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青梅+贱人当道》 第1章 [gl百合] 《戏青梅+贱人当道》作者:彼岸萧声莫【完结】 《戏青梅》 壹 壹 皇上御赐的李驸马府花园里在举办赏春宴,一向喜欢热闹的三公主把自己的姐妹团都请进了新家,热情招待至于实现她炫富的目的。 花团锦簇,蜂飞蝶舞,每一株花下都挂着一个一样东西,那是细致的三公主特地要人挂上的标签,上面除了表明此花的品种之外还特地标注上了价格。风吹来,花和标签一起飘起来,三公主端起一杯好茶,满意地笑了。 大家都聚在亭子里聊天的时候,三个衣着光鲜打扮入时的小姐避开人群,躲在了假山后面。假山后有一块足以做桌子的大石头,现在摆满了各色点心。 三个大小姐坐姿各有不同,唯一的相同点就是粗俗。穿着桃红色衣服的那位把裙子撩到身后,露出光洁的大腿,腿上的绣鞋后跟脱出,随着脚尖的抖动,绣鞋上的蝴蝶仿佛在翩翩起舞。 她手中抓了一大把瓜子,嘴巴始终没有空过,吃瓜子吐瓜子壳,眼睛滴溜溜地在左右转动。 左边是她守寡多年的堂姐,从小和一个官二代高干子弟指腹为婚,可惜还没过门那人就死了,堂姐就索性嫁给了一个牌位,名正言顺地在那家人家里吃香喝辣当少奶奶。 右边的这位姑娘索性把把衣襟打开晒白花花的脖子,桃红色衣衫的姑娘之前不认识她,是她自己上来介绍自己是花魁,还热情地挽着这两人的手带着她们到这个秘密花园里晒太阳。 之前不熟,现在就熟了,要是再有机会见一次面那就是熟透了。那位花魁姑娘笑起来真像一朵花啊。 桃红色的姑娘啃完了手中最后一粒瓜子,拍拍双手,喝了一口清茶解渴,再从兜里拿出一个大袋子,手伸进袋子里从里面抓住一把南瓜子继续啃。 期间桃红色姑娘一直在啃瓜子,嘴巴没闲暇时间说话,说话的都是她寡妇堂姐和那个花魁。花园那边不断传来喧闹声,加上树上的鸟叫声屋檐下养的黄莺雀儿齐声歌唱,这地方吵得好像是养了几百只鸭子。 “苏公子的新书前几天刚出,我找遍了城里的书斋都找不到,三公主是怎么弄到的?”说话声从花园那边传来,隔了那么远的距离都能听的一清二楚,足以说明说话这人有多激动。 桃红色的姑娘一听那三个字,嗑瓜子的动作就停了下来,她眼睛转到左边,堂姐也和她一样,难不成堂姐也是苏公子的书迷? 再看右边,不会那么巧吧,连花魁也看苏公子的书? 回她话的那人说地更大声,好似要让全部的人都听到:“有人特地拿来孝敬我的,其实这还不算什么,我的藏书阁里还有他的手稿。” “快快带我们去藏书阁,我要看苏公子的手稿!”“我也要,三姐姐,我下个月就要过生日了,你能不能……” “不能。”三公主说话底气足,声如洪钟。 桃红色的姑娘连瓜子壳都吞下了肚子,“装逼。” 堂姐冷哼一声:“权贵。” 花魁动了几下,领子自动拉开了一点点,“我最讨厌这种人了。” 三人终于有了共同语言:“哼。” “没想到你们也看他的书……” “每晚都看。”花魁用手掩着她嘴上的笑,笑意布满眼睛是怎么都藏不住的。 堂姐说:“我就是偶尔翻翻,偶尔。”她还是要顾忌自己寡妇的身份的。 “最喜欢他写的哪本?”桃红色小姑娘问。 堂姐说:“《出墙小红杏》,那个快活寡妇就是我的偶像,我发誓我要过得像她一样潇洒。” “我口味就比较轻了,我喜欢苏公子写的那些纯真爱情,看完好心酸,世间哪里去找那么好的爱情呢。越想越难过,还是会忍不住看买他的书看。” “小春儿,你呢?”寡妇堂姐问穿桃红色衣裳的姑娘。 姑娘想了一下:“我不挑食。” 的确,她是最不挑食的人,说着,她的手又伸进了袋子里,这次,从里面捞出几颗糖球。 贰 贰 苏公子是一个笔名,他出书极快,几乎数月一本,他的书永远是摆在书肆最显眼的架子上,在这个时代里能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的除了江洋大盗就是苏公子一人了。 看过他书的人会在脑海里勾画出一个模糊的影像,能写出这个故事来的人应该是一个温柔的白衣公子,面如冠玉,唇间眉梢都含着笑意,温文尔雅,但是一旦到了某个时候就会变成狂野郎君,他可以温柔可以野蛮可以含蓄可以挑战高难度,但是更打动人的是他对女人的这份了解,他探索的不只是女人的身体,更是触及到心灵深处。 多少闺女把自己的少女情怀交付给了这样一个虚无缥缈的名字,而与此同时,他又是一个神秘的人,没有人知道他是谁,高矮胖瘦,单身还是已婚或是同性恋,大家唯一知道的是这样一个名字和他写下的许许多多的故事。 现在有人就窝在被窝里看苏公子的新书,白皙的手捧起崭新的书,另外一只手小心抚平着边角,目光很慢地扫过,生怕看地太快把书早早看完剩下的日子没存货可以看。 手摸到枕边,找到一颗红枣,塞进嘴巴里嚼了几下连枣核一起吞下去。 在万般寂静只能听到她翻书和咀嚼的声音时,外面传来柔媚的□声:“你们拦着我干嘛?你们几个奴才有没有长眼睛,看不清楚我是谁啊,我是老爷新娶进门的夫人……” 她这辈子最恨的就是自己的名字,春儿,范家大小姐范春儿。 范春儿把书收好,小心翼翼藏到枕头下,她抓起衣服手忙脚乱地穿起来。 小丫鬟把脑袋挤进只敞开一点点的门缝里:“小姐,你放心,有我在,我不会让外人踏进这里一步,我把她打回去了。” “干得好,下次赏你一桌好菜。”范春儿跳下床,没了那些噪音世界果真清新了许多。 小丫鬟的汤圆脸变成了皱皱的肉包子:“小姐,我只喜欢钱。” “别跟我谈钱,俗气。”范春儿没忘记把她的百宝袋拿上。 “可我就喜欢俗气的东西。”家里穷啊,穷的只剩下女儿了,小丫鬟是范春儿花了几两碎银子在路边买的,爱钱爱到不行,简直是掉进钱眼里了。 小姐只负责拿吃的,小丫鬟积极地拿起沉重的钱袋跟在小姐身后。这是小丫鬟最喜欢干的一件事情,替小姐付完钱以后剩下的碎银子都归她。 范春儿是出了名的不守规矩,从小到大不爱金银珠宝不爱鲜花宠物,惟独只爱吃,而且是只爱去外面吃,俗称打野食。 老爷为了管住她不许她出门,除了出门,其他事情都好商量,只要是范春儿说得出来的菜色,就算是天边的天鹅,大老爷都会掏钱给她弄来,范春儿喜欢吃桥边那家的豆花,范老爷就索性把做豆花的人请进了府里做给她吃。 她却说味道变了,她不吃。范老爷想了想,把做豆花的人全家都请进府中,包括那些个布满了污迹的工具,连带着他家里的小黄狗,黄豆是一模一样的黄豆,水是自那个井里打出来的水,人还是那个人,但是味道就是不合她的意思。 起初范老爷以为她是刁难,经过这些年的战斗,范老爷非常确定范春儿的确是在刁难她。 范老爷不许她出门,她就逃出去,在逃离和捕捉的游戏中,范家的围墙高了两米,家中每一个能容纳老鼠进出的小洞都会得到及时的修补,更别说每一个进出大门的人都要被摸胸验明正身。 但是即便是这样,范春儿还是有办法逃走。 她的秘密法宝就是紧挨着苏家的那堵围墙。 范家是在范老爷这一代富裕起来的,俗称暴发户。 苏家却是富了好几代的世家,苏家祖辈出过皇妃,有做太监的,有考状元的,苏家老爷现在在朝中当官,虽然谈不上权倾一时,但是绝对有作威作福的资格。 苏老爷一心扑在工作上,没什么心思生孩子,所以没有响应国家多生优育的号召,只有一位千金两位少爷。 苏家千金是极具口碑的典范,据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据说花容月貌知书达理。 范春儿绝对有资格说这些不是据说,而是绝对的。 苏家千金不仅仅是长的好看,最让她看不过去的是连名字都要比她好听。苏枕书啊!她多想自己老爹给自己取一个类似的名字来,可惜,她出生那会儿不会说话,要是她能开口说一句,她一定会阻止老爹给自己安上当下这个名字。 苏家与范家毗邻,虽然一个从政一个从商,关注点各有不同,苏老爷怕别人说他勾结富商以权谋私,因此没有和范老爷有密切往来,但是私底下还是有不错的关系,过年过节会串门拜年。 范春儿和苏枕书两人从小就是闺蜜,所谓闺蜜就是有秘密一起分享做了错事共同承担的好朋友。 范春儿以前带苏枕书去吃她喜欢的美食,后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闺蜜渐渐疏远开了,苏枕书不再和她一起爬墙,反倒是每天呆在屋子里,渐渐的,苏枕书贤惠的名声传开了。 第2章 范春儿轻松爬上了那堵墙,墙的另外一面不意外有一把梯子。她知道苏家的花匠经常会来修剪树木,会把梯子放在墙外,所以这里常年有一把梯子在。 她爬到了墙头,视线落在苏枕书所住的小阁楼上,阁楼门窗紧闭,里面的人是死是活都不知道。 这些年苏枕书都不爱搭理她,她来找她她都避而不见,想来就有气。 她轻轻巧巧的就从梯子上爬下来,她的小丫鬟则趴在墙头满脸都是委屈:“小姐,我怕。” 范春儿摊开手心,在她手中躺着一颗圆润的大珍珠,小丫鬟眼前一亮,范春儿看在眼里:“我刚才在湖边捡的,也不知道是谁丢在路上的……” 刚才还颤颤巍巍着不肯下来的小丫鬟以最快的速度爬了下来,她双脚落地,范春儿就把珍珠收起来:“我突然想起来了,这是我不久前没的那颗。我还在想到底去哪里了,原来是丢在湖边了,下次一定要小心。” “小姐,你好坏,你就会欺负我。”小丫鬟咬着手绢呜咽踩着小碎步跟在她身后。 苏枕书的丫鬟打开了阁楼的窗户,把轩窗撑起,把屋子里的书碰到太阳底下晒。苏枕书是一副刚起床的模样,衣服披在里衣外,如缎的长发散落着,她带着朦胧的睡意来到窗边,把刚才发生的那一幕看在眼里。 她的丫鬟拿着梳子来窗边为她梳头,苏枕书在暖暖的太阳底下打了一个哈欠。 专心梳头发的丫鬟突然说:“这下范小姐要倒霉了,范老爷正往范小姐阁楼里走……” 阁楼这个位置有开阔的视角,能看到范春儿的闺房,院子里发生的事情是一览无余。 穿着桃红色衣裳的范春儿带着她的小丫鬟正快步跑着,这边范老爷已经到了花园门口。 苏枕书的眼中有了笑意,目光随着那身桃红远去。 紫苏替她梳完头后去收拾其他东西,书稿散落在书桌上,有些已经飘落到了地上。 紫苏说:“小姐,大夫提醒过你不能经常熬夜。” “你走以后我的确是睡下了,只是不巧做了一个梦,灵感一来我就再也睡不着,爬起来写了一些,我没写多久……” 紫苏数着稿子,小姐就算没写多少也写了一章有余。 果然,范老爷进屋后看到屋子里没人,气冲冲地跑了出来,紧接着范家所有奴仆在第一时间出动去捉拿范春儿。 苏枕书不禁笑起来,清脆的笑声散落到风中。 在不久前,范春儿还是一个幸福的人儿,她到书肆借了一本苏公子写的旧书,再拐去铺子里买了一点干果补充她的小袋子,紧接着又绕到了一家酒楼里点了几道他们家的招牌菜,她坐在窗边的位置上听着潺潺水声看着苏公子的小说晒着太阳,微风徐徐,她甚至可以把这一时刻排进人生中最幸福的一百个片段之中。 幸福很快就不复存在,大批人马冲上酒楼把她团团包围,首当其冲的是面如生铁的范家管家。 范家不养废物,范家每一个人都有十八般本事,杀鸡杀鱼做菜洗碗样样都要会最重要的还是能抓住范家大小姐。 范春儿举起双手,沮丧地说:“你们不要动手,我不会反抗的。” 她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众奴仆簇拥着带回了范家。等待她的是一场狂风暴雨似的洗礼。 原来范家老爷为她安排了一场相亲,上门来的又是身价非凡的世家公子,范老爷恨不得马上就把自己女儿塞到人家家里,结果范春儿不顾他的再三交代擅自逃出门去,世家公子喝了几杯茶以后甩袖离开,走之前还留下一句话,他更想娶范家大小姐为妻。 范家老爷先是震惊到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要说这个世家公子可是人人都想要的金龟婿,家室条件都是一等一的,他还怕攀不上这门亲事,没想到……反倒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吗? 究其原因,难道是因为这公子哥被花痴女追捧太久于是变得麻木,反倒是喜欢选另类的? 范老爷回过神来,一面庆幸,吃饭喝水时嘴角都会勾起一个漂亮的弧度,另外一方面也觉得管不住女儿这脸面上挂不住,决定借机会好好教育一下范春儿。 范老爷开骂,他那些小妾们早就瞧范春儿不顺眼,也借机踩了几脚。 范春儿低着头做出一副虚心接受批评争取早日投胎做人的姿态,直到范老爷不断提到苏枕书这个人来跟她做对比,她没办法再装下去,被阴影遮住的脸上五官扭曲直到面目全非。 “这口气我咽不下去。”范春儿被放出来时已经是大半夜,她一进屋子就开始跳脚,小丫鬟立刻反应过来,抱来一只巨大的抱枕,然后退避三舍,捂住眼睛,不忍看小姐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折磨无辜的抱枕。 范春儿打地手软还是不爽,她沉思几秒,爬到床上从床顶取出一个木盒子随后跑了出去。小丫鬟在她身后紧追不舍:“小姐,小姐,你千万不能使用里面的东西,你要想清楚后果……” “我想的很清楚。”范春儿爬上了墙头,打开木盒子,盒子里放着一支弹弓还有一大把的弹珠。 她放上弹珠把弹弓拉到极限,朝着苏家花园瞄准。 射什么?她在想什么东西是苏枕书最在乎的弄坏了她最生气同时也能让自己最解气的。 她瞄准了苏枕书窗前的那盆名贵的耀黄。 小丫鬟在围墙下叫着:“小姐,住手,小姐你不要……” “闭嘴。”范春儿放开手,姚黄在月光下散了一地金色的花瓣。范春儿吐出郁结已久的气,终于心满意足了。 小丫鬟擦去眼角的泪,喃喃自语:“纯金做的弹珠又少了一颗。” 叁 叁 苏枕书放下笔,她走到窗前,看到窗前摆的姚黄被打折了大半枝叶,残花凋落,在花瓣中有一颗东西在发光。 她拿起那颗东西,仔细一看,原来那是一颗金弹珠。 墙上的人没料到她会开窗,保持着骑在墙头的姿势不动,与她对望着。 月光着亮了那人的脸,也把她脸上的惊讶表情照的一清二楚。 苏枕书说:“我的花哪里惹你了?” 范春儿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她想的是另外一件事情,大半夜的不睡觉她在干嘛? 她的眼力好,看到苏枕书散落的发鬓,也看到她凌乱的衣裳,她判断苏枕书应该还没睡,但是一定在做什么让她衣衫不整的事情。 范春儿说:“你大半夜不睡觉在做什么?” 会不会像她刚看的那本小说里一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小姐在自己闺房里养了一个小白脸妖精,小白脸踩着月光而来,小姐步步后退,直到无路可退,被妖精压在了身下,先是这样再是那样接着又……小姐要防着被人听到自己的声音所以总是咬着手绢隐忍着溢出口的呻~吟…… 不知道为什么,她脑海里的小姐替换上了苏枕书的脸,苏公子不是这样写过吗,眉如夏初刚长成的柳叶,眼中藏着一洼春水……这不就是在写苏枕书吗。 范春儿可算是看着苏公子的书长大的,字字句句都好像烙印在她脑海里,此刻那些字眼如蝴蝶飞舞,在她脑海里盘旋不走,她也快迷惑了,这个时候,她怎么会认为苏枕书其实不讨厌呢。 她讨厌苏枕书,从很早前开始,从她们不再是好闺蜜开始。 苏枕书倚在窗栏上,底下的人一脸不甘心,想的出来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她说:“你爹又说你?” “我爹才舍不得说我。别把话题挪开,你说,你大半夜不睡觉在干嘛,是不是自己偷藏了什么东西。”或是什么人。庆幸两人距离是远的,范春儿已经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脸又烫又辣,她才不想浮想翩翩,可是,这不能怪她,都是她爹的错,把她的记性生地那么好。 “没东西,全是你胡思乱想出来的。时辰也不早了,夜寒风凉,你该回去歇息。”苏枕书作势要关窗。 不行话还没说完呢,她气还没消,苏枕书不可以单方面休战。 范春儿说着掏出她的弹弓,说:“不用你瞎操心。我们早就绝交了,你别忘记是你说不跟我玩的。” 你以后再也不会来找我,就算你来了,我也不会再和你玩。说句话的人不是她范春儿,是苏枕书。 那天,还是小姑娘的范春儿爬上靠墙的那棵大树,爬到了墙头,爬到苏家,再沿着苏家的那颗大枣树下来,来叫苏枕书出去玩。那时候苏枕书还高高兴兴地穿上了新的棉袄,分明是期待了很久的样子。 两人一块儿出门,一块儿去逛菜市场看捏泥人买麻花称麦芽糖再去看戏班子唱戏最后是她累极了睡了一觉,一觉醒来她发现自己躺在自己的床上,身边的苏枕书严肃地就跟她老爹一样苍老。她还来不及问发生了什么事情,苏枕书就先发布了绝交宣言,而她则是被动接受,问题是,到底是怎么了。 之后一段时间里她沉浸在失去好朋友的悲伤中,错过了调查的黄金时期,以至于等她意识到应该探究这件事情的真相时,为时已晚。她沿着那天走过的路在走一遍,走到戏班子搭台唱戏的地方,发现那里早已经画上了醒目的拆字,戏班子走了,而为当了拆迁户而高兴不已的地主也说不清楚他们去哪里。 第3章 此后,苏家砍掉了靠墙的大枣树,这边范家的大树也被拆解拿出去卖掉,苏枕书就再没有从她的高塔上下来过,而她就再没机会和苏枕书一起出去玩。 范春儿的弹弓高高举起,很长时间没有出手,她不累,苏枕书反倒是累。 苏枕书说:“我明天还要早起,你还想搞什么破坏就随你吧,反正我也看腻了这里的花花草草,早就想换一批。”说完,她合上了窗户, 范春儿把弹弓拉的老长,憋了一口气,时间分分秒秒过去,她的手慢慢放下,把弹珠和弹弓往地上一扔:“这回是我不跟你玩的。” 阁楼上的那扇窗户开着一条缝隙,底下的人察觉不到,却能把底下的动态看清楚。 那人终于是去睡了。苏枕书舒了一口气。 紫苏端着热气腾腾的安神茶过来,轻放在苏枕书身边,把苏枕书从漫长的回忆里拉回来。 “小姐,早早喝了茶歇下,你的进度已经超出编辑的预期,这段时间可以先放下,等养好了身子再来。” “我现在不想睡,你替我磨墨。” “我不干。你不累我可累着了,小姐,你别忘了,当初你请我来的时候可说过会对我怜香惜玉的,你现在分明就是在虐待我。”紫苏还特地把脸凑到苏枕书面前,要她看清楚自己的黑眼圈。 苏枕书轻声说:“好好好,我睡还不行么。” 待苏枕书躺上床,紫苏收拾着散落的稿子,她知道她的小姐压根没睡,只是合着眼睛敷衍她而已。 她说着白天听到的传言,多半是和隔壁范家小姐有关:“厨房李大娘说她听来消息是范家在给范小姐找夫婿。” 合眼装睡的人稍微动了一下。 这的确不是劲爆消息,谁人不知道范老爷比范小姐更恨嫁,恨不得把女儿嫁出去,不,是送出去。 紫苏又说,“和之前那些人不同,这位慕容公子好像并没有灰心,反而更坚定了要娶范小姐的意思。” “你说的,可是真的?”苏枕书坐起身,身上的薄被缓缓滑落也不自知。 “传言十有□是假的,看小姐愿不愿意相信。” “你别跟我打马虎眼,我只问你是不是真的。” “真的。慕容世家的大公子是赫赫有名的公众人物,是富二代里大明星,他到范家来看范小姐这件事情大街小巷都传遍了,能假吗。” “你也知道,传言也可能是无中生有的谣言。”苏枕书柔若无骨的身子靠在床头,她倒不是不信那是真的,只是她不想相信。 紫苏把写过的和没想过的区分开,把废的也好好收起来放在另外一个柜子里,不一会儿,之前被稿子埋没的桌子变地整齐干净。 “小姐,我倒是希望范小姐嫁出去,等她嫁了人,你也不必再被囚禁在这里。”紫苏不禁流露出同情。 “胡说,我是不想出去,不是你想的那样,收起你的胡乱猜测。” “我可不是三岁小孩,这十年你不曾下过阁楼,你是在替范小姐受罪。” “紫苏,你是糊涂了,别再让我听见你说这些话。” 紫苏咬咬牙,把要说的话全部吞回肚子里,她低垂着头,像是无端被主人打了一棒的忠犬,头顶冤枉啊这样的字眼,默默地走了出去。 等紫苏离开后,苏枕书来到窗边,把窗打开,让夜风进来,她可眺望到范春儿的院子,可看到那里已经没了灯光,相比她睡得很沉很沉。 “算了,反正是睡不着,索性再更三千字。” 肆 肆 苏枕书这边的窗户是亮的,范春儿的窗户虽然是暗的,但是不代表她睡了,相反,她此刻就窝在被窝里,抱着脑袋那么大的夜明珠,借着夜明珠的光看小说。 她今天很受伤很是受伤,小心脏已经被伤的血淋淋的地步,唯有依靠一本小说,无数美食才能勉强修补她受伤的心灵。 实际上,下午的时候,她从三公主那里把苏公子的原稿盗来,她一拿到苏公子亲手写出的原稿就激动到不行,结果看小说看上了瘾忘记了时间,偏偏小财奴舍不得那点灯油,不许她再看下去,她只好退而求其次在被窝里看。 从见过苏枕书一眼后,她看书里的人就代入了苏枕书的那张脸,好像苏公子很喜欢写这类的女人,每次都会出现那么一个,更重要的是,她和苏枕书自小一起长大,她见过苏枕书写字,就她记忆里的那几个字是和这上面的极其相似,没准是有苏枕书负责代笔。她可以百分之九十九地确定,苏公子是认识苏枕书的,或者说,苏枕书认识苏公子,那再换一个花样,两人有奸~情~! 这个念头如闪电雷鸣般刺激,范春儿一时忘记了自己正在被窝里蜷缩着看书,猛地坐直了身,那夜明珠顿时在暗室里熠熠生辉,惊醒了睡在外面的小财奴,小财奴进来后果然冲着她怀里的夜明珠流口水。 笑话,这珠子是她每晚躲被窝里看小说的必备武器,岂可随便送人,范春儿拉起被子往自己身上盖,断绝了小财奴的痴心。 苏公子跟苏枕书有一腿这个念头在范春儿的脑袋里根深蒂固,更糟糕的是她现在内心无比纠结,满不是滋味的。 她是苏公子的崇拜者,早几年的时候还怀揣着少女情怀给苏公子寄了一封亲手起草的情书,虽然对方只回了一句谢谢您对作者的支持请继续购买正版这样一句话,但是她已经开心到几日几夜都睡不着的地方。 这些年来,苏公子的小说可是她的精神粮食。 那苏枕书呢,是她曾经的青梅,是她现在心头的狗尾巴草。 一早,天还蒙蒙亮,叫了一夜的虫子显得有气无力,露珠在晨光下发光,像掉落在地上的宝石。 宁静先是被一阵喧闹打破,此后,白烟席卷而来,抢占了早晨的晴朗天空,此后随之而来的是阵阵香味,有烤肉的香味,有烤韭菜的,还有靠茄子的…… 一大早,谁那么不厚道在院子里做烧烤,不知道这会影响到城市形象吗。 城管当然不会出现,因为这香味只飘向高处,飘进顶上那间门窗紧闭的阁楼里。 墙角下,范春儿的小财奴丫鬟在白烟中不辞辛苦地翻动着一大把竹签,上面串着各种好吃的,用羊毫笔沾着特制的酱料往上面一抹,油滋滋地冒出来滴落在发红的木炭上,那香味像天空里的烟花一个接着一个爆开,可以说是灿烂夺目。 茄子被烤地恰当好处,那烤鸡翅怎么能烤的那么好,从切开的刀口看鲜嫩可口还不带血水。小财奴却一点都不高兴,因为现在是一大清早,除了傻子,也只有她家的大小姐会一早起来说要吃烧烤的。 有钱能使磨推鬼,更能让小财奴放弃温暖的被窝,扛着工具来到自己墙角边上做烧烤。 好命的范小姐又解决了一串鸡肉,伸手拿来刚烤好的还冒着热气的鸡心,在上面洒了厚厚的孜然和特调辣椒粉,一口咬下一颗,好滋味让她露出满足的表情。 “小姐,够了没有?人家的手好酸好酸,还有人家的眼睛快瞎掉了,人家不要干了,呜呜……” 范春儿二话没说变出一个银锭,“现在呢?手还酸不酸,眼睛……” “不酸不累,我现在浑身是力气,小姐,你还要吃什么尽管说,我马上给你做。”小财奴见了钱就再不会感觉到累,她翻动竹串子的速度也跟着加快。 范春儿时不时抬头仰望那阁楼,看那窗户还是禁闭不开,心里嘀咕了,难道是她算错了,其实风不是朝这个方向吹的,或者说苏枕书刚好感冒了闻不出这香味? 她等啊等啊,等那窗户开,等里面的人怒气冲冲跑出来找她理论,但是天不遂人愿,她的计划失败,那窗户纹风不动,反倒是她吃多了肉串,吃撑了,这绝对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她居然会吃撑! 她的牺牲没有白费,苏枕书按耐不住出来了。 范春儿眼前一亮,手里握着大把竹串子就这样站起来,朝上面喊:“你是不是也饿了,下来我请你吃烤鸡翅。” “我不吃那东西。你吃的都不健康。”苏枕书平静地说。倒是她的丫鬟紫苏趴在窗台上又是咳嗽又是抹眼泪的,看来秘制辣酱对她的作用更大。 这反应叫范春儿恼火,这不该啊,她费尽心机没整到苏枕书,反而是把自己吃撑了。和她计划的不一样。 苏枕书看看范春儿身边那个可怜兮兮的小丫鬟,说:“你到我这里来,我有话要问你,单独的。” 小财奴用可怜巴巴的眼神望着范春儿,范春儿沉吟片刻,说:“你下去。” “小姐,小心有诈。” “我最喜欢吃油炸,这有什么好小心的?”范春儿不以为然。 小财奴用袖子抹脸,发现袖子上都是灰,而她的脸更像是一张大花猫。范春儿撩起裙摆熟练地爬上两家中间的墙,翻过墙头,来到苏家。 苏枕书也把紫苏劝退,和范春儿面面相觑。 第4章 “你要说什么你倒是说啊?”范春儿吼道。 “你嘴角上沾着脏东西。”苏枕书不急不慢说的居然是这件事情。 范春儿胡乱擦过嘴角,果然脏得要死。 “我想问你……” “我也想有事要问你……” 两人几乎是异口同声。彼此同时开口又同时停下。 “你先说。”苏枕书让步。 “你认识苏公子吗?”范春儿藏不住心事,有什么想的都说出来了。 “哪位苏公子?” “还能有谁,就是写文的那个。”范春儿说。 苏枕书鲜少有愣住的表情,此时就出现了一次,“我是认识他,那又如何。” 她发现她说出这句话后,范春儿的肩膀垮下去了。 范春儿有气无力地说:“啥事也没有,我就随便问问。”既然苏枕书承认他们认识,那更没话好说,谁不知道苏公子是风流倜傥的风流才子,一个又是美若天仙的大家闺秀,两人没准是干柴烈火对上了,顿时熊熊火焰燃烧了他们,再然后你说故事我执笔,齐眉举案你侬我侬,羡煞人间的鸳鸯。 范春儿心里堵堵的,嘴巴涩涩的,连再开口的力气都没有了。 “春儿,轮到我问你,慕容公子放话说要娶你,你对此有什么想法。” “啊?哦!”什么慕容公子什么娶什么想法?话压根就在范春儿的耳朵里就停住了,没钻脑子里,所以范春儿也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意思,但是在苏枕书看来,这就是一个答案。 也好,待范春儿嫁了人,她便能从阁楼上走下来,可以不用再眺望墙那边的院子,不用再远远地看着,也只是看着而已。 小丫鬟踩着小碎步欢快地跑进来报道好消息时,范春儿还躺在床上发呆,世界对她来说都是不存在的主观意识,所以当她不想去看时,世界就不存在,小财奴欢天喜地的喊叫也不存在。 “慕……慕……容容容容公子真的来提亲了。”只听说过姓慕容的,没听说过有姓慕慕容容容这个复姓的。范春儿缓缓转个头,问:“向我爹提亲吗?” “小姐,是你啊,你要嫁人了,你要嫁进慕容家做大少奶奶,穿的是京城知名设计师做的高级定制,吃的是各国美食,还有大笔钱可以随便花随便用……” “慕容公子?我怎么觉得那么耳熟呢?”范春儿慢慢坐起。 “当然会耳熟,京城四少,各地都有房产,更有宝马无数,你没看到他今天骑的那匹马,全世界仅有二十匹!” “停,别跟我说钱,俗。那个叫慕容公子的人,他干嘛向我提亲?” “当然是小姐你温柔大方宜家宜室……”小丫鬟眉开眼笑。 “少来,这么破绽百出的谎言就不要撒下去,还是说点实在的。” “实在的就是我也不知道,听前面端茶的阿姨说慕容公子吃过你的闭门羹后不但不沮丧反而更加积极,阿姨还说她怀疑这人有扭曲的世界观价值观,嫁之前要三思,当然对方如果愿意在房产证上留一个地方写名字的话,可以考虑。” 伍 伍。 在范春儿眼里,这个慕容公子是不曾见过的陌生男人,能走能动,精神有点问题,品位也急需拯救。而在她的小丫鬟看来,那是一个直立行走的钱包房产证外加宝马。 小丫鬟催着范春儿去见慕容公子,范春儿意兴阑珊,她还不想嫁人,这个时代剩女早已成为潮流,有资格与世俗做抗争的女人都是女战士,何况范春儿年纪还不算大,没必要风急火燎地把自己嫁出去。 在家里,她是爹爹的心肝宝贝,到了人家家里,指不定会被婆婆虐待被小姑欺负,再没准丈夫娶个花魁小妾回来,自己斗不过她被她陷害,沦落到跳井自杀的地步……范春儿的碎碎念叫小丫鬟听到了,小丫鬟一步冲上前,双手抓住范春儿的俩胳膊,开始用力摇晃:“小姐,你怎么就能笨到这程度,他们欺负你,你可以比他们更坏,他们阴险,你可以更阴险。” 这幅恨铁不成钢的架势叫范春儿迷惑了,到底谁才是主子。 虽然范春儿是不情愿起来去见人,但是有种强权叫父亲,她在强权压迫下心不甘情不愿地爬起来,脚上胡乱套上鞋子,坐在梳妆台前任由小丫鬟打扮。 “小姐,你一定要顺顺利利风风光光地嫁出去做人家少奶奶,我一定会尽我所能帮你建立威信称霸慕容家耀武扬威兴风作浪。” “八字还没一撇呢,你做你的白日梦去吧。” 范春儿恶狠狠地说,小丫鬟是越来越不把她放眼里了,居然在她头上插满了簪子,害怕别人不知道她很有钱似的,根根都镶嵌着硕大无比的宝石珍珠,光是这些簪子就有几十斤重,害范春儿抬不起头。 范春儿把头上的累赘一把把扯下来,自己胡乱弄了一下,保持干净就已经很对得起路人了。 她特地去墙边绕圈,发现苏枕书的窗户关着,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亦或者,她在想着谁。 原来传说中骑宝马的慕容公子是这货啊。范春儿一看清楚慕容公子的脸,表情快速转变,从平静变惊讶,从惊讶变惊呆,再是忍俊不禁,憋笑憋到脸红。 说来两人早就见过一面,只是发生在之前的那件事情,有的人希望大家都不要记得,究其原因,是因为那件事情中某人的形象被毁的一塌糊涂。 范春儿可记得那天的事情,她上街去买芝宝斋里买的带药味的甜糕,话说那东西可是独家配方,美容养颜调理女性生理健康,口碑极佳,基本上男女老少都知道有这么一回事情,但是范春儿单纯是喜欢那特别的味道,带一点点甜,一些些苦,回味无穷。 她在半路绕去买了一些梨吃,顺便还要了一碗银耳汤,再每走一步,又看到有冰冰凉凉的酸梅汤,于是……总之就是一路吃过去,直到吃饱了,她看见路上有人被好几个壮汉抓着拖走。 被抓的人不断喊救命,那些壮汉面无表情甚至是面带杀气:“别怪小的手下不留情,小的也是听命行事的。” “我不要,你们休想抓我回去,打死我我也不会回去。救我啊,救命啊,谁肯帮帮我我送他黄金万两。真的是黄金万两啊,不骗你们的。” 只是世态炎凉啊,居然没人出手相助。 当时作为围观者之一的范春儿,心想,这年头真是乱的,听说过强抢民女逼良为娼的,居然还有人大白天在街上抢民男去做鸭的,这从某个角度说明社会在进步,女权在发展。 而那文弱的男人喊了好几次黄金万两,更没人出手了,从男人身上穿的衣服看绝对不超过几十两银子,肯定是在撒谎。 见周围的人渐渐散去,可怜的民男把最后没走的围观者当作了救命稻草,于是双手狠狠抱住范春儿的大腿。“救我,只要你肯救我,我可以重金酬谢。” 范春儿蹲下来研究了一会儿,这人看起来细皮嫩肉的,应该没做过苦力,身上有淡淡的香味,是权贵中最流行的叫古龙水的味道,还有,那人脸上满是眼泪鼻涕,好不狼狈,范春儿一时不忍,替他摆平了那些坏人,趁那男人找钱的当下化作一股清风逃开,那男人在她背后追问:“你叫什么名字?” “叫我红领巾。”做好事不留名是范春儿一贯的作风。 原来那天差点被抓去下海做鸭子的男人真是有钱大少爷,而且一穿上好衣服就变得人模狗样的。 范春儿回过神发现周围的,包括角落里那些偷窥的人,都用格外热切的目光看着她,就好像她马上要嫁出去了。 完了,她刚才看那人的时间超过三秒钟,他们绝对是误会了她的意图。 为时已晚,她被安排和慕容公子比肩走在长长的走廊上一圈圈绕,而在她们身后则有长长的尾巴紧追不舍,看好戏的、迫不及待想对外宣布八卦的、急着把女儿嫁出去的,都是亦步亦趋地跟着。 绕到中央,慕容公子站定,温柔的目光劈天盖地压下笼罩着范春儿:“春儿小姐,你一定很好奇,为什么我会选择你。” “嗯哼。” “因为我自小缺少母爱,一直幻想有一个勇敢无畏的女子站在我面前为我挡风遮雨,直到那天我遇见了你,我的心告诉我,你才是我最想要的,我为了逃避父亲安排的相亲而选择离家出走,没人愿意帮我,我孤独无助,是你拯救了我。”说着,慕容公子激动地握住范春儿的纤纤玉手,热泪盈眶地说:“我发誓一定要娶你。” 当事人被异性握住手跟没事人一样,其他人却激动地像得了羊癫疯,甚至有人手舞足蹈大叫孙子我马上有孙子了! “你喜欢我,是因为我能保护你?”范春儿的眼角在抽搐。 “嗯。是的。我认定你就是我生命中的那个人。” “可是我却一点都不想嫁给你。” “为什么我哪里不好!我可以改。” “我就讨厌你想娶我这点,你改啊!”范春儿用狮子吼吼出她的心声,只见有人心碎了一地,有人呆若木鸡。猴年马月才把家中的女儿清仓处理啊,再挤压下去那就成赔钱货了。 第5章 慕容公子含泪离开,范春儿一想到接下来要面对的指责就一脸头疼,她想了下,干脆就在地上躺下,双手双脚摊开,闭上双眼,说:“我觉得头好晕,我老了受不了打击。” 她爹在一旁气得跺脚:“你简直是要气死我,我要被你活活气死了。” 尽管差点被气死,她爹还是下不了这个脚,把鞋底跺穿后气冲冲地走了。 范春儿刚坐起,映入眼帘的是她的小丫鬟那张如同遭受过巨大打击的悲伤神情,“小姐……我好担心你的未来……你以后怎么办……难不成是出去做尼姑……要么是养小白脸……” 范府的人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巴,加上想象力非常丰富,他们把一件简单的事情想成了充满曲折离奇的故事,并且在对外宣传这件事情上做出了巨大贡献。 才一天时间,范春儿和慕容公子之间的关系已经变得扑朔迷离,占据主流的舆论经过分析后得出结论是两人马上要结婚了。而少部分八卦浪漫派则把他们定义为前世今生一见钟情再见就成亲的美好故事。 但是这一切传闻都是错的,事实上,慕容公子走后就没有再回头的意思,相亲不了了之,范春儿也落得清闲。 但是谣言已经越传越真,人尽皆知,甚至不断有人上门送礼祝范老爷嫁千金。 范春儿不关心外面的谣言有了几个版本,也不关心自己在别人的故事里被折腾成什么样,她现在最关心的是那扇禁闭后就再没有打开的窗户,那扇可以看见苏枕书的窗户。 紫苏打开门,迎面而来的是让她心里发毛的阴冷寒气,大白天的,这房间冷得像地窖,而床上那团馒头正不断冒出无形的寒气,从烧烤味的早晨开始,她家大小姐就变了。 紫苏收拾桌上的稿纸,厚厚一叠稿纸大部分都被作者用笔涂抹掉,都是她不要的废稿,一张两张也就罢了,这么多全都是。 紫苏心疼地说起这些废纸,说:“小姐,你都好几天没更新了,编辑一天催我两次,问我你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就说我心情不好。” “编辑可不爱听这话。” “那就说我见红,没力气更。” “小姐,这个借口其他作者都用过了,而且一个月最起码用两次。” “说我犯懒,没心思更。”苏枕书转了身,还没从被窝里出来。 紫苏幽幽地叹息:“小姐,你到底是怎么了。” 苏枕书拉拢被角,“我比你更想知道我是怎么了。我还想知道,怎么样能让我变回以前的我。” 走之前,紫苏说:“对了,范小姐已经和慕容公子敲定了婚期,等挑个良辰吉日就能风光出嫁。” 待阁楼里没人别人,苏枕书轻声说:“她嫁不嫁和我有什么关系。” 陆 陆 范老爷心中两大愁,一愁钱太少,怎么赚都赚不够,二愁宝贝女儿是大剩女,到这把年纪还没把自己嫁出去。要说自己家的女儿要脸有脸要身材有身材有屁股有屁股,连看相的都说是个生儿子带女儿的好材料,咋滴就没有什么世家公子达官显贵皇亲国戚看上她呢,反倒是隔壁家的苏小姐,几乎没有什么人见过她的面,天天都有人上门提亲,而且质量极高,口碑极佳,和自家门前冷落的场面成明显对比。 越想越是心酸,范老爷还没从这痛苦中缓过神来,继而意识到他六六大寿快到了。 按理说这时候他该高兴的,高兴不起来,女儿还没出嫁,他吃龙肉都没味道。 从那日相亲失败起,范春儿就不允许出现在他面前,眼不见为净,这才算是清净了几天,但是这不代表范老爷就缓过来,相反,他开始扳着手指数自己还能活多久还能不能活着看到女儿嫁出去。 每年范老爷生日都是大操大办,早已脱离了生日这个主题,实则是官商勾结行贿受贿的好商机,于是今年也不例外,堪比商铺里每年都会挂出的开业十周年吐血跳楼赔本感恩大反馈。 平时这都是范老爷亲自操办的,今年也不例外,一边生自家女儿的气,一面开始着手准备行贿受贿……不……是感恩反馈……又不对……是生日宴会。今年除往常那些一贯有的主题外多了一个新的概念,怎么把女儿嫁出去。 院子一角有缩成一团的东西在动,伴随着口水倒吸的声音,细看那是范春儿的小丫鬟。 范春儿脚步轻盈,几乎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在她身后站定,看她耐心地数着手中的钱,再看她把钱重新数了一遍。 许久后,范春儿把声音压低,轻声问:“小丫头,你这回挪用了多少公款啊?” “谁说我是挪用公款,我只是帮小姐省钱,小姐平时都是铺张浪费乱花钱,我替她把零钱攒起来。” “是嘛。那就是说还是会还给小姐的咯?” “……”小财奴慢慢回过头,面前是自己家小姐背着光阴森森的脸,还有白净小手摊在自己面前。 “小姐……呜呜……你不能这样……我好不容易剩下的……你不能劫贫济富……你好残忍……呜呜……至少留一点点给我啊……”小丫鬟已经哭成了泪人,她的眼泪不要钱似的疯狂溢出,滴答滴答,打湿了她身下的土地。 面对楚楚可怜的眼泪,范春儿一点同情心都没有:“拿来,告诉过你多少遍,钱乃身外之物。”范春儿一把夺来小丫鬟手里的钱袋,抖了几下,塞进自己的钱包了,这点钱虽然不多,但能稍微起点作用,解救她目前的经济危机,她虽然归为小姐,但是经济大权还是掌握在老爹手里,相亲失败后老爹就断了她的零花钱,害她没法出去找吃的。 小丫鬟在她身后哭爹喊娘发出凄惨的哀嚎,范春儿有那么一点点不忍心,想了一下摘下一个耳环放她手心:“那,不哭了,你拿去买点糖吃。” 等范春儿已走远,小丫鬟擦干净脸上的泪水,奸笑着把那镶嵌着红宝石的耳环藏起来。 身上的那点钱不够她去吃一顿的,只在街边买了几串糖就败兴而归。一回家发现自己家披红带绿好不热闹,再细看那红灿灿的红色大绸花挂满了门,何况各种的喜字到处都是,不知道底细的还以为这家人准备嫁女儿了,不对,这家就她一个女儿,老爹是打算做什么? 范春儿把手上快化掉的糖往路边一丢,随手扯下一块红绸擦手,大步穿过忙忙碌碌的人群冲到她爹面前。 寿宴?谁会信这是寿宴!谁家寿宴做得更婚嫁一样! 诶呦女儿啊就当是老爹穷开心不行嘛你爹爹我这辈子就这么一次六六大寿啊我就盼着嫁女儿啊女儿嫁不出去我不能花钱讨个喜庆吗! 一番唇枪舌战,最后范春儿摆在‘孝’这个大义凛然的门匾下,败兴而归,穿过那大片的喜字,垂头丧气地回自己屋里。 隔壁人家一片大红色的喜字,在阳光的灿烂下更是耀眼,好像是一夜之间枝头的红色牡丹全开了,处处是刺眼的红。 苏枕书几日没更新,每天昏昏沉沉也不知道在做什么,夜里就枕着窗沿睡,染了风寒,更有几日卧床不起,编辑催更的信函堆满了书桌,紫苏也是满面愁云,熬药送水夜不能寐。 “隔壁真热闹。”床上的人连说话的力气都没剩多少。 “热闹好几天了,还打算继续热闹下去。”紫苏克制着自己的情绪。 “她也没给我送喜糖。” “可能她是打算送的,结果半路上都被她自个儿吃个精光。” 像她会做的事情。每天都零嘴不断,身上总是带着一股香甜味,好像是蜜糖里泡大的。 就听见床上那轻柔的呼吸声,在呼吸之间,是让人窒息的沉默。 “紫苏,拿我的笔墨来。”苏枕书自帐子里伸出手。 “小姐,你可别想不开啊,你不是林黛玉她不是贾宝玉,我不会让你玩焚书这事情的。” 苏枕书猛地扯开低垂的帐子,说:“你胡说什么呢,我是说我现在想写东西,前几天想不出怎么完结,我现在想出该怎么写了。” “小姐,你可别想不开……”紫苏弱弱地问,她家小姐好像有一点不对劲,那眼神……她熟悉这眼神,每回要虐主角的时候她就是和现在一模一样的眼神。紫苏膝盖发软,险些跪地,小姐可不能乱虐主角啊,如果小说以悲剧完结,不知道又该夺去少女少妇多少眼泪,又要让多少人粉转黑,又不知道会惹来多少骂名被掐多少次。 【未完待续】 柒 柒 一路走来收到的恭喜快堆成小山。范春儿面色如死灰,心乱如麻,谁跟她说恭喜找到如意郎君这种话她就用凶狠的眼神死死地盯着对方直到对方膝盖发软跪地求饶为止。 她没打算嫁,也没人打算娶她,谁再乱造谣她就把他们挂墙头。 范春儿把沉甸甸的小布包往桌子上一丢,一声不吭地走向她的床,抱起抱枕毫不留情地一番蹂躏,在狂风暴雨之后陪伴他多年的抱枕彻底宣告死亡,小丫鬟不露神色地旧抱枕拿走,换上一个新的。 第6章 “外头卖大饼的在问我打算什么时候生孩子,生什么孩子啊,我看起来那么像中年妇女吗?”范春儿抓来小丫鬟,逼着她回答她的问题。 小丫鬟呵呵傻笑几声,小姐应该去照照镜子,现在的她十足十是歇斯底里的中年妇女。但是她能说真话么? “他们乱说的,小姐美貌如花,瞎子都看得出来。” 范春儿理了理她的头发,又默不吭声地坐回床边,抱着崭新的抱枕发闷。 小丫鬟心思一动,小姐气的不是人家误会她已婚这件事情,是另外有别的事情让她不高兴。 她机灵地端上一碗茶,说:“小姐,又怎么了?” “把门关上,把窗也关上,看看外面有没有别人。”范春儿一使眼色小丫鬟就化作勤劳的小蜜蜂最高效率地完成了她吩咐的事情。 小丫鬟气喘吁吁地站定,压着嗓子眼以不让第三人听到的声音问:“小姐,现在可以说了,到底发生什么大事。” 范春儿没有开口,而是目光呆滞愣愣地看着前方,许久,久到让小丫鬟以为自家大小姐这辈子都要变痴呆的时候,范春儿突然爆出巨大无比的哀嚎:“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首当其冲受到伤害的就是凑着耳朵等她说话的小丫鬟,刹那间,小丫鬟以为自己的耳朵是聋了,没准她这辈子都听不到金子碰撞时那清脆美妙的声音。 “小姐你怎么了你别吓我啊!”小丫鬟六神无主,她不知道是捂住耳朵要紧还是先把小姐的嘴巴堵住要紧,毕竟她只有一双手。 范春儿叫地急了气喘不上来断断续续地说:“枕书……枕书那混蛋……她下楼了……她还不告诉我……她分明就是不把我当好朋友……枉我把她当一辈子最好的最好的朋友……她简直是一个没良心的忘恩负义的白眼狼负心汉……” “小姐别气别气,呼出!吸气!呼出!吸气……来,小姐喝口热茶,吃口酥饼,不气不气,别气坏了身子。” “你说她是不是做错了。” “是是,苏小姐的确不厚道,枉费小姐对她那么好。”小丫鬟如老妈子哄小孩似的哄着范春儿。 范春儿却用白眼回她:“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啊。” 小丫鬟暗自吐舌头,你表现的都没有三岁小孩来得成熟,你和苏小姐之间不是早就老死不相来往了吗,苏小姐不是压根就不想理会你吗,是你每次死缠着对方不放还威胁说要切八段吗……总之最没资格说这句话的人恰恰是小姐你啊。 范春儿用各种零食塞满自己的嘴巴,平时爱吃的那些东西都没了滋味,更要命的是,她现在满脑子都是疑惑。苏枕书为什么下楼,下楼做什么,她难不成是打算嫁人了? 苏家院子里,紫苏站地笔直,如同瞬间化作一块石头,和院子里那些太湖石成了同伴。她只是惊讶到说不出话来,惊讶到眼珠子快掉下来,呼吸差点停止,心跳……那已经不重要了,重要是她在阁楼以外的地方看到了自己小姐出现。 “小姐……你……你……真的是小姐!!!”紫苏一贯冷静地不像她这个年纪该有的水平,惊讶之下她如换了一个人,抛开主仆的界限,大胆地抓着她家小姐的手反复地看,这手绝对是她家小姐的手,手上还残留着墨的苦涩香气。 相对于她的惊喜若狂,苏枕书非常地冷静,神情弥漫着疲倦,眼底残留着阴影,“我决定下楼了。” “太好了我现在就去找老爷。” “不用,我自己会过去。”苏枕书走在自己从小长大的院子里,觉得这里又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自己每天都看着这里,却又陌生地好像是上辈子才来过。 她下楼以后去见了父亲,父亲把惊讶小心地藏起,轻轻舒了一口气,但是神情却越发凝重。 到下午,已经有神秘访客上苏家拜访,这也是苏枕书第一次见到她的编辑,如果说她是藏在幕后的作者,那这个编辑就是一道黑幕,没有人知道她的底细,只知道她可以通过任何手段得到她想要的作品,更有甚至还有人说她有的是手段让作者更新。 捌 捌 不怕鬼上门,就怕编辑来查水表。 苏枕书虽然和其他作者没联系,但是也曾听闻过这句传言,是不是传言,今天她可以亲身验证一番。 神秘访客坐定,家中的仆人端茶送水不敢怠慢。苏枕书从侧门进厅堂,听见屋里的说话声,有个好听的女声和自家奴仆笑谈着,好不热闹。 苏枕书只知道那些奴仆素来沉默寡言,没想到会与一个外人谈笑风生忘记了自己的本分。 苏枕书在门外停留了一些时间,短短几句话里,家中的情况从奴仆口中被套出。 门外的人轻轻摇头,推门而入,奴仆仿佛才觉醒过来似的,带着恍然大悟的神情快速退下。 苏枕书的书都是这个人在负责,但是她和此人未曾见过一面,平时沟通交流也都是紫苏在负责,最重要的还是苏枕书是一个最叫编辑省心的作者,这些年来都能按时完成任务,叫编辑从不操心。 如果人人都像苏枕书一样,那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天堂。 这编辑姓如,大概是个假名字,这行业里充斥着各种假身份和假名,苏枕书也一直在用一个假名字掩盖她的真实身份。 苏枕书刚跨进门,就被她热情拥抱,甚至双手被握住,嘘寒问暖,好像是见到了失散多年的姐妹。 苏枕书与世隔绝多年,不曾想下楼第一遭就遇到重量级的,多少有点不自在,尤其是这样一位美艳动人的大美人亲近她,有种被火烛烫到的灼热感。 “真是那个才华横溢风华绝代的苏公子,和我设想的如出一辙,很好。”那人绕着苏枕书走了一圈,口中喃喃有词,同时那双明亮的凤眼如水蛭般吸附在苏枕书的身上,苏枕书意识到她在给自己估价,自己是摆在她面前的一块肉。 “编辑到访,有何贵干?”苏枕书板着脸面无表情地问。 “哟,真伤我心,你好冷淡,想我对你这几年不离不弃日夜嘘寒问暖把你放在胸口这位置时时刻刻都记挂在心……” 所谓的不离不弃是因为苏公子的作品就是赚钱的商品,所谓的嘘寒问暖就是哪天苏公子心情不好少更了她就会连发十八封信折腾死负责收信和传达信件的紫苏。 那么冷酷的事实却被编辑讲得深情款款,领教过编辑厉害手段的苏枕书哑口无言。 刚又哭又闹的编辑放下擦脸的手帕,转而是一张冷酷无情的脸,“你给我解释清楚,刚交上的这本《无情伊人》是怎么回事,明明是欢喜开头,为什么落得两败俱伤!” 苏枕书心想还真是为被自己任性之下写出来的结局而来的,说:“这样的结局最适合他们两人。” 原来她写的那本书被冠上如此俗不可耐的名字,她顿觉心疼。 “屁啊。”那编辑如泼妇般破口大骂,染着猩红指甲的长指点在苏枕书的脑门上,“你懂什么,这些年你的名气一直是别人的眼中钉,人早想把你拉下来取而代之,我一直都如履薄冰,替你担心受怕,我容易嘛我,我这个做妈妈的心情你可有一点明白,我看你是真的不明白,你是要糟蹋自己的名气,是要害我亏本啊。” 说着她便把苏枕书拉过来,结结实实地抱住,在她肩膀上痛哭流涕,苏枕书感觉到肩膀上一阵湿热,心里大惊,难不成真的哭了? 苏枕书毕竟是心软的,大美人哭的梨花带雨,她露出了为难的神情。 “结局我不会改,但是我也知道你的为难,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我可以……”苏枕书把话说死了,先前还哭地娇躯狂颤的编辑一下子就站直了身,眼角还垂着泪,但是脸上哪有一点悲伤的痕迹。 “很好,就等你这句话。”编辑脚尖一点,身子轻盈地转过,苏枕书眼前一闪,再眨眼,发现那人早已安安稳稳地坐在她家大厅的主位上,捧起茶,舒舒服服地喝起来。 防人之心不可无。苏枕书无声叹息。 “我呢,不会让你吃亏的,我已经想到了,到时候我包下城中第一书楼,向达官显贵发出邀请函……” “慢着,我想先问一句,你这是想做什么?” “签售会啊。”编辑激动地站起来,“这些年来你从不曾露面,谁都想看到你的脸,哪怕是一眼,他们都会激动地晕过去,想想那些美艳少妇寂寞少女的芳心,那要值多少真金白银啊。何况,你也不丑啊,我要把你包装成新世纪的明星,不但才华横溢,而且……”她来到苏枕书身边,一只手指勾起苏枕书的下巴,“啧啧,你这张脸绝对是卖点,可以让你的书大卖,不,最起码是翻倍,没准要创新奇迹也说不定……” “我拒绝。”苏枕书意识到自己已经是人家砧板上的鱼肉,就差称斤论两,她可不想被人利用。 “没关系,我理解你,我尊重你,但是……我有的是手段让姑娘说要。”编辑轻拍着苏枕书的肩膀,笑得那么叫邪魅。 第7章 这时仿佛有黑云压顶,苏枕书感觉到呼吸困难,她问:“我能冒昧地问你一句吗,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啊,我就是你的编辑啊,我的本职工作是老鸨,编辑只是我的副业。”那人朝苏枕书丢去媚眼。 苏枕书缓缓吐出一口气。这时紫苏低着头踱着小碎步一步步地靠近她,欲哭无泪,说:“小姐,她好可怕。”刚才那人临走时给了紫苏一眼,那是赤~裸~裸的威胁,让紫苏意识到自己如果不说服小姐,小姐和自己没准都会有生命危险。 一个消息在城中流传,谁也不知道这消息从何而来,是否可信,没人在乎,因为大家都糊涂了,高兴到糊涂了。 于是一传二二传四,瞬间,满城风雨都围绕着这样一个话题。 “苏公子要开签售会?”乍听这消息多数人的反应是和她一样的,先是惊讶到站起来,表情是目瞪口呆,再是摇头晃脑口中反复着‘这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怎么可能我不相信……’,当她发现身边所有人都深信不疑时,她也跟着相信了,这是事实,且是真的会在将来某一天发生的事实。 苏公子,这个只有一个名字是被人知道切实存在的人物,在信息高度发达的现在,没有人知道他的性取向和长相,他甚至从不在小说的封面上放上他的消息,那里永远保持空白,好像苏公子永远是要保住他的神秘一样。 他就是一个名字,甚至有人猜测他根本不存在,是好几个人组在一起去写东西然后冠上他的名字。 还有人猜测他存在,其实一个猥琐老头子,因为长得太猥琐了所以不能出来见人。 甚至有人猜测他是外星人,长着好几只手,这样他才能在最短时间里写出最多的东西。 不管外面猜测有多过分,苏公子就是不出来见人,本来大家都已经绝望了,没想到一夜之间一个消息让大家激动起来。 三天后,城门上的黄金广告位被一人大手笔买下,以巨幅对联的形式对外发布广告,就说苏公子定于中秋节那天在天下第一书楼做签售会。虽然大家都知道有这么一个活动,但是不是谁都能参加,据说主办方有一张神秘的名单,会把邀请函送到这些幸运儿门口,只有凭着邀请函才能进入到天下第一书楼,也只有这些人才能看到苏公子的真面目。 越是稀缺越有人想要得到。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所有的话题都围绕着这份神秘名单,得之有幸不得……倒霉吧,少了一个炫耀资本。 这几天范府门口多了一尊会动的雕像,那雕像和范春儿一模一样,细看,真的就是她。 她现在活下去的目的就是等着邀请函上门,她就不信自己不在名单内,论资格,她收藏了苏公子全部的作品,论辈分,后援会里的小姑娘都要叫她大姐姐,她能把苏公子的作品倒背如流,她要是不在那张名单内她就不想活了。 而隔着一道墙的苏家,清冷的早晨被紫苏的尖叫打破。这几天来紫苏每天都过得心惊胆战,因为她家小姐时时刻刻都会给她惊‘喜’,喜几乎没有,都是惊吓。 她按照平时的步骤来照顾小姐起床,却不想在自家小姐房间里看见一个男人。 男人啊!紫苏这黄花大闺女险些没吓得魂飞魄散,她只是做了任何一个姑娘都会干的事情,尖叫。 但是那男人却冲上来捂住她的嘴巴,紫苏眨着眼睛看了又看,她的呼吸顿时停住,“小姐,你干嘛打扮成这样,你知道不知道,我差点被你吓死,我还真以为你……”等重新可以呼吸了,紫苏立刻哭诉,她觉得自己好可怜,每天遭受到的惊吓足以让她死于心脏病。 “以为我什么?以为我养了男人在房里?”苏枕书轻笑,惹来紫苏直跺脚。 “小姐什么时候变得油腔滑调,一点都不像原来的你,我还想是不是你中了邪。” 玖 玖 苏枕书换上一件非常昂贵的白色男装,还是骚包的白色,因为很容易脏洗起来很麻烦,成为富贵人家有钱大少的独爱,而且她还梳起头发,把自己打扮成了一个俊俏小生。 一直以来她都是富家小姐的打扮,突然换了一个样子,反差巨大,也难怪紫苏会认不出来。 “我要女扮男装出席签售会。”苏枕书以无奈的口吻对紫苏说,她更不想这样,这有违她自小的家教,让她浑身不舒服,但是一想到不遵从编辑出席签售会的结果,她冷不丁打了寒颤。 的确,那人有的是逼良为娼的手段。苏枕书想起那人就脊背阵阵发凉。连同紫苏也感觉到了。 紫苏同情又百般无奈地看着苏枕书,心里犹豫不决,她有一件事情是想告诉小姐的,但是,她又不想说。她才知道其实她们都弄错了,范小姐根本没嫁人,婚事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婚礼也只是范老爷的寿宴。也正是因为她们错以为范小姐出嫁,自家小姐才肯走出阁楼的,如果她把真相说出来,不知道小姐会怎么想,她不想小姐难为。 “紫苏,你是不是有话要对我说?”苏枕书关切地问。 紫苏猛摇头,没有,小姐别问了,她怕忍不住真的说出来。 三公主收到了,花魁收到了,连她那做寡妇的表姐也收到了,就她没有!范春儿偏偏就是不信邪,在门口等了三天愣是没等到她的邀请函,她还特地写信去问主办方,主办方也是敷衍她,她只得托人去查,一查才知道她的确是在一张名单里,但是不是在受邀名单,而是在黑名单中。 她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会被列入黑名单中,她只觉得自己是受到了侮辱,而且是天大的侮辱,玷污了她这些年对苏公子的支持,她要去讨回一个公道。 苏枕书如期出现在天下第一书楼的休息室里,坐在她对面的是笑靥如花的编辑,看她的眼神温柔地能掐出水来,甜蜜地能腻死人。 这才是她喜欢的苏公子,编辑绕着她转了几圈,甜腻腻地问:“苏公子,我有个主意,下回我就让人在书的封面上画上你的小头像,就一个小小的头像,不占地的。” 苏枕书身上散发出来的温度叫她打消了念头,她玩得已经够过火了,再过分点她的金燕子可要飞走了。 “好嘛好嘛,伦家只是开玩笑滴,不要当真哦。” “确定范家小姐不在受邀请的名单中?”苏枕书关心的还是这个,她在意范春儿的出现,因为她不想看到她,二来,不想让她自己的身份。 “你放一百个心,我绝对没有邀请她。对了,我能知道吗,你为什么那么讨厌她,是因为她抢了你未婚夫还是她陷害你让你嫁不出去?” 苏枕书皱起眉头,这些问题都非常不靠谱。 “难道还有更大的仇恨横在你们中间?你说说看,我都想知道。”编辑已经端来各色干果,竖起耳朵等八卦。 “没有。” “什么都没有?没有恩怨情仇?” “没有。”苏枕书淡淡地说。 编辑愤然摔下手中的瓜子壳,说:“你们倒是有点什么啊。” 苏枕书横来不悦的眼神:“我和她就算有什么,和你有关系吗?” “你……你……你真不可爱。”编辑愤然离开,走前还甩袖给她看。 紫苏因为把那么重要的事情瞒着自家小姐,所以一直是心事重重,趁着苏枕书在休息室里休息的空隙,她下楼查看签售会的准备情况。 她下去后才知道这里有多热闹,堪比菜市场,如不是知道这是小姐的签售会,她会以为那些人是排队来看珍稀动物的,楼里还算好,受邀请的都是事先计划过的那些人,加上现场安排了充足的人手,场面井井有条。 外头就是乱成一片,像早上大家一起去抢城门口那家热烧饼的场面,人挤人人挨人,急切盼望着自己能挤进去,但是壮丁站成一排把门堵得严实实的,就算苍蝇也飞不进去。 紫苏对那编辑又怕又敬畏,这么大手笔的宣传,也就她能想的出来。 在人群中她注意到一个非常耀眼的人,那就是范春儿,她此刻挤在人群中,以见鬼杀鬼遇佛杀佛的气势分开人群挤到最前面,而她高举着大红色的邀请函,成了人群中最耀眼的景色。 “我有邀请函,让我进去。”范春儿可算扬眉吐气了,她通过自己的二舅老爷的侄子的姑妈的邻居的妹子拿到了这张特殊的邀请函,上面没写名字,也就是不限定是谁,只要拿着邀请函就能进去。 她现在想进去的目的早已变了,看苏公子的真面目已经排在第二位,她现在只想抓住负责人的脖子狠狠地掐住再吼她一句,为什么把她列入黑名单! 她就不信自己的人品会差到这程度。 她拿着特殊嘉宾邀请函递给门口接待,接待对了对手上的名单,里面有邀请嘉宾,也有黑名单,因为这邀请函属于特殊情况,是特供的,于是会被特别对待。 范春儿一看门为自己打开,带着怒气,气冲冲地走进门,她要为自己讨个公道。 第8章 这边紫苏可急了,她心想完了完了范小姐可是要跟自家小姐对上了,到时候场面难以收拾,她要赶紧想个办法。 范春儿走进活动大厅,那里布置精巧,不乏书香气,又不会显得孤高难以亲近,所有人在这里吃点心品香茗,氛围及其融洽。 范春儿穿过人群,眼睛到处打转,她在寻找这里的负责人。她眼尖看到了熟悉的人,紫苏,苏枕书的贴身丫鬟,她在这里做什么?她不敢置信是她会在这里,难不成苏枕书也在这里?可是……转眼紫苏以极快的速度跑了,范春儿大步跟上,眼看着紫苏跑进外人免进的后院。范春儿哑口无言,连公主都只能呆在这里,顶多是坐在贵宾专座上,那苏枕书却能去后院,再次证实了她的猜测,苏枕书一定肯定以及确定跟苏公子有一腿。 细碎的脚步声由远及近袭来,好像大雨突袭,再以一个失礼的开门声为尾声,紫苏就这样刷破了自己的个人纪录,以闪电雷鸣般的速度冲到苏枕书面前。 “小姐,她来了。”紫苏看起来像快要哭了。 她?谁?苏枕书立刻回过神来,紧忙站起,说:“你说春儿来了,怎么可能,我不是没送她邀请函吗?” “她拿了那张特供的来的,招待根本拦不住也不敢拦,小姐,现在怎么办,要不要我把她挡外面?” 自小训练出的身手不是白浪费的,后院的墙虽然高了点滑了点,她还是爬到墙顶,到了那里,她亲眼看到紫苏打开休息室的门走进里面,在里面还有别人,虽然只看到一点点,她敢猜测那是个男人,不出意外那是苏公子。 范春儿就坐在墙头,发愣,她用吃一盒点心的时间思考,她被列入黑名单,苏公子和苏枕书有一腿,那这一切都是苏枕书的意思,苏枕书真的那么讨厌她,讨厌到根本不想看到她出现? 太悲伤了,她难过地好像吃下自己最不喜欢的甜豆腐脑似的。 回去吧,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了。范春儿打定主意,准备转身下墙。这时她注意到墙上不只是她一个人,还有另外一人,此人穿黑衣,用黑布遮脸,手上拿着一把银光闪闪的剑,眼神冷酷,范春儿从她看到的这些特征结合她看过的小说判断这个人是杀手。 那杀手也被吓得愣住,和范春儿直直对望,墙上好像多了两尊石头人。 “我什么都没有看见,你也当没看见我。”范春儿开始准备跳墙。 拾 来不及了,那杀手对范春儿起了杀意,手中的短剑化作一道银光,向范春儿袭来,范春儿抬脚踢开他的进攻,身体一斜,自墙上翻落,轻盈落地,她的身体比她脑子更快,跑向那间休息室。 “有杀手有杀手!”范春儿大叫着冲进房间,把门重重关上,屋里有两人,她还来不及看清楚谁是谁,就听见耳边唰唰唰的风声,眼前有几道流星划过,那不是流星,是流星镖。 那杀手是玩真的,非要取她性命不可,范春儿只能想是自己流年不利,她没别的东西好拿,从口袋里掏出什么就往外扔,干果糖球如暴雨来袭,那杀手大概没见过这新奇玩意,还以为是外国进口的特制武器,在不确定之前没敢出手。 有片刻的空隙,但是不代表她是安全的。 屋子里另外两人站直了不动,仿佛是摆在这里的木雕。杀手回过神了,这回换上大的飞箭,箭就射进那白衣小青年的脚尖前,范春儿想也没想,拉起那人的手,往屋子里跑。 “这是怎么回事?”那人惊慌失措的声音是完全变了调,范春儿觉得有点熟悉,但是没时间让她去细想,那杀手已经破门而入。 外面传来噼里啪啦的打斗声,范春儿冒险回头看一样,发现那柔弱的紫苏此刻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和杀手纠缠在一起,见她身手伶俐,出手干脆利落,和杀手不相上下,让范春儿大开眼界。 紫苏替他们挡杀手,但是不代表他们是安全的。范春儿本想从后门出去,打开门就发现门口还站着一个黑衣人,和那人如出一辙,她才意识到自己是陷入危险中,问题是这危险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她比谁都无辜。 她抓着跑的这人突然和她换了位置,变成由那人在前面领跑,范春儿被带着跑。 范春儿逃命时还有心事观察这人,她发现这人弱不禁风,而且手又软又细,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书生,苏枕书怎么会看上这种人,再说了,这人看起来就是不堪一击,没准杀手也是冲着他的来的,苏枕书不怕以后做寡妇吗? 那人把范春儿带上了床,范春儿大叫:“你想干嘛,我才不跟你上床。” “到床上再说。”那人压着声音,头也不回地丢下一句。 范春儿想了一下,跟着她跳上床,两人在床上翻滚了一圈,那人的手绕过范春儿的胸部,拉住床边的挂钩,床开始摇摆,床板整个翻过来,两人就从床上滚下来,滚落到黑洞里。 这跟小说里写的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床下不是一条密道,只是一个洞,床板那么宽,床板恢复原位后,这里就没了光,伸手不见五指,而且异常安静,只有两人的呼吸声和心跳声,除此之外什么声音都没有。 这里像棺材。范春儿小声嘀咕着。 呼吸慢慢放缓,心跳也不再是如雨点那么密集,范春儿才意识到自己还抱着他。 “你是谁?你会在这里,是不是说明你就是苏公子?”范春儿问。 “我是。”苏枕书心跳如雷,她以为经过刚才那段波折范春儿应该已经认出她,没想到范春儿还是没认出来。她倒是能认出范春儿,就算范春儿打扮成老太太,只要闻到她身上的甜味就认得出来。 “还真的是你。没想到你居然会是这个模样,和外面说的都不一样。我来这里的目的是想问你一个问题,你要实话实说,为什么把我列入黑名单里,别人都不拦就拦我?我何时何地得罪你?”范春儿越说越有气,她就是探个究竟,不问出一个所以然来她吃什么都不香。 黑暗中,苏公子发出喘气声,范春儿心想,就说嘛,一看就是不长命的样子,她回去要劝劝苏枕书放弃苏公子,免得早早做了寡妇。 想到这里,她用不确定的口吻问道:“是苏枕书叫你这么做的?是她不想我来?虽然我不愿意去这样想,但是我能想到的就只有这个可能,不然……”不然后面的话,卡在范春儿的嗓子眼里,“不然我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我也没得罪你,你何必为难我。” 不回答就是默认了。范春儿咬咬牙,说:“她真的就那么讨厌我?” 不,不是的。苏枕书想开口,但是她发现自己身体的力量在一点点流失,她感觉到冷,唯一的温暖来自范春儿。 范春儿光顾着回忆,没有察觉到和她躺在一起的‘他’的异样,她的眼睛在黑暗中眨动,“……也不知道是中了什么邪,她开始疏离我,好像就一夜之间的事情,她不爱搭理我了,还自己搬去阁楼里住,每次去找她她都不出来……” 苏枕书有苦难言。 “虽然她对我不厚道,但是我也不能放着她不管,你看起来一副不长命的样子,加上还有杀手来找你,苏枕书跟了你一定会做寡妇的,所以我回去要叫她再找个好夫婿,美美满满地过一辈子。” 她不要好夫婿,也不要美满的一辈子。这个黑的空间就像是一口棺材,她会把这一世埋在这里,还有范春儿,她也会在这里陪她,她自私地想,就这样终结了两人的未来。 “你怎么不说话?” “我怎么会喜欢像她这样无趣的女人呢,我只是觉得她天真好骗,我才跟她玩玩的,没想到她却当真了,还缠着我说要和我过一辈子,其实我喜欢你,如果是你,我倒是愿意……” 范春儿瞪大了眼睛,她听到了什么,史上最无耻的最不要脸的负心汉的心里话,她气得想把这人给砍了丢河里喂鱼然后把那些鱼抓去喂猫吃。 “她早已是我的人,名节被毁,想嫁都嫁不出去,只能死心塌地地跟着我,我就算不要她,她也不能跟别人。” “混蛋,谁说她没人要。有的是人要她。”范春儿发狠地握住手中的手腕,好像是把那只手给掐断。 苏枕书摸到她的脸,她在生气,表情都是僵硬的,苏枕书把自己的唇贴到属于她的唇上,再见。 苏枕书按下开关,范春儿身下的地板猝不及防地打开,再度落下去。只有范春儿一个人下去,苏枕书则独自停留在重新恢复了黑暗的暗室里。 头顶的床板被打开,紫苏一脸关切地看着她,“小姐,你还好么,范小姐她人呢,我刚才明明看她和你一起下去。” “机关只能让一个人下去,现在她应该很安全,杀手的目标是我,不是她。说了不该让她来的。” 苏枕书仰头看着紫苏,身体一动不动,脸色是惊人的白,嘴唇也跟着褪去了血色。 紫苏慌忙把她扶起,才注意到她背后被血染红了一片,白色的衣服最适合去染血,看起来有触目惊心的效果。 第9章 伤口是一枚梅花镖,陷入背里,几乎看不到,只是那血还在不停地流,像永远都不会止住一样。 紫苏紧张到不知道要做点什么,就傻傻地站着。倒是有人提醒了她,“还愣着干嘛,想你小姐的血都流光?” 出声的是站在窗边的编辑,她面色沉重,一脸的不愉快,臭臭的表情摆明了她在惋惜自己亏本又赔钱。 就在紫苏发呆的那么一会儿时间里,房间里多了外人,那些人站在房间各个角落,像一枚枚钉子钉进土里。 “他们是谁?”发生这么多事情,紫苏不得不提高警惕。何况这些人看起来就非同寻常,她总要问个底细。 “我请的保安。”编辑脸上的阴郁还没散去,她有一肚子火,首当其冲要骂的是这帮保安的队长:“我让你们照顾着这里的人,连一只蚊子都不许放进来,你们呢,那么大的活人跑进来把我的财神爷打出一个血窟窿,你们还没反应过来,我请你们来是吃白饭的?” “是我们保护不力。等回去我们会查清责任,严惩不贷。” “嗯哼。”编辑并不满意。 “扣工资扣奖金。”队长在克制在忍耐,那神情好像在说,你还想怎么样! “这还差不多。”这个答案非常有诚意。 “这也不能都算我们的错。我们兄弟既要照顾前面又要保护这里,根本抽不出人手,那二人实力绝对在我们之上,也不能全怪我们没有察觉到。” “我知道了。我会找人去查那些杀手的底细,敢对我的财神爷下手,不知道是哪个吃了熊心豹子胆嫌自己活太久了。”她阴恻恻地笑起来,表情阴森寒冷,让人不寒而栗。 壹拾壹 壹拾壹 紫苏小心地把苏枕书放到床上,编辑叫来老头子替苏枕书看伤,那老头子自始至终是不发一言,也不看现场的情况,只专注于为她疗伤,割肉拔镖再解毒缝合,这一切都做得行云流水。 待伤口处不再流血,紫苏的心这才从嗓子眼里滑下来。 事情办好了,其他人都一声不吭地退下,好像都是受操纵的木偶,他们比木偶还整齐还要沉默。 编辑在苏枕书床边坐下:“你害我赔了一大笔钱。” 开口就提钱,一点人情味都没有。紫苏有怨不敢言,只因为她家小姐压根不生气。 “我感觉好多了,谢谢你,我现在能起来。” “能起来最好。我也不想活动半途而废,免得别人说我组织不力,更不让别人说你耍大牌。既然你没事,就赶紧起来。小丫鬟,你扶着你家小姐换身衣服,到时候准时出现在现场。” 紫苏看她像仇人似得,这人简直是吸血鬼,她家小姐都成这样了还要她工作,她有人性吗! 编辑看透了她心里的想法,说:“你一定觉得很我没人性。” 紫苏点点头。 “没错,你猜对了,我的确没人性。奖励你一颗糖果。”编辑把一颗糖放紫苏手里后就离开房间,留下紫苏哑口无言。 苏枕书轻笑几声,靠着自己的力量站起,紫苏忙扶起她,“小姐,我们还是走吧,你不用再强撑。” “人要说到做到,何况,我现在情况很好,太医的手法了得,现在已经感觉不到疼。” “那个老头子是太医?”就是在皇宫里只给皇帝看病的太医? 苏枕书脱下身上被血弄脏的衣服,换上编辑给准备的新衣服,往脸上泼了一点清水,稍微恢复精神,在紫苏的搀扶下出门。 范春儿费尽心机搞到的邀请函不仅把她带进了场还负责把她送到麻烦堆里,她的记忆一直在翻滚,从那个奇怪瘦弱的书生到棺材似的暗室,再然后是她被丢下洞里一路翻滚,再然后,她就掉落在一个死胡同里,从胡同里出来就走到了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离她家只隔了几条街。 范小姐像落汤鸡一样狼狈,好好的衣服被尘土弄脏,脸上更有各种诡异的痕迹,披头散发,活似疯婆子,以至于范家的门房也没把她认出把她关在门外。 她回家第一件事情是把自己收拾干净,第二件事请就是去找苏枕书,她有一肚子话要对苏枕书说。 苏小姐不见外人。 不见外人? 外人? 沉默许久后,范春儿问:“外人包括谁?” “范小姐请不要难违我们,我们也是按小姐的意思办事。”负责拦她的奴仆战战兢兢地地说。 “她还说什么?” “其他没有了。” 范小姐的脸色越来越糟糕,害地他们都不敢乱说话。怕说多了,被范小姐狠狠瞪死。 范春儿走后,几人才敢放开来呼吸新鲜空气,苏老爷散步路过,见几人神情诡异,好像死里逃生一番,不知道是出了什么事情,问:“你们在怕什么?只不过是你让你们挡着范小姐,至于个个吓成这样吗。” “那人可比鬼怪更可怕,老爷,我要求换工作,我上有老下有小,再也不想干这苦差事了。” 苏老爷顿觉头疼。 苏枕书被搀扶着进房门,刚才在签售会上一直强撑,回来后倦意袭来,刚躺下意识就变得模模糊糊的。 就记得紫苏在替她收拾,还在说:“小姐,你猜的没错,她当真是一回家就来找你。老爷把人挡了回去,听说她走的时候面如罗刹,吓哭了路边的小孩。” “紫苏,你告诉我她已经成亲,为什么我看到的却不是这样。”苏枕书一只手探出,抓住紫苏的手腕。 苏枕书的话让紫苏身体一僵,手中抱得那团稿纸撒落在地,散开了一大片,苏枕书起初只是猜测,现在是真的可以肯定紫苏骗了她。 “为什么要骗我?” “我……我开始也不确定,外头说地越来越像那么回事,我也跟着信了,后来我盼着她嫁人,只要她嫁了人,小姐你就能放下包袱,走下阁楼。当小姐自阁楼上来,我高兴坏了,私心不想告诉你真相。”紫苏跪在床边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说明缘由。 “紫苏,你的自作聪明差点害死我们。”苏枕书闭上眼睛,说:“事已至此,也没别的法子,你下去吧。” “好,小姐你好好休息。”紫苏连忙擦干眼泪起身,顺便带走了地上的稿纸。 炫富是一种毛病,一旦患上就永远没有根治的这一天。 于是,范春儿又被邀请来看她的好闺蜜尊贵的公主炫富。这次她炫的是有苏公子亲笔签名的限量本定制套书。仅发行1000套,每一套都有特别的编号,更特别加赠黄金书签云锦做的书套,价值不菲,诚意十足。更何况还有特别签名版,数量少之又少。公主凭着自己的身份拿到了一套,这足够她炫个三四回。 那边贵妇围成堆照例有说不完的话题,范春儿绕开人群到她比较喜欢的地方,和她意见一致的还有其他人。 “堂姐,花姑娘,看来我们是心有灵犀,都知道找清静的地方。我这里点心,你们分我几杯茶,你看这买卖成吗?” 范春儿的到来受到她们的欢迎,范春儿坐下后才注意到她们眼睛都通红通红的,不是一个人,是两个人都一样。 “你们的眼睛都是红的,是不是染上怪病?”范春儿眼睛在两人中间扫。 “我的还是红的?我用了这么多法子都没效果,这下个惨了,二姑姑又要碎嘴造谣说我晚上想汉子想地睡不着觉。”她的堂姐用手揉眼角,急切地要把眼睛里的红血丝去掉。 “我是看书看的。昨晚刚拿到新书,花一夜时间看完,你猜怎么着,故事到最后居然就虐了,一晚上都没睡,想着想着眼泪都哗啦啦地流下来,我今天起来从镜子里看到自己这憔悴模样,就想找个人把作者杀了。” “好,我捐五两银子。”堂姐出钱慷慨大方。 花魁却一脸不屑:“贵妇才捐五两,说出去不怕被人笑死,再说了现在是什么行情,你去打听打听,物价涨地厉害,猪肉都要好几两一斤,雇一个杀手最起码这个数。” 小手伸出,出一根手指,再加好几个零,表示1000两。好的杀手是无价的。 “我是寡妇啊,哪有那么多钱。” “要杀谁?那么不厚道,该杀。”范春儿拿着金块砸核桃,分心听她们抱怨。 “还能是谁,苏公子啊,说的就是把故事写虐的那个苏公子。” 哐。金块砸到地上,范春儿出神的模样让另外两人不知所措。 “你又是哪里不舒服?” “没。说到这个,有杀手在刺杀苏公子,这事你们知道吗?“ 其他二女的表现让范春儿明白过来,原来这事情只有她一个人知道。 “什么时候的事情?昨天她的签售会现场我也在,他是不是受了伤,难怪看起来那么憔悴,小脸死白死白的,我没多想,以为他本来就是小白脸才会那么白。”花魁忙喝水压惊。 “是没事啊,杀手被打退了,你看到他了?什么样,是不是看起来很短命,嫁给他马上要做寡妇的那种?” 第10章 “咳咳。”寡妇咳嗽几声,悲伤往事莫提。 “好看,特别柔弱,文质彬彬的,让人想去疼他爱惜他,我看到他的人就想拿出我的赎身钱去养他。”花魁羞射地笑了。 寡妇清清嗓子眼,“浮云,都是浮云。” 范春儿重重地叹息,这群人,绝对是被美色迷惑了,却没看到那人的短命相。 “春儿,你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有杀手要杀他,你有□是不是?”范春儿被逮个正着,左手右手分别被抓住,范春儿想了一下,有选择性地说出来,当然掩盖了许多事情。 这比故事还精彩,毕竟平凡的生活里哪可能有那么多刺激的事情,两人听得如痴如醉,堂姐叹息道:“其实做作者也真心有风险,一旦把读者虐过头了,就会有被刺杀的可能。” “幸亏没成,不然以后就看不到新书。” 看书的人最无情啊。范春儿发现这两人好像压根不在乎苏公子的生命安危,反而关心接下来能不能看到新书,她不仅心生同情。 壹拾贰 壹拾贰 这年头,爬墙有风险。 范春儿坐在墙头再度与一个看起来很像杀手的人对上了,他们每次出场都是把整张脸蒙住,就露出两只眼睛,鬼才分得出谁是谁,也不知道现在这人是不是之前要杀苏公子的人。 在对峙的几秒钟时间里,范春儿的念头快速闪动。 她为什么来这里? 对,她是来见苏枕书的。她被拦在苏家大门外,她想过混进去,却被火眼金睛的苏家人认出,被‘温和’地请出了苏家。 苏枕书不上阁楼也不出门,种种迹象让范春儿怀疑苏公子那个负心人背叛了苏枕书,看在青梅青梅的面子上,她应该在这个时候安慰苏枕书,其实心里打的注意是没准借此机会在苏枕书耳边说些风凉话,让苏枕书早点对那短命鬼死了心。 她这一头热呢,她的丫鬟却满心不高兴,说她是倒贴。 这说的是什么话,倒贴二字是能用在这里吗? 小丫鬟说:“要我说实话吗,小姐,你有那么多朋友为什么偏偏就只对苏小姐好,而你对她那么好,她给过你什么?连笑都不对你笑一下。” 她睨了一眼小丫鬟,后者嘟起嘴巴嘀咕起来。 “她对我笑过。”范春儿信誓旦旦地保证。 这傻小姐,她说的只是一个比喻,怎么就能不明白呢。小丫鬟继续认定她家小姐是傻的,苏小姐是无情的,这笔买卖是亏死人的亏。 连自己的小丫鬟都开始造反,范春儿还是执迷不悟,她毅然用最原始的办法爬上苏家的高墙,然后遇到了现在这种情况。 之前那次是范春儿第一次遇到杀手,大大地拓宽了她的知识面,增加她的见识,同时也让她对杀手心存恐惧,那可是真刀真枪要人命的。 “你是不是半个月前出现在书楼里的那个杀手?” “是的,我们又见面了。” “这里说话不方便,我们能在地上说吗?”范春儿还以为自己会被拒绝,没想到那杀手还颇有风度地做了一个请的动作,让她有时间慢吞吞地从墙上爬下。 她是逃不掉的,杀手胸有成竹,她是在劫难逃。 范春儿脚刚站稳,杀手从墙上跳下,再像落叶般轻盈落地。 她大胆地端详着这个黑衣蒙面杀手,那杀手也在瞧她。 “这里没有苏公子,你们应该去别处找找。”范春儿说。 范春儿的身后又多了一个黑衣人,和之前那杀手的装扮一模一样,连身高体型都不差,范春儿前看后看,以为是自己眼花,转头转地自己头晕,差点重心不稳从上面摔下来。 “二弟,你和她废话什么,还不快动手。快点把任务做完,好留点时间让我跟大哥去吃一碗酸辣粉。”这次墙上又多一个,现在总共有三个黑衣人,他们都像是一个模子里复制出来的,连说话声音都一样。 “酸辣粉是河边桥下滩头那家好吃。”范春儿好心提醒一句,虽然情况危急,但是吃货本能没有消失。 “谢谢。”那人对她说句谢谢,再转头对第一个杀手说:“大哥说的是,二哥,人就在你面前,你还在犹豫什么。” 范春儿听明白了,她急忙问:“等下,我听你们的意思是你们要杀的人是我?” “我们不会回答你的。”被叫做大哥的杀手一号先洒出一把蚀骨粉,再送上暗箭若干。 “你们一定是搞错了,我和苏公子根本一点关系都没有,冤有头债有主,杀人放火就去找苏公子。” 求生本能让范春儿的身体启动应急预感,她快如脱兔,躲过了密集的暗器。她大叫救命有杀手,连叫三声,都不见有人出来救她,反倒是她疲于奔命,累的气喘吁吁。 “爹,明天让府上这群没用的下人全部回家吃自己的!小姐有难,也不出来帮忙,范家不养饭桶。” 其实大家都躲在暗处观察,范春儿虽然被三个顶级杀手追杀,但是还是能游刃有余地逃命。她现在还能有力气喊,都是这些人的功劳,平时他们潜移默化地训练着范春儿,让她在无形之中得到了一身本事,只是范春儿察觉不到而已。 范春儿同样察觉不到的是她才是范家最大的饭桶。 她一放狠话,其他人只有行动。 很快,人一个个从各种角落里窜出来,首当其冲的是范家的管事,那个能扫地能缝衣能做菜能管账会冷笑就差奶孩子的万能管事手拿一把金算盘,威风凛凛地站在队伍前面。 “何方妖孽,敢上范家闹事,是嫌自己活得太长了吧!” 杀手互看一眼,杀手一号说:“你是金算盘?” “你怎么可能认得出来?我明明易容又改变了声音……”管事忙摸自己的脸,难不成是易容手术有效期过了? 杀手二号说:“其实我并不知道你是谁,看你手里拿着一个算盘,我才随口说的。” 杀手一号使眼色给一号:“你今天的废话超级多的,还想不想拿月底奖金?!” 废话不说,说打就打,三个杀手对一堆家丁,如同举行一场盛大的体育比赛,只见场上烟尘滚滚,厮杀声不断,刀光剑影,暗器毒烟笼罩着上头的天空。 范春儿惊魂未定,靠在假山上喘着。天那,再被吓几次,她的心脏一定会早衰的。 范家的打斗声已经传开一大片,吵得人家睡不着觉,苏家在波及范围内,不时有各种刀啊剑啊飞过来咂坏苏家的花花草草。 苏枕书从听见打斗声开始就坐立不安,紫苏的神情更是古怪,就苏枕书对紫苏的了解,这次紫苏又有事瞒着她。 紫苏见小姐注意到自己,想自己是真的瞒不住,就算她不说,小姐也迟早会知道。 “杀手为什么会冲着范春儿去?是你动了什么手脚,快说。” 苏枕书已经顾不上多年主仆情谊,她已无半分情面可言。 紫苏在她面前重重跪下,咬咬牙,把事情如实说出:“我不想小姐做她的替死鬼,我就去告诉那些人,范小姐才是他们要找的人。” 周围的声音都被隔绝在外,在一片死寂中,巴掌声如雷击般响亮。 苏枕书有生以来第一次动粗,还是她最疼爱的丫鬟。 紫苏不觉自己有错,她捂着脸,一脸不甘:“我看不过去,一直以来小姐都在为她一直做着牺牲,她何德何能能得到小姐这份情。自我跟小姐以来,小姐从没快乐过,反倒是她,被人宠着,被人惯着,整日无忧无虑,活地那么快乐,你为她做了那么多,她却一点都不体谅你的苦心。小姐你又是何苦呢,为一个这样的人……” 再是一个巴掌,苏枕书心如刀绞,说:“这都是我心甘情愿为她做的,我以为你知道。” “知道归知道,我就是不明白……”紫苏低头落泪。 苏枕书丢下她推开门往外面跑,她不是跑向大门,而是跑去假山处,紫苏快步跟上,只见苏枕书钻进假山中,她也跟着进去,里面别有洞天,紫苏也是在这个时候才知道原来苏家有暗道连着范府。 “春儿,小心身后。”苏枕书从范家这边的暗道出口出来,出来后看到的却是范春儿被杀手控制住的场面。 范春儿在苏枕书脸上看到了惊恐,很快她明白过来是什么让苏枕书那么害怕。 一把冰冷的刀子无声地贴上她的脖子,贴上的一瞬间,范春儿的心无限地沉下去。 原来,还有第四个。 苏枕书目光笔直看向那人,冷静地说:“你们都错了,她不是你要找的人,我才是。” 范小姐落入敌手,其他人不敢轻举妄动,一时间场面安静了下来。 杀手一二三号突破重围来到四号身边,二号拍拍四号的肩膀,说:“还是四弟最给力。” “闭嘴。” 杀手一号说:“前面是苏小姐,我们之前收到任务是杀她。” “那现在还杀不杀?杀这个还是杀那个?”杀手二号的手在两人之间游移。 第11章 点到范春儿,苏枕书紧张,而换到苏枕书那里,范春儿跟着紧张起来,她用眼神在对苏枕书说:走啊,快逃命,她会没事的,但是她不要苏枕书有事。 苏枕书下定决心,她不走,要走,也是救范春儿再走。 范春儿摇头:“你傻啊,你不是不想看到我吗,你不是不打算理睬我吗,你还在乎我干嘛。”她转头冲着杀手喊道:“你还不动手,你干嘛不干脆一刀把我杀了。” “你不要乱说。”苏枕书失去了冷静,大声对范春儿说。她对那些杀手说:“你们用了十年时间日夜监视我,也确信我是你们要找的人,怎么会听信一个丫鬟的话,对另外一个人下手。”苏枕书的话让杀手思索起来,杀手二号说:“兄弟们,你们觉得呢,我觉得我们应该杀原来的那个。” “可是我觉得现在的这个比较像画上的人。” “两个都杀。”争吵在杀手四号的结论中结束,对哦,原来还可以这样,所有人恍然大悟。 现在的杀手简直是一点负责心都没有,范春儿凭着一股怒气把横在自己脖子上的匕首挡开,她逃走前把苏枕书也带走。 这是第二次她带人跑,这回换做了苏枕书,范春儿一边逃一边往后看,发现自己的家丁使出人海战术,把杀手纳入包围圈里。 只是杀手不甘目标逃走,开始尽全力拼杀,场面变得非常壮观,并且战场一再扩大。 她们一直在逃,没有目的,就为了逃命。 范春儿问:“等我们都活下来你要老老实实告诉我,这些年你为什么躲着我。” 范春儿关心的始终不是背后的阴谋,她在乎的还是苏枕书这些年对她的不理不睬。 “好。”苏枕书握紧她的手,在这时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壹拾叁 壹拾叁 范春儿庆幸自己老爹会赚钱,在他这一辈赚了富可敌国的钱,造出这样一个迷宫似的大院。她这个当家小姐居然也能在自己家里走到晕头转向,杀手没跟上来,估计也晕过去了。 她还带着苏枕书。她和家里人一直持续了多年的逃跑与追捕的游戏,所以她的体力胜过常人。她也落得气喘吁吁腿软脚麻的程度,更别说是苏枕书这个弱女子。‘ 范春儿怪自己没早点发现苏枕书已经不能再走了,说:“你不能跑了,至少要告诉我一声,如果不是我刚才回头……呼呼……我不知道你会被我拖成什么样。” “这里是哪里?”苏枕书冷静观察周围的情况,她只在小时候经过范家几回,在范春儿的带领下可以说把范家里里外外都看过,她的记忆还依然鲜明,但是出乎她意料的是她并不记得有这里。 “我也想问这个问题,跑着跑着就跑进这里。” 远处还有稀稀拉拉的打斗声,提醒着两人逃命要紧。 “小春儿,来这里。” 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把两人都吓到,范老爷缩头缩脑地从茂盛的松树间冒出头,他朝两人挥动着手,示意两人跟他走。 “爹,你不是出门做生意吗,怎么会在这里?”范春儿带着苏枕书跟上。 范老爷带着两人走过弯弯曲曲的小道,走进一间看起来不怎么起眼的房子里,推开吱呀作响的房门,她们跟着范老爷走到里屋,然后一起蹲在大桌子底下。 那里还有另外一个人。 苏枕书惊讶地叫道:“爹,你怎么也会在这里?” 苏大人抬眼瞧了一眼,慢吞吞地说:“我怕死,我难道不该躲起来吗?” 躲当然没错,问题是为什么会躲在这里,还跟范老爷一起。 范老爷盘腿坐下,说:“我活了这么多年,还真没有这么强大的杀手来杀我。” 苏大人也说:“我做官多年,被刺杀的机会多如牛毛,但是来的杀手都没这次的高级。” 这口气听起来像在妒忌,这到底有什么好妒忌的,被杀手追杀难道是一件光荣的事情吗? “看样子你们一点都不惊讶我会被追杀这件事情,爹,你把你知道的全部告诉我。”范春儿揪着她爹的衣襟问。 “轻点轻点,我今天刚换新衣服,别弄坏了。”范老爷用生命在贯彻范家的家训——视财如命。 “告诉她吧,现在想瞒也瞒不住,你看都到这一步,我们还替皇帝保什么秘密。”苏大人伸出脚,用脚踢范老爷的屁股。 范老爷瞪他:“为什么是我说,为什么你不能说,我说了她以后不把我当爹看怎么办,你负责?!” “说!”范春儿气急上火,一声喝住了其他人。 “你一定很疑惑,为什么开始是我女儿被追杀,后来换做你。那些杀手为什么要杀你,还有……”苏大人摆出说书的架势,把过去娓娓道来。 范老爷抢话:“老苏,废话少说,我来说吧,其实说来很简单,就是现在的皇帝还是六皇子的时候,他有一个好弟弟,是九皇子,虽然是同父异母所生,但是亲如手足,两人恨不得同穿一条裤子,同骑一匹马,同坐一个天下,如果事情没发生转折,这两人不知道会走到哪一步。” 范老爷和苏大人双双抬头,回忆把他们带进遥远的过去。 九皇子爱着他的哥哥,为了这个哥哥他不惜背叛自己的母后,为他扫清道路上的一切障碍。 最终六皇子登上皇位,九皇子也被他器重,一个明君,一个忠臣,是当时流传的一段佳话。 谁知道有一天皇帝染了重病,太医查出有人下毒,那段时间和皇帝最亲近的人就是九皇子。 朝臣议论纷纷。 更要命的事是后来陆续有前皇帝的身边的人站出来现身说法,说明当时皇帝是想把皇位传给九皇子的。于是拥护九皇子的人日益增多,不少人要求九皇子推翻现在的皇帝自己去坐皇位,一时间民心大乱。 当时九皇子也没否认,就一个劲的沉默着,造反的死罪就落在他的身上。皇帝一个不高兴就宣布满门抄斩。 九皇子没老婆,就有一个尚在襁褓里的小孩子,家里也没多少家丁,算起来十个手指能数出来的,满门抄斩的工作不用一个下午就完成。 当时那个孩子没动。 “孩子是我从天牢里抱出来的。”苏大人说。 难道苏枕书就是那个孩子? “刚好,我曾经救过皇帝几次,用这个作为交换条件,换下九皇子最后的血脉,皇帝想了半天才答应,还给我列了几百个条件要我全部答应,真是小气的男人早知道不救他了。”苏老爷说起来还是掩饰不住的不屑。 “然后你就把这个小孩抱回家做你的女儿?”范春儿问。 一直保持沉默的苏枕书却在这个时候开口,说:“那孩子不是我。” “别说是我?别开玩笑了,我长地那么像我爹……”范春儿一转头,对上范老爷那张脸,骗谁呢,两人一点都不像。这鼻子这眼睛,只有部位的名字是一样的。 范春儿顿时下巴掉下来,真的不是开玩笑? 范老爷捶胸顿足恨不得狠狠掐住范春儿的脖子,“当时老苏把你抱回来的时候,还只有小猫那么大,我看你可怜,亲自给你喂奶……” 范春儿忙说:“这段可以跳过去。我不想听。我想知道后来为什么他们认为苏枕书才是他们要找的人?” “当时皇帝要我做到的条件之一就是孩子必须全程受到监控。他会二十四小时派人监视我家,只要我稍微表现出一点利用这个女孩起兵造反的苗子,他就会让这个孩子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为了确保万一,我请范老爷来照顾这个孩子。枕书的的确确是我的亲生骨肉。” 又要说到那件事情了,范老爷满脸不高兴:“还记得小时候你们私自逃出去逛庙会的事情吗?你们可知道,这件事情差点害我跟老苏掉脑袋。那群戏班子就是拥护九皇子的余孽,他们说白了就是想借九皇子的名义替自己争取皇位,不知道是哪个龟孙子告诉他们九皇子还留有后人,他们就到处在找,最后,你们俩自己把命送到人家家门口,被抓了也是活该。 他胖胖的手指猛戳范春儿的脑门:“出手救你们的人恰恰是皇帝派来监视你们的杀手,幸好他欠了我不少钱,看在钱的份上没有把这件事情说给皇帝,不然你们刚被救出来就要直接去地府见阎罗王。” “我就跟老苏商量,要保你们的命,就不能让你们继续为非作歹下去。我的女儿为你牺牲十几年的自由,你可明白?” 范春儿惊讶到连话都说不出,她这一天接收到的信息量多到快要挤爆了她的脑袋。她望向苏枕书,苏枕书则用她无谓的目光与她对视,她在说她并不害怕。 “我一心要你嫁人,也是想你能早一天脱离危险,你如果嫁了人你就不能做皇帝候选人,那些想利用九皇子后人的余孽也不会老是牵挂着你,到时候就算真相被人发现,你也不会有危险。” 范春儿抱住自己的头,说:“够了,今天就到这里为止,你还有什么大的内|幕要揭露的,麻烦留到明天,我现在需要时间去接受,太可怕了,这比小说还可怕,我可以失忆吗?” 第12章 “不能,休想逃避。”范老爷和苏大人齐声说。 “你们还真有默契。”范春儿皮笑肉不笑。 范老爷拉住苏大人的手,说:“也不看看我跟老苏这么多年的交情,就像你们年轻人说的那样,我们是一辈子的好基友。” “你们不要乱用流行的词汇,这句话……这个词……听起来就是不舒服。”范春儿还在纠结。 苏枕书却把她的手从她头上落下,说:“春儿,不要继续折磨自己,现在想想如何化解危机。” “对对,外面还有人要杀你。最强的风雨雷电已经到了,后面的暴风雨也紧接着要来。”范老爷这口气轻松地好像被追杀的人不是他养大的宝贝女儿。 四大杀手,风雨雷电,他们是业界的模范工作组,是道德楷模,是技术标兵。 而暴风雨这是一群人,这群杀手群所过之处是风卷残云连渣都不留。 “是我们。”苏枕书说。 “那现在怎么办?” “逃。”苏老爷推着两人起来,打开一条密道,对两人说:“这条密道通往苏家,你们可以从苏家出去。能逃多远就多远。” 范春儿还在犹豫,却是苏枕书拉起她的手,她的微笑安抚范春儿心中的不安。 “你怕不怕跟我一起走?” “我更怕你不理睬我,这回你不许再躲着不见我。“ 尽释前嫌,两人手拉手逃进密道。 范老爷和苏大人互相搀扶着坐起来,拍着对方膝盖上的尘土说说笑笑,“老苏,你当年可是一张嘴能说动十个杀人犯的厉害角色,现在老了还能去说服皇帝吗?” “你没听说过姜是老的辣吗?” “哈哈。我也跟你去,刚好皇帝欠我一点钱,我相信我比你更有说服力。” “那还等什么,走吧。” 好基友那就是一辈子的事情。 壹拾肆 壹拾肆 事态发展远远超出范春儿的想象,怎么可以进展如此神速,她和苏枕书尽释前嫌才不到片刻,两人就赶上了逃命的道路,根本不留片刻时间给她们俩喘口气。 好歹让她们坐下喝口茶,把之前的误会说明白啊。 时间不等人,杀手也不会宽容到给她们说闲话的时间,她们穿过弯弯曲曲的密道,出来就是苏家。 毕竟隔着一道墙,苏家被波及的范围有限,损失也不大。 苏家的家丁现在看热闹的成分比较多,还有的是站在墙角下等着那边丢东西过来,范家家里到处都是镶金镀银,随便丢过来一块砖头都有几两银子,所以大家都等着发大财。 所以苏枕书出来的时候并没有遇到什么人,她拉着范春儿的手往自己房间去,范春儿在路上不停地说话,把五年的份说够了,还剩下十年的,不说完她不打算住口。 苏枕书安全归来让紫苏喜出望外,而后跟进来的范春儿则让紫苏体会到冰火两重天。 因为范春儿就是意味着麻烦,意味着她家小姐也要跟着受难。 苏枕书刚进门就对紫苏说:“你快替我收拾些细软,再帮我准备足够多的银两。” “小姐,你莫非是要跟她去私奔?” 私奔,这次太贴切了,范春儿无比地喜欢,她如果此刻心中还有不愉快,都被这个词给抹掉。 她乐得喜上眉梢,红杏枝头春意闹,如果这时候她有对小翅膀,她绝对会扇动她的小翅膀沸腾到半空。 紫苏的工作效率值得称赞,尽管满心不愿意,还是在最短时间里替苏枕书收拾好东西,还在她的包袱里放进一叠有一叠的钱。 “哇!你哪来的那么多钱,不会是假钞吧?”范春儿随手拿来一叠,上面的数额就是就是好大一笔钱。 苏枕书也有些意外:“紫苏,这些钱都是哪里来的?” “是小姐你这些年辛苦赚的,都是你的血汗钱,我都有替你收起来,你平时也不出门,所以用不到钱。现在你在外面,要自己照顾自己,千万不要轻易把钱花在别人身上。”紫苏还当范春儿是外人。 紫苏替她们乔装打扮,把她们两人打扮成两个平凡无奇的小年轻,走在路上都不会有路人多看几眼。 “谢谢你。”苏枕书接过被紫苏精心扎好的包袱。 “小姐,你们多保重。”紫苏目送她们逃走。 她们走了很长很长一段路,一路风雨兼程,风餐露宿…… 那绝对不是真的,事实上是两人一边走一边吃一边看风景一边谈心,不知不觉就走了好长一段路。 这一路上她们吃得也不是那么地尽兴,因为还要时刻提防有杀手从人群里冒出来。 但是显然她们的担心是多余的,杀手没有出现,倒是她们俩经常引来不少人回头看。 她们自己大概没发觉,两个长相普通身材也没什么卖点其他地方更看不出亮点的年轻人在大街上手拉手走着,在民风淳朴社会相对保守的时代是多么惊世骇俗的场面,只是两人久居深闺,加上一时忘形忘记此刻自己的身份,在不知不觉中做出了有悖常理的事情,也是在无意间成为时代的先驱。 两人走累了到客栈歇脚,苏枕书卸下身上的伪装,解开长发,脱下衣服,抬脚跨进布满热水的木桶里,范春儿进来就看到这香艳的一幕,她脑海里浮现的是苏公子书中那些□地恰当好处的情节。 想来苏公子是个会欣赏的人,懂得欣赏最美的风景。 之前急着逃命,让范春儿一直没机会把苏公子的事情说出来,现在,她决定告诉苏枕书真相。 “书书。”范春儿出声喊她的小名。 苏枕书听到久违的声音,回头就看到她站在屏风边上,不知站了多久。 “嗯?”苏枕书与她对视。 “你……现在心里还有牵挂的人吗?”范春儿轻轻地问,她在心里暗自祈祷,千万千万不要是苏公子那个混蛋,那人在暗室里说的那番话让范春儿这辈子都没法忘记,她被苏公子笔下的爱情故事骗了,以为这人也应该和他故事里的人一样至少是对爱忠贞不二的,谁知道那是个没有一点良心的混蛋。他不值得苏枕书去爱。 “有。”不就在眼前吗。 到现在还没忘记。这可怎么办?陷入爱情中的女人最可怕也最可怜。范春儿思量着,又问道:“他对你有多重要?” 苏枕书笑了,那是无以言喻的感觉,是肯为她付出一切而无怨无悔,真的要她说什么,她也说不出来。 苏枕书虽然不回答,但是范春儿会用自己的眼睛去看。 “如果说那人不知道你的好,没准是一辈子都不会发现,你的心思还是不会改变吗?” “不会。”苏枕书有这样的觉悟,她想过如果这辈子她都必须在阁楼里也没关系,她只要能远远地看着范春儿就好,看她从快乐的姑娘变成快乐的老奶奶,看她子孙满堂,幸福美满。 “你怎么能傻成这样!”范春儿憋不住了,她要说,她要对苏枕书揭露苏公子那人的罪恶,她甚至要把苏公子轻薄她的真相说出来。 “你还没问我那人是谁,我现在告诉你,你走过来一点,再过来。”苏枕书抬起手,勾着她走近,再近点,近到她仰头就能靠近她的程度。 苏枕书在范春儿的耳边说:“苏枕书是世间最痴情的女子,她喜欢上一个人就会永远的喜欢,她这样的女人喜欢的怎么会是根本不存在的苏公子呢,她喜欢的是你,你才是傻瓜。” “你就是苏公子。”范春儿认得这个声音,在暗室里就是这个声音告诉她苏枕书被抛弃,也正是这个声音让她心疼苏枕书恨不得自己去代替苏公子照顾她。 也是这个声音轻薄了她,让她…… 她又被轻薄了,很彻底的,这次,苏枕书从水中站起,如一支亭亭玉立的莲花,这朵莲花伸出手勾住范春儿的脖子,狠狠地,毫不留情地,在白天的时候轻薄了她的嘴唇。 这是第二次轻薄,和上次不一样,上次是在密室里,范春儿又以为那是个陌生男人,所以最多的是讨厌,现在她可看地清清楚楚,是苏枕书,不再是大家闺秀的苏枕书,是香艳的美人,是书里出来的狐狸精。 “我也喜欢你,我不想嫁人,我想如果你真的不想出来我就在楼下陪你一辈子,我每天爬过墙去缠着你,直到你有天被我缠烦了肯下来。”范春儿的脸在弹指间就涨地红艳艳。 还等什么,该表白的表白了,该脱的衣服脱了,天时地利人和,再不下手,春天就快过去了。 “嗷……简直是……不可思议……比小说里写的还要不可思议……”芙蓉帐暖,春宵已过,范春儿眯着眼睛发出一阵阵叹息,她被子拉到胸前,脸还是红彤彤的,眼睛水润地像一面清澈的湖。 她猛的坐起,“你就是苏公子,苏公子就是你,那些缠绵悱恻让人面红心跳的情节是怎么来的,你从哪里学来的,难不成……”不行,她快要妒忌死了,苏公子那一手的好文笔不只是用在写故事上,更是在那些让人脸红心跳的闺房情趣上,不只是他人,就是范春儿,在不知道苏枕书就是苏公子之前,都一度怀疑苏公子是一个浪迹花间的花花公子。 第13章 既然苏枕书是苏公子,她又哪里学会这么多招式。 苏枕书小睡片刻,从浅眠中醒来,就听见范春儿在自己耳畔碎碎念,她不但不觉得讨厌,反而是觉得满足,这种感觉十足十的意外,不但不讨厌范春儿的说话,她还继续听她说。 “嗯……你好吵。”苏枕书慢慢撑起身体,柔若无骨地攀附在范春儿的背上,她把身体都贴到了她的身上,双手软绵绵地抬起,挂在她的肩膀上,而她则把下巴抵在范春儿的肩颈里,为这一刻的温暖露出微笑。 “你还没回答我,你是从哪里学会那些……要命的……招式。”范春儿说得面红耳赤,她不久前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就算看过了许多的不和谐物,理论归理论,实践是从来没有过的。 “原来你闹了半天在烦心这事情。”苏枕书笑出声,热气呵在范春儿的肩膀上,很满意自己看到的一幕,范春儿的肌肤如桃花开遍的山野被染出艳红。 “你都没有和别人接触过,只有紫苏一个丫鬟伺候你,难道是紫苏,你和她……” “乱讲。”苏枕书在范春儿的肩膀上轻咬一口,作为对她的惩罚,“我把紫苏当妹妹看,何况,我虽然能叫你欲|仙|欲|死,却和你一样也是是黄花闺女。” “那你是从哪里学到的?” “我爹有天下最丰富的藏书,我自小就读他的藏书,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吗?”苏枕书吐出丁香舌,在被她咬红的那块地方轻舔,范春儿满脸通红,红潮蔓延到身体。 “我从没想过有这一天,能和你在一块,我以为这辈子都没机会,我喜欢此时,此刻。” “我也喜欢。” “我刚想到一个新花样,我没写进小说里,你想不想和我试试看是不是适合写给别人看。”苏枕书勾起唇角,此刻她艳如桃花,美地魅惑。 范春儿说:“你什么时候变地这么……这么坏的。”她想不出别的什么词来形容,只好用了最平凡无奇的字眼。 “我一直都是这样,只是你没机会来了解,不过没关系,以后我们可以慢慢把失去的时间补上。” 范春儿才知道,要补上的不只是了解,还有其他更多更好的。 壹拾伍 两人的心情好到不行。 范春儿感觉到春天是真的来了。多年来,她能做的事情就是一次次爬上墙头,这样才能接近苏枕书,现在触不可及的月亮不再天边而到了她身边,她得到的比她梦想的远要多无数倍。 在外面,不比在家里,吃的喝的都没家里的奴仆照顾地用心,范春儿家中的厨娘大厨个个都是顶尖的,不是最好的她不要,自小被养刁了胃口,她说自己不挑食,前提是那些都是好吃的。 逃命的时候真不比旅游,她们都往不危险的地方逃,相对来说条件比之前差,范春儿面有菜色,像被霜打过的茄子。 她们不敢轻易停下来,因为后面有杀手团体在紧追不放,这一路下来,范春儿也憔悴了不少,没以前那么圆润。 苏枕书这个弱女子意外地坚强,在这个时候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中途没有喊过一句苦。 好不容易在一户农家落脚,苏枕书塞了一笔钱给那户人家,从他们手里租到一套闲置的院子。 刚落脚呢,范春儿第一件事情就是忙活着吃的事情,吃是大事,尤其是现在,荒郊野外的,一切都要靠自己,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这边虽然偏僻,但是也不见得是坏事,没有星级大厨,却有各种山珍,那些在外头吃都吃不来的稀奇东西这里随处可见。 范春儿左手拎着一只野山鸡,右手抓着一条还在活蹦乱跳的河鱼,背后的背包上则塞满了各色的野山菌,她进门就开始忙活起来,不让苏枕书动手,她自己一个人就控制了灶台。 “以前只知道你会吃,没想到你不但会吃还会做。”苏枕书搬把椅子到门边,看她在灶台边上如彩蝶上下飞舞。 “不是我自夸,只要是我吃过一回的东西我都会记得它的味道,回来就说给我家大厨听,要他做出相同的味道给我吃,我家大厨脾气也差,做了几次没成功就撒手不干,我就试着接手做,一次两次之后也学会了那么一丁点的本事。” 范春儿的本事可不止一丁点,她下手快准狠,眨眼功夫就把食材都处理好了。 “等我做好一桌子的好菜喂饱你。”范春儿深吸一口气,右手紧握勺子,她要上了。 苏枕书在温暖的太阳底下晒着,一腿翘着,被阵阵菜香包围。笑意会不自觉地浮上心头,在嘴角开放,这么多年,幸福的时光加起来都没有此刻来地多。 “不要急,菜马上就做好了。”范春儿偶尔一转头,发现苏枕书就晒着太阳睡着,她情不自禁地笑了。 满桌子的菜终于都上满了,范春儿在水池边把手洗干净,顺便洗把脸。 水池中倒映着另外一个人的影子,范春儿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怎么又是杀手? 第二人第三人陆续出现在范春儿面前,他们一样黑衣蒙面,范春儿就分不出到底这批人和上次是不是同一批。 “你们终于来杀我了。”范春儿站起来,无畏地看着他们。 “你搞错了,别看我们打扮像杀手,但是我们不是来杀你的。”其中一个杀手说。 范春儿以为自己听错, “敢情刚开始时候你们动刀子动枪的都不算是杀人啊?!” “我们之前见过?”那人问。 “我觉得她怎么有点面熟啊?”杀手二号抓着头皮纳闷不已,他在自己兄弟耳边嘀咕着。 “二哥这一说,我也觉得啊,好像在哪里见过?” “废话少说,先完成任务,你们不想要年底奖金了吗?”最后下结论的是杀手四号。 年底奖金比任何东西都有吸引力,此法宝一出,他们都浑身充满了干劲,一拥而上,把范春儿打昏带走。 这里是哪里?黑地看不见光,空气里是名贵的芳香,耳边有人的说话声,那女人在说什么,说赔钱什么的,她难道还没死?这是怎么回事,她明明遇到了杀手……苏枕书呢,难道他们不但对她下手还对苏枕书下手? “小姐,左边的醒了。” 范春儿听到的是模糊的声音,像被什么东西隔着,所以听不清楚是谁在说。 “把麻袋拿开,我要看人。”说话的是一个女人。 一个刹那,范春儿从黑暗回到了光明,遮盖在她头上的麻袋被拿开,她的眼睛刚开始不能适应明亮,疼得直流眼泪,闭上眼睛等了很久才睁开,她看到一个美艳而轻浮的女子双手叉腰站在她面前,还有好些蒙面黑衣人齐刷刷站成一排,另外,她自己则被绳子一层层一圈圈绑起来,绑得非常细心,让她动弹不得。 “苏枕书她人在哪里?!”范春儿急切地想要站起来。 女人走回桌子前坐下,拿起筷子吃起她做的菜,还好心为她解惑:“你担心她干嘛,她不需要你担心,你应该担心的是你自己,我现在恨不得把你千刀万剐,没准还不够解恨,再让我想想,有什么办法能叫你痛不欲生的。” “她到底在哪里!” 那女人自说自话了好长一段时间,都是变着法子折磨范春儿的,范春儿才不管自己会怎么样,她此刻现在就想知道苏枕书的情况。 范春儿的狮子吼让那人吃惊,筷子上的一块肉啪地掉桌子上,她拍拍胸口,说:“吓死我了,她就躺在你旁边,你自己看。” 她没说错,苏枕书的确就躺在她的手边,范春儿的身体像一条蚯蚓一样在地上爬动,一点点蹭到苏枕书身边,先是附耳在她胸口听心跳声,苏枕书还活着,她松了一口气,用牙齿咬下苏枕书头上的布袋子。 “书书,书书,你醒醒,醒醒。”范春儿用自己的身体去碰苏枕书,急切地要把她叫醒。 “你不要动她,我才是你要找的,你放她走,我留下你,随你处置。” “放她走?开什么玩笑,我花那么多钱雇这些人来是来公费旅游的?!你死一边去,我现在要跟姓苏的说话,等下再收拾你。” 范春儿的心一点点下沉,这时苏枕书慢悠悠醒过来,睁开眼睛看到的是自己编辑那张皮笑肉不笑的脸庞。 她怎么会在这里,还有自己是怎么回事? 她记得自己在等范春儿回来,满桌子的菜冒着热气,一眨眼功夫她就不省人事,再醒来发现自己家里多了许多外人,还有不算外人的编辑在吃范春儿做的菜,更意外的是她和范春儿这身上的绳子。 “哼。苏公子,你胆子好大,居然敢在关键时候私自断更,还害我亲自出马来找你。”编辑又给自己夹了一块烤地芳香扑鼻的野山菌到自己碗里。 “抱歉,我可以解释,纯属意外。”苏枕书无奈地说。 范春儿看出点逆端来,问:“书书,你认识她?” 编辑斜眼瞪她,“什么意外?说白了你就是跟着她私奔没心思给我写。”她说一句吃一口,筷子没停下过,旁边的杀手看着她吃,有些嘴馋,但是碍于职业道德不能表现出来,但是屋子里还能听到偷偷吞口水的声音。 第14章 “你们给我等一下,这是怎么回事,书书,她是谁,你为什么会和她认识,她不是要夺我们命的幕后黑手吗?” “不是,她是我编辑。”苏枕书心想是瞒不住了。 “而她,是我手中最值钱的宝贝,苏公子,你说是不是?”编辑上前,带着阴测测地笑容靠近,她拿出手帕擦擦嘴角的痕迹,说:“这桌子菜谁做的?” “我。但是不是给你吃的。苏公子,你说她是苏公子?” “菜还成,勉强给个好评。”编辑把手帕藏兜里,又坐回位置上,翘起一条腿,不胜自在。 苏枕书对上范春儿求证的目光,点点头,说:“苏公子是我的笔名。” “那天在暗室里说的那番话是在耍我?” 苏枕书忙解释:“我不是想耍你,我只是想说苏公子对苏枕书一点都不重要,我需要的是你。现在,你会讨厌我吗?” “不会。我反而是庆幸的,至少你没有受过伤害。” 编辑见情况越发不对,喂喂,这含情脉脉的对视是不是来太早了,她还没把话说完呢! 编辑一手拦在两人视线交汇处,说:“既然你们的问题解决了,现在可以轮到我了么?” 范春儿说:“书书,别信她,她不是好人,她不只是编辑那么简单。你看,她的手下就是一直以来追杀我们的杀手。” 苏枕书在范春儿的提醒下注意到这里四个蒙面黑衣男子就是之前来杀她们的风雨雷电。 难道,自己家的编辑就是幕后黑手? 苏枕书也露出戒备的神情,看来两人都把编辑当敌人。 编辑说:“有没有搞错,我怎么会杀你呢,你可是我的摇钱树,是我的心肝宝贝,我恨不得把你藏在心口这个位置,我对你再真心不过了,我怎么舍得杀你。” “他们。他们一直以来都在追杀我。”苏枕书的目光落在编辑身后的四个人身上。 他们?编辑慢慢转身,在转身的刹那,她的脸变成了罗刹脸。 “一二三四,你们中间谁能替我解答这个疑惑,为什么你们会刺杀我的心肝宝贝摇钱树!” 杀手四人同时露出疑惑的眼神,在一番无声的眼神交流后,杀手四号站了出来,“小姐,我可以解释。” 原来风雨雷电是按任务算钱的,不同的雇主,不同的目标,他们从没搞混过。 为了保密,他们通常都只记住当前的任务和目标。 不久前他们收到的任务是去杀掉苏大人的女儿,只是那两人意外逃出他们的范围圈,他们任务失败,连钱也没拿到。 这次的任务是负责抓苏公子。没人会想到这苏大人的女人也就是苏公子,一个人做两次目标的几率几乎没有。 他们也没细想,加上范春儿和苏枕书换了一身衣服,他们一时半会没认出来。 “也就是说,前面一个雇你们的人就是想致我于死地幕后黑手?”范春儿听出关键来了,她挣扎着爬起来,一跳一跳跳到编辑面前。“我跟你说,书书和我两人姓名危在旦夕,随时会被杀手干掉,你既然把书书看做是你的宝贝,你就应该救她。” 范春儿的直觉告诉她和这个编辑非同寻常,她出手帮忙也许能起到作用。 编辑的纤纤玉手搭在范春儿的肩膀上,她笑眯眯地说:“对哦,你说的没有错。事情都有轻重缓急,保住苏枕书的命更重要,你的事情可以缓缓,但是呢,这不代表我不管哦,我一定要管,而且要狠狠管。”编辑目露凶光。 人来了,又走了,一桌子的好菜被吃得精光,连汤汁都没剩下。 范春儿和苏枕书互看一眼,松了一口气,同时笑了起来。 她们还在逃命,事情一天没解决,她们就不敢放松下来。逃了没一天,她们就收到一个口信,一个乞丐告诉她们不用逃了,事情解决了,再也不会有杀手来杀她们,当然,编辑不是白白出力的,苏枕书还是要回去乖乖把新的小说写出来,等写出来才能继续玩私奔的游戏。 两人同时松了一口气,逃亡之旅就此结束,接下来两人就一路游山玩水,回去的旅途变成了美食看风景的旅游。 话说这一日,风和日丽,清风习习,两人泛舟湖上,开一个小炉灶,烤鱼喝茶,手伸到外面随手捞起 菱角,剥开就能吃。此刻绝对可以排进两人最美好的一百个记忆里前十位,但是好景不长,又有外人 前来打扰。 小船上上瞬间多了四个人,分别是黑衣蒙面。 范春儿恨恨地说:“怎么又是你们!” 现在物价明明那么高,杀手怎么就越来越不值钱了,随便哪个人都用杀手,是嫌自己钱太多没地方花 吗! 那杀手也很无奈,一回生二回熟,这回他们绝对记住范春儿和苏枕书的面孔。 “这回是要杀呢还是要抓呢?”苏枕书抬头不慌不忙地问。 “都不是,这回是请。”杀手一号说。 请?范春儿和苏枕书从小船船舱里走出,一艘巨大的龙船停在她们旁边,和这艘船相比,她们所在的 小船渺小地可怕,轻易就能被它碾成粉末。 编辑依靠在扶栏上,朝她们挥手绢,“快上来啊,还愣着干嘛,来嘛来嘛。” 范春儿只觉得这一幕透着诡异,她转头在苏枕书耳边低声说:“你的编辑怎么那么像……” “她的本职工作是老鸨。编辑只是她的副业。” 范春儿恍然大悟,果然如此,虽然这事听起来是那么不可思议,但是又会觉得非常符合事实。 上船后见到一个尊贵的男人,不可说出称谓的男人。 范春儿看了他一眼,长得还算不难看。 那人也看了范春儿一眼,又把目光别去放在外面。 编辑下手就是拍桌子,巨大的声响让在场所有人都听到,并且都转头去看她。 “这个呢,就是花大价钱请杀手要把你从人间除掉的皇后的老公。”编辑玉手指着座上最尊贵的男人。 那人冷哼一声。 “是皇后?” “嗯哼。是她没错。女人呢,都有那个妒忌心的嘛,一听说那谁的孩子还活着,就跟到了世界末日似的,寝食难安,好像心里有根针刺着,为了图个安心,她就召集了一堆杀手找那后人然后处之而后快。” “你没别的本事,就会添油加醋。”尊贵的男人不悦地开口。 “这里没你说话的份。刚才说到哪里了,都怪你打断我。后来我去他家里找他,当面问他情况,他才知道你们险些被暗杀,现在呢,我把人带来这里,带到你们面前,就是想把话说清楚,他是有意思认这个侄女,想把她带回宫里,随便封个郡主啊公主啊什么的。” “你们中,谁才是我九弟的孩子。”男人沉声问。 范春儿不愿认这个亲,她更不愿意让苏枕书认这个亲,进了宫那就是石沉大海,哪年哪月能出来还不一定。富贵虽好,但是她现在还缺富贵吗。 两人都不说,男人不高兴了,说:“你们都不说话是什么意思。” 苏枕书开口说:“我们都不是。我是苏家的女儿,而她也是范老爷亲生。您真正的侄女尚在府里。” 啊?编辑瞪大了眼睛,她用眼神在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苏枕书成竹在胸,她不慌不忙地说:“我们为保她才出逃,目的是引开杀手保她平安。她现在在府中非常安全,这些年来,我让所有人都误以为我就是那个人,唯有我和我爹爹知道真相,连她本人也不知道。” “真的?她叫什么名字?” “紫苏。” 范春儿顿时下巴掉下来,紫苏?她和这个男人长得没一点像的,这话不会说过头了吧,到时候要是让他和紫苏真的见了面,那不是当场戳穿,那可是欺君之罪,要满门抄斩的。 他信了?男人在范春儿脸上扫过几眼,然后落在苏枕书身上,说:“好,我就让人去带她进宫,封她为郡主。” 看也不看一样就信了?这人也太好骗了。范春儿在心里嘀咕。 苏枕书暗指握住范春儿的手,范春儿这才发现她手心早已湿透。 “原来你也会害怕?你这么骗他,他为什么会信你?” “他不信的。他知道你才是他要找的人,但是你长得太像那人,他不想日夜对着你的脸,才会选择顺着我的路走下去。”苏枕书对她说。 范春儿这才恍然大悟。 有的人是知道了,宁愿自己不知道,自欺欺人也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方式。 杀手!怎么还会有杀手!这年头杀手泛滥成灾了吗?现在有疑惑的人换成了苏府里的紫苏。 几个蒙面黑衣杀手把她团团围住,让她插翅也难飞,更可怕的是苏大人和范大人也在场,见此情此景不但不紧张,还笑呵呵的。 “老爷,是不是小姐要我的命,她如果真不想看见我说一声就好,何必假他人之手来除掉我?”紫苏哭成了泪人。 第15章 苏老爷好声安慰:“你错了,不是你想的那样。其实一直以来我都瞒着你,你才是九皇子的女儿,我当年把你抱回来,就想把你隐藏起来,哎,可怜的我的女儿,被我瞒了这么多年,现在皇上要封你为郡主,接你进宫,你大可安心做你的郡主。” 泪水就挂在紫苏惊讶的脸上,她疑惑地问:“真的是这样吗?” 范老爷猛点头,“是滴是滴,我和老苏都能作证,你以后就是郡主大人了,哎,别忘了回家来玩啊。” 在紫苏被带走的时候,范老爷还掏出手帕在空中甩了几下。 紫苏坐在舒服的马车里,哭过又笑过,现在陷入呆滞中,许久后,她回过神来,头伸出车窗,朝后头大喊:“你们骗我,我是十岁才进府的,根本不是你们抱来的。” 真相到底是哪个,那都不重要,只要每个人都开心就好。 范老爷和苏大人假装没听见她的话,继续挥手绢目送她走。 《贱人当道》 ☆、bitch当道--壹 1. 啪。房间里唯一的光源熄灭,夜晚并非是纯粹的,因为路边的灯光会施舍一点光给这间小房间,也是因为这里薄薄的窗帘挡不住外面的光。 城市夜晚的光明全部都是人造的,看不见星光看不见月光,抬头看见的是高楼大厦不灭的广告牌的灯光和从玻璃窗里透出的光芒。 林一一怀里的夏微尘还在哭泣,她的哭泣声像春夜发情的小猫的叫声。 哭了很久,从下午,到现在。是不是人变了连哭泣的方式也变了,那么不干脆,那么地压抑,像是心里苦地都不想做人了还要顾忌着脸皮不肯哭个彻底。 夏微尘的哭声在这个小屋子里持续了大半个夜晚,期间隔壁的女人回来了,带了男人,做的是热火朝天,叫的是歇斯底里,唯恐隔壁几个房间的人都不知道她今晚很满足。 林一一在心里骂隔壁的bitch,却不后悔自己租了这么一个垃圾的房间。 这里的墙壁薄地像纸,这里的卫生间充斥着飘柔和舒肤佳的味道,因为没有窗户而积郁不散,对面的男人夜里总会把音乐放地很大,还有是隔壁房间来历不明的女人夜夜的狂欢。 这里什么都不好,但是林一一却不曾想过离开。因为这里是离市中心最近的地方,临近寸进尺退的cbd,同时,也是她谈话时候骄傲的资本。 她可以挑起下巴挑剔别人的家庭住址,在她这个行业,什么都要比,地价就是身价。 光鲜背后是爬满了虱子的棉袄,是廉价货,价格远没有旗袍来的贵。 她现在在一家媒体实习,日后终归是要做一个光鲜亮丽的媒体人,她相信总有一天她会穿着当季新款的礼服拿着酒杯站到明星中间,她对下一个季度的流行了如指掌,对明星的绯闻熟知在心。这是别人勾画出来的幻境,林一一一把夺来占为己有。 夏微尘的心很小很小,比她现在住的这个房间还要小,这是林一一一早就知道的,就如同这个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花,同样的,女人也各有不同。 林一一属于bitch型,夏微尘绝对是圣母。她对男人是圣母,对自己却是狠心的侩子手,她的存在似乎就是为了做人家男人的营养土,被她养出来的男人个个滋润如水,然后一个个地离开她。 夏微尘,真是轻地连骨头都没了,只剩下一口气,一张皮。 圣母是怎么养成的?能忍人所不能忍,方能成圣母。 时间一点点过,夏微尘哭地泪也干了,嗓子眼像有一块石头堵着,她枕的是林一一的手臂,早已被她的泪水湿透,她勉强睁开红肿的眼皮,看到的是近在咫尺的林一一。薄光打在林一一的脸上,为她的五官堵画出淡淡的轮廓。她最熟悉的人,此刻是她最恨的人,“林一一,我恨你。”夏微尘沙哑的声音响起。 林一一抬起手,犹豫的,缓缓地把手落在她的头发上,不敢轻易用力,好像手下的她的发丝是比玻璃丝更脆弱的东西,她说:“哭舒服了?” “我恨你。” “我知道,你应该恨我。不管你多恨我,恨到想咬死我想喝光我的血都没关系,只要你不说离开我。”一想到这,林一一体验到濒临绝境的痛苦,她张开手臂抱住夏微尘,那么紧,力道快把夏微尘勒地魂飞魄散。 夏微尘在这样急切的拥抱中得到了平静,是平和,是一种脚踏实地的安稳。 她恨的是自己,恨自己连恨都不干脆。 作者有话要说:10元买我一篇文,我是那么廉价的吗?!坚决是要敷衍对待的,老文重修,希望看过的人不要太多,补充再加内容,写个2万字。不找零了。 ☆、贰 2. 林一一是她的好朋友,唯一的知己,形影不离的室友,如影随形的闺蜜。而这都是用来掩饰一切罪恶的遮羞布。 在没认识林一一之前,夏微尘有很多朋友。直到林一一的出现,那些朋友全部消散无踪。 初中,夏微尘和林一一初次相遇,缘由是她们被安排在同一个寝室。 一个寝室六个人,大部分是本地人,惟独林一一是独自一人从东北来到南方读书的。 夏微尘对林一一印象很深,那个瘦高个子的女孩子独自背着巨大的编织袋走进寝室,没有人送行更没有人陪她收拾东西。 也是在后来,夏微尘才知道,林一一独立程度不只是她说看到的,她只身出发,从北方坐一天一夜的火车赶来南方。小小年纪的林一一好像无所畏惧,事实上,她的确什么都不怕。 林一一的鞋底一踩上这块湿润的土地就适应了这里。她像一株野草,或者比野草更贱,是石头,丢到哪里就定在那里并且坦然自若。 一天一夜的火车像坐牢那么漫长,火车碾过轨道的声音是安静的夜间永恒的节奏。她没有买到坐票,白天她挤在没人的位置上休息,晚上她抱着自己的书包半躺在火车车厢的空地,在夜里熬着,等待天亮。 在那么多人里,她先认识了夏微尘,她记得自己第一眼看到夏微尘时是不喜欢夏微尘的,哪有人长得好像占尽了世间的便宜,受尽他人的呵护而不被伤害过。 其他人在家人的帮忙下得以放松,在阳台聊天,花裙子,彩色的塑料鞋,站在阳台,可以看见楼前走过的男孩女孩,兴奋之中按耐不住期待。如春花般美好和灿烂,是此刻随处可见的风景。 夏微尘带来的一男一女不但把她的东西摆好收拾好,也客气地把寝室打扫一遍。 小小年纪也许还不会刻意去炫耀,但是同样的女孩却已经学会羡慕。 不是我的亲戚,是我爸爸的司机和秘书。 林一一在水龙头下洗拖把,她就听见阳台飘来的这句话。 住了两天,夏微尘展露出她没有心机的一面,别人问什么,她就答什么,之后大家都知道她的背景。夏微尘的老爸是小老板,最早开始做五金生意,捞了一大笔钱,等所有人都开始做这买卖了,他又开始去搞水果批发,有经验头脑的人永远能找到赚钱的机会,永远不缺钱。 夏微尘开始是坐她老爸的车来上学的,在那个先求温饱再想娱乐的时代,一辆黑色的轿车就是家世不凡的象征,夏微尘是真傻,不懂得收敛,你言我语之下,人人都知道她很有钱,再与她说上几句话,就会发现这个很有钱的大小姐是好欺负的。 林一一和夏微尘刚认识的时候就打过几声招呼,说一句早上好再加一句吃饭了没。 她对夏微尘的印象是好脾气,不只是她,身边所有人的人都这样认为,她们总是来借夏微尘的沐浴乳洗发水保养品用,夏微尘的柜子是大家的柜子,零食随便取用,进口巧克力只要一放进去就会被大家取用,那些人开始还会说几句谢谢,后来连谢谢也懒得说了,这就是得寸进尺,退一步不是海阔天空是全盘皆输。 她们以为夏微尘的东西都是不要钱的,开始借她钱,吃她的菜,夏微尘都是说好,笑容中看不出是心甘情愿还是无奈。 下课后她们又包围了夏微尘,用着俗套的借口又向她借钱,有求于人却没有一丝感激,她们认为这一切是理所当然,夏微尘是她们的奴才,理该双手捧上才是。夏微尘掀开书桌盖在书包里找钱。这是她一贯的做法,她的字典里没有不。 林一一走到夏微尘的身边,她把夏微尘的手从书桌里拿出来,当着所有人的面把夏微尘的书桌盖合上,然后坐在夏微尘的书桌上。 林一一是班级里最不可惹的人,她最高,也最不要命,她哪怕是被打出了血也要从对方身上讨回一拳。于是,在林一一面前,那些讨钱的女孩都是小儿科,她们怕她,因为她们都是没见过大风大浪的温室花朵,偶尔长出一根刺就骄傲地满世界去刺人,林一一不一样,她就是一朵野玫瑰,开着最美的花,浑身长满了尖锐的刺。 在所有人惊讶的目光中,林一一问夏微尘:“你过他们多少钱?” 第16章 “是借。他们问我借的。”夏微尘好脾气地说。 “借个屁,什么叫借,有借有还才叫借,你给他们那么多钱,他们有还给你一毛钱?”林一一气势汹汹,其他人不敢出声,因为这是事实。 “你不要这样说。”夏微尘心里也有数, “我们是问微尘借钱,和你有关系吗?”带头的女生说这句话时还挺直腰杆加强气势,林一一笑了。东北的草长起来都能不要命,东北的男人身高体壮,林一一是从黑土地上来的,自然长地不输给任何一个人。 她走到那个不要脸的女人面前,居高临下与她对视:“欺负她不会说不是吧,你家里那么穷吗,是没了爹还是没了娘,家人都死绝了没给你钱,要你像讨饭的一样问人家讨钱。” “你……你说什么呢你,干嘛骂我爸妈!” “原来你是有爹娘的。”林一一嗤笑。 林一一以一敌五,把那些脸皮薄的女同学骂地逃走,最主要是她人高马大,那些女孩也不过是欺软怕硬。 消灭了敌人,林一一转身在夏微尘面前的位置上坐下,夏微尘轻轻地对她说:“你不该这样说她,如果她告诉老师,你会很麻烦。” 老师总是喜欢大惊小怪,班级了出了一点事情就认为是犯罪的苗头冒出,非要用最残酷的办法扼杀不可。 “随便她怎么说。你午饭没吃,现在饿不饿?”林一一问。 夏微尘闻言惊讶不已,说:“你怎么知道……我没吃饭。”说着,她的脸渐渐红了。 她不是不想吃,她是没钱吃,她不好意思问家里人要钱,家里给的零花钱是其他普通家庭的几倍,而她全部给了别人,自己手里也没剩多少。 夏微尘也没钱,她想办法省钱,比如说早上吃地饱饱的,中午狠命吃白米饭,晚上不吃饿着。她不想被别人看见自己只吃米饭和一丁点榨菜的样子,她每次都会躲到餐厅角落里,在那里,她看到夏微尘在队伍外犹豫徘徊最后默然离开的样子。 她很快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谁让她这么好欺负的。林一一起初是幸灾乐祸。 现在她动了一点恻隐。 她跑去小卖部买了面包,她长腿长脚,跑步特别快,一眨眼功夫,面包就放在夏微尘面前。 “我不是白给你的,下回记得把钱还我。”林一一的钱每一分都比别人要珍贵。 “谢谢。”夏微尘拿起林一一买的面包,撕开角落,每次只啃一小口,林一一故意不看她吃,而是看向外面。夏微尘撕下一小口递给林一一:“那,你吃。” 白净的手递上一小口撕扯下来的面包,林一一默默接过,几口就全部吃光。 “你下次不要这样说别人,很不好。”夏微尘还好心多嘴一句。林一一在心中冷笑,夏微尘被欺负不是没理由的,被卖了还替人说话。 夏微尘不知道,林一一与其说是正义的使者,更不如说是赶走了豺狼的虎豹。 赶走了敌人,虎豹自然地占据了她的地盘,她不让别人来欺负夏微尘,因为她想自己动手。 作者有话要说:戏青梅的文还在更新,马上就可以完结,更新在上面,大家不要忘记看最新章节。 ☆、叁【改错】 3. 夏微尘的初恋是在初中,隔壁班文质彬彬的班长是夏微尘喜欢的人。 夏微尘对爱情的懵懂来自小说,她很早就确定了自己的理想,找一个她爱的人,为他做菜做饭洗衣服,为他把衬衫的领子烫的洁白如雪,为他生儿育女。简而言之就是相夫教子,为家庭奉献一生。 林一一就从那时候开始同情夏微尘这个女人,她不确定自己的梦想是什么,但是唯一确定的是她绝对不会不是夏微尘那样没出息,她要的,是更加绚烂的东西,是那种捧在怀中会把自己灼烧的好东西。 在迷茫与顿悟中成长,青春期的雨季是一场谁都躲不了的暴雨。 在林一一的注意下,夏微尘和男人谈了一个纯纯的爱情,历经一年时光,两人写的诗已经厚达一本,爱情中的女人一个个都赛过琼瑶和席慕容。 夜晚,林一一浅眠,她能听见睡在她上铺的夏微尘小心翼翼爬下床的声音,那动静惊扰了她美好的梦,让她回到闷热的现实中。 夏微尘轻手轻脚地从床上爬下,像一只寻找食物的仓鼠。 不久后她掀开了林一一的被子,在她身边躺下。 夏微尘的动作很小心,连呼吸也一样小心。 “一一,你还醒着吗?” “我睡着了。”林一一连眼睛也懒得睁开。 “胡说,睡了你怎么说话。一一,我想找你说话,只有你能陪我。” “说吧,我听着呢。”林一一知道,接下来的时间里她必须去听那人的诉说。恋爱中的女人都是最好的炼金师,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都能被她们炼成黄金。 林一一的床成了夏微尘的花园,她把心事说给林一一听,她需要有一个人来分享她的快乐与痛苦。诉说成了一种形式,恋爱中必然要做的事情,而林一一这人则成了她恋爱中的一部分,在林一一回老家去的那几天,她胸闷心慌,如同丢失了什么重要的宝贝。 林一一早就下了定论,这两人的感情不会长久。果然,夏微尘和那男孩的爱情还是断了。男孩的心不知道飞去了哪里,不再和夏微尘做罗曼蒂克的事情,似乎在一夜之前他开了窍,终于认识到这是过家家一样无聊的游戏。 夏微尘的失恋是林一一安慰好的。 失恋中的夏微尘像独自脱离巢穴掉落在地上的幼鸟,是林一一把她捧起来,抚平她的伤。从那时起,夏微尘还是属于林一一的。 大学毕业,林一一选择留在上海,她喜欢这个城市,喜欢到迫不及待要把自己的名字刻在这块土地上,她摸着地上的柏油马路都觉得烫手,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是被人踩平的,于是她喜欢这里胜过任何一个地方。 此时,夏微尘早早地进入了她人生的第二阶段,刚毕业就被家里人安排去相亲,对象是个刚回国的留学生,成熟稳重,对感情的要求也很简单,他找的是妻子,求的是安稳,要的是一个能做他老婆和孩子的妈的女人。 那是一个过分严肃的男人,他很理性,很规矩,也很自私。 夏微尘很快进入了恋爱状态,和他谈起了感情,男人最开始也是浪漫的,休息天带她到郊区走走,在她生日的时候准备一大束花。 只是男人的浪漫是一支极短的蜡烛,烧完便没了光。也是保质期有限的面包,吃完亦填不饱肚子。 男人准备好了房子车子和存款,还有他的身份证。夏微尘做了七月新娘,把自己的余生交付给了这个男人。 她打电话给林一一告知她要结婚的消息。林一一那是在巴黎的街头,穿着借来的衣服,拿着借来的包,挤在人群中拿着从别人手里求来的通行证混进发布会的现场,她那头黑色的长发在巴黎的风中撩动,人群如逆流而上的鳟鱼,她是其中最富有生命力的一条。 夏微尘笑着说:“一一,我要结婚了。” 林一一一脚踩进了发布会现场,这句话点住了她的穴,身后的人撞了她一下,她一个踉跄,大步跨去稳稳踩在地上。 “恭喜,什么时候?” “七月十五。你一定要来做我的伴娘,一起穿verawang的礼服,好不好” “verawang是给新娘穿的,我不是新娘。我这里不方便说话,到时候再联系。”林一一迫不及待地挂了电话,她坐在中间那排,遥望着第一排的位置,光明降临在t台上,模特穿上verawang的婚纱,穿出了唯美,却穿不出那份喜悦,假,如华美的木偶傀儡。 林一一赶来见夏微尘,但是已经晚了,一切都来的这么迅猛,有人迫不及待要去做新嫁娘,要把自己这一生托付出去。 在两人约定见面的地方,林一一早到的,她远远地看着夏微尘朝自己走来,一步两步,走得明明很快了,她却还是觉得两人之间的距离太长,林一一小跑跑向她,在靠近的那刻,被夏微尘手指上的钻戒刺伤了眼睛。 她该说什么呢,是要虚伪地祝福,还是诚实地诅咒? 夏微尘不会幸福的,她见过那个男人,一眼,眼神相对,她读懂了这个男人,所以她可以肯定地告诉她,你不会幸福的。 婚纱,豪车,闺蜜,钻戒,幸福的全部元素都包含在其中,应有尽有。 婚礼现场,林一一如一头凶猛的美人豹走进了一群被驯化的宠物中间,夏微尘身边都是驯良的无害动物,林一一艳地张狂,把她们吓住,包括站在夏微尘身边的男人。 林一一坐在最靠近红地毯的那排椅子上,她做她的围观者,面无表情,只在夏微尘投来目光时朝她微微一笑。 新娘夏微尘如她捧在手中的那朵捧花,此刻是娇艳的美丽的也是被珍惜着的,此刻无数人检阅了她的美。 第17章 夏微尘把婚姻看得很重,辞了工作,丢掉以前的衣服,把自己打扮地男人欣赏的模样。她是一个乖顺的妻子,知书达理,体贴入微。 在同事面前她会给男人面子,不会咄咄逼人,在每次男人请假说要应酬的时候还会体贴地说一句开车小心。 她更是最适合拿出去炫耀的对象,有一个完美的老婆是男人身上最鲜亮的外套。 婚姻滋润了男人,却毁了一个女人。 林一一看到夏微尘的脸上出现了衰老的痕迹,她的心分了一半给别人,她能不衰老吗。 结婚后的夏微尘一直很忙,林一一总是见不到她,直到夏微尘跑来向她哭诉。 夏微尘认为男人应该是有外遇了。两人结婚才不到一年,他怎么可以那么快就背叛她? 背叛是随时随地的,没有时间限制。这是动物本能决定的。林一一这样告诉夏微尘。 夏微尘却觉得她的丈夫不属于这一类,她看丈夫如圣人,把他从男人这一类里剔除。 林一一还能说什么,她觉得夏微尘心里根本没有恨意,她哭只是委屈,委屈哭出来了,她还是会回去做她善解人意的好妻子。 夏微尘把自己看得很轻很轻,轻地几乎没有重量,风一吹就要飘走,可是她却觉得这是应该的,她本该是被如此对待的。 作者有话要说:老文上修改,后面补充一个结局。 ☆、肆 4. 林一一也开始谈恋爱了。 但是她没告诉夏微尘,因为她觉得自己的恋情没有和她谈论的必要,如同她拥有的无数次感情一样。她独自享受或是忍受,不曾对别人说过。 她的男人是不经常出现的影子,几天或是几个星期才约她一次,他不确定什么时候来,而林一一不确定自己什么时候有心情愿意见他。 后来那人为她租了一套房子,房子在三环以外,目的是方便男人过来。 终于,她让男人踏进她的房门,次日中午,她为男人做了一顿早餐,焦黑的煎蛋上蛋黄肠穿肚烂,一地的黄白,堪比毒药,谁不怕死尽可以服下,林一一没打算为对方负责,她只是任性而为。她是故意的。她等着煎蛋变焦,又任性地挑起筷子戳破了蛋黄,随后丢进了碟子里。她就是不想那人吃的太好。 男人笑着把它吞下,说:“我就喜欢吃你做的菜,吃下去是爱的味道。”他笑时眼瞳会闪闪发光,像她孩时从别人手里抢来的琉璃珠子,她曾用力把它握紧,那珠子还残留着上一个主人的余温。 早知道,就真的该把毒药放下去毒死他算了。林一一在心里想。 林一一穿着男人的衬衫,一脚翘起放在椅子上,雪白的大腿,不拘的姿态。 男人的眼神钻进她的领子里,林一一领口飞那抹白像极了天上的白云。 那日,林一一在家门口捡到了夏微尘,说捡,是因为夏微尘看起来真的像一只无家可归的小狗,她沮丧地蜷缩在她家的门前,如果再往她身上洒点水,让她的脸上挂着几滴泪,那一定会更好。林一一在心里是这样想的。 她的门永远为夏微尘打开,房间虽然小,但是一定会有角落可以安放夏微尘,夏微尘占据她的沙发,抱着她的枕头,用她的杯子喝她泡的蜂蜜柠檬茶,冰冷的手握住林一一纤细的手腕,她说:“一一,你过来听我说话,我有好多话只能对你说。” 林一一耸耸肩在她身边坐下,沙发的重量移向另外一边,夏微尘向她的方向靠去,头靠在她把人咯疼的锁骨上。 你说爱是什么呢?爱是不嫌弃,不计较,纯然的无私。林一一今天的新闻稿就是写这个。写完她吞咽了一口口水,她觉得自己够恶心够虚伪,抬头看身边的同事,这个房间里装的人比她更恶心,她就感觉到安慰了。 她开始感冒发烧,是在写完一篇充满凛然大义的报道后出现的相关症状,她想也许不是那篇报道的错,是她从夏微尘地方传染了感冒病毒。 在上学的那几年里,两人一起感冒,一起吊盐水,一起打针,痛的时候一起痛,快乐的时候一起快乐。 而这些都是过去,现在的夏微尘不是能陪着她的人,夏微尘是一个妻子。 林一一去医院打针,看着护士把针头插在她的肉里,她不怕疼,甚至喜欢看到银色的针管扎进肉里的样子,血开始流出来,黑地像是墨汁,林一一时常在幻想自己的身体里是不是流着有毒的血液。 电视里在播放无聊的娱乐节目,大明星孜孜不倦地上各种节目露脸说谎,她们的眼睛正视屏幕,心却躲在角落里。她们说话像在唱戏,唱的好听,却都是空话。 “无聊。”林一一拿起了手机,拨通了那个男人的电话,电话里那人小心翼翼的语气叫她想笑。 他演的还真像那么回事,电话里的人还在问:“谁找你?” “都说了是同事,你问那么多干嘛!”男人没好气地说。 等过了些许时候,男人走到了安静的地方,林一一说:“我快死了你知道不知道!” “你想吓死我吗,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我感冒了,发烧发到三十八度,我都快死了你也不来看我一眼,你这个没良心的。” “一一,我现在忙……” “忙什么忙,忙着做你的好人?成,你继续忙,我也不稀罕你来看我。”林一一挂了电话,她把手机丢进新买的fendi包里,把还剩一半的盐水拔了,随后走人。 那男人后来有没有赶来,她就不知道了。不过她能想出那个画面,那个风尘仆仆的男人赶来见她在医院长地似乎见不到底的走廊里飞奔,他找遍了整座大楼都没有见到她,脸上露出失望愤怒的表情。 林一一想着就想笑,没准这个笑话能让她从梦里笑醒。 她打完这个电话,再打给夏微尘,她的鼻音很重,说话声压得很低,她的身体不高兴她开口说话,所以百般地阻止她出声。 “一一,我好难受,像快要死了一样。”夏微尘怕打针,怕吊盐水,更怕医院里要命的药味,偏偏她无法阻止自己生病,她的身体里一刻不停地发生在战争,她的手冷地像不属于她,在经历几次失败后护士才把针头□她细弱的血管,护士不喜欢她这样的病人,她的耐心被她胆小懦弱的血管惹怒,最后一次她感觉到真的疼痛,血流出,她觉得头晕目眩,她伸出手去抓身边人的手,他转身去接电话,让她伸出去的手落空。 她再没机会握住丈夫的手,丈夫匆忙离去,似乎在远方有他不得不去完成的任务,走的那么迫切。看似纯净的药水一滴滴溅落,缓缓流入她的血管,手腕处蔓开青色。 她看着投落在白色瓷砖上的光慢慢地挪过来,落在她的脚尖,在昏昏欲睡时,有人来到她的身边,冰冷的手指伸进她那已经麻木的手中,轻轻地握住。 夏微尘睁开了眼睛,对上林一一含笑的目光,林一一抬眼看了一眼头顶只剩下一点点的盐水,说:“等打完针我们去吃点热气腾腾的东西。” 热气腾腾。听这话,仿佛就已经看到一碗在冒烟的豆浆,色香味都跑来了,因为温暖而出现了幻觉。 好的。夏微尘把头靠在林一一的肩膀上,她想,她真的需要热气腾腾的东西,让她不至于那么寒冷。 打完针已经临近晚上,城市从此刻才热闹,灯被点亮,行人匆忙驱赶着腿去寻找食物安抚他们的胃,林一一和夏微尘手拉着手从医院走出来,在医院边那排低矮的小巷中寻找可以慰藉她们的食物。 包子,粥,豆浆,砂锅,凡是冒着热气的东西她们都喜欢,街边违章搭建的蓝色塑料棚下,两人如饥饿的兽吞噬着温暖。 林一一吃东西时是毫不留情地,她把自己买来的每一样东西都要塞进自己的身体里,决不允许浪费,她吮吸着肉包子里鲜美的汤汁,如此贪婪,如此地活力四射。 小巷的路虽小,却是人潮汹涌。她们两人像是坐在同一条小船上,四周是无边无际的黑色的海,随着汹涌地波浪左右摇摆着,这张布满了油渍的桌子承载着她们。 夏微尘苍白的脸色有了红润的光泽,她吃地很饱,填满了胃,还想再填满其他的东西。她撑着一只手看林一一吃,每次看到林一一吃东西,自己也会觉得饿,看她吃饭的样子会以为她口中的食物是世界上最好吃的。 吃完这顿,夏微尘不再是那么失去颜色的纸头人,她活了过来,也到了该回家的时候。 林一一想留她下来,再走一点路,要么回她的家,生病的时候要有人陪着,不然会觉得心这块是空空荡荡的,甚至还能听见风吹的声音。 “不行,现在已经那么晚了,我要赶回家。谢谢你今天来陪我。”夏微尘的微笑也恢复了七成的杀伤力。 林一一笑得不冷不热,不过还好,她至少脸上挂上了叫笑容的东西。 夏微尘看不出她笑的有多假,她以为在这个背景里的每个人都是温暖的,像刚才吃下去的那碗热气腾腾的砂锅。 第18章 一场戏,到此散场,夏微尘坐上出租车去追逐她的方向,这边,林一一久久不肯罢休,目光随着那辆出租车走去远方。 ☆、第 20 章 5. 两个人朝夕相处,另外一半在做什么,她怎么会没有发现。 那些蛛丝马迹如同是公共建筑上的乱涂乱画,当事人或许会为之洋洋得意,叫别人看了只觉得是碍眼的。 夏微尘的今天和昨天一样。 她准时起床,做好早饭,叫醒丈夫。她为丈夫做了煎蛋,不用任何工具就能煎出圆圆的蛋来。蛋白是熟的,白色中还有一点透明,似凝固的果冻,但是蛋黄是生的,金黄的颜色如同刚爬上云朵的太阳。 他皱着眉,蛋黄被他搅得一塌糊涂。显然有一件事情困扰着他,让他心绪不佳。很少有事情能让他烦恼,他习惯掌控一切。 阳台上夏微尘把两个人衣服都洗干净晾起来,抚平每一丝褶皱,她做每一件事情都很谨慎,近乎苛刻。阳光里参杂着金粉落在她晒好的衣服上,洗衣粉那种淡淡的清香萦绕着她。 “我想离婚。”男人把搅地乱七八糟的蛋推开,那东西惹他不高兴,他轻声对阳台外的夏微尘说。 夏微尘好似什么都没有听见,她挂好所有的衣服,把脸盆放回原位,抹干窗台上的水迹,等她忙碌完回来,不耐烦的神色挂在男人的脸上。他坐立不安地等待着一个答案。 不哭,不闹,她擦干手上的水迹,说:“那就离婚吧。” 此刻起,她成了这个世界的孤儿。 离婚手续办地比结婚手续还要快。 办手续那天,就林一一陪在她身边,她习惯性地握住她的手,握地很紧,手心被汗水湿透,也湿透了林一一的手心。林一一没有放开,反倒是回握住她。 离婚协议书上签下了她的名字,她长久而认真地看着对面的男人,看他的眼、眉、鼻子、唇,她从没有这样认真看过一个男人的脸,而此刻她才把男人看地清清楚楚。 相亲时她不敢多看他几眼,生怕被人误以为她没教养。谈恋爱时灯光是暗的,男人的脸在红酒的熏染下变得模糊,结婚时又太嘈杂太热闹,无数人朝他们涌来,她被看花了眼睛,只看见那白色的婚纱红色的玫瑰。 林一一在花坛的阴凉处站着,她在包里找烟,她拿出打火机却打不出火星,男人朝她走来,抽出自己的打火机为她把烟点着。林一一深吸一口,吐出一圈白雾,男人朝她笑,隔着烟雾,那笑容变得暧昧起来。 林一一把玩着男人留给她的打火机,咯,噔,火机盖头拨开,再合上。她斜倚着墙壁若有所思,手中的金属打火机一直没停过。夏日的浮躁掺在树影里打在她的脸上,她的脸在白烟中模糊。 丈夫,不,前夫念旧情,看在她没有工作的份上把房子留给她。 家里人不谅解的对象是她,男人不管做错了什么,在其他眼里都是占理。反倒是夏微尘这不哭不闹不上吊的姿态让他们觉得她才是做错事的那个。 那几天她没地方去,林一一请她到自己的小房间里栖身。夏天,天很热,老旧的空调呜呜地响个不停,吹出的风压不住夏日的狂热,夏微尘挪过来,枕在林一一的枕头上,两人靠的很近很近,很像当年睡在寝室里一起说悄悄话的场景。 而今物是人非,事事休,不提也罢。 夏微尘反倒是没有那么多话了,她挨着林一一,眼睛忽眨,像城市里不见的星星。 “我想我以后该怎么办?”星星在银河里浸过,变得湿漉漉的。 “慢慢想,不急于一时。”林一一漫不经心地说。 时间那么一点一滴地走,空调选择了罢工,房间里异常闷热,犹如身处在蒸笼中,林一一身上热,开始冒汗,她解开睡衣的扣子,肌肤在捕捉那根本不存在的风。 夏微尘的气息吹拂在她的肩膀上,那是比夏天的热更炎热的风,林一一却没有挪开,她忍受着那股热,如同挨着炙热的火,她让林一一心烦,林一一把她抱紧,用能把她捂死的力,牙咬得紧紧的,恨不得她现在就没了气息。 清晨,夏微尘梳洗完毕,尽管浮肿的眼睛让她看起来狼狈不堪,但是至少她让自己保持住了那份平静。 她坐在小桌子前吃林一一为她准备的早餐,一碗煮地熟烂地粥。 林一一熬粥用的是特别的办法,她会提早一天把米放进冰箱冷藏柜里冷藏,在煮的那天拿出来,放在砂锅上熬,耐着性子等每一粒米都熬烂。 夏微尘曾经也好奇地问过林一一:“你怎么确定第二天起来你还会想喝粥?” “没有为什么。”林一一笃定地说,“我很清楚我要什么,一旦要了就不会改变。”她固执地像野牛,她自己也承认,就差在头上长一对坚硬如石头的牛角。 林一一站在夏微尘的身后,看她把自己熬的粥吃了大半,她弯下腰,张开手臂自夏微尘身后抱住她,下巴抵在她的肩膀上,说:“慢慢吃,锅里还有很多,够你吃的。” 夏微尘轻声说:“嗯。我会全都吃完。” “微尘,你在这里住多久都没有关系。”她用的是肯定的语气。 “好。”夏微尘一如往常的说好,没有反驳。 林一一露出满意的微笑,她用鼻尖轻蹭着夏微尘的长发,呼吸着她发间的香味,是一只撒娇的猫会做的动作。 林一一她不是圣母,她给不了救赎,她是占山为王的恶徒,她的旗帜在这块土地上高高飘扬。 男人买的那所单身公寓的钥匙还给了男人,男人惊讶地瞪着她,好似她做了一件很残忍的事情。林一一笑笑,说:“怎么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想跟我分手?我是为了要跟你在一起才离婚。” “别把责任推到我身上,我许你什么诺言?我倒是想听你说说看,我说了什么话,让你产生这么大的误会。” 男人哑口无言,林一一从不曾说过什么,反倒是他,说了太多太多,多如繁星,多如牛毛,多到不值钱的程度。 他的沉默叫林一一笑得更加灿烂,如带毒的罂粟花。越是美丽的东西越是有毒,这句话在武侠小说里应该有,只是男人只看见了美丽的花,没留意到那花里的毒。 男欢女爱,一场游戏,一场梦。男人以为在这场游戏里是林一一是眷恋不放的那一方,谁想,拔河游戏里只有他一个人在玩。另外一人根本没想过要拿起绳子那端。 女人,不该是爱情小说里执着的王宝钏吗,何时,女人这个物种进化地比砒霜还毒,比刀子还狠? 再见。林一一从男人送的公寓里撤退,这地方她也没来过几次,她的东西还不如男人的多,她扯了一个垃圾袋,随便装装才装满的程度。 她的东西,她全部扫进垃圾堆里,她看见镜子里的自己,面带微笑,满面桃花,她的桃花,呵,她终于是连根拔起种到自己身边。 ☆、陆 男人还不肯罢休,他在门口堵着,高大的身形挡住林一一的前路,林一一直到快撞上他了才停下。 他对着她,倒有点狭路相逢的意思。 他的衬衫,不再是一尘不染。是家中无妻,是生活质量在下降。 在男人的怒火快将她燃烧时,林一一却只关心这个不重要的地方。 男人的喉结在上下滚动,他急切地要知道答案,为什么? 为什么毁了他的一切后迫不及待地离开,为什么不要他给的婚姻? 当事人林一一怎么想的,男人不关心,他关心的是为什么林一一不给他面子。 林一一仰起头,她猫一样眼睛里透着嘲讽,说:“我想嫁给你吗?” 不曾。这个女人从不索求,只是破坏,于是,这个被生活惯坏了的男人爱上了这份刺激,他砸碎自己的誓言,丢下自己爱妻,他以为,自己的大方能让女人感恩戴德。 “那还有什么好问的。” 林一一的眼神在嘲弄他,一个男人,大男人,此刻在做什么,和得了失心疯的女人有什么区别? 男人硬生生咽下这口气,把路让开,让林一一走。 很久很久以前,林一一就记住了夏微尘的生日。 相识第一年,夏微尘生日,家人为她庆祝生日,是林一一去替她请假,当她把假条递给夏微尘时,夏微尘被家人催着快走。 夏微尘说谢谢。 林一一和她还不是太熟悉,却也记得此刻小姑娘的脸上光彩照人。 夏微尘在晚上就寝前回来,换了新的衣服,新的鞋子,身上有一股甜甜的奶油香。 林一一在阳台看书,为了躲避教导主任变态到极点的检查,她在地上铺席子,在身上盖被子,在被窝里用一个微弱的手电筒看书。 她的被子被人掀开,夏微尘递上一小块奶油蛋糕,蛋糕上还留着一个微字。 “今天谢谢你帮忙。请你吃的。”夏微尘说。 “不用。我不喜欢吃甜的。”林一一低头,她在撒谎,她被奶油的甜味诱惑,漫不经心的样子是在伪装她的在意。 第19章 她以为林一一马上就会带着会让她失去面子的蛋糕厉害,她错了,她唇边突然多出一团软软的东西,她伸出舌尖舔去,舌尖被甜味包围。原来是夏微尘用指尖挑起奶油花抹到她嘴边的。 夏微尘自以为聪明,却不想她的行为其实让林一一体会到愤怒。少女无端的高傲其实生于自卑。而夏微尘不会察觉到。 到夏微尘生日这一天,林一一也去订做了一个生日蛋糕,她站在琳琅满目的柜台前,从左到右,从右到左,最后站到柜台前,对服务生提出制作蛋糕的要求,她要做的,那那年夏微尘抹到她嘴边的那块蛋糕极其相似,纯白色的奶油,什么花样都没有,点缀一点小花,像茉莉花那么大,在上面写上夏微尘生日快乐,没有其他要求。 这大概是非常省料也非常好做的蛋糕,服务生很快就把要求传达给做蛋糕的师傅,不到一个小时,林一一就拿到了成品。 好像夏微尘还不记得今天是她的生日,她甚至不记得今天是几月几号。她被诸多的事情缠住,一日,一时,都无法喘息。 她在林一一家,如同避难,这里藏在闹市,是林一一的地洞,也是她的防空洞,这里不会有熟悉的人谴责的目光,不会有哪些自以为是的揣测。风言风语离她而去,因为住在这里的人即便是靠的再近都是永远的陌生人,拒绝打扰。她在这些人的防备和冷漠中得到了自己的栖息地。 然而,当她安静下来,周围的墙,外面氤氲的天空,如沙漠中的沙尘暴铺天盖地涌来,压着她的心、肺,呼吸都那么疼。 晚上,林一一进门的刹那,她松了一口气,至少有一个人打破这里的寂静。 蛋糕被安放在桌子上,林一一漫不经心的打开,插上一根根蜡烛,夏微尘才想起今天是她的生日,这是她的生日蛋糕。 “祝你生日快乐。”林一一为她把灯关上,掏出打火机把蜡烛点着。 “你抽烟吗?”夏微尘抓起她的打火机,看了几眼,问她。房间里就剩下那一点点的烛光,微弱的光舞动,世界若隐若现。 “会抽一点。” 在夏微尘吹灭蜡烛后,林一一迫不及待地把蜡烛摘下,把蛋糕割开一块又一块,放到夏微尘的碟子里。 就她们两个人,却是这么大的蛋糕,林一一饿极了似的吃,把甜腻的奶油塞进自己的胃里。她爱甜食,爱到发狂的地步,这份爱却被禁止,前期是她太穷了,现在,是她严格控制自己的身材不许自己贪恋它。 她始终克制着自己,克制着这份爱,她逼着自己去排斥,是因为没这份底气,也是因为害怕。现在她却把它们都塞进自己身体里,直到那些对身体极具杀伤力的奶油一直被填到喉咙里为止。 她想自己马上就会吐出来,在吐之前她会撑死,但是哪怕是死了她也一定是面带微笑。 夏微尘也破例吃了很多。 晚上,林一一果然去浴室吐了,她蹲在马桶边,像要把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吐出来的那种绝望。 夏微尘坐在床头,手里拿着那个金属打火机,打开,合上,拇指放在那个齿轮上,轻轻滑动。 “一一,谢谢你记得我的生日。”夏微尘对林一一说。 林一一面色苍白,她如一缕幽魂,慢慢飘进,但是她的眼睛却在闪光。 “不用谢。”她对林一一说。 “你有没有烟,我想抽烟。” 林一一略有些吃惊,夏微尘不是会提出这个问题的人。 夏微尘再度说:“你这里有没有烟?一根就好。” 林一一打开抽屉,从里面翻出一包藏了有一段时间的女士烟,薄荷味的,她在外国的街边顺手买的,还没来得及拆封。 而现在,它被拆开,整包20支,林一一抽出一支,递给夏微尘。 夏微尘拿着烟,递到嘴边,牙齿咬住烟蒂,手打着打火机,一次,两次,火点着了,却在颤抖。 林一一帮她把打火机拿过来,为她点上,夏微尘翻了每一个新手都会犯的错,用力地吸进去,一口气吸到底,然后被不可自控的咳嗽折磨。 林一一从她手中拿过烟,熟练地吸起来,她拍打着夏微尘的肩膀,说:“你不应该学坏,我会觉得自己罪大恶极。” “我只是想知道那是什么味道。每次我都看他在抽,用你手中那个打火机。” 林一一的笑容慢慢凝固,烧下的一截烟灰突地掉落。 来到林一一家时,夏微尘就带了几件衣服过来,她把来时带的东西重新装回拉杆箱里,把钥匙放在门口玄关的瓷盆里,哐,金属与瓷器撞击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这一声好像自她心里传来。 她拉着拉杆箱走出门,把那扇并不结实的门掩上,在门口,她对上呆若木鸡的林一一。 林一一的骄傲一点点瓦解,夏微尘用短信告诉她她要离开,收到夏微尘发来的短信时,她慌地一塌糊涂,放下手中的工作驱车回来,还要留心路边的人,生怕错过的那个人是夏微尘。 在家门口,她与夏微尘对望。夏微尘的平静反衬着她的慌乱,一路跑来她的脚踝在默默地渗血。 她都知道了,是谁告诉她的,可是那不重要,她现在要走,不能让她走。林一一心乱如麻,她往日的冷静和计谋去了哪里,她不像她自己。 “我讨厌骗子。”夏微尘拉着她来时带的那个拉杆箱和林一一擦肩而过,林一一看着她从自己面前走过,一步步走出这个藏污纳垢的房间,走出她的世界。 她是林一一,是为非作歹任意妄为的林一一,此刻她却没了想法,蹲在地上,哭地像一个失去了宝贝的孩子。 在她有生之年,她从不曾狼狈过,从不曾。 有很多人在看她的笑话,包括对面住的大学生,隔壁那个女人……他们把同情的目光丢在林一一身上,好似她是沿街乞讨的乞丐。 夏微尘停在她的面前,林一一抬起头,眼泪婆娑,眼影粉底化开,像丑陋不堪的巫婆,此刻,巫婆因为她的到来而眼睛发亮,林一一伸出手,抓住夏微尘的裙子,抓住她的手臂,那姿态,仿佛是要把拖进到深水中似的歹毒。 夏微尘弯腰抱住林一一,林一一便得寸进尺用双手把她捆得结结实实的,生怕下一秒她就会离自己而去。 “我不许你走……不许你离开我!”林一一即便是败了,也绝不是心甘情愿的那种,她对夏微尘下了恶毒的咒语,绝非心怀好意。 从很久很久以前,夏微尘就应该知道,林一一不是一个好人,她从不做好事,那时,夏微尘就该远远地躲着她才对。如果这有错,错的人是夏微尘。 作者有话要说:赶稿ing! ☆、柒 这回,是男人来找她,要和她心平气和地谈谈。 两人之间从没有心平气和这个意思。从最初到最后,两人经历的都是闪电雷鸣,或是伤人或是伤己。 咖啡厅,这个时间点没人,店员在柜台里玩着手机,老板养的猫睡在玻璃橱窗上,像极了装饰品。 林一一和这个男人坐在咖啡厅最里面的位置,各自点了一杯黑咖啡。不加糖。彼此不相上下。 他来讨他老婆?突然想到她的好,想把她要回去? “我老婆现在在你那里,她不知道你和我的关系?” 老婆,谁的老婆? 法律不承认,这男人口中的老婆也不承认,过去完成时,过期不再出售的商品。 林一一帮男人纠正,是前妻。 他拉扯着领带,他的领子重新恢复了雪白,领带却皱巴巴的,衬衫可以交给干洗店洗,但是领带却疏于照顾。 林一一用热咖啡暖胃。和旧人见面,她的心情没法顺利平复下来。 在这里,她是赢家,她要到了夏微尘,从别人的枝头把这朵花折下,安插在自己的土壤里,而她却不能马上庆祝,她如一夜暴富,此刻还不相信这一切是真的。 她很快就喝完第一杯,服务生尽管懒散,还是会尽职为她续杯。 他说他不懂女人,女人到底是什么样子,他交过那么多女朋友,以为都弄懂了,找到了这些个体中的共性,本以为都是共同的,却在林一一这篇战场上铩羽而归。 而现在,坐她对面的林一一风情依旧,像开在遥远天边的罂粟花,开得再好,也不是他的,和他无关,他只配看看,想摘都不能伸手。 他暴躁,不只是林一一,还是因为自己的生活被弄的一塌糊涂,他没了可以照顾他的人,他被惯地对家事一无所知,他在衣柜里翻箱倒柜找要穿的衣服,他甚至弄不懂那么多的卡是做什么用的,他突然想到了他的妻子,前妻,房间里处处都是她的痕迹,像蜘蛛吐出的丝,周围密密麻麻都是她的网,他在那个房间里没法安睡,带着东西去酒店睡。 “你到底打的什么主意?你不要和我结婚,你就是要离婚,我现在离了,你也看到了,我的生活一团糟啊,你是她朋友吗,勾引他老公,拆散她家庭,你还在她身边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你这人……真歹毒……”他恨恨地说,眼中的火在叫嚣着烧死她,烧死这个恶毒的女人。 第20章 “你和她在一起这些年,你出轨好几次。具体是哪几个,都写在报告上面,只是我记性不好看过就忘记。我没勾引你,是你自己犯贱,你就这德行,人越不把你放眼里你就越喜欢。我在想,你能给我钱,我为什么不答应你呢,反正好女人在你身边也是浪费,我不如做一回大慈大悲的观音菩萨。” 她是菩萨?想想都可笑。她拿男人的钱,靠着男人介绍的关系升职,她做什么事情都不会只考虑一分利益。至于她自己的,男欢女爱,不就是那么一回事情吗。 “你为什么不敢把话告诉她,怕她知道你林一一就是勾引她丈夫的贱人吗?” “我是贱人,又如何,我做不来好人。我不怕人知道,我从不立牌坊。那你呢,你算什么东西!” 男人的眼神分明是穿过林一一的肩膀看着另外一个人。 林一一转过头,她的身后,不知道何时多出一个人,夏微尘。 夏微尘用三步走到林一一的面前。林一一咬咬牙,起手却是给她一个巴掌,出其不意的巴掌,让所有人都吓得愣住。 男人在笑,林一一捂着脸颊在发呆,夏微尘却说:“我不许你这样说自己。” 她看一眼男人,眼中再无情分,男人明白,熟悉一个女人幸福时的眼神,所以此刻夏微尘的目光叫他彻底冷到心里。 她都知道,不只是知道,她原谅了林一一的一切。或者说根本没有原谅,她不认为那是她的错。 林一一牵着夏微尘的手走出咖啡厅,走下楼,走到大街上,在川流不息的车流中,她被夏微尘自背后抱住,她像沉入河底,看似浅浅的河,却深不见底,河底柔软的水草缠住她的手脚,她不得挣扎,越是挣扎束缚越紧,她只是一点点地放纵自己沉下去,陷入那束缚中。 “我爱你。”林一一在她耳边轻声说。 我知道,一直都知道。夏微尘无声地回答。 作者有话要说:要说这篇文在写什么。问我我也很难回答出来。就是那么一个意思,林始终是那个自卑的女孩,因为自卑,所以骄傲。…………好吧,我实在不想解释,这个故事就是这样,要说什么呢,只能说出自我之手的,我自己都觉得陌生。之前写了一点,觉得意犹未尽,我在想到底哪里错了,哪里不够,现在明白了,欠一个巴掌,有了圣母的这个巴掌,夏才真正飞升做圣母。于是……说再见吧,本来还想写短篇的,但是现在越发没耐心了,长篇都坑了这么多,被人催啊挖坑不填是要被活埋的!于是集中注意力写长篇!----------谢谢大家陪我度过这么不要脸的一篇文的时间。晚安。