿着西装的人大摇大摆走入寝室,隋戈等四人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第7节
来人正是草业科学专业的辅导员周处一,凭着他舅舅的关系留校的,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辅导员,却满口官腔,让人觉得不爽。
周处一走进寝室,一屁股坐在书桌旁,并随手从书桌上拿起一包烟,拣了一根抽了起来,然后又顺手将这包烟揣入了自己兜中。
高峰见状,怒由心生,这包烟显然是他的,但他却只是敢怒不敢言,只是狠狠地敲击这鼠标,疯狂砍杀魔兽,以发泄心中的怨气,然后心里面将周处一操了百八十遍。
周处一极其装逼地吐了一口烟圈,才慢条斯理地向隋戈说道:“那个……隋戈同学,这个……你最近在东大名气不小啊,而其还上了电视呢。不错嘛,也算是间接给我们农学院,草业科学专业争了一口气啊。你养的那株狗尾巴草,我在网上看了,长得不错嘛,说明你养草的方法很科学,很有值得我们研究和学习的地方嘛……”
“周导,你找我究竟有什么事呢?直说吧。”隋戈直接问道,他实在不想听周处一的这些官腔调调。
不就是一个辅导员而已,装什么逼啊,他以为自己是东大的校长么。
周处一面露讶色,显然没想到隋戈竟然敢打断他的话,有些不悦地说道:“是这样的。隋戈同学,系上打算将你养的这株野草制成标本,长期保存。并且,系上会派出一个科研员对这株野草的样本进行分析、实验,看看是否具有科研价值。所以,希望你配合一下,将这株野草送到系上实验室,并且写一份详细的养护报告。如果研究出什么成果,你真的就是一举成名了。”
说着,周处一起身,并打算轻轻拍拍隋戈的肩膀。显然 ,他认为这件事情已经办妥,根本不需要再听隋戈的意见了。
但隋戈身子一偏,却避开了周处一的手掌,然后冷冷道:“对不起,周导,我不想将它做成标本。”
“什么!你……你这是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尊重领导!目无尊长、藐视校规!”周处一立即变色,训斥道,“隋戈同学,你是不是有点得意忘形了!你好好想想,这件事情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对不起,这株狗尾草是我养的,我绝对有权自行处理。”隋戈毫不客气地说道,“况且,当初我养草的时候,周导你不是认为我发神经,还要给我心理辅导吗?”
“你!隋戈,你可别忘了,你最近旷课多少节了!你要跟我作对,当心挨处分,卷铺盖滚出学校!”
周处一恼羞成怒,变成了**裸的威胁了。
“开除我?恐怕也是院系领导和学校领导才能做主吧。”隋戈冷冷道,根本不吃周处一这一套,“这种决定,应该不是你一个辅导员能够下的吧?”
哐当!
周处一脸色铁青,摔门而去。
“隋戈,你真够胆!”看到周处一离开之后,高峰伸出拇指赞了一声。
“我赶紧传网上,让大家集体声讨周处一这个禽兽。”江涛一肚子坏水地说道,“标题就叫——狗尾草事件再生波澜,野草哥怒触周辅导!”
此帖一出,校园论坛上面顿时骂声一片。
但很多人也表示担心,认为野草哥此举,很可能会遭致周处一这样的小人报复。毕竟,周处一以前还是东大学生的时候,名声就不怎么好,据说跟社会上的混混有往来,算是校痞了。
就连冷静下来的高峰、江涛和柳小童,都有些担心隋戈会惹上麻烦。
惟独隋戈自己,却没有半点担心。
标本?
隋戈在心头冷笑一声。他耗费了五千块钱,又耗费了这么多的精力和心血,这才养出这么一株狗尾草来。做成标本,那岂不是让他血本无归么?至于研究,隋戈就更不可能把这株狗尾草送去研究了,也许从外表上,这株狗尾草看不出太多的玄虚。但如果进行科研分析,就很难说了,他才不想给自己找麻烦呢。
况且,这株狗尾草再过几天就差不多成熟了,淬体大成当真是指日可待。至于什么处分,眼下他根本就不会在乎。哪怕被开除学校又如何,有了神农仙草诀,他隋戈啥事不干,就揣颗平常心,配几包灵药,带几张狗皮膏药,走遍天南地北,照样能吃香喝辣、纵意花丛。
四天之后,隋戈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
早上的时候,隋戈发现这株狗尾巴草已经不再吐出元气了,于是他知道草籽要成熟了。
无论是开花还是成熟,这株狗尾巴草的生长速度,显然都比普通的狗尾草快了不少。
不过,尽管这株狗尾巴草没有吐出元气,但隋戈却感觉到它仍然在吸收从玉石和天地中的灵气,并且吸收的速度比之前甚至更快。这些灵气,全部都涌到了穗上,融入到它的每一粒即将成熟的种子当中。
沐浴在明媚的晨光中,这株狗尾草正发生着难以想象的变化。
翠绿的花穗,逐渐变成了饱满、沉甸的谷穗。花穗上面那些绿色的小绒毛,也开始变成金黄色,且锐利得如同一根根金针一般,在阳光下还能够隐约看到反光。
随后,叶片、茎秆也开始变黄,变成了绚丽而略带诡异的黄金色。
是的,如同黄金一般的颜色,且带着黄金一般的光泽。跟之前翠绿如同翡翠的样子,已经截然不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如今,那些尖锐的叶片更像是锋利的短剑了,而上端的九条小穗,看起来却像是一个个威武的狼牙棒,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金光。
尽管这株狗尾草叫做金色狗尾草,但恐怕没有任何一株金色狗尾草能够长成这般模样,更不可能拥有这样的气势。或者正如高峰所说,这株狗尾巴草有一种霸气,有王者风范。
但隋戈却能够感觉到高峰等人无法看到、感应到的东西——生机。
尽管这株狗尾草已经开始成熟并走向死亡,但小穗上的那些草籽,却储存了异常强大的生机。隋戈甚至觉得,一旦这些草籽破土发芽,恐怕任何除草剂都休想杀死它们。亦或者,纵然是将这些草籽撒在沙漠中干涸数十年、百年,只要它们得到天上降下的一滴雨水,都能够生根发芽。
至多到明天下午,吸收了足够阳光和灵气之后,这株狗尾草的种子就会完全成熟。
隋戈心头,已经开始跃跃欲试了。
第二天中午。
隋戈照例从食堂吃饭归来,然后迫不及待地到了阳台上,观察宝贝狗尾巴草是否成熟。
只是,当隋戈来到阳台上的时候,却不禁傻眼了——
这株狗尾草竟然不见了!
第13章 暴揍辅导员
我擦!擦!擦!擦!
隋戈简直要抓狂了。
如今眼看就要收获种子,到了这等关节,谁他妈竟然偷走了他的狗尾草。什么云淡风轻、闲云野鹤的心境,一下子都崩塌了,隋戈心头只有愤怒和杀人的冲动。
冷静!冷静!~
隋戈在心头反复提醒自己保持冷静,寻找线索。寝室的门锁都很完好,这说明对方应该不是破门而入。如果不是破门而入,当然也不会是飞檐走壁而来的,虽然隋戈相信有这样的人,但至少不会在大白天来干这种事情吧。
况且,为了一株狗尾巴草,也不值得啊。除了隋戈自己,谁知道这株野草的真正作用?
谁会干这样的事情呢?
难道——
隋戈脸色一变,忽地想到了什么。
他一下子冲到了公寓门口的管理室。询问了一下,果然是周处一从管理员这里拿了备用钥匙,说是要去学生寝室检查卫生。
周处一!
隋戈大恨!
他没想到周处一这家伙竟然下作到这种地步,居然直接就把他养的狗尾草给弄走了。当然,周处一这么做,也许并不是一定想要一个狗尾草标本,他应该只是想给隋戈一个教训罢了,谁让隋戈之前让他下不了台呢。
听见周处一这家伙刚走不久,隋戈拔腿就追了上去,往农学院办公楼狂奔而去。
功夫不负有心人,隋戈在农学院办公室楼下截住了周处一。
周处一见隋戈眼神不善,沉着脸训斥道:“隋戈,你真是一点不识大体、不识抬举。你知道吗,我是代表农学院和学校来取标本的,你最好是好好配合。要不然的话,哼,就凭你入学以来的表现,足够给你一个处分了!你——你要干什么,你这是什么态度!”
“把花盆给我!”隋戈怒吼道,一脸凶相,“要不然,我让你马上后悔!”
隋戈这一吼,立即引来了不少人围观。
因为之前江涛已经将声讨周处一的帖子发到了网上,所以很快大家都弄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如今,看到周处一堂堂一个辅导员竟然要抢夺学生的一盆野草,无不义愤填膺,更有学生出言指责。强取豪夺学生的东西,这周处一跟强盗有什么两样。
但周处一岂是什么好鸟,他去年才从东大毕业,靠着教导处主任舅舅的关系,才得以留校。今年刚做辅导员,如果连一个学生都收拾不了,他觉得以后恐怕在东大就没什么威信了。所以,他今天非得跟隋戈卯上不可。
于是,周处一干脆将花盆往地上一放,指着隋戈的鼻子说道:“隋戈,你想干什么!我今天就是要把这盆狗尾草送到实验室去做标本,我不信你敢为了一株野草跟我动手!哼!你要是有觉悟的话——”
“觉悟你妈个头!”
想起这盆狗尾巴草花了自己半年生活费,又耗费了如此多的心血,居然被周处一给偷走,隋戈再次怒吼一声,一拳轰在了周处一鼻梁上。
周处一在读大学的时候,其实没少打架,但是他没想到隋戈竟然敢跟他动手,而且隋戈的动作竟然这么快,这么猛,这么狠,以至于周处一完全没有反应过来。
噗!
只一拳,周处一就鼻血长流,踉踉跄跄地跌在地上。
围观的学生也傻眼了,所有人心头都是同样一个想法:
野草哥疯了!他真的疯了!他终于疯了!
一个学生,如果没有疯的话,怎么也不会因为一株野草跟辅导员干架啊。毕竟,这种事情闹大了,很可能会被学校开除的呢。
隋戈也没想到,自己这一拳竟然威力如此惊人。看来,这段时间吸收草木元气来淬炼身体,已经初有成效了。
周处一伸手抹了抹脸上的鼻血,再也顾不上什么辅导员的风范和素质了,完全恢复了校园流氓的本来面目,从地上站起来,向着隋戈露出狰狞之色,喝道:“你他妈敢打老子!老子今天就让你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
说着,周处一轮着拳头就向隋戈狠狠脸上狠狠砸了过来,然后右脚抬起,往隋戈胸口踹去。
只一出手,就可以看出周处一这家伙是个常打架的主。如果是以前的隋戈,就算是身板硬朗,但遇上周处一这样的校园流氓,恐怕也讨不到什么好处,但如今隋戈虽然只是淬体初期,却也是耳聪目明、反应灵敏,轻松地就避开了周处一无往不利的杀手锏,脚下一勾,再次将周处一放倒在地,摔了个嘴啃泥。
这时候,两个保安从办公楼冲了出来。
隋戈很清楚,保安肯定不会保护他的安全,赶紧抱起花盆,火速连踹周处一几脚,然后逃之夭夭。
四周的围观者,还在对一脸惨象的周处一拍照,议论纷纷,谁也没有去拦阻隋戈。
隋戈没有回寝室,直接抱着花盆上了栖霞山。
坐在山路旁的一块石头上,隋戈大口地喘着粗气。
幸好,周处一并没有弄伤狗尾草的茎叶,否则哪怕弄伤一片叶子,对隋戈的损失都难以估量。
因为很可能会导致偷天换日术失败,那时候就只能重新再来了。
也正是这个原因,隋戈才会在盛怒之下对周处一拳脚相加,毫不留手。
知道寝室暂时回去不得,歇息了一阵之后,隋戈沿着山路向上走去。
无论如何,他必须等到狗尾草的草籽完全成熟,然后将这些草籽收起来,留着淬体所用。
栖霞山上,男生搂着女生,女生搂着男生,而隋戈,却搂着一个花盆,花盆当中是一株接近一个人高的狗尾巴草,简直是另类到了极点。山林中的那些情侣们,看到这个样子的隋戈,不由得指指点点,纷纷侧目观望。并且,还有人在低呼“野草哥”的名字。
说来也是奇怪,尽管隋戈已经是东大的“名人”了,但并没有多少人跟他正面接触,似乎许多人都认为“野草哥”的精神可能有些问题,至少性格比较偏激。这样的人,一旦被激怒,往往都是非常可怕的。而今天,发生在周处一身上的事情,无疑会成为最好的证据。
隋戈独自一人抱着花盆来到了山顶。
午后的阳光洒满了天地之间,山顶上,有微风拂面而过。
花盆中的狗尾草,在阳光中显得更加金光灿灿,小穗上的草籽,变得更加饱满而充满生机。
而山林四周其它那些狗尾草,但跟隋戈这株狗尾草比起来,简直就是云壤之别。
隋戈就这么坐在山顶的草地上。
等待着。
阳光逐渐变成了霞光。
当晚霞满天的时候,花盆中的狗尾草终于成熟了。
第8节
金灿灿的叶片、茎秆,开始迅速干枯,而小穗上的草籽,每一粒都变得菱角分明,金光闪闪,仿佛整株狗尾草的生命力都全部涌入到了草籽当中,让这些草籽蕴藏了无比强大的生机和元气。
随后,九根小穗自然而然地脱落,而干枯的叶片和茎秆,竟然如同风化一般,被山风一吹,居然就变成了尘埃,随风飘散得无影无踪。
隋戈心头一阵激动,不再迟疑,连忙将九根小穗小心翼翼地装入一根小塑料袋中。
将这九根小穗拿在手中掂了掂,隋戈竟然觉得有一点沉甸甸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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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警告处分
第二天,关于隋戈的处分决定就下来了。
当处分决定下来的时候,所有人都不禁傻眼了,校园论坛上也是一片哗然。
警告处分。
居然只是一个不痛不痒的警告处分,外加一点劳动处罚。
这样的结果,实在是太令人意外了。公然殴打学校辅导员,这种事情最次都会挨一个记大过的处分,何况被打的还是周处一这样的关系户。不过,处罚的结果虽然出人意料,但无疑也是很解气的。周处一偷抢狗尾草的视频,早已经传到了校园网上,尽管后来被教导处的人给和谐了,但相当一部分人都知道事情是怎么一回事。
在许多人看来,周处一这样的人,那就是欠揍。
这一个处分决定,让隋戈自己都有些惊讶。
“隋戈,你不会真是什么太.子党吧?”江涛问道。
“别听论坛上的那些人瞎说。”隋戈说道,他心头也很纳闷。要知道,他家在东大压根儿就没什么关系,那么照理说也不会有人替他说情才是。但是,如果没有人帮忙的话,殴打辅导员这种事情,落在任何学生身上,恐怕至少都是一个记大过的处分。警告处分,根本就算不上什么处分嘛。
现在,校园论坛上面许多人怀疑隋戈是***、富二代,而且还是那种无心正事、寄情于花花草草的低调***。对于这些言论,隋戈也懒得去澄清,不过他也有些奇怪,为何这件事情居然大事化小了。
一个警告处分,加上一点劳动惩罚,完全就是不痛不痒嘛。
隋戈原本已经做好了退学的打算,但事情既然峰回路转,他当然也没有必要非要离开学校。大隐隐于市,以他目前的情况,呆在学校当中修行,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如今,隋戈已经取到了狗尾草的草籽,只待冬去春来,惊蛰时节,便可以将这些草籽撒入土壤中,借助这些草籽的元气来淬炼皮肉、洗筋伐髓。
只是,要等到惊蛰的话,那还要好几个月时间呢。
正在纳闷之际,隋戈看到桌子上面给自己的那份处分决定,脑子当中灵光一闪,目光紧盯着五个字:
温室棚锄草。
这真是一个体贴的处罚!
隋戈忽地笑了起来,心头豁然开朗。
而此时,躺在校医院当中的周处一,却是另外一番光景了。当周处一得知农学院给隋戈的处分仅仅是一个警告的时候,气得他一把扯掉了身上的绷带和纱布。周处一其实只受了点皮肉之伤,但是为了将隋戈搞出东大,他才故意装得受伤很严重,并且死皮赖脸地要住院治疗。
但现在,处分决定已经下来,周处一再装病也没什么意思了。而且,这医药费,估计还得自己付一部分,因为农学院的处分决定中,竟然没有提及让隋戈支付医药费。
“许衡山这老东西,真是个老不死!”得知是有人左右了农学院对隋戈的处分决定,周处一恨得咬牙切齿,但又无可奈何,毕竟连他舅舅,也不敢不给那人面子。但是他实在不明白,那人为何会帮隋戈这个乡下小子。
出了医院,周处一在一个僻静的地方掏出手机,然后拨通了一个号码,说道:“铁龙哥吗,我是周处一啊……对,在东大当辅导员呢……这两天,有个不长眼的学生惹火了我,但是我现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不好亲自动手啊,麻烦铁龙哥你叫几个兄弟教训他一顿,下手狠点,凭铁龙哥你和我的交情,这点事情应该没问题吧——什么,五千块?那我等会儿转到您帐上,打折他一只手就可以了,我到时候联系您。”
挂了电话,周处一顿时觉得心情好了不少,脑子当中已经开始想着隋戈跪地求饶的场面了。
※※※
农学院的植物培育基地,坐落在栖霞山下面,占地约莫二十亩。
这个植物培育基地,见证了农学院的荒废和没落。
整个植物培育基地,建在一个陈旧的院落当中,破旧的火砖围墙,锈迹斑斑的铁门,平时只有一个耳朵不太灵光的老大爷在守门。
基地里面,有许多珍稀树木,但好像已经长期无人管理的样子,长得要死不活。
里面的温室棚,一共有六个,因为农学院课程需要,还勉强能够使用的样子,但棚子外面的钢筋,似乎也在铁锈的侵犯中悲惨地呻吟。
劳动处罚,原本只是一种象征性的处罚而已,但是隋戈却没有想到,教导处居然派了一个“监工”过来。这人叫赵东健,是东大教导处的一个员工,被周处一叫过来“督促”隋戈劳动。
赵东健明白周处一的意思,是要让隋戈在劳动处罚上面吃点苦头。
骨头里面挑刺的事情,谁不会做。
所以,赵东健特意为隋戈挑选了一个空间最大、杂草最多的温室棚。
这个温室棚的内部空间足足有一间大教室那么大,高约四米,一走进去,便闻到一股怪味,似乎这地方已经很久没有人光顾似的。而事实上,这里的确是无人光顾,棚子四周花架上的花盆里面的泥土都已经干裂了,里面种的植物更是早就干死了。而温室棚的里面,更是异常的干燥、板结,长满了各种杂草,五花八门的。很显然,这里至少已经有一个暑假无人打理了。
赵东健耸了耸鼻孔,似乎不想在这里久呆,向隋戈说道:“呐……就是这个温室棚了。隋戈同学,今天你就把这个温室棚里面的杂草全部连根拔掉吧,一颗活着的杂草都不能留下,当然也不能找人来帮忙。这是学校给你的处罚,所以你一定要认真对待,希望今天的劳动,能够让你思想觉悟有所提高,以后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了,放学的时候我再来检查验收。”
隋戈往温室棚里面瞅了瞅,心想这个家伙八成就是周处一那个傻逼找来刁难自己的。这个温室棚里面全他妈是杂草,别说一天,就是两三天也不一定能够拔完。
赵东健看见隋戈脸色不爽,心道:“没错,老子就是来刁难你小子的,谁让你得罪了教导处处长的外甥呢。今天你小子要是拔不完这些草,我就说你小子故意逃避学校处罚,到那时候,你就等着额外的处罚吧。就算是你能够拔完这些草,也会把你小子累成死狗一样!”
“那啥……赵老师,放学之后麻烦你早点来验收,我今天事多,过时不候哦。”隋戈淡淡地说道。
“放心,我一定会准时、严格地验收。”赵东健将“严格”二字说得很重,心想这小子果然是一个刺头,但是你再刺头,今天也注定了要被老子收拾得服服帖帖。
第15章 银音灵蟮
吩咐完毕之后,赵东健迫不及待地离开了温室棚,然后又叮嘱守门的老大爷,不准将不相干的学生放进去帮忙,免得这小子耍滑头。
赵东健离开之后,隋戈连忙打开了排气扇,空气流通之后,呼吸总算顺畅起来。
棚子里面的温度,保持在二十三摄氏度左右,果然比外面高出了好几度。而这,正是隋戈所期望的。
因为这个温度,正适合狗尾巴草的草籽发芽。至于拔草,隋戈根本就不鸟。赵东健这种人,不过就是周处一使唤的狗腿子,隋戈连正主儿都敢揍,又哪会怕区区一个狗腿子。隋戈来这里,可不是老老实实进行劳动处罚的,而是来这里进行淬体的。
按照神农仙草诀中的方法,淬体要等到“惊蛰”时候,将融合了精血的草籽种下,然后等待草籽破土而出,借助草籽庞大而旺盛的生命力,彻底改变修行者的体质。
但那样的话,隋戈就得苦等一个冬天了。
原本,隋戈也没有什么好办法,谁知道农学院的这一张处分决定,却让他想到了办法。
惊蛰时节,正是春天气温回升、万物复苏的季节,这种时候,也是野草生根发芽,疯狂生长的时候。在这种时节播撒草籽,然后借机淬体,自然是再合适不过了。
对于隋戈来说,农学院的这个处罚,简直无异于雪中送炭啊。因为温室棚里面的温度,完全是可以自由调节的嘛。
见四周没有别的人,隋戈来到温室棚中间,取出了塑料袋中的狗尾巴草籽,在手掌中轻轻碾成一粒一粒的,然后大手一挥,将草籽全部都撒了出去。
隋戈没有动手清除其余的杂草,也没有去翻地,因为他根本就无需这么做。
要知道,这些草籽可是经过天地灵气洗涤,更融合了隋戈的精血和他身体中的浊气,其生命力之旺盛,已经远胜于普通的狗尾巴草,当然远远强过了这些长在温室中杂草。
诡异的事情再次发生——
这些草籽入土之后,立即疯狂吸收土壤中的水分、养分甚至也吸收天地间亘古存在的灵气,不过眨眼的功法,这些草籽就开始抽芽了,然后落地生根。
因为这些草籽跟隋戈有一种奇妙的联系,所以他能够察觉到这种诡异的变化,甚至,他能够听见四周传来一阵低微的“悉悉索索”的声音,那正是这些草芽在疯狂生长的声音。第一次,隋戈亲身领略到草木的强大生命力。
一寸、两寸……一尺……两尺!
十分钟不到,这些狗尾巴草竟然长到了两尺高!
如果有人见到这场景,一定会以为产生了幻觉。
即便是始作俑者的隋戈,也给吓了一跳。虽然神农仙草诀中说过,经历了灵气洗涤,融合了修道者精血的草籽会疯长,但他怎么都没想到竟然如此之“疯”。
片刻之间,隋戈身体四周,乃至整个温室棚,都被密密麻麻的狗尾巴草所包围。
其数量,成千上万,根本无法计数。
很难想象,如此多的狗尾巴草,竟然都源自同一株母体。
而随着这些“变异”狗尾巴草的疯长,温室内的其它野草,则纷纷枯萎、死掉、化化为灰烬,这些野草所储存的养分,也被这些疯狂的狗尾巴草掠夺一空。弱肉强食的法则,竟然也在这些野草上**裸地体现了出来。
三尺!
又过了一两分钟,这些狗尾巴草竟然长到了一米高!
隋戈站在草丛当中,也只剩半个身体在外面了。
这时候,他感觉到时机到了。
成败在此一举!
隋戈正要用偷天换日之术的法诀进行最后的淬体,却忽地发现土壤当中传来一阵异动:
温室棚里面有一小片土壤,竟然开始上下起伏,好像有一种东西在土壤下面快速穿梭,而且那东西与土壤摩擦的时候,竟然发出一种类似银质风铃的声音,悦耳而诡异!
这是什么鬼东西!
难道是地鼠?似乎不太像啊。
但有一点是隋戈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这土壤之中可能有什么怪东西存在。隋戈用尽目力看去,才勉强看到被拱起的土壤当中,偶尔会有一点银色光芒乍现出来,因为很快,隋戈根本看不清楚这银色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哗!
这时候,一株狗尾草忽地消失,似乎被土壤中的那东西给拖了下去。
原本,温室棚中的狗尾草成千上万,隋戈是很难看到其中一株狗尾草消失。但是,因为这些狗尾草跟隋戈是有联系的,就好比是他身上的头发或者汗毛。毛发虽多,但也是拔掉一根少一根。
看到自己辛辛苦弄出来的狗尾草被弄走,隋戈心头先是大惊,然后大怒!
这些狗尾草可是关乎他淬体成败、提升武力值的大计,更耗费了他五千人名币,相当于半年的生活费,哪容别的东西染指。愤怒之下,隋戈从温室棚边上操起两截木棍,对着起伏不定的土壤一阵猛戳,希望将这东西从土里面赶出来。
嗖!
土壤里面的那东西,终于被隋戈逼得现身了,竟然从土壤里面弹射而出,往隋戈脸上撞了过来。
好在隋戈最近反应还算灵活,赶忙用两只小手臂护住脸庞。
啪!
一道银光抽打在隋戈的手臂上,传来一阵火辣辣了的刺疼。
随后,那银光钻回了土中,并且又拖走了一株狗尾草。
隋戈看了看手臂,上面出现了一条十厘米左右长的血痕,好似被鞭子抽打过一样。
他看了看手臂上的血痕,虽然很是愤怒,但是却没有立即实行报复。虽然刚才隋戈没有完全看清楚这东西的形态,但是感觉可能是虫类,因为形体不是很大。
隋戈的目光落在一个花架上面放着的几瓶“大枪”牌杀虫喷雾上面,然后冷笑了一声,扔掉手中的木棍,走上前去,拿了两瓶杀虫喷雾剂在手中。
隋戈虎视眈眈地盯着土壤中,紧紧地握着两瓶杀虫剂,仿佛真是握着两杆大枪似的。
叮!
风铃般的悦耳之色再次从土壤中传来,显然是那东西又有了动静。
第9节
果然,土壤之中又有地方开始上下起伏着,并且又有一株狗尾草遭殃了,但在这一株狗尾草遭殃的瞬间,隋戈也准确地把握到了那东西所在之处。
去死吧!
隋戈飞速冲了过去,猛地按着杀虫剂喷嘴,对着地上一阵猛喷。
杀虫喷雾透过土壤的空隙,终于给藏在土壤下面的“小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土壤起伏了一阵之后,终于平复下来。
“大枪”发飙,果然不是盖的呢。
隋戈颇有几分得意地扔掉了手中的杀虫喷雾,然后拿起一个铲子,小心翼翼地将土壤翻开,想看看这捣乱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很快,真相大白了。
土壤里面,躺着一条小拇指粗细、十四五厘米长的蚯蚓。隋戈自然是见过蚯蚓的,但却还是头一回见到这种银白色表皮的蚯蚓,甚至这蚯蚓的银色表皮分明有一种金属质感,并且在蚯蚓头部,还有一小圈金色纹理,显得极其与众不同——
银音灵蟮!
隋戈认出了这条蚯蚓的来历,心头一阵狂喜,看着这东西还未死,赶紧将它关在了一个铁盒子里面。
这时候,温室棚中的狗尾草已经从土壤和空气中吸收到了足够的灵气。每一株狗尾草,都比隋戈之前在花盆中养的那一株更蕴藏着强大的生命力和草木元气。
淬体的最佳时刻终于到了。
第16章 淬体大成
隋戈不再迟疑,闭上了眼睛,仔细感应着四周这些充满生机的狗尾草,集中精神,口中低喝道:“神农仙草诀,窃阴阳,夺造化,脱生死!元气吐纳!”
温室棚中所有的狗尾巴草,如同接到命令的兵士,令行禁止。每一株狗尾巴草的茎叶上面,都冒出几丝白色的烟雾,然后汇聚在上方半空,形成一片淡淡的烟雾。
这些烟雾,都是狗尾巴草根、茎、叶中吸收的天地灵气、养分乃至它们的全部生命力所凝练而成的元气。一株狗尾巴草释放出来的元气也许微不足道,但是这里可是有成千上万株的狗尾巴草!
时机已到,隋戈张开大口猛地一吸,这些烟雾状的元气纷纷向他口鼻当中涌入。
澎湃而精纯的草木元气进入隋戈体内,很快融入到他的五脏六腑、血肉筋骨当中,在元气的冲刷、洗涤之下,隋戈身体当中的杂质、污秽统统被“挤”出了身体,最后化成一团恶臭无比的浊气,被他吐了出去。
这一团黑色的恶臭浊气,那是隋戈从出生到现在,沉淀在皮肉筋骨中的污秽所化,如今被隋戈全部吐了出来,顿时觉得浑身说不出的舒畅,每一块肌肉,似乎都新生了一般,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每一处关节,都变得灵活无比,就连全身的每一个毛孔,似乎都畅通无比。
他的身体,正在飞速地强化着。
浊气被吐出之后,自然不能再次吸入进去。
“阴阳已分,清浊立判,生死相逆,寂!”隋戈再低喝一声。
刚刚吐出全部元气的狗尾巴草,立即将隋戈吐出的浊气吸收一空。
因为这些狗尾草都融合了隋戈的精血,所以根本无法违抗隋戈的意志,瞬间就将全部的黑色浊气吸收殆尽,一点不剩。随后,吸纳了浊气的狗尾巴草的茎叶迅速变黄、干枯。
待到隋戈“寂”字喝出的时候,所有的狗尾巴草彻底死亡,化成灰烬,落入土壤当中。
隋戈紧绷着的神经终于松弛下来,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他终于踏出了修道的第一步。
天道无常,有生就有死。
但隋戈凭借神农仙草诀,却成功地盗取了代表着“生”草木元气,而将代表着“死”的浊气排除了身体之外,让体质发生根本性变化,从此双臂力举千斤、周身寒暑不浸、百病不生。
这当真是“排出毒素,一身轻松”啊。
至于武力值,隋戈估计了一下,基本上就跟金钟罩、铁布衫这类横练功夫的强者比肩了。
寻常武者需要十年甚至几十年苦功才能达到的练体境界,隋戈只用了一月就大成了。
这神农仙草诀,偷天换日之术,入草木而得道,夺天地造化,当真不是盖的呢。
此时,隋戈觉得自己浑身上下说不出的舒泰,举手投足,似乎都能够爆发出惊人的力量。
啪!啪!
隋戈向着前方虚空处打了两拳,竟然传来了清脆的爆鸣声。
可想而知,此时他出拳的速度和力量是何等惊人!
真带劲!武力值竟然飙升如此之多!
隋戈心头大喜。
随后,他将视线投向了身体下方,因为那里正支着一个小帐篷,经过了淬体的小隋戈正昂然挺立、雄姿勃发,比任何时候都要雄壮、热情、威武……
激动。
满眼都是激动啊。
淬体大成,哥现在就是铜皮铁骨金钟罩铁布衫了啊!
五千块钱,花得真是值,太他妈值了!
而且,让隋戈没有戏想到的是,淬体的时候竟然还有意外的收获,让他捕获了一条银音灵蟮。
虽然银音灵蟮也只是一条蚯蚓而是,但这可不是一般的蚯蚓,而是拥有洪荒血脉的异种灵兽。尤其是,这东西对隋戈日后种植灵草用处极大,可说是隋戈日后发家致富的好帮手啊。
这时候,隋戈的脑子当中自然而然地想起了神农仙草诀中所记载的银音灵蟮的资料。银音灵蟮,不仅外表呈银白色,而且会发出一种类似银器的低鸣声,所以才有“银音”的名字。当然,银音灵蟮的名头之大,绝对不是因为它独特的外表,而是它奇异的本领。
洪荒异种,可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银音灵蟮虽然只是一种蚯蚓,但却有一种非常独特的本事,能够将普通的土壤变成灵田。
正所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远古一些修道大能常年修炼的地方,到最后往往就会变成洞天福地。
而一块土地当中如果有银音灵蟮长期栖身于此,这块土地就会发生质的飞跃,成为灵田。
灵田,那可是古时候许多修道门派梦寐以求的东西。因为只有灵田,才能够种植各种从天地灵气中诞生的珍稀灵草,然后利用这些药材炼丹、炼器,辅佐修道。
而灵田品质越高,能够种植的灵草等级也越高。甚至,还能够养育妖草、仙草之类的东西。
为此,许多修道的门派,不惜耗费大量的灵石和灵气,注入门派的药田当中,将药田土地强行催生为灵田。但是这类人造灵田品质却无法和银音灵蟮改造过的灵田相提并论,而且,需要修道者不断耗费灵石或者自身修为来加持灵田的灵气。
总之,许多上古宗门,都以拥有一两条银音灵蟮而觉得大有面子。因为有银音灵蟮,就意味着有成片的灵田、成堆的灵草,就意味着大量的丹药,可以培养大量的弟子,强大的实力。
而隋戈同学也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竟然在这里捕获到一条银音灵蟮,而且还是最低级的银音灵蟮,一级灵兽而已。为什么说最低级的银音灵蟮反而最后,是因为以隋戈目前的修为,遇上高级的银音灵蟮,那就只有被吃掉的份。而且,低级的银音灵蟮灵智未开也更加容易驯服。
银音灵蟮以灵草为食,隋戈估摸着可能是狗尾草的灵草气息将它引来这里的。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对隋戈来说,这就相当于无形之中发了一笔横财,心里面真是爽歪歪呢。
这时候,那条银音灵蟮已经从杀虫喷雾的毒害中缓了过来,正在铁盒子里面拼命闹腾,把铁盒子撞得啪啪直响。
但隋戈自然有收拾它的办法,他去发丰镇上的中药铺购买了一些中药材,然后碾成药粉,弄了一个药包揣在身上。这些药物正是克制银音灵蟮的,闻到药包中释放出来的味道,这条银音灵蟮很快就老实了,被隋戈拈在手掌中把玩,它也不敢胡乱动弹。
“对了,让赵东健那家伙来验收吧。”隋戈想到。淬体完成了,锄草工作也同样结束了。
“喂,赵老师,我是隋戈,拔草劳动已经完成了,你来检查吧。”隋戈拨通了赵东健的电话。
“哦……是隋戈啊,你这么快干完劳动了?不可能吧。”赵东健说道,“隋戈同学,你要明白,劳动处罚的重点不在于处罚,而是在于教育,通过劳动来端正你的学习和为人处事的态度。温室棚的那些杂草,你不可能这么快就拔完的,我希望你认真一点,仔细一点,不要以为草草了事,就能够蒙混过关。好了,我现在还有很多事要忙,放学之后再来检查。”
“教导处有很多事情吗?”隋戈淡淡地说道,“大学行政部门,不是最清闲、最没事的部门么?”
“谁给你说的!”赵东健勃然大怒,尽管教导处平时的确没多少事,但他却不能容忍一个学生这么说。
“听一个老师说的。”隋戈说道,“你来不来检查?不来的话,我可就走了,反正劳动已经完成。”
“好!你给我等着!”赵东健愤怒地挂了电话,心想老子等会儿只要找到一株活着的杂草,我就说你小子态度不端、敷衍了事,让学校加大对你的处罚力度!
十几分钟过后,赵东健火急火燎地冲到了温室棚。
隋戈同学,这时候什么事情也没有做,从温室棚里面搬出来一把旧木椅,斜躺在椅子上,翘着脚晒着太阳。这种秋冬季节的阳光暖洋洋的,晒得人昏昏欲睡。赵东健看到隋戈这个样子,火气都快从眼睛里面冒出来了,心想周处一说得没错,这个小子实在太猖狂了,就是欠收拾。
但是赵东健知道,自己是教育工作者,不是流氓,即便是要收拾人,也要找到理由才行。当然,理由很好找,只要再温室棚里面找到一株活着的杂草,他就可以借题发挥了。有教导处在背后支持他,收拾一个学生,还是很容易的。
于是,赵东健压制住火气走进了温室棚里面,眼睛如同扫描仪一样扫来扫去。但是,温室棚的情况实在太诡异了,根本就看不到什么活着的草,甚至连草叶看不到一片。
就算是隋戈找了人来帮忙,也绝对不可能做得这么干净啊。
就在赵东健失望透顶的时候,忽然他的目光落在温室棚角落的一个地方,那里居然还有几株野草,他脸上顿时一喜,向着那几株野草走了过去,一边走一边说道:“隋戈同学,你过来看看。”
“麻痹的,这家伙要小题大做了吗?”隋戈走了过去,心头冷笑道,“你注定会失望的。”
“这是怎么回事啊?”赵东健指着温室棚角落的几株野草说道,“我一再提醒你,要端正态度,提高觉悟,认真劳动……”
“阿……阿嚏!”隋戈忽地向着地上打了一个喷嚏,那几株草被这股气流轻轻一吹,就变成了灰烬。原来,这几株草之前就被狗尾草掠夺了全部的生机、水分,早就已经彻底干枯,死得不能再死了。
赵东健正要继续“教育”隋戈,看到这情形,顿时就傻眼了。
“赵老师不训话了?那我先走了。”隋戈打了一个呵欠,以胜利者的姿态走出了温室棚。
赵东健大恨,却又无可奈何,于是赶紧拨通了周处一的电话。
周处一嗯了一声就挂了电话,既然劳动处罚惩治不了隋戈,那就用暴力来惩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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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初次扬威
从植物培育基地到学校门口,还有一段路程。
成功淬体,让隋戈心情大好,哼着歌、散着步,踩着路上软软的落叶往学校走去。
嘎吱——
轮胎摩擦里面的刺耳声音响起。
三辆摩托车停在了隋戈面前,将他围了起来。
来者不善啊!
隋戈瞅了瞅,对方一共有六个人,为首的是一个穿着蓝色牛仔库、黑色骷髅图案背心的光头,脑袋铮亮铮亮,长得五大三粗且凶神恶煞,就像是刚从牢房里面出来的犯人。至于另外五个人,长得虽然各有千秋,头发也是五颜六色,跟彩虹似的,但分明都是社会流氓。
“小子,你就是隋戈?”
光头冲着隋戈喝道,双拳互握,指头关节啪啪直响。
“是啊。”隋戈丝毫不惧地看着光头,装糊涂道,“几位大哥,你们是来找我赛车的吗?刚才你们几位,漂移泊车还算是灵活啊,不过技术上还有改进的空间,尤其是刹车的时机,控制得很不合理,还不如我们村的‘三狗子’——”
“赛车?赛你麻痹!”光头向隋戈说道,“你得罪了人,有人让我们来教训你!”
“和谐社会、朗朗乾坤,你们不怕进牢房吗!”隋戈说道,向四周瞅了瞅。我擦,原本路上还有几个人的,见到这架势,竟然全都闪远了,居然没有人见义勇为啊。
这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了。
“小子,没人会帮你,你就准备着挨揍吧。”光头一声狞笑,向隋戈逼了过来。
隋戈没有理会光头,目光落在路旁的小树林中,说道:“周导,你打算藏到什么时候呢?你不是要看我挨揍,等我跪地求饶吗,为什么不光明正大地来看呢?”
第10节
树丛中一阵响动,一个人走了出来,正是草业科学辅导员周处一。
周处一虽然有些纳闷他自己藏这么好,居然也被隋戈发现了,不过,这地方反正也没有别的学生,又是在学校外面,他也不需要有什么顾忌,正好等着隋戈跪在他面前求饶。周处一点燃了一根香烟,他都已经想好了,等会儿隋戈跪地求饶的时候,他就用这烟头去戳隋戈的额头,烙上一个深刻的印记。
周处一在大学校园流氓的时候,就深深地迷恋着用烟头去烫人,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他很喜欢听到别人的哀求和尖叫。
“铁龙哥,就是这小子了,帮我狠狠教训他,让他知道什么是天高地厚。”周处一向光头恨恨地说道,狠狠地吸了一口香烟。
“就这么个小子,你居然打不过?看来当了老师之后,拳脚就退化了啊。”
光头不屑地笑了笑,扬了扬手,打了一个手势,他旁边的两个混混立即如同恶狗一般冲向隋戈。杀鸡焉用牛刀,对付这么一个学生,两个手下想必就足够了。
其中一个混混,拳头轰向隋戈肚子,另外一个,直接轰向隋戈鼻子。
周处一脸上浮现出狰狞之色,他仿佛已经看到了隋戈跪地求饶、满嘴喷血,然后给他舔皮鞋的惨象。
噗!噗!
拳头结结实实地轰在了隋戈身上,发出了两声闷响。
但诡异的是,隋戈竟然纹丝不动、气定神闲、面不改色,反而那两个混混,却捂着拳头直叫疼。
光头先是一愣,隐约感觉情况不妙,随后冲着另外三人猛递眼色。
这三人,相继从怀中抽出一根一尺来长的钢管,猛地向着隋戈的身上砸了过去。
如今隋戈淬体大成,要避开三人的攻击,实在是易如反掌, 不过他存心要试试自己的身体经过淬体之后究竟强横到了什么地步,铜皮铁骨的横练功夫是不是真的,所以也懒得闪避,任凭三根钢管分别砸在了后背、胳膊和大腿上。
砰!砰!砰!
三声脆响从隋戈身上发出。
隋戈浑然不觉得疼痛,感觉像是有人在给自己捶背、按摩一样,看来神农仙草诀淬体大成之后,果然是铜皮铁骨、刀斧难伤。借草木入道,硬是要得!
三个混混握着手中的钢管,不禁傻眼了:这些年来,他们用钢管揍了不少人,也挨了不少别人的钢管,深知钢管砸在身上是什么感觉。但现在,这小子同时挨了三下,居然一点屁事都没有,三个混混的内心不由得发出惊恐的咆哮:“这他妈还是人吗!还是人吗!还是人吗!”
一时间,三个混混竟然惊得愣在了那里,手上的钢管都险些握不住了。
“你们不动手,老子就要动手了。”
这时候,隋戈冷笑一声,手掌闪电一般扇了出去,狠狠地扇在了五个混混脸上。
呼!呼!呼!呼!呼!
掌风呼啸。
隋戈的手掌,一扇之下,竟然带起了一阵风声,好比一把大蒲扇。
啪!啪!啪!啪!啪!
如同五个鞭炮在树林当中炸开,挨了耳光的五个混混,竟然横空飞了出去,摔在了两三米开外,重重地撞在地上,连哼都没有哼一声,显然是被抽懵了。
“妈呀,一个耳光就扇飞了,我他妈不是幻觉了吧!这是拍电影啊!”
周处一满脸惊骇,如同白日见鬼一般望着隋戈,两腿都在打颤,嘴上叼着的香烟也掉到了地上。
一耳光扇飞一个人,这得多大的力量啊!
光头虽然比周处一镇定许多,但双眼之中仍然难掩惊恐之色。光头的绰号叫做“铁龙”,手脚上也有几分功夫,在东江市的黑道上也有些名气,所以眼光也不算太差。看到五个手下吃了大亏,光头立即意识到今天碰上了真正的硬点子,对方很可能是一个会功夫的高手。
于是,光头试探性地拱手说道:“我是狂熊帮的铁龙,兄弟是哪条道上的?”
“我不知道什么狂熊帮,也不认识你。现在还说这些屁话干嘛,赶紧动手吧,我等会还有别的事情!”隋戈冷冷道。
“嗨!”
光头见对方不买账,大喝一声,硬着头皮,一拳头往隋戈胸膛轰去。
比起之前的五个混混,光头这一拳无论速度还是力道,显然都大了许多。这光头也算有些奇遇,当年他坐牢的时候,同牢房的一个牢友居然是个练家子,光头装孙子伺候了那人一年多,于是学到了一点拳脚功夫,随后出狱之后,才在东江市闯出了名堂,并且以一双铁拳搏得了“铁龙”的名号。
隋戈一声冷笑,也是一拳打了出去。
砰!
两人的拳头撞在了一起,传来了骨头开裂的声音。
光头虽然号称“铁龙”,但是拳头还是肉长的,不可能真有钢铁一样坚硬。但是隋戈的拳头,却是货真价实的“铁”拳,两拳相击,光头只觉得自己的拳头撞在了一个铁锤上面,然后从拳头上传来了一阵锥心的疼痛。
骨裂了!
肉肿了!
手废了!
光头心头忽地拔凉拔凉。
对方只一拳,就废了自己用秘法苦练三年的拳头,武功之高,简直是闻所未闻,惹上这种人,真他妈是拜堂听到乌鸦叫——霉透顶了。
不过,更加倒霉的是,光头的另外一个拳头也被隋戈给捏住了,从对方手掌上传来的力道来看,光头知道人家要碾碎自己的指骨,简直易如反掌。
“周处一他要你们怎样对付我?”隋戈向光头问道,手掌上稍微用了一点力。
光头痛得满脸大汗,连忙说道:“那王八蛋叫我们打折你的一只手。”
周处一这会儿总算回过神来了,见铁龙等人都没有讨到好处,立即拔腿就跑。这时候,他已经无暇去想隋戈怎么变得这么厉害了。
只可惜刚跑了两步,前面人影一闪,隋戈已经拦住了他的去路。
“周导,账算清了再走也不迟啊。”
隋戈拦在周处一身前,玩味地向周处一笑道。
“隋戈同学……我一时糊涂,鬼迷了心窍,才想找人对付你。你大人不记小人过,今天就放我一马,以后我再也不会找你麻烦了……”周处一连连告饶。
“以后的账,以后再说。今天的账,咱们先算清。”隋戈平静地说道,“我这人公平得很。你想打折我一只手,我就打折你一只手。你是打算自己动手,还是我动手呢?”
隋戈现在也算是修行之人,修行之人,那就一定要快意恩仇,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啊。
“你……你敢打折我的手?学校一定会开除你的!还有,我要报警……你蓄意伤人,你要坐牢的!”
周处一见哀求无用,干脆直接出言威胁,反正这也是他最擅长的。
“可惜啊,周导,你刚才把别人都吓走了,报警也没有证人呢。至于这几个混混的话,恐怕也没有人相信吧,何况,他们敢给你作证吗!”
隋戈冷笑道,伸手一甩,轻松就将周处一摔在了地上,然后一脚踏住了周处一左手的肘关节处。
周处一奋力挣扎,却无法撼动半分,但口中却叫骂道:“小杂种!你敢弄断我胳膊,我就要你的命!”
“什么!”
隋戈听见周处一的咒骂,不禁勃然大怒,脚下猛地一发力。
喀嚓!
手骨开裂的声音响了起来。
“小杂——啊!”
周处一大叫一声,痛得昏了过去。
一旁的光头,吓得脸色发白,他怎么都没想到,一个大学生的手段竟然如此毒辣。
“如果还有下次,我打断你两只手!”
隋戈气势凌人地向光头说道,然后转身离开了这里,若无其事地向山上走去,看也不看躺在地上如同死狗一样哀嚎的周处一。
第18章 五倍饭量
收拾了周处一等人之后,隋戈若无其事地哼着歌回了学校。
想起刚才收拾周处一等人的威风场面,隋戈心里面就觉得一阵爽快,觉得修行这种事情还是很有必要的。这武力值高了就是舒坦,遇上麻烦事情自己解决,也就不用麻烦警察叔叔了。
咕咕~
这时候,隋戈的肚子竟然开始唱空城计了。
他看了看手机,居然还不到十一点呢。
什么个情况?
隋戈明明记得,今天早上为了淬体做准备,他可是吃了六个肉包加一盒牛奶的,没有道理这么快就开始饿了啊。他觉得这可能跟今天淬体有关,于是赶紧细看神农仙草诀中有关的东西。
很快,隋戈就弄清楚了其中的状况。
原来,按照神农仙草诀中的说法,身体释放的力量越大,所需摄入的能量也就越大。
“擦!能量守恒定律真伟大,连修行者都得遵守啊!”隋戈忍不住感叹到一声。
刚才动手揍了六个混混加一个周处一,看来消耗了不少能量啊。麻痹的周处一,把隋戈体内六个肉包一盒牛奶的能量都消耗光了,真是活该挨揍。
淬体大成之后,隋戈固然可以力举千斤,身体各部分都拥有惊人的爆发力,但同时也需要消耗大量的食物。除非,他的修为到了先天期,能够直接感应和吸收天地灵气。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服用灵草,以此来代替大量的粮食或肉类。
灵草,能够吸收大量的天地灵气,所以蕴含的能量,也是普通食物难以企及的。
一株灵草,哪怕是下品灵草,蕴含的能量,都比得上普通人一周吃下食物的能量总和。
难怪,这神农仙草诀讲究修行和种草相辅相成呢。
可惜,隋戈哪有什么灵草可食用呢。五千块钱,就培养出一株用来淬体的狗尾草而已。真正的灵草,隋戈都还没有见到长什么样呢。
如果要每天以灵草为食物,那消耗——相当巨大!而且,隋戈现在还养了一条银音灵蟮,要让这东西成长、干活,那不是还需要更多的灵草?玉石和钱?
天啊,难道修道真不是穷人能够玩的么?
刚才的喜悦心情一扫而空,隋戈陷入了深深的忧虑当中。
很快,忧虑就变成了暴躁。
隋戈赶到食堂去的时候,因为时间太早,食堂竟然还没有开工。
咕咕~
肚子里面,却开始擂战鼓了,看来淬体之后,连消化能力都提高了。不一会儿,隋戈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好像三五天都没有吃过饭似的。
好不容易挨到了十一点半,隋戈火速冲向食堂打饭的窗口,冲着里面的厨师说道:“师傅,两份套餐,麻烦你多打点米饭!”
“急什么,你一个人吃得了多少!”厨师师傅一边用不锈钢餐盘打饭一边说道。
隋戈随口说道:“多了不敢说,五份套餐,还是吃得下去的。”
“你就吹吧,你真是要能吃五人份的,我今天就不收你的钱。”厨师师傅说道。学校的套餐,虽然肉不多,但是饭和蔬菜还是足量的,一个人吃一份基本上就饱了,就算是那些喜欢运动的家伙,至多也不过能吃下两人份。
隋戈没想到居然还有这样的好事情,笑道:“行,我就坐在离这窗口最近的餐桌上吃,让你看个清清楚楚。说好了,我要是能吃下五份,今天你就给我免单。”
“好。要是你吃不完的话,不仅要付饭钱,还要去自动贩卖机上给我买一包中华烟!”厨师说道,乘机加了筹码。
第11节
“行。”隋戈应了下来,别说五份套餐,他现在感觉自己就像是能够吃下一头猪似的。
将饭菜放到餐桌上之后,隋戈立即开动起来。
两份套餐,风卷残云一般就被消灭了,隋戈的胃口,就像是无底洞一样。
因为这时候别的学生还没有来打饭,所以厨师师傅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看见隋戈如此好胃口,厨师师傅终于确信,这位同学还真是饭量惊人。于是,紧接着的三份套餐,这位师傅故意将餐盘里面的米饭狠狠压了一下,而且也加大了肉菜的份量。后面的三份套餐,至少能够算四份的量了。
对于厨师师傅的小动作,隋戈却也没有点破,在这位厨师师傅惊骇的目光当中,将后面三份套餐也吃了一个底朝天。
虽然这位师傅在后面做了一点小动作,但却没有食言,果然是没有收隋戈的饭钱,不过却压低了声音向隋戈说道:“小兄弟,今天饭钱给你免了,但这事可不能给别人说啊,要是被食堂经理知道了,非得把我开了不可。不过,你饭量这么大,以后如果打饭的话,来我这个窗口大,份量一定给你加足!”
“那可真是谢谢师傅你了。”隋戈笑道,心里头却是有些苦水。今天这一顿饭,至少是普通人五倍的饭量,要是这么继续下去的话,他以后的生活费也要激增五倍啊。
五倍!
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呢。虽然老地主给隋戈的生活费很充裕,但是如果饭量陡然提升五倍上去,激增的生活费必然会成为一个大问题啊。
淬体,把武力值倒是提上去了,但是把胃口也练上去,这可不见得是什么好事情啊。
难怪,以前的那些侠士、将军,一顿饭动辄就是几斤牛肉、几坛酒,吃饭的话,都是用斗量。本来还以为是无稽之谈,现在隋戈总算是明白了,那些都是真的。
越是能打的人,也就越是能吃;越是能吃的人,也就越能打。
要不然,咋个会有“廉颇老矣,尚能饭否”的说法呢。能吃,才表示你能打,如果连饭都吃不下了,自然也就没什么战斗力了。
再说《水浒传》里面的武松,一顿吃了四斤熟牛肉,十八碗酒,愣是把头老虎活活练死了。
这些都是活鲜鲜的例子啊。
想想这些,隋戈心里面也就平衡了,以自己现在的饭量,放在古代的话,也算是好汉一条了。
不同的是,古代的那些个好汉根本不担心生活费的问题。为啥呢?那时候流行劫富济贫、杀贪官豪绅的运动啊,一旦肚子饿了没钱,就拖一个贪官出来宰了,收刮了贪官的金银,还能够落一个除暴安良、行侠仗义的大侠名头。官府派人来抓,实在躲不住了,就往山林水泊里面一扎,落草当山大王去。
可惜啊,现在社会不同了,劫富济贫这种事情干了之后,虽然民心大快,但是被警察堵上了,很可能就是一阵乱枪打死,不可能还有当山大王这条出路。
隋戈怎么都没想到,自己在修行道路上遇到的第一个难题,竟然会是吃饭的问题。
要解决这个问题也很简单,那就是用灵草来代替普通食物。
一株灵草,哪怕是一株下品灵草,蕴含的草木元气都比得上普通人一个星期摄入的食物能量。而且,隋戈如果要开始练气,也需要食用灵草的。
只是,要弄到足够的灵草,哪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原本,隋戈是打算配制灵药来赚钱的,但是现在看来,灵药的确是能够赚钱,但前提是他必须培养出灵草来才行。要培养灵草,得解决两道难题,灵草的种子、幼苗和大量的玉石。
至于之前培养出来的狗尾草,只是为淬体所用,严格说来,算不上真正的灵草。
灵草种子或幼苗,还有玉石,这是隋戈迫切需要的东西。
“隋戈,你在发什么愣呢?”高峰这时候正在等人组队,所以很闲,于是打算跟隋戈闲聊几句。
“我在想,如果吃饭不花钱的话就好了。”隋戈说道,百无聊奈地看着校园论坛。
“这个简单,吃软饭呗。”高峰笑道,“相信我,你有这个条件。”
“呃……吃软饭,也要有人养才行啊。”隋戈说道。
“那我给你出个主意,你去交友论坛上发广告啊。”高峰没心没肺地说道,“发帖题目就叫大学初男求包养,然后把你的照片传几张上去就成了。”
“对,没错,隋戈你有这个潜力。”江涛添油加醋道,“再附赠一首小诗:求包养,身体壮,气血方刚火力旺!技巧无数不重样……”
“算你们狠,都给我闭嘴吧!”隋戈总算明白,这三个家伙狗嘴里面是吐不出象牙的。
叮铃!
这时候,寝室的电话响了起来。
电话是宿舍管理员打过来的,告诉隋戈有一个包裹到了,让他去签收。
第19章 包养
“难道,要去干老本行,贩卖狗皮膏药?”
隋戈望着老地主邮寄过来的大包裹,心有所思道。
开学的时候,老地主给隋戈的那些狗皮膏药,早就在火车上一售而空了。所以,隋戈才让老地主邮寄一些狗皮膏药过来,谁知道邮政大爷速度奇慢,折腾了大半月才送到东大。
这一次老地主邮寄过来的狗皮膏药至少有三五百张,而且还有几张风干的狗皮。
隋戈知道老地主的想法,老地主大概是以为他的狗皮膏药在东江市很受欢迎,所以迫不及待地邮了许多过来,准备让隋戈在这边狠狠捞一笔。隋戈当初的本意也是如此,但是有了神农仙草诀之后,他的想法却发生了变化,赚钱的眼光和途径也就发生了变化。
不过,这么多的狗皮膏药,总要想办法卖不出一些才行。
“祖传秘制狗皮膏药,跌打损伤、风湿疼痛必备之良药,各位同学,走过路过,都来瞅瞅啊!”
“一贴九块九。九块九,不算多,买不了房也买不了车,旅游到不了莫斯科。九块九,不算贵,不用开个家庭会……一贴就灵,包贴包好。”
“踢球扭伤的?俯卧撑弄伤的?都没关系,包贴包好,立马见效,没效果不收钱。”
“……”
午饭的时候,隋戈居然在食堂旁边的草坪上摆起了小地摊,高调地卖起了狗皮膏药。因为从小就跟老地主“跑江湖”,干这些事情隋戈自然是轻车熟路。
狗皮膏药的药方,其实也来源于神农仙草诀,本来的名字叫“通筋贴”,用来活血化瘀,至少外伤的,虽然见效很快,但也仅仅属于凡药的范畴,还算不得是灵药。
不过,这倒是让隋戈对那些真正的灵药越发好奇起来。
看到“野草哥”高调地卖起了狗皮膏药,发疯校区的许多人都赶过来捧场、看热闹了。原本,大家都以为野草哥是故意来这里搞笑的,谁知道有人试过之后,连连叫好称奇,以至于中午一个小时时间,隋戈就卖出去四五十贴,赚了好几百块呢。
当天晚上,好事之人就将野草哥叫卖狗皮膏药的视频上传到了小院论坛,帖子的名字就叫:“天雷滚滚,野草哥叫卖狗皮膏药!”
帖子一发出,很快点击就过万了。
“野草哥”这个名号,看来在东大已经是无人不晓、无人不知了。野草哥叫卖狗皮膏药,这种事情谁不想点进去看看、聊聊呢。
帖子当中,反对、辱骂野草哥的人已经很少了,只有少数人笑侃说野草哥太具有娱乐精神了。还有一部分称赞野草哥口才极好,叫卖狗皮膏药的时候就跟绕口令似的流畅,应该去就读市场营销专业才对。不过,还有一部分人现身说法,指出野草哥家传的狗皮膏药的确灵验无比,建议大家有需要的话可以放心去购买。
隋戈瞅了瞅帖子就退出了校园论坛,贩卖狗皮膏药并非长久之计,因为以九块九的价格出售,隋戈其实赚不了多少钱,但是他又怎么可能以高价卖给自己同学呢。不过,隋戈自然不可能将这么多的狗皮膏药堆在寝室里,所以还得卖出去一部分才行。
第二天中午,隋戈照例去学校食堂贩卖狗皮膏药。
无论是买狗皮膏药的,还是看热闹的人,都比昨天更多了,隋戈的生意也好了不少。
在隋戈的吆喝声中,狗皮膏药一张接着一张地贩卖出去了。
“喂,让开……让开!”
这时候,一个人高声嚷嚷道,挤进了人堆里面,然后向隋戈说道,“谁让你在这里摆摊的!”
隋戈瞅了瞅来人,这人教导处的赵东健么,看来这厮是打算找自己麻烦啊。
但隋戈同学向来不怕麻烦,更不怕人找麻烦,说道:“赵老师,校规里面哪条说了不准学生摆地摊呢?好像对于勤工俭学,学校还会给予鼓励吧?”
赵东健的确是来找隋戈麻烦的,上一次没能够在隋戈面前抖威风,他一直心里不快呢。这不,今天总算是找到了机会,赵东健自然不肯轻易错过了。
“我是教导处的老师,有权利规范你们这些学生的不良行为!”赵东健义正言辞道。
“这里摆摊的也不只我一个啊。赵老师,你这是要公报私仇?”隋戈不卑不亢地说道。
的确,除了隋戈之外,这里还有摆地摊卖旧书、软件光碟、文具什么的,只不过隋戈生意最好。
赵东健的确是打算公报私仇,但是嘴上他却说道:“你卖的东西,是药品。既然是药品,就可能危及到同学们的身体健康,甚至会危及他们宝贵的生命。你说,你有医生资格证吗?有药品许售证吗?”
“赵东健,你啥时候入工商局了,我怎么不知道呢?”隋戈干脆撕破脸面,不客气地说道,“我家世代为医,这些狗皮膏药都是经过时间检验过的。况且,同学们都是成年人了,有分辨好坏的能力,用不着你在这里指手画脚,什么东西嘛,给脸不要脸!”
“你……你敢辱骂老师!你简直就是社会流氓!”赵东健气得嘴唇都在发抖。
“怎么,你想跟我单挑么?”隋戈不屑地向赵东健说道,“你不过是周处一的狗腿子而已,主子都还在医院里面躺着呢,你还敢在我面前耍什么横!”
赵东健何曾见过如此狂妄、无礼的学生,当真恨不得扑过去就跟隋戈干一架,但是他瞅了瞅隋戈那强健的身板,就知道绝对讨不到半点好处。但是,赵东健不甘心啊,他环视了一下四周,希望找到一点群众支持,但哪会有学生支持他啊。
不仅如此,人群中还有人用讽刺的口吻说道:“教导处真是闲的蛋疼吗,居然连人家卖狗皮膏药都要管。”“是啊,老子想买狗皮膏药,管你鸟事!”“有种就跟野草哥干一架啊!”“……”
赵东健听见群众的呼声,差点没气得昏过去。这时候,他终于在人群当中瞅见了一个穿制服的保安,于是连忙冲那保安嚷嚷道:“保安——保安!你还愣着干嘛,赶紧把这个破坏校园秩序的家伙给我带去教导处!好好教训一番!”
谁知道,赵东健呼喝了几声,那保安却是无动于衷。
赵东健终于完全被激怒了,冲着那保安吼道:“保安——你耳朵聋了吗!还想不想要这个工作!你还想要这个工作的话,就赶紧给我滚过来!”
那个保安终于行动了,一下子冲到赵东健面前,然后冲着赵东健大声吼道:“操你麻痹——”
四周的人都惊呆了,赵东健也懵了,谁都没想到,这个小保安竟然如此霸气外露。
“你……你敢骂人,我要去投诉你!”赵东健气得脸色发紫。
“老子不仅骂人,还要打人!”小保安说到做到,一拳打在了赵东健的鼻梁上。
赵东健一个踉跄,鼻血长流。
小保安不屑地冲着赵东健说道:“麻痹的,投诉我,去啊!老子弄死你狗日的!教导处的很了不起吗?老子姑父是李副校长,打你应该!打你悲哀!”
然后,小保安甩都不甩赵东健一眼,然后向隋戈笑道:“这位同学,你的祖传狗皮膏药真是神效啊,我娘的风湿老毛病医了几年都不管用,昨天贴了你一张膏药,已经好多了,让我赶紧再买两贴回去呢。真是太谢谢您了,小神医!”
“不客气。”隋戈笑了笑,将两贴膏药递给了这个威猛、孝顺的小保安。
至于赵东健,则捂着鼻子灰溜溜地往校医院跑去了。
“嘎吱——”
汽车刹车声响了起来,一辆宝石蓝色保时捷跑车行驶而来,停在了隋戈地摊前方。
在众人的一片惊呼声之中,车窗开启,一个戴着紫色太阳镜的美女伸出白雪般的柔荑,向隋戈招了招手:“上车!”
隋戈同学本来还想矜持一下的,但是看到这豪华的跑车,以及那粉嫩的手臂,哪里还矜持得住,光速地卷起东西,放入背包,然后钻进了跑车里面。
“就算被这小富婆包养,也认了!” 隋戈心想道。早就听江涛和高峰吹嘘,说东大内外经常有跑车、豪车出没,许多都是来包养二奶和二爷的,想不到今天竟然让自己给碰上了,看来最近的确是长帅了啊。
第20章 再见水灵御姐
跑车的座椅很舒服,隋戈同学本应该觉得很舒适才是,但心里面却有些惴惴不安。他想,也许是因为快要失去初男身的缘故吧。
一旁的美女,穿着一件波西米亚梦幻花色吊带长裙,长发微卷,十指葱葱,裸露的双臂和肩膀,白皙滑嫩,让人充满遐想。因为长裙的缘故,隋戈看不到美女的腿,但是那双穿着罗马名族风时尚坡跟凉鞋的小脚丫却时隐时现,让隋戈心旌摇荡。
这是一双小巧精致的脚丫,外形优美,线条流畅,色泽柔嫩,脚趾微微上翘,如果隋戈同学是一个恋足癖爱好者的话,恐怕这会儿立即就要俯身去亲吻这对极品脚丫了。
当然,幸好隋戈没有恋足癖,否则怕是要引发一场车祸。
饶是如此,看着这一对小脚丫在裙下隐来隐去的,也让隋戈有些心神失控。
医学上,神经学家认为,人脑负责生殖的神经元和脚部的神经元位置相近,从而有可能令人在潜意识中将足部和生殖器官联系在一起,从而导致了恋足癖的形成。但隋戈现在却感觉到,引起恋足癖的原因可能只是单纯的因为一双美足。
美足才可能引发恋足,否则,纵然再恋足成瘾的人,想必也不会去亲吻一双冒臭汗的大脚吧。
第12节
好一阵,隋戈才将目光从美女的脚丫上移开,然后落在她的脸庞上。
因为被太阳镜覆盖了半张脸的缘故,隋戈却是看不清美女的脸庞,但是从其身材、皮肤、年龄和风姿,似乎应该是一位大美女才对啊。
“难道——这女人的脸上有什么问题,所以才用太阳镜遮着,否则的话,追她的人应该不少吧,没道理会包养我啊?不过没关系,关了灯、闭了眼都一样。”隋戈心头嘀咕道,“亦或者,某家真的这么帅?这么有男人魅力?还是她闻到了我身上的初男气息?”
隋戈往后视镜中瞅了瞅,用手指拨了拨有些凌乱的头发,感觉淬体成功之后,自己好像真的帅了不少呢,难怪会有这样的极品小富婆开跑车来学校载自己。
对于小白脸,隋戈向来都是有些鄙视的。
但是,轮到自己做小白脸的时候,隋戈忽然发现自己似乎并不反感,甚至还有些骄傲呢。
因为能够做小白脸,至少证明一点:长相不错。
但是,自从上车之后,美女就没有跟隋戈说过一句话,只是很专心地开着车,这让隋戈又有些误会,难道这美女姐姐已经饥渴难耐,打算将自己直接拖入酒店正法?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自己是不是应该提醒她一下,那啥……至少去药店买盒套套啊。
“九十九?”
就在隋戈想入非非的时候,美女姐姐忽地开口问了一句。
“什么九十九?”
隋戈先是疑惑了一下,然后忽地醒悟,人家这是跟他谈价钱呢。不过,自己可是没有开过封的绝对初男啊,九十九块就卖出去的话,是不是也太廉价了啊?
“九十九欧元吗?”隋戈坦诚地说道,“我以前还没做过呢。”
“没做过?”美女姐姐冷哼道,“九块九你不是都在做吗?”
“九块九?这也太廉价了吧。”隋戈说道,“我这样貌,这身板,还有那啥爆发力、持续力,肯定都不会让你失望的,九块九也太磕碜人了吧?”
“你在说什么啊!”美女皱眉道。
“我说,你如果要包养我的话,九十九也太廉价了吧。”隋戈一脸贱笑,“如果你不想花钱的话,象征性包给红包给我也行啊。”
据江涛说,初男这个头衔在某些时候也是有点价值的。比如,就算是初男去招妓,完事之后,对方都会回馈一个红包给你的。
“你在胡说什么啊!”美女怒道,来了一个急刹车,险些让隋戈从车里面抛出去。
车子停留在路旁,美女姐姐向隋戈怒道:“你给我说清楚了,什么叫包养你!”
隋戈没想到自己讨价还价竟然会引起对方如此巨大不满,硬着头皮说道:“你开辆跑车冲进学校,二话不说就让我上车,一开口就谈钱,还说不是要包养我?难道只是一夜.情?”
“包你个头!”
美女姐姐气得摘下了太阳镜,随手扔到了车里面,“你的思想真是肮脏呢。你仔细看看,凭我这容貌,需要包养男人吗,就算要包养,好歹也会拣点好货色吧!”
隋戈一眼看去,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对方那一双朦朦胧胧,极有灵气的眼睛。
熟悉的眼睛。
“是你——”
隋戈忽地一愣,没想到这位美女姐姐竟然是之前在火车上巧遇的那位水灵御姐。
尴尬啊。
以这位水灵御姐的脱俗长相和她对隋戈的恶劣印象,自然不能花钱来包养隋戈同学了。只是,她开车跑车在学校把隋戈载走,却又为了什么,难道只是炫富?
水灵御姐狠狠瞪了隋戈两眼,才道:“之前我果然没看错,你真是一个下流肮脏的家伙,满脑子都是一些污秽思想!”
“这个……你也不能全怪我啊。”隋戈解释道,“正如我之前说的,戴着墨镜、开着跑车到大学里面载走我们这样的纯情帅哥,不是为了包养,那还能为别的啥?难道是看星星、看月亮,谈人生、谈理想?况且,我好歹也在火车上帮过你的忙,也算是你的恩人,你对我说话,就算不客气,也好歹温柔一点行不?”
“恩人?”水灵御姐冷笑道,“火车上,我不是给过你狗皮膏药的钱了吗?九块九的狗皮膏药,你卖了我九十九块,还不算报恩?还有,之前你在学校殴打辅导员,本来是要被学校开除的,要不是我让外公帮了你一把,你早就卷铺盖回老家了。”
“真的?”隋戈一脸感激和幸福之色,能够被这样一个水灵御姐惦记并且默默守护,那是一件何等荣耀的事情啊。
“所以,现在是你欠我的了。”水灵御姐说道。
“嗯,是我欠你的,恩人姐。”隋戈点头道,“你放心,我这人必定知恩图报,哪怕是以身……嗯,以身犯险都行。”
“没那么夸张。”水灵御姐道,“我外公腰肌劳损犯了,病情很严重,在医院里面躺着呢,你的狗皮膏药不是很灵验吗,等会儿帮忙治一下,就算两清了。”
“那还等什么,赶紧去医院啊。”隋戈说道,提醒水灵御姐赶快发动汽车,然后又问了一句,“请问恩人姐,你叫什么名字呢?”
“唐雨溪!”
水灵御姐猛地一踩油门,保时捷飞速飙了出去。
第21章 冤家路窄
东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康复科特级病房。
病房里面,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正躺在床上输液,老人目光深邃,闪烁着智慧的光彩。他看到轻轻推开门进来的唐雨溪和隋戈两人,微微笑道:“小溪,你怎么把咋们东大的‘野草哥’给领来了呢?”
“真没想到,我居然这么有名呢。”隋戈厚着脸皮笑道,仔细看了看床上的老人,然后惊道,“您真是许衡山,许老教授吗?”
隋戈的激动不是没有道理的。在东大的教授当中,资格最老、最受尊敬的教授,就是这位许衡山,许教授了。在隋戈心中,这位教授也是一位真正值得自己去尊敬的人。
许衡山是新中国最早的一批农业专家,正是由于这一批老专家的辛勤努力、无私奉献,才解决了华夏十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对于这样的人,隋戈是由衷地尊敬。
如今,虽然许衡山因为年龄的关系退休了,但他仍然是中科院的终身院士。
可是,这样一位受人尊敬的老教授,如今却躺在了病床上,饱受疾病的折磨。
“当然是了,难道还有谁敢冒充我外公么?”
一旁的唐雨溪横了隋戈一眼,然后向许衡山说道,“外公,我是让隋戈来给你治病的。他家祖传的膏药很灵验,一贴上就好了。”
“是吗?”许衡山奇道,“没想到‘野草哥’不仅草养得好,竟然还会行医啊。”
“略懂皮毛而已。”隋戈在许衡山面前还是很谦虚的。
“既然小溪这么信任你,那我也相信你。”许衡山果断地说道,“小溪,那让护士过来拔针头吧。”
唐雨溪按了床头的红色按钮,很快一位穿着粉红护士装的小妹妹便走了进来,听见许衡山要拔针头,她却无论如何也不肯,在唐雨溪的坚持下,只好将主治医生李鸣意叫了过来。
当那位李医生走进病房的时候,隋戈和唐雨溪很默契地对视了一眼,眼神里面包含着同样一个意思:这世界真小啊!
原来,这个李鸣意李医生,竟然就是在火车上跟隋戈较劲的那位青年医生。
所谓“冤家路窄”,果然如此。
李鸣意走进病房,见到隋戈和唐雨溪,也是十分地诧异。上一次在火车上,年轻有为的李医生惨遭隋戈羞辱,这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奇耻大辱,所以李医生怎么会忘记隋戈这个大仇人呢。
“原来是你这小子在这里捣乱啊!”
李鸣意一看到隋戈,眼中就射出了仇恨的目光,“这里可是医院,如果你敢干预医生的正常治疗,我可以叫保安请你出去!”
“这是病人的要求,而不是我要强行干预。”隋戈淡淡地说道。
以隋戈现在的道行,根本就不会将李鸣意放在眼中。
李鸣意见隋戈不服软,只得向许衡山劝说道:“许老,你这腰肌劳损可是老毛病了,一定要坚持治疗,可不能听信谗言,半途而废啊。我们医院为你安排的治疗方式,都是科学合理的,如果你现在放弃治疗,接受一些江湖郎中的诊治,很可能会加重病情呢……”
“拔针吧。”许衡山果决地说道,他一旦下定决心,便不会轻易更改。
更何况,相对于李鸣意和唐雨溪,许衡山自然更愿意相信自己的外孙女。还有,就是许衡山对“野草哥”这位小伙子的印象很不错,认为他是一个实诚的年青人。
李鸣意本想借机教训一下隋戈的,但是却没想到人家病人根本不配合,不由得有些急了,又道:“许老,您是一位科学家,应该知道医学和科学一样,都是非常严谨的学问,容不得乱来的——”
“够了。”许衡山毫不客气地打断了李鸣意的话,“我是科学家,但并不代表我怀疑一切传统医学。况且,这已经是我第九次因为同样的毛病住进你们医院,所以我对你们的诊治方法实在是失去了信心。”
“但是——”李鸣意似乎还试图劝说。
“拔针!”许衡山冷哼道,如果不是因为一移动身躯就会产生剧烈疼痛的话,只怕他已经亲手拔掉了手腕上的针头了。
李鸣意不敢再坚持了,只得让护士拔掉了许衡山手腕上的针头,然后向隋戈说道:“小子,你现在满意了?不过,既然你们执意如此,那么以后如果发生病情恶化的话,可都跟我们医院没有任何关系了。”
“放心,我马上去办出院手续。”唐雨溪似乎也不想跟李鸣意再废话,然后她望向隋戈,“等我办完出院手续,希望你已经治好了我外公。”
“放心,没什么难度。”隋戈冲着唐雨溪露出了一个自信的笑容。
唐雨溪出了病房,李鸣意却没有离开的意思。
尽管知道隋戈的狗皮膏药有些邪门,但李鸣意还是希望隋戈失败、出丑,这样的话,他便可以当面将隋戈奚落一番,找回上次丢失的脸面。
只是,隋戈会给他机会么?
隋戈没有理会李鸣意,打开背包,取出了一张狗皮膏药,然后向许衡山说道:“许教授,我这一贴膏药贴上之后,至多十五分钟,您就能下床活动了。”
“狗皮膏药?”许衡山微微有些诧异地望着隋戈手中那张黑乎乎的狗皮膏药,然后洒然笑道,“没关系,只要能够治病,那就是好药!”
“您老的胸襟,可比唐小姐大多了。”隋戈说道,想起当时唐雨溪在火车上排斥狗皮膏药的情形,觉得很是有趣。
随后,隋戈将狗皮膏药在手掌中大力搓动了几下,化开药力,然后撕掉封皮,啪地一声贴在了许衡山腰部疼痛的部位。
“好热!”
当狗皮膏药贴在皮肤的瞬间,许衡山忍不住低呼了一声。原来之前隋戈的大力搓动,几乎将狗皮膏药上的膏药完全搓热了,这是为了化开药力,节省治疗的时间。
“好凉!”
片刻之后,许衡山又低呼了一声。原来药力渗透到皮肤下面,却又带来一种清凉之意,这股清凉气息所到之处,疼痛的感觉迅速衰退。
五分钟过后,许衡山已经能够稍微活动了。而之前,他只要稍动一下,便会疼得直冒冷汗。
十五分钟过后,许衡山已经感觉不到任何的疼痛了,困扰了多年的病痛,似乎顷刻之间完全消失了。
病去如抽丝。
此时,许衡山终于体会到这种感觉了,这些年来,他从未觉得腰部有今天这般轻松过。
隋戈和他的狗皮膏药没有让唐雨溪失望,当唐雨溪回到病房的时候,许衡山已经在病房中活动身体筋骨了,并且跟隋戈在谈笑着什么。
看到这场面,唐雨溪露出了一个明媚的微笑。
这个微笑被隋戈捕捉在眼中,只觉得如春风拂面,暖人心脾,又如夏日山林中的潺潺溪流,清澈而纯净,一时间隋戈竟然有些呆了。
“野草哥,走吧。”直到许衡山拍了拍隋戈同学的肩膀,他才回过神来,脑子当中唐雨溪那明媚一笑的样子却挥之不去。
难道,这就是初恋的感觉?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隋戈同学的初恋,似乎来得比别人都要晚一些啊。
“请等一下——”
这时候,一直呆在病房中的李鸣意忽然开口,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随后他似乎下定了决心一般,向隋戈深深地鞠了一躬,“对不起,隋先生。之前我对中医和您的膏药产生了怀疑和偏见,实在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希望你见谅。”
“算了,我也不介意。”隋戈不以为然道,对于李鸣意,他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我还有一个请求,希望隋先生能够答应。”李鸣意又道。
“说吧。”隋戈强自按捺住性子。
第13节
“希望隋先生不计前嫌,能够送我两张膏药,我母亲其实一直都有风湿的老毛病。”李鸣意说道。
“送?你面子可没这么大!”
隋戈心头冷笑了一声,口中却笑道,“送你两张膏药其实也没关系,但你也不能让我亏本吧?我的膏药成本价五百,两张刚好一千块呢。”
李鸣意眼中寒光一闪而过,然后笑着打开了钱夹,从里面取出了一千块递给了隋戈。
隋戈欣然笑纳,丢了两张膏药给李鸣意,然后向唐雨溪递了一个眼神:“瞧,我这膏药可不是九块九就能够买到的。”
唐雨溪撇了撇嘴,却没有再说什么。
第22章 九叶悬针松
许衡山住在距离发疯校区不远的江林别墅小区,依山临江,四周自然生态环境极好,这大概也是许衡山选择在此地养老的原因吧。
受许衡山强烈邀请,隋戈前去许衡山家中做客。
其实,就算许衡山邀请得不是那么强烈,隋戈也决定厚着脸皮去一趟,好歹能够增加跟唐雨溪相处的机会,而且搞好跟许衡山的这位准外公的关系,显然也是非常地重要啊。
许衡山似乎是一个爱花之人,别墅前后院子,都是花园。他对隋戈同学的印象似乎不错,所以一到家中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带隋戈去欣赏他的花园,唐雨溪也只好陪着。
许衡山在自己的花园上显然花了不少钱,甚至还有些奢华:全不锈钢结构,高科技的光线采集器,温湿度自控器……造价绝对比他家的装修和家具值钱。
许衡山的花园当中,大部分都是花卉和盆景,还有一些藤萝植物。从他养的这些花草种类来看,说明他基本上已经不再搞农业科研,完全是为了闲情逸致。
“小隋,我知道你有个绰号叫‘野草哥’,这说明你养花养草很有点本事啊。”许衡山说道,“你说说看,我的这些花草养得如何呢?”
“这个……您老要听真话还是假话?”隋戈问道。
“当然是真话了。”许衡山说道,“我这老头子不是那种只喜欢听奉承话的人。”
“那我就直说了——”隋戈说道,“在我看来,您老养的这些花花草草,还真不怎么样。”
“你胡说!”唐雨溪赶紧反驳道,“我外公可是全国顶尖的农业学专家,养的花草还不行么!”
隋戈笑道:“许教授的专业知识,自然无庸质疑,也是让我很敬佩的。但是,养花养草,跟农作物培育、种植又是两码事了,许教授养花种草一定没有几年吧。这些花草的生长的状态,在我看来,只能算是很一般的水平了。”
“好!”许衡山爽快地说道,“小伙子不错,敢跟我说实话。之前我的那些学生、朋友来,我知道捡好听地说,其实连我自己都觉得这些花草养得不怎么样。我拿去跟花鸟市场上的那些花草对比过,的确不如人家那些花农养得好。”
“这个自然。”隋戈说道,“许教授您应该是看过花卉养护方面的书籍,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但是知识不能取代经验,您要养好花,还得多积累一些经验才行啊。”
“是啊,知识取代不了经验。”许衡山点了点头,然后说道,“来,去看看我的宝贝。”
许衡山所说的宝贝,其实就是一盆菊花。他领着隋戈来到一个精美的木质花架前面,这个花架上面,整齐地摆放着十几盆菊花,这些菊花长势还算不错,有些已经长出了花蕾。但是,花架最上面的一株菊花,却是有些不妙,虽然已经长出了一个拇指大小的白红相间的花蕾,但是花蕾还未绽放,就已经有些焉,下面的花茎也弯曲了,叶片全都是无精打采的样子。
“唉,一个老朋友听说我现在喜欢养点花花草草,专门邮寄给我几颗菊花种子,结果就养活了这么一株。眼看要开花了吧,一转眼却又病怏怏的,像是活不成了。亏我还邀请了几个科学界的朋友过段时间来赏菊,要是这一株都死了,那就可没什么意思了。”摸着花盆,许衡山心疼地说道。
隋戈仔细看了看这株菊花,讶道:“咦,这不是黄山的‘丹凤饮雪’菊吗?想不到,现在居然还有。”
这回轮到许衡山惊讶了。隋戈只看了几眼,就认出这是菊中绝品“丹凤饮雪”,当真是不简单啊。要知道,这种菊花,只生长于黄山的山崖险峻之处,傲霜饮雪,传闻已经绝种。许多人不要说见过,恐怕连听都没有听过。就算是这株菊花盛开的时候,只怕也没有几个人能够认出来。许衡山邀请朋友来赏菊,原本是打算让朋友们猜猜这菊花的来历,以作消遣的。
许衡山却哪里知道,神农仙草诀之中有一门叫“灵草四诊术”的术法,能够诊断出任何一种草木的习性、药性、灵性和本性,甚至凭借这一门术法,能够将一些灵性十足的野草、药草培育成真正的灵草。所以,辨认一株草木的来历,医治几株花草,简直易如反掌。
惊讶片刻,许衡山对隋戈顿时信心大增,急切地问道:“小隋,你的眼光真厉害,那是否有办法医治这株菊花呢?”
隋戈道:“有几分把握。不过,我得先摸一摸,仔细瞧瞧。”
“行。不过你小心一点,它已经很脆弱了。”许衡山紧张地说道。
隋戈用两根指头轻轻按了一下菊花的茎部,然后又触摸了一下叶片,俨然医生给病人把脉一样。随后,他拈起花盆中的一点泥土,问道:“花盆中的泥土,应该是从黄山采集的吧?”
许衡山点了点头,心头有些骇然,说道:“你怎么看出来的?”
隋戈淡淡一笑,说道:“泥土如果不是就地取材,根本就没有办法让它生根发芽。你那位朋友一定知道这一点,才会将这些泥土一并邮寄给你。”
“的确如此。”许衡山对隋戈已经有了十足的信心,又道,“那究竟应该怎么治?”
“这株菊花,根本就没有病。”隋戈一语惊人,“它只是没有精神而已!”
“没有精神?”
“嗯。”隋戈继续说道,“这株菊花叫做丹凤饮雪。丹凤,说的是它花开的颜色和形状,宛若丹凤昂头。饮雪,说的则是它的风骨,只有在傲霜饮雪之后,它才会开得更鲜、更艳!所以才有‘秋菊傲霜,丹凤饮雪’的说法。你这个屋顶花园的温湿度都很适合花草生长,但是隔绝了风霜雨露,如果是其它菊花,在这种环境中自然会开得鲜艳。但这株菊花却不会,否则它也不会被称为菊中绝品,位列‘绿牡丹’、‘黄石公’、‘玉壶春’等十大名菊之上。要让它绽放,就必须让它经历风霜雨露的磨砺,温室花园,只会消磨掉它的精神和风骨。这就好比鸡笼,永远养不出真正的雄鹰。”
“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过十年书啊。”
许衡山心悦诚服地说道,“小隋,真没想到,你竟然懂得这么多。鸡笼养不出真正的雄鹰,这话真是在理,看来你在花草养护方面,果然很有天赋啊……呵,那照你这么说,只要将它放在露天中,就可以了?”
唐雨溪也微微动容,首次感觉这个“小色狼”似乎也有些内涵的,对于隋戈说的话,她也就稍微留意了一些。
隋戈点头道:“嗯,基本上,将它放在露天中养着就可以了。不过,还要给它加点合适的土壤才行。如果许教授信得过我,泥土,我去给你找一点吧。”
“那好。您在这里稍等,我去找点合适的泥土来。”隋戈说道。
“让小溪送你一下。”许衡山说道。
约莫半个小时之后,隋戈回来了,带回来一小包黑铁色的泥土。
当隋戈将泥土倒入花盆中的时候,许衡山闻到了几缕淡淡的香味。
“小隋,你这是什么泥土,怎么还有点香味呢?”许衡山奇道。
“许教授,你怕是闻到花香了吧。”隋戈笑道,用手将花盆中的泥土整平。
这些黑铁色的泥土,其实就是隋戈养那条银音灵蟮的土壤。自从收服了银音蛐蟮之后,隋戈就将它养在阳台的一个铁盒子里面,里面放了一些泥土。因为时间久了,这些泥土就会沾染上银音灵蟮的灵气,逐渐变成灵壤。
“丹凤饮雪”这样的菊花,堪称菊中绝品,不仅有风骨,更有灵性。之所以这种菊花只生长于黄山的悬崖险峻之处,那也是因为它们不仅要泥土中的养分滋养,更需要天地间的灵气滋润。而只有名山、险峻之处,它们才能够吸收到足够的灵气。
黄山的土壤,固然有一定的灵气,但是依旧算不上灵壌。隋戈将灵壌和入花盆中,就是为了让这株菊花能够吸收到足够的灵气。
有了灵气的滋养,再经过风霜雨露的磨砺,这株“丹凤饮雪”,自然就会开得风骨铮铮、艳丽无双。
“好了,这下可以将它随便放在露天了。许教授,打算将它放在哪里?”隋戈向许衡山问道。
“嗯……放在下面草坪上,不妥。厨房……不妥,还是放在我卧室的阳台上吧。”许衡山考虑再三,才做出了决定。
于是,隋戈帮许衡山将花盆抱到了他卧室的阳台上。
放置好花盆之后,许衡山看了又看,然后说道:“小隋,我感觉这株菊花,已经比之前有精神了呢。”
“是吗,这样最好了。”隋戈说道,“如果没有别的事情,我就先回去了。”
“别急。怎么也得喝杯茶再说,今天可真是麻烦你了。小溪,去给小隋泡壶茶吧,用我的特级龙井。”许衡山说道,非要留着隋戈喝杯茶。
听见能够喝上唐雨溪亲手泡的茶,隋戈自然就挪不动步子了。
许衡山一边喝茶,一边说道:“小隋你不知道,自从老伴去世之后,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这些花花草草上面,这已经是我唯一的乐趣了。不怕你笑话,如果这株菊花真的死掉的话,我估计得难过好几天。毕竟是亲手种的,有感情啊……”
隋戈接过许衡山泡的茶,捧着一饮而尽,觉得满口都是香味,唐雨溪泡的茶,当真是好喝呢。隋戈的目光往唐雨溪投去,忽地,他的目光被客厅角落处某件东西吸引住了,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就好像是发现了什么奇珍异宝似的。
吸引隋戈目光的,是一张装饰画,用画框装裱过的。
但准确的说,里面根本就不是一张画,而是一件植物标本。
画框里面,是一根很古老松树的树枝,顶端有一簇松针,仅有九根。这九根松针比普通松树的松针更细更长,差不多有十五厘米长左右,针芒极其尖锐。更离奇的是,这些松针似乎很重,每一根都向地面悬垂着,显得很独特。
这是——九叶悬针松啊!
隋戈心头惊骇不已。
第23章 绝配
九叶悬针松!真是九叶悬针松啊!
隋戈心头惊叹道,以至于一部分茶水洒在了胸前衣服上。
许衡山看见隋戈对那件松叶标本很有兴趣的样子,问道:“小隋,你喜欢那件标本?喜欢的话,我就送给你好了。”
“不行,那件标本,太值钱了!我还是买吧。”隋戈不忍心占许衡山的好处。
不过,以他现在的身家,恐怕倾尽家产也买不起这九根松针呢。
九叶悬针松,是一种上品灵草。诞生之初,每一根小枝头上,仅有一根针叶,跟别的松树不一样的是,悬针松的针叶密度很大、很重,所以是向地面悬垂的。每一根针叶,无论其硬度还是重量,都胜过了钢针。每五百年,悬针松的每根枝头上会多出一根针叶,最多的时候,会长出九根针叶。而这时候,九叶悬针松也修炼成妖草了,想将其针叶斩下来,非得有大法力、大神通才行。
有九根针叶的悬针松,其针叶其硬无比,是炼器的绝佳材料,可以炼制成威力强大的法宝。不过,这九叶悬针松落如果落在隋戈手中,才不至于明珠暗投,因为悬针松的针叶,配合“灵草四诊术”中的针法,简直就是绝配!
或者说,灵草四诊术需要这九叶悬针松才能完全发挥出威力来。
“欸,小隋,你跟我谈钱就见外了。”许衡山微微不悦地说道,“到了我这种年纪的人,还会在乎钱多钱少?物尽所用,才是最好的归属。这个松针标本挂在这里多年,一直无人识得其价值,而你一眼相中,可见它的确应该归属于你。这样好了,就当你帮我医治病痛和那株菊花的报酬如何。”
“这……那真是太感谢您了。”隋戈感激道,在许衡山授意下,将标本从墙上取了下来。
“标本归你。不过,我有些好奇这东西究竟有什么用处呢?”许衡山说道,“在我看来,它就是一株拥有数千年寿命的古松的标本而已。”
隋戈不禁有些为难,因为他不可能将灵草、修真的事情告知许衡山。稍微犹豫了一下,隋戈才道:“其实,我一直跟随一个民间中医学习医术,所以对许多花草、药材都很熟悉。这些松针,可以当做针灸的银针使用,而且它本身有药用价值,所以效果比银针更好。”
“原来是这样。中医果然是博大精深。”许衡山若有所思道。
“对了,我想请问许教授,不知道这个标本是谁送给您的呢?”隋戈好奇地问了一句。
许衡山愣了愣,想了想,然后露出一个古怪的神情,说道:“怪了,我居然记不起了!”
“记不起了?”隋戈也有些诧异。
“是啊。”许衡山说道,“你这么一问,我倒也有些奇怪了,这个松针标本看起来也不是很美观,但是我搬了几次家,居然一直都留着它,好像直觉告诉我不能丢掉它似的。”
“这可真是奇怪了。”隋戈若有所思道。
“算了,大概是人年纪大了,所以容易忘事吧。”许衡山不以为然道,“说起来,我的腰肌劳损,真的痊愈了?”
“病症已经去了,但是病根还在,如果病痛发作,就还需要贴膏药。”隋戈说道,“你老年青的时候,腰部受过伤吧,而且还伤及筋骨,虽然当时医好了,但却留下了病根呢。”
许衡山点了点头,脸上浮现出回忆的神情:“是啊,这是当年蹲牛棚那会儿的事了,我被分配去砖窑劳动改造,有一次砖窑出砖的时候,堆砌在窑口的砖垮了下来,正好压在我背上,那些个砖头又重又烫,直接就把我砸趴下了。后来多亏一个乡下的一个赤脚医生,用童子尿混合一些草药给我敷了好几天,总算是逐渐好了起来。却没想到,年纪大了之后,居然又变成啥腰肌劳损了。”
“真是可恨!”唐雨溪忿忿不平道,“外公为国家和人民付出了那么多心血,居然也会受到这些不公正的待遇,真是可气可恨啊!”
“那是一个时代的悲哀。其实,大多数的人,还是心存善良的。”许衡山并未怨天尤人,只是用一句“时代的悲哀”轻描淡写地揭过,胸襟之广阔,让隋戈真是大感佩服啊。虽然隋戈没有经历过那种年代,但是却也听说过一些,许衡山当年,吃过的苦、受过的罪,恐怕是难以尽述呢。
“许教授您放心,您老为国为民做了如此巨大的贡献,我一定会想办法根治你的病!”
隋戈神情坚定地说道,随后,他又笑了笑,“至少,能够让您老健康悠然地种花养草,享受田园之趣。”
“是啊,我这大半辈子都是在实验室和田地里面度过的,但早些年只知道提产再提产,从未体会到真正的田园之趣。这老了之后,成了一个花农,才算体会到了真正的田园心境。”许衡山含笑道。
“隋戈,你的狗皮膏药不是一贴就灵吗,怎么还不能根治我外公的病呢?”唐雨溪哼了一声,“是不是想多赚我们的钱啊?”
“天啊,我在你心目中就这么市侩么?”隋戈为自己鸣不平。
“还说不市侩,先前在医院里面,你两张膏药不是卖了人家一千块吗。”唐雨溪说道,“还有,火车上的时候,你不也收了我九十九块么。”
“我们家祖训有言:遇民卖民价,遇官卖官价。遇人卖人价,遇鬼卖鬼价。”隋戈一本正经地说道,“那位李医生,是小鬼,所以得卖他鬼价;你是白领丽人,当然就卖人价。”
“那九块九是怎么回事?”唐雨溪问道。
第14节
“学校的学生,生活费都是父母给的,自然不能收他们高价了。所以,九块九是民价。”隋戈说道,“在乡下,我们卖给普通村民,就是这个价格。”
“民价、官价,鬼价、人价。你们家的人行医,还真是有点意思呢。”唐雨溪的语气稍微有些褒奖。
“没办法,我们这也是顺应时代嘛。”隋戈说道,“现在社会就是如此,同样一件东西,普通老百姓去购买是一个价格,官员去购买又是另外一个价格。”
“是啊,真正的公平,要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谈何容易!”许衡山感叹了一声,“不过,你们行医因人而定价,倒是不错。我年青时候的愿望,是想天下人都能吃饱饭;现在,国家虽然富裕了,但是却不知道何时才能够实现让天下人都能够住得起房、看得起病呢。”
“毕竟是非凡之人啊,境界就是不一样!”
隋戈心悦诚服地说道,好似受到感染一般,“许老,您老放心,让天下人都看得起病这个弘誓大愿,就交给我们年青人来完成吧!不过,住得起房的愿望,恐怕只能交给万能的主去完成了。”
“切~就希望吹牛皮!”唐雨溪道,“让天下人都看得起病,你以为自己是谁啊。”
“我就是我!不是谁!”隋戈自信满满地说道,“要不然打个赌,我要是能够做到呢?”
“赌什么?”唐雨溪问道。
“我要是能做到,你就嫁给我做媳妇儿!如何?”隋戈脱口而出道。
许衡山和唐雨溪两人同时愣在了那里。尤其是唐雨溪,更是直接脸红到耳根子了。
半响,唐雨溪才跺足嗔怒道:“你——你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她娇羞的模样,倒是别有风味,看得隋戈同学都有些呆了。
许衡山不忍外孙女受窘,哈哈笑道:“年青人,敢作敢为、敢爱敢恨,也是真性情啊。不过,小隋你的表达方式好像也太直接了吧,至少你也应该捧一束玫瑰过来吧。”
末了,许衡山又加了一句,“当然,小隋你要真有这本事,我把外孙女嫁给你也行。”
“外公!”唐雨溪横了许衡山一眼,“你这是为老不尊呢!”
“好了,好了。”许衡山笑道,“今天我真是高兴呐。小隋,你这样有才识、有见地的年青人可不多见,以后有空的时候,你可要常来,就当这里是自己家了。顺便呢,我也可以跟你交流一下养花养草的经验。”
“好啊,我一定常来的。”隋戈说道,就算为了唐雨溪,他也一定要常来的。
随后,隋戈心念一动,向许衡山道:“许老,我想请你帮个忙,某点小私。”
“势利的家伙!”唐雨溪哼道。
“说吧,只要不是违背大原则的事情。”许衡山道。
“咱们农学院不是有许多温室棚吗,其中不少都荒废了。”隋戈说道,“与其荒废在那里,不如拨一个大点的温室棚给我用,不知道行不行呢?”
“行,为什么不行。”许衡山一口应承了下来,“但我有点好奇,你打算用来做什么呢?”
“种点药草。”隋戈说道。
“药草?什么药草,去中药铺买不就行了吗。”许衡山微微诧异。
“我爷爷常念叨一句话:酒字水在前,药字草当头。一副药效果如何,关键取决于药草的药性。所以,有些药方明明没问题,但是效果却未必尽如人意。”
“嗯。你爷爷的见解很有道理。”许衡山点头道,“听说古时候的药材,大多是采药人从山中挖出来的,而现在的药草,不少都是人工种植而成,药效相差很大啊。所以,你打算自己种植一批药草,来改变这其中的差异?”
“是的。”隋戈点头道。
“唔……你这个想法很不错,但实施起来,恐怕不容易啊。”许衡山说道,他不知道隋戈有神农仙草诀在手,所以对隋戈难免有些信心不足。
“我想试试。”隋戈坚决地说道。
“好,好。年青就是好,可以尝试,可以冒险。”许衡山投过去赞赏的目光,“这事我一定全力支持!”
“那就多谢许老了。”隋戈见时间差不多了,便起身告辞。
“让小溪开车送你吧。”许衡山道。
“算了,她开跑车送我,可别引起别人误会了。”隋戈冲着唐雨溪笑道。
唐雨溪知道隋戈在想什么,冷哼道:“我可没空送他!”
隋戈呵呵一笑,起身往屋外走去。
“小溪,我觉得这小子还不错呢。”许衡山看着隋戈的背影说道,“你觉得呢?”
“不可能的。”唐雨溪轻叹了一声。
“哦,他年龄好像比你小呢。”许衡山说道,语气一转,“但现在不是流行什么姐弟恋么?”
“不是这个啦!”唐雨溪反对道,然后神色一黯,“对我来说,感情都是一种奢侈。”
许衡山似乎想起了什么,脸上的笑容忽然地敛去,然后长长地叹息了一声。
第24章 药田
第二天上午,隋戈收到了一张聘任书和一串钥匙。
聘任书,是聘任隋戈为“许衡山国家农业科研室”特别研究助理;钥匙,自然是植物培育基地温室棚的钥匙。许衡山办事的效率果然惊人,而且滴水不漏。
如果单单借给隋戈一个温室棚,以隋戈大一新生的身份,难免会落人话柄。但是,聘任隋戈为研究助理之后,再分配一个温室棚给他做“科研”,也就名正言顺了。
不过,当隋戈来到植物培育基地的时候,却着实被惊讶了一番。
许衡山给隋戈找的温室棚,差不多是基地当中最大的了,而且还让人重新翻修过,温室棚里面的空间很大,足足有八百个平方,而且四周还有不少的花架可以利用。
总之,这个温室棚已经大大超出的隋戈的期望。
有了温室棚,隋戈就可以实施自己的计划了。
从许衡山那里得到九叶悬针松后,隋戈心头的想法就渐渐成形了。饭要一口一口地吃,路要一步一步地走。眼下不是没有灵草的种子和幼苗,也没有足够的玉石的么,那么就先从药草入手。
神农仙草诀将天地间的草木按照蕴藏的元气高低分为五类,依次为药草、灵草、妖草、仙草、天草。这五类当中,药草所蕴藏的草木元气最少,所以只能治病救人。不过,某些药草因为生长的漫长的岁月,吸收了足够的天地灵气,也有可能蜕变成灵草的。比如,上了一两百年的老山参,差不多就可以算是下品灵草了,所以百年老山参才会有延年益寿的灵效。而这类从药草蜕而成的灵草,叫做后天灵草。而还有一些灵草,本身就是天地间的灵气孕育而生,这类灵草就叫先天灵草。一般来说,先天灵草比后天灵草品级更高,也更为稀少难寻。
既然现在弄不到真正的先天灵草,隋戈自然只能在药草上做文章了。
好在有了九叶悬针松,能够让隋戈发挥出灵草四诊术的精髓,用这灵草四诊术配合小云雨阵法,催生一批后天灵草还是没有问题的。
如今,催生后天灵草已经万事俱备,就差一点启动资金了。
因为食量暴增,隋戈同学的生活费已经捉襟见肘,这时候要拿出钱来购买玉石和药草幼苗,显然是力有未逮了。于是,隋戈只能打电话求助老地主。
在电话中寒暄了几句之后,隋戈将话题扯到了钱上。
老地主一听见钱,吝啬的本性立即就暴露了,滔滔不绝地数落隋戈道:“衰仔,之前爷爷怎么给你说的。我说那大学别去念了吧,瞎jb糟蹋钱,你还不相信呢。瞧瞧,这一个月都还没到呢,你就弹尽粮绝了。依我看啊,早点成家生子,继承家业才是正经事儿啊!对了,白流沟的牛小花、张家寨的马缨花,两个闺女的照片都送过来给我看了,都是娇滴滴、水灵灵的村花啊,你只要点头,明天就让你们结婚洞房!”
“洞房?”
听见这两个字,小初男隋戈一个哆嗦,心想这老地主不是引诱人么,犹豫了一下之后,说道,“老地主,你这不是造孽么,这两个小姑娘都还没成年呢,连结婚证都办不到吧。”
“结婚证,不就是个红本本嘛。”老头子不以为然道,“咱们这地方,只要双方父母点头,谁管得着!你真要那红本本,花钱也能给办。衰仔,再仔细想想吧——要不然,爷爷多给十几二十万的聘礼,把两个姑娘都娶了,让你小子过过旧社会地主老爷的瘾?”
“两个?”
隋戈同学差点连鼻血都喷出来了,左拥右抱啊,小初男哪经得住这样的诱惑。
“别说两个,三个四个都行。”
老地主进一步诱惑道,心里却在想,“衰仔,你就赶紧答应了吧。我听说城里面的房子贼贵,娶个媳妇儿没有一两百万下不来啊!放在我们这里,三妻四妾都够了啊。你要真看上个城里姑娘,那不是要把我的棺材本都榨干了?所以,你还是赶紧回来吧。”
隋戈同学做了一场剧烈的思想斗争之后,终于坚定信念地说道:“算了吧,你以为自己是老地主呢,当心挨批斗啊。更何况,我来读大学,也是想增长点见识,给你治好这条瘸腿,以后你再去勾搭哪家的俏寡妇,人家放狗咬你,好歹你也能够躲快点不是。”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老头子哼了一声,然后又道,“念在你一片孝心的份上,我就不劝说你了,那你需要多少钱?”
“十万。”隋戈说道,“你老放心,这钱不白花,很快我连本带利都给你赚回来。”
“唉,你小子不亏我的血本就行了。”老地主心疼地叹息了一声,然后又嘱咐隋戈道,“要是不想念书的话,就赶紧回来成亲生子!”
“……”
老地主打来的钱到账之后,隋戈先去东江市药材市场购买了一批药材幼苗,花费了三千多块钱,然后又用八百元购买了一斤野山参种子。
药材市场的店员见隋戈购买野山参种子,心头对隋戈给出了两个字的评价:棒槌。
原因很简单,野山参虽然价格很高,几乎跟同等质量的黄金相当,而且越老越大就越贵。但是,要人工种植野山参却很不容易,对病虫、养护技术要求很高,而且种植周期很长,少说也要十年八年的时间才能挖出来贩卖。
更重要的一点是,用野山参种子人工种植出来的野山参根本就不叫野山参,而叫籽海参。无论药效还是价格,都无法跟天然生长在林野中的野山参相提并论。想用籽海参充当野山参贩卖,除非买方也是棒槌。
总之,在这位店员看来,想要挑战极限的隋戈同学,很快就会沦为悲剧,血本无归。
隋戈大致猜测到那位店员的想法,但自然不会跟他一般见识。将药草幼苗运到温室棚之后,隋戈前往玉器店,将剩下的钱全都买成了玉石。
这一次,玉器店老板娘没有嘲讽隋戈,而且还给隋戈打了一个狠折,因为隋戈去她店里的时候,这位老板娘正在玩网上偷菜,结果肩周炎就悲催地发作了。隋戈再一次祭出狗皮膏药,几乎是药到病除,老板娘偷得大爽,所以打折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但隋戈同学却自恋地认为,这一次打折,应该归功于自己那帅气的皮相。
所有东西准备妥当之后,隋戈返回温室棚中,将买来的玉石一块一块地埋入温室棚的土壤下面,布置了一个小型地“八荒云雨大阵”,然后将买来的那些药草幼苗种入土壤之中,随后将那些野山参的种子也撒入土壤里面。
最后,隋戈刺破手指,以自己的精血开启了云雨阵法。
霎那间,温室棚的土壤上方,出现了一片濛濛的云雨,牛毛一般的灵雨,洋洋洒洒地落入土壤之中,在灵气云雨的滋润之下,那些刚栽种下去的药草幼苗,迅速焕发出勃勃生机。而那些野山参种子,也迅速发芽,然后破土而出。
若是卖给隋戈野山参种子的那位店员看到现在的场景,一定会惊得目瞪口呆的。那时候,他也许会认为,他自己才是真正的棒槌吧。
待云雨敛去之后,隋戈打开了关银音蛐蟮的铁盒子,向里面这条懒洋洋的银色蚯蚓说道:“银音蛐蟮,你既为洪荒异种的灵兽,想必应该能够听懂人话的。现在,我将你放入药田之中,希望你好生守护这些药草,助我一臂之力,等我将这些人参催生成后天灵草之后,让后你吃过够!”
银音蛐蟮这几天也算是被隋戈收拾服帖了,哪敢反对隋戈的话,而且听见隋戈能够让它敞开肚皮吃灵草,简直是喜出望外,冲着隋戈连连点头。
隋戈见它听懂了自己的话,于是倒转盒子,将这银音蛐蟮放入药田之中。
铃~
银音蛐蟮穿梭在药田的地面之下,发出类似银质风铃一般地悦耳声响。
因为灵气云雨的缘故,以及银音蛐蟮的特熟能力,温室棚中的土壤变得越来越有灵气,开始从药田向着灵田蜕变。
灵田,不仅能够缩短药草的种植时间,而且能够提升药草的药性。
为何天然生长于山林之中的人参才算是真正的野山参,其原因就是因为天然的人参是靠吸收天地灵气、日月精华而生长的,所以药性远胜于那些用化肥、生长素催肥的移山参。
而灵田土壤中蕴藏的灵气,其浓度远远大于自然天地间的灵气浓度,所以用灵田种植出来的药草,无论其药性还是个头,却又比自然界中的野山参更胜一筹了。
更重要的是,也只有灵田,才能种植真正的先天灵草。
第25章 乙木神针
清晨,天刚亮,隋戈就赶去了温室棚。
因为灵壤、灵雨的滋润,药田里面的药草幼苗长势极好,温室棚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药香味。
嗖!
一道银光从药田中飞射而出,落在了隋戈手掌中。
这条银音蛐蟮,已经开始视隋戈为主人,并且开始主动讨好起来。没办法,这条蚯蚓大概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跟着隋戈,它才可能有灵草吃,才能快速提升修为。
第15节
隋戈轻轻弹了一下这条银音蛐蟮,将其放入药田之中,随后将一根九叶悬针松取了出来,拈在指间。
嗤!嗤!嗤!嗤!
隋戈用松针以极快的速度在一株药草的茎秆上连刺几下,每刺一次,那株药草的枝叶都会轻微颤栗一下,就像是人被扎针一样,总会因为疼痛而轻微颤抖一下。
给药草扎针,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即便是隋戈自己,也觉得匪夷所思。虽然之前隋戈就知道灵草四诊术当中有这么一套“乙木神针”的针法,可以通过刺激草木经络来激发药草的药性、灵性,但是他从未尝试过。因为这套针法需要很快的速度和精准度,至少要淬体期修为才能够施展,而且这套针法的效果,会随着施针者的修为提升而提升。
另外还有一点,草木都是木属性,五行之中,金克木,所以施展乙木神针绝对不能用钢针、银针,只能用木属性的“针”。但木属性的针,哪有那么细而硬的,如果不是因为侥幸得到了九叶悬针松,隋戈也没办法施展乙木神针的。
几针过后,那株药草的叶片顶尖处渗出了一两滴黄褐色的液体,然后落入药田当中。这几滴黄褐色液体,便是这株药草体内的杂质。祛除了杂质之后,这株药草的药性自然会提高一筹的。
见这乙木神针大有效果,隋戈信心大增,开始继续对其它药草进行“针灸”。
“针灸”结束之后,隋戈再次开启云雨阵法,用灵雨催生药田中的药草和人参。
随后,隋戈抄起锄头,快速地铲掉了药田中的野草。
接受了灵雨滋润之后,这些该死的野草,也比以往长得更加茂盛而顽强。幸好,神农仙草诀中居然还有一套锄草的套路,叫做“震灵锄法”,用来锄草倒是极其容易。
银音灵蟮也没有闲着,开始快速穿梭于药田之中,尽力改变着药田土壤的品质。
这一趟劳动结束之后,隋戈居然累出了一身的汗水。
沉浸在种植乐趣之中,转眼间一周时间过去了。
温室棚中的药香味越来越浓,之前种下的药草幼苗,长大长高了好一截,变成了成熟的药草。
至于那些野人参,茎秆已经长到了一尺多高,枝繁叶茂,而且已经有开花的迹象了。看到这样的状况,隋戈信心大增,因为人参一般要三年才会开花。这就足以说明,这些野山参在一周之内,已经吸收到在野外三年才能够吸收到的天地灵气,甚至更多!
而以后,随着药田土壤品质的提升,再增加“针灸”和云雨大阵开启的次数,这些野山参成长的周期还会继续缩短,看来用不了多久,隋戈就能够催生出一批真正的野山参!
以野山参的精贵价格,隋戈同学成为百万富翁,应该不是一件难事呢。
“哇哈哈!”
想到这些,隋戈同学得意而畅快地笑了起来。
银音蛐蟮从药田里面钻了出来,望着隋戈,不知道主人为何如此高兴。
※※※
下午没课,隋戈打算去拜访一下许衡山,顺便为他去除病根,彻底解决腰痛的老毛病。
许衡山对隋戈的印象很不错,尤其因为隋戈在花草种植、养护方面的天赋,许衡山一旦遇到问题,就会跟隋戈联系,询问应对的方法,而隋戈也会欣然帮忙,所以这一老一少虽然认识不久,但彼此已经很熟识了,俨然忘年之交一般。
这一次隋戈种植了许多药草,其主要目的也是为了替许衡山治愈他的老毛病。
隋戈拧着一塑料袋子的药草从植物培育基地出来,正要前往许衡山的别墅,这时候一辆宝石蓝跑车停在了旁边,里面的美女冲着隋戈说道:“上车!”
车上的美女自然是唐雨溪,隋戈赶忙屁颠屁颠地钻进了跑车。
附近路过的学生见状,鄙夷地冲着车上的隋戈低声骂了一声,“小白脸!”
隋戈同学不知道自己成了千夫所指的小白脸,上车之后,目光就一直停留在唐雨溪身上,片刻都没有移开过。
有一类女人,每一次见面,都能够给你带来新鲜的感觉,百看不厌。
唐雨溪,毫无疑问就是这类女人。
今天的唐雨溪, 上身穿一件灰色v领七分袖休闲衬衫,下身配搭一条黑色修身七分裤,再加一双淡紫色的复古印花高跟鞋,光洁的脖子、耳朵上没有任何的配饰,也不着妆彩,显得异常的简单、干练,却又有一种难以描述的风味。
尽管已经适应了隋戈的“色狼之眼”,但是被他这么一直盯着,唐雨溪还是有些受不了,不满道:“隋戈同学,注意素质!”
“素质,什么素质?”隋戈不解道,“我的素质应该很过硬吧。”
“你的那双贼眼!”
唐雨溪只能点明道,“你这样看人,会让人觉得很不礼貌。”
“噢,原来是这样。”隋戈叹道,“我这双眼睛就是这样,一看到美女就转不动了。不过,长得漂亮也不是你的错。”
唐雨溪简直无语,心说这厮的脸皮当真不是一般的厚呢。
“唐小姐,你怎么经常在东大附近溜达呢,难道你也是东大学生?”隋戈有些好奇道。
“你觉得呢?”唐雨溪反问道。
“应该是吧,大三还是大四?”隋戈说道,“应该是大三吧?”
瞧唐雨溪的年龄,隋戈觉得她应该是大三的师姐才对。
“嗯。”唐雨溪淡淡一笑。
“天可怜见,我总算见证了一点:东大的确是有美女的。”隋戈欣慰地说道。
“难道你读大学,就是为了欣赏美女吗?”唐雨溪的语气微微有些不屑。
隋戈却不在意,义正言辞地说道:“对于大多数男生来说,读大学的确只为了两样东西:美女和工作。而且,前者的比重远大于后者。”
“果然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唐雨溪哼道,“你呢?”
“我当然也喜欢美女。”隋戈说道,“不过,我读大学还为了一件事——种草。”
“种草?”唐雨溪疑惑道,“种什么草?”
“可以治病的草。”隋戈说道,“能够治愈一切疾病的药草、仙草。你忘了吗,我们曾经打过一个赌。”
“什么赌?我不记得这回事。”唐雨溪故作糊涂。
“是吗,那我就再提醒你一下。”隋戈说道,“你说如果我能够让天下人都看得起病的话——”
“那是你说的!”唐雨溪打断了隋戈的话,然后说道,“下车吧,到了。”
隋戈无奈,只得拧着塑料袋从车里面钻了出来。
这时候,隋戈才发现旁边停着一辆黑色奥迪,心想:“难道许老今天有客人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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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周,麻烦各位读者大大给力啊!鲜花!花花砸来啊!!!!
第26章 一剂汤药
再发一章,求鲜花!读者大大们,给点力,给点惊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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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戈是跟唐雨溪一起走进客厅的。
进屋之后,就看见许衡山正在跟一个二十七八岁的青年交谈着什么,神情还挺愉快的。
青年人一身西装笔挺,头发油亮,面相端正,气质儒雅,一看便是年轻有为的成功人士。
见到隋戈和唐雨溪一起进来,那位青年微微露出诧异的目光,但随后他打量了隋戈的一身学生行头和手中的那个塑料袋之后,很快就淡定下来,显然他认为隋戈跟他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对手。甚至,根本就不配做他的对手。
“雨溪,你回来了。”青年人起身,很亲切地向唐雨溪说道。
唐雨溪点了点头,向青年人说道:“罗老师,你好。”
隋戈一听,顿时就放心了,原来这青年人是老师,那就没什么威胁了。而且,唐雨溪如此称呼对方,显然向对方表明了一点:“我跟你没那么熟悉呢。”
“小隋来了,快坐下喝茶。”许衡山招呼隋戈过来,亲自给他倒了一杯茶。
隋戈倒也不客气,坐在唐雨溪旁边的沙发上,然后向许衡山说道:“许老,你的腰痛毛病这几天没有犯吧?”
“上次贴了你的膏药之后,就没有再疼过了。”许衡山说道,“不过,今天早上起床,我又觉得腰部有些发胀的感觉,看来至多一两天就会再犯了。对了,既然你过来了,就再给我两贴膏药吧。”
“任何外药,都是治标不治本。”
隋戈还没有答话,那青年人却插话道,“许老,您的病要想痊愈,光借助药物是不够的。”
被这青年人打断话头,隋戈心头有些不悦,问道:“许老,这位老师是?”
“哦,忘记介绍了。”许衡山道,“小隋,这位是罗文渊罗老师,他是东大中医专业的教授,也是东江市的知名中医,年轻有为啊!”
“文渊,这位是隋戈同学,草业科学大一的学生,在种植花草方面相当有天赋,而且他家是中医世家,医术也不错的,你们可以交流交流啊。”
“是吗?那有机会是可以交流交流。隋戈同学,你好啊。”罗文渊招呼了隋戈一声,但是流露出来的神情,却哪里将隋戈这种小角色放在眼里了。
“有机会的!”隋戈哈哈一笑。
“罗老师,你刚才说我外公的病要痊愈,光靠药物不够,那怎样才能痊愈呢?”唐雨溪问道,她虽然对罗文渊没太大好感,但关心外公的病情,却是实实在在的。
听见唐雨溪如此一问,罗文渊立即露出了一个潇洒的微笑,说道:“药物治疗和针灸双管齐下,应该有可能治愈许老的病。以前我也给许老开过方子,对他的病况也很了解,只是以前没时间给他做定期针灸治疗。不过,最近我工作不是很忙,倒是可以给许老做一个疗程的针灸治疗。”
“那感情好啊。”许衡山说道,“文渊在咱们东江市,可是有‘小针王’的称号呢,想必针灸之术一定非常地独到吧。”
“哪里哪里。”罗文渊谦虚地笑道,“祖上流传下来的针法而已,是传自清代的‘离火针法’,只有区区几百年的历史。”
“嗯,离火针法,在清代可是很盛行的。”许衡山微微颔首道。
罗文渊的神情更加得意了。
“其实,不用针灸,也是能够痊愈的。”隋戈这时候忽地插了一句,心想你刚才不是打断了某家的话吗,现在可轮到我了。
“真的吗?”唐雨溪看着隋戈问道。
“肯定!”隋戈信心满满地答道,用热切地目光投向唐雨溪。
唐雨溪受不了这家伙的色狼之光,赶紧避开了他的目光。
“一派胡言!”一旁的罗文渊忽地冷哼了一声。
隋戈心知这家伙肯定要跳出来咬自己了,淡淡地问道:“罗老师,你为何认为我是在胡说呢?”
“因为无论中药还是西药,都无法根治许老的病!”罗文渊有些不屑地说道,“我给许老开过几次方子,他也去医院接受过西医治疗,但病症都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这足以说明光靠药物治疗行不通!”
在罗文渊看来,跟隋戈这样的人探讨医学,简直就是自掉身份的事。毕竟,他可是“中医教授”、“小针王”、“东江名医”,而对方,只是一个名不经传的小人物,很可能只是一个江湖郎中的后人。
“罗老师你的论断,只是建立在你开的方子基础上。”
隋戈语气忽地一转,“你不行,不代表别人不行!”
这话说得相当不客气,不仅罗文渊听得眼中冒火,就连唐雨溪和许衡山也察觉到了隋戈的敌意,但隋戈要的就是这样的感觉。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人毁我一尺,我直接踩死。
罗文渊自己医术不行,居然还敢鄙视隋戈的医术,这自然触到了隋戈的逆鳞。既然罗文渊存心找抽,隋戈同学自然也不会给他留什么脸面了。
教授、名医、针王?
不过是土鸡瓦狗,狗屎一坨!
第16节
“哈~”
罗文渊先是怒,继而大笑起来,“好!我罗文渊还是头一次听见有人说我医术不行,而且对方还是一个刚入大学的毛小子。我究竟应该认为你是年少轻狂呢,还是年少无知!”
“你可以说我是年少有为。”隋戈道。
“你很狂妄啊。”罗文渊沉声道。
“我有狂妄的本钱。”隋戈说道,“尤其在你这样的人面前。”
唐雨溪和许衡山面面相觑。
“这厮也太狂妄了吧!”唐雨溪在心头想到。
“尽管我对你的医术不抱什么希望,但是我想应该给你一个展示的机会。”罗文渊说道,“这样,大家才会清楚认识到,你只是一只井底之蛙。”
“呃……如果我有机会的话,那只青蛙一定是你。”隋戈说完,望向许衡山,“许老,我说过,我会让您健康悠然地种花养草,享受田园之趣。现在,我就来兑现我的承诺。罗老师不是说药物治疗不能根治您的病痛吗,我会让他失望的!”
“我拭目以待!”罗文渊的火气算是彻底被隋戈同学给撩拨起来了。
“那我就开方子了。”隋戈对于许衡山的病症早已经陈然于胸,根本无需把脉,便可以开出药方。因为有神农仙草诀在脑子当中,隋戈对天下药草的药性了如指掌,配出一剂治疗腰肌劳损的汤药,不过是牛刀小试而已。
看见隋戈竟然用圆珠笔、便签纸写药方,罗文渊嘴角的不屑之色一闪而过。在他这样的“正规”中医眼中,开药方就要用毛笔。甚至,通过一个人毛笔字的功力,从某种程度上可以推测出一位中医的医术高低。而连毛笔都不会用的中医,在罗文渊眼中就是江湖郎中、赤脚医生。
可怜的隋戈,并没有想到用圆珠笔开方子竟然会被人鄙视。另外,他的“书法”也实在是够烂,差不多应该用四个字来形容:糟糕透顶。
方子开出来之后,隋戈撂下笔,向罗文渊说道:“罗老师,我这方子还不错吧?”
罗文渊往便签纸上一瞅,只见上面写着:杜仲、当归、菟丝子、淮山药等十余种中草药。
看完之后,罗文渊忽地笑了起来,笑声之中充满了鄙夷:“这就是你开的方子?”
“当然,你不是亲眼所见么。”隋戈说道。
“这是《百药神书》中的一个方子,名为‘通脉汤’。”罗文渊一副家学渊源、见多识广的语气。
隋戈却没想到,自己根据这些药草的药性随手搭配了一个方子,居然就跟什么通脉汤撞车了。不过,如此看来,他开的这个方子倒是没错。于是,隋戈说道:“这个方子不对症?”
“对症。”罗文渊说道,“不过,你犯了两个错误。第一,这个方子我曾经给许老开过;第二,你的方子上面没有写药草的剂量。许老,您看一下,这个方子很眼熟吧?”
许衡山戴上老花镜看了看,点头说道:“是的,这个方子很眼熟,可能以前真吃过。”
“所以,我有些怀疑,你是不是在许老这里看到过这个药方。”罗文渊盯着隋戈说道。
罗文渊言下之意:小子,你这个方子是抄袭老子的!居然还敢班门弄斧。
隋戈正要出言反击,却听见唐雨溪说道:“既然是医术上的药方,也许是隋戈之前在书上看到过呢。况且,我认为隋戈不是这种需要抄袭别人药方的人。”
在唐雨溪眼中,隋戈这小子好色、贪财,但是狂妄、傲气,应该不屑于抄袭这种事情,尤其不会去抄袭对手的药方。
听见唐雨溪为自己说话,隋戈心头仿佛有一阵暖流淌过,笑道:“既然你开过同样的方子,那就更好办了。如果我用这个方子上的药草治好了许老的病,岂不是更证明了你的无能?”
“你要是能够用这个方子治好许老的病,我罗文渊就算是井底之蛙!”罗文渊不屑地说道。
“井底之蛙,你做定了!”隋戈狂傲地说道。
唐雨溪无语:这家伙为什么总是这么狂呢?
第27章 药字草当头
隋戈打开塑料袋,一股清新的药香味扑面而来。
看着隋戈将一株株药草从塑料袋中取出来,罗文渊还讥讽了一句,“难道你以为新鲜的药草,熬出来的汤药就会与众不同吗?”
“不,这些药草是我种的,不仅是新鲜那么简单。”隋戈说道。
“小隋,这些药草真是你自己种的?”许衡山有些惊讶,也有些感动。
亲手种植的药草,哪怕仍然不能治愈病痛,但代表的意义毕竟不同。
“我用你给我找的温室棚种的。”隋戈笑道。
“希望这些药草真的与众不同。”许衡山微微笑道。
“它们的确与众不同。”隋戈肯定地说道。
“要用药罐子吗?”唐雨溪向隋戈问道。
“用不着了,不过可以先给我一个小碗。”隋戈说道,他要让罗文渊输得无话可说。
隋戈从唐雨溪手中接过一个白净的瓷碗,然后往瓷碗里面倒了半碗他从栖霞山带过来的山泉水。随后,隋戈取出了一根九叶悬针松的松针,提起一株药草,将其倒转过来,根部朝上,然后用松针缓缓地刺入药草的根部。
滴答!
奇异的事情发生了:那株药草的叶尖处,竟然渗透出淡绿色的水滴,好似露珠一样聚结在叶尖处,然后滴入瓷碗之中,融入到碗中的泉水里面。
这淡绿色的水滴,可不是药草体内的杂质,而是药草的药性精华所在。
煎熬中药,无非就是要熬出药草的药性精华,但隋戈有九叶悬针松、乙木神针在手,要逼出药草的药性精华,自然是小事一桩而已。
尽管对隋戈而言,这是小事一桩,但在唐雨溪和许衡山眼中,却是神奇之极。
罗文渊见隋戈露了这么一手,心里面莫名地慌乱起来了,但他仍然在安慰自己,这小子一定是用什么歪门手段糊弄自己,可不能被他给唬住了,哪有这样“煎熬”中药的。
隋戈没有理会罗文渊等人的想法,很快又换了另外一株药草,如法炮制,用松针逼出了几滴绿液,同样滴入瓷碗当中。
当隋戈将所有的药草都“针灸”一番之后,瓷碗中的山泉水已经变成了翠绿色。
浓浓的药香味从瓷碗里面散发出来。
一剂奇异的药汤,就此完成。
而那些被针灸过的药草,却失去了精神,无论茎叶,都焉了下去。
隋戈将这些药草重新装入塑料袋中,打算回去的时候,再栽进温室棚中的药田里面,有灵雨的滋润,这些药草很快就会恢复生机的。
“许老,这一剂药汤实在太诡异了,您可千万别喝啊。”
罗文渊见隋戈将瓷碗递给许衡山,赶忙提醒许衡山要小心,不要充当实验小白鼠的角色。
“有什么诡异的?”隋戈一脸淡然地说道,“药草,是不是这方子上的药草?药汁,是不是这些药草流出来的药汁?既然方子没错,药草也没错,有什么诡异的?”
“煎熬方法不对。医术上记载,通脉汤应该先以武火猛煎十分钟,然后以文火慢熬半小时,这样才能充分将药草的药力提出。”罗文渊说道,依然显得学识渊博。
“那么,按照你和医书上的煎熬方法,有用吗?”隋戈只是淡淡地问了一句。
有用吗?
这三个字恍若一根钢针,狠狠地在罗文渊骄傲的内心中扎了一下。
一剂汤药的好坏,可不是医书说了算,也不是哪个医学泰斗说了算,而是患者说了算。
能够治病的药,才是好药!
许衡山接过隋戈递过去的瓷碗,闻了一下,欣然笑道:“药香浓郁,应该是一碗好汤药。虽然这种熬药的方法闻所未闻,但是很有创新精神嘛,我这老头子愿意充当小白鼠的角色,试一试。”
说完,许衡山将碗中的药水一饮而尽。
一股透心的冰凉从肚子迅速蔓延到全身,许衡山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但这股凉意所到之处,却是异常地舒服,似乎全身的毛孔、经络都被这一股凉意给疏通了一般。之前腰部那种发胀的感觉,已经开始逐渐消褪,似乎淤积多年的东西一下子被疏通了一样。
通脉汤,原本就有疏通经络、活血化瘀之效。只是,隋戈这一剂通脉汤,却是将药草的药力发挥到了极致,所以才有如此惊人的药效。
比当初隋戈用柴胡草治好感冒,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都说中药治病比西药见效慢,但凡事无绝对,只要运用得法,中药一样可以如此神速。
约莫过了十五分钟,许衡山身上的凉意开始逐渐退去,感受着这股凉意消褪,他竟然有一种微微的失落,因为这股凉意盘踞在身上,有种说不出的舒服。
药力发散得快,消褪得也快。
但是药力消褪之后,许衡山腰部的不适感也完全消褪了。
“外公,你觉得怎样?”唐雨溪微微有些紧张地问道。
“妙!实在太神妙了!”
许衡山一脸的激动,“小隋这一剂汤药,好像把我腰部的不适感完全带走了呢!药到病除,真的是药到病除啊!有小隋这样用于创新的人才,看来中医复兴有望啊。”
罗文渊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向许衡山说道:“许老,你确信已经去除病根了?也许,这一剂汤药,只是暂时掩盖了病痛呢?”
“不,已经痊愈了!”许衡山用无庸质疑的语气说道,“小隋这一剂汤药,已经完全治愈了我的老毛病。我的身体,我清楚!”
于是,罗文渊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了,仿佛被人打了一耳光似的。
今天,罗文渊来探望许衡山,其本意是想通过给许衡山治病而接近唐雨溪,但是让他没有料到的是,半途杀出一个隋戈来,将他拟定的计划完全破坏,而且还折损了他的面子。
罗文渊觉得今天再留在这里,可能讨不到什么好处,于是起身告辞。
但隋戈同学却没有就此放过罗文渊的意思,说道:“罗老师,谁是井底之蛙?”
唐雨溪和许衡山微微一愣,显然没想到隋戈同学竟然会咄咄相逼。
隋戈原本也不想这么做,但谁让罗文渊要主动挑拨他呢。如果输的人是隋戈,罗文渊会给隋戈留面子吗?显然不可能的。
罗文渊没想到这个毛小子竟然如此咄咄逼人,眼中闪过一道寒光,然后沉声道:“我承认,你的医术有独到之处,但是想让我认输却还不能,因为许老的病是否痊愈、是否会复发,还需要留待时间来验证,不是吗?如果你真有胆量的话,我们找个时间,公平比试一下医术、针灸,如何?”
“不用了,我不会跟你比。”隋戈冷冷地说道,“你不配!”
这一记“耳光”,掷地有声啊。
罗文渊脸色煞白,片刻之后才道:“你一定会输给我的,很快!”
“我说过,你不配!”隋戈的脸色又浮现出狂傲之色。
唐雨溪忽地觉得,这厮狂傲的时候,原来也有几分魅力的。
罗文渊不再自讨没趣,转身快步出了客厅,发动汽车,一溜烟逃之夭夭了。
罗文渊离开之后,气氛变得轻松、融洽起来,唐雨溪有些好奇地向隋戈问道:“隋戈,明明是同样的药方,为什么你的药就能治愈外公的病呢?”
“我也有些好奇。”许衡山说道。
“药字草当头。”隋戈说道,“中药的根本在于药草。方子相同,药草的成色不同,汤药的效果自然也会不同的。我用的这些药草,可都是我自己种出来的,药性自然非同一般,绝对不是那些用化肥、生长素催生出来的药草可比的。”
许衡山不愧是农业方面的专家,很快领会到隋戈话中的意思,动容道:“小隋,你的这个创新很了不起啊,如果能够提升中药材的药性,缩短中药药力发挥的时间,那对于推动中药产业,将会产生难以估计的影响啊!你放心,我现在虽然退休了,但还是能够发挥点余热,你干的这件事,我一定会全力支持!”
“你老已经在支持了啊。”隋戈笑道,“你忘记了吗,我可是你科研室聘请的研究助理呢。”
“呵~我怎么忘了这茬呢。”许衡山满怀欣慰地笑了起来。
唐雨溪望了一眼踌躇满志的隋戈,心想:“难道,他真的能够做到?”
第28章 美女老师
第17节
午饭后,403寝室。
“隋戈,你老实交代,你是不是被小富婆给包养了?”江涛一副神神秘秘的表情。
隋戈白了江涛一眼,好声没气道:“我还巴不得被包养呢,可惜人家不干啊。”
“不会吧。”江涛说道,“听人说你已经钻了好几次保时捷跑车了呢。那小富婆究竟长什么样啊,钱多不?给你签包养协议没有?她欲望强烈不……”
“……”
隋戈直接无语。
他倒是巴不得被唐雨溪给包养了,哪怕不给包养费都行啊,关键是人家不愿意啊。
不过,好在唐雨溪似乎对他的印象似乎改观了不少,看来情况正向好的方向发展呢。
“对了,咱们东大是不是有个校花美女叫唐雨溪的?”隋戈忽地问了一句。唐雨溪这样的人物,绝对应该是校花级别的美女才对。
“谁?”听见唐雨溪三个字,高峰、江涛和柳小童一起愣住了。
“唐雨溪。应该是大三的师姐吧。”隋戈继续说道。
“师姐?”江涛的脸上露出一个古怪的表情,然后冲高峰打了一个眼色。
“下午有两节外语课,你又不去?” 高峰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向隋戈问道。
“我对外语课,不有爱。”隋戈躺在床上,无动于衷。
“对外语课不有爱没关系,只要对外语老师有爱就行了。”高峰贱笑道,“咱们的外语老师,可真是一位大美女呢,对吧,高峰、柳小童?”
高峰和柳小童两人连连点头。
“真的?”隋戈同学来了兴趣。
“绝对是真的。”江涛肯定地说道,又补充了一句,“百年难遇的美女!”
百年难遇,这是什么美女?
怀着对美女的憧憬和对百年难遇的好奇心,下午两点,隋戈第一次出现在外语课的教师当中。
教室前面的位置早已经挤得满满的,看来这位外语老师的人气相当不错的。隋戈心神大定,看来高峰三人没有骗自己,这位外语老师必然是一位美女。
隋戈四个人只能坐到教室的最后一排。
高峰很是不爽,向江涛抱怨道:“都怪你这小子,让你早一点出门占座,就是不听!”
“这么夸张,至于吗?”隋戈说道,“难道咱们外语老师是位仙女不成?”
高峰、江涛和柳小童一齐笑了起来。
叮铃~
上课铃声响了起来。
江涛、高峰等人伸长脖子往教室前门瞅去。
这时候,一个娇俏玲珑的身影步入教室,款款走向了讲台。
喀嚓!
隋戈的脑袋仿佛被一道强烈的雷电击中,一时间愣在了那里。
这位外语老师,果然是一位美女,真正的美女,但是让隋戈做梦都没想到的是,这位号称百年难遇的美女老师竟然会是唐雨溪!
天雷轰顶。
隋戈同学脑中一片轰响。
唐雨溪,怎么会是唐雨溪呢?
今晚,唐雨溪穿着一套黑色的套裙、黑色高跟皮鞋,脖子上挂着一串绿色水晶吊坠,标准的都市白领御姐打扮,但却难掩她那种江南水乡的清新气息。唐雨溪的身高并不高,隋戈目测大概是一米六五左右,但是身材比例极好,细腿纤腰,前凸后翘,让人充满遐想。
唐雨溪站上讲台之后,正要开始讲课,忽地敏锐地察觉到教室的气氛跟往常有些不一样,从教室后面的角落里,射过来一道直勾勾的让她很是讨厌的目光。
这种目光,唐雨溪一点都陌生了,她凝神看去,果然看到了这道目光的主人:那个可恶的小色狼。
唐雨溪很快收回了目光,脸上浮现出几丝明媚的笑容,嫣然一笑道:“今天我感觉很欣慰,因为我竟然在教室里面看到了一张崭新的面孔。作为一位老师,最希望的就是她所讲的课程,能够被更多的学生接纳、欣赏。我没有想到,今晚竟然会有外专业的同学来听我的课——后面那位同学,请你站起来,向大家做一个自我介绍吧。”
隋戈同学正在肆无忌惮地欣赏着唐雨溪的胸前的波澜壮阔,忽地看到她用手指向了自己,顿时心里一抽,暗叫了一声不好:“这丫头正借机向自己发难呢!”
怎么办?
胡掐一个名字,蒙混过关,显然不可能,唐雨溪还能不认识他么。直接开溜,显然更不可能,隋戈又不会什么隐形道术,能够在这么多人的眼皮子底下凭空消失。
隋戈意识到,自己今天要栽在这丫头手中了。
于是,隋戈只好站了起来,自我介绍了一番,“我叫隋戈,是草业科学专业大一学生……”
“咦,不对吧?”唐雨溪故作惊讶地说道,“你是草业科学专业的学生?你说的是真的吗?那我上了十几堂课了,怎么从来没见过你呢?”
“擦!这不是逼我主动承认翘课吗?”隋戈暗呼这丫头真是狠辣啊。但是,眼下这形势,对隋戈是极其不利的,由不得他不承认啊。
盘算了一下之后,隋戈干脆破釜沉舟,装出一副诚挚无比的表情,说道:“那是因为以前我翘课了。以前,我一直都视外语课为洪水猛兽,所以外语成绩向来都是一塌糊涂。上了大学之后,对外语课也是极其恐惧和排斥的,但是,我的三个室友一直都对我做思想工作,不断鼓励我,他们告诉我说唐老师上的外语课上得有水平,很独特,很有韵味,能够让人从灵魂深处爱上外语这一门课,就像是不懂音乐的人,听过肖邦的钢琴曲而爱上音乐一样。他们甚至对我说,如果我错过了唐老师的课,那就是人生最大的损失,也是毕生的遗憾!正因为如此,今天我终于鼓起勇气,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走入了教师,希望用这双耳朵,聆听到外语课的真谛,从而喜欢上这一门课程。至于我以前旷课的行为,还请唐老师原谅。”
一旁正等着看隋戈笑话的高峰、江涛和柳小童三人愣得眼睛都鼓出来了,都心想这厮真能掐,连翘课这种事情,都被他说得大义凛然似的,还利用他们三人大拍老师马屁。而且,这马屁还拍得如此有水准、有境界,这厮难道上过党校,受过类似的培训不成?
唐雨溪弄这么一出,只是临时兴起,想小小捉弄一下隋戈,让他尴尬、难堪一下,却没想到这家伙公然拍起了自己的马屁。不过,被这家伙这么一拍,唐雨溪觉得心里面倒是舒畅了不少,也就不继续为难隋戈了,说道:“真没想到,隋戈同学竟然这么坦白和真诚地说出了自己真实的想法。不过,我也只是刚从大学毕业而已,在教学方面难免有经验不足的地方,所以我希望通过这一门课程,和同学们共同进步。另外,也希望隋戈同学以后少逃课。好了,我们正式开始上课吧。今天重点讲述一下听力测试的技巧……”
隋戈同学松了一口气,然后狠狠地往江涛、高峰和柳小童三人瞪了一圈。
这三个家伙,居然联起手来设套给他钻,以后一定要找机会报复回来。
失了面子是小事,但是在美女面前失了面子可就不是小事了。
隋戈心头也是郁闷,唐雨溪这丫头看起来不过二十一二岁,他一直认为这丫头应该是大三或大四的小师姐,上一次她还假装承认了呢,却没想到她摇身一变,竟然变成了他的外语老师。
有压力啊!
陡然间多了这么一重老师的身份,隋戈忽地感觉他在处理和唐雨溪的关系上,不能够像之前那样随心所欲、游刃有余了。
看来,要从姐弟恋升华到师生恋,当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唐雨溪上课的时候,大部分说的都是纯正的英文,以隋戈同学还停留在初中阶段的英文水平,根本就听不懂唐雨溪在说什么,但是那些玄奥无比的外语单词从唐雨溪口中吐出,配合着她那轻清柔美的声音,仿佛是低声吟唱的江南小曲,尽管听不清词儿,落在耳朵里面就是觉得舒服。
忽然间,隋戈的脑子当中幻想出一幅图画:他坐在一个江南水乡的小茶楼中,四周花木欣荣、小桥流水,他隔窗眺望而去,只见石山上的小凉亭中,一身轻纱罗裳的唐雨溪端坐在亭子当中,怀抱着一把琵琶,轻声弹奏,口中咿咿呀呀,唱的是那听不明却很好听的姑苏小曲。而隋戈自己,却是那富贵人家的花花大少,一边嗑着瓜子喝着茶,一边听着小曲,轻佻地望着那亭中的女子,眼睛直勾勾地……
隋戈想入非非,很快便进入了忘我的境界。
此时,隋戈终于领悟到了外语课的真谛:听不懂词儿,真好。
讲台上,唐雨溪正讲得神采飞扬,她时而会向教室角落处的隋戈看看,本以为这家伙会在课堂上磨皮擦痒,完全坐不住,谁知道隋戈居然听得津津有味、很是享受的样子,这让唐雨溪稍微有些小虚荣,心想难道自己的课真的讲得这么好吗?
如果唐雨溪知道隋戈此时正把她当成唱江南小曲的俏姑娘的话,恐怕她立即会把整合的粉笔都砸向隋戈脸上。
狠狠地砸过去,绝不手软!
下课之后,隋戈本来应该溜之大吉,但因为听“小曲”听得入迷了,竟然忘记了第一时间开溜。等他回过神的时候,唐雨溪已经往他这边走了过来。
高峰、江涛和柳小童三人冲着他露出了幸灾乐祸的表情:
隋戈同学,保重啊!
第29章 另类处罚
“唐……老师,你要干嘛啊?”
第一次面对面称呼唐雨溪为“老师”,隋戈心头还真是有那么一点点紧张呢,就连他的那双色狼之眼,这时候都收敛了许多呢。
唐雨溪看见天不怕、地不怕的隋戈同学居然紧张了,心里面不禁有些得意,故意板着脸说道:“你居然敢旷我的课,而且还旷这么多,我当然要找你谈谈心了。”
唐雨溪故意将“谈谈心”三个字说得很重。
一般来说,老师找学生谈心,那就是要展开教育、批评了。
“唐老师,我错了还不行么。”隋戈当即告饶。
面对别的老师,隋戈也许还能硬气,但是面对唐雨溪,他是不得不软啊。
“错了也不行。”唐雨溪平静地说道,“跟我走。”
其余的学生看到隋戈同学被唐老师带走,纷纷开始猜测唐老师究竟要如何处罚隋戈呢。
隋戈跟在唐雨溪后面,一直走到了教师办公楼。
“她究竟要干嘛呢?”
隋戈心头想到,“不会真要公事公办,训斥我一顿吧?不过,就算被她训斥也没关系,我就当是她当面给我一个人唱小曲好了。嘿,唐姑娘,给爷唱一曲江南十八摸吧……”
不过,让隋戈没有料到的是,唐雨溪并没有带他去办公楼,而是带他去了地下停车场。
停车场光线比较暗,而且没什么人。
难道是……车震?
隋戈脑子当中又涌出了一个迤逦的场景,但很快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保时捷跑车里面玩车震,可能么?除非双方都是瑜伽高手才行吧。
无论如何,隋戈同学还是老老实实地钻进了唐雨溪的跑车,然后试探性地说道:“唐老师,这里可没有外人了,大家都这么熟了,你就老实告诉我,你要怎么处罚我吧?”
“处罚?”唐雨溪说道,“等我哪天想好了再说吧。”
“这么说,今天你不处罚我了?”隋戈说道,“那你带我来这里干嘛?”
“难道你皮痒,喜欢被人处罚不成?”唐雨溪发动了汽车,缓缓向停车场外驶去。
隋戈心想我可只想被你处罚,别人就算了,但口中却道:“我是有点担心会影响唐老师的声誉。你知道,毕竟我在东大也算是名人了,现在已经有人开始怀疑,我被哪个小富婆给包养了,如果那些有狗仔精神的人继续挖掘的话,我怕影响到唐老师你。”
“东大名人?你真能给自己贴金啊。”唐雨溪莞尔一笑,“我倒是忘了,‘野草哥’的确是很有名气的。不过,我并不担心名誉受损,跟着你沾点名气,有什么不好。”
隋戈没想到唐雨溪如此洒脱,紧张感悄然而逝,笑道:“既然唐老师不怕闹绯闻,我也就放心了。反正,对我而言,我倒是不担心被人包养之类的传言。”
“你大概就幻想着被什么小富婆给包养吧?”唐雨溪卸下的老师的威严,打趣隋戈道。
“如果有你这样漂亮的小富婆包养我,我立马就答应。”
“滚——”
于是,隋戈跟着唐雨溪滚进了一家商场。
这时候,隋戈才弄清楚唐雨溪带自己来这里的原因:拧包!然后再去拜访许衡山。
拧包,这可是一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啊。
一个女人能够让你给她拧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证明她至少不讨厌你、排斥你。不过,女人逛街、购物的战斗力天生就无比强大,没有良好的脚力和耐力,是很难完成这个任务的。
第18节
所以,这个任务的确是光荣而艰巨。
但服务对象是唐雨溪,隋戈自然是乐意效劳。
跟着唐雨溪走进“盛世繁华”百货大楼,看着琳琅满目、珠光宝气的场面,隋戈同学真有种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的感觉。这个商场的规模,比县城百货大楼大了何止十倍!
而且,商场中人来人往,时尚靓妞应接不暇,仿佛东江市的美女都集中于此,简直令人眼花缭乱。
隋戈并不知道,盛世繁华商场本就是东江市最繁华的商城,在这里能够购买到许多时尚品牌的衣服、化妆品、珠宝首饰等东西,有了这些东西,美女们自然就会被吸引到这里来。
“跟紧点,别走丢了!”
看见隋戈这小子竟然敢打望别的女人,唐雨溪有些不悦地提醒了他一句。
“没事,我不会走丢的 。”隋戈浑然没有察觉到唐雨溪话中的弦外之音。
唐雨溪本想狠狠掐隋戈一下,但心头生出这个念头的时候,她却被自己吓了一跳:“我是怎么回事,怎么会想去拧他呢?”
打是亲骂是爱。
这话虽然带着暴力和虐待倾向,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却又无不道理。一个女人如果愿意在公众场合掐你、拧你甚至揍你,多半就代表她对你有些意思了。
唐雨溪赶紧压下了掐隋戈的念头,说道:“你东张西望地干嘛啊,给我做好拧包的任务,你旷课的事情就一笔勾销了。”
“真的?”隋戈没想到这么简单就逃脱了处罚,倒是有些喜出望外呢。
于是,隋戈同学连忙表态:“请老师放心,保证完成任务!”
很快,隋戈同学就意识到了任务的艰巨。没过多久,他的两只手上就拧了十几个袋子。
女人,只要一进商场,她们就变得跟钱有仇似的,恨不得将信用卡刷爆、刷烂。
只是,唐雨溪的那张信用卡似乎有无穷的财富,好像怎么都刷不完似的,看来她真是一个小富婆。
唐雨溪尽兴之后,领着隋戈转到了男装区。
“这不是男装区么?”隋戈向唐雨溪问道,“你还要买男装啊?”
这时候,隋戈同学的脑子当中又开始幻想着唐雨溪穿着男式衬衫的模样了。
“给你买。”唐雨溪说道。
“给我买?”隋戈同学没想到自己还能获得这样的待遇,心里又开始想入非非了,“难道,就像江涛说的那样,先送衣服、鞋子什么的,然后就送车、送房,正式提出包养?”
“就当你治好外公的诊金。”唐雨溪一句话,就浇灭了隋戈同学的幻想。
“小姐、先生,请随便看。”一个女店员迎了上来,微笑道,“我们专柜刚上了一批男士休闲服,色调、款式都相当不错呢,先生可以看看、试穿一下啊。”
“那你试试这件吧。”唐雨溪挑选了一件衣服给隋戈。
“不用了,我们男生有穿的就行,没啥挑的。”隋戈说道,“而且,我身上穿的也是牌子货呢。”
“啥牌子?”唐雨溪诧异道,她怎么也看不出隋戈这身衣服是什么“牌子货”。
“真特斯。”隋戈坦言道。
“……”
唐雨溪和店员小姐同时无语。
隋戈忽地明白,在他们县城当中引以为傲的“牌子货”,在人家这里那就是地摊货。
“小姐,你男友真幽默呢。”店员小姐很智慧地说了一句。毕竟,她瞧了瞧隋戈满手提着的购物袋,就知道人家肯定不是缺钱的主儿,这样的顾客可不能轻易得罪的。哪怕他真是穿的真维斯,你也只能赞他品味与众不同。
“他不是——给他另外挑一件吧。”唐雨溪本想解释一下跟隋戈的关系,不过旋即又觉得没什么必要。
隋戈同学听店员小姐这么说,却是心里美滋滋的,暗道:“这个店员姑娘真有眼光,等某家哪天发达了,一定来这里多照顾你生意。”
“咦,这不是唐老师吗,没想到会在这里碰上你,真是巧啊。”
这时候,一对青年男女走了过来,那位穿着灰色商务夹克的男子正向唐雨溪招呼,语气之中隐约有讨好之意。而旁边的那位女子,长得也还算漂亮,算是一个靓丽的时尚女人,只是跟唐雨溪一比,却明显有些相形见拙。女子似乎对唐雨溪很戒备,连忙紧紧地挽着身旁男子的胳膊。
“嗯。”唐雨溪冲着男子象征性点了点头,显然对他不怎么感冒。
“唐老师,你旁边这位是?”男子用怀有敌意的目光盯向隋戈。
“表弟。”唐雨溪有些不耐烦地说道。
“表弟?我怎么看像是情郎呢。”看见身旁男子对唐雨溪的讨好态度,那女子阴阳怪地的说道。
“就算是情郎,管你什么事?”唐雨溪冷哼一声,就要转身离开这里。
但是这女子却是不依不挠,忽地大声说道:“咦,这不是咱们东大的学生——野草哥吗?唐老师,真是没想到,你不仅玩姐弟恋,还玩师生恋啊,老牛吃嫩草,真是给我们东大教师长脸呢?对吧,世军?”
第30章 一针放屁
大哥大姐妹子们,小米更新这么勤快,多给几朵小红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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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伊柔也是东大外语老师,不巧的是,她跟唐雨溪同在一个办公室。
一山难容二虎,一屋难容二女。
唐雨溪没来东大的时候,苏伊柔就是当之无愧的办公室之花,总是有不少的男老师围着她身旁转来转去,送花、送礼物,大献殷勤什么的。所以,以前的苏伊柔,在办公室里面简直就是众星捧月的女王,就连东大副校长的公子陈世军,都拜倒在她的女王黑皮裙下。
但是,自从唐雨溪进驻办公室之后,苏伊柔的女王地位就摇摇欲坠了。尽管唐雨溪并没有用任何的手段,但以前围着苏伊柔转的那些男老师,却都开始围着唐雨溪转了。没办法,许多男人就是这样,女人越是高傲、越是对他爱理不理,他就越是想围上去。何况,唐雨溪的容貌,也胜过苏伊柔许多。
而苏伊柔,俨然就像是一个失去了女王王冠,被打入冷宫、彻底失宠的女人。
更让苏伊柔没有料到的是,有一次陈世军到办公室给苏伊柔送花,恰好碰到了唐雨溪回办公室,陈世军当即被唐雨溪的容貌、气质所震惊,将原本打算送给苏伊柔的鲜花转赠给了唐雨溪。唐雨溪没有接受陈世军的鲜花,很干脆地将其扔进了垃圾桶中。
看到这一幕的苏伊柔,嫉恨得简直要发疯了。
从此以后,苏伊柔就开始有意无意地在办公室中说唐雨溪的坏话,恶意中伤唐雨溪,说她是关系户,是学校某领导的小情人云云。
但苏伊柔施展浑身解数,却也无法重新做回办公室女王。
更要命的是,陈世军自从见过唐雨溪之后,就将苏伊柔丢入候补行列,天天都向唐雨溪送花、送化妆品、送首饰,那殷勤的程度,可比他当时追求苏伊柔的时候强了十倍、百倍。
只是,苏伊柔稀罕的东西,唐雨溪却连半点兴趣都没有,对于陈世军,唐雨溪只当他是苍蝇,对陈世军的大献殷勤完全不理会。
陈世军终于知难而退,明白唐雨溪已经超越了自己的挑战高度,所以在遭遇无数次的打击自后,重新将苏伊柔从冷宫里面提了出来,然后这一对奸/夫**再次走到了一起。
只是,重新得宠的苏伊柔,心里面并不高兴,对唐雨溪更是充满了嫉恨,因为她不甘心,她觉得是唐雨溪不要的男人才留给了她,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只是,苏伊柔当然没胆量将陈世军给抛弃,她唯一可做的,就是等待机会向唐雨溪报仇。
今天,苏伊柔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攻击唐雨溪的机会,所以她自然不肯轻易错过。
苏伊柔的大嗓门,成功地吸引了一批观众过来。
都市白领女性们,除了购物之外,八卦也是她们的爱好之一,一旦遇到这类场面,都不会错过的。
苏伊柔看到聚集了不少人,心里面暗想这一次一定要将你唐雨溪狠狠羞辱一番,以报老娘多日的积怨。将唐雨溪没有说话,苏伊柔趾高气扬地说道:“唐老师,你怎么不说话呢,是不是都让我说中了?”
“你胡说八道!”唐雨溪冷冷道,俏脸生寒。她并非不想解释,而是知道苏伊柔就是这种死缠难打的人,你越是解释,她越是会给你描黑。
这是泼妇特有的本领。
“我胡说八道?”苏伊柔继续嚷嚷道,“唐雨溪,别跟老娘装什么清高了!哪有一个老师大白天拖着一个不相干的学生逛商场的?你要老牛吃嫩草没什么,但也不要玩弄自己的学生吧。这些纯情的小男生,哪里是你这种老妖精的对手呢?”
“伊柔,别在这里嚷嚷了,我们走吧。”一旁的陈世军劝了一句,显然他仍然对唐雨溪抱有幻想。
谁知道,陈世军这一句话,更如同导火索一样彻底引爆了苏伊柔内心的积怨,她怨毒地叫道:“陈世军,你应该叫陈世美才对啊!怎么了,看见我说她两句,你舍不得了?当初,你追我的时候,也不见你对我这么好啊,想不到我刚说这个狐狸精两句,你就受不了了?可惜,你对人家献殷勤有什么用,人家根本就不理会你,人家喜欢的是小白脸,小弟弟!”
被苏伊柔这么一嚷嚷,四周围观的人也开始躁动起来,纷纷指责唐雨溪的可耻行为。
“现在真是世风日下啊,想不到老师居然勾引自己学生!”
“可不是吗,人倒是长得不错,想不到品德这么败坏。”
“师生恋也没什么嘛,我当初还喜欢我高中老师呢。”
“……”
若是论骂街论战,唐雨溪显然不是苏伊柔的对手。
此时的唐雨溪,满脸都是怒气,隋戈看她已经拽紧了拳头。
“难道唐老师要上演全武行了?”隋戈心想道,他虽然也想见识一下唐雨溪的耍弄拳脚的风姿,但现在绝对不是合适的时候。
隋戈上前一步,站在了唐雨溪身体前面,以免她真的变成了暴力女。况且,女人在处于弱势的情况下,她们总希望有个男人能够为自己挺身而出,哪怕只是为她说一句话。
“哟,小白脸还挺有义气的嘛,知道护着这个狐狸精了?难怪狐狸精带你来这里买衣服呢……”
在骂街方面,苏伊柔看来真的很有天赋呢。
隋戈脸上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忽地踏出一大步,来到苏伊柔面前,淡淡地说:“大婶,你嘴真臭!恶毒的话说太多了,当心嘴巴抽风!”
说话的时候,隋戈手指尖的松针蜻蜓点水一般刺中了苏伊柔耳畔的一个穴位,因为九叶悬针松的细微和隋戈飞速手法,苏伊柔基本上没有察觉到隋戈的小动作。
“没教养的小白脸,你放屁!啪——”
苏伊柔见隋戈为唐雨溪出头,顿时将怒火转到隋戈身上,准备先将隋戈臭骂一顿再说,但这时候忽地觉得耳边好像被蚊子叮了一下,她下意识地一巴掌扇了过去。
喀!
苏伊柔耳畔的骨头发出一声脆响,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她的半张脸肌肉忽地不由自主地开始痉挛,竟然真的抽风了!
“我说吧大婶,嘴巴不摇这么缺德,恶毒的话说多了容易抽风,你还不相信!这回遭报应了吧!”
隋戈趁机挖苦苏伊柔。
其他人,也开始对苏伊柔指指点点,因为面部抽风,此时的苏伊柔看起来真是一个乡下泼妇。这种人,自然是不受人待见了。
苏伊柔清楚地感觉到她的嘴巴肌肉在不断抽动,但是她却认为是隋戈这小白脸搞的鬼,怒道:“你……你这个小畜生,你居然故意伤人……我……我要告你!”
“大婶,你人品也太差了吧!”
隋戈冷笑了一声,然后向四周的人说,“大家都看得明白,她自己一耳刮子把嘴巴抽歪了,居然还赖上我了。你这样的女人,真是泼妇,不,你简直就是疯狗!逮谁咬谁!”
“你……你……”苏伊柔情绪越激动,嘴巴抽动得越是厉害,她的形象就越是不受人待见。
四周的人虽然不知道苏伊柔和唐雨溪间的恩怨,但是从苏伊柔现在的表现,已经可以推测出她是怎样的一个人了。简单来说,就是泼妇一个。
“我什么?”隋戈继续刺激苏伊柔,“我说的都是实话吧?你那张嘴巴,还是多积德吧,免得抽风抽得停不住了!”
“苏伊柔,我们走!别在这里丢人了!”
一旁的陈世军见苏伊柔这样子,感觉有这么一个女伴,他的脸上也很无光,于是准备拉着苏伊柔离开这里,免得丢人现眼。
谁知道苏伊柔这时候正在激动之中,挣开了陈世军的手,怒道:“走……走个屁——”
因为苏伊柔的嘴巴抽动得厉害,加之她情绪激动,说话的时候嘴巴关不上风了,竟然将一口唾沫喷在了陈世军的脸上。
第19节
陈世军一下子变成了“陈世美”,脸色沉了下来,他用手抹掉脸上的口水,然后看了看手掌,手指间有些黏糊黏糊的,竟然是几缕痰液,陈世军不禁火起,狠狠一巴掌扇向了苏伊柔:“贱人!你真太过分了!”
打了苏伊柔一巴掌之后,陈世军如避瘟神一样冲出了商场。
“陈世军,你等等我啊……啊……”
苏伊柔又怒又气,赶紧追着陈世军去了,在她看来,陈世军可是她好不容易钓上的金龟婿,可不能就这么玩完了。这是现在她尽失,哪还有心思去攻击唐雨溪,只想赶紧乘车离开这里。
陈世军钻进停在街道边上的小车里面,看到苏伊柔狂奔而来,赶紧关紧了车窗,发动了车子。这种时候,他可不想带着一头嘴角抽风、乱吐口水的“泼妇”去兜风。
“陈世军,你这个……王……王八蛋,赶紧给我开……开门……”
苏伊柔拍打着车窗,希望钻进车里面,然后远离这个尴尬之地。
可惜,陈世美终究是陈世美,这时候首先想到的当然是他自己的脸面,他没有丝毫的犹豫,猛地一甩方向盘,驾车狂飙而去。
街上的行人,看到一个长相还不错的女人当街嘴巴抽风大骂,不由得向她投去异样的眼神。
苏伊柔又羞又气,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终于她捂住了嘴巴,躲进了一个小巷子中。
街头不远处,坐在保时捷里面的唐雨溪看到这样的场面,向隋戈问道:“刚才是你干的?”
“是。一般人没这个本事。”隋戈颇有几分得意地说道,“你大概不知道,人身上的穴位、经脉,都是非常神奇的东西,只要刺激到正确的位置,就可以引起肌肉、筋骨的条件反射。苏伊柔这么恶毒,让她嘴巴抽风,受点教训也是应该的。”
“你呀……苏伊柔的嘴巴缺德,你是手段缺德呢。”唐雨溪笑骂着发动了车子,然后又说了一句,“不过,她活该!”
“这会儿去哪里?”隋戈问道。
“外公那里。”唐雨溪说道,“他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子菜,感谢你治愈他的老毛病。”
“许老会做菜?”隋戈很是诧异。
“会,今年刚学的。”唐雨溪说道,过了一阵之后,她补充了一句,“但是味道很牵强,尤其是那道糖醋鱼,你要有心理准备。”
“……”
“另外,你必须说好吃。”
“……”
“要吃光所有的菜!”
“……”
第31章 迟到的报复
东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骨科病房。
今天,对周处一来说是个好日子,因为他终于出院了。
稍微活动了一下手臂,周处一发现被隋戈踩过的地方,至今还没有好利索。
想起隋戈,周处一就是满腔的仇恨。
“小子,别让我逮到机会。一旦有机会,我一定会将你操得生不如死!”
周处一咬牙切齿地在心头说道。
“周辅导,你出院了,怎么也不打声招呼啊,我好让兄弟们来接你啊。”周处一刚到医院门口,就碰上了铁龙,他还带着两个小弟。
“我哪敢劳烦铁龙哥你呢。”周处一陪笑道,铁龙来医院接他,让他大感有面子,“不过,既然铁龙哥都来了,那我就坐你的顺风车到东大,走吧。”
“妈的,你还真以为老子是专程来接你,为你出院庆祝的吗!”
铁龙忽地一吼,吓得医院门口的几个护士妹妹赶忙躲到了一旁。
周处一也吓了一跳,低声说道:“铁龙哥,您别生气。我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您说就是。”
“上次去学校,找那小子麻烦,我们的账还没有算清呢。”铁龙冷哼道。
“账……那五千块,我不是早就转您的户头了吗?”周处一说道。
“五千块,是工钱。但是兄弟们被打伤了,住院好几天,被医院宰了两万的医药费。妈的,医院赚钱,比我们拼命还来得快!”铁龙说道,“这笔钱,你觉得该兄弟们掏,还是我自己掏呢?”
“我掏……我掏,都他妈我掏!”周处一认栽道,敢怒不敢言。
“行。周辅导果然是讲义气的,我代兄弟们谢过了。”铁龙说道。
“那……没事的话,铁龙哥,我先走了,过几天就把钱转入你的户头。”周处一准备走人。
“别着急啊。”铁龙说道,“我们的账的算清了。不过,我老大想请你去聊聊,商量一下怎么给我们报仇的事情,你怎么就敢不去呢?”
“您的老大——熊哥?”周处一的声音微微有些发颤。
在东江市,黑道上有两个狠角色,称之为“一熊一蛟”。熊,说的就是狂熊,传闻他能生裂虎熊,而他的狂熊帮,垄断了东江市陆上的绝大部分生意,火车站、菜市、ktv……到处都有狂熊的小弟。另外一个人,叫毒蛟,控制了东江市的大部分水上生意。
提及这两个凶人,东江市本地人,几乎是无人不晓。
所以,周处一一听见狂熊要见他,顿时就害怕了。但听见狂熊要给他们报仇,却又开始暗自高兴。
周处一跟着铁龙等人,在一家娱乐城中,见到了让人闻之色变的狂熊。
狂熊看起来比铁龙还要壮一圈,手臂处肌肉爆绽,浑身都释放出一种野蛮的气息,极像是一头发狂的山熊。他端坐在房间中央的一座沙发上面,身后站着几个凶神恶煞的人。
周处一曾经听人说起,狂熊入黑道之前,曾经在沿海一带打黑拳,所以身手很厉害。来到东江市之后,曾经赤手空拳打翻一个帮会的十八个主力,一战成名,用了一年多时间就成了东江市的黑道大佬。
此时,看到狂熊这狠角色,周处一连忙谦卑地问候。
狂熊只是用眼睛瞟了周处一一眼,然后说道:“周处一,你把那天发生的事情详细说一遍。记住,不准有一点加油添醋在里面。否则,你今天就继续到医院里住着。”
周处一打了一个寒颤,连忙说道:“我一定照实说,照实说。事情是这样的……”
周处一说得很详细,但畏惧狂熊的凶名,果然没有半点添油加醋在里面。
“瞧瞧,毕竟是文化人,说得清楚明白。哪像铁龙你们,半天都说不清楚。”狂熊淡淡地说道,目光扫了铁龙一眼,“这么说来,那小子一身横练的功夫,果然了得啊。”
铁龙点了点头,连忙说道:“是,大哥。那小子的横练功夫,已经练到了很高的境界。”
“嗯。看来那小子八成练的是少林金钟罩,才这么厉害。”狂熊用手摸了摸自己脑袋,似乎在考虑什么,“这样的人,如果能为我们狂熊帮所用的话,倒是一大助力。日后对付毒蛟帮,我们的胜算就更大了。”
“大哥,您打算招安他?”铁龙问道。
“阿龙,没文化,就不要去学什么文化人。招安,那是警察让我们投降用的词。咱们,那叫入伙,说得文化点,就叫落草,知道不?”狂熊说道。
“熊哥,那小子可是打了你的兄弟啊——”
“住口!什么时候轮到你插嘴了!”
周处一见狂熊竟然要“招安”隋戈,心知这事如果谈成了,他就别指望报仇了,于是连忙劝阻。谁知道,话刚说了一半,就被狂熊给打断了。一声怒吼,吓得周处一双腿发颤,差点直接尿裤子。
“大哥,究竟要怎么做,你发个话吧。”铁龙又道。
“简单——他如果肯入伙,自然好。如果不肯,那就让他入狱。”狂熊说道,“阿龙,你知道对付这些横练功夫的人,该怎么做吗?”
“用黑狗血、屎尿淋他?还是用女人的内衣、内裤扔他?”铁龙问道。
“操!没见识!那是对付会邪术的家伙。”狂熊说道,“对付横练功夫的人,就要泄了他们的精元,精元一泄,他们也就成了软脚蟹,就容易对付了。”
“泄掉精元?这么说,还得送个女人给那小子白干?”铁龙说道。
“干,但不是白干。周处一,你脑子聪明点,跟铁龙一起去,把事情办好了,以后有你的好处。”狂熊说道,根本不容周处一反对和拒绝。
※※※
回到发疯校区之后,周处一感觉自己也要发疯了。
本来以为狂熊会亲自出手对付隋戈那小子,谁知道狂熊竟然要拉隋戈入伙,而且还要让周处一和铁龙设局引隋戈入彀,而他周处一,还得眼巴巴地给隋戈找“对象”泻火。
周处一觉得,自己真他妈贱,被隋戈打了一顿之后,还得帮隋戈找女人。
这种事情,周处一本来不想干,但是铁龙眼睛一瞪,对他说:“周辅导,你也知道,老子找的女人,那都是妓,气质不行,那小子多半看不上,那事情不就砸了吗。你去找个学生妹,靓点的,给她灌点药。总之,别搞砸了,要是大哥发火了,连我都要倒霉。”
一提到狂熊,周处一就不寒而栗。狂雄的凶名,他可是早有耳闻的。所以,尽管心头不乐意,还是得精心为隋戈挑选美女。
“这妞脂肪太厚。”
“这个整个就是排骨。”
“这个一点都不清纯,搞不好是坐台的。”
“这个也不行……”
“不行……”
“……”
周处一游走在发疯校区当中,尽职尽责地为隋戈寻觅着美女。
终于,周处一眼睛一亮,喉咙一干,他终于发现了目标:
“嘿,这妞真是不错啊,丰盈饱满,媚骨天生,眼睛又这么勾魂,简直就是极品妖孽啊……要是跟她睡一觉,少活两年都愿意啊——妈的,竟然要便宜隋戈那小子,真是好女都让狗上了!不过,你小子迷.奸大学生,嘿,就等着把牢底坐穿吧!”
欣赏了片刻之后,周处一赶忙掏出电话,联系铁龙动手。
第32章 顶级ol
上午十点多。
教室。
讲台上,孙教授正在照本宣科,讲得唾沫横飞。
下面,学生瞌睡一片。
教室的最后一排,坐了四个人,只坐了四个人。
其中一个就是隋戈,另外三个人就是高峰、江涛和柳小童。
尽管教室当中瞌睡一片,但隋戈同学却能够端坐在座位上,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纹丝不动。以至于每次孙教授往隋戈这里看来,眼睛当中都带着一种赞赏的神采:这样的好学生,现在已经不多见了啊。
但孙老头哪里知道,隋戈这是在练气修行,他讲的什么,隋戈半个字都没有听进去。
自从淬体成功之后,隋戈就开始尝试着练气了。
所谓外练筋皮骨,内练一口气。练气中的“气”,并非是呼吸之气,而是能够运行于经脉中,推动全身气血运行的真气。真气强,则气血强,力量愈强。当真气贯通全身经脉,由内而外,不仅举手投足之间能够释放出更强的力量,而且更加灵活矫健。
真气是无形之物,也能够伤人于无形。
淬体期的修行者,可以扛住千斤以内的力量击打,但是却挡不住练气期修行者拳脚上吐出的真气。
在武术界中,淬体期的修行者被称为外家拳手,练气期的修行者则被称为内家拳师。
拳手,拳师,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修为却是天壤之别。
第20节
正因为如此,隋戈才迫不及待地开始了练气。
只是,因为没能服用先天灵草配合,隋戈收效甚微,甚至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效果。
但隋戈并未因此放弃,反正上课的时候闲着也是闲着,尝试一下练气也不错。
这时候,手机一阵震动,隋戈收到了一条短信息。
打开短信,隋戈不禁皱了皱眉头:
“隋戈,速到桃源宾馆713号房间。不然,就将你朋友的身体部件邮寄几样给你。”
什么人呢?
隋戈心下疑惑。
罗文渊?陈世军?还是苏伊柔?似乎都不太可能呢。
稍作犹豫之后,隋戈拿起手机,轻手轻脚地往教室后门而去。
“同学,你——”
可惜,隋戈还是未能逃过孙老头法眼。孙老头也是纳闷:“这个‘好学生’怎么会中途开溜呢?不应该啊。难道是我的课讲得不好?还是因为我这教案十几年没有换过了,现在的教授,不都这样么……”
隋戈见自己被发现,干脆加快脚步,一下子闪出了教室。
其余同学本以为孙老头会发飙,结果孙老头停顿了一下之后,居然又若无其事地接着讲课了。
再一打听,才知道刚才中途溜走的是隋戈,大家也就释然了。
“野草哥”,在草业科学专业的同学们眼中,不仅仅是神秘,而且还是神龙。神龙,那是见首不见尾。上课的时候能够见到,下课多半就见不到。况且,现在许多人都知道“野草哥”很可能是许衡山的亲戚或者弟子,有他老人家罩着,逃几节课算什么。
桃源宾馆,就在发丰镇上。以隋戈的速度,出了学校之后,没多久就到了。
虽然不知道对方底细,但是隋戈并不怎么担心,毕竟他好歹也是一身的铜皮铁骨。寻常的混混之流,他根本就不放在眼中。
“帅哥,要不要来耍一下嘛。”
刚走进桃源宾馆,隋戈就被一个浓妆艳抹、嗲声嗲气的女子给缠住了。
“没带钱,你干不干?干的话,马上开房!”隋戈知道这种女人是干嘛的。
“模样倒是不错。老娘吃点亏,不过你好歹给碗面皮的钱,行不?”那女子居然看上了隋戈的皮相。
“……”隋戈无语,没想到自己真的这么帅,一碗面皮就能搞定一个女人。只得强行甩开了女子的手,径直往楼上而去。
“真是的,老娘豁出去了,白给你干——跑那么快干嘛?”
“……”
很快,隋戈就上了七楼 。
咚!咚!
隋戈侧身敲了敲门,但是却没有反应。
轻轻一推,这才发现门居然没有锁。
听见屋子当中没有别的动静,隋戈小心翼翼地走了进去。
房间不算太大,隋戈走进去之后,里面的一切,都一目了然。他猜想过里面会出现什么情况,也想过危险,但是却没想到会是这样一幅香艳的场面。
※※※
613房间。
“铁龙哥,你说那小子会不会上钩?”
周处一有些紧张地盯着监控电视屏,713房间当中,自然已经提前安装了摄像头。
“肯定会上钩。周辅导,你不愧是文化人,挑的这个丫头果然是一级棒啊。”
铁龙盯着显示屏,几乎都在淌口水了,“瞧瞧,这小丫头前凸后翘、腰细腿长,还带着一点狐媚,啧啧……麻痹的,真是便宜了这小子!”
“是啊,妈的,靓女都让猪拱了,便宜这小子了!”
周处一夹着腿,满眼嫉妒地说道,“这小子,怎么还不上,他是不是性无能啊。”
“别急嘛。”铁龙说道,“那丫头吃的药,可是大哥从黑市上搞来的美国货,一百美元一颗。嘿,就快就要发作了。哦,还有,那房间里面,再给他们弄点青麝香,中西结合,保管他们演一场好戏。啧啧……准备拍摄!”
※※※
窗户紧闭,窗帘也被拉上。
房间中,壁灯释放出一种昏黄的光线,照射在一张大床上面,床上斜躺着一个女人,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
女人约莫二十来岁,穿着一套米色绸缎花边袖修身连衣裙,腰间束着一根黑色腰带,裸露着雪白的胳膊,一双修长的腿被黑色丝袜包裹着,蹬着一双时尚银色高跟鞋,极尽ol女性的风情。在这个遍地丝袜、十丝九黑的年代,隋戈本以为黑丝已经成了一种反装饰,但此时他忽地意识到一点:自己的审美水平还是不够成熟啊。黑丝本无罪,关键是看穿在谁的腿上。
女人双目微闭,极美的面孔带着一种天生的媚惑,随着她呼吸的节奏,胸前一起一伏,有种波涛汹涌的感觉。领口处,雪白一片,尤其是那道迷人的沟壑,让隋戈有种目眩的感觉。另外,女人的裙子很短,躺在床上的时候,几乎可以看到她裙下的小裤裤——那竟然是一条黑色的蕾丝花边丁字裤,轻轻地掩藏着她身上最珍贵的宝藏。
御姐!
又见御姐!还是一个顶级的ol御姐!
隋戈全身忽地燥热起来,仿佛是一堆干柴,立即就要熊熊燃烧起来。另外,下面的裤子,更是撑起了一个小雨伞,让他暗骂了自己一生“孽畜!”。
更要命的是,女人的双颊上,燃起一片红晕,口中还发出一种勾人心魄的轻哼声。
看到这样的场景,听见这样的声音,身为小初男的隋戈同学哪里受得了,忽地鼻孔一热:
竟然喷鼻血了!
他竟然可耻地、不争气地喷鼻血了。
隋戈用手一摸鼻孔,满手都是鲜血,一股腥味。
这时候,隋戈才猛然意识到,那些漫画、小说里面说的原来都是真的,有的美女,的确是能够让你喷鼻血的。就算上面不喷,下面也会喷的。
好在,一腔热血喷出来之后,隋戈的欲.火消褪了不少,再次暗骂自己一声“禽兽”,然后开始分析起眼下的情况来。瞧眼前的情况,这位女子可能是被人下了药,隋戈虽然还是一个初哥,但还不至于乘人之外,干出这种乘人之危的事情。
于是,冷静下来之后,隋戈将手掌上的鼻血在衬衣上随便抹了一下,然后上前轻轻拍了拍女子的肩膀,唤道:“小姐,你醒醒——”
谁知道这女子因为药性发作,全身正处于极度兴奋和敏感状态,隋戈这一拍,就好像是点燃炸药包的导火索,彻底引爆了她的春情,只见她忽地拉着隋戈的手,又亲又吻,纤细的腰肢一挺,身体如同水蛇一样,一下子就缠绕到隋戈的腰身上,然后开始用力撕扯两人的衣服。
隋戈给吓了一跳!
瞧这女人的样子,竟然是要将他给叉叉圈圈了。
以他的修为,自然轻易就可以甩开女子,但是被对方柔软的身躯一缠,再加上鼻子当中闻到了缕缕女生特有的幽香,还有对方那灵活、湿润不断捣乱的舌头,一时间隋戈的铜皮铁骨都被对方给烧化了。
更要命的是,隋戈明显感觉到自己身体内有了最原始的冲动。
眼看就要丧失良知,堕入畜生道的时候,隋戈一咬牙,一巴掌拍在了女子的后颈处。
啪!
女子硬挺挺地倒在了床上。
隋戈同学直接将人家给打昏了!
这时候,隋戈忽地闻到房间中弥漫着一股昏脑的异香味。
“青麝香!”
他暗叫一声不好。
第33章 解药
周处一和铁龙等人,正在燥热地欣赏着隋戈同学的表演,谁知道激情戏正要上演的时候,隋戈却一巴掌将女主角给打昏了,让这帮人顿时目瞪口呆。
周处一更是气得冲着显示屏破口大骂道:“隋戈,你麻痹是阳痿吗!”
“难道,这小子喜欢玩不动的女人?”铁龙若有所思道。
“……”
接下来,隋戈的干的事情更是完全出乎周处一等人的意料。
只见他竟然一把将女子扛在肩上,然后往门外走去。
“拦住他!”
铁龙冲着屋里面的手下吼道。
泄精元的计划击败,铁龙只能动用暴力来留下隋戈了。
隋戈屏住呼吸,扛着昏迷的魅惑御姐往房间外面走去。
因为吸入了一部分青麝香的缘故,隋戈的头脑有些昏昏沉沉,身上也有些燥热。所以,他必须要马上离开这里,然后想办法除掉身上的*药,否则心神一旦失守,很可能就会中了别人圈套。
于是,隋戈踢开房门,冲了出去。
但铁龙等人哪会让隋戈这么从容离开。
隋戈刚一出门,就看见有两人提着钢棒冲了过来。
喀!
隋戈伸手拽住房间门用力一扯,竟然将门板给扯了下来。
随后,隋戈拿着门板往那两人一拍,只听见轰一声,那两个可怜的混混就飞跌出三米开外,在地上痛呼不已,一时间,两人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欠奉。
“好帅!哦~”
肩上的魅惑御姐,因为强力*药的缘故,昏迷了片刻居然就醒了过来。当然,也是因为隋戈刚才下手并不重的原因。并且,刚才打昏她的时候,隋戈将一根松针刺入到她的风府穴之中,可以暂时让她保持一些神智,不至于完全被*药所控制。
魅惑御姐醒来的时候,刚好看到隋戈彪悍的一幕,她居然一点不害怕,还为隋戈喝了一声彩。
只是,因为身上药力没有除去的缘故,她的喝彩声听起来倒像是在叫. 床,搞得隋戈小初男险些兽性大发,将她扛回房间,扔在床上,一阵圈圈又叉叉。
隋戈知道时间有限,耽误不得,若是不及时将魅惑御姐身上的药力逼出体外,便会对她的身体造成损伤的。于是足不停歇,往楼下冲去。
谁知道,刚到六楼,二十多个人就冲了过来,把两人堵在了楼道上。
“隋兄弟,这部激情大片都还没拍完,你们男女主角怎么就想着跑路了呢?”
人群当中,一个光头阴阳怪气地说道,显然就是上次被隋戈打伤的铁龙了。
“是你。”隋戈冷笑道,“看来你们还真是不怕死呢。周处一,不会也在这里吧?”
“周辅导,别藏房间里了,人家都知道了。”铁龙冲着房间里面喊了一声,然后向隋戈说道,“隋兄弟,实话告诉你吧,我的大哥,也就是熊哥,他很欣赏你。如果你肯加入我们狂熊帮,钞票、美女,要什么有什么。如何,回个话吧。”
“没兴趣!”隋戈冷冷地拒绝了铁龙的邀请,“要么带你的人滚开,要么我打着你们滚!”
“隋兄弟,我知道你能打,不过你一个人能打多少?二十、五十还是一百、两百人?我们狂熊帮的兄弟,少说也有五六百人,你一双手打得过来吗?”铁龙说道,“再考虑一下吧,跟狂熊帮作对,你别想有什么好下场的。”
第21节
“有多少,我打多少!”
隋戈不想跟铁龙磨叽,虎吼一声,伸手撇断一截空心铁栏杆,冲向那群混混。
铛!铛!铛!铛!
砰!砰!砰!砰!
金属碰撞的声音,骨头开裂的声音,叫喊呼痛声,回响在楼道当中,形成一曲别样的交响曲。
当周处一心惊胆颤、面色苍白地走出613房间时,楼道上面的人,包括铁龙在内,全躺在了地上,没有一个人能够站起来。不过,让周处一稍感安心的是,隋戈和那女子已经不知所踪了。看来,他的两只手臂暂时是保住了。
“妈的,这小子比上次还厉害了!噗!”
铁龙从口中吐出两颗门牙,然后拨通了狂熊的号码,“熊哥,顶不住了!”
“到希尔斯酒店。”
隋戈将魅惑御姐带出桃源宾馆,担心那群混混再来找麻烦,于是拦下一辆出租车,往市中区而去。他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将这女子身上的*药化解掉。
出租司机瞅了瞅隋戈,看见他衣服上还未干的鼻血,暗暗有些诧异和警惕。
“看什么看,没见过处女zuo爱啊!” 倚靠在隋戈怀中的魅惑御姐冲着司机彪悍地说道。
隋戈听得背上直冒冷汗,心想这女人也太彪悍了吧。
正想着,却又听见魅惑御姐娇声说道:“亲爱的,你可要永久保存这件衣服啊,这可是我们两人共同描绘的爱的涂鸦啊。”
爱的涂鸦?
隋戈觉得脑门好像被一记大锤敲过——这女人,究竟是何方妖孽啊?
司机也被这位彪悍的魅惑御姐给震住了,作为出租司机,他也算是见多识广、消息灵通的人物了,但是把“爱的涂鸦”印在男朋友衬衣上的人物,还真是头一次见到呢。
司机大哥猛地一踩油门,车子往市区飞速驶去。
到了酒店门口。
隋戈将魅惑御姐扶下车,带着她径直往酒店里面走去。
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隋戈只得将粘着血的衬衣脱了下来,只穿了一件t恤。
“喂,你还真要带姐姐去开房啊?”魅惑御姐低声向隋戈说道,脸上的红晕越来越清晰,看来应该是药力又上来了。松针刺激穴位,只能暂时压制住药力发作,却无法完全驱除。
“放心,我不会乘人之危。这时候如果送你去医院洗胃,恐怕已经来不及。何况,洗胃的话,那滋味肯定不好受的,也未必能很快见效。”
隋戈肃然道,“那些混混应该是想找我麻烦,想不到牵连了你。不过请你放心,我很快就会让你恢复健康的。”
“姐姐相信你。”魅惑御姐点了点头,挽着隋戈的胳膊,装成一对热恋男女,走进了酒店。
进入房间之后,隋戈将这位魅惑御姐放在椅子上,然后取出九叶悬针松,先给自己扎了几针,稳住了心神。隋戈吸入的青麝香并不多,加上淬体过后体质异于常人,所以青麝香对他的影响并不大。
稳定了自己的情况之后,隋戈将另外一根松针刺入魅惑御姐的性感玉臂上。
九叶悬针松,虽然坚逾钢铁,但每一根中间都有一个细小的孔,所以刺入皮下之后,这个比针尖还细的孔里面立即会充入一点点鲜血。
隋戈取出松针,放在口中轻轻一吸,然后说道:“你的血液当中,有两种*药成分,其中一种是后来吸入的青麝香,还有一种,药性很烈,很可能是西药吧。”
“甭管什么药了,你先给我治吧——你把我弄来这,不会有治不了吧?”魅惑御姐身上的药力逐渐占据了上风,说话的时候,她又开始喘息连连,“要不然,干脆你要了姐姐我吧。我看你长得也还不赖,人品也还行……干脆大家都别硬撑了,来吧……姐姐看你憋得也难受吧,嗯~”
隋戈同学憋得岂止是难受,简直憋得都蛋疼了!
从踏进桃源宾馆起,隋戈下面的小雨伞就没有收拢过,不憋得蛋疼才怪了。
但是,乘人之危这种事情,隋戈可不能干。况且,隋戈也不能肯定,这女人事后会不会反咬自己一口,告自己用药**她?到那时候,他找谁说理去啊。
“对不起了——”
隋戈压制住心头的欲.火,一针刺中了魅惑御姐的昏睡穴。
第34章 麻烦
浴室。
浴缸上方水雾升腾,弥漫着浓浓的药草味。
浴缸里面,坐着两个人,一男一女。
男的是隋戈,裹着浴巾;女的是那位魅惑御姐,只穿了很少的一点衣服,仅仅覆盖了三个关键点位。
鸳鸯浴?
错。是药浴排毒。
直接用针弄昏魅惑御姐之后,隋戈飞速去中药店配了一副化解*药的药材,然后用药草店的中药煎熬机将其熬成了几大包汤药,带回了酒店房间。
因为*药的药力已经渗透到魅惑御姐的全身,所以光靠服用汤药的话,要完全排除*药的药力显然是不行的。因此,隋戈才决定用这种药浴的方式配合针灸进行治疗。
既然是药浴,自然要让身体充分和汤药接触,因此隋戈找到了一个很好的理由拔掉了魅惑御姐的外衣。当然,如果要施以针灸的话,同样也是需要脱掉衣服的。
随后,隋戈将魅惑御姐抱进了浴缸当中。
双手接触到对方那体味清新、嫩滑如丝、凹凸起伏、柔若无骨的身躯的时候,隋戈险些就犯错了,另外,那不争气的鼻孔,也再次梅开二度,喷出了殷红的鼻血。
在浴缸里面折腾了好一阵子,魅惑御姐那滚烫的娇躯才逐渐降温,脸上的红晕也开始逐渐消褪。
这是*药药力消褪的症状。
隋戈总算松了一口气,去掉了魅惑御姐昏睡穴上的松针。
片刻之后,魅惑御姐幽幽地醒转了过来。
这时候,隋戈已经很自觉地站到了浴缸外面,并且飞速穿好了衣服。
他是怕啊,万一这女人醒过来就反咬自己一口,隋戈可就伤不起了啊。如果对方要他“负责”的话,隋戈倒也不是很介意,关键就怕对方要高他**之类。
“你醒了?” 隋戈装着很正人君子地问道。
“废话,我不醒的话,能跟你说话。”魅惑御姐哼了一声,低头瞅了瞅自己一身“游泳装”的打扮,“你刚才干了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隋戈早有准备,说道:“我先脱掉了你的衣服,然后将你抱进了浴缸,再用药浴的方法给你排毒,去除身上*药的药力。除此之外,我什么都没干。现在,你已经没事了。”
“嗯。”魅惑御姐说道,“我只是有点奇怪,你为什么不把我的衣服全扒光呢?”
“她这是什么意思?”
隋戈心里有些不解,难道这个女人真的希望我侵犯她不成?
“如果那样做的话,就很不礼貌了。”隋戈很君子地说道。
“但是,我身上百分之九十的地方都让你看了、摸了,也许你还偷偷亲了。我只是不明白,你给我留这点遮羞布算是什么。无论你要给我排毒,还是你要干别的事情,脱个精光不是更方便吗?还不用糟蹋我的内衣呢。”魅惑御姐淡淡地说道,“难道,你觉得我不漂亮?”
“不……你漂亮,很漂亮。”隋戈都快要成口吃了,因为这女人已经从浴缸里面站了起来。美人出浴,带来了巨大的视觉冲击力,搞得隋戈小初男一阵蛋疼。
“嘻~姐姐给你开个玩笑呢。”看见隋戈受窘,魅惑御姐忽地妩媚一笑,“既然*药的药力给你解了,姐姐可要好好冲个澡,你是出去等着呢,还是在这里看着?”
“我出去等着。”隋戈咬着牙齿说道,出了浴室,顺带关上了门。
片刻之后,浴室里面响起了哗哗的水声,还有哼歌的声音。
是的,这女人居然还在浴室里面哼起了歌,似乎她根本就不把隋戈当外人似的。难道她就不怕引狼入室么?但是,她好像真的不怕呢。
隋戈手足无措地在房间里等了半个小时,这位魅惑御姐终于走出了浴室,为隋戈同学展现了一副真正的美女出浴图。
她裹着一条白色浴巾,头发湿漉漉的,胸前高耸,裸露的肌肤雪白一片,赤着脚,双腿纤细而修长,整个人散发出一种天然的魅惑。
另外,隋戈很清楚地知道,浴巾下面,处于绝对真空,美景无限好。
“你现在是不是在想,我浴巾下面没穿内衣?” 魅惑御姐就像是妖精一样,轻易就猜到了隋戈的想法。
在隋戈面前,她好像一点都不紧张,悠然地躺在床上,背上靠着枕头,说道:“隋戈小弟弟,你猜对了,本姑娘现在的确是真空呢。怎么样,是不是想入非非了?”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隋戈很诧异地看着她,“你认识我?”
“当然了,嫁人要嫁野草哥呢,要是不认识你这样的奇人,东大不是百念了吗?”魅惑御姐笑道。
“你是东大的学姐?”隋戈问道。
“当然了,我可是东大校花呢。”魅惑御姐说道,语气很肯定,当仁不让。
“校花?”
“不像么?”魅惑御姐说道,“那你知道我是谁了?”
隋戈摇了摇头,有些抱歉地说道:“我还没来得及查阅东大的‘群芳谱’呢。”
群芳谱,据说是东大文学社和摄影协会联合搞出来的东西,主要记录东大的绝色美女。这种类似美女排行榜的东西,差不多每个学校都有。不过,隋戈因为忙着修行、种草,的确是没有功夫理会这些东西。
“唉,亏我还自诩东大校花呢,想不到居然没人认识。”魅惑御姐装出失望的样子,“让你白占了便宜,总应该叫你记住我的名字吧——姐姐我叫沈君菱,别忘了。”
“沈君菱?名字好熟悉呢。”隋戈说道,似乎听江涛、高峰等人说过。
“马后炮。”沈君菱哼了一声,“将功补过,去给我买套内衣回来。”
“内衣?”隋戈不禁有些为难,“女士内衣?”
隋戈同学,可是从来没给女人买过内衣呢。
“废话,难道你还指望姐姐我穿男士内衣不成?还是你有这样的特殊癖好啊?姐姐的内衣都被药水泡坏了,让你买一套还不行么?”沈君菱哼了一声,旋即魅惑一笑,“你刚才要是把我扒光了,不是什么事情都没有了吗?”
“扒光?”
隋戈心想道,“真要是把你扒光了,我现在怕是有理都说不清吧。”
心知这女人只是故意挑逗自己,隋戈暗叹一声,起身说道:“那……我去给你买内衣吧。”
毕竟,沈君菱也是因为隋戈才被卷入这件事情,以情以理,隋戈都应该负责到底的。庆幸的是,沈君菱并没有因此受到实质性伤害,否则隋戈一定会因此而愧疚的。
“小弟弟,给姐姐我喜欢仙戴尔的内衣——d罩杯哦。” 沈君菱那媚惑的声音从隋戈身后传来,挠得人心痒痒的。
第35章 玩你到崩溃
从酒店出来,隋戈大口地喘着粗气。
这个叫沈君菱的女人,简直就是一个妖精。
跟她呆在一起,每时每刻都是一种“煎熬”,因为她总是有意无意地撩拨着隋戈同学内心的欲望和犯罪的冲动,但是隋戈又很清楚地知道,这种女人绝对不像她表现得那么容易被征服。
她娇艳如同玫瑰,但却是带刺的,搞不好还带钩。
在一旁的小卖部喝了一瓶冰水之后,隋戈走进了附近一家大商场。
进入商场之后,隋戈直奔女士内衣区。
第22节
既然是女士内衣区,当然摆放的全都是女士内衣了,在这里流连穿梭的人,自然也是女人。
别看现在时代开放了,但是陪着女人购买内衣的男人,却并不多,寥寥无几吧。
隋戈同学的出现,简直就是万花丛中一点绿。
触目所见,全都是各种色泽鲜艳、样式性感的文胸、小裤裤、情趣套装、睡衣、丝袜等等。作为一个男生,尤其是一个小初男,游走在这样的环境当中,那种感觉实在难以描绘。
怎么说呢,既紧张又刺激吧。
对于女士内衣,尤其是那些花样百变的情趣、性感内衣,多数男生都会本能地充满好奇,尤其是纯情小初男更是如此。
看见一个异性走入了女士内衣区,流连在这里的莺莺燕燕们顿时将目光汇聚到他的身上,更有一些八卦的女人在小声议论着他,猜测他来这里的目的。
“先生,请问您是要购买女士内衣吗?”一个年青的女店员笑脸询问道。
“嗯。”隋戈点了点头,“请问有仙戴尔的内衣吗?”
“您真有品位,请往这边走。”女店员一边引路一边说道,“先生,您是要给女友送礼物吗?”
“嗯。”
“您真有情趣、品味呢。”女店员说道,“仙黛儿的内衣专为都市女性设计,无论设计、材质,都是一流的,尤其是他们选用的蕾丝,极其舒适、高雅……”
“嗯。”
这时候的隋戈,脑子一塌糊涂,根本不知道如何跟店员小姐交流。
“如果是给女朋友挑选礼物的话,我向您推荐这一款……”店员小姐侃侃而谈道,“这一款是今年的新款——风情紫罗兰,充满了神秘、高贵气息,而且选用的是最高级的le**ers蕾丝和高级丝光棉,触摸起来,就像是第二层肌肤一般……”
“行,那就这一款吧。”隋戈同学机械性地点头。
“请您女朋友的罩杯大小?”
“d罩杯。”
“胸围?”
“呃……”隋戈忽地想起沈君菱压根儿就没有告诉过自己胸围大小,顿时有些尴尬起来,不过幸好旁边有一些塑料模特儿,隋戈冲着其中一具大波模特指了指,“跟那个差不多吧。”
“呵~您女朋友的身材真好啊。”店员奉承了一句,“我给你开单子。”
隋戈到收银台一付账,脑袋顿时像给木棍狠狠敲打了一下:
这一套内衣,竟然价值1080元!
擦!不就是两三片布么,这价格居然这么贵!都快抵隋戈同学一个半月的生活费了。
不过,这两三片布如果穿在沈君菱身上,想必一定很养眼吧。
付账的时候,隋戈心里面简直都在淌血。
“不错啊,居然给我挑的是今年新款呢。”沈君菱接过手提袋,将里面的内衣取了出来,在胸前比划了一下,然后打趣隋戈道,“小弟弟,你在向姐姐我献殷勤么?”
“这不是你要的牌子吗。”隋戈说道,忽地嘴巴失控地问了一句,“合身不?”
“嘻嘻~”沈君菱笑得花枝乱颤,“小弟弟,你该不是想我给你来一场内衣秀吧?”
“没……哪能呢。”隋戈尴尬地说道,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居然问人家合身不。这可是内衣啊,问人家内衣合不合身,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么。
“你不想看啊?那真是可惜。”沈君菱轻叹了一声,“我本来还想,反正你都看过了,再让你看看,也不怎么吃亏呢。”
说完之后,沈君菱便提着内衣走进了浴室,还故意将手中的内衣从隋戈眼睛前面晃过。
隋戈有种想要撞门的冲动。
这个女人,简直就是妖孽。
忽然间,隋戈发现自己居然不恨周处一了。他看得出来,在这件事情上,周辅导还真是煞费苦心了,居然将沈君菱这样的尤物找了出来。
过了一阵,沈君菱换装完毕,从浴室中走了出来。
穿戴整齐的沈君菱,更是别有一番韵味:时尚、亮丽、妩媚、性感、优雅还带有一点高高在上的女王气质。
沈君菱这样的女人,会让你产生一种想要推倒她,却又不敢轻易尝试推倒她的古怪感觉。
沈君菱优雅地坐到了隋戈对面的床上,双腿交叉翘着,用灼灼的目光盯着隋戈,她的目光似曾相识,因为隋戈就经常用这样的目光盯漂亮女人,只是今天反了过来。
隋戈的色狼之眼对沈君菱完全没什么用处,所以他理智地避开了沈君菱的目光,说道:“沈小姐——”
“我喜欢你称我为沈姐姐。”沈君菱强势地说道。
“沈……姐姐。”隋戈说道,“今天的事情,我很抱歉,我没想到会把你卷入这件事情当中……”
隋戈没有隐瞒,将他跟周处一、铁龙等人结怨的事情告知了沈君菱。
许多男人都认为,漂亮女人多数都是胸大无脑。
但沈君菱显然是一个有胸有脑的女人,她很快就明白了其中的原委,说道:“这么说,那帮人是想做局害你,而我只是他们找来的诱饵?不得不说,这帮人的眼光还算不错,知道姐姐我是少男杀手。”
隋戈不明白,这个女人究竟是怎么想的,她险些就被**了,居然一点都不担心。
“你难道不害怕?”隋戈忍不住问了一句。
“我有什么好害怕的,你真以为姐姐我是那么容易被人推倒的吗?”沈君菱笑道,“况且,如果真的失身给你,我也不吃亏啊。”
“不吃亏?”隋戈没想到还有这种说法。
“你看你,模样不错,身材健壮,肤色也很健康,脱光了放在床上,也有做小白脸的潜质了。”沈君菱品头论足地说道,“更何况,你还是一个初男,吃了你,据说还能美容养颜呢。要不然,干脆姐姐我现在上了你,给你发个大红包。”
“呃……”
隋戈顿时头大,这个女人是打算玩死他啊。有时候,隋戈恨不得立即扑上去,将这个女人就地圈圈又叉叉,然后叉叉又圈圈,但是理智却又告诉他,这种女人,绝对招惹不得!
“不用遮遮掩掩了,你要不是初男的话,姐姐我立即撞墙自杀!”沈君菱肯定地说道。
隋戈觉得自己再呆下去的话,可能会被她玩疯,既然误会澄清了,她也没什么心理阴影,隋戈决定告辞,离开这里了。
“下午学校还有课,我差不多应该回去了。”隋戈起身说道,第一次以上课为借口躲避女人。
“呵,想不到小弟弟还是一个爱学习的好学生呢。”沈君菱笑道,“那么,把你的手机号码留下吧。”
“手机号码留下?”隋戈有些疑惑,这女人又要耍什么花样。
“不要紧张嘛。”沈君菱说道,“只是什么时候姐姐我想你了,就打个电话给你。另外,尽管你说今天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姐姐我也相信你的人品。但是,毕竟我昏迷了那么一阵,万一你色胆包天,对我做过什么的话,我要找你负责,总得有个联系方式吧。”
“负责?”
“嗯。别紧张。”沈君菱说道,“我只是觉得,万一我这肚子不小心大了,总该有个人负责的。”
“但是,你刚才还说我是个初男呢。”隋戈再次头大。
“处女都会怀孕,初男也会让人怀孕的。”
“呃……”
“小弟弟,看来我应该给你普及一下生理知识呢。之前你用药浴给我排毒的时候,进入过浴缸吧,如果当时你因为受不住我身体的诱惑而打了个飞机的话,你的那两亿个小蝌蚪就会以每小时二十八英里的速度飞射出去,迅速遍布整个浴缸,如果其中一只顽强地进入了我的身体的话,你知道会发生什么。”
“飞机,我没有打。”
“我只是打个比方,那你当时**了吗?”
“……”隋戈一直都勃着,只是这话说不出口。
“那么,你应该知道,**的时候,你小弟弟的顶端,大约会有三百万个小蝌蚪,也许有几只调皮的蝌蚪,会创造奇迹呢。”
“……”
“不要认为不可能。据说,二战的时候,一粒弹片穿过一位男士兵的睾丸,然后飞射在一位姑娘的下腹部,弹片取出之后没多久,这位姑娘就怀孕了。所以,那句话说得好,一切皆有可能!”
“……”
隋戈发现,跟沈君菱去辩论简直就是一个极其愚蠢的做法。
所以,他只能按照沈君菱的要求,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
“写在这件衣服上。”沈君菱指着那件沾着隋戈鼻血的衬衣说道,“在我们爱的涂鸦下面签上你的名字,留下你的手机和寝室电话号码,等我要找你的时候,必须要找得到!”
隋戈留下了电话和名字,却有一种认罪画押的古怪感觉。
终于,隋戈得到了解脱,跟着沈君菱一起下楼,退了房间,准备返回东大。
隋戈的脑子被这女人搞得很混乱,准备回学校之后,好好清理一下思绪。
一旁的沈君菱却是笑颜如花,浑然不像是刚经历过一场危险。
两人并肩站在酒店门口,等待主租车的出现。
这时候,一辆宝石蓝保时捷驶入了隋戈的视野当中。
第36章 只是误会
唐雨溪不明白自己究竟是怎么了。
快要中午的时候,她正在某商场无聊地闲逛,一个熟悉的身影闯入了她的视野,这人就是隋戈。隋戈走得很急,唐雨溪向他招了招手,他却没有看到。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唐雨溪远远地跟上了隋戈。随后,她看到隋戈同学走去了女士内衣区,这时候,唐雨溪的心头可不止好奇那么简单了。
唐雨溪很快了解到,隋戈购买了一套高级女士内衣。
这时候,理智告诉唐雨溪,她不应该继续关注这件事情了。毕竟,隋戈只是她的学生、朋友,她是不能介入人家的私生活。
只是,很多时候,女人做事都不依理智,而是依直觉来行事。
所以,唐雨溪鬼使神差地跟上了隋戈,然后她看到隋戈提着一套女士内衣走进了希尔斯酒店。
情况已经不言而明了。
酒店的某个房间里面,一定有一个女人在等着隋戈。
而且,这一对干柴烈火一定在房间里面激情四射,否则也不会把内衣都给弄坏了。
唐雨溪是一个聪慧的女人,所以她很快就得到了答案。
但是,让她自己都不明白的是,得到这个答案之后,她竟然有些莫名地愤怒。
在唐雨溪的心目中,隋戈一直都只是一个有色心没色胆的家伙,但是她怎么都没想到,这厮不仅有色胆,而且还是色胆包天,大白天就跟人到酒店开房了。
“我只是想看清楚他的真正面目。”
“我只是想以老师和朋友的身份告诫一下他:作为一个学生,他已经误入歧途了。”
“……”
唐雨溪为自己找到了继续监视隋戈的理由,所以她将车停在了酒店对面的街边。
第23节
等到隋戈和沈君菱双双出现在酒店门口的时候,唐雨溪也终于现身了。
事情就是这样。
看到唐雨溪的跑车出现在面前,隋戈脑子里面涌出了一句话——
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孤男寡女、酒店、女士内衣,这样的关键词只会让人联想到一件事情。
尤其是,隋戈旁边的这位沈君菱,性感妖媚,会让人本能地联想到一样东西——床。
车窗落下,唐雨溪那张秀气的脸上仿佛罩着一层寒霜,她的目光从隋戈和沈君菱身上扫过,然后故作平静地说道:“隋戈,我刚从这里路过——这位是你女朋友?”
“是啊。”隋戈正想着解释,一旁的沈君菱却抢先给出了回答,让隋戈一时间傻眼了。
沈君菱伸手很“亲切”地拧了一下隋戈的胳膊,娇笑道:“隋戈,这位美女是谁啊?”
“我是他的老师。你……很漂亮。”唐雨溪说完,猛地一踩油门,车子飞驶而去,只留下可怜的隋戈同学,一脸茫然地站在那里。
“你为什么要害我?”隋戈有些恼火地盯着沈君菱。
“害你?姐姐我这是帮你,真是狗咬吕洞宾。”沈君菱没心没肺地说道。
“帮我?”
“当然了。”沈君菱振振有词道,“你想想看,这种情况下,无论你怎么解释,她肯定都不会相信的。既然如此,那又何必去解释呢。等她冷静下来的时候,也许自己都想通了。况且,她既然在生你的气,就说明她对你还是有感觉的,对吧?”
隋戈默然。
他不得不承认,沈君菱说的话有些道理。
“好了,你也不用感谢姐姐我了,再见。”沈君菱笑道,伸手拦下一辆出租车,飘然远去。
不得不说,隋戈同学今天的运气降到了谷底。
当他准备拦车的时候,才发现钱夹里面居然只剩下几块零钱了。
于是,隋戈前往附近一家银行取钱,结果发现旁边的提款机里面居然没钱了,到银行排队,前面居然还有六十个人等着呢。
隋戈只得作罢,这时候肚子饿得咕咕叫,才想起自己还没吃午饭呢。
于是,隋戈买了一个锅盔,在公车站台一边啃锅盔一边等车,感觉今天真是糟透了。
今天天气很闷热,跟隋戈现在的心情一样。
嘎吱——
十几分钟过后,一辆载满乘客的公车驶入站台。
一群人蜂拥而出。
“哎哟~”
忽地,一声痛呼声从人群中响起。
顿时,人群如鸟兽散。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大,倒在了地上,痛苦地捂着膝盖,装着菜的塑料袋掉在了一旁,有些菜叶都被摔了出来。
人群围成了一圈,叽叽喳喳议论个不停。
但却没有人上前搀扶老人一把。
隋戈不禁有些好奇,这种事情就算发生在乡下,也会有人上前帮忙的啊。
好奇归好奇,隋戈却不能熟视无睹。
老地主从小就教导隋戈要尊敬老人,如果他知道隋戈看到老人跌倒而不扶的话,一定会用手中的拐杖狠狠教训隋戈的。
在众人惊异的目光之中,隋戈上前扶住了那位老太太。
“别动!”一旁有人冲着隋戈说道,“兄弟,你难道想做下一个彭宇?”
隋戈知道这人也是好心提醒自己,微微一笑道:“没事,那个徐老太已经死了。”
那人先是一愣,然后欢喜道:“真的?怎么死的?”
“被全国人民骂死的!”隋戈笑道,动手查看老太太的伤势。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这是臧克家写的一句话。
那位徐老太,无疑就是这样的人,所以隋戈说她已经死了,死在全国人民的唾沫中。跟她一起死掉的,还有那位道德沦丧的法官。
但是,他们的死,却不能用“好人好事”、“见义勇为”来陪葬。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流传了数千年的传统美德,用来给这两个人渣陪葬,值吗?
他们配吗!
“小伙子,你放心帮助老太太,我给你作证!”这时候,一位热心的中年阿姨向隋戈说道。
“要不要打急救电话,送医院?”
“先把老太太移到站台这边,凉快一点,我来帮忙!”
“……”
看见有人见义勇为,更多的人站了出来。
隋戈意识到,无论乡下人还是城里人,大多数的人,血液终究是热的。
“咔嚓!”
人群当中,有人用相机记录了这一刻。
老太太被人移到了站台的椅子上,散落的蔬菜也被热心人装入袋子,放在了她旁边。
隋戈检查了一下,老太太只是关节错位,并没有骨折迹象,只要为她正骨就行了。
“老太太,您的小腿骨摔错位了,要正骨才行呢。”隋戈向老太太说道,“我家是中医世家,我自小就学了医术,您要是信得过的话,我在这里就可以给你正骨。您要是不肯的话,就等医院安排救护车吧,让救护车送您去医院。”
“小伙子,您是个好人,我信得过你!”老太太说道,“给我正骨吧,要去医院的话,不知道还得受多少罪呢。”
“那成,您老放心,很快就好。”隋戈笑道,取出一根用消毒棉球消过毒的松针,刺入老太太腿部的一个穴位当中。
“咦,我腿不疼了。”老太太惊奇地说道,“小伙子,你医术真厉害!”
旁人见隋戈露了这么一手,顿时对他的医术信心提升不少。
作为修行之人,隋戈对人体经脉、穴位自然了如指掌,刺穴、正骨,自然都是小菜一碟。
隋戈在老太太的小腿处捏了几下,然后稍稍用力一提一放,只听见“喀~”一声骨响,老太太错位的骨头便已经被正位。
因为有松针刺穴止疼,老太太倒是没觉得怎么疼。
正骨完毕之后,隋戈拔掉了松针,然后向老太太询问道:“您觉得怎样了?”
老太太试着活动了一下,一脸惊喜之色,赞道:“神了!接上了!小伙子,你真厉害!”
“您老别激动!”隋戈赶紧提醒老太太说道,“这骨头虽然正位了,但您老年纪大了,这骨头可不比年青人,接上就好,一定要注意休息,更不能太承重了。”
旁边的人见老太太无碍,顿时放下心来,对隋戈的医术更是称赞不已。
嘀~嘟~嘀~嘟~
这时候,一辆救护车呼啸着驶了过来。
车一停稳,里面奔出几个穿白大褂的人,冲着人群嚷嚷道:“病人在哪里?病人在哪里?谁打的急救电话?”
“没事了,没事了。”老太太冲着医生护士说道,“我没事了,麻烦你们跑了一趟。”
“真是的?既然没事,干什么打急救电话,吃饱了撑着吗?”一个医生模样的人不耐烦地说道,“一百二十块救护费,给钱吧。”
“咋……咋个还要给钱呢?”老太太不解道,“我都不上去了,还给钱啊?”
人群之中有人讥笑:“120这电话还真贵啊,打一次就得120呢。”
“可不是吗?人家小伙子见义勇为,给老太太正骨治疗,都没说收钱呢。”
“……”
“胡闹!”那医生喝道,“我们医院出动救护车,出动医生、护士,这不需要成本吗!收你一百二十块,连成本都不够呢。别磨蹭了,我们时间宝贵着呢。”
“这电话是我打的,要钱冲我来!”人群之中有人怒道,其实这电话根本不是他打的。
“不管你们谁给,反正赶紧给钱吧!”一个男护士极不耐烦地说道。
“这钱不能给!”这时候,人群中响起了一个响亮的女声。
第37章 再见蓝兰
一个戴着鸭舌帽,穿着红白相间格子衬衣、牛仔裤、运动鞋的女人走出了人群,她的手里面还拿着一个小型摄像机。
“这不是蓝兰吗?”人群当中有人认出了这女人。
听见“蓝兰”的名字,隋戈耳朵一下子竖了起来,这个名字的主人,让隋戈同学印象极深啊。
蓝兰今天的穿着很随意、很干练,却是别有风情,显然她是认真在城市中寻找着新闻素材。
不过,蓝兰的目光,还是那么一如既往的冰凉,能够拒人于千里之外。
蓝兰没有往隋戈这边看过来,目光直视着救护车中下来的几个人,义正言辞道:“这钱,你们不能收!”
“蓝主播,我平时也看你的节目,也尊敬你的职业道德。但是,我们医院有我们的规定,出动救护车,就是要收钱,而且这钱也不是我个人得,都是收归医院所有。”青年医生认出了蓝兰,说话语气倒是比之前客气了不少。
“无论是医院,还是医生,都应该将‘救死扶伤’这四个字视为最高宗旨。如果医院、医生,都只想着向病人谋取利益,那还谈什么医风、医德,还谈什么改善医患关系呢?”蓝兰言词犀利地说道。
青年医生见蓝兰不给面前,火气也就上去了,说道:“蓝大主播,我们少谈点那些不现实的大口号吧。一个医院如果不盈利,我们医生、护士吃什么?医风、医德能够当饭吃么?规定就是规定,不可能因为我或者你而改变!”
“好吧,既然你说医院是以牟利为目的,那我们就姑且把医院视为一个做生意的公司吧。”蓝兰说道,“既然是做生意的公司,那么就有亏有赢吧?你们医院出动救护车,这应该算是一种生意投资吧?如果患者上了救护车,去了医院,为你们医院贡献了医疗费,你们就盈利了,对吧?反过来,患者没有上救护车,这说明你们的投资失败了,对吧?既然是投资失败,自然应该你们医院自己承担,凭什么要患者承担?难道医院做生意就只能赚,不能赔?”
“没错!你们医院真是想赚钱想疯了啊!”“你们开救护车兜风,还要向别人收钱啊?”
不少人开始声援蓝兰。
“你……你这是强词夺理啊!”青年医生怒道,“蓝大主播,你不去做律师真是可惜了!”
蓝兰恍若没有听到青年医生话中的讽刺,继续说道:“如果真是我强词夺理,为什么群众会支持我,而不是支持你们呢?”
“那是因为你们这些人对医生、医院有偏见!有敌意!”
“是啊,医者父母心,医生和患者的关系,本来亲如一家,但是现在怎么有了偏见,成了仇人呢?”蓝兰不愧是新闻工作者,善于找到事情的关键进行抨击,“那是因为,你们已经不把自己当医生了,把自己当成了商人!开口闭口盈利、利益、钱!你们再看看这位同学,他是一名中医,见到有人受伤,第一个上前救助,为伤者解除痛苦,并没有首先去谈钱、谈利。他也是医生,为什么我们没有抨击他,没有仇视他呢?因为他身上有医风、医德,医者大爱的精神,有一颗医生应有的仁心!”
隋戈心头热乎乎的啊,觉得脑门上好像多了一圈光环,整个人忽然都高大许多了呢。蓝大主播,真是太会捧人了,听得人都飘飘然了呢。
第24节
“蓝主播说得好!”
“没错!这小伙子是好人,比这些势利西医强多了!”
“还白衣天使呢,我呸!”
“……”
蓝兰的一番话,彻底点燃了四周群众的情绪,在众人的强烈谴责之下,救护车终于灰溜溜地开走了。
这时候,蓝兰将摄像头往隋戈这边调转过来。
隋戈同学吞了一口唾沫,润了一下嗓子,准备接受采访。
“请问,老太太您现在有什么想法?”
隋戈同学孔雀了,因为蓝大主播只是想采访老太太几句。
“我……我觉得,还是好人多!你们都是好人!”老太太朴实地说道。
隋戈同学被采访的希望落空,只得准备离开,不过,这老太太腿骨刚正位,这两天是不能多走路了,所以只得找车将她送回去。
但是,隋戈同学现在身上就揣着两块钱,想打车也不够啊。
让这老太太出车费,也没什么不好,但关键是隋戈刚被蓝兰加持了荣耀光环,形象这么高大、光辉,如果一转眼就问老太太要车费,光辉影响不是就有瑕疵了吗?
“蓝主播,借一步说话。”隋戈上前一步,向蓝兰低声说道。
经过今天的事情,蓝兰对隋戈的印象好像改善了一些,往一旁挪了几步,问道:“什么事?”
“那个……你身上有没有带三五十零钱啊?”隋戈硬着头皮说道。
“怎么了?你准备向我收诊金啊?”蓝兰皱眉道。
“不是。”隋戈连忙解释,“我身上就两块钱了,没办法打车送老太太回家啊……”
“……”
蓝兰一阵无语。
随后,她慷慨地借给隋戈一百块。
隋戈拿了钱之后,很快招到了一辆出租车。
老太太姓郭,家在东江市的郊区,是一栋二层小洋楼,从家里面的摆设来看,算是普通人家,不算富足,但也不算贫寒。
郭老太很热情,应要留着隋戈喝点水,并且还特意给隋戈冲了一杯速溶咖啡,拿了一袋饼干。
在老太太的眼中,速溶咖啡大概就是最高档的饮料了。
招待“恩人”,自然要上最高档的。
隋戈本打算迅速喝完咖啡就闪人,谁知道外面竟然下起了大雨。
无奈之下,隋戈同学只得继续喝咖啡、吃饼干,然后听郭老太聊聊家常。
听郭老太说,她老伴多年前就病逝了,家里就一个儿子,她儿子是一个卡车司机,白天多数都在外跑运输,经常到晚上很晚才回家。不过,她儿子很孝顺,每次跑了长途,总会买许多特产孝敬她……
直到傍晚的时候,这一场大雨才稍微停歇,隋戈借机告辞。
郭老太又要留下隋戈吃完饭,他费尽唇舌才推辞掉。
离开的时候,隋戈又送了几贴狗皮膏药给郭老太,因为她也有点风湿的老毛病。
大雨初歇,坑洼的公路上积起了不少的水坑,道路两旁的小沟里面水流奔腾。
天色很暗,看来这一场雨并没有完全下透。
不知道因为大雨的缘故,还是因为这里是郊区,隋戈沿着公路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才碰到了一辆出租车,上车之后,这位出租车司机居然还不计价,要隋戈直接给三十块车费,不然就拉倒。
隋戈算是明白了,自己今天真的点背。
先是落入周处一等人布下的圈套,然后接着就被沈君菱玩至崩溃,再然后又被唐雨溪彻底误会。现在,居然还要被一个出租车司机欺负了,想想就来气啊。
今天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被蓝兰表扬了两句,但是表扬有什么用啊,能够安抚隋戈同学这一颗失落、受伤的心吗?只要想想唐雨溪从酒店离开时的那双充满杀机的眼睛,隋戈同学就一阵颤栗。
误会就像是仇恨一样,不会因为时间而褪色,只会越积越深,越难化解。
如果这个误会不澄清的话,只怕好不容易才在唐雨溪心中建立起来的良好印象就要彻底崩塌了。
“对了,今天晚上有两节外语辅导课,也许可以找个机会给她解释一下。”
隋戈心想道,开始思索着如何跟唐雨溪解释一番。
天色越来越黑,这时候天空下起了蒙蒙小雨。
前往发丰镇的山路上,一个行人都没有,过往的车辆也很少。
道路一旁,是黑幽幽的树林,另外一旁,是一片苹果地。
嘎吱——
就在这时候,出租车忽地一个急刹车。
前方有两道强光照了过来。
隋戈心头忽地涌起了一种危险的警觉。
第38章 山熊
“麻痹的,谁他妈把卡车停在路中间,会不会开车,脑壳有屎啊!”
看见前方挡着一辆大卡车,堵住了道路,出租车司机伸出脑袋就开骂。
刚才的情况当真是危险万分,只差一点,出租车就要撞上那辆大卡车了。真要撞上了,他收隋戈的这点车费,还不够维修费呢。
但是,很快这位出租司机就闭嘴了,因为那辆大卡车上,陆陆续续跳下来二十几个人,手中提着钢管、球棒、刀具之类的凶器,不急不缓地围了过来。
司机大哥大概还是头一次碰上这样的事情,顿时如同泄气的皮球——焉了,哆嗦地问道:“你们……几位大哥,请问……有什么事吗?”
“查车!”
其中一个满脸煞气的人晃着手中明晃晃的匕首说道,然后伸手将司机拧了出去,一耳光扇在了他脸上,“刚才你骂得挺有劲啊!”
“大哥,我错了,我他妈眼睛被屎糊了!”司机应变倒是快,连连告饶。
“你——快点滚出来,让我们看看车里面!”另外几个人冲着车里面的隋戈喝道。
隋戈不知道这帮人在干嘛,只得下了出租车。
一道光亮打在了他的脸上。
“隋戈——”
卡车那边,传来一声凶悍的大喝声,一个魁梧、凶煞的身影向这边走了过来。
隋戈循声看去,只见一个壮得像铁塔似的中年汉子正大步向他走了过来,这人差不多有一米八高,穿着一个军绿色紧身t恤衫,将手臂、胸前的肌肉凸显得格外分明,手上戴着一副黑色皮手套,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凶悍的野兽气息,让人生出一种极度危险的感觉。
这人,便是东江市两大黑道头目之一的山熊。
的确,他身上释放出来的凶悍气息,绝对不逊色于一头熊。
山熊的后面,紧跟着两人。其中一个干瘦如猴,眼睛凶戾,手中玩弄着一把蝴蝶刀,外名叫刀子;另外一个人,穿着衬衣、西裤,戴着眼镜,斯斯文文,这人外号也叫眼镜,很文人的一个绰号。
这两人,都是山熊的左右臂膀,今日出现在这里,只为一个人。
山熊停下了脚步,向那出租司机瞅了一眼,问道:“知道我是谁?”
“您是山熊大哥!”司机吓得脸都发白了,“您放心,我不会报警,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看到……”
“那你可以滚了!”
山熊冷哼一声,一拳头轰在了出租车前盖上,整个出租车一阵剧烈的抖动,就好像车子跳起来了一样。整个前盖,已经全部凹陷下去,仿佛被人用大锤砸过一样。
这么大的力,还是人吗!
司机吓得目瞪口呆,随后赶忙逃之夭夭。
山熊,狂熊帮?
隋戈脑子一转,顷刻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很显然,跟那个铁龙和周处一有关。
只是,隋戈没想到这帮人动作如此迅速,他还没有去找他们的麻烦,这帮人居然主动出现了。
“怎么,你们这是要打劫?”隋戈向山熊等人问道。
山熊恍若没有听见隋戈的话,说道:“我山熊是一个粗人,说话做事都喜欢直来直去。我就问你,愿不愿意加入我们狂熊帮?只要你肯加入,以前的恩怨,一笔勾销,好处少不了你的!”
“加入黑帮?”隋戈笑道,“玩笑吧!我可是新时代的大学生,天之骄子,国之栋梁、家族的希望,正如学校老师说的,我们以后前途一片光明!新世纪的建设者!你说,我干什么要放弃这么有前途的组织,加入你们黑道呢?”
“放屁!什么前途光明,现在的大学生,那就是个屁!”山熊果然是一个粗鄙之人,指着一旁的眼镜说道,“眼镜就是大学生,还是你们东大文学系毕业的呢,还不是跟了我混黑道!”
“咳~”一旁的眼镜干咳了几声,提醒山熊道,“大哥,他是说反话呢。”
听眼镜这么一说,山熊的脸色沉了下来,向隋戈喝道:“这么说,你是不肯了?”
“不肯。”隋戈说道。
“等我好好教训你一顿,你就肯了!”山熊冷哼一声,一握拳头,啪啪直响。
“教训我,你未必有这个本事。”隋戈毫不示弱。
“哼——”
山熊一声冷哼,身体向前一倾,整个人如同炮弹一样弹了出去,捏紧拳头,往隋戈当胸轰来。
好快!
隋戈心头暗叹。
真是人的名树的影。
这山熊的身法、速度,竟然比隋戈好不逊色,而且拳法灵活、狠辣,显然是经过多年苦练,跟隋戈这种“速成品”是不一样的。
隋戈神情凝重起来,他没想到,山熊居然是一个淬体大成的狠角色,虽然不是铜皮铁骨,但筋骨爆发力、抗击打力,比隋戈好不逊色。相比之下,铁龙连山熊的十分之一都不如!
但隋戈自然不可能闭目等死,脑子当中灵光一闪,伸手抓住出租车的车门,力惯双臂,发狠一扯,竟然将一扇车门给扯了下来,然后将这车门抡了起来,猛地往山熊砸了过去。
轰!
一声巨响,车门结结实实地砸在了山熊身上,上面的玻璃震得粉碎,整个车门都凹了进去,并且出现了几条清晰的裂缝。
山熊一个踉跄,退了两三步才站稳,被车门扫中的地方,火辣辣地疼。他怎么都没有想到,这小子应变功夫竟然这么快!
第25节
“我靠!这样都没事!”
隋戈心头大骇。这一击,可是凝聚了他全身的力量,再加上车门的重量带起的惯性,保守估计也有上千斤的力道的,哪知道车门都拍裂开了,这头山熊居然好像屁事没有。
“你这是找死!”
山熊吃了点小亏,顿时勃然大怒,一声低喝,双拳飘飞,往隋戈当面袭来。
隋戈见对方的双拳飘忽不定,就好像有几只拳头同时拍了过来,根本分辨不清虚实,于是索性懒得分辨,将那车门当作盾牌,往前面一挡。
砰!
山熊一掌拍在车门上,那原本已经有裂缝的车门,顿时变成了几块。
糟了!
隋戈失去了防御的东西,正要闪避,山熊的另外一只拳头却已经击了过来,轰在他的右肩上。
“没关系,老子铜皮铁骨!”隋戈心想道,料想对方的拳头应该伤不到自己。
这个念头刚起,忽地感到肩头一热,然后一阵剧痛,眼角一瞅,隋戈大惊失色——
肩膀上面,竟然多出了四个黄豆大小的血孔,深约一寸。
山熊冷哼一声,向隋戈说道:“怎样,我这双熊爪子还行吧!”
隋戈这才发现,山熊的那双手套另有玄虚,当他握紧拳头的时候,手套上面竟然可以冒出钛合金尖钉。妈的,这分明就是专门用来对付隋戈的啊!
隋戈淬体大成,身体虽然号称铜皮铁骨,但也只是相对于普通人来说,并非真正的金刚不坏之身。更何况,山熊本身就是一个淬体大成的外家拳手,无论力量、速度都不在隋戈之下,而山熊的格斗经验、招数,却是远远胜过了隋戈。
所以,山熊很清楚地知道如何对付隋戈。
伤口的疼痛让隋戈同学明白了一件事情:他低估了山熊的实力!
所以,接下来他做出了自认为明智的选择:逃!
废话,打不过人家还不跑路,这不是找虐么,隋戈可没有找虐的习惯。
“嗖!”
隋戈刚一转身,一把飞刀就从前方飞掠而过。
麻痹的!
隋戈心头暗骂,他不用猜也知道是那个瘦皮猴子在放飞刀,阻止他逃走。
“哼!别以为你学了点金钟罩之类的横练功夫,就可以横行霸道了!”就在隋戈身形一缓的时候,山熊虎喝一声,如影随形,追上了隋戈,一拳轰在隋戈背上。
噗!
隋戈喉咙一甜,喷出一口鲜血,整个人向着果林飞了过去,也不知道撞断了多少树枝。
啪!啪!啪!啪!啪!
树上的果子,掉落一地。
“看你能撑多久。”山熊一声冷笑,哪容隋戈逃脱,穷追不舍。
刀子在一旁掠阵,以防隋戈逃走。
眼镜用布巾擦拭了一下被雨水弄脏的眼镜。在他眼中,这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战斗,山熊老大可是黑拳手出手,经验胜过对方实在太多。
卡车上的小混混将探照灯转动方向,将强光投向果林中的隋戈。其余的人,则是默默地观战,居然没有为他们的老大叫喊助威,大概是山熊不喜欢有人干扰他的战斗吧。
隋戈同学挨了山熊一击重拳,只觉得全身骨头都要散架一般。
面对修为境界同级或者更高一级的对手,任何防御都是狗屎。一旦中招,绝对就会受伤。
山熊可是地下黑拳手出身,身体经过无数次的生死战斗煎熬,筋骨爆发的力量和抗击打能力,绝对比隋戈相差无几。所以,铁龙等人的拳头伤不了隋戈,但处于同一等级的山熊,却能够伤及隋戈。更何况,山熊还有一双古怪的手套做武器,还有精湛的拳术,可说是占尽上风。
尽管处于劣势,但生死关头,也不顾不得什么伤势、疼痛,隋戈就地一滚,从泥地中爬了起来,这时候他察觉脚下好像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依稀像是一根棍子。
眨眼功夫,山熊已经追了过来。
呼呼呼!
拳风呼啸,如风怒号,可想而知这一拳必然是凝聚了山熊全身的功力。
隋戈知道,自己赤手空拳,无论如何也挡不住山熊这一拳。因为山熊这厮无耻啊,手套上面装钢钉,就算是拳头对拳头,隋戈也绝对讨不到好处,何况用身体去扛。但是,这种时候,隋戈自然不可能去骂山熊卑劣,生死相搏,只有胜负生死,哪有公平规则可言!
不过,隋戈下意识觉得要拿件武器才行。
没有武器的话,绝对会输给山熊,下场将会惨不忍睹。
想起先前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于是隋戈往脚下一看。
竟然是一把锄头!
隋戈大汗!
第39章 风骚的锄头
秋冬之际,雨水冰冷,落在身上,带着一种浸骨的寒意。
但隋戈身上被山熊击伤的地方,却是火辣火烧,像是被烧红的烙铁烫过一般。
此时,隋戈刚从果地中站起来,山熊便一拳轰了过来。
拳风呼啸,竟然有破空之声。
可想而知,这一拳的威势何其惊人,必然凝聚了山熊全身的功力。
来不及细想,隋戈用脚尖往上一拨,将那锄头抄在了手中。在他看来,有武器总比赤手空拳好点,山熊手中的手套,可不是隋戈赤手空拳能应付的。
锄头刚一入手,隋戈心头忽地涌起了一种明悟,这种感觉就像是吕布得了方天画戟,关二爷得了青龙偃月刀,如虎添翼,信心大增,气势如虹!
首先察觉到不对劲的是隋戈的对手山熊,当他一拳快要轰中隋戈的时候,却忽地发现隋戈全身上下迸发出一种气势,一种强悍无匹的气势。
这种气势,山熊曾经在一个地下黑拳王身上见到过。
那一次交手,山熊几乎是被对方秒胜。
感受到隋戈气势陡然提升,山熊这一拳硬是没有打出去,只是警惕地盯着隋戈。
刀子停止了耍刀。
眼镜停止了擦拭眼镜片,目不转睛地盯着隋戈,脸上疑惑而又惊奇。
“你想用锄头赢我?”山熊忽地问了一句,本来是一件很好笑的事情,但他笑不出来。他比任何人都清楚,隋戈手中的这把锄头,蕴藏着诡异莫名的杀伤力。
“我能赢!”隋戈说道,他从山熊的眼中看到了惧意。
“放屁!”
“做你的春秋大梦!”
“你小子发疯了吗!”
“你当那把锄头是屠龙刀啊!”
“……”
山熊的小弟见隋戈忽地这么狂妄,忍不住纷纷开骂。那一把锄头就想对付他们那凶猛无匹的山熊大哥,怎么可可能嘛,简直就是他们的侮辱啊!
隋戈同学不动如山,紧紧握住手中的锄头。
山熊紧盯着隋戈,他看得分明,隋戈本身的实力并没有变化,主要是隋戈手中的那把锄头。
“难道,一把破锄头就能够挡得住我山熊吗!那只是一把锄头!”
山熊犹豫了片刻之后,不停为自己打气,终于再次出手。
呼呼~!
拳风呼啸,威势凌厉,山熊已经出了全力。
嗨!
隋戈开声吐气,将手中的锄头高高举起,然后猛地往下锄去。
这一击,算不上什么招式,但却胜过了最精妙的招式。
事实上,连隋戈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使出这一“招”,只是见到山熊拳风犀利、拳法精妙,似乎自己要大难临头,于是心头一激,便自然而然地使出了这么一招简单朴实、不算招数的招数。。
山熊手下的人,顿时发出一阵讥笑声。
山熊先是发出了一声不屑的冷笑,但是当隋戈的锄头后发先至,迎头斩落的时候,山熊却脸色骤变,如同见鬼一般——
这一锄,似乎已经由博入简,达到了返璞归真的境界,完全无视山熊拳影形成的虚招。
这一锄,有如天马行空、羚羊挂角,后发却先至,让山熊由主动陷入了被动局面。
这一锄,直取山熊头顶的百会穴。就算山熊境界比隋戈高出一等,也绝对不敢硬抗。
麻痹的!这是什么功夫,这么邪门!
闪避!闪避!闪!
山熊吓得一生冷汗,顷刻间暴退一丈多,根本无暇去想其中原因。
隋戈一锄吓退山熊,正将锄头扛在肩上,显得威风凛然。
此时,隋戈心头已经隐约感觉到,神农仙草诀中的锄草方法,实在是一门高深的武技。原本,隋戈还以为神农仙草诀只重境界提升,不注重招式修炼,为此还觉得有些遗憾呢。却没有想到,神农仙草诀中的“震灵锄法”,不仅能够锄草,居然还能够锄人!
一击吓退对手,隋戈乘势追击,跳上公路,向着山熊又是当头一锄。
这时候,山熊已经镇定下来,认为之前一定是自己产生了幻觉。所以,再次大喝一声,挥动拳头迎了上去。
但隋戈的锄头,再次突破了山熊双掌的防御,直奔山熊脑门而去。
山熊再次骇然,抽身猛退。
唰!
锄头几乎是贴着山熊鼻尖划过去的。
隋戈暗叹一声可惜,但手上却没有闲着,将锄头一轮,让锋刃向上,然后由下向上一挑,让锄头直奔正在凌空后退的山熊下阴而去。
这一下如果中招,恐怕山熊就得把“根”留下了。
嗖嗖嗖!
一旁的刀子见老大命根不保,赶忙冲隋戈连发几把飞刀。
但隋戈手中的锄头挥得风车斗转,泼水不进,到的飞刀很快就被撞到了一旁。
第26节
随后,隋戈手中的锄头一勾,干脆将刀子也卷入战圈当中。
看到那神鬼莫测的锄影当头挖下,刀子才猛然意识到隋戈手中的这把锄头是何等可怕,难怪连老大都只能望风而逃,避其锋芒。这他妈哪是锄头啊,简直就是催命符。
砰!
刀子中招,隋戈的锄头敲中了他的肩膀,发出一声惨叫。
山熊又怒又恨,却不能让刀子被隋戈锄死,咬牙又攻了上去。
眼镜见势不妙,招呼其余的兄弟,操家伙围了上去。眼镜自己,也从屁股上摸出一根电棍,希望能够见缝插针,给隋戈来一记偷袭。
我挖!挖!挖!挖!
隋戈没想到这套震灵锄法如此好使,信心爆棚,挥动锄头上挖、下掏,左右横扫。
砰!砰!砰!砰!砰!
隋戈手中的锄头扫过之处,所向披靡。
山熊手下的“精锐小弟”,在隋戈这把风骚的锄头之下,简直就像是药田里面的野草,隋戈想怎么收拾就怎么收拾。
山熊更是被逼得上跳下窜,说不尽的狼狈,若不是有一帮小弟帮忙,只怕他早就躺在隋戈的锄头下面了。饶是如此,在隋戈一阵犀利的“锄法”之下,山熊也是险象环生,他引以为傲的拳法,在隋戈的锄头面前,简直就是土鸡瓦狗一般。虽然他没有中招,但是隋戈锄头上带起的泥浆,却挥了山熊满身、满脸都是。
此时的山熊,哪还有半点黑道老大的风采,更没有熊瞎子的凶悍,倒像是滚泥地的山猪。
而山熊身边的人,包括刀子在内,一大半已经躺在了地上,痛呼不已。
“妈的,老子跟你拼了!”
山熊抹掉脸上的泥浆,怒吼一声,要跟隋戈拼命。
自从山熊出道以来,从来没有今天这么窝囊过。
山熊身体内的野蛮和凶悍,完全被隋戈给点燃了。准确的说,是被一把锄头给引爆了。
此时的隋戈,有如神助,手中的锄头更是风骚无比,山熊这凝聚了怒火和全力的一拳,距离隋戈胸膛还有三寸远的时候,隋戈的锄头已经敲中了他的脑袋,让他一阵眩晕,然后锄头顺势而下,飞速地敲中了山熊的胳膊,大腿和脚背。
砰!
山熊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在了公路上,砸起了一大片的泥浆。
山熊一倒,其余的人很快便步了他的后尘,横七竖八地躺在了泥浆当中。
只有一个人例外——眼镜。
眼镜握着手中的电棍,上面冒着啪啪的电火花。
“你上不上?”隋戈冲着眼镜问道。
眼镜一愣,旋即收起了电棍,摇了摇头,“我不是你的对手。”
“那我走了。”隋戈扛着锄头,大步流星往发丰镇的方向走去。
他风骚的身影,逐渐消失在夜雨当中。
眼镜望着隋戈的背影,泛起了一种无力的感觉:
狂熊帮,这一次真栽了!栽在一把锄头下面——栽得真他妈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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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继续冲击新书榜,各位读者大大,留点小红花给小米,行否?
第40章 烂漫的误会
“喂,你是哪里的农民工?这里是学校,不许闲杂人等进入!”
隋戈刚到学校门口,就被一个保安给拦了下来。
隋戈同学刚刚大胜归来,锄头抗在肩上,感觉自己就像是过五关斩六将的关二爷,威风八面,一身热血。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隋戈同学愣是将一把破锄头从半路扛回到了学校。谁知道,保安的一句话,顿时将隋戈拉回到了现实当中。
农民工?
可不是吗,现在的隋戈,满身泥浆,肩上居然还扛着一把锄头。隋戈自己觉得很拉风,但是在别人眼中,却不是一个邋遢的农民工么?
耍威风耍过头了?
一身热血的隋戈同学,好像是给人当头浇了一盆凉水。
隋戈心头那个郁闷啊,望着面前这位保安兄弟,心想:“兄弟啊,你真是有眼不识英雄啊。刚才你要是看到某家大战狂熊帮那些人,一把锄头所向披靡的场面,你非得佩服得五体投地不可!”
“看什么看,赶紧走!这可不是你能随便来的地方!”保安冲着隋戈嚷嚷道。
虎落平阳,这是典型的虎落平阳啊。
隋戈同学正要伸手去摸学生证,忽地又一个保安冲了过来,向隋戈热情地说道:“这不是小神医吗?真是您呢?王宏,你也真是的,怎么见人就拦呢,这位同学是我们家恩人,医术可厉害了!”
隋戈同学这才避免了尴尬局面,定睛一看,原来是前阵子在食堂门口帮他收拾赵东健的那位彪悍小保安。于是,隋戈向他说道:“保安大哥,你娘的风湿病好了没?”
“托您的福,全好了。”保安说道,“我叫赵大国,您叫我名字就行了。”
“那就好。赵哥,我先回去换身衣服,下次聊。”隋戈将锄头扔到了一旁的垃圾堆,快步回寝室去了。
冲了个澡,处理了一下伤口,换了一身衣服之后,隋戈这才想起,晚上有两节外语课,之前还打算找机会跟唐雨溪解释一下误会呢,想不到被山熊这帮人一搅和,竟然往了这事。
一看时间,已经上课半个多小时了。
微微犹豫了一下,隋戈火速出了寝室,往教室的方向飞奔而去。
赶到教室的时候,这一节课已经快要结束了。
隋戈从教室后门悄悄地溜到了座位上。
唐雨溪显然一直都在留意着隋戈的动静,所以当隋戈溜进教室之后不过三五秒时间,她就将目光投向了隋戈。
隋戈同学露出了一个自认为还算帅气的笑容,将目光迎了上去。
“隋戈同学——”
唐雨溪的语气好像不太友善,“之前是旷课,现在是迟到,看来你的学习态度很有问题啊。为了给你留下一个深刻印象,你就站在教室后面听课吧。”
罚站?
隋戈早就料到唐雨溪今天肯定不会给自己好脸色,但是却没想到她居然完全不给自己面子,要自己站到教室后面去听课。
大学又不是中学,居然还搞罚站这一套。
这不是存心要让隋戈在同学们面前丢面子么。
于是,在众人注视的目光中,隋戈站起身,走到了教室后面。
但是,却没有站着听课,而是拉开教室后门,走了出去,还轻轻地带上了门。
其他同学们不禁傻眼。
唐雨溪看见隋戈“潇洒”地走出教室,心里面甭提有多气了。这个讨厌的家伙,大白天跟人去酒店卿卿我我,晚上上课还要迟到,现在她只是想小小地惩戒一下他,而他居然都不肯配合。
“该死的隋戈!讨厌的家伙!期末考试,一定不能让你及格……”
在唐雨溪的心里面,她早已经将隋戈同学碎尸万段了。
后面的一节课,气氛有些压抑,因为谁都看得出来,唐老师的心情不好。
好不容易挨到了下课,唐雨溪出了教学楼,往办公楼停车场而去,打算早点回去休息。
今天的心情,已经被这该死的隋戈搞得糟糕透了。
因为是夜间,唐雨溪一般都将车停在办公楼下的露天停车场。因为地下停车场总有一种阴暗的感觉,让她觉得没有安全感。
露天停车场四周,是用铁网栅栏围起来的,上面爬满了蔷薇的枝蔓。
唐雨溪很喜欢这种平常的藤蔓小花,尤其是白色蔷薇。
而这个停车场四周,恰好种的都是白色蔷薇。
此时,风雨停歇,被雨水清洗过的蔷薇藤蔓,显得绿意盎然。
绿色的枝叶当中,点缀着朵朵洁白的花蕾。
“再过几天,这些蔷薇就会开花了吧?”唐雨溪伸手触摸着一朵花蕾,自言自语道。
“不用再过几天,只要你想看,它们现在都可以绽放。”一个声音在前方响起。
唐雨溪微微吓了一跳,循声看去,只见那个讨厌的隋戈就站在她的保时捷旁边,显然是故意在这里等她出现。
因为下雨的缘故,露天停车场里面的车并不多,所以人也不多。
现在,也就唐雨溪和隋戈两人。
在教室的时候,隋戈并不想跟唐雨溪作对,否则他也不会巴巴地赶去上课。反正,对于他来说,翘课就像是家常便饭一样。
但是,让隋戈没有想到的是,他刚一到教室,唐雨溪就给了他一个下马威。这成了什么,就成了热脸去贴冷屁股了。
作为男人,在大庭广众之下,隋戈同学还是比较在乎面子的,所以他拒绝了唐雨溪给他的处罚。
但如果在只有两个人的时候,那就无所谓面子了,任凭唐雨溪要如何处置,隋戈都觉得无所谓,哪怕是跪键盘、跪主板都没关系。
隋戈就是抱着“任凭处置”的心态,出现在这里的。
“我不认识你!”唐雨溪语气冰冷地向隋戈说道。
有怨气啊!
隋戈明白唐雨溪老师是真的生气了,所以他赔笑道,“怎么会不认识我呢,我是你的学生监好朋友,隋戈同学呢。”
“从你潇洒走出教室的那一刻,你就不是我学生了!”
唐雨溪冷冷地说道,“另外,提前通知你一声,这一门课,你的期末成绩为零分。”
“不是你学生,总还是朋友吧?”隋戈发扬着狗皮膏药的精神,不依不挠。
“你这样的朋友,我高攀不起呢。”唐雨溪用嘲讽的语气说道,“对了,你怎么还回学校呢,去酒店睡觉多舒服啊?还有人陪着不是。”
有点酸!
看来沈君菱说得没错。隋戈分明感觉到,唐雨溪对自己还是有几分与众不同的。
“你误会了。”隋戈说道,“我跟她,什么事都没有。”
“什么事都没有?”
唐雨溪冷笑道,“你给她买内衣,去酒店开房,还说什么事情都没有?对了,她说她是你的女友,那你们干这些事情,都是合情合理的,是我多管闲事了。对不起,我先走了!”
唐雨溪打开车门,就要驾车离开。
第27节
隋戈同学毕竟没有哄女生的经验,看到唐雨溪要离开,脱口而出道:“我可以证明!”
“证明什么,你要怎么证明?”
唐雨溪的语气还是那么冷淡,还是那么冰冷绝望。
眼见为实,毕竟她可是亲眼看到隋戈跟沈君菱两人干了什么。
是啊,怎么证明?怎么证明呢?
隋戈忽然有种想要扇自己耳光的冲动。自己怎么就会说“可以证明”呢?男人跟女人可不同啊,没有那层膜,也没有守宫砂,你要说没干过那事,根本就没办法证明啊。
“怎么,证明不了?”唐雨溪说道,“那我就先走了。”
“它们可以给我证明!” 隋戈忽地退到了蔷薇栅栏旁边,指着这些蔷薇藤蔓说道。
“切~”唐雨溪不屑地哼了一声,“你可真是无聊!”
说着,唐雨溪发动了车子。
隋戈连忙冲了出来,挡在了车子前面,说道:“你为什么不给我机会证明?”
唐雨溪没辙,只得熄火,说道:“好吧,我给你五分钟时间,证明吧。”
“你喜欢白蔷薇,应该知道白色蔷薇代表的意义吧?”隋戈向唐雨溪问道。
“当然。白蔷薇是罗马尼亚国花,代表圣洁、真挚。”唐雨溪说道,旋即嘲讽了一句,“不过,像你这样灵魂肮脏的人,是不配欣赏它们的。”
灵魂肮脏?
女人的嫉恨心真是太可怕了。
隋戈同学只是给沈君菱买了一套女士内衣而已,既没有叉叉也没有圈圈,甚至连打啵都没有,怎么在唐雨溪眼中连灵魂都肮脏了呢?
误会很深啊。
隋戈同学明白要澄清这个误会很有难度。另外,他也很清楚,沈君菱是不可能帮他来澄清的,以那女人的个性,不落井下石就算不错了。所以,澄清误会,只能靠他自己。
幸好,先前隋戈脑子灵光一闪,想出了一计。
“唐雨溪同学,你也太毒了吧,居然说我灵魂都肮脏了!”
隋戈故意称唐雨溪为“同学”,然后指着背后的一片蔷薇,“我现在站在这片蔷薇下面发誓:我,隋戈,到目前为止,无论是精神、肉体还是灵魂,都还是纯洁的!并不像某人说的那样,我的灵魂是肮脏的。蔷薇啊蔷薇,如果你赞同我的话,现在就在‘唐女王’面前绽放吧!”
看在隋戈在蔷薇栅栏下信誓旦旦地“证明”,唐雨溪觉得有些好笑,也有些荒唐。她当然知道,这些蔷薇花现在是不可能绽放的。
但是——
世事无绝对。
忽地,唐雨溪脸上的不屑、冷漠、怨恨都统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震惊和欢喜。
因为,就在隋戈“宣言”结束的时候,距离他指尖不远的地方,一朵白色的蔷薇花蕾悄然而迅速地绽放开了。随后,这一朵绽放的蔷薇花,就像是原野中乍起的星星之火,顷刻之间,迅速向四周蔓延开去。
一朵,两朵……十朵……百朵……
片刻之中,隋戈背后那一片栅栏上的蔷薇花竟然竞相绽放,一簇一簇,像是白皑皑的积雪。而另外三面栅栏上的蔷薇,却是没有任何的动静。
夜风轻抚,芬芳四溢。
醉人的花香让唐雨溪意识到,眼前的美丽都是真实的。
不知不觉地,她已经走下了车,来到了隋戈身边,来到了这片盛开的蔷薇花墙下。
隋戈伸手拉过来一根开满花朵的枝条,递到了唐雨溪面前,轻声问道:“香吗?”
唐雨溪微闭星眸,秀挺的鼻尖在花朵中轻轻一嗅,低声说道:“很香。”
“全都送给你。”
“……”
几滴晶莹的水滴落在了蔷薇的花瓣上。
又下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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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周处一是小受(求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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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
403寝室。
“哈哈~”
一阵闷骚的笑声打破了沉寂,将江涛、高峰和柳小童三人再次惊醒。
“隋戈,我擦你!”
高峰一声怒骂,将他自己的枕头狠狠砸向隋戈。
江涛、柳小童也纷纷效仿。
隋戈这厮,也不知道在做什么春梦,昨天晚上在梦里居然笑了好几次,搞得江涛三人还以为寝室闹鬼,一晚上都没有睡好,险些都要神经衰弱了。
“干什么打我?”
隋戈睁开眼睛,不解地看着三个室友。
听江涛说明原委,隋戈说道:“不会吧?”
“瞧瞧,我都成熊猫眼了,还诬赖你不成?”江涛指了指自己的黑眼圈,“我现在只想弄清楚,你昨天晚上究竟做了什么梦,能够让你高兴成这样?”
于是,隋戈转动脑子,回想了一下昨天发生的事情。
昨天,对于隋戈来说,绝对是终生难忘的一天。
现在想来,都还觉得有些不真实。
尽管昨天波折不断,但是,让隋戈庆幸的是,他的一招妙计,终于扭转乾坤,跟唐雨溪澄清了误会,而且还将这丫头感动得掉了几滴眼泪下来。
想起昨夜在停车场的场景,隋戈就觉得自己真是一个泡妞天才。同时,昨晚的事情,也让隋戈领悟到了一个重要的道理:消除误会,做比说更有用。一场精心营造的浪漫感动,足以秒杀任何的误会。
当一个女人都被你感动得稀里哗啦的时候,无论你说什么,她都会相信的。
女人的身体有敏感点,情感也同样有敏感点。
有的女人中意九十九朵玫瑰,有的喜欢海景别墅,有的喜欢钻石珠宝,有的喜欢海誓山盟……
那一片洁白的蔷薇花,就是唐雨溪的敏感点之一。
当隋戈用“魔术”让那一片蔷薇花绽放的时候,唐雨溪顿时就被感动了。
在感动的泪珠洗刷之下,一切误会都烟消云散。
随后,唐雨溪甚至连车都没开,就跟着隋戈一路散步回家。
这一路上,唐雨溪试着从隋戈口中套出“魔术”的诀窍,但隋戈却没有吐露秘密。没办法,隋戈这一手可不是魔术,而是根据灵草四诊术中的方法,用九叶悬针松刺激蔷薇生机,让其提前开花。
总之,隋戈昨天的遭遇虽然离奇,最后却还算圆满。
回到寝室之后,隋戈同学的心情很好,所以这一晚上都在做美梦。
在梦中,隋戈同学不仅梦到了唐雨溪,而且还梦到了沈君菱那个妖精。梦中的隋戈同学,是古代的一个大财主,唐雨溪和沈君菱都是他的妻妾,梦中左拥右抱,声色犬马,好不痛快。
一晚上都做着这样的梦,隋戈同学能不笑吗?
但是,过了一阵之后,隋戈同学却笑不出来了,因为他这才发现自己的小裤裤竟然黏糊糊的。
春梦岂无痕啊!
这正是小初男的悲哀,好不容易酝酿了一场美妙的春梦,结果早上还要洗床单。
“我擦!大新闻!”
这时候,江涛忽地惊呼一声,打开了电脑。
“咋了,大惊小怪的?” 隋戈问道。
“劲爆新闻!”江涛说道,“我刚收到别人的短信,周处一这家伙出大事了!”
趁着高峰等人的注意力转移,隋戈火速换了一条内裤,然后将床单收了起来。
“擦!没想到,真没想到,周处一这家伙竟然gay,,而且还是小受!”高峰惊呼道,“日,难怪他每次靠近老子,都让我觉得一身发麻呢。麻痹的,想不到他居然好这一口!”
“真是没想到啊!”柳小童说道,“我算是头一次见识到真正的gay了。”
隋戈凑近电脑一看,网页上竟然正在播放一个重口味视频,视频的两位男主脚隋戈都认识,其中一个是周处一,另外一个是铁龙。这两人,正在激情地爱抚着,周处一口中还不住哼哼唧唧……
视频下面,全是周处一和铁龙两人的“亲密接触”图片。
周处一完了!
就算周处一的舅舅是教导处主任,也绝对保不住他了。
隋戈只是有些好奇,究竟是谁在搞周处一和铁龙呢?
铁龙和周处一昨天刚设计陷害隋戈,今天就被人给反搞了,这未免太巧合了吧?
※※※
东江市郊区。
手脚缠着纱布,浑身一股药味的山熊,一瘸一拐地回到了家中。
昨天晚上,山熊连同手下的“精锐小弟”在内,几乎全都住进了医院。
山熊的伤势不轻,但是他必须要提前出院回家,以免家中的老母亲担忧。
来到家门口的时候,山熊挺直了腰杆,稳住了步伐,尽量让自己显得只是受了点“皮外伤”。
“熊娃,你怎么现在才回来——你出事了?”
一个六十来岁的老太太从屋里走出来,这老太太是山熊的母亲,看到他手脚都缠着纱布,手上还吊着绷带,顿时担忧起来。
“没事。路上跑车的时候,出了一点小事故。”山熊装着若无其事地说道。
“这还算小事故?骨头没折吧?”老太太关切地问道,“你——没撞上人吧?”
第28节
“没呢。”山熊说道,“我就迷糊了一下,结果撞上一棵大树了。”
“没撞上人就好。”老太太松了一口气,然后转身取了两张狗皮膏药出来,要给山熊贴上。
“妈,医院都给我上药了,这狗皮膏药就不用了。”山熊说道。
“这可不是普通的狗皮膏药哦。”老太太说道,“这膏药,是一个好心的小神医送我的,可灵验了呢……”
“哪有什么神医!”山熊说道,“妈,我跟你说,你可千万别去听那些摆地摊的江湖郎中的话。那些人,全他妈都是骗子!真要是有个病痛什么的,你就去正规医院,咱们也不缺那钱!”
“熊娃!不许你胡说——”
老太太忽地板起脸,“那个小伙子可是好人!昨天要不是他的话,你妈指不定现在还躺在医院呢?”
“妈,究竟怎么回事?谁害你了,我开车撞他!”山熊一听母亲差点出事,顿时怒气熊熊。
“你给我坐好!”老太太训斥山熊道,“你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是不懂事!你开车去撞人,以后进了监狱,谁来给我养老送终?何况,你连个崽儿都没有留下,我就是死了,那也不瞑目啊。昨天我去超市买菜回来,下公车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下,结果腿骨给摔错位了。多亏一个小伙子,扶我起来,还给我正骨,然后又送我回家,临走还送了几贴膏药给我,治疗风湿、跌打损伤都挺灵验的。”
“不是吧,这年头还真有活雷锋?”山熊一脸疑惑,然后提醒老太太道,“妈,你也真是的,附近菜市场就有菜卖,你非得上超市干嘛啊?”
“现在菜贵了,超市想对便宜点——把这膏药贴上!”老太太不由分说,将两贴狗皮膏药贴在了山熊手臂和脚上。
一阵透心的清凉迅速蔓延至全身。
片刻之后,山熊觉得自己的伤势好像轻松了许多。
这不起眼的狗皮膏药,当真有一种神奇的魔力。
“有用吧?”老太太向山熊问道。
“你别说,这狗皮膏药还真厉害!”山熊说道,“妈,看来你真是遇到神医了。”
“是啊。”老太太说道,“这小伙子可好了,我要给他诊金,他都坚持不要呢。这小伙子,可真是我们家的恩人,要不是他,我这腿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好呢。熊娃,你以后遇到人家,可得好好感谢感谢。”
“是,应该感谢——不过,我也不认识他啊。”山熊纳闷地说道。
“对啊,我怎么忘了这茬——咦,这就是那个小神医!都上电视了!”老太太忽地指着电视说道。
这时候,电视里面正在重播昨天的东江视点栏目,蓝兰就“医患关系紧张”、“医院是否还以救死扶伤为宗旨”做出了尖锐的评论。
电视画面中,恰好有隋戈扶老太太、给她正骨的图片。
山熊看到电视里面的隋戈,顿时就傻眼了。
他怎么都没有想到,母亲口中的恩人,居然就是隋戈!山熊的心头,此时当真是百般滋味。
老太太不知道山熊此时的想法,问道:“这下你看清楚了?”
“嗯,看清楚了。”山熊道。
“那你可记着了。”老太太说道,“我从小就给你说,做人要懂忠孝,讲仁义,有恩就要报恩,忘恩负义的事情,那都是畜生干的。”
山熊的脸色变得很难看,片刻之后,他点头说道:“妈,您说得对。”
随后,山熊起身走出屋子,然后拨通了一个电话:“眼镜,陪我走一趟吧。”
第42章 臣服
小米悲催了,各位读者大大你们都是“惜花”使者,今天鲜花连一半都没收到,实在可怜啊。再传一章吧,希望各位大大今晚有个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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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处一果然完了。
也不知道是谁在搞他,总之关于铁龙和周处一的视频、图片,几乎以光速传遍了整个东大校园。
影响是巨大的,影响是恶劣的。
东大领导迫于压力,只得向全校师生发布通告,将周处一开除教师队伍。
于是,这一匹害群之马,终于被撵出了东大校园。
尽管周处一的落马显得有些诡异,甚至有种被人陷害的感觉,但是包括隋戈在内,没有人会同情和怜悯他这样的人。
不仅如此,校园论坛上面,居然还有人开庆祝贴呢。
隋戈对周处一这件事情,没有过多的关心。
无论周处一也好,铁龙也好,隋戈根本就没有将他们放在眼中。
隋戈连山熊都击败了,哪还会去在乎两个小喽啰。
上午的时候,隋戈照例去了温室棚劳动,他种的那些野山参,涨势极好,过几天差不多都能出货了。
这一次,隋戈锄草的时候,特别留意了一下神农仙草诀中的震灵锄法,仔细感应之后,隋戈才陡然发现,这一套锄法当真是妙用无穷,锄草的时候,居然能够不知不觉地锻炼和改善全身的筋骨,而且最奇妙的是,用这套锄法锄过的草,会连根死掉,根本不可能再长新叶!
不过,隋戈同学已经见怪不怪了。只是他更加确信一件事:神农仙草诀,当真是好东西。
劳动结束之后,隋戈返回学校。
半道上,却遇到了两个不速之客:
眼镜和山熊。
隋戈不知道这两人为何出现在这里,向山熊说道:“你的伤好得很快啊。”
按照隋戈的估计,山熊身上的伤要痊愈,至少要十天半个月的时间。但是,现在看来,最多三天,山熊这家伙就会痊愈了。
“全靠您的膏药。”山熊向隋戈说道。他第一次向除了他老妈之外的人用“您”这个称谓。
“我的膏药?”隋戈有些好奇,我他妈什么时候给山熊膏药了?
“隋先生,如果您方便的话,我们找个地方谈谈吧。”一旁的眼镜诚恳地说道,“放心,我们没有恶意的。之前冒犯之处,还请您原谅。”
这可真是怪了。
怎么一夜之间,狂傲狠辣的山熊和他的手下,居然就变得这么老实、服帖了。
“难道,真的是某家昨天迸发的王霸之气,彻底震慑了他们?”隋戈在心头yy道。
犹豫了一下,隋戈点头说道:“前面有个玉露茶园,环境还不错。”
隋戈自己选了地方,也就不担心山熊这些人提前埋伏了。
小心使得万年船,这个道理隋戈还是懂的。
眼镜在茶园中定了一个包间。
很快,泡茶的小妹便送上了一壶香茗。
眼镜打了一个眼色,让那泡茶的小妹离开了包间。
山熊起身,上前一步,用没有包纱布的左手倒了一杯茶,然后双手捧起,躬身递向隋戈,说道:“隋兄弟,昨天我山熊真是眼睛瞎了,竟然冒犯了兄弟,得罪之处,还请您原谅!”
隋戈不由得一愣,却没有伸手去接山熊递过来的茶水,反而向眼镜问道:“我有点好奇,你为什么会加入狂熊帮呢?”
眼镜用手指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说道:“我欠山熊大哥一条命。”
“三年前,我跟那女人一起从东大毕业,一齐进了一家韩国公司,可笑地憧憬着买房、结婚、生子。”
“上班三个月后。有一天,那女人很晚才回来,神情很糟糕的样子,我追问之下,才知道她被一个韩国高管叫去搞接待,醉酒之后,被那个棒子给**了。”
“我要报警,她说没证据没用。于是,我下决心,我报复那个棒子,设局整死他!我跟她一起,设计了一个天衣无缝的局,足以让那个棒子声败名裂,关进监狱。”
“但是,我没想到,入局的不是那个棒子,而是我。那个女人,她其实早就跟那个棒子勾搭上了。我察觉到事情不对劲,在警察赶来之前逃走了,但是,经济犯罪的罪名却落在了我的头上。”
“那女人知道我住在什么地方,所以当夜找了两个杀手来要我的命。如果不是山熊大哥出手,我就死在那个女人手中了。所以,我这条命,就是山熊大哥的了。”
眼镜用平淡的语气,精简的故事,讲述了他“失足”的经历。仿佛,在叙述一个跟他无关的事。
“那女人和棒子的下场呢?”隋戈问道,“如果你愿意告诉我后文的话。”
“那女人,我把她送上了前往非洲的一艘走私船,她去的那小国家,还没跟华夏建交。”眼镜说道,“至于那个棒子,他干了我的女人,所以——我干了他。”
“你干了他?”饶是隋戈镇定自如,也被眼镜的重口味给震惊住了。
“别误会,我是用那根电棒捅进去干他的。”眼镜邪笑道,“他不知道被干得多爽呢,叫唤得嘴巴里面都冒白沫了。”
了解了眼镜的故事之后,隋戈将目光转移到山熊身上。
山熊这时候居然还弓着身,端着茶,眼睛里面居然没有露出一丝的不满和杀气。
隋戈不禁有些好奇:山熊这样的狂人,怎么可能忽然就这么服帖了呢?
无可否认,昨天隋戈手中的那把风骚的锄头,给山熊等人带来了巨大的震惊,但是山熊是什么人?黑拳手出身的黑道头目,桀骜不驯、手段狠辣就是他的代名词。这样的人,就算是要臣服,也绝对不会这么容易的。所以,隋戈故意试探了一下。
隋戈故意不接山熊递上来的茶,装而询问眼镜的故事,就是为了看山熊的反应。
但是,山熊被隋戈凉在一旁,居然没有露出半点不满的情绪,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要么是山熊的城府太深,要么就是他彻底心服口服。
山熊这种人,显然不可能是城府很深的人,那么就是他彻底口服心服了。
只是隋戈不明白,自己凭什么让他口服心服?
隋戈伸手接过了山熊递过来的茶水,一饮而尽,然后说道:“熊哥,既然你都低头了,那之前的事情,一笔勾销吧。不过,我有点好奇,以你的性格和手段,应该不会轻易向我低这个头的呢?”
山熊眼中闪过几丝愧色,诚挚道:“我山熊虽然干了不少的坏事,但自问在家讲个孝字,在外混,讲个义字。”
“能孝顺讲义,那也算是一个男人。”隋戈说道,神情肃然。
在隋戈看来,忠孝悌义廉耻,能够做到其中一点,至少能够算个人了。
“男人,是该讲义气。所以,我山熊昨天对您出手,真他妈是一个王八蛋!”山熊说道。
“熊哥,我自问跟你没什么恩情吧?”隋戈说道,无功不受禄。
“隋兄弟,还记得您昨天在公车站台救的那位老太太吗?”山熊问道。
“那位郭老太太,她跟你有关系?”隋戈隐约猜测到什么。
“她是我妈。”山熊满脸愧色,“隋兄弟,您是我妈的恩人,那就是我的恩人。我还带人对付你,我他妈真是操蛋!更何况,隋兄弟昨天虽然胜了我,却没有对我们下狠手,那也算是心存仁义,手下留情。所以,隋兄弟您要是不嫌弃,从今往后,我的山熊就跟您混,听您差遣!”
“等等——”
隋戈连忙起身道,“原因我总算是明白了。但是,熊哥你别介意,我说一句实话,我没打算混黑道。”
的确,隋戈压根儿就没有想过去混什么黑道。
有神农仙草诀在手,吃香喝辣、纵意花丛那是迟早的事情,何必要混什么黑道。
更何况,成为黑道大哥,可不是隋戈的理想呢。
“隋兄弟,我山熊一言九鼎,可不是跟您开玩笑呢。”山熊解释道。
“大哥,隋兄弟他志向远大,跟我们不同。”眼镜忽地说道,“以隋兄弟的手段,能干的事情可不少。我想,黑道并非他的理想所在。”
第29节
隋戈笑了笑,向山熊说道:“熊哥,你有眼镜这样的人帮你,何愁大事不成。”
山熊见隋戈对黑道的确不感兴趣,倒也不好坚持,说道:“没错,这两年如果不是有眼镜帮忙,我们狂熊帮也不可能有现在的威望。而且,如果不是听从眼镜的建议,切除了一些敏感的生意,上一次打黑,我们狂熊帮恐怕就栽了。”
眼镜笑了笑,说道:“熊哥,还不够呢。黑道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别看政府里面的有些人跟我们搅在一起,但我们真要有难,他们绝对避之不及。所以,除非狂熊帮能够漂白,不然我们发展得越快,恐怕倒得也快。对吧,隋兄弟?”
“这是你们帮派内部事务,我哪能发表什么意见。”隋戈谦让道。
“隋兄弟,您不想混黑道没关系,但是我向您表个态,只要有用得着我们狂熊帮的地方,兄弟您尽管开口就是。只要您一句话,我山熊义不容辞!”山熊一脸诚恳地说道,“所以,您对狂熊帮有什么看法,也尽管说就是。今天,我们敞开谈。”
山熊今天摆低了姿态,隋戈倒也不好刻意拒绝别人的好意,说道:“不打不相识。熊哥,我交你这个朋友了!既然是朋友,我就不见外了。熊哥,眼镜说得对,狂熊帮发展得越快,倒得就越快。你真要统一了东江市黑帮,他们也就该拿你开刀了。”
“看来读书多的人,脑子就是比我好使。”山熊说道,“但是,狂熊帮要漂白,没有契机啊。”
“契机,会有的。”隋戈若有所思地说道。狂熊帮,也许真有用得上的一天。
跟山熊、眼镜谈了一阵,隋戈忽地问道:“熊哥,铁龙和周处一,究竟是怎么回事?”
“那两个废物,不提也罢。”山熊说道,“要不是他们两个,我怎么会得罪隋兄弟。这两个蠢货,不知道又得罪了什么人,被人家给搞了,那也活该。其实,就算没有别人搞他们,我也会收拾他们的!”
“你也不知道内情?”隋戈很是诧异,究竟是谁搞了这两人呢?
第43章 百年野山参
山熊的示好,有些出乎隋戈的意料。
不过,事情能够如此解决,倒是给隋戈省了不少麻烦。
另外,在隋戈看来,山熊讲孝、守义,也算是一个人物。在家中,山熊为了不让母亲担心,居然谎称他一直在外面跑长途货运,所以郭老太根本不知道儿子在混黑道。
对于老人们来说,他们并不期望儿女能够赚多少钱,而是希望儿女能够平平安安。
山熊是一个孝子,他明白母亲的想法,所以一直严守着自己混黑道的秘密。
隋戈正是冲着这一点,才跟山熊把手言和,做了朋友。
山熊这种人,脑子虽然不灵活,但是反而值得信任。
不过,对于狂熊帮的事务,隋戈的确是没有半点兴趣。
在隋戈看来,种草制药、提升修行才是正途,这种时候去混黑道,那可真是丢了绿豆拣芝麻。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隋戈一心放在温室棚里的药田中。
不断用云雨阵法和灵草四诊术催生那一片野山参,以便让它们能够尽快长成气候。这些野山参,隋戈可是对它们寄予了厚望,第一桶金,全都指望着它们了。
毕竟,日后隋戈肯定会种植、催生灵草的,到那时候,对玉石的需求将会更大,自然也就需要更多的资金。第一笔资金从哪里来,自然就在这些山寨野山参上面了。
虽然这些野山参是山寨的,但因为有灵气云雨的滋润,有灵草四诊术提升药性,还有银音蛐蟮不断改善药田品质,隋戈可以肯定,这些山参的品质,绝对比真正的野山参有过之而无不及。
隋戈刚干活完毕,那头银音蛐蟮就从药田中钻了出来,弹射到隋戈的手背上。
瞧这家伙的目光,竟然是来向隋戈邀功了。
这段时间,这头银音蛐蟮也算努力,让药田的品质大有提升,土壤的颜色已经开始变黑,并且隐约有一种淡淡的泥土香味,虽然这些土壤还没有变成真正的灵壤,但是也开始接近了。
隋戈知道这头银音蛐蟮的想法,笑道:“放心吧,我的承诺不会失效。只要有灵草,我就让你吃个饱。不过,让我先看看,这些野山参的火候吧,不知道是否已经从药草蜕变成后天灵草了。”
一般来说,上了百年气候的野山参,才勉强算是下品灵草。
隋戈将十指插入土壤当中,拨开土壤,小心翼翼地将一株野山参连根带须掏了出来。
待这株野山参出土之后,隋戈着实惊讶了一番:这株野山参也太威猛了吧!
无论质量、根须、芦、纹理等,都是上上之等。
光以品质而论,的确已经超过了野外那些百年气候的野山参!
隋戈看着手中的这株野山参,心头激动不已,以现在野山参的高昂价格,他手中的这一株野山参,至少价值数十万。
看来,就算以后种不了灵草,光是鼓捣这些名贵中药材,隋戈同学都能够赚个盆满钵溢。
隋戈将这株野山参在手中把玩了一阵,却见银音蛐蟮正“眼巴巴”地瞅着这株野山参,尖尖的脑袋晃来晃去,似乎极是眼馋。
“看来你已经忍很久了,那这株野山参,就给你吃吧。”隋戈向银音蛐蟮说道。
得到隋戈的允许,银音蛐蟮忽地张大了口器,衔着这株野山参的根须使劲一吸。只听见“噗~”地一声,银音蛐蟮竟然将半支野山参给吞了下去,将它的肚子都撑得大了足足两倍!
这小家伙,简直就是狼吞虎咽啊!
这银音蛐蟮不愧是洪荒异种,不过分分钟的时间,居然就将一株野山参吞了下去,并且全部消化。
要知道,这可是相当于百年气候的野山参啊。就算是一个人,一次就吃下这么一整根野山参,恐怕都会被补得大流鼻血的。
隋戈看见这么一株野山参转眼就没了,心里头简直就在滴血:“几十万啊,转眼就没了!”
本来隋戈认为,以这银音蛐蟮的个头,要吃完一株野山参,起码也要十天半个月的时间。所以,隋戈才放出豪言,让它吃个饱。谁知道,这银音蛐蟮不愧是拥有洪荒血脉的灵兽,胃口实在太惊人了。
难怪在以前,也只有那些大宗大派才能豢养银音蛐蟮。要是普通小门派的话,哪有那么多的灵草来喂食这种吃货啊。
银音蛐蟮吃饱之后,在隋戈手掌当中讨好地打了个滚。
幸好,看来暂时它是不需要进食了。
这时候,隋戈想起到目前为止,都还没有给这头银音蛐蟮命名呢。于是,他想了想,指着手掌中的银音蛐蟮说道:“银音蛐蟮,你属虫类,我就给你取个‘小银虫’的名字吧。”
这头银音蛐蟮似乎听懂了隋戈的话,连连点头。
名字取好之后,隋戈才忽地意识到一点:“小银虫”怎么听起来像是“小**”呢?
失误啊失误。
※※※
午饭过后,隋戈故意穿了一套很旧的运动服,然后背着一个帆布包出了学校。
既然野山参的火候已经够了,那便是时候出手了。
百药堂。
就这一家吧。
隋戈坐车到了市区,驻足在一家装修大气的药材店前面,立即引起了店内保安的注意。
毕竟,从隋戈的装束来看,很像是一个小地方来的乡巴佬。在保安的眼中,这种人就是被重点盯防的对象,谁知道他们是来干嘛的呢。
所以,隋戈一进门,保安就立即留神上了,跟在隋戈的屁股后面。
隋戈也不在意,进门之后,四处瞅瞅,真像是没有见过什么世面的人。
“先生,请问你要买什么药品吗?”
站在柜台边的女店员用职业化的口吻问道,语气却一点都不热诚。要不是因为这时候店里面没有别的顾客,只怕她都懒得去打理隋戈同学了。
“哦……我不是买,是卖。”隋戈答道。
“卖?你有什么好东西要卖啊?”女店员随口问道。
保安却已经伸手向腰间的甩棍摸了去,他感觉这小子可能是来捣乱的。
“山参。”隋戈说道,“我有两株野山参要卖。”
“野山参?”女店员先是一愣,随即不屑地笑了起来,“小兄弟,你知道什么是野山参吗?你是不是以为,只要是山里面挖出来的人参,都叫野山参啊?”
“我知道什么是野山参。”隋戈肯定说道,“我卖的也是真正的野山参!”
“你确定?”女店员稍微来了点兴趣,“那先看看货吧。”
隋戈装出很紧张的样子,从帆布包里面摸出一个红色布巾包裹着的野山参,小心翼翼地将布巾打开,然后露出里面那支卖相极好的野山参。为了掩人耳目,隋戈已经将这株野山参弄干了,这样会让人觉得,这株野山参是年深日久的东西。
女店员虽然不是鉴定山参的专家,但是耳濡目染,眼光还是有那么一点的,惊叹道:“这……真的是野山参么?这么大!品质这么好!如果卖给我们的话,这样一株野山参,少说也得值十万八万啊。”
十万八万?
隋戈心头冷哼了一声,这还不够零头吧。
妈的!还真是野山参?
保安的手一哆嗦,甩棍掉在了地上,砸得地砖砰砰响。
他在这里当了两年的保安,还是头一回看到有人拿这么大的野山参出手。十万八万一株,这可是相当于他两年的工资啊。
“这两株野山参,可是我祖上传下来的,我太爷爷可是清朝的一个大官呢。”隋戈胡掐道。
大官?
女店员心想,这小子的祖先,在古代肯定是一个千人唾、万人骂的大贪官吧。要不是,哪有这么好的野山参留给子孙。可惜啊,她就没有这么好的命了,祖上怎么就没有出几个大贪官,就算不能留野山参,好歹也留点金条、元宝什么的给她吧。
“这个山参……不会是移山参吧?”女店员心头开始警惕起来。
“你可以找个专门人才来验一下嘛。”隋戈说道,“不过要快,不然的话,我就去别家问问。”
“别,别!我赶紧找人过来!”女店员连忙说道,赶紧打电话通知老板娘。
这一趟生意要是真成了,老板娘到时候自然会有好处给她的。
十几分钟之后,药材店老板娘就带着一个花白胡须的药材鉴定师赶了过来,瞅了一眼隋戈手中的野山参,眼中闪过狂喜之色,立即将他请进了贵宾室当中。
保安也警惕起来,严守在贵宾室门口。
鉴定师老头忙碌了一阵,然后装模作样地向老板娘说道:“老板娘,这株野山参的确是真正的野山参。不过呢,按照目前华夏的《野山参分等质量标准》的话,顶多只能评一个二等一级品。”
“是吗?”妖娆的老板娘轻轻拨弄了一下波兰卷长发,说道,“只要是纯山参就好。至于二等品嘛,那也没什么关系,只要我们找个知名鉴定师鉴定一下,弄个鉴定证书,然后包装一下,估计也能够卖一个好价钱的。”
“话是没错。但是鉴定、包装这么一搞,成本可就高了啊。”鉴定师说道。
“是这样啊。”老板娘想了想,说道,“这位小兄弟进一趟城也不容易,总不能让人家白跑一趟,我看——就便宜点,把这两株山参收下来。高师傅,你这算一下价格吧。”
老板娘和这鉴定师,一唱一和,显然是打算狠命压价了。
“等等——”
隋戈一把将桌子上的野山参那了回去,极其宝贝地抱在胸前,“这山参,我不卖了!”
第44章 某家也是影帝
老帮娘和鉴定师一唱一和地演戏,隋戈哪能看不出来。
隋戈心想:“要演戏是吧?某家就陪你们演一段。我好歹也读过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演员的自我修养》,虽然演技不如那些奥斯卡影帝们精湛,也不如那些影后门骚荡,但是跟你们两个搭戏,那也是绰绰有余了。”
此时,隋戈一脸愤怒,抱着这株野山参说道:“这几株野山参,那可是我祖爷爷千军万马中保护了皇帝,立了大功,皇帝亲手赏赐给他的,这可是帝王家中的珍品,据说是大内贡品,长白的参王,怎么可能是二等品呢?哼,要不是为了买个大房子,娶个城里的媳妇儿,我才舍不得卖掉呢。算了,你们就知道欺负我这样的老实人,根本没有诚心,我还是找别人去。”
“小兄弟。别急,价钱好商量,好商量!”
第30节
老板娘连忙起身挽留,甚至直接伸手扯住了隋戈的衣服。老板娘和鉴定师眼睛不是瞎的,知道隋戈手中拿的是真正的纯正野山参,而且还是百年气候的野山参。
纯正百年老山参?这是什么概念?
现在的长白山上,只怕连十年、二十年的野山参都找不出来两株,更不要说百年老山参呢。而且,一般天然的野山参,能够生存到三十年以上的都极少。传闻,要跟着鸟兽粪便一起排出的野山参种子,生根发芽之后,才能活到百年、数百年。至于其中的原因,却是谁也说不明白。
所以,真正的野山参稀少、珍贵,百年老山参,那就更加稀少和珍贵了。
毫不夸张的说,只要是完整的百年老山参,都可算是参王,每一株的价格都难以估计,一般都会经过拍卖来定价。
遇到这样的大肥羊,老板娘哪能轻易将机会送给别人,赶忙拼命挽留。只是,老板娘心头不禁有些疑惑,这个小暴发户要娶的城里姑娘究竟是谁,这么舍得花钱,难道是哪个风骚的三线小明星?
“价钱还有得商量?”隋戈向老板娘问道。
“有商量,绝对有商量!”老板娘连忙应承道,“只要你想卖,我也想买,价格总是能够谈妥的。”
“那就再谈谈吧。”隋戈说道,“不过,你们可别再骗我这个老实人了。”
“哪能呢。”老板娘陪笑道,冲着鉴定师老头打了一个眼色。这老头连忙说道:“古代和现代,鉴定方式、方法和规则都有些不同了嘛,所以鉴定结果有偏差也是正常的。小兄弟,你可知道,现在的老山参等级评定是非常严格,非常精确的,你知道华夏现在的评定野山参的质量等级标准吗?”
如果换成别的人,一定会被这老头的“专家口吻”糊弄住,然后茫然地点头。于是,这奸诈的老头便会用专家的语气胡掐一阵,最后给对方的山参降一个等级,顺势把价格压下去。
可是,隋戈同学却不吃他这一套啊,隋戈笑道:“野山参的国家标准,我知道啊。”
鉴定师老头和老板娘不由得一愣,旋即那老头说道:“你知道?那老夫可要洗耳恭听了。”
“国家标准中,野山参分为九级三等,级以质量大小区分,晒干的野山参,只要大于25克,就算是一级。等,有三等,根据芦、芋、体、纹、须来判定,一等野山参,芦要有三节芦,无疤痕、水锈……如果根据这个国家标准来判定的话,我这两株野山参,绝对属于一级一等品,真正的野参王!”
老板娘和鉴定师老头不由得傻眼了。
半响,鉴定师老头才问道:“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百毒。”隋戈说道,“家电下乡,咱家也装了台电脑呢。”
老板娘大恨,心想这该死的网络真害人,搞得生意都不好做了。就连这种乡下小子都知道野山参的鉴定标准了,以后这日子可怎么混呢。看来,以后应该送点钱给绿坝,让他们屏蔽掉这些信息。
还是鉴定师老而弥奸,眼睛骨碌一转,笑道:“小伙子啊,以你来鉴定,你这株野山参当然是参王。就算我来鉴定,也说它是参王。但是,你大概不知道,这株人参要公开拍卖,可不是你、我鉴定就行了。”
“那谁说了算?”隋戈问道。
“专家。”鉴定师说道,“药检局的专家,他们说了算。”
“是啊。”老板娘乘机在一旁说道,“要让他们评定为参王,可不容易呢。你想想看,挑刺找茬的事情,谁还不会呢?本来你的山参没问题,他们可以说颜色偏差,可以说根须不柔韧等等之类的小毛病。要让他们不挑毛病,那就得向他们进贡。进贡的钱谁出,还不得我们出啊?”
“唉,老板娘,你说得也在理。不过,还是那句话,价格要公道!”隋戈说道。
老板娘见这小子不容易被唬住,只得一咬牙,说道:“那这样好了,我就按一级一等品的价格来收购你的这两株山参。高师傅,事关重大,你再仔细看看,这比生意,我们可栽不起。”
鉴定师老头又摸出放大镜仔细瞅了瞅,然后肯定地说道:“以我几十年的经验来看,绝对是货真价实的野山参,错不了。”
“另外一株呢?”老板娘又向隋戈问道,看来已经铁了心要买下两株野山参。
隋戈心知这笔生意**不离十了,也就不再掩掩藏藏,将另外一株野山参取了出来。
老头子和老板娘看到这一株野山参,眼睛再次冒光,因为这一株比之前的那株更好!
黄金有价药无价。
只要这两株野山参是真的,就评它们的成色,绝对当得了参王的称号。到时候一炒作,一包装,再找几个专家鼓动鼓动,拍卖出天价不是难事。现在华夏什么都缺,就不缺有钱的人呢。
“估价……吧。”老板娘向鉴定师老头说道,铁了心要拿下这两株野山参。
老头子小心地将一株野山参捧到了电子称上,然后开始估算着价格。
“唉……老板娘啊,你可得给我估个好价格啊。不然的话,我就对不起我的祖爷爷,也对不起这大内贡品的名头。唉,祖爷爷,您在天之灵,要原谅子孙不孝啊,但是不卖掉您留下的这些宝贝,我就买不起房子,娶不上媳妇儿,我们家就得绝后啊……唔……”
隋戈卖力地表演了一番,然后冲着老板娘说道,“老板娘,你别管我,我就是感叹一下自己是个不中用的败家子。你赶紧称重量,估价格,我媳妇还在售楼部等我拿钱去呢,快点啦。”
老板娘和鉴定师老头再次傻眼。
第45章 火热的心
从药材店出来,隋戈同学精神抖擞,神采奕奕。
银行卡上,忽地多出了五十万,能不高兴吗?
隋戈同学没见过什么大世面,五十万对于他来说,已经算是一笔巨款了。
曾经,在没有得到神农仙草诀的时候,隋戈同学的理想就是用人民币来当床垫用,然后过着左拥右抱的奢靡生活。后来,通货膨胀之后,隋戈同学觉得可能要用欧元或者金砖才行了。
不过,轻轻松松就弄到五十万存款,对于隋戈来说,的确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更何况,像那样的野山参,隋戈的温室棚里面还有一两百株呢。
那可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啊。
隋戈本想再卖几株野山参,但是担心惹出事端,终于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财不露白。
闷声发财才是王道。
况且,野山参肯定比人民币坚挺,不会那么容易贬值。
离开药材店之后不久,隋戈的肚子又饿了。
自从淬体大成之后,饥饿就成了他的头号敌人。
不过,现在隋戈财气十足,倒也不用担心什么生活费了。
若是唤作以前,有这么多钱傍身,隋戈肯定会钻进一个大酒楼,叫上江涛等人,胡吃海喝一番。但是,隋戈同学最近却一直都在吃素,吃素,因为他一直都没有找到适合培育成先天灵草的植物。培育种植灵草的大业,也就无法顺利展开,老地主的瘸腿,也没法治愈。就连修行,没有先天灵草辅助,隋戈到现在都还没有摸到练气的窍门所在。
所以,有钱也没用,隋戈还得继续吃素,尽管这几天他的嘴巴都快要淡出鸟来了。
街边拐角处,有一家叫着“羊羊春卷”的小店,隋戈轻叹一声,走了进去。
一进店子,隋戈的眼睛就开始不安分地四处瞅了起来,因为一般来说,来春卷店吃春卷、凉面这类小食品的,多半都是女性,运气好的话,兴许能够碰上一两个美女。
看着美女吃东西,食欲总会旺盛许多,滋味也会随之提高的。
春卷店并不大,只有十张小桌子,所以隋戈很快就“扫描”完毕,小店里面这时候仅有三位女顾客,其中两位,穿着职业装,似乎是附近商场的女职员,长相一般,还不能入隋戈同学的法眼。另外一位,一副深紫色镜框的太阳镜遮盖了将近半个脸,倒是看不出她的长像,但瞧她吃春卷的含蓄模样,倒是有几分风情。另外,她左边耳朵戴着一只珍珠耳环,让隋戈生出一种熟悉的感觉。
像隋戈同学这样,直勾勾地盯着人家看,似乎显得有些不礼貌。但隋戈自己却好像没有察觉,居然还得寸进尺地将目光从人家的脸上移到了脚上。
看到这双没有经过丝袜包装的白皙美腿,隋戈一下子就认出了这位美女。
除了蓝大主播,隋戈暂时还想不到有谁的腿能有这么直、这些白皙无暇。
缘分呐。
隋戈心想道,随便来吃个春卷,都能碰上东江市鼎鼎有名的大美女,这不是缘分是什么。
通过上一次在公交站台的事情,隋戈也意识到一点,这位蓝大主播冰冷的外表下面,实则有一颗火热的心呢。
蓝兰察觉到有些人那种直勾勾的目光,顿时皱了皱眉头,停止了吃东西,向隋戈看了过来。
“竟然是他!难怪,这眼光这么讨厌。”
蓝兰自然也认出了隋戈。两次见面,隋戈给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第一次是在男生寝室,隋戈给蓝大主播留下的印象很糟糕;第二次是在公车站台,隋戈留下的是光辉的一面,而且还被蓝主播称赞了几句,也让蓝兰对他的印象改观了不少。
不过,在蓝兰看来,隋戈这家伙的一双眼睛,还是那么让她讨厌。
“咦……这不是蓝姐吗,真是好巧啊。”隋戈笑着向蓝兰走了过去,坐在了她对面的椅子上,像是跟她极熟一样。
蓝兰正要开口否认,隋戈却不给她机会,向一旁的女服务员说道:“给我先来二十份春卷垫个底。几种口味的,一样来几个份。”
尽管对眼前这个大男生不有爱,但蓝兰还是被隋戈“二十份春卷”的话给惊了一下,一时间竟然忘记了将这个讨厌家伙赶走。
“先生,你是要二十份春卷吗?是不是要打包啊?”女服务员试探地问道。
“就在这里吃,赶紧上吧。”隋戈示意服务员去上春卷,然后盯着蓝兰道,“蓝姐,上一次你到寝室采访我,怎么把我最经典的台词给剪辑掉了呢?”
蓝兰心想本小姐当时没把你打下阳台都算你小子命好了,你的那番乱七八糟的话哪能上电视,但口上却给隋戈留了点情面,说道:“节目时间有限,自然是要经过剪辑的。对了,那株九尾草现在如何呢?”
“死了。”隋戈平静地说道。
“死了?怎么回事?”蓝兰微微有些诧异,那一株奇特的狗尾草,给她留下的印象还挺深刻的呢。
“周期到了而已。”隋戈说道。
蓝兰一听“周期到了”,顿时怒从心来,恨不得将一盘春卷扣在隋戈的头上,因为这几天正值她的生理周期呢。但转念一想,隋戈这话应该是无心的吧,毕竟他不可能知道这些隐私的。于是,蓝兰只得耐着怒气说道:“什么意思啊?”
“我是说,那株狗尾草的生命周期结束了。”隋戈并不知道之前的一句话引起了误会,做出感悟状道,“再娇艳的花,都有凋谢的一天;再奇特的草,也有枯萎的一天;再美的人,也经不住时间的——”
“隋戈同学,别感悟了好吗,我东西还没吃完呢。”蓝兰终于受不了隋戈这家伙了。
其实,蓝兰也有些不解,一般的男人,只要被她那双冰冷的眼睛一瞄,顿时就能够让对方实难而退,但是这一招对隋戈却好像没有半点用处,这厮好像对她的眼神直接免疫。
正巧,这时候服务员也把隋戈要的春卷松了上来。
二十份春卷,几乎把小桌子都给摆满了。
隋戈拿起筷子,笑嘻嘻地说道:“蓝姐,那我就开动了哦。”
蓝兰心道:“你要吃什么管我什么事。不过,最好这二十份春卷撑死你小子!”
隋戈点这二十份春卷,也不是存心显摆什么,而是他的确饿了。淬体之后,他的饭量激增五倍,再加上成天都吃素,肚子自然是饿得快了。所以,顷刻之间,隋戈就“秒杀”了十份春卷,在蓝大主播看来,这家伙简直就像是刚从牢房里面放出来的。
吃了一阵,隋戈忽地停了下来,满脸都是惊喜和激动,目光落在桌上的春卷,似乎看到了珍宝似的。瞧他那神情,差一点都快激动得热泪盈眶了。
就是它了!
隋戈用筷子从一个春卷里面挑出了一根白萝卜丝,那表情简直就如实如获至宝。
蓝兰瞧见隋戈这表情,心说你小子又激动个啥呢,难道一根萝卜丝也能让你感悟一番么?
蓝大主播却哪里知道,在隋戈眼中,这萝卜丝那就不是一般的萝卜丝,而是准灵草。
灵草当中,有一种叫做“三元易经草”的下品先天灵草,能够固本培元、疏通经络,对修行练气大有好处,也是配制灵药培元膏、固元丸、精元丹的主要材料。
在神农仙草诀中,修道者炼制的丹药,也是灵药的一种,丹方就脱胎于灵药的药方。神农仙草诀当中,自然也有炼丹的方法,但仙园真人并不刻意将灵药制成“丹”状,而是喜欢保留灵药的配制后的本来形态,所以配制出来的灵药,膏、丸、散剂、丹等形状都有。
隋戈盯着这根萝卜丝,看了足足有十秒钟,眼光越来越亮,就像是乞丐盯着金元宝一样。
蓝兰看着隋戈,微微有些好奇,不知道这小子葫芦里面卖的什么药。
“服务员,这萝卜丝是从哪里来的?”隋戈向餐馆的女服务员问道。
他那灼灼的目光,看得服务员小妹脸颊绯红,还以为这位小帅哥看上了她了呢。服务员愣了愣,然后才说道:“萝卜丝……萝卜丝,当然是从萝卜上切下来的。”
蓝兰忍不住笑了笑,心想隋戈这问题可真够白痴了。
“那……你们还有这种萝卜吗?”隋戈追问道,顺手递了两张百元大钞过去,“给你的小费。”
那啥,这真是喜鹊落头顶,鸿运来了?
第31节
服务员小妹心里那个激动啊,她在这里干了一年多服务员,收到客人消费,这还是破天荒头一遭呢。
“在我面前摆阔么?”蓝兰心想道,对隋戈又有意见了。在她看来,隋戈的钱,无论再多,那都是从父母那里得来的,这么大手大脚地花钱摆阔,素质实在有些低。
接过钞票之后,服务员立即奔至厨房,然后很快就回来了,说道:“帅哥,实在抱歉,厨师说今天的萝卜已经全部切成丝丝了。”
“问他,今天的萝卜是哪里买来的?”隋戈说道,又递了一张钞票过去。
“你等等——”服务员又小跑冲进了厨房。片刻之后,她回来汇报道:“城西边洪福菜市场,一个拉板车的老大爷在卖,八毛钱一斤,他还卖红薯和——”
“行了。这是春卷的钱。”隋戈留下一张百元钞在桌上,然后向蓝兰说道,“蓝姐,我有要紧事先走了,改天再聊。”
说完,隋戈疾奔出去,拦了一辆出租车,飘然远去,扬起一路的灰尘。
“帅哥,你真敞亮!欢迎下次又来啊——”
服务员甜美的声音回荡在餐馆中,然后向蓝兰说道,“小姐,你男友真是又帅又豪爽呢。”
“豪爽个头!”蓝兰有些不客气地说道,心想这厮上次欠我的钱都还没还呢。
这时候,她的手机响了起来,有人向她举报了一个重要的新闻线索,于是她连忙结账,然后开车飞速往新闻地点而去。
第46章 一切为了萝卜
“你凭啥摔我的菜!凭啥啊!你们这帮土匪,老子跟你们拼了——”
隋戈坐车赶到洪福菜市场门口的时候,只见一个驼着背的七十多岁的老大爷正在拼命地护住木板车上的萝卜、红薯等蔬菜,而两个凶神恶煞的青年正在将木板车上的蔬菜摔在地上,用皮鞋踩得稀巴烂。
木板车旁边,停了一辆白色的面包车,上面写着“城管执法”四个字。
“谁让你这老东西听不懂人话,让你不要摆在菜市场门口卖,你不听!”面包车上有人骂道。
“市场里都摆满了,外面又不让摆摊,我上哪里卖去!不要摔了,我……我真跟你们拼了!”老头子一边解释,一边用手去拉正在摔他菜的青年人。
“啪!”
一个响亮的耳光甩在了老头子的脸上,将他头上的布帽子都给扇飞了。
老头子一个踉跄,摔在了地上的烂蔬菜堆里。
“天啊!我这造的什么孽啊!我就想卖点菜,给瘫痪的儿子买点药治病啊!”
老头子坐在烂菜叶中,抢天呼地的叫喊道。
围观者,无不愤慨,纷纷出言指责,但惧于城管的凶悍,却无人敢站出来阻拦。
有一个学生模样的人拿着手机,连忙拍了几张照片,但此举却引起了城管不满,面包车上蹦出来一个穿制服、满身酒气的中年人,一伸手就拧住了学生的衣服,将他的手机狠狠摔在地上,然后扇了学生一个耳光,骂道:“不长眼的东西,竟然敢来管闲事——”
那名学生踉跄着跌坐在地,半边脸颊顿时肿了起来。
“住手!”
这时候,人群之中传来一声正义的娇喝声。一个身材曼妙,戴着太阳镜的女子站了出来,指着那穿着城管制服的中年人说道:“欺负老人,殴打学生,谁给了你们野蛮执法的权力!”
“咦,这不是蓝大主播么,想不到她行动真是快速,不愧是新闻工作者。”隋戈想道。这个大声指责城管野蛮执法的人,正是东江电视台的蓝兰主播。她的手中也拿着一个小型摄影机,显然已经将野蛮执法的这一幕拍摄下来了。
“我们的权力,那是国家领导给的!你算什么,敢阻止我们执法!”穿制服的中年人名叫项大毛,是东江城管局的中队长,城西洪福菜市场这一片,都是他的管辖范围。这一片的小商小贩,一提起项大毛,就像是在提当年侵华的日本鬼子一样——深恶痛绝。
“我是新闻工作者!国家人民赋予了我们监督的权利!”蓝兰摘下了眼镜,跟项大毛对峙道。
“她是蓝兰!”
“不愧是好记者,敢于曝光这些披着虎皮的丑陋家伙!”
“以后我天天都看东江视点。”
“……”
四周的人,很快认出了蓝兰,并且纷纷赞扬她的勇气。
项大毛这时候也认出了蓝兰,他忽地意识到事情变得有些棘手了。野蛮执法这种事情,上面的人一般都只睁只眼、闭只眼,但如果一旦在电视台曝光了,那上面也没办法包庇他了。所以,项大毛的目光一下子落到蓝兰的摄像机上面,沉声说道:“蓝主播,无意冒犯。不过,我们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精神,为建设东江文明城市而努力整顿街道、市场。所以,希望你不要干涉我们的工作。还有,你的摄像机,也交给我们暂时保管吧,过几天我会亲自送到电视台。”
这时候,面包车里面的其余人也钻了出来,站在项大毛身后,向蓝兰施加压力。
“对不起。”蓝兰冷然道,“是非自有公断。刚才发生的事情,我会在电视上如实播出。至于你们的执法是否违规,自然会有相关部门来评定。”
项大毛眉毛一挑,说道:“既然这样,那就对不住了!”
说着,项大毛向身旁的城管队员递了一个眼色,一个人立即往蓝兰冲了过去,打算抢下她的摄像机。另外几个人,开始驱逐买菜的老头和四周的群众。
蓝兰没想到这些人竟然野蛮到敢抢她的东西,她毕竟是一个女人,不禁有些害怕了,下意识地往后面连连退了几小步,谁知道她的高跟鞋踩着了一大块摔烂的萝卜,顿时脚下一滑,身体失去了平衡,忽地向后仰倒下去。
“呀——”
蓝兰低呼一声,眼看就要摔在脏兮兮的地上,忽地腰间一软,却是被一只沉稳有力的手臂给拖住了。她暗叹一声侥幸,扭头往手臂的主人望去,却正好看到一张微笑着的让她讨厌的脸——隋戈的脸。蓝兰没想到自己的腰肢会被一个小色狼给拖住,原本在眼中酝酿的感激之色也忽地敛去。
隋戈看见蓝兰的眼色,就知道自己的光辉形象可能暂时不受欢迎,于是主动收回了揽住蓝兰腰肢的手臂,然后装着很有风度地微笑道:“蓝姐,地上滑,你可要站稳了。”
“蓝主播,把你的摄像机给我吧,我就不为难——”
这个城管队员还在步步紧逼,看来是铁了心要抢走蓝兰的摄像机了。
啪!
这家伙话还没有说完,就挨了一记响亮的耳光,整个人飞出去两米多,然后摔进了面包车里面,鼻血长流,当场就被扇懵了。
这也不能怪隋戈,虽然此时他淬体大成,但是根本没有学任何的拳术、武功,所以光从“招式”而言,他跟普通人没什么区别,无非就是扇耳光、拍砖头、踹鸡鸡、黑虎掏心这些经久不衰、千锤百炼的经典招式。而扇耳光,一向都是排在最首位的,因为扇耳光不容易出人命。
当然,对付这些小角色,自然也用不着出动锄头这类“杀手锏”了。
但是,这一记耳光,却扇处了震撼人心的效果。
项大毛等人不约而同地往隋戈看了过来,个个杀气腾腾啊。
而蓝兰,看隋戈的目光,似乎也没有了厌恶之情。隋戈第一次给她的印象极坏,但是前一次和这一次,蓝兰觉得这家伙除了一对眼睛讨厌之外,别的地方似乎也没什么不好。
“果然,女人还是比较喜欢武力值高一点的男人。”隋戈看见蓝兰看自己的目光没那么冰冷,心里面禁不住地想道。
不过,隋戈扇飞一个城管队员,自然而然就成了项大毛等人的眼中钉、肉中刺了。项大毛一挥手,七八个人立即把隋戈团团围住,其中有三个人拿着木棍,还有两个人拿着电棍,恶狠狠地往隋戈扑了过来,项大毛更是叫嚣道:“麻痹的,你小子想逞英雄是吧,老子今天就把你揍成狗熊!给我往死里整!”
蓝兰看见这阵势,不由得替隋戈担心起来,慌忙拨打报警电话,然后喝道:“你们住手!我已经报警了!”
“别管,给我整!”项大毛吼道,这边派出所的警察都跟他有交情,遇到这种事情,根本不会出警的,所以项大毛根本不担心。
项大毛话音一落,七八个人已经冲到了隋戈面前。
隋戈现在淬体大成,等于是横练铁布衫的高手了,哪会将这几个欺软怕恶的城管放在眼中,一阵胡乱拳脚,直接将项大毛的八个手下打翻在地,然后一巴掌将项大毛扇飞,刚好摔进那一堆萝卜、菜叶当中。
随后隋戈又冲上前去,一把揪住项大毛的衣领,抓小鸡一样将他提了在半空,瞅了瞅地上摔坏的萝卜,一边“轻轻”地扇项大毛耳光,一边骂道:“你真他妈贱!你摔什么不好,非要摔萝卜!你他妈知道这些萝卜对老子多么重要吗!麻痹的,我让你摔,让你摔——”
“求你……别打了,我以后再也不摔萝卜了……”项大毛知道今天遇到了高手,连忙求饶。
“还敢提萝卜,我扇!扇!”
啪!啪!啪!啪!
围观者见打人的城管被打,都觉得很是解气,只是听见隋戈的话,却让大家一头雾水。
难道这个小伙子很喜欢、超喜欢吃萝卜?
还是他对萝卜有什么癖好?
嘎吱——
忽地,又一个城管面包车停在这里,想必是城管援军赶到了。
隋戈一声冷笑,看到满地被摔坏的萝卜,他真是痛心疾首。这些萝卜,可是他准备用来培育成灵草的,现在摔了个稀巴烂,他能不动怒么。所以,看到城管援军赶来,他暗叫了一声好,心说老子正好在你们这些狗东西身上出气。
“执法者打人!知法犯法!”“太过分了,我看不下去了,我打死你们这些王八蛋!”“打死这些土匪!”
“……”
隋戈正要动手,却见围观的二十几个群众终于按捺不住,全部都冲了上去,将赶来的这几个城管打翻在地,一顿狠揍。
把这些城管全部打成熊猫之后,群众还不解气,也不知道谁喊了一声“把车子给他们掀了!”,然后就听见“轰”一声,那个面包车被掀翻在地,车玻璃碎了一地。
群众的力量,真是强大啊!
看到地上躺着执法者和执法车,隋戈心头不禁感慨了一声,将项大毛丢在地上,然后居高临下,很霸气地向项大毛说道:“给我记住了,以后 别再摔萝卜!”
说这话的时候,隋戈浑身释放出一种舍我取谁、天下独尊的王霸之气。
一旁的蓝兰撅了撅粉嫩的红唇,心说这家伙怎么就这么喜欢装酷呢。
第47章 灵草血脉
灵草四诊术,除了可以诊断出一株植物的习性、药性、本性之外,还能够诊断其灵性。
灵草之所以宝贝,就在于其灵性得天独厚,远非野草、药草能及。不过,野草、药草也同样有灵性,所以才会有有药草蜕变成灵草,只不过野草、药草的这点灵性被天地间的浊气所污染,导致其吸收天地灵气的速度远逊于灵草。
而灵草四诊之术,却可以诊断出草木的灵性,然后对症下药,去芜存精,用独特的手段剔除野草、药草中因为浊气污染而沉淀的污秽、杂质,刺激并放大其灵性,将一些灵性十足的野草、药草变成先天灵草。
点石成金,不外如此。
这才是灵草四诊术真正的牛逼之处。
不过,灵草四诊术也并非无所不能,首先,要将一种野草或者药草催生为先天灵草,必须要这种植物的灵性十足,且拥有一些先天灵草的“血脉”。
而这位老大爷卖的萝卜,不仅灵性十足,而且拥有三元易经草的“血脉”,因为只要培育得当,再辅以灵草四诊术,便能够让萝卜蜕变成灵草,结出三元易经草的种子来。
三元易经草,这可是真正的先天灵草啊。
也只有先天灵草,才可能配置出真正的灵药来。
可想而知,在隋戈的心目当中,这些萝卜是何等的宝贝了。
谁知道,这些野蛮的家伙们,竟然如此糟蹋宝物,而且还欺辱老人,隋戈自然不能坐视不理。
这时候,那个驼背的老头子从地上爬了起来,向隋戈说道:“小伙子,谢谢你给我打抱不平。你赶紧走吧,免得他们叫警察抓你去坐牢。唉,我这把老骨头,倒是不怕了,反正也没几天活头咯。哦,小伙子,你很喜欢吃萝卜吗?这个箩筐下面还有一个萝卜没摔坏,就是小了点。”
“还有萝卜?”
听了这话,隋戈心头一喜,火气消了大半。果然,老头子手中拽着一个拳头大小的红皮萝卜,虽然个头小,但是浑圆浑圆,就好像灯笼一样。萝卜的叶子已经被踩烂,万幸还剩下了两片指头大小的嫩叶,萝卜的根部也没有摔坏。
“老人家,你这萝卜,应该是‘武夷山红灯笼’吧?”
隋戈认出了这萝卜的品种,他怎么都没有想到,居然还有人在种植这种古老的品种,而这种萝卜,恰好有着跟三元易经草相近的灵性。也难怪隋戈这些天吃了不少蔬菜、瓜果,各种萝卜也吃了不少,却没有找到一种合适做灵草培养的,其中的原因,恐怕就是跟如今这些蔬菜品种的变异、改良有关吧。
“啥……红灯笼?我都不晓得呢。”老头子说道,“我们家祖上一直都种这种萝卜。现在村里很多人都种什么美国良种、日本种子,说是产量高,我就想帝国主义以前那么坏,占我们地,杀我们人,我才不会去种帝国主义的萝卜种子,让他们还赚我们的钱。所以就没有换种子,一直都种这个。你喜欢吃,就拿去吧,以后我多种点,不收你的钱。”
老头子如此朴素的民族节操,倒是让隋戈心生敬佩。
“不给钱可不行。”隋戈说道,“你要给家人治病,这钱你拿着,我可不能白拿你的萝卜。”
第32节
说着,隋戈将揣在裤兜里面的七千多块钱,全部塞到了老头子手中。旁观的人见状,纷纷称赞隋戈是一个有勇气、有正义、有爱心的富二代。
废话,要不是“富二代”,谁舍得花几千块买一个萝卜呢?
一旁的蓝兰见此情形,对隋戈的认识越发改观。虽然隋戈此举多少有点炫富的感觉,但是如果炫富是为了善举,蓝兰却非常赞同。
正如高调做慈善,原本就没什么不对。
这时候,警笛声响了起来,警车的鸣笛声响了起来。
蓝兰冲隋戈打了一个眼色,后者连忙会意:开溜!
反正,除了挨打的城管,想必是没有人会检举隋戈的。不过,这一次蓝兰将这些人野蛮执法的事情一曝光,他们自顾不暇,自然也没心情再去追究隋戈的责任了。
也许是命运使然,野草哥注定要成为发疯校区乃至整个东大的传奇人物。
自从在殴打了周处一之后,隋戈的狗尾草也“忽然消失”,校园bbs上面总算安静了几天。关于野草哥的传闻,一时间也淡化了不少。
但是,就在今天,又一个关于野草哥的热帖诞生了:“野草哥,他究竟是crazy的代名词,还是英雄和侠义的化身——现场实录野草哥勇斗东江城管,有图有真相!”
只看标题,隋戈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点开帖子一看,果不其然,里面都是他跟城管队员们“亲密接触”的照片。图片下面,还配了说明文字,以及人物旁白,当真是图文并茂。
学生们都是青春热血一族,看到这样的帖子,自然是一个劲的顶。
回帖当中,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是褒扬野草哥的英雄壮举。剩余的百分之五,则表达了对野草哥的担心,因为许多人都知道,隋戈上一次殴打辅导员,已经挨了一个警告处分。这一次又殴打城管,而且还打得这么狠,恐怕真的会被学校开除了。
总之,这一次舆论方向出奇地保持了一致性,野草哥彻底正名了。
而隋戈此时的心境,云淡风轻。
处分?开除?他浑然不在意。
如果能够继续以学生的身份作掩饰在校园内修行,这样固然是好;如果不能做学生,那也没什么紧要,日后专心修行,种植灵草、配制灵药,凭他一身本事,走遍大江南北,照样吃香喝辣、偎红倚翠的。
所以,隋戈根本没有理会别的事情。回到寝室之后,首先便是找到合适的土壤,准备好玉石,将这一株武夷山红灯笼萝卜种入花盆当中,然后开启了小云雨阵法,以灵雨滋润这株萝卜。
隋戈全身心放在这株萝卜上面。
转眼间,两天过去了。
本以为揍了城管队员,多少会惹出一些麻烦,谁知道竟然风平浪静,什么事情都没有。这让隋戈觉得蓝兰的手段还真是厉害,居然连威风凛然的镇城神管都给收拾下来了。
有了灵壌、灵气云雨的滋养,那株萝卜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原来仅存的两片指甲大小的叶片,已经长到了巴掌大小了,颜色翠绿得跟翡翠一样。并且,两片大叶子中间,又长出了两片柔嫩的新叶。
看到这样的情况,隋戈总算是放下心来。
他估计再过十几二十天,这株萝卜就会开花,然后结出种子。
到时候,将那些富有灵性、蕴含了强大元气的种子撒入灵田当中,他就可以开始练气了。
不过,事情当然没有想象的这么简单,要让这株萝卜蜕变成为灵草,还必须用九叶悬针松逐步刺激其灵性,驱除本身的杂质和污秽,否则,萝卜还是萝卜,蜕变不成灵草的。
清晨,天刚微亮,隋戈就出现在阳台上了。
这时候,隋戈看了看时辰,然后用手拈起了几根银针,依照“灵草四诊术”中的针刺之法,将五根松针,分别刺入到萝卜根部的五个地方。
过了一阵之后,隋戈拔掉了松针。
被松针刺过的地方,缓缓地渗出了几滴黄褐色液体。
隋戈知道是灵草四诊术起了效果,于是放下心来,刺破手指,将一滴鲜血滴在萝卜的叶片上。
灵气形成的云雨再次出现,虽然只是几秒钟时间,但却让萝卜的叶片长出了好长一截。
可想而知,这神农仙草诀是何等的神妙。
焦急地等待了一天之后,次日清晨,隋戈照例出现在阳台上。
如今,用望远镜“偷窥”隋戈的人已经很少了。
之所以“狗尾草事件”很轰动,那也是许多人都以为隋戈精神有问题,把他当笑话看。但是后来,经过“小蛮妖”不遗余力地替隋戈平反,再加上前几天隋戈勇斗城管的事迹,大部分同学都意识到之前是误会了隋戈,人家本来就是一个正常人,而且还是一个敢作敢为的好人。
不过,一个正常人,无论种狗尾草也好,种萝卜也好,基本上都难以引起众人围观。
所以校园bbs上面,虽然也有关于隋戈种萝卜的帖子,但人气已经远不如之前了。
隋戈倒乐得如此,他可不想成天被人用望远镜、照相机给盯着。
秋冬之际,天气微微转凉,晨雾有些浓。
隋戈走到花盘面前,仔细地查看这株萝卜的情况。
一夜之间,这株萝卜居然又长出了两片小叶子,现在一共有六片叶子了。
昨天早上,隋戈已经开始用“乙木针法”去刺激这株萝卜的灵性,逐步剔除其内在的污秽和杂质,使其慢慢地蜕变成真正的灵草。
不过,这个过程不能操之过急,否则拔苗助长,反而会将这株萝卜搞死。
现在,一天过去了,是时候检验针刺之法的效果了。
坏着期待的心情,隋戈在近处仔细一看。
忽地,他发现情况有些不妥,因为这株萝卜的叶片竟然焉搭撘的,毫无生气,而且其中两片竟然微微有些泛黄——
坏了!这株萝卜竟然“生病”了。
第48章 你不配
急!
隋戈心头当真是焦急万分。这株萝卜,可不止是关系着能否培育出三元易经草的种子这么简单,而且关系着治愈老地主瘸腿的事情。
马虎不得,也失败不得。
但是隋戈想不明白。用灵壌养着,又有灵气形成的云雨滋润着,这株萝卜过的就是皇帝般的日子,没道理会生病啊。何况,萝卜又不是什么娇贵的灵草,怎么会如此容易就出了问题。
隋戈暂时放弃了继续刺激萝卜的灵性,望着它仔细瞅了瞅,就如同在瞧一个病人似的。不过,“灵草四诊术”,原本就可以替草木治病,所以在隋戈眼中,生病的草木也等同于“病人”。
随后,隋戈将手指搭在萝卜的叶片上,似乎在给它诊脉似的。
片刻之后,隋戈收回了手指,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这株萝卜现在的情况实在太诡异了:竟然是元气流失造成的。
但是,隋戈自己根本就没有吸取过这一株萝卜的元气。
这实在是太诡异了!
难道有人在偷偷吸取这株萝卜的草木元气?
这应该不可能啊,寝室里面就这么四个人,除了隋戈之外,其他三个人也不可能知道借助草木修行的法门啊——难道是外来人?但隋戈也没有察觉到有什么可疑之人靠近这株萝卜啊。
想了想,暂时没有什么头绪。
不过,隋戈猜测,如果真有人在打这株萝卜的主意,那么他一定还会出现的。
这株萝卜吞吐元气的时候,就是他出现之时。
想通了这一点,隋戈心里面逐渐冷静了下来。
两节《农业生态学》下课之后,隋戈准备去自己的温室棚里面瞅瞅。
路过教师办公楼的时候,恰巧看到唐雨溪从办公楼里面下来。但是,让隋戈不爽的是,那个号称“小针王”的年轻中医教授罗文渊居然也在,他手里捧着一束火红的玫瑰,正在向唐雨溪大献殷勤呢。
幸好,唐雨溪根本不对罗文渊假以辞色,也没有伸手去接罗文渊手中的玫瑰花。但是,这厮居然脸皮很厚,就是不肯离开,看样子是想对唐雨溪死缠难打呢。
“唐老师,你不是说要去图书馆给我辅导英语吗,咱们赶紧走吧。”
隋戈上前对唐雨溪说道,正眼都不瞧罗文渊一下。
“是啊,马上。”唐雨溪应了一声,向罗文渊道,“罗老师,我还有事情要忙,先走了。”
“唐老师,那你把这束花收下吧。”罗文渊还是不肯死心。
“人家唐老师不喜欢红玫瑰,喜欢白蔷薇呢。”隋戈在一旁说道,“对吧,唐老师?”
唐雨溪知道这厮是故意说给自己的听的,不过她的确更喜欢白蔷薇,所以点了点头。
“罗老师,这玫瑰花也挺好,你还是送给别人吧,不少女人都喜欢红玫瑰呢。尤其不少女同学,都挺喜欢玫瑰的,何况罗老师又这么多金。”隋戈向罗文渊说道,然后做出了一个很大胆的动作:他伸手将唐雨溪的小手牵在了掌心中。
隋戈同学的用意再简单不过了,这是在警告罗文渊:“唐雨溪是某家预定的,没你罗文渊什么事,你只能一边呆着凉快去!”
罗文渊不是没想到会遇上情敌,但是他怎么都想不到,情敌居然是一个刚入学的毛头小子。但就是这个毛头小子,上一次却让他在许衡山和唐雨溪面前失了面子,罗文渊至今都还耿耿于怀。没想到冤家路窄,这个毛头小子再次出现在罗文渊的面前,而且还牵走了罗文渊“梦中情人”的小手。
“隋戈同学,你知道你在干嘛吗?”罗文渊语气森冷地向隋戈说道,“这是学校!”
“别说学校,就是地狱,我也要牵她的手!”隋戈威武了一把。
一旁的唐雨溪,本想松开隋戈的手,听他这么一说,却握得更紧了。
罗文渊没想到隋戈同学这么刺,冷笑道:“隋戈同学,你真是威风啊。不过你不在乎被学校开除,总得在乎唐老师的名誉吧?你这种行为,可是给唐老师摸黑。师生恋,这是学校不允许的!”
“不允许?我怎么听说咱们校长二婚刚娶的老婆,就是她的学生呢?”隋戈笑道。
“你……强词夺理,人家都毕业多年了!”罗文渊说道。
“罗老师,我没工夫跟你辩论了。”
隋戈沉声道,“不管是你手中的花,还是你的人,都配不上唐老师!”
罗文渊何曾被人这么扫过面子,何况对方还只是一个毛头小子,他的眼睛当中飚出怨恨的目光,冷冷地向隋戈说道:“小子,别以为学了点赤脚医术就目中无人了。我给你一个机会,我们比拼一下医术,我要让你知道什么是天外有天,我要让你输得一败涂地!你敢吗?”
“没兴趣。”隋戈毫不留情地说道,“你还不配做我的对手!无论医术还是情场。”
说完,隋戈牵着唐雨溪的手往停车场方向走去。
罗文渊恨恨地看着隋戈离开,随后猛地将手中的玫瑰花塞入垃圾桶中。
唐雨溪的性格终究有些腼腆,走了一段路之后,她终于甩开了隋戈的手掌,说道:“隋戈同学,以后可不准这样了。女生的手,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牵的。”
“我可没有随便呢,我是怀着一颗至诚之心来牵你的手。”隋戈说道。
“你——故意气我是不是?”唐雨溪微嗔道,然后叹了一口气。
这时候,两人已经走到了那个露天停车场。
唐雨溪望着那一片已经凋零的蔷薇花,若有所思,然后叹道:“最美好的光景,总是去得太快。幸好,它们曾经努力地绽放过。”
“唐老师要是喜欢的话,那就让它们永远绽放美丽吧。”隋戈微笑道。
“永远绽放……怎么可能,美丽的东西,都是转瞬即逝的。”唐雨溪再叹一声,钻入车中。
隋戈也不客气,从另外一边钻了进去。
第33节
蹭美女的跑车坐,绝对是一件无比惬意的事情。这种感觉,甚至比隋戈自己开跑车好了无数倍。
尽管,从学校到植物培育基地,不过就是两三分钟的车程。
第49章 大怪蜂
次日清晨,天刚亮。
此时,躺在床上的隋戈已经醒了,不过他并未起床,而是眯着眼睛,盯着阳台上的动静。
花盆中那株萝卜,很快就要吐纳元气了,如果真有人在盗取这株萝卜的草木元气,那么他一定会准时出现的。隋戈同学,正等待对方的出现。
晨光越来越亮。
时间一点点的流逝。
阳台上却并无动静。别说人影,就连鬼影子都没有一个。
隋戈正在诧异,忽地,一个小拇指大小的黑点出现在隋戈的视野当中,那黑点移动很快,一下子就栖落在萝卜的茎秆顶端。
很显然,这东西就是罪魁祸首!
隋戈溜下床,轻声轻脚地往阳台靠近,隔着玻璃观察着动静。
出乎意料的是,栖息在萝卜茎秆顶端的东西,竟然是一只蜜蜂。
一只大得出奇的蜜蜂!
这只蜜蜂,足足有小拇指大小,比马蜂的个头还要大。
而且,这只蜜蜂身上的环纹和翅膀,都是金色的,隐约透着一种王者的霸气。
的确,这只蜜蜂很有霸气,而且还很霸道,否则哪敢动隋戈的东西。这只蜜蜂栖息在萝卜茎秆顶端之后,便将屁股伸了出去,并且将它的螫针刺入到萝卜的茎秆当中。
“麻痹的,这只该死的蜜蜂居然会‘采阴补阳’么?”
看见这只蜜蜂竟然用螫针“强奸”他的萝卜,隋戈心头大恨,心说这萝卜可是老子亲自培育出来的,老子自己都还舍不得“采补”,还能让你这只野蜂给采了?
不过,隋戈也有些好奇,这只蜜蜂还真是不一般,居然都知道采补草木元气。不过,这东西能够长这么大的个头,想必也是有些灵性。
但有灵性又如何,这蜜蜂敢跟隋戈同学抢东西,那就是虎口夺食,隋戈自然不能放过它。
于是,隋戈从书桌上抄起一本《人之初体验》破杂志,准备用它将这只蜜蜂拍死。
以隋戈现在的修为,行动速度何其之快,只见他拉开阳台的门,整个人火速闪了出去,当真比兔子还要敏捷,手中卷起的杂志,更是快逾闪电,往那只蜜蜂扫了过去,准备将它自己拍死。
唰!
隋戈手中的杂志极其精准地扫向怪蜂,眼瞅就要将其扫飞,但让隋戈没有想到的是,就在杂志快要碰到它的一瞬间,怪蜂忽地腾空而起,千钧一发地避开了隋戈手中的杂志。
不仅如此,只听见“嗡”一声,这怪蜂火速冲向了隋戈脸庞,速度快得简直难以形容。
隋戈避之不及,只得挥动左掌挡在了脸庞前面。
哧!
怪蜂调转屁股,在隋戈的掌心处蛰了一下,然后飞速闪远。
一击即中,远扬千里。
痛!痛!痛!
被那怪蜂蛰过的地方,简直痛入骨髓。
更要命的是,整个手掌立即肿了起来,变成了猪肝色,而且迅速往手臂上蔓延。
可想而知,这怪蜂的毒性是何等之强!
隋戈眼疾手快,赶紧将一根九叶悬针松钉在了手臂经脉上,阻止了毒气的蔓延。
但是,这蜂毒厉害无比,光是凭借九叶悬针松的乙木针法,以隋戈现在的修为,根本无法清除蜂毒,不过幸好能够阻止毒气蔓延,否则隋戈同学怕是要死翘翘了。
隋戈怎么都没有想到,这只怪蜂竟然如此厉害,轻易就将他的手掌蛰破。
看来的确是小觑了这只怪蜂,毕竟,这怪蜂都知道吸收草木元气,采阴补阳了,显然不会是什么省油的灯,而隋戈同学居然还想用一本破杂志拍死人家,的确是有些轻敌了。
大意了啊!
隋戈在心头叹息一声,今天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辛苦养的萝卜让“狂蜂浪蝶”给采了不说,自己的手掌也差点就废了。
不过,现在可不是抱怨的时候,要是不抓紧时间解毒的话,隋戈的这手掌,可真得废了。
隋戈脑子一转,很快便从神农仙草诀当中配出了一副蜂毒的解药。
主要都是一些寻常的药草,但是有一剂关键的药引,却是有点麻烦——
人奶。
要解除蜂毒的话,人奶可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这蜂毒如此厉害。
但是,隋戈同学要上哪里去弄人奶呢?
这时候,隋戈的脑子当中忽地涌起了沈君菱那波涛汹涌的样子,但旋即自己暗骂自己道:“这他妈都什么时候了,居然还想这些东西。况且,沈君菱又没生娃,胸再大也挤不出来奶啊!”
这倒是有些麻烦了。
这蜂毒虽然暂时不会蔓延,但显然剧毒无比,如果不及时治疗,恐怕这个手掌就保不住了。
想了想,隋戈掏出手机,拨通了山熊的电话。
山熊好歹也是东江市的地头蛇,总会有一些门路的。
接到隋戈的电话,山熊稍微有些诧异,当他听明白隋戈的意思之后,更是惊诧无比。
不过,好奇归好奇,对于隋戈托付的事情,山熊可不能怠慢,赶忙打电话给眼镜,毕竟眼镜是文化人,知道的事情会多一些。
“眼镜,你说隋兄弟是怎么回事,他要人奶做什么?”山熊问道。
“他说原因没有?”眼镜问道。
“没呢。”
“没说原因,那就是不好意思说原因。”眼镜分析道,“依我看啊,隋兄弟是想找个‘乳娘’。这种调调,就叫做那什么恋母情结,不过大哥你可别跟隋兄弟提啊。”
“哈~文化人就是文化人,一想就明白了。”山熊说道,“这事也好办,赶紧让那些个妈妈桑活动起来,带几个长相不错的‘乳娘’到‘人间仙境’集中,我这接隋兄弟过去。”
“放心吧。”眼镜说道,“这事我会安排好的。”
挂了电话之后,眼镜很快就行动起来了,就下面的小弟将那些“乳娘”从酒店房间、vip包房里面拖了出来,然后统统送到了人间仙境娱乐会所。
山熊也不含糊,十几分钟过后,就开了一个面包车赶到了隋戈寝室楼下。
山熊这家伙,也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居然直接就把车开进了学校。
隋戈没想到山熊动作如此迅速,跟他上车之后,立即往市区而去。到了市区之后,隋戈又顺便到药材铺买了所需的药材,熬制成汤药,这才跟山熊去了“人间仙境”。
在山熊的带领下,隋戈走进了人间仙境最大的一个包房。
包房门一开,隋戈立即就傻眼了!
第50章 千变捉虫手
触目所及,浪涛奔腾,简直就是**大海啊!
这包房的两个大沙发上,坐着的全是爆.乳娘,而且装束还不一样,女仆、ol、空姐、护士……差不多都全套了。
“这些……都是能挤奶的?”隋戈这时候可没什么色心,也没心情去理会什么制服诱惑,他只关心给自己的手掌解毒。
眼镜脸上露出一个会意的笑容,说道:“隋兄弟放心,全都能挤奶,你随便选吧。要是你喜欢的话,全部留下都没关系呢。”
“不,太多了,要不完。”隋戈说道,心想我他妈只是解蜂毒,又不是要泡人奶浴呢。
“那就随便挑吧。”眼镜说道,冲着沙发上的乳娘们打了一个眼色,这些人立即站了起来,抬头挺胸,接受隋戈同学的检阅和挑选。
这些乳娘们都是见过世面的人,看见眼镜和山熊对隋戈如此客气,哪有不尽力讨好的,纷纷向隋戈放电、抛媚眼呢。
可惜,隋戈同学却是不解风情,只挑了两个看起来很饱满的留下,其余的全部打发走。不过,隋戈同学倒也慷慨,每人给了两百的小费。
挑选完毕之后,眼镜和山熊借故退出了包房。
刚关上门,便听见里面传来了女子的尖叫声。
山熊和眼镜对视一眼,这两人都是同样的想法:“隋兄弟,这也太急色了吧?”
不过,这种事情,他们两人也不好干涉,大不了到时候都给那两妞一点小费就是了。
谁知道,两人转身刚走几步,包房门便打开了。
山熊和眼镜又不禁纳闷了:隋兄弟战斗力也太弱了吧?应该不至于啊,他的功夫如此厉害,那方面的能力应该不会太差啊。难道,真是来得快,去得也快?
愣了愣,山熊和眼镜又折转回去。
走进包房的时候,两个小乳娘的脸上都还挂着泪珠呢,那幽怨的眼神分明在埋怨隋戈同学:真是太不懂怜香惜玉了!
不过,隋戈同学给的小费,还是让她们两人很满意。
看到山熊和眼镜回来,两个小乳娘整理了一下衣服,向包房外面走去。
“隋兄弟,你还满意不?”眼镜试探性地问了隋戈一句。
今天的事情,眼镜也算是费心尽力地准备了一番,若是隋戈还不满意,那不成了费力不讨好么。
“满意,挺好的。”隋戈说道,“不过,刚才那两位真奇怪,我让她们挤点奶到茶杯里面,她们非要我亲自去挤,结果可能下手力道有点大,倒是挺对不住她们的。”
隋戈说的也是实话,毕竟还是一个小初男,以前哪干过挤奶这种技术活啊。但是,不挤也不行啊,隋戈可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手掌废了啊。
“隋兄弟,你真是只想挤奶啊?”眼镜忽地有些糊涂了,觉得他自己好像猜错了呢。
“是啊。”隋戈说道,将用毛巾裹着的左手掌露了出来,“我要用人奶解毒呢。”
解毒?
山熊和眼镜同时露出尴尬的表情:妈的,会错意、表错情了呢!
不过,很快山熊和眼镜又被隋戈手掌的伤势给惊住了。
山熊连忙问道:“什么人干的?难道是毒沙掌?但是东江市,好像没人会这种歹毒功夫吧。况且,就算是毒沙掌,大概也没有这么厉害吧。”
隋戈的身手,山熊是很清楚的,尤其是那把锄头,山熊至今想来,都觉得是一场噩梦。但是,没想到隋戈居然也会受伤,而且还中毒了。
“不是人干的。是一只蜜蜂!”隋戈说道,“毒性很强的蜜蜂,所以我需要人奶解毒。”
第34节
说着,隋戈将先前熬制的汤药汁和人奶倒入一个大茶壶中,混合在一起。
“原来你买药材,是为了解毒啊?”山熊恍然道。之前,隋戈去药材店,山熊还以为他是要购买点*药什么的来增强战斗力呢,所以也没有多问。
“不是解毒,还能为了什么?”隋戈将中毒的手掌放入茶壶,浸泡在人奶和药汁的混合液体中。
片刻之后,一阵腥臭的味道从茶壶里面释放出来。
眼镜赶紧打开了排气扇。
又过了一阵,隋戈中毒的左掌终于开始恢复了知觉,肿胀也逐渐消失。
隋戈这才松了一口气,总算是将这蜂毒给解了。
隋戈拔掉九叶悬针松,然后将茶壶扔进了垃圾桶,向山熊说道:“熊哥,这次给你添麻烦了。”
“什么麻烦不麻烦,小事一桩。”山熊客气道,“隋兄弟有事能够找我,那也是看得起我。”
“隋兄弟,你究竟是被什么蜜蜂蛰了啊?这蜜蜂的蜂毒,恐怕比非洲杀人蜂还厉害呢!”眼镜好奇道。
“嗯,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蜜蜂,不过就是个头很大,飞行速度很快。”隋戈说道,“不过没关系,下次再碰上的话,我一定会收拾掉它的。”
“隋兄弟,下次你还需要人奶的话,尽管说一声就是了。”山熊笑道。
“多谢两位了。”隋戈说道。
山熊和眼镜本打算留隋戈在这边喝酒,不过隋戈挂着培育灵草的事情,推辞后回了学校。
上课的时候,隋戈心不在焉,寻思着如何对付那只怪蜂。
这只怪蜂是什么来历,隋戈也不清楚,因为神农仙草诀中并无记载。不过,这怪蜂显然还会继续出现的,它必然是被萝卜的灵草气息所吸引而来的。能够借助灵草修行的虫类、兽类,本身就不简单,小银虫就是一个例子。
不过,无论这怪蜂如何厉害,它敢跟隋戈抢食,那便不能放过它。只是,这怪蜂飞行速度太快,屁股上的螫针又如此歹毒,一时间隋戈也不知道该如何收拾它。
想了一阵之后,隋戈终于从神农仙草诀中找到了对付这只怪蜂的办法——
千变捉虫手!
神农仙草诀中记载,灵草因为本身灵气十足的原因,所以会引起灵兽、灵虫之类的窥觊,尤其是虫子,对灵草的危害更大,更不容易收拾。所以,仙园真人专门创造了一套捉虫的手法,称之为“千变捉虫手”,这套手法一旦施展开,任何虫子都难逃其五指山。
隋戈连忙将注意力放在这套捉虫手法上面,脑子当中浮现出这套功法的招式和口诀,因为这些东西本来就在隋戈的脑子当中,所以隋戈很快就掌握了其中的诀窍。
如今,欠缺的只是经验和火候罢了。
“嗡!~”
虽然已经到了秋季,但食堂里面的苍蝇可不少。中午吃饭的时候,几只苍蝇便在饭桌四周飞来飞去,极其影响人的心情。
“妈的,这些苍蝇可真是烦人。”高峰一边骂,一边用手掌去扇开这些苍蝇。
“唰!”
隋戈同学正在埋头吃饭,这时候一只苍蝇从脑门前面掠过,像是在向他发起挑衅,于是隋戈的左手忽地伸了出去,如同长了眼睛一般,食指和大拇指轻轻一拈,居然就将这只苍蝇给拈住了。
“啪!”
隋戈将这只苍蝇用卫生纸包上一捻,顿时将其捻得肠开肚破。
高峰和江涛看得羡慕之极,高峰向隋戈说道:“我擦!帅啊!真的还是假的啊?”
“再来一个?”隋戈微笑道。
“刚才你肯定是瞎子穿上针眼——赶巧了。”高峰说道,“你还以为是拍电影啊,里面的高手一装逼,筷子一伸,就能把苍蝇给夹住。”
“用筷子的话,我倒是不行,但用手指的话,肯定行——着!”
说话的时候,隋戈两指一伸,果然巧之又巧地将一只苍蝇拈在了指尖。隋戈心想,想不到这千变捉虫手还真是好使,就不知道能否对付那只怪蜂。
“隋戈,厉害啊!”高峰一脸崇拜地望着隋戈,“你还真练过功夫啊,教教我?”
“教不会啊,我这是天生的——着!”
隋戈有些装逼地说道,看见又一只苍蝇从左手边飞掠过,于是装得跟电影中的大侠一样,不动如山,身体纹丝不动,然后闪电般挥出左掌,犹如古龙笔下的陆小凤,灵犀一指,轻轻一夹。
“啪!”
又一只可怜的苍蝇,被隋戈拈在了大拇指和食指之间。
但是,另外三根指头,却好像触及到一团软绵绵的东西。
而高峰、江涛和柳小童三人,目光却比之前惊骇了无数倍。
隋戈察觉到有些不对劲,眼光一转,顿时暗叫一声“糟糕!”。
这一次耍帅,两根手指拈着了苍蝇,另外三根手指却搭在了一个女生的胸器上面。以隋戈现在的手势,哪是什么灵犀一指啊,分明就是咸猪指啊!
隋戈心说:“妈的,这只苍蝇也真他妈好色,你往哪里飞不好,非得往人家女生胸部飞。”
女生又羞又怒,满面通红,已经处于暴怒的边缘了。
隋戈知道要遭,赶忙抢先说道:“你看,有只苍蝇落在了你胸部——”
话刚说了一半,隋戈便察觉这话说不过去啊,你在人家女生胸前抓苍蝇,这叫什么?肯定不能叫助人为乐吧,这应该叫借机揩油才对。
于是,隋戈治好将话锋一转,说道:“是他们三个让我干的!”
说完之后,隋戈同学极其不仗义地逃之夭夭了。
高峰、江涛和柳小童三人顿时愣在了那里。
第51章 激斗怪蜂
隋戈刚走,高峰、江涛和柳小童三人,就被那女生和她的寝室姐妹们堵在食堂中臭骂了一顿。这一顿骂得可是又狠又毒,三个人的光辉影响基本全毁了。
这三人垂头丧气地回到寝室中,打算找隋戈算账,谁知道这家伙竟然不在寝室里面。
原来,隋戈同学离开食堂之后,就一个人去了温室棚。
去的时候,隋戈还抓了十几只苍蝇带过去。
千变捉虫手的套路隋戈早就陈然于胸了,欠缺的只不过是经验火候而已。所以,隋戈将那些苍蝇抓来,放入温室棚当中,就是为了“闭关修炼”,要将这千变捉虫手练得炉火纯青。
毕竟,那只怪蜂的速度和反应,都比这些苍蝇快了许多。隋戈想要将其捉住,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活捉住,那就更加不容易了。
于是,将这些苍蝇放入温室棚当中后,隋戈便开始用千变捉虫手去抓这些苍蝇,抓住之后就放掉,然后再抓、再放,如此循环。
这本来是一件极其无聊的事情,但是为了不被那只怪蜂再蛰一次,隋戈也只能一次又一次地演练着这一套神奇的捉虫手法。
到后来,小银虫也加入了“演戏”,它扮演着暗袭者的角色,藏身于土壤之中,趁着隋戈不备的时候对他进行突袭,以次来锻炼隋戈的反应速度。
小银虫可是用于洪荒血脉的灵兽,最近服用了大量了百年老山参,修为进展可比隋戈快了许多,它已经轻松地跨入了二级灵兽的行列,无论速度还是力量,都比以前倍增。要应付小银虫的全力突袭,以隋戈现在的修为,的确感觉有些吃力。不过,这样正好可以淬炼出这套捉虫手法的威力。
嗖!嗖!嗖!嗖!嗖!
小银虫不时地从药田中激射而出。
只要隋戈捕捉苍蝇的时候稍有松懈,小银虫就会对他发起突袭。
一开始的时候,隋戈只有五成几率避开或者拦截住小银虫的偷袭,后来随着隋戈对这套手法的熟练,开始上升到六成、七成……
等到隋戈十有**能够避开小银虫攻击的时候,一个下午的时间也过去了。
这时候,隋戈的肚子早已经咕咕直叫。
“嗡……嗡……”
隋戈将夹在指间的苍蝇放掉了,毕竟这些苍蝇也被隋戈“折磨”得够呛了。
只是,这只苍蝇刚振翅飞了一米不到,忽地一个倒栽,落在了地上——
这只苍蝇,竟然被隋戈给活活累死了!
真是造孽啊。
隋戈叹了一声,走出了温室棚。
※※※
第二天早上,东方天际刚露出鱼肚白,隋戈就已经站到了阳台上面。
隋戈同学昂然挺立,山峙渊渟,就像是一位严阵以待的高手,正等待决战对手的到来。
昨天,隋戈同学已经将那套千变捉虫手演练得炉火纯青了,今天就是来雪耻的,扬威的。
自从修炼神农仙草诀之后,隋戈还没吃过什么大亏,谁知道竟然折在了一只蜜蜂手上,想想都觉得有些窝囊。不过,这只蜜蜂可不一般,正如眼镜所说,这只怪蜂的毒性恐怕比杀人蜂还要恐怖,别说能蛰死人,就算是一头牛,被它蛰过,恐怕也是顷刻就死。
不过,有千变捉虫手傍身,隋戈倒是底气十足,有信心跟这只怪蜂放手一搏。
况且,就算是失败,大不了也就是再找个小乳娘挤点人奶出来解毒就是了。
天色渐白。
花盆的这株萝卜,又到了吐纳元气的时辰了。
今天,隋戈同学已经决心不惜一切捍卫这株萝卜的“贞操”,可不能让它再次被怪蜂给采补了。
嗡!
因为凝神以待的缘故,那只怪蜂出现在十米开外的时候,隋戈便已经听到了它翅膀颤震的声音。
怪蜂一出现,立即就向萝卜飞了过去,竟然无视了隋戈同学。
但隋戈同学岂能让它如愿,右手掌闪电般划开空气挥了过去,两根指头好似长了眼睛通了灵一般,一下子就拈住了这只怪蜂的翅膀。
得手了!
隋戈心里一喜,没想到千变捉虫手竟然如此犀利,一下子就得手了。
不过,隋戈同学未免高兴得太早了,那怪蜂翅膀被拈住,屁股却往上一撅,狠毒的螫针直刺隋戈手掌心。隋戈无奈,只得松开这怪蜂的翅膀,然后中指屈指一弹,正中怪蜂的屁股,避免了再次被蛰的悲剧。
第一个回合,竟然是不分胜负,不过隋戈占据了少许上风。
但是,隋戈的突袭却彻底激怒了这只怪蜂,它挣开束缚之后,立即加快了速度,飞速向着隋戈脸庞奔袭而来。隋戈一声冷哼,千变捉虫手再次出手,凌空屈指一弹。
嘣!
正中怪蜂的脑袋,将这怪蜂弹飞了出去。
如果不是因为忌惮这怪蜂的螫针,隋戈早就将它抓入了手掌中。不过,现在却只能一步步削弱这怪蜂的战斗力,然后再找机会收拾它。
怪蜂被隋戈弹出了十几米开外。
这时候,正是花盆中的萝卜,吐出了几缕白色的烟雾。
吐纳元气的时刻,终于来了!
第35节
怪蜂一抖身躯,再次向萝卜飞了过去,这一次速度极快,居然在空中产生了虚影!
隋戈没想到这怪蜂竟然“好色”到这种地步,但他自然不会让其得逞,手掌再次飞了过去,千变捉虫手再次展开,准备将其弹飞。
嗖!
隋戈的捉虫手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按道理不会失手。但是,隋戈同学做梦也没想到,他竟然低谷了这只怪蜂的实力,这只怪蜂居然也有杀手锏。眼看它的身形就要被隋戈手指所阻,谁知道它忽地一抖屁股,竟然将屁股上的螫针凌空喷了出来,往隋戈脸上激射而去。
我擦!
隋戈无论如何都没料到,这怪蜂竟然还有这么一招“金针摆尾”,居然能够将螫针凌空喷出。
喷出螫针,这本来是天方夜谭的事情,谁知道却实实在在地发生在隋戈眼前。
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
这话简直太对了。
蜂子屁股上的螫针,还真是防不胜防啊!
如果被这螫针刺中脸庞,以其强烈的毒性,绝对要死翘翘的。如果将手掌收回来,恐怕也很难用指尖夹住这么细小的螫针,毕竟隋戈的手指可不是真的灵犀一指。那么,唯一可行的选择,就是用手掌去挡这只毒针,然后再一次中毒,并且让花盆中的萝卜,再一次贞洁不保!
可恨啊!
隋戈同学大怒,本以为有千变捉虫手傍身,就万无一失了,却没想到这只怪蜂竟然还有这么一手,让他顿时处于劣势当中。
“嗖!”
就在此时,花盆中弹出一点银芒,千钧一发地截住了怪蜂喷出的螫针。
而隋戈同学五指张开,往这怪蜂抓了过去。
这一下,轮到这怪蜂慌乱失措了。
它大概也没有想到,隋戈居然还请了帮手,小银虫藏身在花盆当中,等的就是这个机会。
怪蜂终于放弃了采补,折转身形,准备逃离现场,但是隋戈的千变捉虫手可不是浪得虚名。正所谓万变不离其宗,任凭这怪蜂如何变幻飞行轨迹,隋戈的这双手始终如影随形,稳稳地牵制住它,让其无法逃遁,始终处于隋戈双手掌控的范围。
嗡!嗡!嗡!
怪蜂施出浑身解数,左冲右突,奈何始终不能冲破隋戈的五指山。
终于,隋戈窥准了机会,五指一合,将怪蜂关在了手掌中。
因为失去了螫针,这怪蜂自然没办法蛰隋戈的手掌了。
隋戈正要将这怪蜂关入预先准备好铁盒中,却没想到手掌中传来一阵刺疼,但却不像是被蛰,而像是被这怪蜂咬了一口似的。
隋戈终于也怒了,操起“大枪”杀虫剂,指间裂开一道缝隙,然后就是一阵猛喷。
小银虫看到这一幕,不禁颤抖了几下,大概它想起了当初被隋戈用杀虫剂狂喷的情形了吧。
以这怪蜂的速度,原本是不可能被杀虫剂喷上的,但是现在它被隋戈捏在手掌中,自然没办法逃脱,只能眼睁睁地享受杀虫剂带来的痛苦折磨。
好一阵之后,这怪蜂终于不再动弹了。
隋戈摊开手掌,将这不知道死活的怪蜂扔进了铁盒当中。
再看手掌当中,居然多出了一个古怪的伤口,伤口弯弯曲曲,就像是被刻刀画的,依稀有些像是一个蜜蜂的形状。
显然是被这只疯狂的怪蜂给咬的。
不过,幸运的是,却没有中毒的迹象,看来是不用再去挤人奶了。
这一场萝卜贞操保卫战,隋戈同学总算是取得了胜利。
尽管为之付出了少许的代价。
冷静下来之后,隋戈同学又一次施展了乙木针法,刺激这株萝卜的灵性,让它进一步往灵草进行蜕变。
第52章 灵草种子
没有了狂蜂浪蝶的采补,“野草哥”的萝卜长势极好。
几天过后,这株萝卜的根部膨胀了一圈,足足有之前两倍那么大。六片叶子,不仅完全恢复了精神,而其还长了好长一截,叶片厚实挺立,就连叶片上的绒毛,都根根竖立,彰显出一种独特的气势。
这都是隋戈用九叶悬针松配合乙木神针的结果。
有了九叶悬针松之后,隋戈才真是如虎添翼,灵草四诊术的真正作用终于显示出来了。
这株萝卜的灵性,正在一点一点被激发出来。
早上的时候,隋戈照例施展了一遍针刺之术。
按照他的估计,今天这株萝卜就会开花结籽。这些天的辛勤努力,终于要见到成效了。
为此,隋戈今天几乎是寸步不移地守在阳台上,就是担心会错过时机。
正午时刻,晨雾尽散。
隋戈一边啃着一个大面包,一边紧盯着花盆中的萝卜。
一旦这株萝卜蜕变成灵草,结成种子,他就可以尝一尝先天灵草的滋味了。
那时候,也用不着每天吃这么多的普通饭菜来填肚子。
滋滋~!
忽地,花盆当中传来一声异响。
这是泥土开裂的声音,这株萝卜的根部,竟然忽地开始迅速膨胀,竟好似要将花盆撑裂一般。
这是要蜕变成灵草的征兆!
隋戈吐掉口中的面包,拈起几根松针,唰唰地钉在萝卜的根部,随后,又拈起几根,钉在的另外的方位,阻止了萝卜根部的疯狂生长。
嗤!
隋戈又用松针刺破手指,将几滴精血洒在萝卜的叶片上。
灵气形成的云雨再次出现在花盆上方。
由于根部受到松针的压制,无法继续疯狂胀大,于是,这株萝卜吸收的灵力开始向上面汇聚。
六根叶片的中央处,忽地冒出一截绿色的花茎。
只一眨眼,那花茎就长了三寸长。
花盆上方的云雨继续持续,花茎沐浴着云雨,疯狂地向上生长。
一尺,两尺……三尺!
花茎长到三尺的时候,才开始迅速分枝,一共生出了十八根小枝头,每根小枝头的顶端,都挂着一簇青色的花苞,有点类似于油菜的花苞。
隋戈拈起一根松针,刺在了花茎的主干上。
花茎顿时停止了生长、分支,似乎全部的元气都开始被逼着涌入到花苞中。
在强大的元气冲击之下,枝头上的花苞纷纷绽放,每一朵花,竟然有桃花那么大,并且红绿青紫皆有,姹紫嫣红、艳丽无比,同时绽放,给人一种极强的视觉冲击力。
昙花一现的美丽,也不过如此。
但隋戈丝毫不为艳丽的花朵所动,飞速地将五根松针刺入萝卜的根部,然后又将六根松针,分别刺进六片叶子的正中,然后喝道:“神农仙草诀!乙木神针!元气归一!结!”
这株萝卜凝练的所有元气,无论是根部还是叶片,全都集结到花朵上,促使其迅速结籽。
灵气形成的云雨,继续持续着,似乎要耗尽玉石中所有的灵气,才会停歇。
而萝卜的根部,在松针的逼迫下,开始不甘心地收缩,将它攒积了许久的草木元气,全部输入到种子所在之处。这时候,花朵已经凋零,包裹着种子的小豆夹开始出现。
这株萝卜,本来有希望蜕变成真正的灵草。但是,一旦其蜕变成为灵草,便会自行修炼,拥有一定的灵性,纵然会开花,它也不会轻易结出种子的。因为植物的种子,代表着草木的精华所在,结成种子之后,植物就会死亡或者冬眠。
灵草也是如此,一旦结出种子,它就会元气大伤,甚至很可能会因此而凋零、死亡。
只是,这株萝卜虽然想蜕变成灵草,却无法抗拒灵草四诊术中的乙木神针的威力,在松针的逼迫下,乖乖地将根部凝练多日的元气输送到种子当中,一点不剩!
当然,也包括了叶片中的元气,以及灵气云雨中的养分。
一瞬间,枝头上的花朵已经杳无痕迹,而装着种子的豆荚,却开始迅速饱满。
与此同时,原本饱满的根部,却开始迅速萎缩,翠绿的叶片,也开始泛黄,焉了下来。
这是所有的生机和元气都融入到种子当中的缘故。
终于,萝卜的根部完全萎缩,成了一块布网状的东西,叶片也完全枯黄。
同一时间,花盆上空的灵气云雨也消失了。
枝头上的豆荚,颜色也由翠绿变成了金黄色。里面的种子饱满、浑圆,一眼看去,就知道蕴藏着强大的生机和灵性。
这些种子,可是真正的灵草种子!
三元易经草的种子!
“嘣!”
隋戈心头一喜,正要伸手去将这些小豆荚采摘下来,忽地枝头上的豆荚竟然全部崩裂开,里面的种子,同时向着四面八方激射出去。
这株萝卜,虽然在隋戈的逼迫之下结出了种子,但是却将它最后的意志灌注于豆荚当中,想让隋戈鸡飞蛋打,无法得到它的种子。
灵草,因为其灵性远胜普通草木,等于拥有一定的智慧,所以这株萝卜不甘屈服于隋戈的手段,竟然留下这么一着后手。
要知道,这些种子,可说是灵草种子,生命力极强,入土就会生根。所以一旦落在地上,隋戈就等于全功尽去,这些种子固然会发芽,但没有灵田的滋养,很快就会死去,对隋戈全无用处。
这一着,可谓是釜底抽薪,竟要隋戈全功尽去!
千变捉虫手!
隋戈口中一声冷哼,两只手掌忽地幻化出无数的掌影,向着四周铺天盖地卷去,掌影笼罩的范围内,那些迸射出去的灵草种子,都被隋戈揽在了手掌中。
千粒种子,颗粒归仓。
仙院师尊这套千变捉虫手,还真是好使得没话说!
隋戈将这些种子小心地装入一个小塑料中,然后密封起来。
这些可都是三元易经草的种子啊。
灵草的种子,颗颗都是金啊!
有了这些种子,隋戈就可以催生大量的三元易经草出来,也可以配制灵药,治好老地主瘸腿,更能够利用灵药大发其财。
另外,隋戈还能够利用灵草练气,一举踏入练气期!
花盆中的小银虫,此时不住地晃动着它的尖脑袋,显得很是兴奋。
第36节
看来,对于真正的灵草,它也已经垂涎三尺了!
隋戈已经猜测到小银虫在想什么,冲着其笑道:“小银虫,想吃灵草的话,得跟我先去一趟云南。”
第53章 采购玉石
东江市机场,安检口。
“先生,对不起,你的宠物不能带上飞机。”安检口,一个穿着制服的女安检员向隋戈说道。
“宠物?你是说这个——它只是一只小蚯蚓而已,不会对飞机和乘客安全造成任何的影响吧。”隋戈说道,露出一个帅气、迷人的笑容,将装在小木盒中的小银虫取了出来。小银虫装得很老实,在盒子中懒洋洋地翻了一个滚,以为可以迷倒女安检员。
“对不起,这是机场的规定,我无权更改。”女安检员不为这一人一虫所动,“要么你扔掉它上飞机,要么,你去办理退票手续吧。”
隋戈无奈,只得怏怏不快地离开了安检口,退掉了几票。
没办法,这一次去云南采购玉石,小银虫才是主力,如果不带上它的话,事情根本办不了。
要种植和催生大量的灵草,就需要足够多的玉石。
为了采购大量的玉石,隋戈只能带着小银虫直奔玉石产地。
既然不能搭飞机,隋戈只好在机场找了一辆出租车,以八千块一趟的价格谈妥了这次行程。
出租车司机有些担心隋戈是去贩毒的毒贩,但后来听隋戈只是去购买玉石,这才完全放下心。
上了高速之后,车子一路狂奔,晚上的时候,隋戈和司机师傅在一个小县城休息了一下。第二天中午的时候,总算是顺利抵达目的地——云南昆县玉矿厂。
这个玉矿很偏僻,距离县城有五十公里,邻近一片原始森林,因为大量开采玉石,这里已经挖掉了小半边山。泥泞的道路上车来车往,全都是来买玉石的。
空气当中,弥漫着白色的烟尘,那是开矿弄起来的灰尘,还有震耳的机器轰鸣声。
这些年,什么都有人炒。大到炒房,小到炒蒜、炒豆,而炒玉石,也正是如火如荼的时候。
如今,这玉石的价格,已经翻了好几倍。
好在,隋戈已经分批出手了好几支百年老山参,差不多有三百万资金在手,也算是埋入了百万富翁的行列。否则,哪敢跑来这种地方,一公斤玉石原石的价格,如今已经飙升到几千元。别以为地摊上还有五块钱一支的玉石手镯,那些都是胡扯的,搞不好连石头都算不上。真正的玉石,价格早就飞上天了。
隋戈给了一个小工头五百块的小费,才在他的带领之下,找到了玉石厂的老板。
玉石厂老板叫魏大发,生得肥头大耳,圆圆的肚皮高挺着,以至于他身上的阿玛尼西装都没办法扣上扣子。因为痛风复发,腿上流脓,魏大发坐在一个轮椅上面,听明隋戈的来意之后,魏大发将隋戈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他对隋戈做出了一个自认为很准确的判断——棒槌!
没错。在魏大发的眼中,像隋戈这种不懂行却又花大钱来买玉石原石的,那就是真正的棒槌。
购买玉石原石,也叫赌石。因为买家和卖家,都无法肯定原石当中是否有玉,玉的质量和成色究竟如何,这完全是靠经验和运气。
所以,有句俗话叫做“赌石如赌命”。
赌石这种行当,那就是大赌博,一旦压中,顷刻间可能赚百万甚至千万,但如果运气不好,则可能血本无归,倾家荡产。
这些年来,魏大发见过不少因为赌石而倾家荡产甚至发疯的人。
赌石,虽然也靠运气,但也看中经验。
像隋戈这种人,年纪轻轻,显然不可能有太多经验,那么在魏大发眼中就是来送钱的棒槌。
既然知道隋戈只是一个棒槌,魏大发倒也大方,让隋戈可以到矿山旁边随意挑选。
而隋戈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他虽然对鉴别玉石没有半点经验,但是只要小银虫一瞅一嗅,是石头还是玉石,是好玉还是烂玉,顷刻就知晓了。
所以,只用了一个小时不到,隋戈就挑了两百多公斤玉石原石出来,然后用麻袋塞进了出租车中,打算早点返回东江市。
见隋戈挑选原石如此随意,魏大发更加确信自己几天遇上了一个真正的棒槌。于是,魏大发笑着向隋戈说道:“隋先生果真是年轻有为,做生意真是爽快,魏某人经商多年,还是首次遇上你这样痛快的人!我看时间还早,不如我请隋先生喝几倍红酒?顺便,捡几块原石现场剖一下,就当是为喝酒助兴,也看看小兄弟手气如何。”
“呵呵,魏老板有这雅兴自然好。不过,万一我运气好,挑到了真正的好玉,那不是占了魏老板便宜?”隋戈笑着说道。
“赌石,既然为赌,那是愿赌服输。如果隋先生能够挑到好玉,魏某人只会佩服佩服、恭喜恭喜。不过,若是隋先生不走运的话,也不要怨魏某人心黑哦?”魏大发哈哈笑道。
“既然魏老板如此盛情,那就剖三块石头,助助酒兴吧。”隋戈应了此事,心头暗想你魏大发要看老子出丑,老子正好也要让你这奸商出一下丑。妈的,就这些原石,居然也敢卖老子八千块一公斤,顶天了也就五六千而已。不过也好,今天就让你魏大发来个大出血。
小银虫可不完全是个吃货,作为灵兽,小银虫对灵气的感触分外敏感,所以是石头还是玉石,小银虫只要一接触,就能够感知出来,这也是为何隋戈很快就挑选好了石头的原因。
一听有人现场剖石,别的一些赌石的商人,也闻讯赶来凑热闹。
很快,魏大发的下属就将红酒送到了在场诸人的手中。
在切割机的呼啸声中,剖石开始了。
第一块石头,工人刚切第一刀,众人就看见了切口处出现碧绿之色——
翡翠!
水灵剔透、翠绿无暇,这是上好的翡翠!只这一块,恐怕就价值近数十万!
其余前来赌石的人,无不啧啧称奇、羡慕不已。
“佩服!恭喜,隋先生好眼力、好运气啊。”魏大发笑着说道,但笑容当中分明有些苦涩。
第二块石头,依旧是薄薄的一刀,就又显现出碧绿之色。
“恭喜……啊,隋先生……”魏大发的声音显得极其不自然,因为他的嘴角在抽动,手中的酒杯也在微微发抖了,无论如何也送不到嘴边。此时,魏大发猛然意识到,可能他才是棒槌!三块石头已经剖出两块翡翠,照这么算下去,他魏大发损失大了!
第三块石头,切割机刚放上去,还没有切割,刚刚碰到原石的外表,就听见“嘎嘣”一声,表面的岩石竟然开裂,然后直接露出了一大块翡翠。
“这个……”
一时间,魏大发惊得竟然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而其他赌石的人,也一下子傻眼了。
三块石头,就剖出来三块上好的翡翠,这小子难道是“火眼金睛”不成?
“魏老板,时间不早了,我们该启程了,多谢你的酒。”隋戈笑着说道,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将三块翡翠放入出租车中,发动汽车,离开了玉石厂。
如今灵石、种子都已经俱全,隋戈已经有办法大量催生灵草了,自然不愿意在这里久呆。
直到隋戈的车子去了很远,魏大发才如梦方醒,心头仿佛在淌血一般。随后,他勉强向其余赌石的人笑道:“各位,看来最近我这玉矿,出的原石都是一等一啊,你们也去挑选啊,免得错过了大好机会啊。”
“对不起,魏老板,既然今天有高人扫货了,我就改日再来。”其中一个赌石的人摇头说道。他口中的高人,自然是指隋戈了。赌石的人,个个奸猾似鬼,哪会上魏大发的当。像今天这种情况,谁都知道,稍微好点的玉石,都让隋戈给挑走了,其余人还要去赌石,那就是老虎头上拔虱子——找死!
“我也改天,告辞了。”
“告辞!”
“……”
啪!
魏大发狠狠地将酒杯摔在地上,红酒飞溅一地。
他知道,至少在半年以内,不会有人来这里赌石了。
“我他妈才是棒槌!”魏大发咆哮的声音将机器声都给盖了下去。
第54章 灵草出炉
瑞气升腾、霞光万道、云雨蒙蒙。
此时的温室棚当中,居然有了一点点仙气,有那么一点仙家福地的感觉了。
这就是灵草的功劳啊。
先天灵草,本就是先天灵气孕育而生的精灵,既吸收天地灵气生长,也能够滋生天地灵气,增厚四周天地间的灵气浓度。
这也是为何在上古时候,天地间的灵草数之不尽,而天地间的灵气浓度也极其浓厚。
而后来,修真门派林立,大肆采伐灵草炼丹、炼药,以至于灵草险些绝迹,天地灵气也稀薄了。
如今的天地,因为灵气稀薄的缘故,不仅修真练武之人境界难以提升,而且怪病、瘟疫横生,实在已经到了存亡之秋了。若非隋戈得到了神农仙草诀,恐怕这辈子都难见真正的灵草究竟长什么样子的。
温室棚的药田当中,泥土的颜色已经变成了黑铁色,而且带着一种奇怪的泥土香味,无论这颜色、这香味,都证明这片药田的土壤已经蜕变成灵壤了。
药田,变成了灵田!
灵田的下方和四周,有隋戈用三天时间才布置好的“八荒云雨大阵”,威力可比之前的“小云雨阵法”提升了十倍不止呢。阵法每隔三个时辰,就会开启一次,那时候整片灵田上空,都被灵气形成的云雨所笼罩,到那时候,千百道阳光从温室棚顶端投射而下,照射在云雨之上,顿时化为七彩霞光,景象极其壮观。
如今的灵田,一半都种上了三元易经草,另外的一半,种的是普通药草和人参。
尽管这些三元易经草刚种下去一周,但因为有灵田的滋养,加上“八荒云雨大阵”的灵气滋润,这些灵草已经长到了近一米高,因为是萝卜培育出来的,这些三元易经草叶片又有点像是萝卜,不过根部却又有三个分叉,彼此交错纠缠在一起,有些像是“放大版”的人参。
不过,人参的根须当然不会是红色的,但就算是百年人参,所蕴藏的草木元气,都远远不如这些已经彻底蜕变成灵草的萝卜,或者说是三元易经草。
看见这片长势良好的灵草,隋戈心头颇有些自豪,也有些期待。灵草一旦成熟,他便可以配制灵药了,老地主的瘸腿,也就有得治了。
另外,只要再等几天,当这些灵草凝练的足够的元气之后,他就可以开始练气了。
想到很快就可以修炼武侠小说、电视中神乎其技的“真气”,隋戈心头不禁有些激动,挥动手中的“锄头”,用力挖向灵田中的一颗“野草”。
如今隋戈手中的这把锄头,是根据震灵锄法专门打造的法器——震灵锄,上面有许多的符箓文字。但凡灵田当中生长出来的野草,因为从灵田和灵气云雨中吸收了大量的灵气,所以都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如果是普通人,想将灵田中的“野草”拔出来,几乎都是不可能的。
隋戈淬体大成,当然可以轻易将那些“野草”拔起来。但是,那样做的话,这些野草的根还是留在灵田当中,吸收了灵气,很快又会重新生长出来的。
而被震灵锄挖过的野草,不仅会连根死掉,而且还会将它们从灵田中吸收的灵气吐纳出来,重新归还给灵田。
“震灵”之名,就是要将这些“野草”的元气全部震出来,一滴不剩。
除此之外,震灵锄还有一种功效,可以逐渐改变、提升灵田的品质。只是,这种过程很缓慢罢了。
当隋戈将这一片灵田的野草铲除完毕的时候,身上的衣服,都被汗水给打湿了。
但是隋戈的脸上,却洋溢着激动和喜悦。
灵草,他终于养出了真正的灵草!
※※※
清晨。
黄平县,南屏镇,涌泉村。
村口。
炊烟袅袅,鸡犬相闻。
突突突!
高低不平的机耕道上,驶来一辆无牌照摩托车。
路况虽然不少,摩托车行驶却飞快,片刻之间就驶入村中。
此时,隋戈同学就坐在这辆摩托车上,腾云驾雾一般向家中而去。
腾云驾雾?
第37节
可不是吗。每次坐三狗子这摩托车,那就是腾云驾雾的感觉。因为车速很快,每次越过坑洼之处,几乎能够将人从车上给抛起来,这不是腾云么?另外,三狗子的摩托车款式虽然很土,但是他自己改装过,排量很大,所过之处,总是带起浓浓的烟雾。
如果不是隋戈身子骨硬朗,坐这么一回摩托车,骨头都会被震散架。
三狗子跟隋戈同年,也是从小长大的朋友,他的本名叫“尚大学”,因为是家中独子,父母对他寄予了厚望,所以取了这么一个“上大学”的好名字,不过尚大学却连高中都没上,初中没毕业,就干上了买卖山货的生意,倒是赚了一些钱,不过都让他折腾在摩托车上了。
突突~
摩托车终于熄火。
停在了白色围墙的中式庭院门口。
这地方,就是涌泉村“首富”的府邸,也是隋戈的家了。
别以为中式庭院就代表品味,老地主之所以修这么一个庭院,其实就是因为从小吃不饱、穿不暖,所以他一直都羡慕着那些大地主们过的日子。后来老地主通过狗皮膏药发家致富了,于是就找人修建了这么一个“地主庄园”。
俗,真的很俗。
车停稳之后,尚大学对隋戈低声说道:“衰哥,啥时候你请我喝喜酒啊?”
“喜酒?啥喜酒?”
隋戈纳闷道,“我在学校连个正式女朋友都没有,更别提什么喜酒了,我看你应该快了吧。”
“我哪能呢,没钱没地位的。”尚大学说道,“倒是你,现在家里面就有一位了,让人羡慕啊!”
“家里有一位?”
“嗯。不说了,今天还有几趟货要鼓捣,等会儿你自己就看到了。”尚大学满脸艳羡的神情,发动摩托车嗖地远去。
隋戈走向庭院大门,一边走一边喊道:“爷爷——爷爷,我回来了!~”
若是往常,只要隋戈这么一叫,老地主就会拄着拐杖走出来。今天喊了两声,却是不见人影。
“难道这么早老地主就去赶集了?”
隋戈心想道,本来还想给老地主一个惊喜的,谁知道这老头居然不在家。于是,隋戈只得埋着头去掏钥匙,准备自己开门进去。
摸出钥匙之后,隋戈看也没看,伸手就去摸铁门的锁,谁知道锁没有摸到,却摸到了一只光滑柔嫩弹性十足的小手。
鬼吗?
隋戈心头一惊,下意识地将手缩了回去。
这屋子除了老地主,不可能还有别的人啊,那不是鬼是什么。
虽然小小地被吓了一下,但如今隋戈也算是艺高人胆大了,很快就镇定下来,眼睛往铁门里面看去:
只见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站在铁门里面,穿着一件花布棉衬衫,一条灰色裤子,再加一双黑色小布鞋,扎着马尾——标准的村姑打扮,她看着隋戈,一脸娇羞,满身都是秀气,说不出的清丽可人。鹅蛋脸,一双眼睛极是灵动,像是山野灵气凝聚而成的。
不得不说,这位娇俏的小姑娘又给隋戈同学生动地上了一课。
隋戈再次意识到,自己的审美水平还是不够成熟啊。
大都市当中,娇花点点,这村野之中,同样有空谷幽兰啊。
村花,一样可以美丽的绽放啊。
想当年,西施姑娘,不也是某个小渔村的村花么。
难怪刚才尚大学说什么“羡慕”的话,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小姑娘吧。
“你是……隋大哥吧?”
就在隋戈同学浮想联翩的时候,铁门内站着的小姑娘忽地开口问道。
“你认识我?”隋戈奇道。
“嗯,我看过你的照片。”小姑娘说道,俏脸又生出了两朵娇羞的红云。
“快进来吧。”小姑娘打开了铁门,对隋戈说道,“爷爷一早就去山上的药田挖药了,可能还要过一阵子才会回来的,你先进屋吧。”
隋戈听这小姑娘的语气,怎么感觉有些不对劲呢?
仔细一品味,才发现她好像把隋戈当成了客人,而她自己却俨然成了主人似的。
不过,隋戈倒是不介意,拉开门走了进去。
进门的时候,一只鹅黄小鸡仔冲了过来,险些被隋戈一脚踏扁。
“咱家什么时候养鸡了?”隋戈疑惑道。
老地主好像从来都不养鸡养狗的,家里面的鸡蛋,全是用狗皮膏药换回来的。(老地主喜欢光进不出,所以能换回来的东西,他从来不舍得花钱去买。)
“是我……养的。”小姑娘有些怯生生地说道,好像犯了什么大错误似的。
“没事,养点鸡仔好,以后有鸡蛋吃。”隋戈赶忙说道,这小姑娘,就是人见人怜。
隋戈进屋之后,小姑娘便忙着给他泡茶、倒水,还真是把隋戈当成了客人。
呆了一阵,隋戈越发觉得不对劲啊。
老地主就是孤家寡人一个,从小到大,有没什么亲戚、亲人出现过,怎么现在忽地出现了一个水灵灵的小姑娘呢?难道是——
隋戈脑子当中闪过一道强烈的电光。
“难道这姑娘,是老地主祸害了那个寡妇,然后……天啊!这老地主还真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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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又是小米冲榜的时候。各位读者大大,能否把周一的鲜花借给小米?
第55章 老地主
汪!汪!汪!~
忽地,村子当中狗叫声此起彼伏,好像是全村的狗都叫了起来,看到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似的。
这阵势,都快比得上鬼子进村了。
不过,现在哪有什么鬼子,能够制造出这种声势的整个黄平县也只有一人。
那就是老地主!
没办法,老地主这辈子配制的狗皮膏药太多了,所以他就成了所有土狗的眼中钉。只要他一出现,附近的狗就会发出狂躁不安的吠声。不过,这些狗也仅仅只敢朝着他吠,却不敢冲上去咬,为啥?都怕被制成狗皮膏药啊。
“隋半边,你这个老色鬼!你要喜欢老娘的话,就娶回家去,趴在篱笆上偷看,算什么男人……”
果然,片刻之后,隋戈就听见旁边王寡妇的叫骂声。
随后,就听见老地主漫不经心地回应道:“娶你回去,做梦吧!我的家产,全都要留给衰仔的!”
“老不死的东西,走路摔死你……”
知道老地主回来了,隋戈出门迎了上去,那小姑娘也跟了出来。
“衰仔,你怎么回来了?”
老地主今年五十五岁,个头不高,虽然右腿瘸了,精神却很好,眼睛贼亮。他拄着拐杖向隋戈说道,“是不是不想念大学了?不念就对了,我之前就说瞎jb糟蹋钱,不如回来早点成家立业——”
“我没有退学,只是回来探望你一下。”隋戈说道。
“探望?”老地主蹬着眼睛说道,“你钱多了燥得慌是不是?回来一趟得花多少路费知道不?我这老骨头屁事都没有,要你回来探望什么?”
“那都回来了,路费也花了,你总不能让我回去吧?”隋戈说道,“本来还指望给你老一个惊喜呢,瞧瞧你这什么态度。”
“惊喜?哪他妈那么多惊喜。”
老地主骂骂咧咧道,然后语气一转,在隋戈耳边低声道,“不过,爷爷倒是给你准备了一个惊喜。”
“什么惊喜?”
“呐,就是旁边这丫头了。”老地主挤眉弄眼道,“衰仔,你爷爷的眼光还不错吧?”
“你眼光是不错,但是跟我有毛关系啊?”隋戈低声说道,心想这小姑娘多半是你的私生女吧。
“怎么跟你没关系?”老地主说道,“这是我给你定的媳妇儿!”
老地主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很大,站在大门边的小姑娘也听见了,娇羞地低下了头,俏脸更是红扑扑的,美艳不可方物。
惊喜?
这他妈就叫惊喜?
对老地主的做法,隋戈实在是无语了。
尽管这小姑娘的确是长得水灵灵的,但是人家还是未成年啊,隋戈可能昧良心地祸害人家啊。更何况,这还是包办婚姻,搞不好人家小姑娘根本不乐意呢,这不是造孽么。
不过,当真小姑娘的面,隋戈倒是不好说什么。
进屋之后,隋戈将老地主拉到了一边,问道:“老地主,你究竟搞什么啊?我什么时候让你定亲了?”
“怎么,你还不满意?”老地主说道,“多好的姑娘啊?我要是年轻几十岁,我都娶了!你还看不上人家啊,真是的,去上了个大学,怎么眼光就高了?”
“不是眼光的问题。”隋戈解释道,“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还搞包办婚姻,这不是祸害人么。”
“祸害谁了?”老地主说道,“咱们这地方风俗就是这样,谁家不是这样。况且,这姑娘的具体情况,你哪里知道,唉……这丫头,其实挺可怜的。具体的事情,你等会儿自己去问她好了。”
“那……她叫啥名字?”隋戈问道。
“没出息的,亏你还大学生呢,这么一阵子居然连人家名字都没问出来!”老地主说道,“这丫头叫牛小花。”
“牛小花?哪里听过呢?”隋戈纳闷道,多好的一个姑娘啊,怎么取了这么一个破名字。不过,在这些山沟沟里面,又有几个人的名字能够好听的。
“电话里面听过,我上次给你说了不是。”老地主说道,“一个牛小花,一个马缨花,这两姑娘的家人都把照片送来给我看过。不过,小花这丫头懂事、能干,比那个马缨花好多了。”
“甭管什么花了。说正事吧——”
隋戈将话头一转,“我这一次回来,是给你治瘸腿的。”
“你——找到了仙方的秘密?”老地主压低声音说道,难道是却难掩心头的激动。
“嗯。”隋戈说道,“一言难尽。不过,我的确是找到了仙方的秘密。你说得对啊,‘药’字草当头,要配制仙药,就得有仙草。”
“这么说,你连仙草也有了?”老地主一脸骇然。
“有了,我自己种的。”隋戈将背包拿过来,然后从里面取出一个一尺多长的木匣子,缓缓地抽开木匣子的盖板,将里面的三元易经草露了出来。
“这是血参?不对,这东西的药香好厉害,是千年人参么?”老地主惊骇道,虽然老地主不是正宗的中医,但是这些年没少跟药草打交道,药草是好是坏他还是清楚地。
“这是三元易经草,灵草!”隋戈说道,“治好你这双瘸腿,可就靠这东西了。”
三元易经草,所谓三元,便是:培元、固元、精元。
要治好老地主的瘸腿,只需要一剂培元膏就足够了。
第38节
“收起来,快收起来!”
老地主瞅了瞅之后,有些紧张地让隋戈将这三元易经草收了起来。
财不露白。
尤其是宝贝,更不可轻易示人。
老地主虽然不知道这三元易经草是什么来头,但是在他看来,既然是“仙草”,那肯定是非同凡响,一定不能轻易示人。老地主没读过多少书,所以算是一个比较迷信的人,在他看来,“仙草”、“仙药”都是神仙掌管的东西,凡人基本无福消受,就算是凡人得到,那也是福祸相依,一旦被上界仙人知道,搞不好还会降下劫难的。
隋戈虽然没这么迷信,不过见老地主神情这么凝重,也只好将这三元易经草暂时收了起来。
不过,灵草都弄回来了,这灵药自然也要配出来才行。
老地主沉吟了片刻,然后说道:“那就等深夜的时候再配灵药吧。这东西,毕竟是仙家之物,总感觉心里不踏实,还是稳妥一点好。”
“你真是太迷信了!”隋戈有些无语,然后又道,“不过,晚上配制灵药也挺好,这三元易经草的药性,在夜间子时是最盛的时候。”
“嗯,那就子时吧。”老地主说道,“不说了,你去跟小花聊聊吧,先熟悉熟悉。”
“我熟悉个什么啊,你还真指望我现在就跟人结婚啊。”隋戈说道。
“说实话,本来我的确是这么打算的。不过,现在你既然得到了仙方的秘密,我看这小地方也困不住你了。”老地主叹道,“不过小花她——是个好孩子,就算你不想娶她,也不要欺负她。”
“我把她当妹妹看,行吧?”隋戈说道。
“这样也好。”老地主说道,“以后你的婚事上,我就不操这个心了。”
“您千万别操心。”隋戈说道,还真担心老地主再去弄个什么马缨花、张春花什么的过来。
在涌泉村这样的地方,还真是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牛小花这时候正坐在沙发上做针线,看见隋戈走过来,她还以为老地主已经跟隋戈“讲明情况”,所以脸上又露出了娇羞之色,不敢正眼去看隋戈。
面对这样羞涩的小姑娘,隋戈同学倒也不好意思使用他的“色狼之眼”,装出一副纯洁大学生的模样,向牛小花说道:“牛……小花姑娘,你在做什么呢?”
隋戈本想称呼牛小花为“牛姑娘”,但是一想到人家这么一个水灵灵的姑娘叫“牛姑娘”,未免也太煞风景了,于是改口为“小花姑娘”。虽然“小花姑娘”也忒普通了一点,但是可比牛姑娘好多了。
“做鞋垫。”牛小花声音细如蚊子。
“鞋垫?”隋戈莫头莫脑地问了一句,“你的脚没这么长吧?”
“给你……做的。”牛小花声音更低了。
给我做的?
隋戈同学顿时就有些感动了。
不感动不行啊。隋戈同学从小就不知道父母是谁,唯一的亲人就是老地主,家里一个女人都没有,虽然不缺吃、不缺穿,惟独是缺爱。隋戈小时候看到别人家孩子母亲亲手缝制的鞋子、毛衣什么的,心里面就羡慕、嫉妒得不行。不过他哪里知道,别的孩子也羡慕他的生活呢。
但是,隋戈同学做梦也没想到,现在居然会有一个女人在面前给自己做鞋垫。
就像是歌里面所唱的,“刺绣每一针,有人为你疼”。
能够有一个女人为你一针一线地织毛衣、做针线,那就是一种幸福。只不过,隋戈同学因为家庭环境的原因,所以感触特别深。
片刻之后,隋戈心情才平复下来,向牛小花说道:“挺好看的呢,上面还有一对鸭子。”
“是鸳鸯。”
“……”
“把鸳鸯拿去垫鞋,这怎么好呢?”隋戈纳闷道。
“没关系的,我已经给你做了好几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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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配制灵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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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老地主所说,牛小花是一个懂事、能干的好姑娘,人见人怜,更不忍心伤害她。
通过交谈,隋戈对牛小花的生世、家境也了解得差不多了。
牛小花所在的地方,叫做白流沟,距离涌泉村差不多有百十里路,但是这个地方,却是比涌泉村还要偏僻落后、封建思想残余很严重。所谓山高皇帝远,在白流沟里面,一切秩序,都还建立在家族规矩的上面的。
白流沟中,宗祠,就是法庭。
外界的法理,在白流沟的影响力几乎是微不足道。
正因为如此,如今的白流沟还是讲究男尊女卑、父母之命、宗族规矩。
牛小花虽然今年刚十六岁,但是按照白流沟的传统,已经到了出嫁的年龄了,所以家里面便张罗着将她嫁出去。另外,牛小花还有一位大哥,至今没有成亲,主要家里缺钱,于是牛小花的父母和哥哥就盘算着将她“高价”嫁出去,然后再用这钱为她大哥修房、娶媳妇儿。
嫁女,差不多成了卖女。
在许多人眼中,这简直就是禽兽不如的事情,但是在白流沟等地方,这种事情却很稀松平常。
作为涌泉村的“首富”,方圆百里的“名医”,老地主家的隋戈,简直就是许多中年妇女眼中的香饽饽,所以牛家自然也托人将牛小花的照片送到了老地主面前。
不过,因为隋戈在电话中说没兴趣,所以老地主也就准备拒绝这事。恰好前端时间老地主路过了白流沟,于是就准备去一趟牛家,把这事给推掉。
谁知道还没有到牛家,老地主就被牛小花给截住了。牛小花告诉老地主,请他无论如何答应这事,不然的话,她父母和哥哥就要将他许给外地的一个傻子做媳妇儿。牛小花担心老地主不答应,又说她到了隋家之后,就是做丫鬟、做牛做马都行,只是不要嫁给外地的那个傻子。
老地主虽然是一个吝啬之人,但是心肠倒好,不忍心看到牛小花这样的好姑娘掉入火坑,于是答应了牛小花,到了牛家之后,老地主当即提出定亲的事,并且许诺给十六万的彩礼。
在老地主看来,十六万,权当是给牛小花父母和哥哥的抚养费,刚好一年一万。
第二天,收到老地主送过去的彩礼,牛家的人高兴得合不拢嘴,这时候他们又恨不得多养牛小花两年,这样的话,还能多“卖”两万呢。
依照白流沟的风俗,双方家长点头,彩礼一过,那婚事就定了。
嫁出去的姑娘,就成了泼出去的水,跟娘家关系就不大了。
不过为了防止牛小花父母、哥哥反悔,老地主还特意拧了两瓶好酒,拜访了一下白流沟的资格最老的牛三爷,让白流沟的乡亲都知道了这事。
随后,老地主就将牛小花带回了涌泉村。
事情就是这样,尽管隋戈同学什么都没有答应,但是在涌泉村的村民看来,牛小花就是老地主给隋戈“买来”的未婚妻。
所以,尚大学才吆喝要让隋戈请喝喜酒呢。
事情的原委就是这样。
在隋戈同学看来,老地主可真是给他出了一道大难题。
退婚吧?
这种事情想都不能想。一旦退婚,那就是将牛小花逼入绝路,回去之后,人家根本不可能再嫁他人,而且还有忍受外人的横眉冷眼。
拖着吧?
好像也不妥。耽误了人家姑娘家的青春,这不是跟禽兽没什么区别吗。
结婚?
也不行啊。感情没有到位,况且隋戈同学也不想这么早吊死在一棵树上。
想想唐雨溪,蓝兰,沈君菱这些美人儿,隋戈就觉得结婚是一个很馊的主意。
“小花,你当初也不知道我长什么样子,怎么就答应到我们家呢?”隋戈忽地说道,“难道你不怕我也是个傻子?”
“呵~傻子能上大学?”小花嫣然一笑,宛若正在绽放的玉兰花。
“小花,你想上大学吗?”隋戈心念一动,忽地问道。
牛小花忽地有些慌乱,手指都被针给刺破了,说道:“隋大哥,你……是不是嫌弃我文化低啊?你放心,我有自知之明的,我知道配不上你。你就当我是一个……丫鬟好了,我只要有个落脚安身的地方,就行了,其它的,我没敢想的。”
丫鬟?
隋戈没想到牛小花给自己的定位这么低,真不知道白流沟那地方究竟是什么森罗地府,看来以后有机会,倒是要去见识见识了。
“小花,你想多了。”隋戈平静地说道,“你是一个好姑娘,我哪有嫌弃你的意思。另外,你也不用妄自菲薄,将自己看得太低了。我们只是刚认识,人生还很长,将来会发展成怎样,谁都无法预料。不过,既然你来到了我们家,那就不是丫鬟,更不是佣人。至少,现在你可以做我的妹妹。”
小花愣愣地看着隋戈,眼睛当中充满了感激和喜悦,她怎么都没想到,在自己出生的家庭中,没有感受到的亲情和温暖,却在一个陌生的家庭中感受到了。
几滴晶莹的水珠从牛小花的脸庞滚落,她连被针刺破的手指都好像忘记了。
这时候,牛小花忽地想起已经过世的阿婆,她曾经对小花说:“小花,我们女人家的地位虽然轻贱,但是比起男人,却多了一次该换命运的机会。这男人呐,一出生差不多就定命了;我们女人,除了出生,还有一个嫁人的机会,要是挑了个好婆家、好男人,那也算改了命运。你啊,要是有机会了,可得把眼睛放亮堂呢。”
所幸的是,牛小花觉得自己挑对了人家。
这个“隋大哥”,还真是一个好人呢。
隋戈没想到自己几句话竟然将小姑娘感动得稀里哗啦,赶忙劝慰道:“别多想了,你这手指都扎破了,我去拿点酒给你消消毒。”
“没事,我吸一下就好了。”牛小花说道,将手指放入口中吸吮着。
隋戈赶忙转移视线,牛小花的这个动作,实在太诱人了。
“其实,我是想多读书的。”过了一阵,牛小花说道,“但是我哥说,女娃娃读再多书也没用,只要认识字、认识钱就行了——”
“他懂个屁!”隋戈冷哼道,对牛小花的家人完全没什么好感。
“你想读书,那就读呗。”隋戈又道,“我房间里面,初中、高中的课本都还在,你平时没什么事的话,就多读读书。如果你真有兴趣,以后咱家还能送你念大学呢。”
“咱家”这个词语,让牛小花心头又是一阵温暖,对于念大学,她的眼中流露出了憧憬之色。
于是,隋戈顿时知道了这丫头的想法,笑道:“既然你想读书,那也好办。这样吧,你平时在家先看看书,然后我让爷爷去联系一下镇上的高中,给点钱,制定就能去读。”
“这……不是太破费了吗?”牛小花说道,语气当中却有些期待。
“一家人,破费什么。”隋戈笑了笑。
牛小花就笑了,笑得泪流满脸。
※※※
晚上,隋家后院,明月高悬。
老地主和隋戈围坐在石桌旁边。
“你鼓动小花去念书了?”老地主问道。
“不是鼓动,而是她希望多读书。”隋戈说道。
“唉,你不懂啊,女人无才便是德呢。”老地主说道,“女人太聪明了,就不好。”
第39节
“你经验很丰富吗?”隋戈说道,“还不是光棍一个。”
“你小子敢跟我顶嘴!”老地主怒道,“要不是为了你小子,指不定我现在都妻妾成群了。”
“你还真以为自己是老地主啊。”隋戈说道,“不过,你是一个好爷爷。”
“马屁就少拍了。”老地主说道,“我这腿真能治?”
“不能治的话,就不叫灵药了。”隋戈说道。
“那倒是。药材准备齐全了?”
“齐了。”
“子时快到了,动手吧。”老地主说道,“让我亲眼瞧瞧,什么是真正的灵药!”
“好。”
隋戈将其它辅助的药材取了出来,然后放入捣药罐里面使劲捣了几下,轻而易举就将里面的药材捣成了粉末。随后,他将捣好的药粉倒入一个药罐当中,再一次取出了木匣子,将那一支三元易经草取了出来,拿在了手中,取出一根松针,“嗤”地钉在了三元易经草三条根部分叉的地方。
三根交叉、纠缠在一起的根茎,忽然间打开,随后,三条根茎的底端,渗透出一种晶莹剔透好似琼浆一样的液体——这便是三元易经草药力和灵性凝聚而成的浆液,被隋戈用乙木神针给逼了出来。
一滴一滴,缓缓地落入药罐当中,跟其它的药粉混合在一起。
无须丹火,也无须水煎,一根松针,便将灵草的药力和灵性全部逼了出来。
待这三元易经草吐出了足够多的浆液之后,隋戈拔掉了松针,将其放回了木匣当中。
这三元易经草的三条根茎,再次交叉、纠缠在一起,只是个头却比之前小了一圈,而且也没有之前那样有光泽,有灵性。
隋戈没有理会这支三元易经草的变化,将注意力全都放在药罐里面,他将药罐放入掌中,轻轻地旋转、晃动着,等到三元易经草的浆液和其它药粉完全融为一体。
大约过了一刻钟,隋戈停止了旋转药罐,略带紧张和激动地揭开了药罐盖子。
药罐当中的灵草浆液已经凝固,罐子底部,出现一团黑乎乎的药膏。
虽然颜色很丑,但是开罐的时候,却是异香扑鼻,当真有种神仙灵药的感觉。
隋戈可不想等着药力消散,从药罐里面扣出药膏,“啪~”地一声抹在了老地主的瘸腿上面。
“格格~”
片刻之后,老地主的右腿里面传来一阵奇怪的声响,好似骨头生长的声音。
随之而来的,还有钻心的疼痛。
老地主疼得一声惨叫,当场昏了过去!
第57章 福祸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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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山村的清晨,空气格外清新。
山山水水,一景一物,都显得宁静而祥和。
隋家宅院中,隋戈一夜未眠,守在老地主床前。
昨晚给老地主瘸腿抹上灵药之后,老地主就被直接痛昏了过去,当时着实将隋戈吓了一跳,还以为这灵药出了问题,害死了老地主。
幸好,很快隋戈就探明了原因:老地主只是被痛昏了过去,却并无大碍。灵药的药效也是完全没有问题,只是因为涂抹的剂量有点大,灵药药性过猛,造成老地主瘸腿里面的腿骨生长太迅猛,因而产生了巨大的痛楚,才直接将老地主给痛昏了过去。
归根结底,灵药绝对没有问题,而是隋戈低估了灵药的威力,加大了剂量,这才造成了老地主的悲剧。
可怜的老地主,居然成了孙子试验灵药的小白鼠。
培元膏虽然有生残补缺的灵效,但是隋戈却忘记了为老地主镇痛,的确是失策。毕竟,要让老地主先天柔软的腿骨长结实,这个过程肯定会带来巨大的、让人无法忍受的痛楚。
弄清楚原因之后,隋戈赶紧用乙木神针的针法为老地主止疼,然后让他昏睡了过去。
随后,隋戈一夜没合眼地守在老地主床前,以防不测。灵药虽然是完全按照神农仙草诀上的灵药方配制出来的,但是毕竟还没有测试过药效。本来隋戈以为万无一失,谁知道居然直接就把老地主给痛昏迷过去,这让隋戈不禁担心起来。
隋戈虽然很想治愈老地主的瘸腿,但是他也害怕因此而害了老地主。
老地主虽然不是隋戈的亲爷爷,但是在隋戈的心里,老地主比亲爷爷还亲,也是隋戈在世上唯一的亲人。若是老地主因此而遭遇不测,隋戈心里面恐怕永远都不能原谅自己。
隋戈一夜没合眼,牛小花也是一夜未睡。
牛小花是被老地主的那一声惨叫给惊扰的,随后她就陪着隋戈在这里守了一夜,时而给隋戈送点水,时而陪他说几句话,宽慰隋戈几句,俨然像是一个温顺的小妻子。
“痛!真他妈……痛!”
这时候,躺在床上的老地主终于醒了过来。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叫痛。
随后,老地主看了看隋戈和牛小花,说道:“着急什么,这把老骨头还硬朗着呢,没那么容易归西。”
“现在不痛了?”隋戈向老地主问道。
“不痛了。”老地主点了点头。
隋戈松了一口气,上前拔掉了老地主腿上的松针。
“试试。”隋戈向老地主说道。
“好。”老地主从床上坐了起来,然后满怀激动地将双腿放在了地上。
老地主试着用右腿点了点地面,然后将脚掌全部踏在了地上,将整个身体的重量都移往腿上。
如果在以前,老地主的右腿,根本就无法承重,但是今天,他居然站了起来!
第一次没有用拐杖,就凭自己的一双腿站了起来!
“我的腿……”
“我的腿——好了?”
老地主老泪纵横,神情激动不已。
从出生就一直困扰着老地主的先天恶疾,曾经因此而被家人遗弃,沦为乞丐,如今,居然被治好了。
更重要的是,是被他的孙子治好的。
老地主很清楚地知道,隋戈一直都在想办法治愈他的恶疾,如今终于得偿所愿,也算是了却了一桩心病,让隋戈以这样的方式尽了孝心。
“试着走动一下。”隋戈微笑着说道,眼眶却已经湿润。
十几年养育之恩,他终于能够回报一点给爷爷了。
老地主伸手抹去脸上的泪水,哈哈一笑,抬起右腿迈了出去。
一步!两步!……十步……五十步……
老地主从床头走到了房间门前,然后又从房门走到了院子里。
尽管他的步履很生硬,但是却走得很稳、很开心。
院子里面,不时传来老地主爽朗的笑声。
“你怎么哭了?”隋戈看见旁边的牛小花不停地拭泪。
“就是想哭。”牛小花说道,梨花带雨的模样,越发惹人怜惜。
老地主在院子当中整整走了一个小时,直到全身都被汗水打湿,他才停了下来,然后一屁股坐在院子当中的石凳上,说道:“痛快!我隋半边走了大半辈子的路,从来没有今天走得这么痛快!衰仔,你真是了不起!你比爷爷强多了!”
“没有爷爷,就没有我。”隋戈答道,这是他的心声。
“别说这些了。”老地主豪气地说道,“今天要好好庆祝一下。小花,中午你多弄几个菜,我们一家人好好庆祝一下!老天爷总算待我不薄,入土之前,还能给我一双好腿。就算下辈子转世,看来都不会做瘸子了,哈哈!”
隋戈知道,老地主是在用这种方式发泄心头的郁闷和不满。毕竟,老地主是因为腿瘸才被家人遗弃的,这些年来,尽管他没有怨天尤人,但心里面却是憋了一口气。他恨家人的凉薄,也恨老天的不公。
午饭的时候,老地主醉得一塌糊涂,他说了很多话,骂了很多人。
这一辈子的憋屈,似乎都被他给发泄出来了。
饭后,隋戈给老地主熬了一碗醒酒汤,没过多久,老地主便清醒了过来。
发泄了一通之后,老地主恢复了平常逍遥自在的老光棍风采,向隋戈说道:“衰仔。你说得对,以后我再去祸害哪里的寡妇,都不用怕被人家放狗咬了,嘿~”
“那好啊,我还等着你给我领个年轻婆婆回来呢。”隋戈笑道。
“那可不行。我隋半边的家产,可只留给我孙子!”老地主吝啬地说道。
“没关系。爷爷你已经把最重要的资产留给了我。你想想看,我连你的瘸腿都能够治好,日后想要赚多少钱,都是没有问题的。”隋戈笑道,他有灵草、灵药在手,何愁赚钱。
“没错,你能配出这样的仙药,多少钱都能赚——不对!”老地主话刚说了一半,忽地摇头。
“怎么不对?”隋戈疑惑道。
“仙药,可是上界神仙掌管着,我们偶然得点好处,已经是莫大的机缘了。如果想要用仙药来赚钱的话,这恐怕就是泄露天机啊。”老地主的迷信思想又开始作祟,“天机不可泄露,灵药更不可轻易示人啊。我总感觉,这灵药问世,那就是福祸相依,你以后使用,一定要慎之又慎!”
隋戈虽然不赞同老地主的迷信思想,但是“灵药不可轻易示人”这话,倒是让隋戈心生警惕。老地主说得没错,小心使得万年船,一旦让人知道他隋戈身怀灵药,恐怕未必是什么好事情。
除非,他有足够的武力来保护灵药和自己的安全。
“看来,回去之后,就得抓紧时间提升修为了。”隋戈在心头暗想道。如今灵草已经种植出来,要踏入练气期,也就容易多了。
“你什么时候回学校去?”老地主问道。
“晚上乘火车回去。”隋戈说道。
“嗯,那把小花叫来。”老地主说道。
隋戈不知道老地主要干嘛,只得将牛小花叫了过来。
老地主看着两人,神情之中满是感慨,“衰仔,小花,你们两人的事情,是爷爷应承下来的。这事儿我没有征求衰仔的同意,而且小花年纪也还小,所以你们的事情,爷爷也不勉强,就顺其自然吧。”
隋戈和牛小花点了点头。
“小花要上学,爷爷过一阵就跟你去联系,一定能让你进学校念书的。”
“另外,衰仔。我丑话先说在前面,就算我哪天走了,你也不能欺负小花,她是一个好姑娘,你如果不能娶她,也要把她当亲妹妹看待!更不许别人欺负她!”
“爷爷,你放心,小花入了我们隋家的门,那就是我的家人!”隋戈应承道。
“嗯,这样我就放心了。”老地主说道,“另外,我腿好了的事情,你们两人暂时不要宣扬出去。”
“为什么?”隋戈和牛小花都不解地看着老地主。
“一夜之间,我瘸了几十年的腿忽然好了。你说,别人会怎么想?”老地主提醒隋戈道,“别的不说,就我这秘制的狗皮膏药,惦记的人都不知道有多少呢。每一次我去赶集,求着跪着要拜我为师的人,都能从排成长队。这些人,你以为他们是冲着什么来的。”
隋戈明白了老地主的想法,又道:“但你打算怎么办?总不能腿好了还要装瘸吧?”
“所以,我到时候打算做一场戏。”老地主说道,“等哪天下雨,我就出去溜达一圈,然后装着从山上摔了下来,在床上躺几天,然后我急病乱投医,随便找几个医生一阵乱治,当然我不吃他们的药。然后,慢慢地,我因祸得福,腿也就渐渐好了。”
第40节
“嗯。这个主意挺好,不过可以稍加改动。”隋戈说道,“应该这样,等哪天下雨,你出去溜达,然后碰巧看到王寡妇在家洗澡,你去爬墙,结果失手摔了下来,又被狗追咬……”
“你这个不孝子孙,敢取笑你爷爷,我打死你——”
“小花,你照顾好爷爷,我先走了,还得去赶火车呢!”
第58章 膏药,不姓隋了
花!花!各位,别再做“惜花公子”,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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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戈连夜赶回了东江市。
尽管来到东江市不久,但是这个城市却让隋戈有了一种熟悉的感觉。
回到寝室的时候,不过七点二十左右,寝室里面的三个家伙,正在蒙头大睡。
时间,果然是改变一切的良药。
刚入校的那会儿,江涛、柳小童因为专业太差的原因,险些就寻死觅活了。随后又赌咒发誓地要搞什么双学位、考研究生,谁知道入学才多久,玩游戏、泡妞、睡懒觉就成了校园生活的主题,刚入学时的那份雄心壮志早已经被腐蚀一空了。
不过,这就是大学最真实的一面。
江涛、柳小童和高峰,也只是随波逐流而已。
“柳小童,你不背英语单词了?”隋戈冲着柳小童说道。
“英语,都他妈的扯蛋!”柳小童翻了一个身,又睡了过去。
“江涛,你不是要修双学位吗?”隋戈又骚扰江涛道。
“双什么学位……我现在就想双飞。”江涛的回答更绝,看来这小子是彻底堕落了。
至于高峰,隋戈就不用去骚扰了,反正这小子的生活就是泡妞加打魔兽。
不过,高峰却主动骚扰了隋戈,他伸出头向隋戈说道:“对了隋戈,昨天下午的时候,有个叫李鸣意的医生来找过你,因为你不在,他就留了一个电话给你。嗯,他还说,有惊喜等着你呢。你说,一个男人,能给你什么惊喜,他不会是喜欢你了吧……哈~”
“惊喜?”
隋戈不禁诧异,片刻之后,他才想起李鸣意这个人。至于惊喜,隋戈实在不认为,李鸣意这种小角色能够给自己带来什么惊喜。如果不是高峰这会儿提起,他几乎都忘记了这么个人。
反而,隋戈有些好奇,高峰这家伙怎么会醒得这么早。
“因为我刚睡。”高峰打了一个呵欠,他昨晚居然玩了打了一个通宵的魔兽。
“这三个家伙,看来是废掉了。”隋戈在心头暗叹一声。
都说大学是知识的摇篮,是通向理想的阶梯,是塑造灵魂的殿堂。但是,对于大部分人来说,神州的大学,一潭死水,墨守陈规,毫无生机,不知不觉当中,大学就成了埋葬青春的坟墓。
隋戈在火车上虽然没有睡好,但是因为本身修为的缘故,倒是不觉得困倦。
这时候横竖没什么事,于是隋戈拨通了李鸣意的电话。
李鸣意这会儿正躺在女友的被窝里面,昨夜梅开二度,累得他腰酸背痛,要不是提前含了一粒蓝色小药丸在口中,只怕早就摊在床上了。
听家手机铃声响起,李鸣意赶紧按下了接听键,他担心要是吵醒了床上这个**人,让他再来个梅开三度的话,他今天恐怕就不能下床了。
“你是谁?”李鸣意有些不爽被人打扰了清梦。
“我是隋戈,听说你昨天来找过我——要给我惊喜?”
李鸣意听见是隋戈给他打的电话,脸上顿时浮现出得意的阴笑,起身爬下床,走到了窗户边上,说道:“没错,隋戈同学,我有大大的惊喜给你呢。”
“请说。”
“你家秘制的狗皮膏药,还没有申请过专利吧?”李鸣意得意洋洋地问道。
“嗯。”
“所以,我做了一件善事,替你们申请了专利权。”李鸣意越发得意,忍不住笑出了声,“不过,申请专利之后的狗皮膏药,它可不姓隋了。这就是我给你的惊喜,懂了吗?”
“嗯,明白一点。”
“你现在是不是很恼火,是不是很懊恼?是不是很恨我?”李鸣意笑道,“隋戈,你就是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小子而已,不入流的江湖郎中,跟我斗,你差太远了!”
“这么说,你已经配制出了同样的狗皮膏药?”
“当然。别忘了,我花了一千块从你手中购买了两张狗皮膏药呢。”李鸣意说道,“你一定以为卖我高价很开心吧?可惜你绝对想不到,我将你的狗皮膏药送给了制药厂的一个朋友,他已经成功地破解了你的膏药药方,而且制成了同样的膏药出来。不仅如此,我们的专利权很快就会批下来。到那时候,你知道意味着什么吗?”
“我脑子笨,麻烦你说清楚一点。”
“等到专利权批下来,狗皮膏药就不姓隋了,我们叫它‘帝玉膏’。以后,你们家如果再卖同样的狗皮膏药,你就是侵权,我们有权利起诉追究你们的责任。”李鸣意狞笑道,“如果你们想继续卖狗皮膏药也行,但是必须付给我们专利费。”
“嗯。我清楚了。”
“你是不是觉得胸口很痛?是不是觉得怒火攻心?是不是……一切都晚了,自从你试着挑衅我的尊严的时候,你就注定了今天的悲剧!没用了,你就是跪在我面前给我舔鞋都没用,我就是要踩得你永世不得翻身!说起来我还应该感谢你,如果没有你的话,我哪有这么好的发财机会……我日!这个小王八蛋,什么时候挂了我的电话!操!”
李鸣意将电话摔到了床上。
“鸣意——你要**吗?快来啊?”床上的女人**了一声,似乎她对“操”这个字很敏感。
李鸣意将手掌放在内裤里面搓了几下,那地方却跟软面条似的,根本没什么反应。
关键时刻,它总是这么掉链子。
“不争气的东西!”李鸣意在心头暗骂一声,然后冲着床上的女人说道,“亲爱的莉,我们很快就会发财了,而且是发大财!”
对于女人,如果不能填补她们的身体的欲望,就只能填补她们对金钱的欲望。
果然,床上的女人不再骚叫了,向李鸣意说道:“亲爱的,说的都是真的?”
“放心吧,错不了。”李鸣意得意地说道,“我跟一个朋友合作研发了一种新药,已经处于试用阶段了,而且专利权很快就会批下来了。到时候,那就是财源滚滚来啊!”
“新药……真的?”女人惊喜道,她很清楚当今医药行业的暴利,“那以后的话,我就不用去医院做护士了?你也知道,住院病房那些病人,又脏又臭,我可不想再伺候他们了……”
“那以后,你就做我的专用护士,天天在床上给我听诊、打针,行不行啊?”李鸣意淫笑道。
“我们的新房装好没,我想跟你结婚了。”女人又道。
“快装好了。”李鸣意说道,“别担心房子了,用不了多久,我让你住别墅,海景的。”
“海景别墅?”
听见海景别墅,女人的两种欲望一起上来了,猫叫道,“鸣意,我湿了……”
“那就晾干吧。”
李鸣意赶紧起身说道,“我马上要出去一趟,药厂老板还要跟我谈生意呢。”
“讨厌,以后你就陪他睡去吧!”女人欲求不满,忍不住埋怨道。
正巧,这时候李鸣意的手机又响了。
“瞧瞧,人家都在催了。”李鸣意借机开溜,一边穿衣服,一边往房间外面走去。要是再被这女人给缠上的话,他恐怕会被榨得精尽人亡的。
“喂……什么!”
本来李鸣意想借电话开溜,但是接了电话之后,他却脸色大变,火速拉门而出。
第59章 练气
道不可轻传,灵药不能轻易示人。
隋戈没想到刚回东江市,就遭遇了一个小小的“教训”。
人常说“不怕被贼偷,就怕贼惦记”。
别说灵药,就是一剂狗皮膏药,居然都有不少的人惦记着呢。
不同的是,乡下的那些人,总想着拜老地主为师来取得膏药的配方,而城里面的人,更加直接一点,直接对膏药上的药物成分进行分析,直接“破译”膏药的配方。
李鸣意医生,大概还以为他很“生动”地给隋戈同学上了一课呢。
但是,隋戈同学的“课”,可不是那么好上。
狗皮膏药的方子,也不是那么容易被破解的。
要真的那么容易被破解,老地主的膏药,还能够名满全县,纵横数十年?
要知道,民间医生当中,也有卧虎藏龙之辈。
有的老中医,一辈子都跟药材打交道,但凡是中药制品,放在鼻尖一闻,对其中的药物成分就能猜个**不离十了,如果再试一试,尝一尝的话,那基本上也对药物的配方也就了然于胸了。
但是,到目前为止,整个黄平县,却没有人制出能够跟隋家狗皮膏药媲美的膏药出来。
所以,隋戈没听完李鸣意讲什么就挂掉了电话。
隋戈知道李鸣意有先进的仪器、经验丰富的药剂师配合,但这些都没用。李鸣意的确能够得到狗皮膏药的“药方”,但是,无论多么先进的仪器,也分析不出辰时和戊时从同一口井中取出的水有什么差别,再经验丰富的药剂师,恐怕也分辨不出黑狗皮和花狗皮究竟有什么本质区别。
李鸣意以为破解了一个“药方”,就能够复制隋家的狗皮膏药,那实在太自以为是了。
不过,这件事情倒是给隋戈提了一个醒,以后在使用灵药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否则一旦被别有用心的人盯上,恐怕会引起无穷祸患。
幸好,区区一个李鸣意,隋戈根本就不放在心上,抛开这事不理之后,隋戈去了温室棚。
自从在许衡山的帮助之下弄到这个温室棚之后,这里就俨然成了隋戈的私人领地,除了他之外,没有人知道这个温室棚里面究竟种植了什么东西,也没有别的人进入过这里。
只怕谁也不会想到,在破旧的农学院植物培育基地的一个温室棚中,竟然种植着价值数千万的老山参,更有一批价值无法估量的三元易经草。
打开温室棚的锁之后,小银虫听见动静,嗖地从灵田当中弹射而出,落在了隋戈的手背上。
灵兽,尤其是拥有洪荒血脉的灵兽,寿命都是极其悠长的,比如小银虫,其寿命至少有几万年。但是,灵兽要提升修为等级,却比人类困难了许多。只是,小银虫因为有享用不尽的老山参和三元易经草,因此修为突飞猛进,早已经突破了二级灵兽,就算是练气期的修行者,也休想能够收服它。
不过,小银虫这个吃货,显然很清楚一个道理:它只有跟着隋戈,才能有享用不尽的灵草。
正因为如此,小银虫现在可是死心塌地跟着隋戈同学混了。
就算是隋戈拿扫帚撵它,恐怕都是撵不走的。
隋戈用指头拨了拨手背上的小银虫,然后在灵田四周巡视了一圈,因为有灵雨、灵田的滋养,里面的老山参药力和灵性进一步提升着,如今差不多能够比得上两三百年气候的老山参了。至于那些有些像萝卜,又像是大号红色人参的三元易经草,它们的中心处都长出了一根花茎,上面开出一串串的小花朵,五颜六色,触目所见,一片姹紫嫣红。
不过,隋戈知道,这些花朵永远都不会结出种子的,它们的存在,只是为了吸纳更多的灵气,有利于它们修行,对于结成种子这种耗费元气的事情,它们是不会干的。所以,灵草的种子,可是很难寻获的。
另外,这些萝卜的花朵和根部,都释放出一种奇特的香味。
一闻之下,只觉得全身飘飘然,漫步于云端之中,精神异常地放松,然后有些倦怠,想要昏睡过去。
这些香味,闻了之后却没什么好处,只不过是这些灵草用来迷惑人类,避免受到伤害的手段罢了。若是心志不坚的人,闻了这香味,很容易幻觉丛生,然后昏昏沉沉,如同死人一般。
所以说,但凡灵草这东西,可不是那么容易吃上的。
灵田目下的状况,隋戈还是比较满意,向小银虫说道:“唔,还算不错。给我继续看守灵田,改善灵壤,以后好处更多。”
第41节
小银虫听懂了隋戈的话,连连点头。
隋戈屈指一弹,将小银虫弹落在灵田当中,这家伙立即钻入了灵田里面,快速穿梭起来,发出一阵阵银质风铃的悦耳声响。
“好了,是时候开始练气了。”
隋戈走到灵田当中,精心挑选了一株蕴含草木元气最多的萝卜,完全不为这些萝卜释放出来的香味所惑,一运劲,将那株萝卜从灵田中拔了出来。
随后,隋戈提着萝卜坐到了一块大的玉石原石上面,将那萝卜横放在面前。
这株萝卜蕴藏的元气,远远超越了当初那株狗尾草,算是真正的下品灵草了。所以,隋戈可不敢像小银虫那样,将这株萝卜整个儿吞下去。要不然,最大的可能,就是落个经脉爆裂下场。
坐定之后,隋戈取出几枚九叶悬针松,分别刺入萝卜分叉的根部上。
片刻之后,几缕白色的元气从萝卜的叶片上缓缓吐了出来,源源不绝。
隋戈闭上眼睛,按照神农仙草诀中的练气吐纳之法,将几缕元气吸入腹中,然后蓄积起来。当腹中的草木元气蓄积到一定程度之后,隋戈便开始试着催动这些元气。
最初,催动这些元气运行的时候并不顺利,因为这些元气毕竟是从外界掠夺而来的,但神农仙草诀入草木而得道,对草木元气的掌控,实在是强于任何功法,过了一阵之后,隋戈终于完全掌控这些元气,催动这些元气进入周身经脉当中。
外练筋皮骨,内练一口气。
练气,练就的是真气。真气,存储于人体丹田当中,游走在经脉之内。
但凡人出生之后,经脉受后天污秽所影响,就开始闭塞。普通人到了八岁之后,经脉几乎都完全闭塞,所以,修炼内家真气,往往都是从小就开始了。不过,也有许多人借助灵丹妙药或者高手来打通经脉,这样便不受年龄之限制。
神农仙草诀,以灵草配合练气,便不受年龄之限。
精纯的草木元气进入隋戈经脉当中,如同水流一般,不断冲击经脉中淤积的后天杂质,然后再融入到经脉壁中——这便是灵草固本培元、疏通经脉的过程。
当体内的草木元气被吸收殆尽之后,隋戈便用呼吸吐纳之法,从外界吸入更多的灵气,一直到经脉中的污秽全部被冲刷掉,手足经脉贯通,形成了一个周而复始、如环无端的循环。
这时候,隋戈才停止了从外界吸收草木元气,忽地睁开了眼睛,口中吐出一口血污。
他终于打通了一部分经脉,成功踏入了练气期!
之前努力了多日都无法突破的练气期,想不到现在只用了一两个小时,就已经初窥门径,踏入了练气初期的门槛。神农仙草诀入草木而得道的修行法门,其神妙可见一斑。
从练体期到练气期就是一个门槛,一个瓶颈,对于许多习武者来说,要跨越这道瓶颈,没有三五年的磨炼和领悟,绝对难以突破,更有许多人,穷其一生也休想跨入这道门槛。
正因为如此,才有“外家拳易练,内家拳难入”的说法。
玉石上面的这株萝卜,根部已经缩小了一半,叶片无精打采,看起来已经是“奄奄一息”。
不过,隋戈却知道这灵草只是在“装死”而已,于是拔掉了九叶悬针松,将其重新栽种在灵田当中。
用不了几天,这株萝卜就会恢复元气的。
尽管隋戈已经踏入练气初期,脸上虽然高兴,却没有自得之色。因为练气初期打通的一部分经脉称之为十二正经,这十二条经脉起于手足,连通肺腑,所以气血最旺,也是最容易打通的经脉。而练气中期需要打通的十二别经,便不会那么容易了。而练气后期的奇经八脉,更是难上加难。
总之,无论是习武之人还是修道之人,想要更进一步,其中的难度都不亚于愚公移山、精卫填海。
即便是有神农仙草诀,隋戈日后的修行,也同样会遭遇瓶颈的。
离开温室棚之后,隋戈返回了寝室。
让他没有预想到的是,李鸣意居然在寝室里面等他。这时候,寝室里面就自有高峰一人,正在疯狂地砍杀着魔兽,似乎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李鸣意的存在。
隋戈大惑不解,心想这厮难道还要到寝室里面给自己惊喜?
第60章 报应不爽
李鸣意正局促不安地在寝室里面踱着步子,看到隋戈走进寝室,脸上露出一种难以形容的古怪表情,声音干涩地向隋戈说道:“隋戈同学……您大人有大量,原谅我之前说的那些屁话吧。”
“哦……这不是李医生吗?”
隋戈看了李鸣意一眼,本想挖苦他两句的,但是觉得很是没趣,于是又加了一句,“好吧,我原谅你了,你可以回去了。”
李鸣意一脸愕然地看着隋戈,大概他没有想到隋戈会这么容易就原谅他吧。于是,李鸣意又问了一句,“你……您真的原谅我了?”
“是啊,我这人不喜欢记仇,你回去吧。”隋戈看也不看李鸣意一眼。
对于李鸣意这样的人,隋戈是不屑于收拾他的。
“不是……您虽然原谅我了,但我还有事情要求你。”李鸣意说道,神情很是尴尬。
“咦……这不是那位李医生吗?你什么时候来的?”高峰这厮似乎现在才留意到寝室里面多了一个人,“你上次不是说要给隋戈一个惊喜吗?究竟是什么惊喜呢?”
“惊喜……哪有什么惊喜。”李鸣意越发尴尬,然后硬着头皮向隋戈说道,“隋戈同学,我妈病了——”
“你妈病了?跟我什么关系?赶紧送医院啊,而且你又是医生。”隋戈觉得李鸣意今天真是有些莫名其妙,似乎脑子都有问题了。
“不是,我妈贴了你的狗皮膏药……不,是贴了我制作的狗皮膏药,她的两条腿都瘸了。”李鸣意神情黯然道,“都是我的错,要不是我财迷心窍,居心不良,也不会遭此报应……隋戈同学,您大人有大量,请您务必看看我妈的腿,要是您能治好她的腿,再高的诊金我都付。”
“什么?你制的膏药把你妈的腿给弄瘸了?”隋戈诧异道,真不知道李鸣意这厮制出来的膏药究竟是什么东西,居然能将好人的腿都给贴称瘸子。
随后,隋戈又道:“古话说,‘亲有疾,药先尝’,真没想到,你这家伙居然拿你母亲来试药,你的孝心让狗给啃了?”
李鸣意一脸愧疚之色,说道:“只是膏药而已,我哪里知道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何况,我以为已经破解了药方——”
“你以为自己破解了药方?”隋戈淡淡一笑,“可惜,你的想法太天真了。忘记告诉你了,破解我们家狗皮膏药的人可不少呢,不过山寨出来的膏药能够将人的腿治瘸的,恐怕你还是头一个呢。”
李鸣意被隋戈这话讽刺得老脸发红,想起早上的时候,他还在电话中跟隋戈耀武扬威,此时更加觉得羞愧难当,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但是,就算这地板上真有一个缝,李鸣意也不可能钻进去,因为他老母的一双腿是瘸是好,全都掌控在隋戈同学的一念之间。
李鸣意其实并不想来求隋戈的,但是他老娘被送进医院之后,医院的专家们都表示无能为力,并且建议其高位截肢。如此一来的话,李鸣意的老娘恐怕就只能一辈子在轮椅上渡过了。
一剂膏药将风湿治成了高位截肢,李鸣意觉得实在是愧对自家老娘。
噗通!
伴随着一声清脆的响声,李鸣意跪在了隋戈面前。
是的,他跪了。
跪得很清脆,很响亮,把正在玩游戏的高峰都惊了一跳,鼠标一抖,险些被魔兽给干死了。
“隋先生,我知道我自己是畜生,是禽兽王八蛋,猪狗不如,狼心狗肺,但是我妈她老人家是无辜的,我哪里知道,贴了两张膏药,居然会将她的双腿给贴瘸了呢。隋先生,您如果心里不舒服的话,你就扇我几耳光,踢我几脚都行,但是请您一定要救救我妈……”
“起来吧。”隋戈向李鸣意说道。
男儿漆下有黄金,一个男人能够为了自己的母亲下跪,也算是还有一点人性,也算是良心未泯。
隋戈从小无父无母,但因为老地主的缘故,却是一个有孝心的人,看到李鸣意为了自己的母亲给自己下跪,倒是没办法无动于衷了。
“隋先生,你答应救我母亲了?”李鸣意大喜道。
“尽力而为。”隋戈说道,“你也不要高兴太早,第一,我要看过情况,才知道能不能救你母亲;第二,鉴于你之前的行为,我是不会白白出手的。”
“隋先生您放心,什么条件我都答应!”李鸣意一口应承道。
“那好,我们走吧。”隋戈说道。
医者仁心,事不宜迟,所以隋戈也没有多等,跟着李鸣意乘车直奔医院。
二十几分钟之后,隋戈跟着李鸣意到了三医院的骨科病房。
病房当中,除了李鸣意的母亲之外,还有一个中年西医。
此人是三医院的骨科副主任医师,名叫陶承德,仗着副主任的头衔,总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荒唐!”
陶承德听了李鸣意的想法之后,训斥道,“李鸣意啊李鸣意,你好歹也是一个医学硕士生,堂堂的医师,居然将这种江湖郎中请入了我们医院,这是什么?这简直就是荒唐之极,贻笑大方!作为一个职业医师,你这种行为简直给我们医院同仁丢脸!”
“陶主任,隋先生是我请来的,就算他是江湖郎中,现在我也希望他来为我母亲治病。”李鸣意压着心头的怒气说道。如果不是顾忌陶承德的身份,只怕李鸣意现在就要发飙了。为了将隋戈请来这里,他李鸣意又是低头又是下跪的,怎么也不能让陶承德给气走啊。
但是陶承德是什么人,在他的眼中,李鸣意只是一个小医师而已,跟他这位副主任相距甚远,所以他毫不客气地说道:“李鸣意,我看在单位同事的份上,才亲自为你母亲诊断,你不知道感恩就算了,居然还敢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你难道不想在三医院混了吗!”
“麻痹的!陶承德,你亲自给我妈诊断,结果就是要让她老人家高位截肢,我感恩,我感你祖宗十八代的恩!”李鸣意心头的怒火终于爆发了。
彻底爆发了!
原本,李鸣意也不是这种轻易就会发怒的人,但是之前给隋戈低头、下跪,李鸣意心头始终觉得有些憋屈,而陶承德的这些话,却像是一根导火索,彻底引爆了李鸣意心头的怒火。
陶承德不由得一愣,很显然,他没有想到李鸣意居然敢跟他叫板。一般情况下,这时候的李鸣意,应该摆出一副虚心受教的晚辈态度,并且应该稍微说几句感谢的奉承话才对,虽知道这个李鸣意今天居然吃了豹子胆,敢跟他正面卯上。
“你……李鸣意,你这是什么素质!你哪里还有一点人民医生的修养!你不配留在这里当医生!”
“够了——”
李鸣意冷冷道,“陶承德,我现在以病人家属的身份请你出去!至于我有没有素质,配不配做医生,那也不是你说了算,你算什么东西,你以为自己是院长?好了,你请离开!”
“好!李鸣意,你给我等着!”
陶承德气得脸色铁青,哐当一声摔门而去。
“阿鸣,这……这是怎么回事?我怎么要截肢?”
这时候,病床上的李母才反应过来,“高位截肢”四个字,将她吓得着实不轻呢。
“妈,你放心好了,什么事没有。”李鸣意善意地继续说着谎言,“这位隋先生,是我专门为你请来的中医高人,他一定有办法治好你的病。刚才陶承德说的那些话,你就当他是放屁好了。”
“阿鸣,你就不用骗我了。唉,真是没想到,我连孙子都没抱上,这就要坐轮椅了……”
说着,李母就在床上垂起泪来,然后向隋戈说道,“小先生,你是中医?”
“中医世家。”隋戈说道。
“还是中医好啊。”李母说道,“早些年,我就叫阿鸣去学中医,我说洋鬼子的东西靠不住,他恁是不听……对了,小先生,我这双腿究竟能不能治啊?”
“我看过之后才知道。”隋戈说道,坐下来查看李母的一双腿。
李鸣意那个药方,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居然让他母亲的一双腿完全失去了知觉,肌肉、神经都处于开始逐渐死亡,所以陶承德才下了“高位截肢”的诊断结果。
平心而论,李鸣意也知道陶承德的诊断结果中规中矩,但是事关自己的母亲,李鸣意自然不肯轻易放弃,况且他认为解铃还须系铃人,也许隋戈会有治疗自己母亲的办法。
隋戈查看了一番之后,向李鸣意说道:“邪毒侵体,与她双腿中本来的寒毒互为作用,导致双腿经脉完全闭塞——能治。”
听见“能治”的时候,李鸣意明显松了一口气,正要说两句恭维的话,却听见隋戈又道:“不过,因为你之前让我心情很不爽,所以诊金不能低。”
“只要你能治好我母亲的病,多少诊金我都付!”李鸣意连忙表态。
“你一个月工资多少?”隋戈忽地问了一句。
李鸣意不知道隋戈是什么意思,却不敢撒谎,说道:“连同奖金在内,一个月六千多一点。”
同时,李鸣意心头暗想:“难道他要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诊金不成?”
隋戈想了想,说道:“一月六千,一年七万,十年就是七十万。你母亲养育你二十年,现在,你就用十年工资来回报她的养育之恩吧。”
“你要七十万?”李鸣意骇然道。他虽然表态多少诊金都付,但是却没有想到隋戈同学的胃口竟然这么大,大得这么的离谱。
“谁他妈说医院的西医心黑、胃口大,这个中医小子才是真的心黑,黑得都他妈发紫了!”
第42节
李鸣意在心头骂道,这一刻他简直就要崩溃了。
第61章 一记耳光四十万
“隋先生,我……我没有七十万。”
李鸣意低声下气道,“只是,不知道能不能分期付款呢?”
“分期付款?”
隋戈哑然失笑,“李医生,你们医院给人看病,也可以让病人分期付款吗?我怎么听说,只要没钱,就让人停药、出院呢?”
李鸣意老脸一红,说道:“隋先生,但是……我真的没办法筹到这么多钱。”
“你在翠花街还有一套新房。”隋戈并不介意敲打李鸣意一下,“以现在的市价,它至少值一百二十万,尽管你只是付了半款,但抵押之后,弄个五六十万还是没问题的。”
“翠花街的房子……你怎么知道?”李鸣意像是看怪物一样盯着隋戈。
“我有自己的消息渠道。”隋戈说道。
“那是……我的婚房。”李鸣意痛苦地说道,如果失去了这套房子,他知道后果是什么。没有了房子,结婚的事情,那是想都别想了。
“嗯,我知道。”隋戈说道,“所以,你现在只需要做一个简单的选择题。要么,让你母亲坐轮椅,你抱着老婆在婚房里面温存;要么,你母亲痊愈,你打十年光棍。你现在是不是很恼火,是不是很懊恼?是不是很恨我?”
恼火、懊恼、怨恨……这些词语,李鸣意早上的时候曾经对隋戈说过。谁知道,报应不爽,报应来得太快,很快就降临在李鸣意的头上了。
没错,李鸣意现在,的确是懊恼得要死。他这次不是偷鸡不着蚀把米,而是偷鸡不着把老本都要全赔出去。七十万、婚房,转眼之间,便要沦为别人的囊中之物。
“怎么,很难选择?”
隋戈淡淡地说道,“你母亲的病情还能支撑几天才会恶化,这样好了,我给你三天时间来考虑、筹钱吧。”
说完,隋戈便准备往病房外面走去。
“隋先生,请等等——”
李鸣意这时候做了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我马上去找人抵押房子!”
“我不准!”
这时候,病房门口忽地响起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她怒气冲冲地跑了进来,指着李鸣意的鼻子骂道,“李鸣意,你这个畜牲、王八蛋!早上你还在床上跟我卿卿我我,一转眼你就敢动抵押我的婚房了,你……你他妈不是人!”
“徐莉——”
李鸣意冲着这个泼辣的小护士说道,“已经没有商量的余地了,我已经做出了决定。如果不抵押房子的话,我妈这双腿就完了!”
“完了又怎样!她没了腿,还能坐轮椅,你要是没了房子,你就只能做一辈子光棍,你就要断子绝孙了!”破烂护士咆哮道。
“我的房子,我想怎么处理,跟你没什么关系。”李鸣意狠下心肠说道,“你现在还不是我的妻子,没有权利干涉我的做法。”
“好!李鸣意你这个王八蛋,我算是瞎了眼睛了,才会跟上你这种人。结婚,结你妈个头,你跟你老妈你去接好了!王八蛋,你去死吧——”
泼辣护士随手抓起桌上的一个花瓶,狠狠地往李鸣意砸了过去。
砰!
花瓶在李鸣意额头上碎裂,带起了点点殷红。
泼辣护士却是看也不看李鸣意一眼,怒冲冲地跑出了病房。
李鸣意撕下一块纱布,按住了额头上的伤口,向隋戈说道:“隋先生,你放心,我这就去筹钱。”
“阿鸣,你等等。”
这时候,李母大声叫住了李鸣意,然后将目光投向隋戈,“小先生,你的年纪虽然不大,但是阿鸣请你来这里给我治病,显然是医术高强。中医是个讲究传统的行当,更讲究德才兼备,医术越高的人,医德往往也很高。但是,小先生似乎忘记了‘大医精诚’的古训的呢。如果世间医生都如你这样势利,纵然医术超群,也休想得到病人的尊敬。”
“阿鸣,房子不准抵押!你送这位小先生走吧,我不需要他为我治病。”李母又转向李鸣意道。
“妈——”李鸣意担心隋戈真个走了,赶忙劝说李母打消这个念头,又向隋戈表示他一定会筹钱的。
隋戈并没有立即离开的意思,而是向李母说道:“老太太,我看你也是一个明事理的人。那好,今天你就断一断我跟你儿子的这点恩怨吧。”
于是,隋戈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跟李母讲述了一遍。
听完之后,李母长长地叹息了一声,然后向李鸣意说道:“阿鸣,你过来。”
李鸣意不敢在这时候拂逆母亲的意思,只得走了过去,坐在了李母病床边的椅子上。
“跪下!”李母厉声道。
李鸣意吓了一跳,稍作犹豫之后,还是乖乖地跪在了母亲面前。
反正,今天李鸣意已经给隋戈下跪了,这时候也不在乎在隋戈面前下跪一次。
“靠近一点。”李母又道。
于是,李鸣意只好在地上又挪了挪。
啪!
就在这时候,躺在病床上的李母忽地狠狠甩了李鸣意一个耳光。
很清脆,很响亮的一记耳光。
好像李母用尽了全身力气甩出来的这一耳光,似乎她希望能够用这一记耳光将李鸣意打醒。
李鸣意被这一记耳光给打懵了,一时间愣在了那里。
“报应啊!这就是报应!”
李母捶胸长叹道,“阿鸣,你爸去得早,我一个人含辛茹苦养育你十几二十年,却没想到我是养而不教,居然让你变成这么一个自私、势利、没有德行的东西!我真是愧对你爸啊。这一耳光,希望能把你打醒。什么都别说了,赶紧去筹钱吧,这都是报应。况且,徐莉这个人,我以前什么都没说,但今天你也看清了她的面目,只是一个能同甘不能共苦的人。”
“妈,我知道了。”李鸣意点头起身,出了病房,找人抵押房子去了。
隋戈取出了几根九针悬叶松,开始准备为李母治腿。
以李母现在的情况,绝对不是两张膏药就能够贴好的,须得打通她双腿淤塞的经脉才行。如果是处于淬体期的隋戈,面对这样的情况恐怕还有些棘手,但是现在隋戈已经练就了几丝真气,用真气配合九叶悬针松打通经脉,应该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毕竟,隋戈经脉中的真气,可是草木元气吸收炼化而成,是最为纯净的木属性真气,拥有极强的治愈能力,如果不是因为刚刚踏入练气期的门径,隋戈只用自身真气,就能够打通李母的经脉。
尽管此事只是小菜一碟,但是本着对病人负责的态度,隋戈也没有掉以轻心,仔细、小心地替李母疏通着经脉。
李鸣意救母心切,只用了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就将房子抵押了出去,然后将七十万的现金支票拿到了隋戈面前。
当李鸣意将这张支票递给隋戈的时候,整只手不由自主地颤抖了起来。
李鸣意怎么都没有料到,这一次头脑发热,竟然付出了如此巨大的代价。
全部的财产,几乎都赔了上去,而且连老婆也没了。
一无所有。
李鸣意老妈的腿好了,可是他仔细一想,如果不是因为他的贪心,他老妈的这双腿,原本就不会有什么大事的。总之,一切都完了。
隋戈看见李鸣意痛心疾首的样子,说道:“这是何苦由来呢?对了,你的银行账户是多少?”
“银行账户?什么意思?”李鸣意不解道。
“回头我打四十万给你。”隋戈淡淡一笑,“把账号发到我手机上。”
“为什么?”李鸣意疑惑道。
“因为你妈刚才的那一记耳光。”隋戈说道。
刚才李母的那一记耳光,的确打得很舒坦,这让隋戈心情好了许多。他现在原本就不缺钱,向李鸣意索要诊金,也只是为了给他一个深刻教训而已。所以,他心情舒畅了,少收李鸣意四十万也没什么。
说完之后,隋戈在李鸣意诧异的目光中走出了病房。
“妈,我刚才没听错吧……他真的要退四十万给我?”李鸣意愕然道,显然他没想到隋戈竟然还能够将吃进去的钱再吐出来。换成他自己,只怕都没有这么好心的。况且,如果隋戈真的退还四十万给他的话,他再四处借点钱,指不定还能保住他的房子。
“你没听错。”李母说道。
“这么说,妈你刚才打我的那一记耳光,就值四十万?”
李鸣意说道,神情有些后悔,“早知道的话,妈你就该多扇我一耳光啊,指不定都不用花钱了。”
啪!
话刚说完,李母反手一耳光就扇在了李鸣意的脸上,“贪心不足!看来你真该多挨一耳光!”
李鸣意暗叹一声倒霉,不过他也知道母亲的话不无道理,这一次如果不是因为自己贪心,怎么会沦落到现在的地步。想了想之后,李鸣意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说道,“冯老板,我的股份不要了……那狗皮膏药的药方,我无福消受!”
第62章 阳顶天
“喂,隋戈。你是不是得病了啊?”
在寝室吃午饭的时候,江涛忍不住问了一句。
高峰和柳小童也一齐望着隋戈,似乎很赞同江涛的观点。
“你们才有病呢。”隋戈白了三人一眼。
“别这么说,哥三个是关心你的身体。”高峰说道,“你说,前段时间你的饭量,那是我们三个人加起来都赶不上,害得我们都以为你得了甲亢。再看看现在,你每天都吃的啥?萝卜丝、萝卜条、萝卜皮,你连萝卜叶子都吃,你是不是要变成兔子了!”
原来,高峰三人将三元易经草误认为是萝卜。
“大惊小怪!都跟你们说了,我这是清理肠胃而已。”隋戈说道,又吃了一根萝卜条。
“这萝卜条,究竟有什么好吃的!”江涛说道,“给我吃一根。”
隋戈倒也吝惜,拿给江涛一小根。
江涛放入口中一嚼,然后说道:“香甜、多汁、可口……不过,还是萝卜啊。”
“废话,不是萝卜,你以为是什么呢。”隋戈好声没气地说道。
不过,就是这么一小根,江涛吃了之后,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当他吃掉那跟萝卜条之后,忽地就发现自己好像饱了,剩下的红烧牛肉竟然勾不起他的食欲。
午饭之后,隋戈躺在床上,以神农仙草诀中的吐纳之法练气。练气,并不一定非要打坐,只要能够静心凝神,正确地呼吸吐纳即可。
在隋戈的一呼一吸之间,天地之间的灵气和萝卜中的草木元气在腹中逐渐融合,形成了一丝丝有灵性的气息,游走于经脉之中,运行一个周天之后,最后归于丹田之中——这就是真气。
每一次呼吸吐纳,隋戈丹田中的真气就会增强一点点。
隋戈全身心沉浸在呼吸吐纳的妙处当中,感受着丹田中的真气一点一点强大起来,如同睡着了一般。
下午有两节体育课。
但其余三个人见隋戈“睡”得正香,也就没有打扰他。
出门的时候,江涛顺手牵羊,将隋戈剩下的小半包萝卜条给拿走了。
随后,这三个家伙一齐向学校操场走去。
第43节
半途中,高峰问道:“江涛,你把隋戈的萝卜条拿着干嘛,当水果吃吗?”
“你别说,这小子的萝卜条还真好吃,感觉就像是水果,难怪隋戈这家伙天天都吃。”江涛说道,“我估计可能是什么新品种,要不然你尝尝看。”
“好,我来尝尝,看看这萝卜究竟有什么不同。”高峰随手拈了两条。
“我也是尝尝。”柳小童也没有客气,听见高峰、江涛说这萝卜味道好,他直接抓了几条去。
三个人就这么便走边吃,一直到了操场。
哔!哔!
刚到操场,集合的哨声就想起了。
三个人连忙站队,排在了一起。
这堂课是篮球课,集合完毕之后,体育老师就开始讲解投篮的动作要领。
而这时候,江涛、高峰、柳小童三人,却察觉到身体有些不舒服,正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江涛,不对劲啊,我感觉到肚子很涨呢。”高峰说道,“越来越涨了。难道是吃了萝卜胀气?会不会大屁啊,这么多人,到时候可真是丢人了。”
“胀气?真是胀气吗?我怎么也觉得肚子不对劲呢。”柳小童说道,一阵血气上涌,脸都憋红了。全身上下,似乎有一股“气”上下乱窜。
“咋回事。就吃了那么一点点萝卜,按道理也不会胀气得这么厉害啊。”江涛说道,他跟柳小童、高峰一样,也感觉到肚子很涨,整个人就像是被充气一样。
“……”
正在讲课的体育老师皱了皱眉头,停止了讲课,向江涛、高峰和柳小童三人望了过来。
可怜这三个家伙,还浑然不觉,继续在说胀气的事情。
“你们三个!对,就是你们!给我站到操场主席台上去!马上!立即!”
体育老师见眼神警示对这三个家伙居然无用,于是果断地发飙了。
操场边缘上,有一个石头砌成的主席台,那是举行什么活动的时候,学校领导坐的地方。
现在,却成了罚站的好地方。
体育老师显然存心要落这三个家伙的面子,所以才让他们站到主席台上去。
如此一来,上体育课的所有同学,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体育老师是彪悍的,所以江涛三人也不敢跟其理论,只得悻悻然站到主席台上去。
不过,就在这时候,三个家伙感觉到身上的情况越发不对劲,似乎全身的气血都在往肚脐下方涌去。
“看见没有,这就是不遵守课堂纪律、不尊重老师的下场!你们引以为戒!”
体育老师指着主席台上的三人,向着其余的同学说道。
同学们的目光,齐刷刷地向三人盯了过去。
结果,所有的男生,石化!石化!统统石化!
所有的女生,先是石化,然后满脸通红地低下了头。
只见主席台上的三个家伙,下面的裤子都支起了一个高高的帐篷,昂然挺立,好似标枪一样。
由于是上篮球课,所以高峰、江涛都穿着篮球服,短衣短裤,完全遮盖不住,实在太明显了!
还好!
柳小童暗暗松了一口气,虽然他也出了“状况”,但是因为他没有买篮球服,所以就穿了一条平时间穿的长裤,还不至于像高峰和江涛一般明显。
但柳小童未免庆幸得太早了,因为很快他就听见“嘎嘣”一声——
裤子的拉链都被崩开了!
此时,柳小童唯一能够庆幸的就是自己的内裤还算结实。否则,只怕他就要撞死在主席台上了。
体育老师也石化了。
这种情况,他还是人生第一次遇上。
这时候,隋戈已经将身体当中的草木元气全部转化为真气,于是便停止了吐纳。
刚一起床,隋戈赫然发现自己的小半包萝卜条不见了。
顿时,他感觉不妙!
倒不是他吝惜这些萝卜,而是那小半包萝卜条如果一个人吃掉的话,很可能会爆体的!
灵草蕴藏的元气,哪是普通人能够承受的。即便是现在的隋戈,也不敢一口气吃下整个萝卜。
于是,隋戈几乎是飞奔赶去操场的。
以隋戈现在的修为,全力奔跑之下,速度何其之快。一分钟不到,他就到了操场中间。
然后,隋戈就看到了一幅令他震惊不已的限制级画面 。
江涛、高峰和柳小童三个家伙,就这么直挺挺地站在主席台上,显然他们自己这时候都懵了,全然不知所措。身体下方的帐篷,恍若三支鲜明的旗帜。
而操场上面,除了草业科学专业的,还有别的专业的学生也在上体育课,以及一些打篮球、踢足球的学生,好几百人,都如同被施了定身法一样,通通定在了操场上,目睹这三个彪悍的至高存在。
“愣着干嘛,赶紧回寝室!”
隋戈快速冲到主席台下面,冲着三个人说道。
这三个家伙,终于回过神来,不约而同地用一只手按住下面,然后用一种奇怪的姿势,仓皇地往寝室方向逃窜而去。
回到寝室之后,三个人连喘气都顾不上,一个劲地把他们的小弟往下掰。可惜,刚刚服食灵草,“大补”过的小弟di,正值精力旺盛之际,任凭他们如何折腾,就是不肯低头。
冲冷水!
三个人不约而同地冲入洗手间,用冰凉的冷水冲了半个小时。
依然无效!
狂喝王老吉下火!还是没用。
最后,三人不得不出杀手锏,决定看一部毛片,舒缓舒缓。
谁知道,校园网的网速却又不行,在线视频又被绿坝给拦了,下载速度又慢得跟蜗牛。
一怒之下,高峰险些将键盘都砸烂了。
“隋戈,究竟是怎么回事?”江涛隐约感觉到,问题出在隋戈的萝卜上面。
“什么怎么回事?”隋戈故作不知,“我起床晚了,刚赶到操场,就看到你们三个——嘿,要不是我让你们快点跑,恐怕你们现在还得被人当怪物围观呢。”
“难道,不是因为你的那些萝卜?”江涛又道。
“什么萝卜?哦,萝卜条吗,我吃了不是都没事么。”隋戈淡定地说道,心中暗叹,幸亏江涛这小子没有吃独食,否则恐怕就要爆体了,到时候还不知道能不能保命呢。三个人分食,倒是没事,甚至对他们的身体还有好处。只不过是因为他们的身体没有经过淬炼,吸收不了多出的草木元气,所以多余的草木元气,全部都涌入到他们下丹田,也就是肚脐下三寸的地方。这地方,那是人体的藏精之所。
于是,三人体内多余的草木元气,全都化成了精气,于是乎,才上演了这么一场精彩的好戏。
“是啊。隋戈怎么没事?”高峰疑惑道。
如果真是萝卜的问题,那么吃得最多的隋戈,应该早就出问题了。
“该死的网速,怎么还下载不完!” 一向冷静、淡定的柳小童,这时候急得跟猴抓似的。
“哦,你们要毛片的话,我电脑上倒是还存了几部。”隋戈实在是担心会憋死这三个家伙,于是只得把他珍藏的好东西全部共享了出来。
隋戈点开电脑中一个叫“百家争鸣”的隐藏文件夹,顿时神谷、大泽、小泽、井空等纷纷现身,吹拉弹唱,激情演绎,以这几位大能的深厚功力,足以让百炼钢变成绕指柔。
高峰、江涛和柳小童三人,总算是找到了宣泄点,三个家伙相继进入洗手间,舒缓了好几次之后,总算是成功“下火”。
这时候,三个人都已经累得气喘如牛了。
“对了,恭喜你们三个,也上了校园论坛头条。所以,下次不要嫉妒我了。”隋戈笑道。
“什么——”
高峰尖叫一声,猴急地进入了校园论坛。果不其然,最上面的一个帖子名字就叫:
“和‘野草哥’住在一起的,都不是凡人呐。403,阳顶天!”
点进帖子一看,江涛、高峰和柳小童三人,一齐石化,然后风化。
只见帖子当中,有三张图片,第一章是三个人的背影,上面ps了三个数字,是他们的寝室号403。
第二章图片,就是三个人盎然挺立,如同标枪一样,站在主席台上的情形。其中,柳小童拉链是崩开的。三人胸口,分别加了三个汉字:阳!顶!天!
第三章图片,是远景。拍摄的是整个操场的人,全部石化,凝望着三人的场景。
“天啊。老子要当一辈子处男了!”
高峰在寝室当中大吼一声。人都说一脱成名,现在他们三人不脱也都成名了。不过,高峰忽然意识到,恐怕大学四年,都不会有女生跟他主动搭讪了。
“阳顶天”事件之后,高峰、江涛和柳小童三人“一举”成名。不过,这三人也成了女人眼中的“瘟神”,任何女生见到他们,都像是看到瘟神一样,避之不及。
而403寝室,也成为了发疯校区,乃至整个东大的最有名气的寝室了。如今,无论谁提及六号楼的403寝室,那都得说一句“厉害,厉害,那个寝室,全都不是凡人呐!”。
第63章 给老子滚远
下午,外语课之后。
露天停车场。
有一面铁栅栏上的蔷薇,依旧顽强地、不知疲倦地绽放着,微风轻抚,空气中飘来缕缕芬芳。
谁也不知道,这一片蔷薇要开放到什么时候,也不知道它为何如如此顽强地违反常规地绽放着。
不过,现在这一片蔷薇,已经成了发疯校区的另外一处景致,就连东大本部校区的学生,也有不少人慕名而来,这些人大多是情侣,希望他们的恋情能够像这一片蔷薇般纯洁、永恒。
此时,唐雨溪正站在这一片蔷薇花面前。
她知道,这一片蔷薇花之所以如此顽强地绽放,只是因为她。
隋戈,这个讨厌的**的家伙,他居然真的做到了。
这些白色的蔷薇,果然一如既往地绽放着——
只为她一个人。
自从这一片蔷薇花绽放之后,唐雨溪无论天晴下雨,都会将车停在这个露天停车场中,任凭她那辆保时捷日晒雨淋。
因为每一次唐雨溪看到这片蔷薇花,心里面就觉得暖暖的。
之前,唐雨溪一直都想知道隋戈是怎么做到的,但是隋戈这家伙的嘴巴却始终很严实。不过现在,唐雨溪已经不想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了,她只是习惯了每天在这里站一会儿,闭着眼睛,静静地享受着心里这种暖暖的感觉。
一股浓郁的花香味涌入鼻子当中,鼻尖处传来轻微的痒痒感觉。
第44节
唐雨溪睁开眼睛一看,只见隋戈这家伙就站在她面前,伸手拉过一根蔷薇枝条,将一朵绽放的白蔷薇放在了她的鼻翼附近,并且用花瓣轻轻地划过她的鼻尖。
唐雨溪微微一惊,微嗔道:“你这人真是的,鬼鬼祟祟的,想要吓死人啊。”
“你是活人。”隋戈微微一笑,“罗文渊那厮,没有继续纠缠你吧。”
“没呢,自从上一次被你奚落之后,他老实许多了。”唐雨溪说道。
“希望他知难而退。”隋戈哼了一声,“我是说,他那种人,根本不配追求你。”
“他不配,究竟谁配呢?”唐雨溪问道。
“我这样的人。”隋戈同学自恋地拍了拍胸膛。
“你这人呐,难道不知道什么叫害臊?”唐雨溪问道。
“这是自信。”隋戈说道,“你知道,我一向都很自信的。”
“这些蔷薇,究竟会绽放到什么时候呢?”唐雨溪忽地问道。
“你想它们绽放到什么时候,它们就会绽放到什么时候。”隋戈说道,脸上又充满了自信。
“冬天下雪的时候,它们也会继续开放?”唐雨溪问道。
“当然,你难道忘记了武则天号令百花在严冬绽放的典故。”隋戈笑道,“你也可以当一回女王,对吧,女王唐?”
不知道为何,说到“女王”的时候,隋戈脑子当中竟然闪过了沈君菱的样子。
“少耍贫嘴了。对了,你来这里做什么?”唐雨溪问道。
“当然是找你。”隋戈说道,“刚得到一笔钱财,打算请你吃一顿好的。”
“好的?中餐还是西餐啊?”唐雨溪问道,“要开车吗?”
“不用了。”隋戈说道,“离学校不远。况且,很多人都认为我现在是被富婆包养了呢,如果再坐你的跑车,整出绯闻可咋办呢。”
“你害怕绯闻?”唐雨溪一边走一边说道。
“我不怕,而且我喜欢绯闻。”隋戈说道,“作为一个男生,听到有关自己被包养、被几个女生纠缠这种谣言,其实心里面反而有一种满足感。”
“变态!”唐雨溪哼了一声,然后又道,“对了,你们寝室的人,现在名气很大啊。”
“没办法,跟我这位‘名人’住在一起,他们三个不出名都难。”隋戈说道。
“拜托,请你不要这么自恋好不好。”唐雨溪瞪了隋戈一眼,然后说道,“你说的好吃的东西,究竟在哪里啊?”
“快到了。呐,就在前面呢。”隋戈说道,指了指前面的小烧烤摊。
“这就是你说的好吃的?”唐雨溪疑惑道。
只是一个普通的小烧烤摊而已,唐雨溪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好吃的,而且还感觉有些不卫生呢。
两人在一张小木桌边坐了下来。
“这家烧烤的味道挺好的。”隋戈说道,指了指正在忙碌的烧烤摊老板。
唐雨溪往烧烤架边望去,这才发现烧烤摊的老板竟然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小姑娘扎着一个马尾辫子,捆着一个不太合身的围裙,看起来让她显得更加瘦削。她的脸上粘着一些炭灰,笑容却很灿烂。看到隋戈和唐雨溪坐下,小姑娘赶忙迎了上来,笑问道:“哥哥、姐姐,请问你们要吃什么?”
“我要吃肉。羊肉串、排骨、鱿鱼统统来五十串,再来五条烤鲫鱼。”隋戈说道。
“大哥哥,你还是这么能吃。”小姑娘抿嘴笑道,又转向唐雨溪,“姐姐,你要吃什么呢?”
“跟他一样吧。”唐雨溪说道。
“一样?”
小姑娘和隋戈同时一惊。
唐雨溪这才意识到自己失言,只好说道:“我帮他多点一份,再给我烤点蔬菜吧。”
小姑娘点了点头,独自去烧烤架前熟练地忙碌起来了。
唐雨溪往烧烤架那边看了看,看见这小姑娘比烧烤架也高不了多少,心头更觉得有些酸楚,向隋戈说道:“真是可怜,她看起来比烧烤架都高不了多少呢。”
“没什么,小雨是个坚强的姑娘。”隋戈说道。
“你认识她?”唐雨溪问道。
“我们寝室的人,经常来她这里吃烧烤。”隋戈说道。
“她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唐雨溪问道。
“一场医疗事故。”
隋戈低声说道,似乎担心被小雨听见,“三年前,她母亲被医院诊断出患有乳腺癌,于是,医院为她注射了两针‘甲氨蝶呤’治疗,但是她母亲的病情不见好转不说,而且很快丧失了行动能力,神经系统受损,大小便失禁……她父亲不堪压力,抛弃她们母女离家出走了。小雨为了照顾母亲,就辍学在家,然后就在学校附近经营起烧烤摊了。”
“怎么会这样?难道医院给她母亲注射的是假药不成?”唐雨溪义愤填膺道。
“是药厂在生产过程中,一些人操作不当,将硫酸长春新碱尾液倒入了甲氨蝶呤药液之中,造成了污染。除了小雨的母亲之外,全国还有两百多名患者遭受了这一场无妄之灾,其中还有八名是儿童。”
“这些天杀的畜牲!”唐雨溪道,“医院和药厂难道没有赔偿吗?”
“医院坚持药物渠道来源正规,所以不承担责任。药厂,则因为这场事故被国家部门吊销了许可证,直接跨了,老板也人间蒸发了,所以药厂也没有进行赔偿。”
“无耻!这些禽兽,真是太无耻了!”唐雨溪低声骂道,恨不得将那些没良心的药商千刀万剐。
“轻声点。”隋戈向唐雨溪说道,“幸好,这个小姑娘还算坚强,一个人支撑起了这个家。”
“不管怎么说,我要帮帮她。”唐雨溪说道,就要去掏钱夹。
“不要这样。”隋戈阻止了唐雨溪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我知道,你可以给她很多钱。不过,也同样会剥夺她的尊样。”
“你怎么知道?”唐雨溪微微有些不服气,毕竟她也是出于好心。
隋戈指了指在学校门口讨钱的一个中年邋遢乞丐,“你知道他一个月收入多少吗?”
“几百块?”唐雨溪显然没有做过这方面的调查。
“他一月收入至少三到五千。”隋戈看着唐雨溪惊讶的目光,继续道,“你还别不信,这可是有人专门统计出来的。在某些地方,一部分已经将讨钱视为一种职业了,那些人,为了讨钱,甚至将老人、小孩都带上,就是为了博取更多的同情心,获得更多的收入。再说小雨,你认为她一个月能赚多少钱?”
“最多一两千吧。”唐雨溪说道,“毕竟,她这个摊位距离校门有些远呢。”
“是啊。既然跪在地上要钱,一个月轻松都能赚三五千,为什么她不愿意呢?”隋戈说道,“所以,我说她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姑娘。”
唐雨溪首次用欣赏甚至带着少许的推崇目光打量着隋戈。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看似头脑简单,眼睛**的男生,竟然比自己看事情更深切。
“哥哥,姐姐,你们先吃着,其它东西,我马上给你们烤好送过来。”
这时候,小雨已经将一部分烧烤送了过来。
从她洋溢着微笑的脸上,很难看出她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辛。
隋戈将一串烤排骨拿在手上,正要跟唐雨溪边吃边聊,这时候一个身穿黑色西服,手上夹着一个文件夹的青年白领走了过来,在他身后,还跟着两个穿着黑背心,光着膀子的彪形大汉,他们的胳膊上,还刺着一些毫无审美的刺青。
青年白领来到隋戈面前,问道:“你是隋戈,隋先生?”
“嗯。”隋戈点了点头,有些不满意被人打断了跟唐雨溪的浪漫烧烤,不爽地问道,“啥事?”
“鄙人是华生药业公司的总裁助理蒋伟,我们冯老板希望跟隋先生见一面,谈一笔大生意。”青年白领说道,语气颇有些高傲,似乎他觉得自己这个总裁助理很了不起似的。
“没空。”隋戈毫无兴趣地说道。
他可不认识什么冯老板,就算是认识,也不想在这个时候搭理对方。
“隋先生,你考虑一下吧,这可是数百万的大生意呢。”蒋伟继续说道,“只要生意谈妥,隋先生你马上就能成为百万富翁了。”
“人民币早就毛了,百万富翁算个鸟,你赶紧滚远,我没兴趣!”隋戈极其不耐烦地说道。
几百万又怎样,以隋戈现在的底气,根本不将区区几百万放在眼中。
“隋先生,我们冯老板看没有等人的习惯。”蒋伟忽地将脸色一沉。
“我最后说一遍,给老子滚远点!”隋戈冲着蒋伟怒喝一声。
这一次,隋戈用上了少许真气,虽然声音不大,却将蒋伟的耳朵震得嗡嗡直响。
蒋伟被吓得连退了几步,然后气急败坏地冲着隋戈说道:“敬酒不吃吃罚酒,真是一个不识抬举的东西!你们两个,给他点颜色瞧瞧,不然别人都以为我们老板的名头不好使了呢。”
两个大汉闻言,立即上前踏出一步,满脸凶相地向隋戈逼进。
其中一人,还极其装逼地将指骨捏得啪啪直响。
“小子,你居然敢不给我们老板面子,看来真是欠揍啊。”其中一个大汉狞笑道,伸手就去抓隋戈胸前的衣服,似乎打算将他拧起来。
隋戈嘴角泛出一丝冷笑,将一根竹签捏在了手指间。
如果这厮真的不知道进退的话,他不介意将这个竹签钉入对方的手掌中。
只要将真气灌注于竹签当中,就算木头、石头都能刺破,何况是血肉手掌。
隋戈心想,很快他就可以感受一下内家高手的风范了。
大汉却没有察觉到危险,手掌距离隋戈的胸膛越来越近。
砰!
眼看大汉就要抓住隋戈的胸膛,忽地从旁边窜出来一个人,腾空而起,一记飞踹踢在了大汉的胸膛,将这大汉踢出了两三米远。
第64章 见一人救一人
噗!
彪形大汉重重地砸落在地,胃部的剧烈痉挛,让他将隔夜饭都吐了出来。
隋戈暗叹一声可惜,本想在唐雨溪面前显露一下武林高手的风范,谁知道居然被人给抢先了。
只是,这个见义勇为的人究竟是谁呢?
隋戈定睛一看,被旁边这位“活雷锋”给吓了一跳。
这人隋戈并不陌生,居然是铁龙。
铁龙满脸“正气”地向蒋伟三人说道:“你们三个瞎了狗眼吗,居然敢打扰隋哥吃饭。麻痹的,你居然还敢跟隋哥动手,信不信老子将你们活剥了!”
蒋伟虽然不知道铁龙是什么来头,但是一看铁龙这模样、语气,分明就是黑道上的人。蒋伟认为自己是堂堂的总裁助理,高级白领,自然犯不着跟铁龙这种人拼命,于是朗声说道:“这位道上的兄弟,我老板是冯天明,你给个面子,不要插手这事,以后我们自然会拜会你的。”
铁龙稍微犹豫了一下,似乎在权衡什么,然后他坚决地说道:“滚吧!今天的事情,我管定了!”
蒋伟冷哼了一声,同那两个彪形大汉打了一个眼色,示意他们上前跟铁龙拼命,谁知道这两个家伙也就是拳打老人院、脚踢幼儿园的角色,看到铁龙武力值十分彪悍,立马就怂了,哪里敢上前跟铁龙玩命。
蒋伟见状,骂了一声“废物”,然后钻进汽车逃之夭夭。
铁龙这才转过身,向隋戈说道:“不知死活的家伙,居然敢找隋哥的麻烦,简直活腻了!”
一边说着,铁龙居然厚着脸皮拉了一个小凳子,坐到了隋戈旁边。
第45节
伸手不打笑脸人。
铁龙这般讨好,隋戈自然也不好一脚将人家踢开,只是皱眉道:“铁龙哥是吧,刚才的事情,真是麻烦你了。”
“铁龙,您叫我铁龙就是了。”铁龙连忙说道,他是山熊的手下,而山熊现在跟隋戈称兄道弟,铁龙哪敢被隋戈叫“哥”。
“那好吧,铁龙,你吃点烧烤?”隋戈问道。
“没事……我不饿。”铁龙也知道此时不适合当电灯泡,“隋哥,上次我不小心冒犯您,您大人有大量,就原谅我吧?”
“既然都是误会,说开了就没什么了。”隋戈不以为然道。
对于上次铁龙和周处一设下的陷阱,隋戈其实并不怎么气愤,因为他们居然将沈君菱这种尤物掳来设陷阱,也算是“用心良苦”了。何况,沈君菱和他都没什么损失,反而铁龙和周处一两人倒了大霉,被人将拍了限制级视频,声名扫地。
“真的……隋哥,您原谅我了?”铁龙欣喜道,“那您能跟熊哥支吾一声,让我回狂熊帮行吗?”
原来,因为这件事情,铁龙被山熊一脚踢出了狂熊帮。
失去了帮派庇护,加上铁龙以前树敌不少,他的日子可真是不好过呢。
“行。”隋戈点头道,“不过,作奸犯科的事情,以后少做点。”
“知道……知道。”铁龙连连点头。
“喂!小丫头,跟你说了多少回了,要摆摊的话,离校门口远一点,你会影响我们做生意,知道吗?”这时候,一个戴着小白帽,搞得像是回族人的小青年走了过来,冲着林小雨大声说道。
小雨委屈地说道:“我离校门已经很远了,再远的话,就没有生意做了。”
“别他妈废话!”小青年冷哼道,“你要是不给我搬远点话,我叫你以后做不成生意了!”
看到这一幕,唐雨溪的心都疼碎了,她怎么都没想到,一个小姑娘的生活竟然如此艰辛,不仅要承受家庭内的压力,而且在外还要被人欺负。
隋戈看到唐雨溪眼圈都红了,冷哼一声,就要出手教训人了。
铁龙这会儿察言观色的功夫还真是到位,一看隋戈和唐雨溪两人脸色不爽,立即一个箭步冲了上去,揪住那位小青年,一个耳光扇得对方眼冒金星,“狗东西!你连一个小姑娘都欺负,简直畜生不如!人家摆个摊容易吗?还有,你他妈明明是汉人,非得戴个小白帽装回人,你连祖宗都不要了吗……你的摊位在哪里,校门口是吧,以后就让给这位小姑娘摆了。敢说个不字,你铁龙哥的拳头可就不认人了!滚!”
不得不说,铁龙这种狠人,对这些小青年的威慑力那是相当地强。
听了铁龙的话之后,那位小青年吓得连滚带爬地跑开了。
“大……哥哥,谢谢你。”小雨冲着铁龙说道。
铁龙这厮的凶脸上居然用力挤出了几丝僵硬的笑容,连忙说道:“不用客气了。那啥……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就出手。小姑娘,以后谁敢欺负你,你就报我铁龙的名字。”
铁龙显然不习惯做好人,跟林小雨说了几句之后就开溜了。
反正,铁龙今天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只要能够回到狂熊帮,他又可以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铁龙离开之后,唐雨溪目光灼灼地盯着隋戈,语气平静地问道:“你在混黑道?”
从唐雨溪的表情和语气来看,就知道她对黑道没什么好印象。
“我没有混黑道。”隋戈笑道,“像我这样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如果都去混黑道了,那简直就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大损失啊。”
“不许笑!”唐雨溪面色冰冷,“我想听实话。”
隋戈没想到唐雨溪这么严肃,只得收敛笑容,将跟周处一、铁龙、狂雄等人结怨的经过说了一遍。当然,隋戈直接过滤掉了跟沈君菱暧昧的那个桥段。
听到隋戈用一把锄头击溃山熊等人,唐雨溪哑然失笑,说道:“你可真能吹呢。”
“不,我说的都是实话,大实话呢。”隋戈一脸郁闷,他没想到自己说实话的时候,居然没人相信。
“嗯,我相信你没有混黑道,因为以你的本事,大概也不用走黑道去捞钱。”唐雨溪神情轻松了下来,“不过,你用锄头降伏黑道头目的那段,拜托你能不能别那么夸张。”
“唉,你知道现在的人为什么喜欢说谎吗?”隋戈忽道。
“为什么?”
“因为说实话根本没人相信啊。”隋戈一脸苦闷道。
“其实,你也说了不少实话的。”唐雨溪微微一笑,宛若花蕾绽放,“比如,这家烧烤,真的很好吃。只是,你领我来这里吃烧烤,难道仅仅只是吃烧烤这么简单?”
“你这么说,搞得我像是个阴谋家似的——”
“少废话,赶紧说吧。”唐雨溪说道。
“都说漂亮的女人缺脑,看来这条规律对你不实用啊。”隋戈笑道,“我虽然还没有本事能够让天下人都看得起病,但现在至少能够见一人救一人。”
“你能治好小雨的母亲?”唐雨溪讶道,“你不是说她是乳腺癌,又药物中毒了吗?”
隋戈叹道:“忘了给你说,她母亲的一个**已经被切除了,所以乳腺癌已经不构成威胁了。真正的危险,在于污染的甲氨蝶呤给她造成的危害,她的神经系统受到了严重创伤,所以几乎丧失了行动能力,生活根本不能自理,连说话都不怎么利索。”
“那些畜生!”唐雨溪咬牙切齿道,“你真有把握医好她母亲?”
“以前没有,但是现在有了。”隋戈说道。
现在,隋戈不仅身体内有治愈性极强的木属性真气,而且还有灵药在手,的确有很大的把握。
就算没办法治愈她,至少也能够让她的病情不会继续恶化,并且还能够转好。
“那我能帮你做点什么。”唐雨溪问道。
“表明你的身份,消除她的戒心。”隋戈说道,“你也知道,如果我表现得太过热情的话,搞不好人家还以为我别有企图呢。”
唐雨溪认真地打量了一下隋戈,说道:“也是,你这双眼睛的确够讨厌的,看女生的时候总让人觉得动机不纯,的确容易让人误会?”
“什么叫动机不纯?”隋戈同学指着自己的眼睛说道,“麻烦你仔细看看,看清楚一点,我这双眼睛,是不是像水晶一样清澈,像雪山上的冰雪一样纯洁。”
“拉倒吧,我就觉得冒着点绿光,跟狼似的。”唐雨溪嫣然笑道,“既然你让我去消除她的戒心,那我这就去跟她讲明好了。”
说完,唐雨溪就走到了 烧烤摊前面,跟小雨谈了起来。
隋戈也不知道唐雨溪究竟说了什么,但是很快小雨就开始收拾摊子了。
她的动作很麻利,不过二十分钟时间,便已经将所有东西收了起来,然后来到了隋戈面前,说道:“隋哥哥,我听唐老师说你是中医世家的传人,你真的能够治好我妈吗?你要是能治好她的话,以后我一定会报答你的。”
“我要先去看看你母亲的情况才能下结论。”隋戈起身道,“另外,报答什么的话,就不用说了,搞得我居心不良似的。”
“对不起……我说错话了。”林小雨诺诺地说道。
“没关系,既然你都收摊了,那我们这就去看你母亲吧。”隋戈说道,就要去帮小雨挑担子,将烧烤架和桌椅一齐挑回家去。
“隋哥哥,这些东西挺沉的,还是我来吧。”小雨说道。
这一担子东西,少说也有七八十斤,小雨以为隋戈跟别的大学生一样,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呢。
“没事,挺轻的。”隋戈为了让小雨放心,只伸出一只手,抓着扁担轻轻一提,举重若轻地就将整个担子提了起来,似乎全然没用劲似的。
“隋哥哥,你力气真大呢!”小雨惊得咂舌道。
“没事。我是农村来的,从小就参加劳动,所以力气大。”隋戈说道。
“难怪。”小雨说。
小雨的家在发丰镇的城边上,没有经过改造,至今住的都是破旧的木板古屋。在某些人看来,这些木板古屋就是文化、传统、遗迹的象征。但是,对于住在这些屋子里面的人来说,却是一种折磨。漏雨、漏风、潮湿、虫子,每一样东西,都足以折磨得你发疯。
小雨家的木屋同样如此,她家只有两个房间,一间客厅,一间卧房。煮饭的东西,都放在门口。不过家里面的器具虽然不多,但是却收拾得很整齐。
“小雨……有客人来了吗?倒水……”
里屋的房间中,传来一个虚弱的声音。
“嗯,知道。”小雨提起暖水壶,将两个玻璃杯用开水涮了一下,然后给隋戈和唐雨溪倒了两杯白水。
“小雨,你也别客气了,先让我去看看你妈的情况吧。”隋戈说道。
小雨嗯了一声,将隋戈和唐雨溪两人领进了她妈的房间,然后说道:“妈,这两位是我认识的朋友。这位隋哥哥是东大的学生,唐姐姐她是东大的老师。隋哥哥是中医世家的传人,医术很高,听说你病了,特地过来给你看病的。”
“两位费心了……我这病……怕是……是没得治了。”形容枯槁的林母垂泪道,“只是可怜了……小雨……这娃,小小年纪……就要受苦……”
小雨听见这话,眼圈立即就红了。
隋戈担心局面演变成母女对哭,于是连忙说道:“阿姨,您也别太悲观了,我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对自己的医术还是很有信心的。不管怎么说,先让我了解一下病情吧。”
“对啊,隋戈的医术真的很不错呢,你们应该相信他。”唐雨溪也在一旁替小雨两母女打气。
神农仙草诀中,虽然以修行和灵草种植为主,但是医、药本为一体,隋戈既然通晓各种药草、灵草的药性,自然也知道如何治病。况且,此时他已经练成真气,只要将一道真气通过指尖输入林母体内,立时便能察觉到林母体内哪些经络不通,并且及时找到病症所在。
隋戈仔细查探了一番之后,对于林母的病情也了解了十之**。其主要的病症在于硫酸长春新碱的毒性残留体内,严重损坏了她全身的神经系统,造成其四肢麻木、腱反射消失、全身乏力等症状。要治好林母的病,首先便需要祛除残留在她身体中的毒素,然后,再想办法恢复她的神经系统。
在隋戈看来,林母的病当真难以治疗,否则医院也不会束手无策。
但是,隋戈既然在唐雨溪面前夸下海口,自然要用尽办法治愈林母的。
不过,这恐怕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达到的事情。尽管隋戈有灵药在手,但是灵药不是万能药,每一种灵药,都有其相应的用途,不可能凭借一种灵药就能够治尽天下之病。
那样的药,可就不是灵药了,而是神药——天药。
确认了治疗方法后,隋戈取出两根九叶悬针松,其中一根刺入印堂穴,另外一根刺入人中穴。
随后,隋戈将指尖捏在印堂穴上的那根松针上面,缓缓地将一道真气渡入林母身体当中,刺激着她那些被药物毒性腐蚀的头部神经。
哧!
过了一阵之后,林母人中穴上的那颗松针,忽地喷出一线黑色的恶臭液体。
这是毒素排出的征兆!
第65章 不让你得逞
约莫半个多小时之后,隋戈取出了松针。
这时候,他已经累得满头大汗,收了松针之后,赶紧将两根“罗布条”丢入口中。
用真气给人逼毒、治病,果然是极其损耗元气的。
难怪,那些修炼真气的内家高手,都是很少用真气替人治病的。毕竟,真气这东西,蓄积起来很不容易,用真气给人疗伤、治病,绝对是损己利人的事情。
除非是至亲之人,谁愿意做这种活雷锋。
好在,隋戈有享用不尽的三元易经草可以食用。这东西用来补充元气,可是极好的东西。
“很累吗?”
一旁的唐雨溪关切地问道,她居然摸出了一张手绢,给隋戈擦掉了额头的汗水。
“还是我自己来吧。”隋戈呵呵一笑,伸手抓住唐雨溪的手绢,无耻地将其没收了。
唐雨溪撅了撅嘴,似乎有些不舍这条手绢,不过却始终没有开口将其索要回来。
隋戈补充了一点元气之后,终于不再冒虚汗,向林母说道:“阿姨,你现在感觉如何?”
“我觉得脑子好像清醒了不少呢。”林母说道。
“妈,你说话顺畅了呢!”林小雨察觉到母亲的变化,惊喜地说道。
第46节
“咦,真的呢?我说话是顺畅了呢。”林母嘴角扬起了几丝笑容,不过因为脸部神经没有完全恢复,她的笑容看起来很僵硬。
“隋先生,谢谢你,你……你真是个大好人啊!”林母说道,“没事,我刚才只是激动,说话又不顺畅了呢。”
“隋哥哥,你真是神医啊,我妈吃了好多药都不见好转,想不到你扎了两针就明显好转了呢。”林小雨说道,“那……我应该付给你多少诊金呢?”
“诊金?付什么诊金?”隋戈笑道,“我就扎了两针,什么药都没用,没有成本,也好意思问你要什么诊金啊。不过,我也不白干,下次烧烤的时候,你把味道给弄烤好点就行了。”
“这怎么好意思呢?”林母歉然地说道。她自然明白,越是这种扎两针就见效的中医,越是千金难请的名医。不管扎针也好,开药也好,诊金指定少不了。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况且,我现在还没有彻底治愈阿姨的病,自然也不好意思收什么诊金。”隋戈说完,就跟唐雨溪起身告辞。
小雨坚持送了两人一截,然后才被隋戈劝了回去。
回学校的途中,唐雨溪向隋戈说道:“隋戈,你究竟是不是中医世家的传人啊?”
“绝对是。”隋戈说道,老地主虽然只是赤脚医生,但好歹也算是中医范畴。
“那你为什么不读中医专业,偏偏要读草业科学专业呢?”唐雨溪好奇道。
“我之前就说过。酒不离水,药不离草。一个西医,如果不能充分了解一种西药的成分和药性,他就很难成为一个合格的西医;同样,作为一个中医,如果不能充分了解中药材的药性,只是一味地研究药方,他也很难成为一个好的中医。”隋戈解释一番之后,沉声道,“所以,在我看来,研究药草,比研究药方更有意思一些。”
“真是奇怪的论调,不过却让人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唐雨溪夸奖了隋戈两句,神情充满期待地说道,“也许有一天,你会成为一个超级厉害的名医,达成你的人生愿望。”
“绝对地!”隋戈同学大概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谦虚。
※※※
回去之后,隋戈才将从唐雨溪那里得来的手绢仔细看了看。
让他额外有些惊喜的是,唐雨溪的那条手绢上面,居然绣着一副鸳鸯戏水的图案,上面的鸳鸯、荷叶极其传神、极其精美,堪称是艺术品也不为过。
惊喜之余,隋戈又觉得自己好像太过分了一点。
唐雨溪的这条手绢,显然不是凡品,只要不是瞎子,都能够看出这是一件价值极高的苏绣作品,绝对不是那种用来抹鼻涕的次货。
“唐老师啊唐老师,你可别怪我啊。”
隋戈将手绢放在鼻子前面嗅了嗅,仿佛上面还留有伊人体香似的。
无耻也好,贪婪也好,反正隋戈已经决定,不会将这条手绢再还回去了。
不仅如此,他还要随身携带呢。
将唐雨溪的手绢捂在脸上睡了一晚上之后,隋戈同学觉得自己精神相当饱满。
一大早,隋戈同学就出了校门,打算前往温室棚劳作。
谁知道,刚出后校门,一辆黑色大奔就驶了过来,停在了隋戈面前。
车门打开,昨天被铁龙赶走的那位青年白领屁颠颠地钻了出来,向隋戈说道:“隋先生,你可真有面子啊,我们冯老板决定在百忙之中抽空亲自来见你一面呢。好了,请上车谈吧。”
隋戈皱了皱眉头,没想到这个蒋伟就像是一张狗皮膏药似的,甩都甩不掉。
稍作犹豫,隋戈钻进了黑色大奔里面。
大奔的后排,坐着一个四十几岁的中年人,方形脸,身宽体胖,很是富态,但是眼神阴鸷,浑身透着一股阴狠的气势,让人一看便会觉得此人不简单,是那种未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狠人。
“鄙人冯天明,华生药业公司总裁。”中年人开口说道,中气浑厚,给人一种无形的压迫力,“我们公司看中了你祖传的狗皮膏药,打算向你购买药方,你开个价吧。”
“十亿。”隋戈来了一个狮子大开口。
隋戈心想,既然你装逼要让老子开价,那我就开一个天价给你。
冯天明嘴角露出一丝残酷的冷笑,“这么说,你存心不想谈了?”
“你让我开价我便开。”隋戈说道,“这就是我的价格,少一分都不行。”
“看来是没得谈了。”冯天明冷冷道,“再自我介绍一下。鄙人冯天明,除了是华生药业公司的总裁之外,在东江市乃至整个明海省,无论黑白两道,都是颇有声望的。”
“这算是威胁?”隋戈问道。
“你可以这样认为。”冯天明点燃了一根雪茄,脸上露出一种志在必得的神情,随手扔给隋戈一份文件,“你看看这个吧。”
隋戈看了看,居然是一张发明专利证书,发明名称写着:“一种纯中药制剂的狗皮膏药,治疗风湿疼痛、跌打损伤有奇效,名为‘帝玉膏’。”然后是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期等,还有一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公章。尽管是复印件,但是隋戈非常清楚,这个东西绝对是货真价实的。
这个冯天明,居然能够将一种没有通过试用的膏药申请到了专利,果然很有些背景和手段呢。
“这是我家的狗皮膏药?”隋戈问道,已经大约猜测到了什么。
李鸣意曾经在电话中跟隋戈提过“帝玉膏”的事情,很显然,李鸣意联系的药厂,就是冯天明的华生药业公司。
只是,李鸣意已经被隋戈整得“幡然醒悟”了,却没想到冯天明还不肯罢手。
“错。”冯天明说道,“你应该看看,上面的专利权所有人是我。”
“就算是你的。你以为这种膏药能够面市吗?”隋戈不屑道。
“没有你的药方,的确不能够。”冯天明说道,“不过,你一定会把药方给我。”
“是吗?”隋戈冷笑了一声。
“第一,如果我的帝玉膏没办法面市,你家也不能继续使用这种膏药,否则就是侵权。原因很简单,如果将你们家的膏药拿到仪器上去检测,成分都是一样的,所以打官司我一定会赢;第二,你将药方卖给我,轻易就可以得到几百上千万的现金,甚至包括一点股份,这对大家都有好处,你应该不会拒绝。”冯天明平静地说道,将一口烟雾吐在了车厢中,他很喜欢这种胜券在握的感觉。
隋戈仔细想了想,尽管冯天明的话很让人反感,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他的确占据了绝对上风。正如冯天明所说,他的帝玉膏不能上市的话,隋戈家的狗皮膏药也就不能再贩卖了。
但是,隋戈自然不会让冯天明如意,平静地推开车门,说道:“药方,我不会给你!”
冯天明脸色大变,仿佛被人扇了一耳光似的,他怎么都没想到,隋戈居然会拒绝,而且拒绝得如此地干脆。这让他出奇地愤怒,他狠狠地将指间的雪茄扔出了车窗,然后冲着隋戈的背影怒道:“臭小子,你很快就会后悔的!”
“我等着。”隋戈不屑地应了一声,再也不看冯天明一眼。
在温室棚中用震灵锄劳动一番之后,隋戈这才记起当初在阳台上抓住的那只怪蜜蜂。自从上次被那怪蜂在手掌上咬了之后,他手掌的那个疤痕居然没有消失,而且越来越像是一个蜜蜂的图纹,晃眼一看,还以为是一个红色的纹身呢。这疤痕虽然没有消失,而且越来越明显,但是隋戈却查探不出有什么危险,所以也没有刻意理会。
此时,隋戈已经到了练气期,实力提升数倍,倒是不怎么担心那怪蜂的攻击了。于是,隋戈打开关着那只怪蜂的铁盒子,准备看看这只怪蜂是不是被饿死了。
于是,隋戈小心地打开了铁盒子。
里面的那只怪蜂,居然还没有饿死,不过看样子已经奄奄一息了,连站都站不稳,六只腿站着在盒子底部,晃来晃去,摇摇欲坠。
“念在你修行不容易,放你一条生路吧。”隋戈说道,拈着它的翅膀,将其丢在一个三元易经草的花朵上面。
现在,隋戈已经培育了足够多的三元易经草,这只怪蜂要采阴补阳的话,倒也没什么了。
这只怪蜂脱出囚牢,虽然奄奄一息,但是得到灵草元气的滋养,不消片刻就恢复了精神,然后震动翅膀,向隋戈飞了过来。
不过,这一次怪蜂飞行得很平稳、缓慢,让人感觉不到它有什么恶意。
况且,纵然它有什么恶意,以隋戈练气期的修为,再配合上千变捉虫手,足以收拾它了。
怪蜂并没有攻击隋戈,只是围着隋戈飞了几圈,似乎在向隋戈示好,然后嗡地一声,闪电般飞出了温室棚,消失在外面的天空当中。
隋戈今天的劳动已经结束,于是吩咐小银虫好生看守温室棚,然后锁了温室棚的门,出了植物培育基地。在回学校的途中,隋戈给山熊打了一个电话,向他询问了一下冯天明的事情。
山熊给隋戈的答案是“这家伙黑白两道都有路子,不容易对付”。
不过,山熊也表示,只要隋戈要动冯天明,他一定会鼎力支持的。
隋戈暂时没有跟冯天明开战的意思,所以告诉山熊不用紧张,只是让人多留意一下冯天明的动静,另外查探一下华生药业公司的底细。
经过校门的时候,门卫室保安正在看重播的“东江视点”栏目。
两个保安大概根本就没有看新闻内容,而是一直在盯着蓝兰看,看见他们眼光灼热、恨不得钻到电视里面去的样子,隋戈就想冲进去扇他们的耳光。
不过,东江视点中的一则新闻,却引起了隋戈的注意。
新闻内容居然是关于上次那个在菜市场上被城管打了老头,不过这一次新闻的重点却不是城管的野蛮执法,而是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障的问题。
原来蓝兰经过新闻追踪,调查到老头子名叫文东方,老来得子,他的儿子文国强,十九岁就去外面打工,听人说挖煤赚钱,就去了汕西省的一个小煤窑,打算辛苦干几年,然后盖房娶媳妇儿。谁知道干了两年多,钱没挣多少,却遇到了煤窑垮塌事故,虽然侥幸捡回来一条命,但是两条腿都被砸骨裂了,一条腿的脚筋也被砸断,成了一个残疾,煤窑老板却拍屁股走人了,文国强连医药费都没有拿到。
蓝兰希望通过这一次节目,让更多人关注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障,也希望有爱心人士能够向文国强伸出援助之手。毕竟,一个七十来岁的老头子还要养活一个三十多岁的残疾儿子,当真是不容易。
尽管电视里面出现的只是蓝兰的影像,但是透过屏幕,隋戈仍然可以感觉到蓝兰这个“冻矢女”拥有一颗善良、火热的心。隋戈不禁在想,这个“冻矢女”大概并不像传说中的那样冰冷绝情吧。
“麻痹的,又插播广告,老子要看蓝兰那娘们儿!”门卫室一个保安叫骂道。
“是啊!老子每天都想着她呢——”
轰!
另外一个保安话还没说完,忽地从窗外飞进来一颗小石子,然后他们面前的电视直接爆炸了,两个保安被这度如其来的巨变吓得从椅子上跳了起来,距离电视较近的一个人,更是被溅射的碎片刮花了脸,情形极是狼狈。
隋戈轻哼了一声,却没有走进校门,而是招了一个“野租儿”,向里面的师傅说道:“去东江电视台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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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献爱心
手中有pk票的大大,麻烦扔几张给小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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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戈刚进电视台大楼门口,就让一个保安给拦下了。
“你找谁?”保安警惕地盯着隋戈。
“蓝兰主播。”隋戈答道。
“你是她的追求者吧?”保安很有经验地说道,“我跟你说,没戏!你要是早上来的话,就能看到排队给她送花的人,那场面可壮观了,吓得你完全没自信——等等,你不能进去。”
“为什么我不能进去?”隋戈反问道。
“这是规定。”保安说道,“闲杂人等,一律不能进入电视大楼。”
“我是给她提供重要新闻线索的。”隋戈说道。
“你这个借口过时了。”保安递过来一张名片,“这是她的办公室电话,你可以打给她。有没有电话,这里有。”
“兄弟,不用做得这么绝吧。”隋戈向保安说道。
“职责所在,没办法通融。”保安坚持原则道。
隋戈忽地将目光转向大楼门口,满脸惊讶地说道:“喂,美女,你裙子拉链开了!”
保安闻言,立即扭头向门口看去。
裙子拉链开了的美女倒是没有看到,等保安发现上当扭头回来的时候,隋戈却鬼魅一般地消失了。
“去哪里了?”保安疑惑道,明明是一个大活人,怎么一转眼就凭空消失了呢,而且连脚步声都没有听见——难道是见鬼了?
大白天见鬼,保安想想就觉得浑身发冷,他早就听说这个电视台大楼有些不干净的东西,想不到竟然让他给碰上了。此时,保安心头惴惴不安,暗想明天一定要去城隍庙求张灵符才行了。
第47节
隋戈用极快的身法蒙蔽了保安之后,沿着楼梯径直往九楼而去。
因为绝大部分人都是乘坐电梯上楼,所以隋戈走楼梯上去,倒是没有人阻拦。
砰砰!
隋戈敲响了蓝兰办公室的门。
“请进。”蓝兰那春风化雨一般的声音传了出来。
如果只是听声音的话,任何人都会认为蓝兰是一个温柔、婉约平易近人的女人。但是,任何人看到她的那双眼睛,都会生出冰冻三尺的寒意。同样一个人,却能够生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感觉,大概也只有蓝大主播一人了。
隋戈轻轻推开了门,顿时看到了坐在办工作前,忙碌鼓捣着笔记本电脑的蓝兰。
蓝兰穿着一身纯黑色钉珠修身连衣裙,头发轻松写意地束在脑后,左耳的珍珠耳环,将她白皙的脸承托得更加白净无瑕,胸前挂着一个白色透明水晶吊饰,简洁干练、时尚,再加上她那玲珑浮凸的身材,极尽ol女性风范。
刹那间,隋戈同学竟然看得呆了,居然都直接无视了蓝兰那冰冷如刀的目光。
“隋戈,你为什么会来这里?”
蓝兰皱着眉头问道,显然她并不喜欢隋戈同学这种色狼式的目光,见隋戈没有反应,她又提高了声音,“隋戈同学!”
“哦,刚才被蓝姐你的绝世风姿震惊了,差点都忘记了我来这里的目的。”隋戈笑道,“我是来这里献爱心的。”
“献爱心?”蓝兰说道,“这里又不是红十字协会,你是不是找错地方了。”
如果不是因为蓝兰对隋戈的印象改观了不少,只怕现在她早就叫保安上来撵人了。
“是这样的,我是为文东方文大爷的事情而来的。”隋戈说道,“我今天上午看到节目重播,才知道文大爷和他儿子的事情。所以,我希望能够帮助他们,我也许能够治好文国强的腿。所以,我希望从你这里拿到他们的地址。”
“嗯,献爱心是好的。”
蓝兰平静地说道,目光深邃而充满智慧,“只是,如果你是要他们的地址的话,打电话不是更方便么?何必这么急冲冲地跑来这里呢?真不知道,保安怎么会放你进来。”
隋戈顿时就愣住了。
是啊。蓝兰说得很在理,他如果只是要文大爷的地址的话,打电话就行了,何必巴巴地跑来人家的办公室呢?这不成了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吗。
女人啊,一旦变得聪明起来,有时候就不那么可爱了。
隋戈脑子一转,硬着头皮说道:“我以为拉上你一起,就能够上电视台露脸呢。”
“露脸,你露得还少了吗?”蓝兰的语气没那么咄咄逼人了。
“我觉得自己还挺上镜的,所以想多露几次,指不定被什么星探给看中了,还能演电影出名呢。”隋戈恢复了厚颜无耻的本色,正要继续吹捧自己两句,忽地目光落在蓝兰的办公桌上面,那里有一封刚拆开的信件,上面写着红色的粗体大字,“蓝主播,珍爱生命,不该管的事情别插手!”
匿名威胁信?
隋戈没想到新闻工作者居然也是一个危险职业。要知道,整个东江市,不知道有多少女生羡慕着蓝兰的工作呢,但谁会想到,但主播居然也有生命危险。
“一些宵小之徒的拙劣威胁手段而已!”蓝兰瞅着那封匿名威胁信,不以为然地说道,“这样的信,我一年到头也不知道要收到多少封呢。”
“你是一个正直的人。”隋戈显现出少有的肃然神情。
“为什么?”蓝兰问道。
“只有正直的人,才会经常收到坏分子的威胁。”隋戈说道,然后露出一个自认为潇洒的笑容,“不过,如果有坏分子想伤害蓝大主播,我一定会挺身而出,站到你的前面!任何人想要伤害你,就只能踩着我的尸体……不,都一定会倒在我的拳头之下。”
“这些话,你还是留给东大的那些小女生听吧。”蓝兰说道,“说正事吧。既然你想献点爱心,我也应该配合你一下。那就这样好了,下午下班之后,我陪你一起去探望文大爷和他儿子吧。”
“一起?”隋戈不仅有些喜出望外,然后得寸进尺地说道,“这眼看就要中午了,要不然一起吃个午饭,顺便商讨一下如何献爱心的事情?”
后面的话,当然全都是隋戈同学的借口,这厮不过是想近距离多欣赏一下蓝兰的ol装扮,满足一下内心某种近乎变态的欲望。
当然,对于大多数男人来说,制服的诱惑是巨大的,尤其是隋戈这种纯情小初男。
无论是ol装,空姐装、女仆装,护士装还是兔女郎装,都拥有强大的诱惑力。
唯一的差别,就是各人的口味、偏爱不同而已。
正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而隋戈同学,爱好尤其广泛。
“对不起,我没有跟陌生男士共进午餐的习惯。”蓝兰依然不为所动,“冻死你”的称号果然不是白来的。想要融化她冰封的心,隋戈同学还需继续努力呢。
“陌生男士?”隋戈微微一笑,“我还以为我们已经是朋友了呢。俗话都说,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四回是朋友,五回六回怀里那啥……咱们就算不是朋友,也好歹算是熟人吧,你这话很伤人自尊心呢。”
“你也有自尊心?”蓝兰居然打趣了隋戈一句。
“有,正跳着呢。要不然你听听?”
“下午5点,在楼下等我。”蓝兰说道,这话等于是逐客令。
隋戈知道凡事过犹不及,也不再耍贫嘴了,洒然出了蓝兰的办公室。
下楼的时候,隋戈从门口那位保安前面走过,故意将真气运于双足,毫无声响地从其面前经过,然后还冲着保安微微一笑,将这保安吓得脸色苍白,险些直接晕过去。
下午最后一节课还没结束,隋戈就悄然溜出了教室,去赴他跟蓝兰的约定。
四点五十五分,隋戈抵达了电视台楼下。
门口的那位保安看到隋戈,还以为他是四处游荡的鬼魂,哪里还敢询问什么。
片刻之后,电梯门打开,艳如桃花、冷若冰霜的蓝兰从电梯里面走了出来,腰肢轻扭,宛若清风摆柳,看得人心旌荡漾。
那保安更是不挤,直接都看呆了。
蓝兰冷目往那保安一扫,那家伙立即就怂了,惭愧地移开了贼眼,低下了头。
冰冷的目光再扫向隋戈,可惜蓝兰屡试不爽的这一招对隋戈没什么用,这厮只是用手指揉了揉鼻头,然后就笑嘻嘻地迎了上去,目光还是那样的让人受不了。
无奈之下,蓝兰只好将搭在手肘处的长外套披在了身上,尽管她并不觉得冷。
隋戈明白蓝兰此举的用意,但是他也没办法管住自己的这双眼睛,当然也不想管。有美女不尽情地看,那不是傻蛋么。
男人长着一对眼睛,可不是只为了看路,更是为了审美。
否则的话,男人的眼睛大可不必进化成全彩色的。
就像小狗一样,差不多只能看到点黑白颜色就足够了。
出了电视楼大门,蓝兰领着隋戈去了洪福菜市场。
原来,文大爷这些日子经常都在菜市场卖菜,所以蓝兰打算过去看一下,兴许能够碰上他。
两人的运气还算不错,果然在菜市场里面找到了文大爷。
自从上一次野蛮执法事件之后,在蓝兰的帮助下,文大爷因为家庭情况得到了菜市场管理方的特别照顾,每一次他来菜市场卖菜,管理人员都会帮他腾出一个地摊位出来。这个摊位虽然不大,但是对他老人家来说,却已经足够了。
“这样不是就和谐了吗。”隋戈向蓝兰说道,他说的是上次野蛮执法的事情。
“是啊。”蓝兰轻叹道,“我们许多公职人员,只知道制造矛盾,却不知道去化解矛盾。如果他们肯稍微用点心,帮助文大爷解决了问题,不仅不会造成冲突,而且还算是好事一桩,能落个好名声。”
“道理谁都知道,但是做的人却很少。”隋戈说道,“就像是那些贪官,他们谁都知道不能贪污受贿,但是谁都禁不住要去犯。”
“蓝主播,您又来了?”文大爷眼神还算不错,隔着老远就认出了蓝兰,然后目光又落在隋戈身上,“小伙子,我认识你!你是个好人!”
“当然。蓝主播是不会跟坏人同行的!”隋戈笑道,加快步伐走了过去。
文大爷有些歉然地向蓝兰和隋戈说道:“真不好意思,这里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一会儿我把菜卖完,请两位喝茶吧。”
“没事。”隋戈笑道,“您老放心,有蓝大主播在这里,你这点菜很快就会卖完了。”
隋戈话音刚落,便听见有人说道:“咦,这不是蓝主播吗,你来这里买菜啊?”
“是啊,文大爷的菜挺新鲜的。”蓝兰反应倒是快,干脆给文大爷做起了软广告。
正如隋戈所意料的这般,不过十几分钟时间,文大爷剩余的蔬菜,全部都被抢购一空了。
文大爷欢欢喜喜地收摊,然后将箩筐放在了木板车上面,准备回家。
隋戈和蓝兰说明了来意,文大爷感激道:“你们有这心,我老头子感恩不尽了。不过,到咱们家的那路,可是过不了汽车的,倒是给你们添麻烦了。”
隋戈脑子一转,指了指文大爷的木板车,笑道:“那就坐你的车好了。”
随后,隋戈将目光投向蓝兰,“蓝主播你坐吗?”
蓝兰大概从来没尝试过做板车,心头微微觉得有些抹不开面子,但更多的居然是刺激和兴奋。稍微犹豫了一下之后,蓝兰说道:“你来拉,我就坐。”
“当然是我来拉了,难不成还让文大爷拉么。”隋戈哈哈一笑,觉得这事挺好玩的。
“行啊。”文大爷也笑了笑,把肩上装钱的布包递给蓝兰垫在木板车上,“坐这上面,免得脏了你的衣服哦。”
蓝兰没有扭捏,很干脆地坐在了板车上面。
隋戈拉车板车,在人群诧异目光和纷纷议论当中出了菜市场。
于是,喜剧的一幕出现了:夕阳下面,一个年轻帅哥拉着一个破旧的木板车,嘎吱嘎吱地行驶在马路上,板车上面,坐着一个驼背的老头子和一个时尚亮丽的姑娘,晃悠着修长、白皙的腿,显得怡然自得,仿佛她乘坐的不是不板车,而是敞篷跑车。
出了城之后,木板车转入一条坑坑洼洼的狭窄泥巴路,板车颠簸得越发厉害,就像是要散架一样。隋戈只得放慢了速度,晃晃悠悠地往文大爷家驶去。
在泥路上颠簸了半个钟头,总算是到了文大爷所在的村子。
第67章 创造奇迹的男人
文大爷的家,住在村尾上,是一座破旧的土坯瓦房,四周都是田地。屋子前面有一个菜园子,四周用篾片栅栏围着,栅栏上面缠绕着豆荚、丝瓜等,园子里面更是种满了时令蔬菜、瓜果。看得出来,这位老人家虽然年事已高,但却仍然很勤劳呢。
隋戈把木板车停在了小院中,文大爷便开始喂鸡,然后将喂饱的鸡全部赶进了鸡笼。
随后,文大爷才跟隋戈和蓝兰谈起了文国强的事情。
对于文国强的事情,隋戈大致已经了解。
十多年前的时候,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障很不到位,出现了许多的社会问题,而文国强只是千万个不幸者之一。幸好,这些年情况有所好转,家庭破灭、妻离子散的事情减少了许多,也算是一种进步。
文国强的腿,一直是文大爷的心病。自从他把儿子从汕西的医院接回家之后,一照顾就是十几年,后来老伴也去了,现在就剩下爷俩相依为命。而文大爷一直担心,哪天他自己归西了,儿子也只有活活饿死。
文大爷说明情况之后,才试着向隋戈说道:“小兄弟,你真有把握治好国强的病?”
“看过才知道。”隋戈说道,“不过,应该有七分的把握。”
“真的?”
文大爷喜出望外,然后又黯然道,“唉,我这儿子,躺床上十来年了,性格都变怪了。等会儿他如果说了什么不好听的话,你们可不要往心里去啊。”
“这个当然。”隋戈说道,他自然不会跟一个病人计较的。
隋戈和蓝兰跟着文大爷走进了文国强的房间。
文国强的房间,很黑很潮,进去之后,便闻到一股发霉、腐烂的味道。
文国强躺着的床,味道更不堪,他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恍若死人一般。看到隋戈、蓝兰和文大爷进房间,文国强也没什么反应,似乎当他们透明一样。
“国强,有人来看你了。”文大爷轻声说道,“国强,这个小伙子和姑娘,他们都是好人呐,上次要不是他们,我就被那些城管给欺负了啊。这个小兄弟,他是专门来给你治病的……国强,你说说话啊。”
第48节
“走!让他们走!老子不需要人可怜!”文国强忽地怒道,手掌将床板拍得啪啪直响。
“你跟谁充老子呢?我才是你老子!”文大爷也怒了,喝道,“不懂礼数的东西。这两位都是我的恩人,那也是你的恩人,哪有你这样给人说话的。难道你腿坏了,心眼、脑子也坏了不成?”
文国强哼了一声,却终于没有发怒。
看来这文国强脾气果然是古怪,连自己老爹的话都干脆不理会了。
隋戈倒也理解,躺十几年了,谁的脾气还不得变啊。他像床上的文国强瞅了瞅,这位三十多岁正值壮年的人,蓬头垢面的,看起来跟他老爹一样苍老,而且眼神空洞无物,仿佛真要死去一样。文国强的双腿,因为缺乏活动,肌肉已经萎缩,所以看起来很细,而且两只小腿上面有长了烂疮,看起来更是可怜。
隋戈也不再掩饰,上前一步,抓起文国强手腕,摸了一会儿脉,然后又看了看文国强腿上的烂疮,然后向文大爷说道:“老人家,你儿子的病,能治好。”
“你是说他的疮,还是腿?”文大爷问道。
“都能治。”隋戈说道,语气不容置疑。
床上的文国强听见这话,终于动弹了一下身躯,死灰的眼睛忽地亮了一下,似乎重新看到了希望。不过,很快他的目光又重新暗了下去。他虽然没读多少书,但是也很清楚,他的这双腿已经废了,不可能再站起来了。任何希望,到最后都只能变成失望。
隋戈自然看出了文国强眼神中的怀疑,却也不继续劝说文国强,反而向文大爷说道:“文大爷,你这驼背的毛病,是这几年才有的吧?”
“是啊。就这几年,年纪大了,背也就驼了。”文大爷点了点头。
“不是年纪大了,你这是积劳成疾,加上营养不良造成的啊,看来这些年你真是太辛苦了。”隋戈说道,然后往文国强瞅了瞅,文国强虽然没吱声,但却已经是热泪盈眶,显然他还是一个孝顺的人,明白这些年让父亲受苦了。
其实,很多时候,文国强甚至想过一死了之,但是他知道他自己一旦死了,只怕老爹一个人也不能独活。正是出于这种生活和精神的双重煎熬当中,文国强的性格才变得如此古怪偏激。
“辛苦啥……农村人,不都干的是这些种地的活吗。”文大爷说道。
“你老不用担心了,既然不是先天生就的毛病,治起来就容易多了。”隋戈说道,“本来打算过几天配一副药酒给你送过来,再顺便治好你老的背,但是蓝姐和国强大哥好像不怎么相信我的医术,所以就趁现在吧。文大爷,你家里有白酒吧?”
“有!有,我给你拿。”文大爷说道,神情不禁有些高兴,如果能够治好驼背,以后干活也就轻松一点。不过,对于隋戈能不能治好他的驼背,他还有些将信将疑呢。
片刻之后,文大爷就拿了一瓶高度白酒过来。
隋戈让文大爷脱了上衣,坐在一个木凳上,然后将白酒淋在手掌上,双掌互相搓动起来。
嘶嘶~
如今隋戈修为已至练气初期,手上的劲道自然奇大无比,全力搓动的时候,双掌之间的白酒好像要被蒸发一样,竟然冒出缕缕白色的酒气,看得蓝兰暗暗称奇。
随后,隋戈将双掌按在文大爷的背上,掌心的温度很高,竟然让文大爷呼了一声“好热”。紧接着,隋戈开始用推拿活血之法沿着文大爷的脊柱附近的穴位、经脉按捏、搓揉,他推拿的手法灵活、娴熟,更是让一旁观看的蓝兰颇有些惊讶。
蓝兰却哪会知道,隋戈淬体之后,身体本来就比寻常人灵活许多,再加上脑子当中有一部神农仙草诀,区区推拿活血的手段,根本就只能算是雕虫小技了。
隋戈不断辅用白酒搓揉,约莫过了二十分钟,他估摸着文大爷背上的经络已经被活动得差不多了,于是在文大爷的脊背上快速连拍了七八下,然后两根拇指忽地往文大爷腰间的穴位一按。
穴位受到刺激,文大爷条件反射地忽地一挺胸。
啪啪啪啪!
文大爷的脊背传来一阵炒豆子的声响,浑身上下忽地一轻。
“咦!真的好了?”
文大爷起身活动了一下,果然背脊已经能够挺得直直的了。于是,他连忙向隋戈说道:“谢谢你了……小伙子,你可真是一个神医呢。”
“别客气。”隋戈说道,“不过,文大爷,这几天你可不能再干重活了,要不然你这背还得驼。另外,得补充点营养。”
蓝兰惊讶得暗暗咂舌,她没想到隋戈的推拿手法竟然如此神奇。
“小先生……”这时候,躺在床上的文国强忽地开口,感激地说道,“谢谢你治好了我爹的背——请问,我的这双腿,真的能治好吗?你要能治好我的腿,就是做牛做马……”
很显然,见识过隋戈的手段之后,文国强再次燃起了希望。
“国强大哥,做牛做马什么的就不提了。以后我给你治好腿,你把你老爹孝敬好就对了。另外,早点娶个老婆,生个儿女下来,我看老人家肯定比什么都高兴。”隋戈笑道,他知道刚才露的这一手,已经燃起了文国强心中的生机,于是继续说道,“不过,如果你心里没有希望,没有信心的话,就算我医术再高,到最后也是白搭。”
对于一个医者来说,如果病人自身都没有生机和希望,那么治病就会事倍功半,费力劳心。所以,隋戈才用了这个办法,先让文国强重新燃起了希望。
“对不起,小先生,我之前都是胡言乱语,您别跟我一般见识。我知道您医术高超,我有信心了。”文国强连忙说道,“我这腿要是好了,一定好好孝顺我爹!”
“小兄弟,蓝主播,那这里就麻烦你们了,我去弄点吃的,等会儿你们一定要在这里吃晚饭。”文大爷说完,就出了房间,钻到鸡笼里面拖了一只老母鸡出来。
蓝兰的目光当中充满了震惊和好奇。
虽然之前蓝兰也知道隋戈是中医世家的传人,但是并不认为他有本事能够治愈文国强的断腿。毕竟,这种高难度的事情,就连医院的专家医生都爱莫能助,除了弄假肢之外,别无他法。而隋戈居然扬言能够治愈文国强的断腿,怎么都让蓝兰觉得不太现实。但是,刚才隋戈露了一手,轻描淡写地治好了文大爷的驼背,却让蓝兰对隋戈的医术燃起了信心。
“难道,他真的能够创造奇迹?”蓝兰心想道,将充满期待的目光投向了隋戈,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看他究竟如何来治愈文国强。
第68章 神仙药
蓝兰失望了。
她本以为隋戈会有炫目的惊人之举,比如秀一下中医名闻遐迩的银针、火罐之法,又或者是气功之类的中医秘法,谁知道隋戈只是从背包里面摸出了两贴黑乎乎的狗皮膏药,然后贴在了文国强的小腿上。
这两贴膏药,毫不起眼,平常无奇。
就连文国强,也是满眼失望之色。
隋戈感受到蓝兰和文国强的失望,微微笑道:“这两贴膏药是拔毒,是用来治愈国强大哥腿上的烂疮的。这膏药虽然不耐看,但是效果可不含糊。”
尽管隋戈这么说,但是蓝兰还是有些信心不足。
隋戈也没有多做解释,只是耐心地等待药膏的药性发挥。
这两张膏药可不是隋戈祖传的狗皮膏药,而是他根据神农仙草诀配制的一个新药方,专门用于祛除体内的寒毒和热毒,根据文国强现在的情况,也算是对症下药。
更何况,在贴膏药的时候,隋戈更是利用手掌中的真气,刺激了药性的发挥。所以,这两张膏药贴上之后,很快就会见效的。
相对于蓝兰和文国强的失望,隋戈同学就显得比较镇定和自信了。
约莫五分钟过后,文国强小腿上的烂疮就停止了流脓,然后迅速地结疤了。
“痒!”
文国强忍不住惊呼了一声。
被膏药贴了地方,好像有上千只蚂蚁在那里爬来爬去,其痒难耐。
“忍!”隋戈冲着文国强吐出了一个字。
这两张膏药被隋戈用真气激发出药性,因为见效奇快,所以烂疮迅速痊愈、结疤,然后长出新皮。人长新皮的时候,自然会痒,只不过因为隋戈加速了这个过程,所以文国强才会感觉其痒难耐。
文国强倒也硬气,愣是一动不动,任凭膏药的药力发挥。
十五分钟过去了。
文国强小腿上烂疮已经完全结疤,那种钻心的麻痒感觉也消失了。
嘶!嘶!
隋戈飞快地撕掉了文国强小腿上的膏药。
撕下来的时候,那两张膏药上散发出一股恶臭,很快被隋戈丢到了窗户外面。
这时候,蓝兰向文国强的小腿瞅了瞅,果然上面的烂疮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新生的白嫩皮肤。
“这么快就好了?”
蓝兰觉得简直不可思议。尽管治疗烂疮不是什么太大的难事,但是在十几分钟内就见效的药物,她可是生平第一次见到。
再看隋戈的时候,蓝兰的目光多少就带着一些惊骇和崇敬了。
隋戈同学要的就是这种感觉。
治愈文国强腿上的烂疮,只是第一步,可说是开胃菜而已。
真正的大戏,是治愈文国强腿部里面的旧伤。
蓝兰很是好奇地盯着隋戈,她想知道这家伙究竟用什么药来治愈文国强的双腿。虽然蓝兰不是医生,但基本的医疗常识还是知道的,文国强的这双腿,一部分腿骨几乎粉碎,一条腿的脚筋也已经断了,就算是经过精密的手术,也是无法痊愈的,顶多也就是让双腿稍微能够活动一下。而隋戈这家伙,竟然说能够治愈文国强的双腿,让其恢复如初,这未免太骇人听闻了。
原本,蓝兰对隋戈的信心并没有多大,但是亲眼看到隋戈治好了文大爷的驼背,文国强腿上的烂疮之后,她不得不对隋戈的医术惊叹、佩服。
这哪里是治病,分明就是医学魔术啊。
于是,蓝兰心头的期待感忽地又浓烈了起来。如果之前给文大爷治驼背,给文国强治烂疮都是牛刀小试的话,那么现在要彻底治愈文国强的腿上的骨伤,那么隋戈一定会全力以赴了吧?
那种感觉就好像是:“关键时刻,你总该出真功夫了吧?”
的确,要彻底治愈文国强的腿上的骨伤,他就必须出“真功夫”。
也只有灵药,才能生残补缺,让文国强的一双腿恢复如初。
不过,灵药虽然灵效,但是也很霸道,上一次医治老地主的瘸腿,隋戈就差点将老地主给活活痛昏死过去。所以,同样的错误,隋戈自然不能再犯,首先取出两根九叶悬针松,分别钉在了文国强的两只大腿侧方,让其双腿暂时失去了知觉。
随后,隋戈一个深呼吸,从背包里面取出了一个巴掌大小的盒子。
盒子呈长方形,大概有六级厘米厚,碧绿欲滴,居然是上好的翡翠。盒子的四周,还刻画着一些玄奥无比的符箓文字,一看就知道造价不菲。
蓝兰的呼吸变得微微有些紧促。
她知道,真正的宝贝,必然是装在这个翡翠盒子当中的。而能够用这么一个价值不菲的翡翠盒子来盛装的东西,不用想都知道一定是宝贝中的宝贝。
“难道是千年人参?人形何首乌?还是别的什么逆天灵药?”
蓝兰心想道,内心之中实在是难以平静。
偏偏隋戈这厮却没有立即打开翡翠盒子,而是双掌合十,将盒子压在了两只手掌中间,神情凝重无比。蓝兰很想问问他究竟在干嘛,但是又怕打扰了他给文国强治病。
但隋戈越是如此,蓝兰心中的好奇心就更盛。
啪!
终于,翡翠盒子发出一声脆响,隋戈用指尖打开了盒子。
蓝兰的眼睛睁得老大,似乎生怕会错过了什么精彩的场面。
隋戈将两根指头伸进了翡翠盒子当中,神色更加凝重,将一样东西从盒子里面取了出来。
蓝兰定睛一看,差点没栽倒在地上。
原来,隋戈这厮从翡翠盒子里面拿出来的东西,居然还是狗皮膏药!
刹那间,蓝兰有种崩溃的感觉,更恨不得狠狠地踹隋戈几脚。她觉得这厮实在太可恶了,明明就是一张狗皮膏药而已,居然搞得这么神神秘秘、故弄玄虚,害得她还以为这厮弄了什么仙丹呢。
蓝兰不满的情绪刚刚升起,鼻孔当总忽地飘来阵阵异香。
浓郁的灵药香味弥漫在整个屋子当中,令人闻之神清气爽,有种置身于仙山福地的飘渺感觉。
“这是……神仙药啊!”
刚走进房间的文大爷被这灵药的香味一熏,忍不住喃喃自语道。
他虽然不知道隋戈拿出的是什么药,但只是这种药气,那就肯定不是寻常药物能够释放出来的。老人家多少有些迷信,所以他认为隋戈拿出的培元膏,很可能就是神仙配制出来的神仙药。
蓝兰当然不是迷信的人,但同样也被这灵药的气味给震住了。她只是闻了闻这气味,便觉得之前胸口的恶心感完全消失了,而且上了一天班的疲劳,也一扫而空。如果说之前蓝兰对隋戈的医术还有所怀疑的话,那么现在她是绝对相信,隋戈一定能够治愈文国强的双腿。
第49节
只是,蓝兰怎么都想不明白,这么好的药,为什么要弄成狗皮膏药的样子呢?
治疗烂疮用么狗皮膏药,治疗骨伤还是用狗皮膏药,这家伙难道只会用狗皮膏药吗?
就在蓝兰的暗自抱怨中,隋戈将两贴膏药贴在了文国强的腿上,同样用真气催动培元膏药性的发挥。
蓝兰和文大爷,目不转睛地看着隋戈施为。
隋戈收回了手掌,静待着培元膏发挥作用。
灵药毕竟是灵药,不过两三分钟时间,便已经有了剧烈的反应。
滋滋~滋滋~
一阵奇异的声响从文国强腿上的皮肤下面传来,依稀像是骨头生长的声音。
蓝兰再次惊讶,暗想这是什么狗皮膏药,难道能够让人破损的骨头重新生长愈合不成?
这一次,蓝兰终于猜对了。
隋戈这一次给文国强贴的狗皮膏药,可不是一般的狗皮膏药,它上面抹的可是培元膏,超越了凡药存在的灵药!
“滋滋”的声音一直响着。
房间里面谁也没有说话,都在等待和企盼着奇迹的发生。
时间一点一点流逝着。
直到炖鸡的香味飘入了房间当中,那“滋滋”的声音终于完全消失。
隋戈上前捏了捏文国强的双腿,脸上泛出了欣慰的笑容。
随即,隋戈撕掉了文国强腿上的狗皮膏药,然后拔掉了九叶悬针松。
文国强的双腿很快恢复了知觉。
“国强大哥,有什么感觉?”隋戈问道。
文国强试着微微活动了一下双腿,发现缠绕他十几年的痛楚居然完全消失了,一种重获新生的感觉从双腿一直蔓延到了全身。随后,他试着从床上坐了起来,然后扶着墙壁,缓缓地站了起来,再慢慢移动着双脚,一步一步地走出了房间,走到了屋门口。
十几年来,文国强第一次凭着自己的力量,站到了自己的家园门口。
文大爷从厨房中走了出来,看到这一幕,不由得再次老泪纵横。
第69章 一招鲜吃遍天
文大爷很高兴,以至于他竟然喝醉了。文国强也陪着父亲喝了两杯酒,随着腿伤的痊愈,他的精神和心情都越来越好了。吃饭间,文大爷父子对隋戈也不知说了多少感激的话。
不过,对于隋戈来说,他只是还了文大爷的一个人情而已。
当初若不是拿到了文大爷的“红灯笼”萝卜,隋戈也没办法培育出三元易经草。若是没有三元易经草,隋戈自然没办法配制出培元膏,就算想帮文国强,那也是有心而无力。
所以,古人常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又说,“滴水之恩当益涌泉相报”。
隋戈今夜此举,就是为了还文大爷的这滴水之恩。
如若不然,使用灵药给人治病,隋戈只怕还得掂量掂量。
正如老地主所言,灵药这种东西,很容易惹眼,一定要慎之又慎。隋戈现在虽然已经练成了真气,但是也深知强中自有强中手的道理。
晚饭过后,隋戈和蓝兰便打算告辞,然后提醒文国强要低调,尽量不要替隋戈声张做“宣传”。
谁知道刚一出门,就被一群老人给堵住了。
这些人手里面提着土特产、酒等礼物,指名要见隋戈这位“小神医”。原来,文大爷驼背被治愈的事情居然飞快就不胫而走了,这些老人家过来,就是希望隋戈帮他们治一治身上的老毛病。
这些老年人,年纪大了,谁都有个风湿、关节或者血压等方面的老毛病,现在“神医”就在家门口附近,自然是要来碰碰运气了。
隋戈同学今天有美女相陪,心情也是高兴,于是便答应给这些老人家瞧瞧。不过,他却半开玩笑地向这些老人说,他可是没有医生资格证的,如果这些老人家不放心的话,那就最好不要让他看病、治疗。
但是这些老人家哪里会管隋戈有没有什么医生资格证,他们只知道隋戈治好了文大爷的驼背,又治好了他儿子的残废双腿。这样的医生,那就是华佗在世,打着灯笼都难寻的人物,哪还管资格不资格的。
见隋戈性格随和,旁边的人家干脆把电线牵了出来,弄了一个大灯,把这院子照得跟白昼似的,以方便给村里面这些人看病。
最开始,只是一些老人来让找隋戈看病,可能是因为村里的年青人都不怎么相信“中医”的缘故。但是,看到隋戈的狗皮膏药,推拿,针灸方法神妙非凡,几乎都是立竿见影,那些有病痛的年青人也按捺不住了,纷纷央求隋戈出手诊治。
不过,但凡年青人来诊治的,隋戈却不免费了,而是随心所欲地收取了一些诊断费用,几十块、一百块的。但即便如此,那些被诊治过的人,也都是连连道谢。
而蓝兰,则在一旁主动做起了隋戈的助手,忙得不亦乐呼。
时间飞逝,两个小时很快过去了,村里面的病人也诊治得差不多了。
这时候,夜已经深了。
两人离开村子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
好在天公作美,月光明亮,夜风轻柔,隋戈和蓝兰两人行走在田间的土路上,四周蛙声、秋虫的鸣叫声响一片。有美女陪着散步,隋戈心头还真是有几分得意呢。
“蓝姐,真是没想到,居然能够跟你这样的大美女一起在田间散步晒月亮呢。”隋戈边走边说道。
“是啊。但是我也没想到,你这一次献爱心,真的治愈了文国强的双腿,这简直就是奇迹啊。”蓝兰轻柔的声音在夜风中响起,落在人耳朵中异常的舒服。
“我就是一个创造奇迹的人。”隋戈厚颜地笑道,这是他一贯的风格。
“但是,有一点我很奇怪呢。”蓝兰忽道。
“请说。”
“你为什么总是喜欢用狗皮膏药给人治病?”蓝兰总觉得狗皮膏药有些上不了台面。
“其实很简单。”隋戈说道,“有句俗话叫做‘一招鲜吃遍天’。一个好的医生,绝对是用最少的药甚至不用药就能治愈病人;相反,只有那种医术低劣的家伙,才会动辄开十几种药甚至几十种药去治病。凡药三分毒,就算病人的病好了,残留在身体的毒素也会影响病人健康。所以,中医名家中,有的人只用一根银针,就能够治愈百病;有的人靠着精湛的推拿手法,同样能够治愈多种疾病。对我来说呢,我希望将我们家的狗皮膏药发扬光大,这也算是独立特行。”
“独立特行?用狗皮膏药?”蓝兰说道,“说实话,虽然特别,但是一点不酷。”
“没办法。现在什么针王、火罐王、养生王、推拿王比比皆是,我也不想跟那些人去争风头。”
“所以,你就做膏药王?”蓝兰笑道,恍若月色下绽放的月光花。
隋戈的色狼之眼捕捉到了这个美妙的画面,心头暗叹原来蓝大主播的笑容竟然可以如此之美。
“喂——说话!”蓝兰见隋戈愣住了,忍不住提醒他一句。
“哦,膏药王……我不是膏药王,我是膏药隋。”隋戈哂然笑道,“其实,管它银针也好、膏药也好,只要能够治病就行!”
“说得也是。对了,你给文大爷父子和那些老人家治病都没有收取诊金,为何给那些年青人治病,却要收钱呢?”蓝兰之所以有这样的疑惑,是因为她觉得隋戈似乎根本不缺钱。
一个用翡翠盒子装狗屁膏药的人,能缺钱吗?
“收钱,你觉得很不应该吗?”
“也不是。治病收钱这没什么。我只是觉得,不收钱的话,不是更好吗?你不是要献爱心么。”
“呵~我明白了,你是觉得我不缺钱,对吧?”隋戈微笑道。
“难道不是吗?”
“唉,实话告诉你吧,我给国强大哥治腿的药,成本真的很高。爱心献得太多,我就成穷光蛋了。”隋戈苦笑了一声。上一趟去云南,隋戈一次就花出去上百万。但是,那些玉石随着灵气的消失,逐渐就会变成一文不值的石头。而且,每开启一次灵田中的八荒云雨大阵,玉石当中灵气的就会少一分,迟早全都会变成烂石头。毫不夸张的说,隋戈的那些灵草,可都是用玉石和钱催生出来的。
当然,隋戈收取村中这些年青人的诊费,倒也没多少钱。隋戈的本意,是告诉这些人,他并非是完全不求回报的活菩萨,以免这些人随便有个感冒、咳嗽什么的,都来找他医治。那样的话,隋戈还不得活活累死啊。
经过这么一解释,蓝兰也明白了隋戈的想法,说道:“没想到,你的心思竟然这么多。不过,以你的神奇医术,要赚钱应该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吧。尤其是你给文国强治病的那种药,简直太神奇了,只要你能够批量生产的话,成为亿万富翁也不难吧。”
“那种药,批量生产的话,几乎不太可能。”隋戈说道,“而且,生产的成本,绝对不是你想象的那么低。难道,你真的以为那种药膏,真的只是几张狗皮做的?”
别的不说,要养成一株三元易经草,耗费的玉石差不多就接近上万块,更不要说配制培元膏耗费的药材以及隋戈花费的心血。所以,如果隋戈用灵药来为人免费治病的话,恐怕很快就会变成穷光蛋了。
“人家没想那么多嘛。”蓝兰微嗔道,“不过,以后你如果有能耐了,也不要做无良药商啊。别看现在华夏人的生活水平改善了,但是依然有许多人根本看不起病,真的很可怜呢。而有些药商,为了谋求暴利,居然连起码的良心都没有了,实在可恶呢!”
“蓝姐这是有感而发啊,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事情?”隋戈体贴地问道。
“这几天我在调查东江市的一个制药厂,他们生产的几类药品,成本价都不到一块钱,但是医院开给患者服用,价格却高达几十块,这其中一定存在巨大的黑洞!”蓝兰有些嫉恶如仇地说道,“并且,这家药厂的底子也不干净,我怀疑他们的老板是一个有前科的人。”
对于医药暴利的事情,隋戈也是略有所闻,而且这还不是个别的现象。不仅东江市,整个国家都存在这样的问题。蓝兰敢于调查这些黑幕,也算是一个有正义感的新闻工作者了。
嗯,还是一个有正义感的美女,这一点对隋戈来说十分重要。
“你问了我这么多,我也向问你一个问题。”隋戈忽地又道。
“问吧?”
“现在,我在你眼中,还是陌生男士吗?”隋戈笑问道。
“你觉得呢?”
“我觉得,至少也算是熟人了吧?”
“我给你提升一个等级。”蓝兰说道,“你可以算作我的朋友了。”
“嘿,一不小心就越级提升了呢。”隋戈笑道,“可惜,要是再升一级就好了。蓝领导,什么时候再提拔我一级呢?”
男女之间,如果从朋友关系再升一级,那意味着什么,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蓝兰知道隋戈话中的意思,却出奇地没有立即冷眼相向,淡淡地说道:“观察观察吧。”
这时候,两人走过了一片苗圃地。
一旁的树苗林中,传来一阵异常的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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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读者大大周末愉快,下周好运连连,顺便预定星期一的鲜花、票票,请多多支持!????
第70章 最可爱的匪徒
新的一周开始了,小米祝各位读者大大一周好运、心想事成!另外求鲜花、票票冲榜,谢谢支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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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戈如今已是练气初期的修为,耳聪目明,一下子就听出旁边的林子当中藏了人。不过,他却是不惊反喜,甚至都感激得想哭了。隋戈同学正愁没有一个英雄救美的表现机会,没想到这些龟孙子居然就眼巴巴地送上门来,那可真是天公作美啊。
不想当英雄的男人,那就不是男人;不想被英雄救的美女,那也不是真正的美女。
隋戈愉快地捏了捏拳头,随时准备出手扮演英雄。
哗哗~
六个人从树林中冲了出来,前后各三个,将隋戈和蓝兰堵在了中间。这六个人的手中,各自捏着匕首和弹簧刀,显然是来者不善啊。
“蓝大主播,这么晚了,你还去采访谁啊?”其中一个混混冲着蓝兰调笑道,“要不然,给我们哥几个来一次独家专访?”
“再到床上来拍几张特写!”
第50节
“嘿嘿~”
“……”
几个混混一脸的**之色。
“你们是什么人,赶紧滚开,不然我报警了!”蓝兰喝道,并没有被这几个混混给吓着。
“警车恐怕都开不上这条路吧?”一个混混把玩着手中的匕首说道,“有人让我们带给你一句话,他说蓝主播你如果闲着没事的话,就多播几条领导作秀的新闻。不该你管的事情,就不要插手!否则,指不定那天荒野之中会出现一具裸体女尸,很可能就是蓝主播你呢。”
“你们是华生药业公司的人!”蓝兰问道。
“既然你都知道了,那我们也不用多说了。”那为首的混混说道,“不过,今天晚上,哥几个还是要给你一点教训的。拔了你的衣服,拍几张裸照,以后你的嘴巴也就老实了,动手!”
终于动手了么?
隋戈心头不禁有些激动,这些暴徒无私地扮演了自己英雄救美的配角,而且还不计报酬,当真称得上是新时代最可爱的暴徒。
砰砰砰砰!
隋戈打出虎虎生风的四拳,“勉强”将四个扑向他的混混打倒在地,然后正义凛然地将蓝兰护在了身后,这时候另外两个混混的匕首正好戳了过来。
隋戈一脚踢开其中的一人,另外一个混混的匕首却刺了过来。
在蓝兰看来,隋戈这时候凶险无比,但他如果避开的话,她就会处于歹徒的威胁之下。
这时候,隋戈展现出了“英雄” 的一面,愣是挡在蓝兰前面,身躯岿然不动,伸手一把将当胸而来的匕首抓在了手中。
噗!
皮肉开裂的声音响了起来,却是隋戈的手掌已经被匕首划伤了。
月光下,鲜血撒落在地上,殷红点点。
更有几滴鲜血,恰到好处地溅落在蓝兰的脸上。
蓝兰看到隋戈因为救自己而受伤流血,心口猛地一抽,泪水奔涌而出,然后忽地高声叫道:“救命!杀人了——”
不得不说,蓝兰不愧是大主播,这一次扯开嗓门一喊,几乎都快追上维塔斯了,惊得隋戈耳朵里面都产生了回音呢。
隋戈夺过了那把匕首,然后远远地扔了出去,然后轻声安慰蓝兰道:“别担心,几个毛贼而已,我轻易就打发他们了。”
这时候,几个混混相互看了一眼,再次向隋戈扑了过来。
隋戈展开拳脚,敌住了六个混混。
乍一看,隋戈似乎没有占到什么上风,只是勉强抵住了六个人的联手进攻。而实际上,却是隋戈已经完全掌控了形势,让这六个混混不仅伤害不到他和蓝兰,而且也无法抽身退走。这个局面,也是隋戈同学一手营造出来的。
在蓝兰看来,隋戈就像是为了保护她不受任何伤害,这才寸步不让地“奋力”拼斗着。看到这样的情形,心头自然是感动得稀里哗啦了。
“在这里!快点!”
“狗日的流氓土匪,竟然敢对小神医和蓝主播动手,打死他们!”
“围住了,一个都别让他们跑了!”
这时候,文大爷村里面的人已经赶了过来。二百多号人,手里面都拿着锄头铲子,将六个混混团团围住,叫嚣着要把六个混混全给打死了,看到这样的阵势,那六个混混腿脚都开始打颤了。
好汉架不过人多,六个混混很快就被制服,没有丝毫的悬念。不过,村民们的怒气却没有因此而平息,不知道是谁提的议,最后这六个混混,全部被逼迫跳入了田地中的一个粪坑里面,从头到脚粘满了粪便和驱虫,那情形简直是惨不忍睹,恐怕只有警察来了,他们才可能得救吧。
“隋戈,你没事吧?快让我看看你的伤口。”看着隋戈手上的伤口,蓝兰心疼无比地说道。她哪里知道,这伤口都是隋戈故意让混混们搞出来的,否则的话,以他的修为,再来几十个混混,也是枉然。
很显然,隋戈这一次英雄救美是很成功的,区区的一点伤口,也是完全值得的。
辞别了热心的村民之后,蓝兰赶紧将有些“虚弱”的隋戈送到了医院。
在医院一番检查、折腾了之后,隋戈倒是绝的有些困倦了,迷迷糊糊地在病床上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清晨,蓝兰却不在病房中了。
隋戈明明记得,昨天晚上,蓝兰就躺在病房中的沙发上啊。
那种被美女照顾的感觉,让隋戈睡得特别地幸福、安稳。
隋戈的手掌上缠着纱布,这点伤口对隋戈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因为服食过三元易经草的缘故,他的伤口复原速度会比普通人快许多的。
伊人已去,似乎再赖在病房里面也没有意思。
隋戈正想着要不要给蓝兰打个电话,然后离开这里,这时候病房门却打开了,一个身材像蓝兰一样高挑的女生走了进来,短发,白色衬衣搭配了一条紫色围巾,深灰色牛仔裤,还穿着一双黄色长靴,干净利落,眉宇之中透着一种中性美。女生将手插在牛仔裤的裤兜里,玩味地打量着床上躺着的隋戈。
但凡只要是美女,隋戈都会用不加修饰地目光将人家打量一番。
眼前的这个女生,其实长相、身材都还不错的,跟蓝兰比起来,也是春兰秋菊、各擅其长。不过,胸前却少了蓝兰那种山岳挺立、沟壑深邃的感觉,不过倒是跟她的整体气质相吻合。另外,她的那一双腿,看起来竟然比蓝兰的还要修长几分,特别地养眼。
“你的这双眼睛很讨厌呢!”美女发现隋戈的目光在自己胸前扫来扫去,皱着眉头毫不客气地说道。
“欣赏美景,无需遮遮掩掩。”隋戈大言不惭地说道。
“油嘴滑舌,当心我把你眼睛挖出来。”美女冷冷道。
“既然是油嘴滑舌,你怎么不来勾我的舌头呢?”隋戈斗了一句。
美女鼻子当中发出一声冷哼,似乎恨不得就要上前动手把隋戈揍一顿了。不过,她终究是没有动手,说道:“算了,我不跟你这伤残人士动手。”
隋戈自然不会跟她较真,放弃了斗嘴,说道:“我也没想跟你斗,这不是你一大早就主动冲入我病房当中吗?”
“我是来看兰兰的,你这只癞蛤蟆就别自作多情了。”美女说道。
“你见过有我这么帅的癞蛤蟆?”隋戈笑了笑,“你跟蓝姐是什么关系?”
“什么关系?”美女嗤了一声,指了指右边耳朵上挂着的单只珍珠耳环,“明白了?”
“明白什么?”隋戈疑惑道,“不就是单只耳环而已,谁都可以带,有什么好奇怪的。”
“小弟弟,看来你真是不明白呢。”美女似乎占据了上风,脸上露出浅浅的微笑,“她的左耳挂着单只耳环,我的右耳挂着单只耳环,你居然还不明白么?那么,我简单点说——她是我的女朋友!”
女朋友?
什么情况!
隋戈仿佛挨了一道晴天霹雳,惊得从病床上坐了起来。
蕾丝边么?这种传说中才存在的妖孽,竟然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这怎么可能!
蓝兰是那么的温婉,那么的漂亮,声音又是那么的舒服,怎么可能就成了妖孽了呢?
“苍天啊,我隋戈尊老爱幼,救死扶伤,究竟造了什么孽,要这样折磨我呢!”
“你总算明白了?小弟弟。”美女笑容更明显了,“其实,这也不难理解。你想想看,蓝兰这么漂亮,追究她的人不乏其数,如果不是因为她对男生没感觉——”
“够了!”
隋戈冷喝了一声,从病床上爬了起来,拔掉了手腕上的针头,站到这女人面前,说道,“就算她是蕾丝边,她也一定会喜欢我的!”
说完之后,隋戈摔门而去。
饱受打击啊!
“哼!什么嘛,臭脾气真大!”美女冷哼一声。
隋戈刚离开医院一阵,蓝兰却回到了病房,手里面提着热腾腾的包子和豆浆。
很显然,这是给隋戈买的早餐。
“他人呢?”蓝兰望着空空的病床,向屋子当中美女问道,“羽彤,他人呢?”
“走了。”美女淡淡地说道。
“怎么会走了?”蓝兰追问道,“他去哪里了?”
“表姐,你真是在意他哦。”美女不以为然地说道,“我告诉他,你是我的女朋友,结果他就被吓走了。这不是很好么,你不是也不喜欢被男生缠着么?”
“安羽彤,麻烦你搞清楚,我跟你是不一样的!”蓝兰有些不悦地说道,“你是蕾丝边,我可不是。我只是不想被王豪那类人纠缠着,才让你配合我演了几次戏而已。”
“不会吧,你居然对我发火?”美女说道,“看来你真是有些在乎他了。不过,这小子究竟有什么好啊,说帅也不是很帅,说气质也没有啥气质……”
“他昨晚可是奋不顾身地救了我!”蓝兰道,“况且,他的优点,也不是你能知道的。”
“切~”美女道,“原来是英雄救美的老套路,你居然也会中招。算了,我看啊,你就是看上人家小弟弟年青,想来一次老牛吃嫩草吧。”
“你才是老牛呢!”
“呵呵~护犊子了。”
第71章 冲冠一怒
“蓝兰居然是一个蕾丝边?”
“我隋戈居然看上了一个女同?”
“为什么会这样!”
“……”
打车回到学校门口的时候,隋戈都还没有从巨大的震撼中恢复过来了。
真是太他妈意外了!
隋戈用尽了心思,借助天时地利人和,费尽心力,才成功地从“陌生男士”晋升为蓝兰的“朋友”,希望之光刚显现的时候,却遭遇了晴天霹雳。
蕾丝边!
对于男生来说,这简直就是灭顶之灾啊。
隋戈觉得自己再帅、再有气势和本事,那都是白搭啊,人家根本就不喜欢男人,你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将小弟di切了,变成女人吧。
若是别的女人也就罢了,她们要做蕾丝边也好,剃头当尼姑也好,跟隋戈同学都没什么关系。但是,蓝大主播,多好的一个大美人啊,居然就做了蕾丝边,这分明就是浪费老天爷给她的绝色容貌啊。
“隋哥哥——隋哥哥——”
这时候,一个熟悉、清脆的声音将隋戈从浑噩的状态中拉回了现实。
“哦,是小雨啊。”隋戈恢复了神志,“你怎么在这里?”
“我现在每天早上都在校门口卖茶叶蛋呢。”小雨说道,“自从上次铁龙大哥训斥了那几个经常欺负我的摊主之后,就没有人再来找我麻烦了。铁龙大哥看起来很凶,想不到心地还挺好呢。”
“心地还挺好?”隋戈差点没憋足笑出声来,真没想到,铁龙这种混混,居然也有人说他是好人。
不过,好人和坏人,本来就在一念之间,的确没有什么明显的区分。
“我买五个茶叶蛋。”隋戈向小雨说道,“多少钱一个?”
“隋哥哥,我哪能收你的钱呢。”小雨说道。
“你不收钱的话,我可就不吃了。”隋戈说道,“你就按照原价卖,给我挑五个大的,这样总行了吧?”
第51节
小雨见隋戈坚持,只好如此。
“卖报!卖报!东江早报!华夏航母要起航了,越南鬼子要遭殃了……干部车震,双双裸死……小兄弟,来一份吧,只要一块钱!”
这时候,旁边的报刊亭老板娘正在叫卖报纸,顺便鼓捣隋戈买一份。
“满版的房产、人流广告,送给我也不要呢!”隋戈说道,伸手去拿茶叶蛋。
“送给你,做梦!”报摊老板娘哼了一声,继续叫骂他的报纸。
啪!
小雨用勺子捞茶叶蛋的时候,忽地手一抖,茶叶蛋掉入了锅中,棕色的卤汁溅到她的衣服上面,但她却浑然不觉,目光只是盯着东江早报上的一张图片。
“是他!就是他!这个大坏蛋——”
小雨冲着那张照片,咬牙切齿地说道。
隋戈定睛一看,那照片中的人物居然是冯天明。
新闻标题赫然是:“药品暴利数十倍,究竟谁之过?”
一般来说,东江早报很少会出这种针砭时弊的新闻,隋戈隐约感觉到这则新闻的背后,可能有蓝兰的因素在里面。在东江市的媒体当中,蓝兰的影响力无疑是很强大的。
只是,小雨怎么会认识冯天明呢?
“小雨,你怎么了?”隋戈问道。
“报纸上的那个坏蛋,我认识他!”小雨的语气和神情几乎是咬牙切齿。
隋戈递给报摊老板娘一个一元硬币。
老板娘得意地哼了一声,心想你小子终究还是得买我的报纸不是。
隋戈将报纸递到了小雨面前,低声问道:“这个冯天明,他究竟干了什么坏事情?”
“他不叫冯天明!”小雨恨声道,“他叫冯兴阳。三年前,他是青联药厂的总经理,就是他们的劣质药品,害得我妈瘫痪在床。所以,我就是化成灰了,我们也认得他的!”
“冯天明?冯兴阳?”
隋戈冷笑了一声,心想这个冯天明果然是有些手段,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居然换了个马甲,又重新当上了老总。
想了想,隋戈向林小雨说道:“小雨,这件事情你先不要管,也不要声张。如果你信得过我的话,就交给我去解决,行不行?”
小雨含泪点了点头,对于隋戈,她自然是相信的。
隋戈连茶叶蛋也顾不上了,尽管心情还未平复,仍然拨通了蓝兰的手机,“蓝姐,你不是在查华生药业公司的底细吗?冯天明很可能是另外一个人,他原来的名字应该叫冯兴阳……嗯,你查查以前的媒体记录,兴许有线索。”
过了一阵之后,蓝兰有了回应,说道:“你说对了!冯天明果然有前科,他以前居然是青联药厂的总经理,曾经卷入了一场性质极其恶劣的药品事故当中,想不到这个败类居然逃脱了法律制裁!不过,这一次我一定要将这个畜生送进监狱!”
随后,蓝兰又道:“今天早上,我表妹的话,你别放在心上。”
“哈哈~我不会的。”隋戈故作潇洒地笑了笑,然后挂掉了电话。
别放在心上?
就算是放在心上又如何。
隋戈很清楚地知道,他和蓝兰的关系已经陷入了僵局,不可能再进一步了。
性取向不同,就算再进一步,隋戈也顶多成为蓝兰的“闺蜜”。
不过,现在可不是懊恼的时候。
隋戈现在只想做一件事情,就是收拾冯天明这个畜生。
这种药品行业的败类,才是真正的侩子手。要知道,一个持刀的歹徒,能够伤害的人不过几个十几个;而冯天明这种医药屠夫,动辄却能伤害到数百、上千人的性命和健康,更会让无数的家庭因此而妻离子散。这些败类,简直就应该凌迟处死再五马分尸。
隋戈作为一个医者,更是痛恨这种毫无良心和德行的制药商。
既然法律没有制裁他,那么就用暴力来制裁吧。
隋戈通过电话号码查询台找到了华生药业公司的电话,然后顺藤摸瓜地联系到了冯天明。
“冯老板,我想清楚了。你拿八百万,我把狗皮膏药的药方给你。”隋戈在电话中说道。
“哈哈~识时务者为俊杰。”冯天明大笑了几声,然后说道,“下午三点,发丰镇城东十里的‘枫溪山庄’,我们就在那里详谈一下合约的问题吧。”
“好!”隋戈一口应承了下来。
随后,隋戈又拨通了山熊的手机,沉声道:“熊哥,你们狂熊帮漂白的契机到了!”
第72章 枫溪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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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点。
枫溪山庄,依山靠溪,风景秀美,如今漫山枫叶飘零,整个山庄,无论屋顶、院落,都是一片火红。
这是华丰镇附近一个有名的中式度假村,无论周末还是平日,原本都有不少人来这里休闲娱乐的,但是今天这里却显得冷冷清清,连山庄门口的俏丽的迎宾小姐都悄然消失了。
山庄大门口立着一个牌子,写着“暂停营业”四个大字。
没了迎宾小姐,倒是有两个彪形大汉在把门。
“你是隋先生?”
当隋戈靠近山庄大门的时候,其中一个大汉询问道。
隋戈点了点头。
“请进,老板在里面等着呢。”大汉说。
隋戈跨过门槛,走入山庄里面。
只见山庄的庭院和廊檐边上,每隔五步远,便站着一个身穿黑色西服的汉子,看起来挺酷,有种港台黑帮的感觉。不过,冯天明本来就有黑道的背景,这种阵势倒也不怎么稀奇。
隋戈径直向正厅走去,只见厅堂的正上方,穿着黑色长大衣的冯天明端坐在八仙椅上,神情倨傲地抽着雪茄。在他背后,站着两个人,其中一个体形圆胖似猪,光着头;另外一个,身高至少有一米八五,肌肉凸显,显得异常魁梧,此人上身穿一件黑色紧身t恤,下身穿黑色运动裤,脚上穿着一双棕色靴子,一看就知道是个孔武有力的练家子。
“隋先生,请坐。”冯天明对隋戈说道。
隋戈也不客气,拣了一张椅子坐在上面,然后说道:“冯老板,钱呢?”
冯天明挥了挥手,旁边立即有一个人提着一口大皮箱走了过来,站在隋戈面前,“啪”地一声打开了箱子,露出里面一摞一摞的钞票。
“怎么不是现金支票?”隋戈微微皱眉道。
“你可没说一定要现金支票。”冯天明笑道,“本人向来都认为,现金比支票更有冲击力。钱已经准备好了,药方呢?”
“我把药方给你,能够带着钱离开吗?”隋戈问道。
“你觉得呢?”冯天明漫不经心地说道。
从一开始到现在,冯天明压根儿就没打算给隋戈一分钱。并非冯天明没有钱,而是他觉得隋戈这样的穷小子,根本就没有资格拿他的钱。
否则的话,冯天明何必将隋戈约到这里来签订合同呢。
这个枫溪山庄,原本就是冯天明一个朋友所有。现在,整个山庄的人都是他冯天明的,今天隋戈若是不交出药方,便休想离开这里。冯天明做生意的原则,就是只达目的不择手段。
“看来冯老板让我看钱,只是想让我尽快交出药方吧。”
隋戈平静地说道,“坏蛋终究是坏蛋,看来你是没有做好人的机会了——冯兴阳!”
冯天明听见“冯兴阳”三个字,脸上惊异之色一闪而过,目光当中迸射出杀机,冷冷道:“本来打算留你一命,可是你知道得太多了!”
“看来你果然是冯兴阳!”隋戈表情古井不波,一点都不在意冯天明的威胁。
“是又如何?”冯天明冷笑道,“我现在的身份是冯天明,身份证、户口没有丝毫破绽,就算我跟那个冯兴阳长得一模一样又如何,法律制裁不了我!”
“我知道法律制裁不了你。”隋戈说道,“所以,我打算用暴力来制裁你!”
“哈哈!~”
冯天明忽地狂笑起来,“小子,你在说梦话吧?你难道不知道,这山庄内外,都是我冯天明的人吗!只要我动动指头,顷刻就要了你的小命。废话少说,交出药方吧,否则我让你不得好死!”
“那你动动指头试试!”隋戈淡然一笑道。
“敬酒不吃吃罚酒!”冯天明冷哼一声,“我知道你有一点拳脚功夫,但是在我手下的高手面前,只不过是土鸡瓦狗,不堪一击!你知道我身后站着的这两人是谁吗?”
“这位是东江市第三大黑帮‘天狗帮’的大哥,‘花和尚’董九;另外这一位,是我的私人保镖江铁雄,明海省前任地下拳王。无论他们两人谁出手,一刻钟就可以让你死十回了。”冯天明继续向隋戈施压。
若非要得到狗皮膏药的配方,只怕冯天明早就让人将隋戈给杀了。
“我只能死一回。不过,绝对不会死在你们手上!”隋戈冷笑道。
轰隆!
隋戈的话刚说完,只听见山庄门口传来一声轰响,原来山庄的大门,竟然被一辆载着集装箱的长卡车给撞开了!
撞开大门之后,卡车并没还有立即停下来,一直冲到了正厅外面的院子,这才噶地刹住车。
这辆大卡车后面,还跟着另外两辆集装箱卡车。
卡车停稳之后,壮得像头熊的山熊从驾驶室里面跃了出来,龙行虎步地往客厅走来。紧跟在山熊后面的,是骨瘦如柴的刀子和斯斯文文的眼镜。
山熊其余的小弟,纷纷从集装箱里面钻了出来,手持铁棍、砍刀等武器,竟然足足有两百号人。在人数上面,已经明显压制住冯天明的人了。
看来,这一次狂熊帮已经是倾巢而动了。
看到山熊带着大队人马杀来,冯天明终于坐不住了。正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在东江市,能够称得上地头蛇的,就只有一熊一蛟。花和尚董九,地位还差了一大截。冯天明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向山熊说道:“熊哥,你我无冤无仇,你兴师动众地杀过来,恐怕讲不通道理吧!”
“隋戈,他是我的兄弟!”山熊喝道,“你要对付我兄弟,就是跟我过不去!”
“他可没说自己是狂熊帮的。”冯天明说道,尽管对山熊有几分忌惮,但是今天有董九和江铁雄在此,他自信可以镇得住场子。
“我说他是我兄弟,那就是!”山熊凶悍地说道。
“山熊,你也太狂了!”董九上前一步,怒喝道,“冯老板不过是给你几分面子而已,你还真以为我们怕了你么!”
“哼!董九,要不是老子看在你是少林俗家弟子的份上,早就动手灭了你们天狗帮了。识相的话,就别在老子面前狂吠了!”山熊并不给董九丝毫面子。
“正好,我也打算灭了你们狂熊帮,坐上东江黑帮的头把椅子呢!”董九狞笑道。
“咳咳~”
一旁的隋戈干咳了两声,向山熊说道,“熊哥,没得谈了,开打吧。”
“别急。”山熊冲着后面的小弟笑道,“把隋兄弟的家伙扛上来。”
家伙?
隋戈微微一愣,却见一个狂熊帮的一个小弟从集装箱里面扛出来一把纯钢打造的锄头,送到了隋戈的面前,弄得隋戈简直哭笑不得。
第52节
山熊在隋戈耳边低声说道:“兄弟,真要开打,你当然也不能闲着。冯天明后边的那个家伙,跟我不相伯仲,为了节省时间,就交给你收拾了。至于董九和其他人,你就放心交给我们就是了。”
谁说四肢发达的人头脑简单?
隋戈觉得山熊这厮简直就是大块头大智慧。不仅把隋戈的“独门兵器”给弄来了,而且还把最棘手的对手留给了隋戈对付。
当然,棘手也只是相对而已。
以隋戈目前练气期的修为,自然不会将一个淬体期的省级地下拳王放在眼中。本来,隋戈想秀一下自己的千变捉虫手的,不过山熊把“独门兵器”都弄来了,隋戈也不要拂了别人的好意。那一套千变捉虫手,看来只好暂时藏拙了。
有隋戈对付江铁雄,山熊那是完全放心,于是冲着董九挑衅道:“董九,你不是一直都想将我取而代之吗?今天,我就给你一个机会——让你彻底死心!”
说罢,山熊怒喝一声,拳头炸开空气,往董九轰了过去。
董九拍了拍光溜溜的脑袋,大喝一声,挥拳迎了上去。
刀子冲着外面的小弟挥了挥手,带着狂熊帮的小弟们立即朝着冯天明的手下扑了过去。
只有眼镜,还是那么悠然。
隋戈将锄头扛在肩上,一步步向冯天明走了过去,笑道:“我说过,法律制裁不了你,就只能用暴力来制裁了。”
冯天明不屑道:“你以为用一把锄头就能够威胁我?”
“不是威胁,是铲除!为民除害,铲除你们这些祸害国家和人民的坏分子!”隋戈微微一笑,钢铁锄头忽地从肩上弹了起来,往冯天明铲去。
嘎吱!
当隋戈肩上锄头挥出的瞬间,江铁雄就感觉到了一股莫名的危险,慌忙将冯天明连人带椅子往后一拖,然后江铁雄手掌一挥,打算凌空截住隋戈这威势凌厉的一锄。
一旁的山熊见江铁雄托大,脸上泛出了嘲弄的笑容。出手不过三招,山熊就已经完全压制住了董九,所以才有闲暇欣赏隋戈和江铁雄的战斗。
在山熊看来,隋戈手中的锄头,简直有神鬼莫测之威,只有亲自体会过的人,才会明白锄头到了隋戈手中,简直比任何神兵利器都要可怕。
眼镜扶了扶自己的镜架,心头暗笑道:“江铁雄有难了!”
果然,江铁雄眼看自己的手掌就要捏住锄头的长柄时,那把锄头却好像有灵性一般,嗖地延伸了一大截,直奔江铁雄脑门。
江铁雄就算能够捏住锄头的长柄,也势必会被锄头击破脑门。
于是,江铁雄暗叫一声“邪门”,脚下运力,往后蹭蹭地退了两大步,希望能够避开隋戈的锄头,然后顺势取出腰上别着的两把长匕首,打算以短制长,遏制隋戈锄头的凌厉攻势。
作为地下拳手,江铁雄的格斗经验十分丰富,所以他的反应和判断都没错。一寸短一寸险,以短制长,也的确可行。但是,江铁雄错在低估了隋戈的实力,也低估了隋戈手中这把锄头的威力。
要知道,当初山熊被隋戈用锄头击败的时候,心中都不禁感叹,这他妈哪里是锄头,分明就是吕布的方天画戟,关二爷的青龙偃月刀——威凌天下,势不可挡!
砰!
江铁雄中招了。
无论他经验多么丰富,闪避得多么灵活,隋戈手中的锄头还是狠狠地敲中了他的额头,在他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大包。虽然伤得不重,但是对于江铁雄来说,却是等于在生死边缘溜了一圈回来。他很清楚地知道一点,隋戈刚才要取他性命,简直是易如反掌。
幸运的是,隋戈用的是锄头背,否则只是这一下,江铁雄就得挂彩了。
“你走吧!”
隋戈冲着江铁雄说道,锄头回到了肩头。
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但是杀一个人一定需要理由。
对江铁雄,隋戈并没有杀他的理由。
江铁雄倒也是一个知进退的人,虽然“受人钱财便应该替人消灾”,但是别人的性命怎么都不及自己的重要,江铁雄还不至于愚蠢到为了保护冯天明而把自己的命搭上。
不过,作为一个地下拳手,江铁雄怎么都没料到,他竟然会输给一个名不经传的毛小子,而且几乎是毫无还手之力。对于江铁雄来说,这种失败几乎让他无法接受。
江铁雄向隋戈看了看,似乎想说点“他日必将登门挑战,以雪今日之耻”之类的场面话,只是他终究没办法说出口,因为他清楚地知道,就算再练三年五年,他也接不下对方的手中的锄头。
江铁雄一脸颓然地向大厅外面走去。
眼镜见状,趁机招揽道:“这位兄弟,干脆加入我们狂熊帮好了,以你的身手,绝对能够干一番大事的……别急着走啊,你考虑考虑……”
江铁雄这一走,冯天明立即就慌了。他之前就查探过隋戈的底细,知道这小子会一点功夫,所以才请出了董九和江铁雄压阵,谁知道隋戈竟然请出了山熊,将董九压制得死死的。更要命的是,被冯天明看重的“地下拳王”江铁雄,竟然被隋戈一锄头就吓走了。
冯天明连忙掏出手机,打算求援,谁知道手机刚掏出来,一柄飞刀就射了过来,差点没把冯天明的手指切断,慌得他连忙将手机丢在了地上。
刀子这时候走进了厅堂,向眼镜说道:“冯天明的这帮人真傻逼,全都穿着西装领带,打架的时候根本施展不开,都让弟兄们给揍傻了。”
砰!砰!砰!
董九脑袋上连挨了山熊三记重拳,只打得他眼冒金星,鼻血如注。
“董九,看来你的铁头功也不怎么样啊。”山熊调侃地说道。其实山熊早就想动董九了,只不过有些忌惮董九那个少林俗家弟子的身份。不过,董九如此不识相,而且今天又有隋戈撑腰,山熊终于下定决心向天狗帮开刀了。
董九口中咕嘟了几句含糊不清的话,然后昏倒在大厅地上。此时,董九才算明白,人的名树的影,他的确不如山熊。
天狗帮,算是彻底完了。
冯天明设下陷阱对付隋戈,却没想到作茧自缚,反而被隋戈和山熊所乘。
隋戈将捆成粽子似的冯天明和一箱子钱扔进了集装箱里面,然后他自己和山熊、眼镜都钻进了集装箱。
卡车发动起来,驶出了枫溪山庄。
车厢里面,冯天明兀自有些狂妄,向隋戈和山熊说道:“别怪我没有提醒你们,如果我死了的话,你们一定会惹来无尽的麻烦。”
“谁说要让你了死了?”
隋戈淡淡一笑,“我只会让你生不如死。”
第73章 心花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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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好商量,别急着用刑啊。” 眼镜装出一副老好人的样子,“冯老板,我们先谈生意吧。”
“生意?”冯天明冷笑道,“我跟你们有什么生意可谈。”
眼镜皮笑肉不笑地说:“华生药业公司。”
“就凭你们?”冯天明一副不屑地语气,“一群上不了台面的流氓,居然还想做药品生意。这里面的水有多深,哪是你们能懂的!”
“你他妈不就是一个流氓!”山熊不满地说道,“你这个流氓能做,我们为什么不能做。”
山熊一心都想着将狂熊帮漂白。一来,漂白之后,不用担心被警察骚扰、镇压;二来,山熊也不想一辈子背着“流氓”的称号。尽管他做狂熊帮老大已经多年,却始终都没有让他母亲知道这事。如果这一次能够借机漂白,那么一切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没错,我是流氓。”冯天明不以为耻道,“但我是有证的流氓,而你们没有!”
“很快就会有了。”眼镜又笑了,“那么,首先我们来谈一谈华生药业公司转让的事情吧。你会以五百万的价格,将华生药业公司的所有资产转让给我们。”
“做梦!五千万你们都买不到。”冯天明说道,“况且,你们有五百万吗?”
“这里有八百万呢。”隋戈拍了拍手中的皮箱,刺激着冯天明,“我们就用你的钱,买下你的公司。”
“不可能!”冯天明冷笑道,“你们这是违法的!”
“你看,我们给你将法律,你要给我们耍流氓;现在我们跟你耍流氓,你又要谈法律了。”隋戈笑道,“你不觉得这很可笑吗?”
“那么,我再仔细解释一下过程吧。”眼镜说道,“既然要谈法律,我们就合法处理吧。这是一份资产转让合同,麻烦冯老板签个字,顺便按个手印。然后,我们会按照合同上的规定,将五百万分批次转入你的户头。一切程序都是合法的,包括这份资产转让合同,我已经咨询过我的律师同学了。”
“想让我签字,门都没有!”
冯天明叫嚣道,“一旦签字,我就一无所有,成了穷光蛋。既然这样,我为什么要签字!来吧,你们有什么手段尽管往我身上招呼就是了,反正谅你们也不敢杀了我!”
冯天明显然是豁出去了,他这种人,几乎把钱看得比性命还重要,哪里甘愿变成穷光蛋。
“冯老板,再考虑一下吧。”眼镜劝说道,“你身娇肉贵地,犯不着跟我们这些流氓较劲。我们这些人,一旦发起狠来,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呢。”
“别废话了!”冯天明不耐烦地说道,“随便你们怎么搞,只要我死不了,总有还回来的一天。”
“隋兄弟,没想到冯老板这么有骨气,看来只有麻烦你了。”眼镜轻叹了一声。
“没关系。”隋戈说道,“冯老板,不知道你看过电影《风声》没有?里面有一幕让我印象极其深刻呢。那就是六爷的银针酷刑,听说那滋味连神仙都熬不住呢。我想说的是,电影里面说的都是真的,的确有这么一套银针酷刑。”
冯天明一听,心头莫由来地紧张了一下。
这部电影冯天明也看过,曾经还对那银针酷刑颇有些好奇呢。想不到,听隋戈的意思,这种酷刑很快就要将临到自己的身上了。
人们对于未知的东西,总是怀有一种莫名地恐惧感。冯天明自然也不会例外。
若是毒打、鞭笞之类的寻常方式,冯天明觉得自己应该能够熬得过去,但如果是自己没见识过的手段,那么多少都会有些恐惧的。
“隋兄弟,那你就别磨叽了,赶紧往冯老板身上招呼啊。”山熊迫不及待地说道,“冯老板可不是凡人,用寻常手段招呼他,实在是太失礼了。”
“是啊,我也是这么觉得的。可是——”
隋戈语气一转,“我不会呢。”
眼镜和山熊两人差点没栽倒在车上。
冯天明却是暗暗松了一口气。
谁知道,隋戈接着又说:“不过,我还有独创的一套用刑方式,从来都没有使用过,今天正好让冯老板尝尝鲜。”
“兄弟,哥求你别卖关子了,赶紧给冯老板上吧,他都等不及了呢。”山熊在一旁说道。
“熊哥,马上就好。”隋戈笑道,拉开了冯天明的衣服,露出了他的胸膛。
眼镜骇然道:“兄弟,你……不会是要干他吧?冯天明这么丑,可真是委屈你了!”
“擦!你他妈想什么呢!”隋戈忍不住骂了眼镜一句,然后说道,“给我看好了!”
说着,隋戈用指尖在冯天明左边胸膛一划,顿时出现了一道两厘米左右的小口子,伤口很浅,只能算是皮外伤,有一点点献血从伤口浸出来。
山熊和眼镜大感不解,不过却没有询问,而是耐心地看隋戈接下来如何操作。
谁知道,隋戈却从兜里面摸出来一粒比黑芝麻大不了多少的植物种子,然后向冯天明说道:“冯老板,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下恶果,就会结出恶果。如果我把这里种子放在你的伤口处,你知道会长出什么东西来吗?”
“少唬人!”冯天明不屑道,“人身上点种子可能吗?你以为是小猫种鱼啊。”
山熊和眼镜一起笑了起来。
“呵呵~没想到冯老板这个时候还能保持幽默感,真是难得呢。”隋戈笑了笑,将指尖的那粒种子按在了冯天明的伤口里面。
冯天明冷哼了一声,不以为然,他好歹也读了几天高中的,自然不会相信人身上种豆、长瓜的屁话。
“咦!”
谁知道,片刻之后,山熊和眼镜都不约而同地惊呼了一声。
同时,冯天明感觉到自己的伤口处一阵麻痒。他低头一看,差点没吓得魂飞魄散。
只见冯天明的左胸的伤口上,赫然长出了一根五六厘米长的植物嫩芽,并且嫩芽以极快地速度生长着,茎秆很快就生长了好一截,而根须则通过冯天明的伤口渗透到他的身体里面,似乎正在疯狂地吸收冯天明身体当中的血液。
第53节
看到这一幕,冯天明的精神几乎都要崩溃了。
明明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但是却实实在在地发生在他的身上了。
尽管现在冯天明只感觉到麻痒,没有其它痛苦的感觉,但是巨大的恐惧却已经在他心灵深处扎根了。
“咦,长出叶子了呢!” 眼镜又惊呼了一声。
冯天明再看了一眼。可不是吗,那种子居然连绿色的叶子都长出来了,而且茎秆越来越壮了。更要命的是,叶片的叶脉竟然是鲜红色,就像是人体的血管一样。不难猜测,这些鲜红的叶脉,很可能已经跟冯天明的身体连在了一起。
隋戈向冯天明笑道:“冯老板,你就从了吧。否则的话,等会儿这东西开了花,在你肚子上面结个果子,长个大萝卜什么的,可就不好办了。”
冯天明本来已经有些害怕了,听隋戈这么一说,却有死硬道:“不过是下三滥的障眼法而已,你休想骗得了老子!”
“你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隋戈乐呵呵地笑道,取出一根九叶悬针松,往植物的茎秆上一钉。
“啊!”
冯天明顿时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声。
仿佛隋戈的松针,钉的不是植物的茎秆,而是他的心脏。
锥心之痛,冯天明此时总算是体会到了。
“冯老板,你还觉得是障眼法吗?”
隋戈平静地说道,取出一块玉石,用真气激发出玉石里面的灵气,再配合乙木神针,催生着这株植物快速生长。片刻之后,山熊又夸张地惊呼道:“开花了!真开花了!冯老板,你快看看啊,你胸口上这株草都开花呢?让我给你拍个照片,做个留念好了。”
“开花算什么,很快还能长个萝卜出来呢。”隋戈平静地说道。
果然,很快冯天明就感觉到胸口异常地胀,好像被什么东西给强行地撑开了。他大着胆子往胸膛上一瞅,顿时吓昏了过去——
胸膛上的这株怪草,果然开花了,而且真的长出了一根红皮萝卜。萝卜的一半,露在外面,另外一半,竟然是长在他的胸腔里面!
“麻痹的,这厮昏过去了!”山熊骂道,“之前说得那么硬气,想不到是个孬种。”
其实,也不怪冯天明是孬种,如果换成山熊自己,遇到这样的情况,恐怕也会吓昏过去的。
“没事,给他来点‘心电感应’。”隋戈淡淡一笑,将松针往萝卜的根部一扎。
啊!
冯天明胸膛猛地剧烈抽动了一下,发出一声痛不欲生的尖叫——
他醒了。
想痛昏过去都不行。
看见冯天明醒来,隋戈说道:“冯老板,我再给你详细解释一下吧。这株草是吸收你身体中的水分和血液生长的,并且跟你身体的血管、血肉连在了一起,尤其是根须部分,更是跟你的心脏纠缠在了一起。所以,我用针去扎这株草的任何地方,你都会感同身受的。尤其,是根部。”
“隋兄弟,别解释了,赶紧扎啊!”眼镜残忍地说道,“对了,我有一个想法,你不是说这个像萝卜的根部是跟冯老板的心脏纠缠在一起的吗?那我用这把瑞士军刀上面的小钻子去钻它的根部,那是不是就像是在钻冯老板的心脏啊?”
“理论上就是这样。”隋戈说道,“这大概就叫钻心之痛吧。既然你这么有兴趣,那就试试吧。”
“别钻!求你了……合同,我签!”
冯天明终于完全屈服了。刚才隋戈只是用松针扎了一下,冯天明就已经经受不住了。如果真让眼镜用小钻子慢慢地钻,那滋味恐怕比下油锅、上石磨还要恐怖。
眼镜呵呵一笑,收了军刀,又摆出斯文老好人的样子,将合同递给了冯天明,说道:“看吧,冯老板,我之前就说了,好好合作的话,也就不用受这些苦了。”
冯天明现在近乎崩溃,什么话都不想说了,很干脆地签了合同。
眼镜佩服地向隋戈说道:“隋兄弟,你这套刑罚真是别出心裁,让人大开眼界啊,这个叫什么名堂?”
“还没名字呢。”隋戈说道,“你不是文学系毕业的文青吗,帮我取个名字好了。”
“什么文青,我现在就是一个流氓。”眼镜说道,“要不然,就叫‘心花怒放’吧。”
“我靠!还真他妈文雅!”山熊笑骂了一声。
合同到手之后,隋戈又向冯天明说道:“那个什么‘帝玉膏’的专利证书在什么地方?”
“专利证书……你要干嘛?”冯天明忍不住问了一句。
“那个专利证书你拿着也没用,但是我有真正的药方,我可以生产出来赚钱。不过,刚才那份合同,也包括了专利权的转让。”隋戈说道,“说起来,这事我还得感谢你呢。”
“好!好!看来我真是低估你了。没想到你年纪轻轻,居然也精于算计。我的制药公司,专利权,统统都给你做了嫁衣裳。”冯天明自嘲地笑道。
“这是报应。”隋戈平静地说道。
“我从来不相信什么报应,我只相信成王败寇。”冯天明一脸落幕之色,然后又笑道,“不过,你们真以为接管了华生药业公司,你们就漂白了吗?医药行业,可是比黑帮还黑呢。没关系,很快你们就知道了,不过那时候你们的下场恐怕比我还惨,哈哈!”
“我们的下场,就用不着你操心了!”隋戈不以为然道,“你还是关心一下自己的下场吧。”
“你们想怎么处置我?”冯天明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小命还捏在隋戈手里面呢。
“这个问题,你去问那些被你害得家破人亡的人吧。”隋戈冷冷道。
第74章 报应真爽
夜晚。
发丰镇城边上的木屋古街灯光昏暗,行人稀少。
一辆卡车缓缓地驶入街道,停在了林小雨家门前。
隋戈敲开了门,让山熊和眼镜留在了车上,一个人拧着冯天明走了进去。
林母的病情虽然稍有好转,但仍然只能躺在床上。
就算有隋戈为她治疗,没有一个月时间,恐怕是难以复原的。
看到被隋戈拧过来的冯天明,林母的眼中立即迸射出仇恨的目光。
“冯兴阳——你这个畜生!”林母咬牙切齿地骂道。
正如小雨所说,冯天明就是他们家不共戴天的大仇人,化成灰都认得出他。
如果不是因为冯天明这个败类,林母一家子也不会落到如今这般田地。
冯天明听见林母骂自己畜生,哼道:“这位大嫂,我一没有玩弄你的感情,二没有玩弄你的身体,你怎么张口就叫我畜生——”
啪!
林母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挣扎着猛地扬起手掌,狠狠一巴掌扇在了冯天明脸上。
“畜生!三年前,就是你们生产的劣质药品害得我瘫痪在床!”林母骂道,将一口唾沫喷在了冯天明的脸上,“畜生,你也终于遭到了报应!”
“三年前……原来你就是那次事故的受害人之一。”冯天明说道,“那次只是一个意外事故,几个工人操作不当造成的,我也不想发生那种事情。要怪的话,你就怪自己运气不好吧。”
“运气不好?”林母没想到冯天明居然没有半点人性,怒道,“你这个畜生,居然连一分钱都不赔偿给我们,就宣布破产跑路了!”
“这个更怨不得我。”冯天明淡淡地说道,“我只是个生意人,不是慈善家。你们这些穷鬼胃口又大,如果我挨个赔偿的话,那不赔得我倾家荡产么。”
林母愣住了。
她怎么都没想到,自己这些“穷鬼”的命在人家眼中根本就如同草芥一般。
隋戈也知道,林母和冯天明这样的人根本就没办法沟通,因为人生观、价值观根本就没有共同点。所以,隋戈向林母说道:“阿姨,你希望他有什么下场?”
“这三年来,我每天都躺在床上诅咒这个畜生,希望他也尝尝我这些年受的苦!”林母恨声道。
“如你所愿。”隋戈拧着冯天明走了出去,将他丢进了车厢,然后对山熊道,“送他去城隍庙。”
“你要干嘛?”冯天明对隋戈的手段还是有些恐惧的。
“刚才的话你也听见了。”隋戈说道,“她们希望你尝尝同样的痛苦!”
说着,隋戈一针钉在了冯天明的哑穴上,真气透入,顿时将他变成了一个哑巴。随后,他又果断地将冯天明的两只腿的脚筋全部用真气震断,将他变成了一个半废人。
山熊和眼镜眼中闪过惊讶之色,显然没想到隋戈年纪轻轻,手段却如果果决很辣。
不过,无论什么手段,用在冯天明这种人身上,那都并不算过火。
于是,半夜的时候,冯天明被裹在一个麻袋里面,扔到了城隍庙门口。从此,他将彻底告别昔日吃喝玩乐的好日子,加入到茫茫乞丐大军之中。
天明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悄然处理完毕。
“真是痛快!”
人间仙境的包房当中,山熊举起酒杯说道,“从今往后,我山熊就是正经商人、纳税大户了!以后我们狂熊帮的兄弟,看到警察也不用紧张了!隋兄弟,这杯酒我敬你!”
“熊哥客气了!”隋戈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然后说道,“冯天明自取灭亡,那可怨不得谁。以后,这华生药业公司的利润,我们五五分账吧。”
“这可不行!”
山熊说道,“隋兄弟能提出五五分账,哥领你这个情。不过,我们这些人对药品行业完全不懂行,根本就是门外汉,哪有脸占五成的利润。我看,三七就足够了!我们占三成!”
山熊能够坐上狂熊帮老大的位置,靠的不完全是一身蛮力。这件事情上,他看得很清楚,虽然制药行业很赚钱,但是仅仅靠他的人来运作,恐怕一年半载之后就只能关门大吉了。而且,这也是眼镜的意思。眼镜看得比山熊还要透彻、深远,他很清楚地知道一件事情,必须跟着隋戈,才能有大搞头。
华生药业公司,只不过是隋戈的第一步棋。
在眼镜看来,隋戈这种人,就好比蛰龙,不鸣则已,一鸣惊天下。
所以,眼镜早就向山熊建议过,不要在蝇头小利上跟隋戈计较,那样只会破坏了彼此感情,更会因小失大。
还好,山熊已经领会到了眼镜的意思,所以才会主动向隋戈让利。
“那就四六吧。”隋戈笑道,一锤定音。
利润蛋糕分配达成协议之后,眼镜才向隋戈说道:“隋兄弟,华生药业公司现在已经到手了,但是究竟要怎样来赚钱呢?”
“赚钱只是其次。”隋戈正色道,“制药,首先要诚心。若是像冯天明这般伤心病狂只为赚钱而制药,迟早我们也会步他的后尘。赚钱无可厚非,但是必须对得住自己的良心。药商,是商人,而不是刽子手,商人逐利,但也应该讲诚信。另外,药业公司的管理,也必须正规化,所以,在进行正式制药之前,眼镜你应该聘请一个优良的管理、运营团队。这方面,你应该比我们都擅长,就全权交给你吧。”
眼镜不禁有些喜出望外,没想到隋戈竟然将执行大权全都交给了他。
接着,隋戈又向山熊说道:“熊哥,虽然通过入资药业公司,可以逐渐将你的资产漂白。但是,既然你打算漂白,帮派中那些很敏感的生意,我建议你该放弃的就放弃。当然,这只是我的建议而已,关键还是看你自己的决定。”
山熊诚挚地说道:“我知道隋兄弟这话真的为我着想。不过你放心,如果能够堂堂正正地走白道出人头地,谁还真愿意在黑道上混到死啊。你说的那些‘敏感’生意,眼镜早就劝我放弃掉了。”
“这样当然更好。”隋戈笑道,“熊哥你放心,今后药业公司的利润,一定会让你大吃一惊的!”
“哈哈!那样当然好了。”山熊畅快地大笑了起来。
第75章 帝玉膏
东江电视台大楼。
因为门口的保安对他“视而不见”,所以隋戈很轻松地进入了大楼,来到了蓝兰的办公室。
“蓝姐,冯天明的新闻,不用继续追踪了。”隋戈向蓝兰说道。
“为什么?”蓝兰皱了皱眉头,她向来都不喜欢别人干预自己的工作。尤其是,冯天明还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若是不将他曝光,绳之于法的话,她是不会甘心的。
第54节
“你不会是收了他的好处吧?”蓝兰的语气已经有些不屑了。
隋戈连忙说道:“当然不是。我知道蓝姐你嫉恶如仇,还怎么可能收取冯天明的好处。我是想告诉你,冯天明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种人,就应该让他消失在公众视线之外了,再上电视或者报纸的话,都是对媒体资源的一种浪费。”
“应有的惩罚?”蓝兰疑惑道,“我怎么不知道。”
“我的消息比你更灵通。”隋戈说道,“你要是不相信的话,我这就带你去看。”
蓝兰犹豫了一下,然后说道:“你最好别骗我!”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隋戈笑道。
下了楼之后,蓝兰将她的私车开了出来。
隋戈一看车上的标志,顿时吃了一惊:那竟然是一辆黑色奔驰越野车!
以蓝兰的年收入,恐怕就够买这车的一个轮子吧。
“愣着干嘛,上车啊!”蓝兰打开车窗,向隋戈说道。
上了车之后,蓝兰才向隋戈说道:“怎么?瞧你刚才的样子,是不是觉得我有经济问题啊?”
“这……哪有呢。”隋戈并不承认。
“哼,我已经看出来了。”蓝兰哼了一声,“我妈妈在加拿大做生意,赚了一点钱,这车是她送给我的。她说主要这车性能比较好,作为新闻工作者,少不得回去一些艰苦的地方,越野车比跑车更实用。”
“呵~有个富妈妈真好。”隋戈笑道,蓝兰有没有经济问题他不在乎,只要不是别的男人送给她的就行。别的女人,也不行!
“去哪里?”蓝兰又道。
“城隍庙。”隋戈说道。
蓝兰一踩油门,越野车飞速往城隍庙而去。
东江市的城隍庙,座落在市区东郊。
近年来,东江市大搞生态园林城市,提倡绿色gdp,所以旅游事业蓬勃发展,东郊的城隍庙也经过了修缮,成为东江市区的一个景点之一。
尽管不是周末,但是来这里上香、游览的人也不少。
说起来,隋戈还算是给冯天明选了一个风水宝地呢。在城隍庙门口乞讨,生意应该不错吧,一月下来,收入差不多能够赶上小白领了。
不过,风水宝地可不是那么容易独享的。也许是因为冯天明之前坏事做得太多的缘故,当隋戈和蓝兰抵达城隍庙的时候,正好看到冯天明被其他几个乞丐抬着扔到了距离城隍庙大门十米开外的地方。
蓝兰停了车,跟隋戈一起来到了冯天明前面。
隋戈俯下身子,向冯天明说道:“冯老板,恭喜发财。这里的日子,还习惯吧。”
“呸!”
冯天明眼中射出仇恨的目光,向隋戈喷出一口唾沫,可惜哪里能够喷到隋戈的身上。
随后,冯天明又挥动双手,想去扇隋戈的耳光,可是他的双手哪里够得着。
“冯老板,稍安勿躁。”隋戈笑道,从兜里面摸出一张二十块的钞票,扔到了冯天明面前,“如果有空的话,我会常来照顾你生意。”
冯天明盯着隋戈,满腔怒火,可惜他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蓝兰盯着冯天明看了一阵,她终于确信,眼前这个双腿残废、口不能言的乞丐,就是那个华生药业公司的老总冯天明,也是以前青联药厂的总经理冯兴阳。他逃脱了法律才制裁,却没能逃过命运的裁决。
不过,对于冯天明,蓝兰并没有丝毫同情。她已经追查过三年前的那场事故,冯天明给数百个家庭带去了巨大的灾难,对于那些人和他们的家庭来说,简直就是一场恐怖的噩梦。
随后,蓝兰上了越野车,向隋戈说道:“你干的?”
“怎么可能是我呢?”隋戈呵呵笑道,“我哪有这样的本事。只不过碰巧来城隍庙,就看到冯天明躺在这里,我最初还以为自己看花了眼呢……”
“是吗?我就当这事跟你没关系。”蓝兰说道,已经打算放弃追踪这个新闻了。尽管这个新闻还能够引起一些轰动,但是对于蓝兰来说,她需要的不是新闻的轰动效应,而是新闻产生的社会效应和道德价值。她是一个社会新闻工作者,而不是一个娱乐记者。
“绝对没关系。”隋戈说道,“你也知道,冯天明这家伙,不知道害了多少人,得罪了多少人,他落到这个地步,那也是报应。”
“没错,他罪有应得。”蓝兰说道,发动了汽车,“你去哪里,我送你一程?”
“回学校去。”隋戈说道,下午有两节外语课,这是隋戈唯一不想也不能缺席的课程。
蓝兰点了点头,调转车头往发丰镇的方向而去。
到了发疯校区的时候,当隋戈从奔驰越野车上下来的时候,又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和议论。
隋戈知道,校园论坛上面早就有关于他被富婆包养的帖子,不过隋戈同学向来脸皮很厚,对这种事情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在他看来,能够被小富婆包养,那至少证明了一点:自己长得还算挺帅!
※※※
眼镜不愧是东大毕业的高材生,办事效率相当惊人。
只用了一周时间,就完成了对华生药业公司的更替,并且聘请了一个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
当然,眼镜的办事效率如此惊人,也有狂熊帮的因素在里面。一些在明面上无法解决的事情,有黑帮出面,在暗地里面解决,往往会更加容易一些,这也是黑帮之所以会存在的主要原因之一。
人员配备到位之后,自然就需要进行生产、创收了。
之前,华生药业公司主要生产一些常规药品,比如感冒冲剂,抗生素之类的药品。这一类药品虽然已经泛滥成灾,但是成本很低,再加上冯天明贿赂了许多医院的领导、医生,所以他的药品销量仍然相当不错,利润也十分可观。
也正是这个原因,冯天明才会被蓝兰盯上,在报纸和电视上尖锐地质问“药品暴利”的事情。
现在,华生药业公司已经被隋戈和接管了,但是他并不想接管冯天明的那些生意渠道,因为他不想让那些无良的医院领导和医生中饱私囊。如果隋戈也像冯天明这样做的话,固然能够赚钱,但是到最后他恐怕也跟冯天明之流没什么区别了。
况且,隋戈曾经在唐雨溪面前放出豪言,要让天下人都看得起病。尽管这个口号显得有些空大,但隋戈还是希望有一天能够做到,而现在,他正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接管华生药业公司,是第一步棋。
而隋戈的第二步棋,却是着落在狗皮膏药上面。这也是隋戈接手华生药业之后,打算推出的第一种药品。
不,现在已经不叫狗皮膏药了,而叫做“帝玉膏”。
抛开冯天明人品不说,将狗皮膏药的名字换成“帝玉膏”,这还是挺不错的,隋戈还挺满意。
当今社会,无论是药品还是卫生巾,都需要包装。包装,不仅仅是外包装,名字也同样需要包装。一个响亮、高雅的名字,往往就决定了一件货物的档次。
比如卫生巾,“七度空间”的名字就绝对比“异度空间”更让人放心;“高丝洁”的名字大概也比“大长巾”更文雅。
所以,“帝玉膏”这个名字,绝对比狗皮膏药更响亮而受欢迎。
本来,要生产一种新药,从原材料到成品,都需要很长的时间来准备。但是,冯天明真是一个“活雷锋”,不仅为隋戈的狗皮膏药申请到了专利权、药品生产许可证,而且连生产线、原材料都准备好了。正如冯天明自己说的,他所作的一切,完全为隋戈做了嫁衣裳。
从本质上来说,冯天明购买的这些药草材料都是可以用的。只要隋戈在水质、狗皮上面稍微做点文章,改进一下,帝玉膏的功效就跟隋家的狗皮膏药完全没什么两样了。
所以,经过了两天的磨合改进,帝玉膏已经能够批量生产出来了。
对于膏药的药效,山熊等人都亲身体验过,所以信心十足,认为铁定能够赚个盆满钵盈。
谁知道,眼镜派出去的营销人员全部“阵亡”。
东江市从市区到乡镇,居然没有一家医院愿意使用帝玉膏。
尽管有专利权,有药品许可证,但是人家就是不买账,不用你的帝玉膏。
眼镜不由得感慨,潜规则的力量真是强大。
不送礼,不回扣,那就没门路!
当眼镜把目前遇到的困境告诉隋戈的时候,隋戈却笑道:“眼镜哥,你可是我们东大毕业的高材生呢,怎么连这点小事情都搞不定?你知道吗,在乡下的时候,我们家的狗皮膏药是怎么卖的吗?我们可没有专利证书,也没有药品许可证,同样供不应求呢。”
“那你的意思是?”眼镜似懂非懂。
“狂熊帮不是有很多小弟闲着没事吗?”隋戈说道,“就让他们上街去推销狗皮膏药,不,推销我们的帝玉膏,然后给他们提成和奖金。只要我们的膏药有效,到时候一传十、十传百,根本就不愁销路。医院那些蛀虫想封杀我们,做他妈的春秋大梦去!”
听隋戈这么一说,眼镜也轻松了许多,笑道:“行,我这就叫兄弟们都改行做药品推销员了!不过,这好歹也算是正当职业嘛,等我们公司业绩上去了,也给他们买上五险一金!全都享受白领待遇!”
“那是后话。”隋戈笑道,“全看你这个执行总裁的能力了!”
第76章 混混的转型
夜晚。
东江市某酒吧。
混混甲:“狗子,听说今天晚上你们要跟爱萝歌厅的那帮人干架?”
混混乙:“强哥,你问这事干嘛?难道你们狂熊帮对那小歌厅有兴趣不成?你们要是有兴趣的话,我就劝老大放弃得了,免得去触霉头。”
混混甲:“没兴趣。不过看在大家兄弟一场的份上,我推荐点好东西给你,保管你跟人干架的时候龙精虎猛,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混混乙低声道:“强哥,白粉我可不沾!”
混混甲:“麻痹的!谁告诉你吸白粉了。我给你推荐的是这种东西——帝玉膏!没听过吧?高级玩意儿。不过这东西可管用了,被人狠揍之后,只要贴在伤处,分分钟痊愈!”
混混乙:“能有这么好的东西?吹牛吧!”
混混甲:“你不信?知道我们狂熊帮的山熊大哥为什么那么强么?靠的就是这东西!你想想看,你跟别人干架,同样挨对方十拳,你分分钟就能痊愈,恢复战斗力。那时候,别人不是只有任你欺负的份了?然后被你揍得哭爹喊娘?”
混混乙犹豫了一下,然后说道:“道理是这样没错。但是这效果……不好说。”
砰!
混混甲提起拳头,大力一拳轰在了混混乙的肩膀上,顿时将混混乙打了一个踉跄,整个肩膀立即红肿起来,显然这一拳劲道十足。
混混乙捂住伤处破口大骂:“麻痹的强哥,你疯了么!”
混混甲摸出一张膏药,说道:“狗子,贴上你就知道这膏药的效果了。要是十分钟不见效的话,我站在这里让你往死里揍!”
混混乙怒冲冲地接过膏药,贴上。
五分钟过后。
混混乙:“咦,我肩膀好像没事了。强哥,这膏药真他妈神效!”
混混甲:“买不买?”
混混乙:“多少钱一张?”
混混甲:“三十五块,够便宜吧。”
混混乙:“给我来二十张。”
混混甲:“剩下的,我去爱萝歌厅推销?”
混混乙:“给我来一百张!”
混混甲:“好呐。”
酒保:“这膏药真有那么神效?给我来几贴!每天给人倒酒,我这肩膀都快不行了!”
围观者:“我也要几张!”“给我五张!”“我要十张!”“……”
顷刻间,抢购一空。
第55节
酒吧外面。
混混甲:“狗子,这是你的提成,刚才表现不错!”
混混乙:“强哥,以后这种事情多叫上我,比拿刀砍人赚钱容易多了!”
※※※
白天,街头。
某饭馆。
中年老板:“麻痹的,狂熊帮的混混过来了!准备一个红包给他们!”
混混丙:“赵老板,恭喜发财啊。”
中年老板递上红包,陪笑道:“恭喜发财。大哥,这是一点小意思。”
混混丙一脸正义凛然:“赵老板,你这是什么意思?我现在可不是街面上的混混了,这种收保护会的事情,早就不干了。而且,以后谁敢跟你收保护费,你就报我的名字。”
中年老板将信将疑:“真的?”
混混丙:“我现在可是华生药业公司的业务经理了,这是我的名片。赵老板,我记得你因为经常掂勺而患上了肩周炎吧?我们公司新推出一种特效膏药——帝玉膏,专制风湿疼痛、跌打损伤!”
中年老板心想:“麻痹的,还是要老子掏钱,只是换了名目。”
混混丙:“赵老板,你怀疑我是想方设法要钱是吧?好,这膏药免费给你试用,马上贴上试试!”
中年老板:“这怎么好意思?”
混混丙:“试试,马上!”
七八分钟之后。
中年老板一脸惊喜:“神了!这膏药,真是神啊!肩膀一点都不酸疼了!”
混混丙:“废话,这叫帝玉膏——古代皇帝用的东西,以前叫御用药,知道不,能不神效么!现在,我们公司正在举行‘关爱市民,送药到家’的活动,便宜你免费试用了。好了,不打扰你发财了。”
中年老板:“别急啊,大哥——我得买十几张备用啊!多少钱一张?”
混混丙:“叫我经理。三十五块一张。”
中年老板:“三十五,值!给我二十张!”
混混丙:“好呐。赵老板,我把名片留下,顺办帮我推荐一下。”
中年老板:“成!大哥……经理。”
※※※
近来几天,狂熊帮的混混们几乎倾巢而动,遍布东江市的大街小巷,甚至连四周的县镇、乡村,都有他们活动的踪迹。
如此大规模的运动,搞得东江市警察局相当紧张,以为会有什么黑帮大火并发生。
于是,东江市的警察几乎也倾巢而动,四处监视着狂熊帮帮众的行动。
谁知道,让这些警察大跌眼镜的是,狂熊帮的这些混混居然“从良”了,全都成了医药销售代表,四处推销狗皮膏药。于是,警察又怀疑这些混混是在搞传销,谁知道仔细一查,却发现他们推销的狗皮膏药居然都是有药品许可证的正规药品。
追踪无果之后,警察局也只好任凭这些混混们四处推销狗皮膏药。
反正,在警察局的官员看来,这些黑帮份子推销狗皮膏药,总比推销摇头丸、白粉好吧。而且,没有黑帮火并,东江市一团祥和,他们也乐得清闲。
总之,不过短短几天时间,东江市所有市民,几乎都知道了帝玉膏的存在。
没办法,街头巷尾都是发传单、搞推销的,你就是不想知道都不行。
简单地说,如果是一个小孩、老人站在路旁向你发传单,你如果心情不好,也许就会不闻不问,然后大摇大摆地从其旁边走过,或者将宣传单随手一揉,扔进垃圾桶。但是,如果是一个彪形大汉,一脸憨笑地向你发放传单,请你看看传单内容,你能够轻易地拒绝吗?难道你非要激怒对方?
所以,密集式的宣传方式很快就见效了。
更重要的是,帝玉膏的疗效的确是相当给力。
但凡用过帝玉膏的,只要风湿疼痛、跌打损伤的病症,往往都是立即见效,无一例外。
而恰巧风湿疼痛、跌打损伤又是常见的病症,所以帝玉膏的销量可想而知了。另外,以帝玉膏的疗效来说,三十五块钱并不高。要知道,去医院挂个号,抽个血,拍个片子,上百元就没了,更别说药费了。
总之,不过短短半月之间,帝玉膏在整个东江市的销量就已经达到了惊人的程度。华生药业公司的业绩,也开始处于急剧上升阶段。
眼镜虽然不是经管系科班出生,但是也算是见多识广、经验丰富,占据了东江市的市场之后,他开始将目光投向东江市之外的广阔市场,打算以东江市为起点,向明海省的其余市县辐射开去,开拓更广泛的市场。
山熊和他手下的弟兄们尝到了甜头之后,迅速舍弃了一些打法律擦边球的生意,除了保留了一些正当的娱乐、酒吧和酒店餐饮生意之外,山熊将更多的人力和资产转移到了华生药业公司旗下。另外,山熊和眼镜还挑选了一些有潜力和人脉的弟兄,对他们进行销售培训,然后派遣到外地推销帝玉膏。
得知华生药业公司的生意走上了正轨,隋戈也就完全放下心来。
正所谓物尽其才。
在隋戈看来,只要用人得当,即便是这些看起来一无是处的街头混混,也照样能够用来经商赚钱。
至于这些混混能不能转变成拥有五险一金的小白领,那就得看眼镜和山熊如何来“**”了。当然,这不是隋戈要操心的事情。
帝玉膏,只是隋戈放出的第一弹。
冯天明不是说药品行业水很深吗,那么隋戈就用这帝玉膏去试一试水,看看究竟有多深。
会不会淹死人!
第77章 猛龙过江
深夜。
隋戈被一阵手机铃声吵醒了。
他赶忙轻手轻脚地拿着手机来到了阳台上,然后才道:“喂——”
“兄弟,我马上要跑路了!”山熊急切的声音在电话中响起,“我老娘就劳烦你和眼镜照顾一段时间了,她比较相信你们两个。”
“等等——”隋戈疑惑道,“熊哥,你干嘛要跑路?难不成你卷入了什么大案?”
“我就快被漂白了,哪还能卷入什么大案。”山熊说道,“是董九那个王八蛋。我听人说了,他去西江市把他师兄曾铁鸥请了过来,要替他找回场子,我先避避风头。”
“那个曾铁鸥是什么人,让熊哥你这么紧张?”隋戈问道,语气依然很淡定。
“曾铁鸥也是少林寺的俗家弟子,但是比董九厉害多了。”山熊说道,“曾铁鸥还有一个身份,他是西江市武警总队的教官!”
“武警部队教官?”隋戈终于动容。
在这个神奇的国度中,有不少的部门的人都是米虫、吃闲饭的,但是军队中的人物,尤其是武术教官,却往往都是有真材实料的。
山熊说道:“总之,我先去避避风头。曾铁鸥和董九找不到我,自然也就没办法了。”
隋戈想了想,说道:“如果你故意逃避的话,到时候董九肯定会大肆渲染,把你的名声搞臭的!”
“这个我也知道。”山熊叹了一声,“但是技不如人,我有什么办法。据说曾铁鸥拳法已经由外而内,练成了真气,成为内家拳师了。兄弟你也是习武之人,应该知道这一内一外的差别有多大。”
“嗯。”隋戈自然知道淬体期和练气期的实力差距,“只是,曾铁鸥既然是武警部队的教官,却插手你跟董九之间的争执,做得未免有些过头了吧。”
山熊说道:“隋兄弟,你不是江湖中混的人,所以不知道这里面的玄虚。曾铁鸥这一次来东江市找我麻烦,可不仅仅是给董九找回场子,更是给他们少林俗家弟子扬威、立威,让其他江湖中人,都知道他们少林寺出来的人不好惹!所以,曾铁鸥这一次必然会以少林俗家弟子的身份出手,而不是以他武警部队教官的身份。因此,他的所作所为,跟军方全然没什么关系,军方也不会干涉他的行动。”
“原来如此。”隋戈明白了,曾铁鸥这是门派主义思想作祟,他只是想用这种方式让江湖上混的人士明白一个道理:少林寺出来的人,你们惹不起!
“兄弟,如果我别的事,我先收拾东西跑路了。”山熊说道。
“你不用跑路了。”隋戈沉声道,“曾铁鸥如果真要来,就由我去会会他!”
如今,华生药业公司和山熊已经绑在了一起。隋戈等人刚刚接手华生药业公司,如果这时候一遇到阻拦就退缩的话,日后华生药业公司将会寸步难行。而且,山熊在东江市的威名也会大打折扣。隋戈并不是一个好斗之人,如果不是权衡了各方面的利益,他是不会参与这种无谓争斗的。
挂掉电话之后,隋戈爬上床,却没有继续睡觉。
西江市和东江市相距不过数十公里,几乎可说是一江之隔。
不是猛龙不过江。
曾铁鸥既然敢来东江市找山熊的麻烦,自然是有十足的把握。
隋戈既然答应替山熊出头应战,自然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行。
根据山熊提供的线索,曾铁鸥的修为已经达到了练气期。如果是练气初期的话,那便是跟隋戈处于一个等级,隋戈自信可以轻易取胜;如果对方是炼气中期修为的话,隋戈就不得不小心应付了;但如果对方修为达到了练气后期的话,隋戈就的万分小心了。
不过,隋戈很清楚,奇经八脉不是那么容易被打通的,要达到练气后期的修为可不是那么容易。奇经八脉,是包括了任脉、督脉在内八条经脉的总称。隋戈以前曾经看过的许多武侠小说当中,便有打通“任督二脉”即刻便成为高手的说法。
但高手可不是一朝一夕能够炼成的,奇经八脉也不是那么容易打通的。
就算是隋戈,天天有灵草食用,目前也只是止步于练气初期的境界。所以,他估计曾铁鸥就算是天赋过人,顶多也不过是炼气中期的修为。若是曾铁鸥的修为都达到了练气后期的话,想必也不会呆在西江市做教官了。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推测出曾铁鸥的大致修为境界之后,隋戈静下心来,开始借助三元易经草调息、温养经脉中的真气。这样,明天在对战曾铁鸥的时候,隋戈的精神和身体状态,都将会处于最佳的状态。
天明的时候,隋戈接到山熊的电话,曾铁鸥和董九已经过江了。
山熊让眼镜依照江湖规矩去迎接曾铁鸥,他亲自开车去学校接隋戈。
隋戈坐上山熊的面包车,发现车里面居然放着一把锄头,赫然是当初他击退江铁雄时用过的。
“熊哥,江湖比斗,还能带兵器?”隋戈疑惑道。
山熊一副理所当然地表情,说道:“当然!这是江湖比试,又不是拳击比赛,没那么多破规矩,也不限兵器,只有火器除外。你想,江湖上混的人,有的人本来擅长拳头,比如我;有的人擅长用刀,比如刀子;如果你让刀子赤手空拳跟我打,那他肯定连一招都捱不过的。”
“嗯,这倒是公平。”隋戈说道,“既然不限兵器,那限制暗器吗?”
山熊说道:“暗器,也并不限制,但是在比试之前,都会提醒对方一声。毕竟,现在社会的江湖比试不是生死决斗。一旦打死人,谁都难脱干系。”
“既然不限兵器的话,你把车掉头送我去学校后门,我去取一把好点的锄头。”隋戈说道。
片刻之后,隋戈将温室棚里面的那把震灵锄取了出来,放在了车上。
“兄弟,你放着我找人给你打造的纯钢锄头不用,用这种石头锄头有什么用?”山熊不解道。
“什么石头?我这是用玉石打造的。”隋戈说道,“威力可比你那纯钢锄头大太多了!”
震灵锄,顾名思义,能够将草木中的元气、灵气震散释放出来,同样也能够震散修行者的护体真气。这只是以防万一,如果曾铁鸥的修为真的已经达到了练气后期的话,隋戈也只有凭借震灵锄,才能跟对方一较高下。
“玉石?兄弟你用玉石来造锄头,可真是大手笔呢。”山熊笑道,完全理解不了隋戈的用意。
面包车快速行驶了四十分钟,终于抵达了目的地——青江江畔。
此时,朝阳初升,江上水雾升腾,滚滚江水奔驰远方,恍若一条腾云驾雾的青龙。
江畔的码头上,泊着一艘白色豪华游轮。
这里,就是眼镜和董九订下的比试地点。
沙滩上的登船梯旁边,眼镜和刀子等人已经等候在那里了。
隋戈当仁不让,率先登上了游轮。
第56节
山熊等人,紧随其后。
登船之后,游轮缓缓地向江心驶去。
游轮上的空间很宽敞,顶层甲板更是如此,哪里足足有一个篮球场大小。用来做比试擂台,自然绰绰有余了。甲板边缘处,站着一排强壮的汉子,清一色黑西装,纹丝不动。这些人一部分是狂熊帮的,另外一部分是董九和曾铁鸥带来的人。
隋戈大步往船头方向走去。
只见甲板靠近船头的方向,摆放着五张木椅,左边空着两张木椅,虚位以待,正中间坐了一位老者,差不多六十多岁,双目如电,不动如山,一看便知道是一号人物。隋戈之前听眼镜说过,这位老者是明海省黑道的老一辈枭雄,人称赵三爷,精通形意拳,是董九和曾铁鸥请来的见证人。
右边的两张木椅,其中一张自然是董九坐了。另外一张椅子上,坐着一人,虎背熊腰,穿着一身黑色功夫衣,脚上却踩着一双军靴。曾铁鸥没有穿军服,而是穿功夫衣,已然表明了立场,这一场比试只是江湖比斗,他现在代表的是少林俗家弟子,而并非军队教官。
见到隋戈和山熊大步走来,赵三爷、董九和曾铁鸥三人礼节性地起身相迎。
只是,看到隋戈竟然走在山熊前面的时候,三个人都露出了诧异的神情。
谁都没想到,山熊竟然会请出一个学生模样的小子代他出战。
董九还以为山熊怂了,故意找个替死鬼走过场,讥笑道:“山熊,你是不是怕了?怕了的话,赶紧认输赔不是,找个毛小子来走过场,这算什么意思!”
董九旁边的赵三爷不禁皱了皱眉头,心头对董九不免低看了几眼:“什么少林俗家弟子,眼力劲也太差了吧!代替山熊出战的这少年,可是一个内家拳师!”
赵三爷还未表态,曾铁鸥却不客气地喝道:“董九!没有这份眼力,就不要乱说话,免得弱了我们这些少林俗家弟子的名头!”
随后,曾铁鸥又向隋戈说道:“真没想到,小兄弟年纪轻轻,居然练就真气,成了内家拳师,敢问小兄弟你是哪一派的弟子呢?”
曾铁鸥的眼力劲自然比董九强多了,一眼就看出隋戈的修为已经到了练气期。不过,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要练成真气,恐怕不光是有天赋、有机遇这么简单,多半是有名师指点、**的。曾铁鸥询问隋戈是哪一派弟子,就是想弄清楚隋戈的底细,免得无端端地跟一些厉害的势力和人物结上仇。
在曾铁鸥的眼中,隋戈的修为并不可怕,但如果对方是一个武林名宿的弟子或者是哪个名门大派的重要传人,一不小心将对方打残,那恐怕就很难善罢甘休了。
“无门无派。”隋戈的回答出乎曾铁鸥意料。
曾铁鸥神情微微一变,他大概觉得隋戈是看不起他,所以才故意不报自己的门派,这让曾铁鸥无名火起,心头暗道:“既然你不识抬举,等会儿就别怪我下手不留情!至少也要打断你一手一脚!”
曾铁鸥原本就是一个狠人,再加上少林俗家弟子和武警教官的身份,让他顾忌的人并不多。
作为见证人,以赵三爷的身份,自然不会公然偏袒任何一方。不过,在比试之前,赵三爷还是摆出了一副和事老的样子,劝说道:“其实,大家都是吃江湖饭的,万事以和为贵,要是可以的话,杯酒泯恩仇那不是更好?”
山熊沉声说道:“这要看董九怎么说。”
董九显然没什么话语权。曾铁鸥说道:“只要熊哥认输,当众奉茶道歉,这事就算了。”
隋戈早就知道这事不可能善罢甘休的,但是却没想到曾铁鸥居然如此强势。要知道,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如果山熊认输之后还要奉茶、道歉,那以后恐怕都没脸在东江市道上混了。
少林寺这些年名声越来越盛,想不到这些俗家弟子也水涨船高,变得如此蛮横起来。要知道,在枫溪山庄,山熊对董九已经算是手下留情了,否则董九不缺胳膊少腿才怪。谁知道,山熊给足了董九面子,这厮居然浑然不要脸,请出了曾铁鸥来对付山熊。是非过错,不言而明!
“不可能!”隋戈斩钉截铁地说道,大步走向甲板中央处,摆出了比斗的姿态。
谈不拢,只能打!
赵三爷呵呵一笑,他没想到这少年竟然如此强势,在这少年身上,他好像看到了自己年轻时候的影子。只是,以赵三爷的眼力劲,他看出这少年的真气修为应该不及曾铁鸥,不免有些替他担心。
曾铁鸥猛龙过江,压根儿就没打算和解,也大步朝甲板中央处走了过去。
山熊赶紧冲旁边一个小弟努了努嘴,这小弟连忙会意,屁颠屁颠地将隋戈的震灵锄扛了过来。
赵三爷和曾铁鸥不禁傻眼。
第78章 线与圆的拳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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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一愣之后,赵三爷才向隋戈说道:“小兄弟,你要以锄头做兵器?”
山熊在一旁帮腔道:“我兄弟一锄在手,所向披靡!”
曾铁鸥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说道:“无妨,我有一双铁拳足够了!”
隋戈淡淡一笑,向山熊说道:“熊哥,将我的锄头扛回去吧。”
“为什么?”山熊不解道,“这可是你的趁手兵器啊。”
“我本以为需要兵器的。”隋戈平静地说道,“但是见过曾先生之后,我觉得已经不需要了。”
这话说得很平淡,但是谁都听得出语气当中的贬低之意。隋戈已经判断出曾铁鸥的修为至多不过炼气中期的境界,的确不值得他动用震灵锄。至于语言上对曾铁鸥的贬低,也是因为之前曾铁鸥表现出来的姿态和语气让隋戈很不爽。
狂熊帮和天狗帮的恩怨,说到底只是黑帮之间的火并、侵吞。只有成败,没有所谓的对错。若是非要议个对错,那也是董九的不是。毕竟,山熊已经给足了董九和少林的面子,而且也没有对董九穷追猛打。谁知道曾铁鸥一现身,不问是非,只想以强势的姿态逼山熊奉茶、认错,这算怎么回事?难道这些少林寺俗家弟子就像是老虎的屁股——摸不得?
这一次,隋戈不仅要摸,而且还要狠狠地操!
赵三爷微微错愕,他想不通隋戈为何非要将曾铁鸥激怒。
内家拳师不同于外家拳手,拳法收放自如,受情绪影响极其有限,激怒对手并不能造成什么影响。
不过,赵三爷就算是欣赏隋戈,这时候也只会做好他见证人分内的事情。
这时候,赵三爷挥了挥手,立即有两个汉子走了过来,一人举着香炉,一人举着香案,放在了赵三爷面前。随后,又一个汉子上前,将刚点燃的一炷香递到了赵三爷手中。
这里面有个名堂,叫做点香比武。
点香比武有两层意思,其一有“点到即止”的意思,就是说双方不用也不能以性命相搏,不可取对方性命,至多残人手足;其二,点香也是计时,意思是双方比武时间以一炷香为限,若是在一炷香之内未能分出胜负,便算是平手。
这是从古流传至今的规矩。其中颇有些讲究,比如,点香用的是檀香,长一尺三寸。一炷香的时间,差不多是半个小时。香一燃完,双方便要立即停手,一旦破了规矩,道上就没有你的立足之地了。
除了点香之外,还有一种是斩鸡头,这是打生死擂台的时候用的。鸡头一斩,血溅三尺,这种比斗没有计时、没有胜败,只有生死!
当然,如今的黑道已经不同以往,也讲究生财第一。所以,除非是不懂戴天之仇,才会打生死擂台,甚至双方动用火器互拼。
“开始!”
赵三爷将檀香插入香炉之后,立即开口大喝了一声。
霎那间,甲板上鸦雀无声,人人敛声屏气,只剩下江涛和江风的声响。
这可是两位内家拳师的对决,许多人生平仅见。更何况,这一战,更是关系了东江市黑道日后的势力划分,非同小可。
即便是赵三爷,也是意兴盎然。
吼!
仿佛是一声虎吼,来自山岗密林中,震人心魄!曾铁鸥身子一弓,十指成虎爪,双足运劲,喉咙之中自然喷发出一声虎吼,整个人好似腾空飞扑一般,做出猛虎下山之势,往隋戈扑来,内劲惯于双臂,十根指头啪啪直响,给人的感觉,似乎连石头、钢板都能洞穿!
少林虎拳!
曾铁鸥一出手,便是威势最凌厉刚猛的虎拳,显然是打算先声夺人,凭借强大的气势和高人一筹的真气,一鼓作气将隋戈彻底击败。
赵三爷目中精光闪烁:曾铁鸥不愧是少林寺出来的内家拳师,拳法势、意并重,已经俨然有拳法大师的风范了。这些年,少林寺励精图治,声威大震,的确不是浪得虚名。
隋戈感受到曾铁鸥这一式猛虎出山带来的巨大气势和力量,但是心境却静如止水,丝毫不为其所动,然后忽地探出右手,拇指和食指搭在一起,就像是指尖拈住了一朵鲜花似的,脸上露出春光和煦般的笑容,左手五根指头向右弹出,就像是在弹去花瓣上的小虫似的。
在赵三爷和山熊的眼中,隋戈的手法轻柔、飘逸无比,有一种难以用言语描述的美感,似乎有暗合了某种玄奥的自然之理。
啵!啵!啵!啵!
隋戈的左手指头凌空连弹了四下,每一次指头弹出,都会在空气当中发出一声清脆的爆鸣声,听起来很是清越。这四下弹出,看起来轻柔无比,就像是隋戈在自顾自地弹取花瓣上的露水、小虫而已,眼中浑然没有曾铁鸥这个对手。
在赵三爷的眼中,曾铁鸥的打法凶猛狂暴、气势威力惊人,而隋戈的手法轻松写意,看似云淡风轻,却蕴含着一种无法抵御的天地自然之威。
“难道是——”
赵三爷心头忽地掀起了悍然大波,脑子当中忽地闪过一个近乎武学传奇的字眼,“先天战技!”
赵三爷曾经听自己的师父说过,当一个武者的真气修为达到极致的时候,如果机缘巧合的话,便有可能更进一步,达到传说中的先天秘境。进入先天秘境的武学高手,不仅寿元远胜普通人,而且武学修为不会因为年龄增长而退化,更恐怖的是,先天秘境的高手,他们的真气和武学招式都会发生质的蜕变,出招之际,暗合天道,毫无破绽可言。而先天期高手自创的武学,都成为先天战技。但是,如果不是先天秘境的绝顶高手,根本无法施展出先天战技啊!
赵三爷虽然是明海省的黑道前辈,但是生平从未见过真正的先天高手,自然也不知道先天战技究竟是何等的惊天地泣鬼神。但是,赵三爷却从隋戈的手法中,窥见了“道”的影子。他生平与人交战数百次,更是观看过上百场高手的较量,却从未见过有谁的招式能够如同眼前这少年这般飘逸脱俗。
于是,赵三爷将眼睛睁得更大了,似乎不想错过一丝一毫的变化。他知道,无论这一场比试胜负如何,对他来说都是受益匪浅。
曾铁鸥的真气修为已经接近炼气中期,所以他根本没有将隋戈放在眼中,况且他对自己的虎形拳颇有信心,只要这一式“猛虎下山”能够震慑住对方,那么接下来“猛虎洗爪”、“恶虎翻山”、“虎王显威”等猛烈招式就会如同暴风骤雨一般往对手招呼过去,直到对方被打趴下为止。
这一套虎形拳本就是少林武技,千锤百炼,威力惊人,加之曾铁鸥在上面浸淫了十几年,早就练得炉火纯青,就算是功力稍胜他的人,遇到这一套拳法,也只能退避三舍,避其锋芒。
只是,曾铁鸥做梦都想不到,隋戈只是轻描淡写地弹了四下指头,每一次都刚好弹在曾铁鸥掌心正中的定惊穴,丝毫不差,就好像是曾铁鸥故意将这个穴位送到隋戈指尖上似的。
人体的定惊穴,用手指按摩,本来能够镇惊、治抽风,但是如果被真气击中的话,那情况可就恰好相反了。每一次曾铁鸥被隋戈的指头弹中,便觉得手掌不由自主地抽搐一下,原本聚集在十根指头尖上的真气,也会因为这种抽搐而大大减弱。
曾铁鸥的定惊穴被弹中四下之后,十根指头上的真气几乎溃散完毕。
十指上的真气一旦消失,曾铁鸥的虎形拳就成了没爪子的老虎,尽管吼声十足,却根本无法对隋戈造成任何的损伤。
因此,曾铁鸥这一式猛虎下山刚“下”了一半,就卡在了半山腰了。
继续打吧,十根指头上真气全溃散了,打上去也只是给对方挠痒;不打吧,猛虎下山就成了猛虎巡山,气势、信心都会随之减弱。
曾铁鸥生平跟人交手无数次,从未遇到过这等诡异的情况!
无奈之下,曾铁鸥只得将这一招硬生生地缩了过去,然后身体右转,左脚落地,竟然在甲板上印出一个脚印,右腿闪电般往后向隋戈胸膛蹭去,竟然是一招虎仔蹬腿。
曾铁鸥心想,老子脚掌上可是穿了军靴的,你小子应该弹不中老子脚上的穴位了吧。
呼呼!
曾铁鸥一腿弹出,虎虎生风。
隋戈这一次却不再用指头弹出,而是伸手随意一抓,看似悠然,却如同探囊取物一班,不偏不倚地抓住了曾铁鸥的脚踝,将其锁在隋戈的五指之间。
虎仔蹬腿,全身劲道全都集中在一蹬之上,谁知道还未完全蹬出去,就被隋戈捏住了脚踝,情形说不出的诡异,似乎曾铁鸥的一切动静,完全都在隋戈的掌控当中。
曾铁鸥大惊,全身真气贯于脚上,凭借真气修为上的优势,总算将隋戈的手指震开,但足踝处却是一阵麻疼,显然已经受了轻伤。
赵三爷目光如电,已然看出曾铁鸥吃了一点小亏。
山熊忍不住叫了一声好,心头暗暗庆幸自己的老妈无意中帮了自己一把,当初如果彻底跟隋戈交恶的话,只怕一定会死得很难看的。
曾铁鸥一招失利,面子上已然有些挂不住了,心想若是连一个毛小子都收拾不了,日后若是传出去的话,自己声威必然大大受损。于是,曾铁鸥飞速从兜里取出一枚红色药丸,吞入口中,然后再次虎吼一声,挺身、拍地,做出饿虎扑食之态,两只“虎爪”幻出数十道虚虚实实的爪影,向着隋戈席卷而去。
“少林寺的活血丹!”赵三爷皱了皱眉头。活血丹是少林寺秘制药物,正所谓“气血强则力强”,活血丹能够在瞬间激发人体气血,使真气和力量暴增一倍。比斗时服药并无不可,只是赵三爷觉得这又不是生死比拼,曾铁鸥想用这种方法取胜,未免显得有些肚量不够。
砰!砰!砰!砰!
一连串的声音从甲板上响起,仿佛是在擂鼓一班。但这些声响却都是从曾铁鸥脚下发出的,他以猛虎扑食之姿,游走在隋戈四周,如同一只饥饿的猛虎,蓄势以待,耐心地寻找猎物的破绽,然后一击必杀。
曾铁鸥全身的真气和气力都已经提升到了巅峰状态,脚下每踏出一步,便会在甲板上留下一个印记。手爪每一次凌空击出,便会发出破空的爆鸣之声。
感受着曾铁鸥从四面八方击过来的爪影,隋戈不为所动,双手做出手刀状,无论曾铁鸥从哪一方袭来,隋戈的手刀总能够切在曾铁鸥的手腕处,然后顺势将曾铁鸥的“虎爪”荡开。
曾铁鸥吞服活血丹,摆明是要凭借真气和气力上的绝对优势逼隋戈硬拼,然后迅速分出胜负。谁知道,隋戈根本不给曾铁鸥硬拼的机会,隋戈的两条手臂,就好像生了眼睛似的,完全洞悉了曾铁鸥的进攻套路,并且总能够轻易化解曾铁鸥的攻势。
赵三爷眼睛微微眯了一下,他心中涌出了一个确定的感觉:“曾铁鸥输定了!”
在赵三爷看来,曾铁鸥服用活血丹之后,虽然力量和气势提升了好大一截,看似威猛无敌,但是曾铁鸥从比试开始到现在,根本就没有攻进隋戈身体四周的“防御圈”。
赵三爷出师的时候,他的师父最后一次指点他的时候对他说:“炳瑞,你的形意拳已经大成,力量和速度跟为师已经不相上下。但是,你的拳,直来直去,只算是‘线的拳术’。等到你领悟到‘圆的拳术’时,你便可以成为真正的拳术大师了。”
第57节
赵三爷一直不明白什么是“圆的拳术”,但是今天,他却在隋戈的身上看到了。在隋戈的身体四周,以他身体为中心,双手为半径,形成了一个无形却滴水不漏的防御圈,无论曾铁鸥的拳头从哪个方向打过去,隋戈的双手总能加以阻截、化解,让曾铁鸥根本没有机会跟他硬拼。
不过,对于隋戈来说,他压根儿就没有去想什么线的拳术,圆的拳术,他所施展出来的“绝世拳法”,其实就是神农仙草诀中的千变捉虫手。
正所谓千变不离其中,千变捉虫手一旦施展开来,就如同如来佛祖的手掌,任凭飞虫、爬虫、大虫、小虫,统统无法逃脱其手掌的掌控之下。
这一套千变捉虫手有拈、御、粘、戳、抓等十几种手式变化。因为之前跟小银虫演练过无数次,又用这套手法跟怪蜂激战过,所以这套千变捉虫手隋戈早已经练得炉火纯青,应变自如。
曾铁鸥的虎形拳虽然刚猛,声势惊人,但是在隋戈看来,老虎是什么?百兽之王?不,老虎是大虫。曾铁鸥,也不过是一条能勃发真气的大虫而已。
既然是大虫,自然不容易一举擒拿,所以隋戈先以“御”、“粘”等手法消磨对手的真气和气力,令对手既不能进,也不能退,完全在隋戈的双手的掌控范围之类。
一旦大虫的锐气和力气都被消磨得差不多,就是隋戈动手“捉虫”的时候了。
吼!
曾铁鸥久攻不下,喉头再次发出一声怒吼,但是气势和声音都比之前弱了许多。很显然,活血丹的药效已经消失得差不多了。
此消彼此。
隋戈顿时感应到对手的微秒变化,双掌从飘逸、细腻的手法忽地变得大开大阖、威猛惊人。
啪!啪!啪!啪!
隋戈全身真气运于双臂,筋骨发出一连串的清脆爆鸣声,千变捉虫手不发动攻击则已,一旦发动,顿时如同霹雳闪电,完全不给曾铁鸥喘息的机会,脚踩流星,双手握拳,如同大锤一样往曾铁鸥硬捶过去。
砰!砰!砰!砰!砰!
隋戈的双拳捶打在曾铁鸥的手臂、身上,就好像千斤大锤一样,每一捶都让真气渐弱的曾铁鸥难以应付。更要命的是,隋戈好像是在用锤子捶打着一副钢铁囚笼,要将曾铁鸥这一条“大虫”关在笼子当中,任凭曾铁鸥如何闪避、突破,都完全无济于事!
曾铁鸥此时也察觉到情况不妙,拼命想要形势,但隋戈岂能让他如愿,拳头、手掌飘逸灵动、穿梭如织,将曾铁鸥牢牢地“粘”住,让这厮就如同蜘蛛网中的昆虫,越挣扎便陷得越紧。
终于,曾铁鸥经脉中的真气因为过度消耗无以为继,拳脚上的力道和气势顿时锐减,脚下因为不留神踩入了先前他在甲板上留下的脚印,身体微微一晃。
“好机会!”隋戈双手齐出,真气勃发,如同两条蛟龙,闪电般往曾铁鸥当胸袭去,这一式拳法,有如天马行空、来去无方。曾铁鸥根本无法把握到隋戈拳法的轨迹,只是凭借本能感觉,双手在胸**叉,希望能够架住隋戈的双手。
砰!
隋戈左手变拳为掌刀,只一下便荡开了曾铁鸥的双手,手刀印在了曾铁鸥的胸膛。曾铁鸥一个踉跄,喉咙一阵腥甜,喷出一口血雾。隋戈的右手犹如蟒蛇出洞,啪地一声,卡住了曾铁鸥的脖子,锁住了曾铁鸥的喉骨。
只要隋戈真气一吐,立即便可捏碎曾铁鸥的喉咙,要了他的命。
曾铁鸥面如死灰,愣愣地看着隋戈。他怎么都没想到,自己居然输给了一个真气修为不如自己的毛头小子。
董九满眼惊骇,因为眼力太差的缘故,他一直都认为是曾铁鸥占据了上风。直到此刻,董九才发现曾铁鸥竟然输了,而且一败涂地。
“此战,狂熊帮胜!”赵三爷威严的声音响了起来。
此时,香炉中的檀香只燃烧了一半。
隋戈正要松开卡在曾铁鸥脖子上的手掌,却听见曾铁鸥说道:“少林俗家弟子的威名不容玷污!隋戈,这事不会就这么完了!”
隋戈听了这话,眼神忽地变得冰冷、犀利,如同一把刀刃。
第79章 剪短了长发
“麻痹的!”
隋戈捏着曾铁鸥脖子破口大骂道,“别他妈开口闭口就什么少林寺、少林寺,你不觉得害臊,我他妈都觉得耳朵不舒服。这年头,少林寺怎么了?菜市场门口摆摊卖膏药的和尚,说他们是少林寺的,搞得城管不敢管;杂技团搞杂耍的,也说是少林寺的,不用交税;还有董九这样混黑道的,也说他妈是少林寺的,让别人不要跟他们抢地盘。你们少林寺究竟怎么了,好像什么死猫烂狗的人都往里面收呢!”
“你……不准你侮辱少林!”曾铁鸥冷喝道。
“我他妈就侮辱了又怎样?”隋戈直接豁出去了,“麻痹的。瞧瞧你们两个少林俗家弟子的德行。董九,你既然要混黑道,就应该有被人抢地盘、被人弄死的觉悟,别他妈一张口就说你是少林俗家弟子!还有你,曾铁鸥,我听说你是武警部队教官,本来敬重你是一个汉子。谁知道,你他妈跟董九一个德行!怎么,输不起吗?输不起的话,你就别上擂台丢人现眼啊!”
痛快地骂了一通之后,隋戈松开了卡住曾铁鸥脖子的手。
尽管隋戈没有动用真气,但是五根指头依然在曾铁鸥的脖子上留下了清晰的痕迹。
对于曾铁鸥来说,这已经是奇耻大辱了。
不过,隋戈骂完之后,却是看也不看曾铁鸥和董九两人,大步流星地离开了甲板。
这时候既然已经撕破了脸面,山熊也在乎什么少林俗家弟子了,向董九和曾铁鸥说道:“别忘记了之前的约定。以后,东江市的地盘,你们绕着走!”
董九冷哼了一声,却没有出言反驳。
反正,这一场比试已经输了。按照规矩,天狗帮和董九,都不能再染指东江市的黑道生意了。如果董九敢背信弃义,便会被明海省的黑道人士群起而攻之。
山熊和眼镜正要离开,却听见一旁的赵三爷说道:“山熊,这甲板上江风这么大,你这个地头蛇,难道不请我这老头子到下面避避风、喝喝酒?”
赵三爷这话一出,山熊和董九一齐诧异。
要知道,赵三爷毕竟是董九和曾铁鸥请过来,现在却公然跟山熊示好,那也就等于是打董九和曾铁鸥的脸面呢。
其实,赵三爷倒不是想结交山熊,而是希望结交一下隋戈。
这个少年的身手和为人,给赵三爷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要知道,近些年来,少林寺的势力的确扩张得很厉害,广收门人,导致门下良莠不齐,否则也不会有董九这样的败类人物出现。而诸如武当、八卦门、形意门等门派,对少林寺的一些做法已经很有些不满了,只是碍于少林寺如今门人众多,门下高手如云,所以也只能敢怒不敢言。
隋戈先前骂曾铁鸥的一席话,但是骂出了赵三爷等人的心声。
山熊愣了一下之后,意识到这可是一件好事,连忙笑道:“就怕三爷不肯赏脸呢。”
“山熊,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谦虚了。”赵三爷边走边说道,“现在的东江市黑道,你差不多已经一手遮天了呢。”
“天那么大,我哪能遮得了。”山熊陪笑道,“况且,东江市不是还有一个毒蛟么?”
赵三爷微微错愕,然后笑道:“没错。玉蛟这丫头,的确有些本事。对了山熊,你从哪里请来这么一位年青高手……”
看着赵三爷跟山熊两人又说又笑地离开,董九低声骂了一句“老东西”,然后向曾铁鸥说道:“曾师兄,今天我们师兄弟算是栽在这里了。这事儿,你打算怎么办?”
曾铁鸥冷冷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我打通奇经八脉,真气修为达至化劲之后,自然会找他一雪今日之耻!”
董九心想,等你打通奇经八脉,只怕十年时间都不一定够,那时候黄花菜都凉了。不过,董九嘴上却说道:“师兄打通奇经八脉,那是迟早的事情。不过,总不能就让他们这么逍遥快活下去吧?”
“那你有什么办法?”曾铁鸥说道。
“你还记得那小子最开始用指法吧?”董九说道,“是不是有种熟悉的感觉?”
曾铁鸥一想,立即说道:“听你这么一说,我也有同样的感觉。那小子最开始施展的那套指法,好像很眼熟似的,以前在少林寺好像见过——对了,我想起来了!罗汉堂首座永武师祖曾经施展过,是少林寺的内门绝技拈花指!难道,那小子是我们少林寺的?我呸,他绝对不可能是少林寺的人,否则语气不可能对少林不敬。而且,他那套指法,好像跟我们少林的拈花指有些不一样……总之,这小子有些邪门就是了。”
“甭管是不是少林的拈花指。”董九阴阴一笑道,“只要我们认为是拈花指就行了。”
“你的意思是?”论阴谋诡计,曾铁鸥显然就不如董九了。
“咱们两人一口咬定就是拈花指。然后,将这事禀告少林寺。”董九说道,“那时候,罗汉堂自然会派人来查探情况,毕竟内门绝技外漏,可是不小的事情。以那小子的个性,如果少林寺的人来查探,必然会跟他产生冲突,那时候,无论那小子用的指法是不是拈花指,都并不重要了。”
曾铁鸥虽然不擅长阴谋诡计的,但是脑子却不笨,经董九这么一点,立即就明白了,说道:“没错,那小子不是口出狂言,看不起少林寺吗?那正好,我们对付不了他,罗汉堂的那些武僧,自然有人会对付他的。任何人,胆敢藐视少林,都会付出惨重代价的!”
说完之后,曾铁鸥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因为被隋戈用手指卡过,到现在都还觉得不舒服。更恼火的是,上面居然留下指印,这简直就是耻辱的印记,自然不能被外人看到。曾铁鸥盘算着,等游轮靠岸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买一条围巾。
对于董九和曾铁鸥的阴谋,隋戈无从得知。
下了甲板之后,隋戈和赵三爷见了一面,探讨了一下武学拳术。赵三爷虽然是黑道名宿,但是却并没多少架子,所以隋戈跟他倒是谈得拢。
隋戈从山熊口中得知,赵三爷曾经可是明海省第一帮会三江堂的三当家,如今虽然金盆洗手,但是在明海省的黑白两道都颇有影响力,能够跟赵三爷结识,对狂熊帮和华生药业公司,都有莫大的好处。不过,隋戈一心只想着医、药方面的事业,对黑道却没有多大的野心和志向。
只是,隋戈虽然志不在黑道,但是黑道上发生的事情,还是对隋戈的事业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董九认栽的事情,尽管没有大肆渲染,但是却不胫而走,很快已经传遍了整个东江市。山熊和狂熊帮的声威更上一层楼,一些想打华生药业公司主意的野心份子,也因为这件事而暂时收敛了爪牙。而帝玉膏的销量,居然也随之水涨船高。
经过眼镜解释,隋戈这才知道,原来帝玉膏的相当一部分顾客,都是黑道人士。
其中的原因,其实稍微一想就明白了。
黑道人士,帮派火并、打架斗殴都是家常便饭,受伤自然也就是免不了的事情了。而现在的黑帮拼斗,真正玩命的时候并不多,所以大多数时候,受伤都是轻伤、皮外伤。这种伤,不治的话,自然不行,但要是去医院的话,太贵、太费事。所以,帝玉膏一出现,立即受到了许多黑道人士的欢迎。
根据眼镜的说法,自从有了帝玉膏之后,东江市的混混们无论是谁,屁股兜里随时都揣着几张帝玉膏。按照这些黑道人士的说法,帝玉膏当真是好东西。打架的时候,能够提升抗击打能力;打架完事之后,能够快速治愈伤势;就连出去打炮,保不准都有用得着的时候,万一闪着了腰,如果没有帝玉膏,出台的钱就白花了,而贴上膏药,分分钟之后就能龙精虎猛,更胜往昔……
总之,隋戈同学虽然志向不在江湖,但江湖之上,却已经有了他的传说。
别的不说,在眼镜看来,隋戈研制出帝玉膏,让狂熊帮一半以上的帮众从混混升级到了五险一金的“公司白领”,已经算是了不起的“功德”了。
狂熊帮进行了公司化转型,帝玉膏的市场不断开拓扩大,已然走入了正轨。
隋戈同学向来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所以放任眼镜去管理华生药业公司,而他则将精力放在了修行和培育灵草上面了。因为对于隋戈而言,修行和培育灵草才是正途。
当然,隋戈并没有忘记为小雨母亲治病的事情。
下午四点的时候,隋戈又去了林小雨家。
这两天,在隋戈的诊治下,林母的病情好转得很快,一是因为身体内的毒素已经被隋戈用真气和乙木神针针法给逼了出来;二是因为林母心头的郁闷和仇恨得到了排解、疏通。因为隋戈已经将冯天明的下场告诉了林母,并且对她开玩笑地说道,等林母身体痊愈之后,可以扔两个硬币到冯天明面前。
这一次诊治完毕之后,隋戈向林母说道:“阿姨,你这身体内的毒素已经去得差不多了,所以四肢已经能够活动了,之所以还不能下床走动,只是因为常年卧床,伤了元气。这个石匣子里面装着三粒药丸子,你每天吃一粒,切记不能多吃,也不能跟别人提起这事。三粒吃完之后,你身体元气就可以恢复,也就可以正常活动了。”
说着,隋戈取出了一个镶嵌着玉石的“石匣子”,递给了林母。
林母对隋戈的医术可是有十足的信心,听见再过三天自己就能痊愈,连连道谢。
隋戈又道:“阿姨,你也不用客气。等你的身体完全康复之后,一定要让小雨返回学校念书。多念点书,多明事理,总是好的。如果有什么困难的话,尽管来找我就是了。”
“隋先生,这……我都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林母感激涕零道,“总之,下辈子我们就是做牛做马,也要报了你的恩情。”
“阿姨言重了。”隋戈起身说道,然后又向小雨道,“好好照顾你妈。”
“隋哥哥,我送送你。”小雨说道,将隋戈送出了门,然后忍不住问道,“我怎么好几天没见到唐老师呢?”
“这个……我也不知道呢。不过,别担心,她不会有事的。”隋戈说道,眉宇之间有些担忧之色。
不仅小雨好几天没有见到唐雨溪,隋戈也同样没有见到她。就连昨天晚上的外语课,唐雨溪也没去,依稀听说她出了什么事情,但是她的手机却打不通。
现在,听小雨这么一问,隋戈心头越发有些不安,于是,决定晚上的时候去拜访一下许衡山,顺便向他询问一下唐雨溪的情况。
隋戈满怀心事,心不在焉地向学校走去。
“喂——”
这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隋戈同学,你太过分了吧,居然对老师视而不见!”
隋戈回转身,只见一个上身穿着黑白格子衬衫,下身穿着一条白色瘦身休闲裤,脚上踩着一双黑色跑步鞋的美女正撅着嘴巴、佯怒地望着他。
这个美女,让隋戈有一种熟悉而有陌生的感觉。
“还看!没见过美女么?”美女冲着隋戈说道。
“唐雨……老师,真的是你?”本来,隋戈对唐雨溪是极其熟悉的,但这一刻还真有些认不出她来。
“哼!现在认出来了?”唐雨溪哼了一声,“刚才你可真过分啊。跟我擦肩而过,居然敢视而不见,就好像压根儿不认识我似的。就算不认识吧,这么大一个美女从你旁边走过,你居然都不回一下头,这简直太过分了吧?”
“这也叫过分?”隋戈说道,“古人有云,目不斜视为君子。”
“为君子?就你,伪君子还差不多。”不知道为何,今天唐雨溪的语气也比平日更活泼,好像放得更开一些。
隋戈将目光落在唐雨溪的身上,又仔细看了看,终于发现了唐雨溪今天的不同之处:
第58节
她竟然将那一头灵秀的长发给剪短了!
第80章 晴天又霹雳
男人剪短头发,只因为他想换个发型。
而女人剪短长发,却往往有更深层次的理由,而且这种理由自古就有相传。
在古代的时候,女人断发基本上只有两种原因。其一,表示看破红尘,要遁入空门;其二,失去了丈夫,心已死去,所以让长发为爱而殉葬。
到了现在,女人断发的理由自然没有那么夸张了。但是,对于一个多年留着长发的女人来说,忽然有一天狠心斩断了她的长发,必然也是有一些缘故的。
“难道,她要斩断跟我的关系……呸,乌鸦嘴,我们根本什么关系都还没有呢!”
隋戈在心里面寻思道,“莫非,她之前有一个恋人?现在,已经被我成功地挖空了墙角?要真是这样的话,隋戈同学你可真是帅啊……”
自恋了一下之后,隋戈发觉情况有些不妥:唐雨溪除了剪短了头发之外,脸色似乎也略显苍白,竟然隐约有一种病态。
也不管唐雨溪是什么反应,隋戈忽地伸手一探,已经握住了唐雨溪嫩滑的小手,指尖准确无误地搭在了唐雨溪的脉门上。
唐雨溪的脉搏有些虚弱,并且有点紊乱。
隋戈心知不妙,连忙将一道真气渡入唐雨溪的身体当中。
片刻之后,隋戈的脑门上好像忽地挨了一记霹雳。
晴天霹雳!
通过游走在唐雨溪身体中的那道真气,隋戈分明感觉到唐雨溪心脉受损严重,更要命的是,她的生机正在衰退——
她竟然时日无多!
隋戈脸色惊变,腾地松开了唐雨溪的手腕。
这个打击,对于隋戈来说,实在是太大了!
“你知道了?”
唐雨溪脸上的笑容忽地敛去,“本来想在离开之前,给你留下一个好印象的。没想到,你这个江湖郎中的医术这么好,居然察觉到我得了绝症。”
“究竟是什么病?怎么会忽然发作?”隋戈向唐雨溪问道。
虽然刚才已经用真气查探过了,但事关唐雨溪,隋戈不得不万分小心。
“先天心脏、血管畸形。”唐雨溪一脸凄然之色,“这是我们家的先天性遗传病,只遗传给女生,一般在二十到二十五岁之间发作。我姑姑,去世的时候,才二十三岁。”
随后,唐雨溪又说了一句,“基本上,无药可治!”
隋戈有些颓然,更有些心疼。
谁会想到,眼前这个娉娉婷婷、水灵清秀的江南女生,已然如同暴风雨中的花朵,时日无多了。
人常说,当要失去一个人的时候,你才会真正知道她在你心中究竟占了多少份量。
唐雨溪在他心中究竟有多少分量?
隋戈根本无法去估量,因为那份量太重,他根本无法承受失去唐雨溪的痛苦。
看到隋戈呆愣在那里,唐雨溪忽地莞尔一笑,“我这身衣服还不错吧?”
隋戈知道,这是唐雨溪不想让自己担心、难过,所以才故意岔开话题。
“很好看,你穿什么衣服都好看。”隋戈说道,勉强地挤出了一点笑容。
“呵~地摊货呢。”唐雨溪道,“我是偷偷从医院溜出来的。总不能穿着病人的衣服到处乱窜吧,所以就在医院附近的小店随便买了一套。”
“你是溜出来的,为什么?”隋戈有些诧异地看着唐雨溪。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老师,我总得跟自己的学生告个别吧。”唐雨溪说道。
“跟我告别吗?”隋戈忽地问一句,若有所指。
“你是我的学生。”唐雨溪知道隋戈心头的想法,不过这时候,她已经不想再牵扯什么感情,因为这只会跟彼此带来的更多的痛苦。
“仅仅是学生?”隋戈仍不死心地追问了一句。
“学生。也是朋友。”唐雨溪说道,“所以,我专程单独来跟你告别。”
朋友?
也挺好的。
在隋戈同学看来,男女之间,根本存在所谓的纯洁友情,要么不是爱情的开始,就是爱情的残余。
隋戈和唐雨溪之间,自然不是爱情的残余,那么很可能就是爱情的开始。
对于隋戈来说,这本来已经算是一个好消息了。可是,在眼前这样的情况下,他却根本高兴不起来。灵药并不是万能药,不是什么病都能治。无药难为医,隋戈现在手中仅有一样三元易经草,虽然能够治成三种灵药,但是却无法治愈唐雨溪的病。
想要治愈唐雨溪的病,让她的心脏重新恢复生机,便需要炼制灵药五脏补天液。
五脏,为心肝脾肾肺,乃是储存人精、气、神、血液和津液的地方,所以又称为“五神脏”,可说是人体生命活动的根本。五脏一旦受损,轻则身体虚弱,重则一命呜呼。即便是练气期的修行者,五脏六腑也像常人一般脆弱,一旦被重创,同样只有等死的份。
练武之人,淬体是淬炼身体的皮肉;练气,则是为了壮大经脉。只有到了先天期,才能勉强用先天真气壮大、淬炼自己的五脏六腑,一旦五脏受伤,也能用先前真气逐渐温养、修复。
而这五脏补天液,则是先天期强者用来淬炼、壮大五脏六腑所用的灵药。无论是常人还是修行者,身体当中都有许多后天杂质,这些后天杂质不除尽,便会影响修行进度。淬体期,仅仅能够将皮肉之中的后天杂质排除;练气期,也只能排除经脉中的杂质;只有先天期,才可能用先天真气将五脏六腑中的后天杂质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淬炼干净,使修行者的体质完全从后天重返先天。
常人如果服用五脏补天液,虽然不能像先天修行者那样受益巨大,但是同样能够壮大、修复五脏六腑,使人体重新焕发生机。
补天,便是补“先天不足”之意。
只是,炼制这五脏补天液,需要灵草五行补天芝。传闻,五行补天芝乃是天地五行之气的精华孕育而生。人体五脏,对应天地五行,这五行补天芝淬炼成灵药之后,正好能够壮大、修复人体五脏六腑。
但是,灵草哪是那么容易弄到的。就是这三元易经草,隋戈都是煞费苦心才弄出来的,更不要说是指定的某一种灵草。
而且,唐雨溪还有多少时间可以等待他炼制出灵药呢?
自从得到神农仙草诀之后,隋戈一直觉得自己好像无所不能。但此时看着面前的唐雨溪,感受着生机不断从她身体内流逝着,隋戈首次升出了“无能为力”的感觉。
“怎么,你又犯傻了?”
唐雨溪有些心疼地看着隋戈,从隋戈的眼中,她看到了那份难以承受的痛苦。
“没什么。”隋戈说道,“我在想,也许我有办法治好你的病。”
“不要太逼自己。”唐雨溪关切地看着隋戈,“你能够治好外公的老毛病,你能够让那一片蔷薇花一直绽放,但是,毕竟你不是神,总有些事情,你也是无能为力的。不过,你根本无须自责,我已经明白你的那份心意。”
“不!我拒绝!”
隋戈感觉到唐雨溪希望自己放弃然后淡忘掉她,这是唐雨溪希望隋戈做的,因为她不想给隋戈带来更多的痛苦,然后在绝望之中看着她离开人世。但是,退缩、淡忘,这可不是隋戈同学的风格。所以,他拒绝了唐雨溪的建议,然后用坚定地眼神望着她,说道:“我会再创造一次奇迹的——为了你!”
唐雨溪本想继续劝慰他,让他彻底将她遗忘,然后重新开始一段新的生活等等,但此时却什么都说不出来了,双眼已是水雾朦胧。
隋戈上前一步,站在了唐雨溪面前,手掌中变戏法一般摸出一张手绢,轻轻拭掉了唐雨溪脸颊的泪水,微微笑道:“怎么还哭鼻子了呢?”
唐雨溪破涕为笑道:“你这手绢上,才有鼻涕吧——咦,这不是我的手绢吗?”
隋戈赶紧将手绢收了回去,藏在了兜里,说道:“是我的手绢,你已经送给我了。”
“是吗?”唐雨溪道,“为什么我不知道呢?”
其实,唐雨溪看到隋戈居然随身带着这根手绢,心里面还有些莫名地高兴。
“反正,已经是我的了。”隋戈霸道地说道,“不过你放心,我可没有用它擦过鼻涕呢。”
“那你用来干嘛?”唐雨溪追问道。
“这个——”隋戈脸上泛出一个古怪的笑容,表情就像是一个内衣狂人刚得到一件原味内衣一样,“请你不要追问一个男生的隐私和癖好。”
“变态!”唐雨溪哼了一声,隐约猜测到隋戈同学对她的手绢做了什么。
毕竟,就算她没有亲眼见识过,但是好歹也听说过一些关于内衣癖、恋物癖的传说。
经过这么一个小插曲,气氛倒是轻松了不少。
隋戈向唐雨溪问道:“你刚才说你是从医院里面偷偷溜出来的?”
“是啊。”唐雨溪俏皮地砸了砸舌头,然后卷起衬衣衣袖,露出了腕上的住院病人手腕带,在隋戈眼前晃了晃,“瞧瞧,不是骗你的吧。”
隋戈将目光聚集在唐雨溪腕上的粉色手腕带上,上面写着:“姓名:唐雨溪。年龄:21。科别:心脏外科,重症病人……”
“医院现在是什么处理意见?”隋戈神情严肃地问道。
“手术。”唐雨溪说道,“家里面已经联系了全国最顶尖的心外科手术专家赶往这里会诊。不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手术的成功率应该很低的。”
“那——放弃手术治疗!”隋戈忽地断然说道,“交给我来处理!”
“但是——据说发病初期做手术的话,成功几率稍微高一点。”唐雨溪有些犹豫道。
“有五成的机会吗?”隋戈追问道。
“大概有百分之十吧。”唐雨溪脸色有些凄然。
“那就放弃手术治疗!”隋戈说道,“我虽然不敢保证一定能够治好你,但至少能够给你百分之五十的希望!”
唐雨溪见隋戈说得如此认真,感动地点了点头,说道:“那我就把自己交给你!”
说完之后,唐雨溪才发现这话很有歧义,又连忙红着脸补充道:“我是说,我的病交给你来治。”
“我懂!”隋戈呵呵一笑,“从医院出来,还没有吃东西吧?”
“吃倒是吃了,不过都是淡得要命的饭菜。”唐雨溪说道,“真想吃吃一顿火锅呢。”
“想吃的话,我们现在就去吃!”
“真的可以?”唐雨溪问道。
“真的可以。”隋戈说道,“别忘了,我现在才是你的主治医生。”
“嗯。”唐雨溪点了点头,“你这个主治医生真好。唉,你要是早点做我的主治医生,也许我就不用把头发剪得这么短了。”
“是啊。”隋戈一边往火锅店走去一边说道,“所以说,急病乱投医是要不得的。”
嘎吱——
忽地,一辆黑色军用吉普从街头飞速行驶过来,一个漂亮地甩尾,拦在了隋戈和唐雨溪前面。
隋戈一瞅吉普车的牌照,竟然是甲f打头的,看来这车上的人来头不小呢。
第81章 家务事
车门被推开,三个身穿军装、仪表不凡的年青军官从车上走了下来,领头的军官更是帅得掉渣,把自认为是“帅哥”的隋戈都给比了下去,而且这家伙身上有一股英武之气,他剑眉一扬,向唐雨溪说道:“雨溪,跟我回去!”
说着,那人伸手就向唐雨溪的手腕抓去。
第59节
隋戈同学岂容别的男人染指唐雨溪,看到对方居然敢伸手去“揩油”,顿时怒从心来,千变捉虫手顿时施展而出,拇指和中指一扣,向着那位军官的手腕弹了过去,要将他的咸猪手拂开。
“咦!”
年青军官微微惊讶了一下,显然没想到隋戈这个山野小子居然是一个练家子。
这年青军官并未动手,他旁边的一位军官却是抬起一脚,一记低鞭腿,闪电般往隋戈的手腕踢去。发力刚猛,如果常人被他踢中的话,至少也是手腕错位、骨折的局面。
隋戈哪肯在唐雨溪面前丢了面子,千变捉虫手变弹为抓,探囊取物一班扣住了这位军官的足踝,然后手腕发力,一扯一带,竟然将这军官抡上了半空,然后毫不留情地将他往吉普车上砸了过去。
剑眉军官见状,表情从微微惊讶变成了惊骇,一只手仍然去抓唐雨溪的手腕,另外一只手摆出“二龙戏珠”的把式,往隋戈的双眼插去,不过这一招只是虚招,隋戈看得出他并非要插瞎自己的双眼,只不过是打算围魏救赵,让隋戈放掉那位年轻军官,知难而退。
这位剑眉军官表现出来的手法、眼力,无疑比另外一人高明了许多,而且二龙戏珠的双指指尖不住地颤动,显现出许多真假难辨的指影,这可是练气期武者才有的手段!
以一敌二,隋戈丝毫不惧,千变捉虫手变化无方,直接抡起先前那人,把他当作兵器一样,直接往剑眉军官的脑袋砸了过去,竟然比剑眉军官的二龙戏珠手指还要快了少许。同时,另外一只手再次做出“拈花弹指”状,爆出一点真气,往剑眉军官掌心定惊穴弹了过去。
剑眉军官再次诧异,他没料到隋戈的手法竟然如此鬼魅、灵变,只得收回了戳隋戈眼睛的两根指头,然后伸手去托先前那位军官的腰杆,免得被这“人肉兵器”给扫中。剑眉军官的另外一只手,却变掌为拳,轰在了隋戈的弹指上。
蓬!
拳指上真气碰撞,爆出一记沉闷的响声。
两人身体不约而同地晃了一晃,竟然是平分秋色的局面。
不过,剑眉军官另外一只手掌却托了一个空,原来隋戈又将那“人形兵器”在半空中一抖,改变了一个方向,让他再次往吉普车上砸了过去。
轰!
一声闷响,先前那位军官直挺挺地砸在了吉普车的侧面,这辆军用吉普车的外壳原本坚硬无比,居然被生生地砸出了一个明显的凹坑。
这一砸的力道之大,可想而知了。
被砸的这军官虽然也练过外门硬功夫,不过显然没练到铜皮铁骨的淬体大成地步,这一砸使得他当场就昏了过去,然后软鱼似的从车上滚下来。
另外一个军官见此,双目喷出仇恨的怒火,正要出手为同伴出气,却被剑眉军官所阻。
剑眉军官平静地向隋戈说道:“我叫唐云。多谢你刚才对我同伴留手。”
“云哥!你这是什么话!”另外那军官扶住昏迷不醒的同伴说道。
这个叫唐云的帅气军官说道:“如果不是人家留手,卫华就不是昏迷,而是七窍喷血了!”
隋戈同学不得不佩服这个唐云的眼力和气度。的确,刚才隋戈是留手了,所以并没有用真气震伤对方,而且力量也拿捏得极好,刚好将对方砸昏,却没有伤及筋骨。没想到,这个唐云居然看出了隋戈的用意,倒也还算难得了。
不过,尽管如此,隋戈同学仍然不容忍这个唐云去揩唐雨溪的油。
所以,隋戈同学很旗帜鲜明地说道:“尽管你很帅,也很有气度。但是,你如果再去抓她的手腕,我仍然会对你不客气的!”
“你很在意她?”唐云问道。
“你懂的!”隋戈傲然地哼了一声,俨然以护花使者自居。
“隋戈——”
这时候,一旁的唐雨溪终于回过了神,脸上的表情有些古怪,“他是我哥!”
“你哥——”
隋戈先是一愣,然后补充道,“亲哥?”
这可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见面就跟大舅哥交上了手,这可咋办啊。
隋戈心头开始惴惴不安了。
“当然是亲哥。”唐雨溪说道,“只比我早出生二十几分钟,但就是喜欢管我的事情。”
“坏了!果然是大舅哥!”
隋戈在心头暗叫一声糟糕。早知道人家是这一层关系的话,就不应该那么冲动了。跟大舅哥第一次见面,关系就搞得这么剑拔弩张的,那以后还怎么跟唐家的其余人搞好关系呢?
“你怎么不提醒我一声呢?”隋戈尴尬地向唐雨溪说道。
“我还没来得及提醒,你们已经开打了,而且还那么暴力!”唐雨溪解释道。
的确,隋戈和唐云的动作实在太快了,从交手到摔人,都在电光石火间完成的。唐雨溪想要出言阻止,根本就来不及,然后看到唐云的兄弟被砸昏过去的暴力场面,唐雨溪又被惊呆了,好一阵才反应过来。
唐云并不领情,向隋戈说道:“既然你知道了我跟雨溪的关系,那就希望你不要干涉我们的家务事。另外,你打伤我兄弟的梁子,过阵子我会向你讨回来的。”
“何必呢,都是一场误会嘛。”隋戈挤出一副笑脸说道,希望改变大舅哥对自己的恶劣印象。
可惜唐云根本就没有理会隋戈同学,而是向唐雨溪说道:“雨溪,你真是太任性了!为了给你治病,爸爸把国内最好的心脏外科医生几乎都请来了东江市,结果你居然一个人偷偷溜出医院——你难道不知道我们多担心吗?”
“哥,我知道你们是为我好。”唐雨溪神情黯然地说道,“不过,你想必也很清楚,我有多少的机会能够走下手术台。”
唐云微微一怔,然后轻声道:“但是……你也应该告诉我们一声啊。”
“我只是想跟自己的学生和朋友告别而已。”唐雨溪道,“哪怕是永别,也应该有个交待,不是吗?”
唐云轻叹道:“哥理解你的想法。不过,告别已经结束了,你也应该回去了吧。至少,为了你自己和我们着想,你应该跟命运搏一回!”
唐雨溪脸上的表情有些为难。
回去医院,肯定会立即商讨、准备手术的事情。那么,她便无法兑现之前跟隋戈达成的协定。但是,唐云可是她亲哥,他所作的一切,自然都是为了给她治病。
究竟要如何选择?
“唐哥,雨溪已经有了选择。”
隋戈不想让唐雨溪为难,所以抢先说道,“她打算放弃手术治疗,让我全权为她治病!”
“什么……你?”
唐云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呢,他像是错愕,接着便怒道,“胡闹!你的功夫虽然还不赖,但雨溪的病可不能耽误,就算你懂一点医术,也请你不要耽误了雨溪的治疗!”
很显然,唐云对隋戈的医术并无半点信心。
当然,这也不怪唐云。隋戈的年纪摆在那里,就算他出娘胎就开始学医,按常理也肯定比不上那些有几十年临床经验的专家医生。而唐家为唐雨溪请来的心外科医生,可都是国内的顶级专家。所以,在唐云看来,他并不认为隋戈能够跟那些专家医生比肩。
“没错,就是我!”隋戈同学肯定地说道,“唐哥,我敢肯定地说,你们请来的那些医生,他们加起来不如我!”
狂!妄!
唐云总算是见识到了什么叫“狂妄”。
那些专家医生加起来也不如他,他以为自己是华佗么!
隋戈看出了唐云眼中的怀疑和不屑,不过他也懒得解释,上前来到那位昏迷的叫卫华的青年军官面前,拿起他的手腕向唐云说道:“这人的手腕骨头被我摔骨折了,对吧?”
唐云不知道隋戈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是哼了一声,“你是在显摆你的擒拿手招式精湛吗?”
卫华旁边的那位军官眼中再次喷出仇恨的火光,如果不是忌惮隋戈的厉害,恐怕这时候已经忍不住要对隋戈出手了。
“我的擒拿手的确不错,但是并不需要我刻意显摆。”隋戈平静地说道,像是在跟唐云探讨病情一样,“如果你找人为他医治的话,多久能够治愈?”
唐云隐约猜测到隋戈要干嘛,但是急于带唐雨溪离开,所以皱眉道:“我虽然不是医生,但是也知道伤筋动骨一百天的道理。实际上,如果要痊愈的话,没有半年时间肯定不行。就算是我找人,恐怕至少也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
“对我而言,十五分钟就足够了!”隋戈狂妄地说道,“所以我说,你们找的医生不如我!”
“十五分钟,你还真以为自己是华佗么!”唐云冷哼了一声,“我可没功夫跟你开玩笑!”
“十五分钟,你都不敢赌?”隋戈故意激唐云道,“如果我做不到,立即在你们面前消失。”
“好!希望你信守承诺!”唐云沉声道,“要怎么治?”
“把他放进车里面。”隋戈说道,“因为等会儿会很痛,所以需要你们两个人一起按住他的手脚。”
“他现在还昏迷不醒呢。”另外那军官说道。
“等下就会醒,痛醒!”隋戈说道,“所以你们一定要使劲按住他,不让他动弹!”
唐云不想再浪费任何的时间,将卫华抬上了吉普车后座,然后按照隋戈的吩咐,将卫华的手脚使劲地按住,让他完全动弹不得。
隋戈也不再含糊,变戏法一般从身上摸出一个玉石盒子,然后取出了一张“狗皮膏药”,火速地贴在了卫华的手腕上,然后用真气将狗皮膏药上的培元膏药力瞬间激发出来。作为灵药,培元膏的药力本来就已经很猛很烈,何况隋戈还用内力将灵药的药力在瞬间激发出来。
所以,这一张“狗皮膏药”产生的痛苦,绝对是当初老地主所承受的痛苦五倍甚至十倍!要知道,当初老地主可是被这培元膏给生生痛得昏了过去。
而卫华却是恰巧相反,本来还处于昏迷状态的他,愣是被隋戈给生生痛醒了!
啊!
卫华一声惨叫,几乎痛得要跳了起来,可是唐云和另外一个军官,四只手如同钳子一样,将他死死地按在车子后座上面,让他根本无法动弹。
“啊……痛死我了!”
卫华痛苦地哀嚎道,似乎他正在经受上刀山、下油锅的酷刑一样。
唐云也被吓了一跳。要知道,卫华可是通过了残酷军事训练的军官,对于普通的伤口和痛楚,基本上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但是现在却痛得惨呼连连,就可想而知这一贴膏药给卫华究竟带来了多大的痛楚!
扎扎~
骨头愈合的声音在卫华的手腕处清晰地响起。
听见这声音,唐云眼中的怒火顿时变为疑惑,然后转为惊奇。
唐云并非蠢人,从这声音便猜测到隋戈的那一贴膏药一定起了某种奇效。
或者说,是神效。
不过,卫华已经被痛得死去活来,以至于他甚至叫嚷要唐云将他打昏过去。但是,唐云却担心影响隋戈的治疗,硬是死死地按住卫华的手脚,让卫华硬撑了十几分钟。
直到汗流浃背、声嘶力竭。
卫华终于停止了挣扎。
隋戈的这一贴膏药,终于将卫华给“强奸”了。
“行了。放开他吧。”
隋戈摸了摸卫华的手腕,知道这家伙的骨伤已经痊愈,示意唐云可以放开卫华的手脚。
其实,这时候就算唐云不按住卫华的手脚,恐怕卫华也已经无力挣扎了。
“怎样?”隋戈向卫华问道。
“我擦……我要杀死你!”卫华嘶哑着嗓音说道。
“我是问你的手腕,能活动了吗?”隋戈淡淡地说道。
卫华这才注意到自己的手腕好像已经不疼了,而且还能随意活动,简直是完好如初了。
“咦……全好了?”卫华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
“唔……你也不用谢我。”隋戈说道。
“擦!”卫华冷哼了一声,本想将隋戈臭骂一通,但是想到自己这手腕终究是人家医好的,也算是“手下留情”了,作为一个军官,再骂人家的话,就未免显得没有军官的气度了。
“唐哥,我这医术还不赖吧?”隋戈向唐云问道。
第60节
“很好!”唐云说道,“但是,你能治愈雨溪的病?”
“只有五成把握!”隋戈照实说道,“不过,我会全力以赴!”
唐云沉思片刻,然后说道:“我带你去见我父亲!”
“这就要去拜见岳父大人了?”
隋戈同学的心头,居然开始有些莫名地紧张了。
第82章 拜见岳父大人
黑色吉普车平稳而快速地向明海军区总医院行驶而去。
车上,唐雨溪坐了副驾位置。
隋戈只能跟唐云、卫华还有一个叫连惊涛的军官挤在了后座上。
左拥右抱的感觉虽然不错,但如果拥抱的是男人,那感觉就会截然不同了。
车上的气氛有些沉闷。
在大舅哥和另外两个陌生男人面前,隋戈实在没办法放开心情跟唐雨溪开玩笑。
更何况,隋戈隐约感觉到这位大舅哥尽管已经接受了自己的存在,但是却仍然怀有一种莫名的敌意,似乎并不甘心他漂亮的妹妹落入隋戈的“魔爪”。
隋戈同学暗叹一声冤枉,心想这位大舅哥未免也太不近人情了吧,他可是连唐雨溪的嘴唇都没碰过呢,就连牵手的次数,那都是屈指可数呢。
“隋戈,你是东大学生?”
终于,唐云首先打破了沉默。
“大一,草业科学专业。”隋戈老老实实地答道。
“你是怎么认识雨溪的?”唐云又问道。
“我是她学生。”隋戈说道,“不过,还没到学校的时候,我们就认识了,这都是缘分呐。”
“你是中医?”
“中医世家。”隋戈说道。
“……”
“……”
隋戈同学忽然明白,在某些时候,有人说话,气氛也许变得更加沉闷。
毫无疑问,跟唐云谈话就是这种感觉。
“哥,他不是罪犯,也不是间谍,不用继续审问了吧。”终于,连唐雨溪都受不了了。
“我这是为他好。”唐云说道,“就当时一场演习。你知道,等会儿他要面对的是老爸。跟老爸谈话是什么感觉,你应该很清楚吧。”
唐雨溪俏脸微微一变,说道:“那继续演习吧。”
“呃……”
隋戈同学本以为唐雨溪会解放自己,没想到她居然很快就投向了唐云的阵营。这让隋戈不禁有些好奇,唐云和唐雨溪的父亲,他自认为的未来岳父大人,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吉普车行驶了半个小时之后,驶入了明海省军区总医院。
这一家医院座落在青江江畔,依山临江,风景秀美,看起来俨然是一个别墅区,而不像是医院。
尽管国内大部分军区医院已经对所有民众开放,但是明海省军区总医院却是少数例外之一,这里只接纳国家军政两方面官员及家属病人。
当吉普车驶入医院大门的时候,立即有持枪的卫兵上前查证、行礼,给人一种戒备森严的感觉。
终于,吉普车在外科大楼前面停了下来。
隋戈同学的小心肝不争气地加速跳动起来。
丑女婿终于要拜见未来岳父大人了,能不紧张吗?况且,这件事情还这么突然,隋戈可是一点准备都没有。在他看来,至少得着装稳重、成熟一点才行,另外还得准备点礼物什么的……
总之,很多时候,第一印象往往就是最终印象。要想让未来的岳父、岳母看重你、欣赏你,那么第一次见面,绝对是马虎不得的。
放在涌泉村那地方,准女婿第一次上门,那可是有很多讲究的。比如衣服,一定是要新衣,而且还要着装稳重。拜访的时候,自然不能空手而去,那需要四大件、六小件。四大件,是两条烟、两瓶酒、两只红鸡公再加两条红鲤鱼。六小件是猪肉六块,白糖两斤分两份装,糕点四盒而且不能同样分为三份。如果准女婿力气不够的话,扛着这么多东西走几十里山路,绝对会被累趴下的。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小规矩。准女婿上门,要如何称呼未来的岳父、岳母也是有讲究的。如果岳父、岳母的年纪比自己的父母大,则要称呼大爷、大妈;若是年纪比自己的父母小,则要称呼大叔、大婶。如果乱了规矩,或者送礼不周,那么极有可能会让亲事泡汤的。
不过,现在的情况已经由不得隋戈了。
当唐雨溪被漂亮的护士小妹送入特护病房的时候,隋戈便只能独力面对唐雨溪的一众家人和亲戚了。
唐雨溪从来没向隋戈提及过她的家世和家人的情况,而隋戈也没有问。
不过,唐雨溪有一个终身院士的外公,又开着保时捷跑车,隋戈估摸着她的家世也不会差。
只是,当隋戈真正面对的时候,才知道唐雨溪的家世原来如此了不起。别的不说,光是病房外面这些闪花人眼睛的军衔肩章,就足以说明一切了。
人群当中,有一个中年男子格外显眼。没办法,谁让他肩膀上那颗星星又大又亮。
隋戈知道一些军衔肩章的皮毛知识,所以知道那星星叫做将星。
一个四十多岁的人能够被授予将衔,除了本身拥有过人的才识和能力之外,恐怕其家世也很不凡。这中年男子穿着军装的时候,自然流露出一种英明神武的气势,不怒而威。中年男子的身旁,站着一个端庄、温婉、漂亮的妇人,面上依稀有唐雨溪的影子,因为保养得极好的缘故,倒像是唐雨溪的姐姐。
隋戈已经隐约猜测道,这中年男子和妇人的身份了。
“你就是小隋吗?”
中年男子将目光投向隋戈,将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我们找个地方谈谈?”
“好。”隋戈点了点头,跟着中年男子和妇人走进了走廊尽头处的一个安静的小会客厅。
进屋之后,美妇人便去泡茶了。
于是,隋戈同学便要独力面对未来岳父大人了。
“请坐。”
中年男子向隋戈说道,他坐在了沙发上面,“本人唐浩天,是唐雨溪的父亲。你叫隋戈,东大的学生?”
隋戈此时终于明白为什么先前唐云要跟他进行“演习”了,因为跟唐浩天谈话,当真算不上一件“愉快”的事情。
唐浩天这人,言语举止间自然流露出一股威压,这种威压跟他的军衔、本身的气势、气质融为一体,任何人要坐在他面前平心静气地谈话,都不会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如果寻常人,面对面跟唐浩天这样谈话,恐怕连说话都很难流利的。
事实上,抛开唐浩天的身份,光是他练气后期的武学修为,就足以让许多人在他面前无法正常说话了。练气后期的修行者,打通奇经八脉之后,周身经脉无一不通,真气遍布全身,举止之间,自然而然就会流露出一种威压,这就是所谓的强者气势。
不过,隋戈并非寻常人,也不是普通的武者,他是以天道、超脱生死为目标的修真者。所以,无论是唐浩天的少将身份,还是他的练气后期修为,对隋戈来说,都算不上什么压力。
唐浩天真正给隋戈的压力,也只是因为他是唐雨溪的父亲。
隋戈面对唐浩天,就像是战战兢兢地准女婿,第一次面对自己的未来岳父,希望能够给对方获得一个好印象。
“大一学生,草业科学专业。”隋戈略带谦逊地说道,不为唐浩天的气势、身份压力所动。
“你是怎么认识雨溪的?”唐浩天又问。
果然,知父莫如子,唐云对他老爸的心思,揣摩得真是**不离十。
跟唐浩天谈话,简直比唐云还要沉闷十倍。
“审讯式”的谈话进行了一阵之后,唐雨溪的母亲终于泡好了茶,倒了一杯递给隋戈。
隋戈慌忙起身,双手接过未来丈母娘递过来的茶杯。
“浩天,这孩子一看,长得还挺帅的呢。”唐雨溪的母亲许颜歆微微一笑道,轻描淡写化解了屋子当中这种沉闷、紧张的气氛。
隋戈不由得心生感动,暗想这位未来的丈母娘还真是不错,不仅给他泡茶,而且还说他帅。隋戈同学最喜欢的一件事情,就是听见女人说自己的帅。
唐浩天微微蹙眉,显然有些不满意被夫人破坏了气氛。身为人父,唐浩天觉得有必要了解清楚跟自己女儿走得很近的这个小男生的底细。其实,就在唐云带隋戈来医院的途中,唐浩天就已经弄到了隋戈同学的所有资料。不过,因为涉及到自己的女儿,唐浩天并不放心,决定自己亲自“审问”一番,谁知道“审讯”刚进行了一小半,却被夫人给破坏了气氛。
不过,唐浩天对夫人极是宠爱,自然不可能因此责备她。只好放弃了“审讯”,然后向隋戈说道:“小隋,既然你和雨溪是朋友,想必也希望她的身体能够尽早复原。现在,医院的那些专家正在对她的病情进行会诊,我想知道你是什么看法?”
“我的看法很简单。”隋戈说道,“只是做一道选择题而已。我有百分之五十的把握治愈雨溪的病,如果你们请来的专家能够将这个几率提升到百分之五十之上,我很乐意让那些专家接手;如果他们会诊之后,达不到百分之五十的成功率,我希望你和阿姨能够将雨溪交给我来治疗。”
“你这孩子——唉。”许颜歆轻叹了一声,却没有表态。
唐浩天沉思片刻,说道:“我没办法确信你所说的百分之五十的成功率。”
隋戈说道:“是唐云带我来这里的。”
隋戈同学自然不能故技重施,将未来岳父或者岳母的手脚打折了再自愈,以此来证明他的医术高超。不过他话中传递的意思也很明显了,就是你唐浩天或者不相信我,但是总该相信你儿子的眼光吧。
唐浩天本就是非凡之人,自然明白隋戈的意思,说道:“我会仔细考虑考虑的。”
隋戈点了点头,起身退出了会客室。
第83章 一看你就发呆
隋戈心里没有丝毫埋怨唐浩天和许颜歆。
为人父母,自然是希望自己生病的女儿得到最稳妥、最可靠的治疗。
一方面,是国内顶级医学专家,理论知识先进,临床经验丰富;另一方面,是年纪轻轻,连医生资格证都没有的江湖郎中。
高下之别,而想而知。
唐浩天虽然并非常人,跟普通人的思维有些不同,但事关女儿的性命,他不得不深思熟虑一番。
实际上,唐浩天愿意考虑、权衡一下,已经算是对隋戈的一种肯定了。
换了别的人,早就做出了选择,哪会将自己儿女的性命放在一个江湖郎中的手中。
天色渐黑。
隋戈被唐家的人安排在医院的酒店里面。
但这种时候,隋戈哪里睡得着。
他将目光投向外科大楼六楼,那一层楼上仍然灯火通明,显然那些医学专家、教授们正在为唐雨溪拟定最佳的手术治疗方案。
终于,六楼上的灯光熄灭了好一部分。
隋戈猜测,那些专家、教授们应该已经拿出了方案。
这个念头刚起,房间中的电话忽地响了起来。
隋戈赶忙提起了电话通。
这里可是军区医院的酒店,自然不可能会有什么“特殊服务”、“推油按摩”之类的骚扰电话打进来,所以这个电话只有可能是唐家的人打过来的,甚至很可能是唐雨溪。
第61节
不过,电话却并非是唐雨溪打来的,而是唐云。
唐云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沮丧,“对不起,他们已经做出了选择。”
对不起,意味着隋戈这个“主治医生”已经被唐家的人踢出局了。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唐云说的是“他们”,那即是说,唐云这个未来大舅哥,在这件事上还是站在隋戈这边的。可惜,唐家有资格做出决定的人,却并不是唐云。
隋戈只是用诧异地语气问道:“难道那些专家,他们将成功率提到了百分之五十之上?”
“没有。”唐云说道,“他们粗略估计,至多有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机会。”
“百分之二十?”隋戈还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呢。
“是我爷爷做出的决定。”唐云有些无奈地说道,“这一次我爸请来的医学专家当中,有一位医生是专门给中南海首长们看病的。他跟爷爷的私交不错,所以他足以影响爷爷的决定。”
“御医么?”隋戈在电话中不满地冷哼了一声,“老顽固!”
唐云在电话中报以苦笑,他还是第一次听见有人敢说他爷爷是老顽固。不过,在唐家这样的家庭,唐云的爷爷唐世渊才是真正掌握着家族大权的人物,一旦这位老爷子做出了决定,便很难更改。
不仅唐云无法影响他爷爷的决定,就连唐浩天也不能。
“雨溪准备明天做手术……喂……喂……”
唐云本想安抚隋戈几句,却听见电话中传来“嘟嘟”声,原来隋戈这厮竟然已经挂了电话。
※※※
月色皎洁,晚风习习,落地窗窗纱轻轻飘动。
病房中的小护士有些困倦地靠在沙发上,半眯着眼睛,打着瞌睡。
唐雨溪穿着病号服,踩着一双棉拖鞋,轻轻走到了阳台上,欣赏着明月,若有所思。
明月寄相思。
这话还真是有道理。
明月高悬的夜晚,不仅会勾动文人骚客的思念,同样也会勾动普通人心中的思念。
对唐雨溪来说,这不仅是一个月夜,还极有可能是她人生最后的一个夜晚。
幸运的是,这个夜晚有明月、有星光,还有清新的晚风。
只是,稍微有些清冷了一些。
不过也没有办法,明天就要做手术了,现在谁也不会来打扰她了。
隋戈呢?
这时候,唐雨溪不免又想起了隋戈,心里面隐约对他有些歉疚。明明答应了他,让他做她的主治医生的,却没想到爷爷的一个电话,却替唐雨溪和唐家所有人做出了选择。
唐雨溪连父亲的决定都无法左右,自然更左右不了爷爷的决定。
实际上,她爷爷做出的决定,几乎无人可以左右。
唐雨溪不禁轻叹了一声。
想不到人生最后的一次选择,她自己居然都不能做主。
又一阵晚风袭来,不禁有些凉意。
唐雨溪正要打算从阳台返回房间,忽地闻到一阵花香味,熟悉的花香味——
竟然是蔷薇的芬芳!
唐雨溪依稀记得,阳台上方的屋顶上,的确是种了几株红蔷薇,但现在早已经过了花期。
难道是——
唐雨溪心头一阵激动,抬头向屋顶上方望去。
只见屋顶上方那几株原本枝叶都有些发黄的蔷薇花竟然重新焕发生机,绿意盎然,不少的枝蔓甚至从屋顶一直垂落到阳台上方,每一根枝条上,都开满了血红色的蔷薇花。
更有一根枝条,恰好生长到了唐雨溪的面前。
唐雨溪将枝条移到了鼻尖,轻轻一嗅,只觉花香醉人。
“喂,你还不下来?”唐雨溪冲着屋顶上方,压低着嗓门喊道。
唐雨溪知道,能够为她制造这种“魔术”的人,这个世界上仅此一人。
果然,隋戈这厮将脑袋从屋顶上方探了出来,向唐雨溪说道:“干脆你上来好了,还有惊喜等着你呢。”
“什么惊喜?”唐雨溪问道。
“你现在知道,那就不叫惊喜了。”隋戈伸长手臂说道,“快上来吧,我来拽你。”
“等一下——”
唐雨溪低声说道,“我的护士要醒了!”
隋戈一个筋斗从房顶翻落到阳台上,居然没有发出多少声响。
不过,房间中的小护士却真的醒了,陡然看到阳台上多了一个可疑的陌生人,下意识就要伸手去按一旁的警报器,哪知道这个“可疑”的家伙速度快得不可思议,明明警报器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可是她的指尖还没有碰到警报器的时候,“可疑家伙”的手指已经抢先一步按住了她脖子上的昏睡穴。
“完了,他一定是要强奸我!宋哥,对不起了,我的贞操,只能再补一次给你了……”
在昏迷前的一瞬间,小护士妹妹凄然地想到。
可惜,这位护士妹妹对她的长像太自信了,隋戈同学根本连她的指头,不连她指甲都没有碰,直接返回阳台,抱着唐雨溪的柳腰轻轻一跃,伸手在屋顶护栏上一搭,轻松就上了屋顶。
“惊喜吗?”
隋戈在唐雨溪耳边说道,却不肯马上松开拦着唐雨溪柳腰的那只贼手。
没办法,那种软玉在怀的感觉实在太舒服了。
幸好,唐雨溪一时间并没有注意到隋戈同学的咸猪手,她的注意力都被隋戈同学的精心布置给吸引住了:原来这厮居然在屋顶天台上蔷薇花架下面拉了一根电线,摆了一个电磁炉,然后在上面弄了一个小火锅,旁边摆放着啤酒、瓜果蔬菜、冰冻鱼肉之类的东西。
这可真是一顿丰盛的火锅餐。
如此别开生面。
唐雨溪并不知道,隋戈为了鼓捣这些东西,几乎将医院厨房的冰箱都给掏空了。
因为靠近屋顶护栏,加之又是晚上,还有花墙掩护,下面的人根本不可能察觉到屋顶上面的异常。
“你说过,你想吃一顿火锅的。”
隋戈笑着向唐雨溪说道,牵着她坐到了花架下面的野餐布上。
唐雨溪有些莫名感动,也有些歉意,本想对隋戈说对不起的,但是此情此景,再说什么“对不起”之类的话,真是太煞风景了。
明月,屋顶,鲜花,火锅,啤酒。
唐雨溪感觉到,就算明天要跟这个世界说拜拜,至少今天这最后一个夜晚,她是如此快乐的。
于是,唐雨溪很干脆地抛开了那些专家医生关于“不能进食”、“不能饮酒”等等之类的嘱咐,啪地一声拉开了啤酒拉环,向隋戈说道:“谢谢你为我做了这么多!”
隋戈呵呵一笑,说道:“我都是为我自己而做,我想你快乐!”
“干了!”
唐雨溪聊发酒兴、豪气干云地说道,居然直接将一罐啤酒给干掉了。
隋戈同学这才发现,原来这位娇俏灵秀的女子,竟然也有如此豪爽的一面。
两人对干了一罐啤酒之后,唐雨溪的脸颊上升出了两团红晕,在皎洁的月光下,更平添了几分媚态,月、花与美人,相映相成,美艳不可方物,隋戈同学一时间竟然看得呆了。
“怎么又呆了?”唐雨溪道,“我看你以后干脆叫隋呆子好了。”
“你这么美,我要是不呆的话,那就是真傻了。”隋戈笑道。
“真美?”唐雨溪问道。
“真美。”隋戈肯定地说道,加了一句,“美得想亲。”
“想亲就亲呗,还说什么呢。”唐雨溪低声说到,声音细如蚊鸣,微微侧转了一下头,这无疑是在变相鼓励隋戈往她的脸颊上亲。
隋戈同学顿时如同打了鸡血一样,怀着万分激动的心情将嘴唇往唐雨溪那张脸蛋上凑去。
唐雨溪微闭双目,脸颊绯红。
隋戈同学缓缓地凑了上去,无限接近唐雨溪那张无瑕的脸蛋。
忽地,隋戈收回了嘴唇,然后利用深呼吸,强行镇压了心头的激动。
唐雨溪感觉到隋戈呼着热气的嘴唇远离了,只得睁开眼睛,微微幽怨地向隋戈说道:“你这个没胆的小色狼!怎么不敢亲了呢?”
隋戈极其苦恼地说道:“我嘴巴上沾太多香油了,抹都抹不干净!”
第84章 御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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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
早上七点左右,天刚微亮,隋戈的房门就被人给强力踢开了。
当唐云、唐浩天等人怒气冲天地冲入房间的时候,只见隋戈同学正光溜溜地躺在床上,只穿了一条四角裤,被子早已经被他蹬到了床下。
看到这么多穿着“制服”的人杀入自己房间,隋戈第一反应就是精彩扫黄。
不过,旋即他就反应过来了。这里可是军区医院,他又是一个人睡的,扫黄怎么也扫不到他头上吧。睁大眼睛一看,居然是自己未来的岳父母、大舅哥等人。
“穿上衣服!”
唐浩天强自压着怒火向隋戈说道。
毕竟,这房间里面还有女同志呢,隋戈同学这样不雅地暴露,终究是不好的。
隋戈心想,你就算是我未来岳父,也不用这么盛气凌人吧。况且,你们要来见过,好歹也先敲门,让我有个准备不是。直接就这么破门而入,当然会看到不雅的场景,也亏得我没有裸睡的癖好呢。
当然,心里虽然将未来岳父报怨了一通,但是嘴上却不敢说,只好火速穿上衣服,然后向唐云说道:“云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你们这么劳师动众地杀到我房间?”
“你干的好事!”
唐云怒喝道,“你昨天晚上,是不是带雨溪吃火锅去了?而且还喝了啤酒?”
唐云的脸上虽然怒气冲冲,但是却冲着隋戈眨了眨眼睛,悄悄竖了一下大拇指。在唐云看来,隋戈这一招釜底抽薪玩得好啊,就算是唐家老爷子发了话,这两天唐雨溪也不可能动手术了。当然,更重要的是,唐雨溪虽然吃了火锅、喝了啤酒,早上检查的时候,却没有发现她的身体健康状况有什么恶化,足见隋戈这小子医术当真不错。
否则的话,以唐云的性格,此时哪会冲着隋戈怒骂,早就已经拳脚相加了。
面对唐家的人如此兴师问罪,隋戈同学自然不会矢口否认,很老实地应道:“是。我答应过她,要请她吃火锅的,所以我不想失信于她。尤其是,在她已经时日不多的情况下。”
第62节
“住口!”
唐浩天忽地开**喝一声,声音有如雷鸣。
很显然,唐浩天震怒了,因为隋戈所说的“时日不多”四个字。
“这是我们唐家的事情!”唐浩天神情威严、不容置疑地说道,“跟你无关。”
唐浩天一发怒,就连唐云这个亲儿子都有些害怕。不过,隋戈却怡然不惧,说道:“没错,你们是雨溪的亲人、家人,比我更有资格替她做决定。但是,你们不要忘记了,她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有自己的想法和判断,也有资格做出自己的选择。难道你们都以为,她真是被我引诱,被我男色所迷,才会放弃手术吃火锅、喝啤酒?拜托,我应该还没有那么帅好不好?”
“唐叔叔,你的怒火不应该冲着我发,也不应该怪雨溪。我想,无论是你们还是我,都没有资格代替她做决定,能够为她做决定的,只有她自己!”
隋戈一番话说得唐浩天等人哑口无言。
的确,唐家的这些人为了唐雨溪找专家、请医生都没错,但是他们却不能代替唐雨溪做决定。无论是唐浩天还是唐世渊,他们都不能代替唐雨溪做决定,毕竟这关系着她的性命。
唐浩天想到他接到父亲电话之后便立即听从了父亲的决定,此时不免觉得有些对不起女儿。唐浩天仔细一想,他接到父亲电话的时候,居然有种“执行命令”的感觉。作为军人,唐浩天自然应该服从父亲、上级的命令和决定,但是作为唐雨溪的父亲,他首先考虑的不应该是执行别人的决定,而是全心全意地为自己的女儿着想。他或者是一个称职的军人,但却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
隋戈没想到自己的一番话居然震住了场子,于是他见好就收,说道:“各位,该说的我已经说完了。如果没有别的事,我就走人了。给雨溪治病,我还缺一位关键的药草呢。”
说完,隋戈便打算蹑手蹑足地溜出房间。
“唐将军,你究竟是什么意思——”
这时候,一个身穿白长褂的专家级医生带着另外两个医生走了过来,黑着脸向唐浩天说道,“唐将军,我可是看在老首长的面子上,才专程从帝京飞来东江市。可是,你这究竟是唱的哪一出,我们都已经做好了手术的准备,你女儿却又是吃火锅又是喝酒的,这手术还怎么做!”
不用说,隋戈也猜到这位专家医生就是中南海的“御医”了,除了他之外,别人恐怕也不敢用这种语气跟唐浩天说话。
“手术——取消吧!”
唐浩天沉声说道,“谢谢高专家来这一趟。不过,我女儿打算另外换主治医生了。”
“换医生?”这位高专家有些被打脸的感觉,有些不爽地说道,“不知道唐将军究竟请了哪一位能人呢?是美国还是日本的心外科专家?”
“是我。”隋戈没想到这位御医脾气如此之臭,挺身答道。
看来,医术高超,未必就一定是医德高尚。这位当代御医,就是最好的证明。
“你???”高伯明专家扶着眼镜将隋戈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皱着眉头说道,“你,难道是哪个医学院的学生?”
“我是中医世家的传人。”隋戈毫不示弱地说道。
“中医?”
高伯明扯着嘴角笑了笑,“真是稀罕啊,中医什么时候也能做心脏、血管手术了。”
“道不同,解释也没用。”隋戈说道,“你觉得西医好,你就继续用你的西医治病。至于中医能不能治疗心脏血管疾病,我也无需向你解释。”
“狂妄!”高伯明屁股后面的那医生说道,“年青人,你知道高专家是什么人吗?他可是给中南海首长们看病治疗的专家,在古代,那就是御医,正八品以上的官员。你一个赤脚医生,居然也敢对高专家无礼!”
“那就是可以对你无礼,对吧?”
隋戈冷哼一声,伸手一抓,就扣住了这个跟屁虫医生的胳膊,然后微微用劲一捏,顿时听见“喀嚓”一声,隋戈竟然将这跟屁虫医生的胳膊骨头给捏碎了。
手段太狠辣了!
谁都没想到,众目睽睽之下,尤其是还有一位将军在场,这个“赤脚医生”竟然如此野蛮、暴力,居然将一位专家的胳膊给打折了。
啊!
跟屁虫医生一声惨叫,险些痛昏了过去。
高伯明见状,向隋戈怒斥道:“野蛮!真是太野蛮了!难怪现在国际上的人说中医是骗子,难怪我们中国人都要求取缔中医,瞧瞧你们这些中医是什么德行,是什么素质!康元,赶紧把梁东明送去骨科治疗……你还不放手!”
“他的手臂已经断了,我一放手,他就更痛!”隋戈不以为然地说道。
“你——你等着!我这就去叫警卫,你殴打军医,我要送你上军事法院!”高伯明气急败坏地说道,然后转身就去了电梯,显然真是要去叫警卫了。另外一个跟屁虫医生,紧随其后。
“隋戈,你又要故技重施么?”唐云饶有兴致地看着隋戈说道,看到这个跟屁虫医生仍然在哀嚎,唐云伸出指头一戳,立即将这家伙给弄昏了过去。
隋戈也想换点新鲜花样,可是如今他手中的灵药种类太少,也只有故技重施了。
况且,如果不在未来的岳父母面前耍弄点手段,以后唐雨溪就算痊愈了,恐怕也轮不到他隋戈。
所以,隋戈这一次打人看似冲动,实则是一石三鸟的高明手段。
一鸟,隋戈打人可以出气;二鸟,可以让“高御医”难堪;三鸟,等会儿可以让未来岳父母见识一下隋戈同学的手段,为他和唐雨溪的将来做好铺垫。
唐浩天是一个沉得住气的人物,所以从隋戈出手收拾跟屁虫医生到现在,他都没有说话。仿佛他只是一个旁观者,一个看戏的人。
“云哥,搭把手。”
隋戈又摸出了一贴膏药,让唐云帮他按住这跟屁虫医生的手脚,然后将抹了培元膏的狗皮膏药贴在了跟屁虫医生的胳膊上。
片刻之后,房间里面响起了杀猪一样的哀嚎声。
跟屁虫医生哀嚎了好一阵,高伯明才终于将警卫叫了过来,准备将隋戈扭送、关押。
啪!
警卫走入房间,看到房间里面站着的唐浩天,赶忙立正行礼。
随后,警卫才向高伯明说道:“高专家,究竟是谁在这里行凶伤人?”
警卫也不是傻瓜,看见房间里面站着的这些人,似乎都来头不小,如果稍微有什么闪失,恐怕很可能就要倒大霉了。
“就是他!”
高伯明指着隋戈说道,“就是这个小流氓,他殴打军医,把梁医生的胳膊都打折了。你看看——梁医生现在都痛昏过去了!”
准确的说,隔屁虫医生是从昏迷中痛醒,然后又再次痛昏过去的。
痛得死去活来,大概就是这位可怜的跟屁虫医生之前的真实感受。
“高专家,你虽然是专家,但是也不能血口喷人好不好?我什么时候打折了梁医生的胳膊?”
隋戈平静地说道,用手指戳了一下跟屁虫医生腰部的穴位,将他弄醒了过来。
因为培元膏的药性已过,跟屁虫医生倒是不觉得痛了。
不过,看到高御医已经将警卫带了过来,这位跟屁虫医生立即又活跃起来了,开始指着隋戈狂喷道:“哈!你这个该死的赤脚医生,你有本事就打死我啊?打死我的话,就好送你去军事法院,枪毙你小子!警卫同志,你来得正好,赶紧把这个殴打军医的暴力分子抓起来!”
“等等——这不对啊,你的两只胳膊明明都没问题啊?”
警卫仔细看了看跟屁虫医生的两只胳膊,发现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打折胳膊”的说法。既然没有事实证据,警卫又不是傻蛋,自然不会干这种胡乱得罪人的事情。于是,警卫向高伯明说道,“高专家,您是贵人,是大忙人。不过,我们这些小警卫也不是清闲得没事做。既然没人受伤,那我就走了。”
高伯明怒道:“警卫同志。他刚才真的打人了!而且的确把梁医生的胳膊打断了!”
小警卫有些恼火了。他心说你们这些神仙要打仗,也不能让我们凡人遭殃啊,你要冤枉人,也想一个更靠谱的理由啊。于是,小警卫只好耐着性子说道:“高专家,我虽然不是医生,但是也知道,一个人胳膊要是被打折了,不可能这么快就痊愈的,您是不是看错了呢?”
“放——我怎么会看错!”高伯明大声道,“你难道敢怀疑我的专业眼光吗?”
小警卫简直要崩溃了,心里面骂道,你他妈眼光再专业,总不能将一个屁事没有的人说成是胳膊断了吧。就算要冤枉人,至少你得找个会演戏的群众演员不是?
“还愣着干嘛,赶紧抓人啊?”高伯明冲着小警卫说道。
“高专家——我送你会帝京吧!”
沉默良久的唐浩天忽然开口说了一句。他的声音不是很大,但是却威压十足。当他话音落下的时候,房间里面安静得几乎落针可闻,似乎其余的人连大气也不敢出似的。
高伯明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他今年刚五十岁,在医生当中,他年纪不算大,但是成就却已经很惊人。中南海的“御医”,这可是让许多同行都嫉妒得要命的行当。做了御医之后,高伯明的架子和派头也就大了,习惯了颐指气使,被人阿谀奉承的日子。
谁知道,光脚不怕穿鞋的。高伯明做梦都没想到,今天居然会被一个赤脚医生弄得颜面尽失,更让他没有意料到的是,唐浩天居然开口送客,这等于是摆明瞧不起他的医术。
打脸,这才是**裸地打脸。
高伯明心里又气又怒,但是他自然不敢将怒气撒在唐浩天身上。要知道,唐浩天可是将军,迟早有一天会成为中将甚至上将的,不是他这个御医惹得起的。
所以,高伯明只好将怨恨都记在了隋戈这个赤脚医生的头上。
况且,高伯明知道,这一次自己回帝京市,就算什么都不提,唐家那位老首长也会过问的。毕竟,高伯明来东江市,可是唐世渊的意思。
高伯明知道唐世渊的脾性,这位老首长虽然年纪大了,但是他做出的决定,无论大小,都很少会动摇、改变的。就算是他儿子,也不能例外!
于是,高伯明冲着隋戈意味深长地笑了笑,然后大步走出了房间。
唐浩天虽然说要“送”高伯明,但自然只是说说,他当然不会屈尊身份去送高伯明,更何况此时他对高伯明的印象并不好。所以,唐浩天只是唐家的几个亲戚出去送了高伯明一程。
这时候,房间里面就剩唐浩天、许颜歆和唐云三个唐家人了。
在隋戈同学看来,这里都是“自家人”了。
唐浩天和夫人坐在了沙发上,他示意隋戈也坐下,然后平心静气地说道:“小隋,如你所愿了,我们都尊重雨溪自己的选择。不过,我想知道,你是否真的能够治好她的病?高伯明说过,手术的最佳时候就是这几天,以后她的身体状况可能会越来越差。”
“我说过,只有五成的把握。”隋戈说道,“我知道一种药能够治愈雨溪的病,但是现在还缺一位关键的药草,这种药草并不容易找到。”
“你需要什么药草,可以跟我们说,我们的路子也许更广一点。”唐浩天说道。
隋戈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反问道:“唐叔叔,您觉得我刚才用的那贴膏药神效吗?”
“神效。”唐浩天点头道,亲眼所见,自然没什么怀疑的。
“请问唐家能够拿出这样的膏药吗?”隋戈又问道。
“我明白了。”唐浩天说,“我并不怀疑你的医术,只是希望雨溪能够尽快好起来。毕竟,我就担心她的时间不多,可能等不到你的药——唉。”
“你放心。”隋戈说道,“我会竭尽一切可能,为她争取更多的时间。”
“我们也做了一些准备。”许颜歆这时候开口说道,示意唐云将一口密码箱提了过来。
“送钱给我?还是黄金、珠宝?”隋戈心想道,难道唐家打算先付给我诊金不成。收了诊金,意味着唐家就不欠他隋戈的人情了。这样的话,以后他们带唐雨溪离开,隋戈也不能拿这说事……
不过,隋戈同学未免想得太多了。
唐云打开了箱子,里面却装着一个晶莹透明的水晶盒子,盒子里面的东西,赫然是两根野山参。
百年气候的野山参!
很贵,很值钱。
但隋戈只看了一眼,就失去了兴趣,脸上连一点惊讶之色都欠奉。
许颜歆也是一个聪明之人,见隋戈这样的表情,讶道:“小隋,我听说这百年老山参有续命的灵效,难道是假的不成?”
“不假。”隋戈说道,“这两株都是真正的百年野山参,的确有续命的灵效。现在这样的好东西并不多,所以,你们应该给自己留着。”
“再贵的东西,也不及我的女儿重要。”许颜歆有些不悦地说道。
“阿姨,您误会了。”隋戈微微笑道,“我说让你们自己留着,是因为我已经给雨溪准备了更好的。你们要是不放心的话,我取出来给你们看看吧。”
于是,隋戈起身去将自己的背包拿了过来。
许颜歆和唐浩天心头微微有些纳闷,心想难道你小子还能拿出比我们唐家更好的野山参不成?况且,真正的百年野山参,谁会随随便便地放在一个背包里面呢?
嘶!
隋戈拉开背包拉链,从里面拿出一根用红布包裹的野山参,然后打开红布,将其呈现在唐浩天三人面前。正所谓“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当隋戈将他种的这根野山参抖出来的时候,顿时就将许颜歆那两根山参给比了下去。
第63节
论个头,唐家的两根野山参加起来,都不足隋戈拿出的这根大;论品质,隋戈的这株野山参,完全是无可挑剔的山参王。
“这……野山参怎么这么大?”一向镇定自若的许颜歆,这时候都被惊住了。
“这是有四五百年气候的野山参。”隋戈平静地说道,仿佛这根野山参只是根胡萝卜似的,“我们家是中医世家,野山参这些药材虽然贵点,但我们家留下来不少。”
“那雨溪的病,就拜托你了。”唐浩天起身说道,终于完全认同了隋戈这位“主治医生”。
第85章 调查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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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高云淡,秋风送爽。
在明海军区总医院到东江市区的快速通道上,一辆蓝色保时捷正在道路上欢快地飞奔着。
车里面,风吹起唐雨溪的短发,露出她洋溢着幸福的脸庞。
她微笑着向隋戈说道:“我真没想到,你居然说动了我爸。”
“因为我有三寸不烂舌嘛。”隋戈同学又恢复了厚颜无耻的本色。
尽管知道要治愈唐雨溪的病并不容易,但是作为一个乐观的人,他绝对不会让那些潜在的困难影响他和唐雨溪的心情、心境。
病痛,可以夺去一个人的健康甚至是生命,但是却无法夺走一个人享受快乐心境的权利。
隋戈只有五成的机会治愈唐雨溪,但是他绝对不会让唐雨溪一直都生活在病症的阴影之中。
他要让她开心,让她健康起来。
“什么三寸不烂之舌,你舌头能有十厘米长?”唐雨溪问道。
“这个……你试试就知道了。”隋戈说道。
“过分了!隋戈同学!”唐雨溪佯怒道。
“唐雨溪女士,你别忘了,你已经向学校提交了停职报告,你已经不是我的老师了!”隋戈说道。
正是因为唐雨溪已经抛弃了老师这个身份,所以现在她在处理跟隋戈的关系上,已经没什么可顾忌的了。开玩笑的尺度,也就放得更开一些了。
“话可不能这么说。”唐雨溪说道,“古话不是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么?”
“但你是女生,怎么能为父呢?”
“那就一日为师终生为母!”唐雨溪哼了一声。
“那可不行,我可没有恋母情结呢……”
“我看你有皮痒欠揍的情节!你这是存心讨打!”
“好吧,那你先记着。等以后有机会,你用皮鞭打我吧。”
“你信不信我现在就刹车,把你丢在路边上!”唐雨溪有些受不了隋戈这厮的色狼语言。
“别!”隋戈知道适可而止,连忙说道,“我现在可是你名正言顺地主治医生了,要对你的健康和安全负责呢。况且,我还答应了未来的大舅哥,一定要治好你的!”
唐雨溪狠狠瞪了隋戈一眼,然后只好将话题扯到正经事上,“喂,说点正事,这回你真成了我的主治医生,你究竟打算怎样为我治病呢?”
“这个你就不用操心了。”隋戈说道,“你只要开开心心地生活就行了。其它的,都交给我!”
“好吧,你是我的主治医生,我都听你的。”唐雨溪说道,“现在去哪里?”
“去你外公家,那里更适合修养身体。”隋戈说道。
唐雨溪温顺地点了点头。
将唐雨溪送到许衡山的别墅后,隋戈向她交代了一些注意事项,然后就离开了别墅。
时间紧迫,隋戈要抓紧时间去寻找五行补天芝,然后配制灵药给唐雨溪治病。
本来,这种时候,应该乘热打铁,攻陷唐雨溪的芳心的。可是,隋戈总不能为了卿卿我我,而置唐雨溪的性命于不顾吧。
从别墅出来,隋戈直往学校而去,心里却寻思着自己应该去买一辆车了。
隋戈同学正盘算着车的事情,忽地两个光头噌亮、身穿黄色僧袍、体态微胖的年青僧人向隋戈这边走了过来。这时候,距离学校校门已经不远了。
化缘么?
隋戈错开步子,向另外一个方向走去,这时候他可没时间应付这些化缘的僧人。
隋戈的步子迈得很大,走得也很快,但是让他意外的是,那两个僧人的步子也迈得很大,走得也不慢,居然恰好能够跟他碰上头。
看来这两个僧人可不是普通的化缘和尚呢。
隋戈索性停了下来,向两个僧人说道:“两位大师,有何贵干?”
两个青年僧人走到了隋戈面前,其中一个宣了一声佛号,“阿弥陀佛!小僧延性。这位是小僧师弟延定。我们两人,是少林寺罗汉堂的调查僧。”
“调查僧?”
隋戈同学有些诧异地看着这两位僧人,这还是头一回听见调查僧这个名字。对了,隋戈好像在少林足球里面听见过“研究僧”的称号,却没想到居然还有调查僧这种神秘的存在。
如果不是因为这两位大师穿着僧衣,隋戈还以为他们是联邦调查局的人呢。
“我们听说,隋先生好像会少林寺的拈花指,请问是否有这样的事?”延性和尚问道,果然是一副调查员的口吻。
“没有这回事。”隋戈肯定地说道。
“拈花指是少林寺内门绝学,除了本寺罗汉堂部分武僧得到传授之外,寺外的人,并无传授。所以,我们想知道,隋先生的指法是从什么地方学来的。”延性不厌其烦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